承包是一種特定形式的合同,根據該合同,一個人或一家公司可以經營、管理或利用某項資源或項目。承包是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它可以充分發揮各方的專業優勢和資源互補。那么在承包過程中,我們應該如何明確雙方的權責和利益分配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案例,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借鑒和啟發。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一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伙投資創辦一小型山羊養殖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養殖場修建、出資、經營等相關的事項約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約500平方米(位于觀音村哨上,東抵秦濤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濤家土,南抵孫平家房屋),作價股金15萬元作為入股資金、乙方出資股金15萬作為入股資金,用于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種羊,如在修建圈舍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導致不能繼續修建的,甲方愿意補償乙方投資資金的一半損失。雙方合伙期限為長期,如須散伙,須經雙方書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開始從事山羊養殖活動后,甲方負責山羊的喂養管理,乙方負責山羊的養殖銷售。甲乙雙方各占該養殖場股份50%,雙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把放養、生產、死亡的山羊及時通報給乙方,以便乙方知曉養殖的實際情況,乙方必須把銷售的情況及時通報甲方,以便甲方知曉銷售資金的流轉情況。
四、如果因市場供求等關系原因,山羊養殖無法經營下去,雙方可暫時停止養殖山羊,但雙方的合伙協議仍然有效,經雙方協商可以養殖其它牲畜,也可將養殖場臨時用于開展其它項目經營或轉租,所得收益由雙方平分。
五、在合伙協議生效后,乙方如果退出合伙,其投入的股金作廢,甲方不予退還;甲方如果違約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經乙方同意,私自出賣該養殖場的,除賠償乙方所有投入資金外,并支付乙方違約金4.5萬元。
六、如果遇國家政策或企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征用、賠償等,該養殖場的一切賠償項目,包括地上附著物房屋圈舍的賠償款、拆遷安置補償款、征地補償款、安置地等,均作為雙方共同資產,甲乙雙方對以上補償款物進行分割時,各自享有一半的權利。如果因經營不善、各種意外因素導致虧損所產生的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雙方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二
甲方:xxx(一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肉牛基地縣養牛業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延伸產業鏈,增加農民收入,帶動更多的農民致富,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肉牛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1、通過甲方肉牛育肥基地,引入科學的養殖技術和管理經驗。由肉牛育肥綜合服務中心對乙方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導和培訓(此為無償培訓),或實地指導。
2、協助乙方購買架子牛,并且根據乙方出欄數量預付每頭牛500元收購牛定金。
3、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衛生防疫、相關管理等技術服務,但所發生的藥費等由乙方負擔。
4、乙方育肥牛如果達到出欄標準,甲方全部收購,否則乙方不予退還協議定金。收購價在市場價基礎上上浮每公斤0.40元。收購牛款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付不清購牛款,甲方按天加計3‰的罰款,全部結清款項。
5、乙方必須保證將符合協議要求的肉牛全部出售給甲方,不得售于他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按售于他方的數量賠償甲方三倍的購牛定金。
6、因不可抗力的災害造成不能及時提供甲方育肥牛時,乙方及時通知甲方商定有關處理事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7、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續簽協議時,必須退還甲方提供的預付收購牛定金。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乙方(簽字):xxx。
甲方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日。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養殖業,方便全鄉群眾的仔豬來源,本人根據本村閑置的大棚進行養豬,為群眾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現有的空閑地,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養殖場20個畜用棚及場地承包給乙方;
(2)甲方將養殖場耕地50畝承包給乙方;
(3)以上總承包費為拾伍萬元整(150000.00);
承包期為10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項目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不得參與支配此次生豬養殖場項目方案實施分配,以后乙方爭取來的資金由乙方自行運行,甲方無權參與。
乙方的承包期內,必須年底將承包費付給甲方。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政府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二oxx年月日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圍墾了一個養殖場地,所有設施一應俱全(以清單為準),現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制定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區域和面積
承包區域位于南嘴鎮目平湖外洲,東臨赤山河溝左旭庭六九楊樹山,西至漢壽蘆葦基地,南抵袁述貴養殖基地,北靠岳紙承包蘆葦山,水陸面積約700畝。
二、承包期限
暫定一年,從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承包。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額為陸萬元。
四、生產設施交付管理辦法
1、甲方現存有生產設施以造表登記的方式移交給乙方,所造登記表雙方簽字確認。
2、甲方造表登記的財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滿后,乙方按原物歸還給甲方。甲方財產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損壞,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但對由乙方保管
1
使用的資產,甲方有權監督檢查權,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經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在承包期內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經營需要所雇請的員工自行承擔費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3、在承包期內因生產需要改造生產設施或改變圍墾設施,必須經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不予退還。
4、乙方只和甲方產生合同條款,甲方的一切債務和糾紛與乙方無關,如有問題甲方全權處理,乙方不負責任。
5、如在當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政府政策的變動所給予的養殖補償所有歸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載六九楊樹木,乙方應負責管理,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7、甲方養殖基地養殖的甲魚,乙方應負責管理,嚴防偷盜,如發現偷盜甲方甲魚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賠償對方所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1年 月 日
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圍墾了一個養殖場地,所有設施一應俱全(以清單為準),現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制定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區域和面積
二、承包期限
暫定一年,從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承包。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額為陸萬元。
四、生產設施交付管理辦法
1、甲方現存有生產設施以造表登記的方式移交給乙方,所造登記表雙方簽字確認。
2、甲方造表登記的.財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滿后,乙方按原物歸還給甲方。甲方財產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損壞,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但對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資產,甲方有權監督檢查權,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經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在承包期內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經營需要所雇請的員工自行承擔費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3、在承包期內因生產需要改造生產設施或改變圍墾設施,必須經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不予退還。
4、乙方只和甲方產生合同條款,甲方的一切債務和糾紛與乙方無關,如有問題甲方全權處理,乙方不負責任。
5、如在當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政府政策的變動所給予的養殖補償所有歸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載六九楊樹木,乙方應負責管理,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7、甲方養殖基地養殖的甲魚,乙方應負責管理,嚴防偷盜,如發現偷盜甲方甲魚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賠償對方所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1年月日
發包方:東升鄉東興村坤茂種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項目
甲方將合作社所有的630頭山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31號
三、承包費及數額
1、承包費為每年每100頭山羊在原有基礎上增加25頭
2、 承包費交款期限為2015年11月31號
四、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加新的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式一份。
發包方簽字(公章) 承包方圖章
甲方:六珠坪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六珠坪村村民 黃守銀
為了發展我村集體經濟,保證我村畜牧業正常發展,現將扶貧辦發放給我村的61只絨山羊承包給群眾飼養,經兩委班子研究村民代表大會決定,面對群眾進行公開招標承包,有關事項如下:
一、承包期為三年。
二、承包金額:一萬元。
三、承包人把羊只承包后三年內保證交回集體羊只61只,必須保證原有斤秤。
四、承包過程中不得私自買賣,否則責任自負。
五、飼養過程中不管羊只發生病老全部由承包者承擔。
六、如到時交不回羊只數量按當時市場價賠償并交付村里損失費。
此協議一式三份,交縣扶貧辦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 方:六珠坪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簽字:
乙 方:
2015年12月29日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五
合伙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伙投資創辦一小型山羊養殖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養殖場修建、出資、經營等相關的事項約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約500平方米(位于觀音村哨上,東抵秦濤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濤家土,南抵孫平家房屋),作價股金15萬元作為入股資金、乙方出資股金15萬作為入股資金,用于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種羊,如在修建圈舍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導致不能繼續修建的,甲方愿意補償乙方投資資金的一半損失。雙方合伙期限為長期,如須散伙,須經雙方書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開始從事山羊養殖活動后,甲方負責山羊的喂養管理,乙方負責山羊的養殖銷售。甲乙雙方各占該養殖場股份50%,雙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
甲方必須如實把放養、生產、死亡的山羊及時通報給乙方,以便乙方知曉養殖的實際情況,乙方必須把銷售的情況及時通報甲方,以便甲方知曉銷售資金的流轉情況。
四、如果因市場供求等關系原因,山羊養殖無法經營下去,雙方可暫時停止養殖山羊,但雙方的合伙協議仍然有效,經雙方協商可以養殖其它牲畜,也可將養殖場臨時用于開展其它項目經營或轉租,所得收益由雙方平分。
五、在合伙協議生效后,乙方如果退出合伙,其投入的股金作廢,甲方不予退還;甲方如果違約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經乙方同意,私自出賣該養殖場的,除賠償乙方所有投入資金外,并支付乙方違約金4.5萬元。
六、如果遇國家政策或企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征用、賠償等,該養殖場的一切賠償項目,包括地上附著物房屋圈舍的賠償款、拆遷安置補償款、征地補償款、安置地等,均作為雙方共同資產,甲乙雙方對以上補償款物進行分割時,各自享有一半的權利。如果因經營不善、各種意外因素導致虧損所產生的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雙方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六
甲方:乙方:
為了發展養殖需要,本人根據本村閑置養殖場及水產養殖,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內容:
1、甲方閑置養殖場及水產養殖承包給乙方。
2、由張樓村委建造養殖場項目中基礎設施在承包范圍內。
3、養殖場道路及通電由甲方負責修通。
4、以上總承包費
二、雙方義務
1、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生產及經營活動。
2、合同期內,租金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年月月 日,合同期滿后自行失效。
四、賠償分配
1、由于該養殖場在淪陷區域,淪陷后所有建筑及基礎設施均歸甲方所有。
2、合同期內,淪陷后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歸乙方所有。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圍墾了一個養殖場地,所有設施一應俱全(以清單為準),現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制定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區域和面積
承包區域位于南嘴鎮目平湖外洲,東臨赤山河溝左旭庭六九楊樹山,西至漢壽蘆葦基地,南抵袁述貴養殖基地,北靠岳紙承包蘆葦山,水陸面積約700畝。
二、承包期限
暫定一年,從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承包。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額為陸萬元。
四、生產設施交付管理辦法
1、甲方現存有生產設施以造表登記的方式移交給乙方,所造登記表雙方簽字確認。
2、甲方造表登記的財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滿后,乙方按原物歸還給甲方。甲方財產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損壞,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但對由乙方保管
1
使用的資產,甲方有權監督檢查權,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經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在承包期內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經營需要所雇請的員工自行承擔費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3、在承包期內因生產需要改造生產設施或改變圍墾設施,必須經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不予退還。
4、乙方只和甲方產生合同條款,甲方的一切債務和糾紛與乙方無關,如有問題甲方全權處理,乙方不負責任。
5、如在當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政府政策的變動所給予的養殖補償所有歸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載六九楊樹木,乙方應負責管理,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7、甲方養殖基地養殖的甲魚,乙方應負責管理,嚴防偷盜,如發現偷盜甲方甲魚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賠償對方所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1年 月 日
2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養殖業,方便全鄉群眾的仔豬來源,本人根據本村閑置的大棚進行養豬,為群眾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現有的空閑地,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
(1)甲方將養殖場20個畜用棚及場地承包給乙方;
(2)甲方將養殖場耕地50畝承包給乙方;
(3)以上總承包費為拾伍萬元整(15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10年,從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項目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不得參與支配此次生豬養殖場項目方案實施分配,以后乙方爭取來的資金由乙方自行運行,甲方無權參與。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的承包期內,必須年底將承包費付給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政府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o 年 月 日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管理條例。按照自愿,平等、誠信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并達成一致,現就 養殖場(公司)生產技術及場內管理承包給乙方;相關事宜約定如下: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管理條例。
第三條:甲方就位于 養豬場承包給乙方。
第四條:為方便雙方統計與交接,雙方合作前后其庫存統計方式為:仔豬頭數,保育豬頭數,生長豬頭數,育肥豬頭數,可使用公豬頭數,待淘汰公豬頭數,后備公豬頭數,妊辰母豬頭數,哺乳母豬頭數,空懷母豬頭數,待淘汰母豬頭數,后備母豬頭數,各種飼料的庫存量,各種獸藥疫苗的庫存量,以及其他的庫存,作為合同附件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統計中沒有飼養價值或治療價值的豬只不得統計在內。
第五條:甲方將養殖場的技術管理全面承包給乙方,乙方對甲方的養豬的全面工作負責,甲方沒有直接管理豬場的權利,但有監督的權利,養豬的全面管理由乙方負責,主要在于豬場的人員管理,豬場所需品的采購計劃,豬場的運作以及豬場的疾病防疫監控等。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豬場的相關榮譽。并配合甲方做好豬場內外的行政工作,在此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獲得的榮譽或收益由甲方全權擁有。
第六條:乙方不參與豬場的采購,由乙方計劃相關的產品廠家,規格等,由甲方組織采購,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相關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將采購的產品運至豬場。
第七條:乙方根據豬場的具體情況制定出豬場的免疫程序,并實施,甲方有監督和不定期檢測的權力,若檢測出不具備相應抗體,而乙方確定是按免疫程序進行注射的,則雙方檢查原因可更換產品供應廠家,必要時追究供應廠家責任,若據查由于乙方不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導致的,其導致豬場發生該類疾病,則由該類疾病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雙方制定的免疫程序見附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豬場的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切實可行的保健或預防方案并加以實施。
第九條:豬場出現較大疫情時,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同時乙方應提供切實有效地處理方案,報與甲方加以實施。疫情發生后乙方若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導致疫情擴散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疫情擴散后若甲方不能及時的滿足乙方提出的切實有效地防控要求,導致疫情擴散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有權追究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權利。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豬場的水電設施正常運行以及完全能夠滿足豬場的需求。出現故障乙方上報與甲方,甲方應及時作出處理,并在兩個工作日內恢復正常。若推遲或不處理則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有權追究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權利。
第十一條:豬場的財務人員,后勤人員由甲方派人擔任,并有權為甲方監督乙方,但服從豬場的管理,遵守豬場相關的制度。不得干擾乙方管理。
第十二條:后勤人員所統計的豬場的一切數據經乙方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在承包甲方豬場期間應為甲方達到以下的的生產成績。
1、年平均窩產頭,每頭有效能繁母豬年平均產仔窩。
2、年/批次平均仔豬成活率 。
3、年/批次平均保育豬成活率。
4、年/批次平均生長豬成活率。
5、年/批次平均育肥豬成活率。
6、能繁母豬年死亡率不超過。
7、能繁母豬年淘汰率不超過。
8、弱仔率不超過。
9、年/批次出欄肥豬不得低于。
第十四條:第十三條所有數據的核算方式如下:
1、年平均能繁母豬(能繁母豬包括空懷母豬,妊辰母豬,哺乳母豬)指;該年每天能繁母豬的存欄量相加的總和除以該年的天數得出能繁母豬的平均存欄量。
2、每頭有效能繁母豬的年平均產仔窩數指:該年豬場內的產仔總窩數除以該年年平均能繁母豬的總頭數。
3、年平均窩平產仔數指:該豬場全年的產仔總數除以該年總產仔窩數。
4、年平均仔豬成活率指:該年仔豬死亡的總頭數除以該年仔豬的總數乘以100%。
5、年平均保育豬成活率指:該年保育豬的死亡總頭數除以該年保育豬的總頭數乘以100%。
6、年平均生長豬成活率指:該年生長豬的死亡總頭數除以該年生長豬的總頭數乘以100%。
7、年平均育肥豬成活率指:該年育肥豬的死亡總頭數除以該年育肥豬的總頭數乘以100%。
8、能繁母豬年死亡率指:該年能繁豬的死亡數除以該年能繁豬的總數乘以100%。
9、能繁母豬年淘汰率指:該年能繁母豬的淘汰數除以該年能繁母豬的總數乘以100%。
10、弱仔率指:該年全年所產仔的弱仔數除以該年的產仔總數乘以100%。 第十五條:乙方未能達到第十三條第2項年/批次平均仔豬成活率 %,第3項年/批次平均保育豬成活率 %,第4項年/批次平均生長豬成活率 %,第5項年/批次平均育肥豬成活率 %。按第2項仔豬 元/頭,第3項保育豬 元/頭,第4項生長豬 元/頭,第5項育肥豬 元/頭,補償給甲方。
第十六條:本批次育肥豬人工費用包括飼養人員、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后勤主管以及炊事員的工資以及生活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安排的相關技術人員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在乙方承包期間若遇以下其中之一的的問題,乙方可免除責任:
1、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
2、國家規定的一類疫病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及履行義務不力導致的直接損失。
4、在合同期內,階段豬全群發病率大于10%,死亡率大于5%。
第十八條:甲方的所有人員不管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進入豬場都應自覺遵守乙方的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若發生爭議,應首先雙方負責人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共識,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前兩個月可協商續訂。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七
甲方:住所:聯系電話:
乙方:住所: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種植地點:________________。
2、認購種植面積:_______單元(一個單元為_______畝,最多認購_______個單元)。
3、合作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種植品種:________________。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方提供土地及巨菌草種。
2、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巨菌草及清場等)。
1、在本項目合作期限內,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的_______%歸甲方所有;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的_______%歸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在本項目經營過程中,每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內,對上年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按甲乙雙方所訂立的比例結算一次。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種植土地及幼草。
2、甲方有權對乙方種植過程的操作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負責財務人員的安排,以便雙方及時了解本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1、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2、由于本項目采用有機種植,因此巨菌草在栽植、養護及管理等過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關化肥及農藥。
3、若巨菌草質保期過后,發生壞死或假存活的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巨菌草。
4、嚴格按照國家農業局制定的_____________要求進行栽植、養護及管理等,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巨菌草,若乙方私自出售巨菌草及一次,按當次出售總價的作為罰款支付給甲方。
6、乙方要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合作期滿后,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該土地的巨菌草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設施,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8、合作期滿后,甲方在本項目選擇新的合作伙伴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下一次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協議,則本項目所產生的收益及資產一切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的違約金。(按_______元畝計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資料,可根據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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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八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種植地點:________________。
2、認購種植面積:_______單元(一個單元為_______畝,最多認購_______個單元)。
3、合作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種植品種: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土地及巨菌草種。
2、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巨菌草及清場等)。
1、在本項目合作期限內,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的_______%歸甲方所有;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的._______%歸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在本項目經營過程中,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月_______日內,對上年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按甲乙雙方所訂立的比例結算一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種植土地及幼草。
2、甲方有權對乙方種植過程的操作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負責財務人員的安排,以便雙方及時了解本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1、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2、由于本項目采用有機種植,因此巨菌草在栽植、養護及管理等過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關化肥及農藥。
3、若巨菌草質保期過后,發生壞死或假存活的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巨菌草。
4、嚴格按照國家農業局制定的_____________要求進行栽植、養護及管理等,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巨菌草,若乙方私自出售巨菌草及一次,按當次出售總價的作為罰款支付給甲方。
6、乙方要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合作期滿后,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該土地的巨菌草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設施,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8、合作期滿后,甲方在本項目選擇新的合作伙伴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下一次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協議,則本項目所產生的收益及資產一切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的違約金。(按_______元/畝計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資料,可根據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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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九
乙方(精準扶貧戶):
為了進一步做好精準扶貧工作,更加有力的幫助精準扶貧戶脫貧。根據上級方案和相關法律現由草原養牛合作社和貧困戶根據公開、平等、增效的原則,由合作社和貧困戶簽訂結對幫扶協議如下:
一、扶持方式。
由甲方提供2頭種牛給乙方飼養,牛重斤,斤/元。由乙方喂養6,個月,6個月后由甲方統一回收集中飼養,政府補貼歸乙方所得。乙方在喂養6個月后,甲方按增重重量13元/斤收購。乙方超過7個月,甲方按增重重量12元/斤收購。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定期對乙方養牛農戶進行檢查回訪,對乙方私自買賣種牛并不按合同履行者,甲方有權收回種牛或要求乙方賠償。
2、甲方對乙方養牛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并提供飼料,獸藥(飼料,獸藥價格按市場批發價計算),幫助乙方農戶進行疫病防治。
三、乙方責任與義務。
1、養殖過程中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指導科學飼養,,防止疾病傳染。期間飼料(飼料費用在甲方收購牛時與乙方統一結算)、疫病防治費用由乙方承擔。
2、養牛過程中發生疫病的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如未作報告且牛因疫病死亡、被偷盜或者其他意外死亡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照價賠償。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牛轉包或出售給他人。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鎮精準辦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十
乙方:村集體經濟合作社。
甲方合作社為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羔羊收購、養殖技術服務等。甲方給乙方提取相應的服務報酬。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本人持社員證優先享受產品售賣服務。
一、乙方要鼓勵其合作社成員(農戶)與甲方簽訂協議。
1.乙方合作社或成員與甲方簽訂協議后,甲方有償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和羔羊給乙方合作社或成員改善養殖品種,并提供無償技術服務。
2.乙方合作社或成員養殖羔羊達到出售標準時,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羔羊銷售信息或直接收購,收購價格高于市場行情。
二、乙方的分紅。
甲方按協議約定進行收購,甲方將提出與乙方合作社或(農戶)交易額的7%支付給乙方合作社,作為乙方合作社的服務分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十一
段某某。
協議人合股興辦養殖場,為了共同利益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協議人目前實際情況和現狀在合股興辦養殖場的初始階段,段某某投入60%的現金股,曾某某投入40%的股份(其中現金股30%,技術股10%)。
2.養殖場進入發展階段,曾某某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50%以下。
3.利潤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進行受益分配。
4.財務管理,實行共同管理,分工負責,互相監督,段某管現金,負責供銷,收付,曾某某管數據,負責記帳和發票、憑證管理,所有開支須經雙方同意方能支付,并定期結算,做到日清月結。
5.雙方應精誠團結,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對外負連帶責任,對內風險平擔。
6.不盡事宜經雙方另行協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7.對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0xx年10月15日。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十二
甲方合作社為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羔羊收購、養殖技術服務等。甲方給乙方提取相應的服務報酬。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本人持社員證優先享受產品售賣服務。
一、乙方要鼓勵其合作社成員(農戶)與甲方簽訂協議。
1.乙方合作社或成員與甲方簽訂協議后,甲方有償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和羔羊給乙方合作社或成員改善養殖品種,并提供無償技術服務。
2.乙方合作社或成員養殖羔羊達到出售標準時,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羔羊銷售信息或直接收購,收購價格高于市場行情。
二、乙方的分紅。
甲方按協議約定進行收購,甲方將提出與乙方合作社或(農戶)交易額的7%支付給乙方合作社,作為乙方合作社的服務分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
由于養殖需求,甲方向乙方租用土地,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實際面積________畝。
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甲方不需合作為止。
租用費用是以甲方入伙乙方共建養殖基地以及共同養殖為基準,其甲方不付租賃土地費用。
在甲方使用土地時,因土地使用問題,全面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甲、乙雙方養殖期間,養殖場和出現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不可一人決定,如違反約定,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在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養殖場起步開始,甲、乙雙方出資與收資,因公平分配。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協議各條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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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十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有關合伙經營家畜、家禽飼養及淡水魚養殖場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伙經營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協議訂立雙方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建設地點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約______畝。合伙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修訂簽新協議。
第三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設備投資、物料采購、銷售配送,財務管理等。乙方負責資金到位,協助甲方銷售產品、協助回款。
第四條、收益分配
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設備為資本入股,占股___%;乙方出資金___,占股___%。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半年進行分紅一次。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各方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大額支出(20xx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2.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第三方不得干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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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十五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丙方:(以下稱丙方)。
丁方:(以下稱丁方)。
戊方:(以下稱戊方)。
甲、乙、丙、丁、戊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合作養雞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期限為年,從年3月1日至20年3月1日止。
2、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設備、生產工具、產品商標為資本入股,不計價值,其他各方以等額投資的方式入股,生產利潤為五家共有,分別占五分之一。
3、乙、丙、丁、戊方必須在年3月1日前將投資股金100000.00元(拾萬元)到賬,否則視為退出,在合同期內如有退出者,本金不退,利潤不分,合同期滿后退還本金。(分別于月日和月日到位)。
4、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其他各方生產經營用房,如有延誤包賠損失,其他各方合理安排場房用途,分批次育雛,不得空余房間,年10月前雞、雛總數必須達到6萬只以上。
5、乙方負責全部生產經營的管理,其子井xx回來后可自愿加入。
6、生產經營只與以上五方有關,其他人員及親屬可參加義務勞動,不準參與經營管理。
7、在合作期間內,乙方負責生產安全,防止火災,不得損壞房屋和其他設備。如有損壞,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使用期滿,將場房和設備完好無損地交給甲方。
8、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場房損壞與其他各方無關。
9、在使用水電時,應按照安全使用規定進行,不得隨意更改用電線路和竊電,出現任何問題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其他各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0、在生產經營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周圍生態環境,不準獵殺野生動物,否則,后果自負。
11、戊方現有生產經營與將要開始的合作無關,在年10月現有生產經營結束后加入合作。
12、甲方在場地內從事的`其他經營與其他各方無關,其管理人員不得干預養殖場的各項管理。
13、未盡事宜:
此協議一式五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已方:
養殖承包協議書(優秀16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養殖業,方便全鄉群眾的仔豬來源,本人根據本村閑置的大棚進行養豬,為群眾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現有的空閑地,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
(1)甲方將養殖場20個畜用棚及場地承包給乙方;
(2)甲方將養殖場耕地50畝承包給乙方;
(3)以上總承包費為拾伍萬元整(15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10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項目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不得參與支配此次生豬養殖場項目方案實施分配,以后乙方爭取來的資金由乙方自行運行,甲方無權參與。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的承包期內,必須年底將承包費付給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政府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