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一種法律文件,用于明確各方在特定事項上的權利和義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協議范文,供大家參考。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地防范執業風險,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償付能力,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及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協商有關保險事宜。
第二條甲乙雙方簽訂本保險協議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雙方有相互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在堅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為其團體會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被保險人)推薦乙方授權的機構大型商業風險保險部為辦理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第四條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附件一)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附件二)。具體使用費率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費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的基礎上為甲方會員優惠8%。
第五條乙方在與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具體情況與被保險人協商保險合同內容。對于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兩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險的被保險人,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低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會員首次投保約定擴展追溯期時,追溯期費率給予優惠。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一年,則應按照該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6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兩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5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三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4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四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28%計算保險費。本條規定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費率不一致時,以本條規定為準。
第七條保險合同雙方對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托甲方進行調解,達成一致的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雙方具有約束性;各方對調解不能達成一致的'結果時,應提交河南省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鑒定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甲乙雙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關于開展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聘請有關專家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并協助改進。
第九條乙方負責對甲方及其會員進行保險業務指導和培訓,并設專人協助甲方開展工作。
第十條乙方在承保業務過程中,除了惡意欺詐及資信情況極差的被保險人外,不得拒絕承保。
第十一條甲方應要求各被保險人如實填寫投保單,并配合乙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和補充,變更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二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社保電腦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依照國家勞動法律制度,現就甲方委托代理個人社會保險事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如下:
一、代理范圍:代為繳納社會保險服務。
二、代理對象:甲方本人。
三、代理職責: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在協議期內代為繳納社會保險及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事務等手續。
四、委托代理事項。
(一)根據甲方在每月15日前提交的參保險種、繳納金額、繳納比例(按統籌區規定的執行),乙方按統籌地區規定的繳費基數和征收比例,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限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等手續。
(一)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僅委托乙方代理個人保險繳納事宜,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人事關系;乙方只是受甲方委托承辦甲方交辦的社會保險登記、繳納、待遇申領等事項。乙方不承擔除委托代理項目外的一切責任。
(二)甲方承擔委托代理事項所需費用(含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部分和個人承擔部分、委托代理服務費)。
(三)甲方承諾:
1、社會保險費需按月劃匯。每月15日前將社會保險費和委托代理服務費劃匯到乙方賬戶,超過時限劃匯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但是,如乙方收到甲方劃匯的社保費而逾期繳納的.,則由乙方承擔責任。若因此遲繳而被處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應由延誤方負責。
(四)委托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為每月人民幣元。
甲方按以下賬號于每月15日前將社會保險費和委托代理服務費匯入乙方法人賬戶。
(五)本協議之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協商處理,如有修改、補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作為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的補充條款執行。
(六)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諒解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雙方代表之最后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提出終止,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前三個月代理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
甲方: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代表:(簽字)。
2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0__年月。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三
甲方:
乙方:_________。
根據《xx市失業保險規定》(xx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號)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保險費。協議雙方須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全額上繳xx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執行。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四
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忠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xxxx年至xxxx年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目的。
甲方汽車業務與乙方機動車輛保險相結合,滿足汽車和保險銷售的目的,實現甲乙雙方共同客戶的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內容。
一、甲方同意將公司名下車輛(具體投保區域及車輛牌號雙方另行協商)的保險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時向乙方提供完備的車輛資料。
二、甲方車輛投保的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全車盜搶險、等。(具體險種及保額以保險單正本為準)。
三、乙方對甲方車輛的保險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間甲方車輛保險項目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對甲方車輛提供優質的承保、理賠等保險服務。
第三條業務合作程序。
一、甲方就其名下車輛在乙方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一致后,雙方簽訂《車輛保險協議書》。
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網點布局和名下車輛號牌屬地、原則上以省級區域范圍為單元來界定要承保的車輛。
在相應的單元內,甲方名下車輛的保險原則上由乙方承保。關于哪些單元和多少單元由乙方承保,雙方可協商約定。
乙方將設立專項團隊,指定專人對接甲方相關工作人員,就承保知識培訓、承保時效、承保條件和程序、承保資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饋、續保跟蹤等事宜保持溝通。
三、甲方名下車輛承保費用的確定和收取方式約定如下:。
1、保險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費,商業車險以中國保監會審批基礎費率為基礎,按保單單面xx折出單,甲方按此金額預付保費,一年期滿,乙方在一個月內對當月合同期滿的投保車輛進行賠付清算,以每臺車實際發生賠付費用的xx倍為該車實際保費,預付保費減實際保費后余額退還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按逐車計算,合計辦理的原則開展。
交強險按交強險費率浮動規范相關規定執行。
2、一年后,雙方可根據上年實際保費發生情況協商確定保費預付標準,以盡量避免大額退款或補款。
退款方式包括現金退款(甲方提供發票,乙方承擔稅費)、抵交保費等。
甲方保險未到期車輛因經營原因退出營運,車輛退保,該車輛視同合同到期,納入當期到期車輛保費清算。
3、保費支付方式:所有車險業務必須執行見費出單操作,可按客戶需求按月或按季度出具短期保單,短期保單按日計費。
4、甲方名下車輛若需要保單變更或退保時,由乙方專人全責辦理。
四、甲方名下車輛若發生保險單責任范圍內的損失,雙方應積極互通信息,乙方及時定損核賠,并支付相應的賠款至甲方指定賬戶。
第四條保險理賠服務承諾。
根據甲方需求,結合甲方行業的特殊性,乙方將按照以下服務承諾做好甲方名下車輛的保險理賠工作:。
1、電子查勘員、電子理賠員服務。
在保單年度,出險三次內(含三次)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單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不含停放被撞事故)免查勘,客戶撥打95518報案后,按95518指引由客戶自行拍攝事故現場照片,(能反映事故現場全貌的全景照片,反映車牌號、碰撞部位,損失程度的近景照片);超過x次的,經溝通,我司將結合具體案情可以申請協商解決。
2、一小時快賠服務。
損失xxxxx元以下單方事故,在乙方遠程定損中心定損后,無需再提交索賠資料,乙方在1個小時內賠款至機房賬號[i1],以便即時修車。
甲方另擇時間提交索賠資料的上述案件,乙方收案點在收到資料后1個小時內賠款至甲方賬號。
注明:由于銀行劃賬時間關系,每天15時后提交的案件,延遲至次日9:30劃款。
3、異地出險、就地理賠。
客戶異地出險后,人保財險公司通過“異地出險、就地理賠”服務網絡的運行,為客戶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查勘、定損和賠付”服務,使客戶無論身處何地,都能享受到從報案到領取賠款全流程的便捷、高效、統一的理賠服務。
4、停放被撞理賠減免。
出險x次內(含x次)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但無法找到第三方時,不設免xxxx%。
5、第三者直賠服務。
對于我司承保的保險車輛若給第三者造成傷害,若被保險人怠于履行賠償責任,第三者可以直接向我司索賠,我司將在限額內直接賠付。
6、提供搶救醫療費墊付擔保。
當交通事故導致人傷時,出險當事人墊付昂貴的醫療搶救費用有困難時,在我司合作的醫院,我司推出不超過限額的全額擔保。
7、對于甲方名下車輛,乙方將統一全國各地索賠資料遞交要求、查勘定損時效和理賠時效,并按照深圳承保地的要求和時效為準。其中,對于正常純車損案件,乙方將在索賠資料遞交齊全后的x個工作日賠付到甲方指定賬戶。
8、重大車損理賠處理的約定。
在車輛損失嚴重,如修理價達到或超過車輛實際價值時,雙方可協商處理。
9、事故責任人手續通融約定。
事故責任人手續缺失的情況下,即甲方客戶在辦完事故流程后,不辭而別,不配合甲方收集相關資料時,導致甲方在索賠遞交資料等環節出現麻煩,乙方將在事故責任人手續上予以通融處理。
10、拒賠案件的處理約定。
拒賠案件的處理,乙方經調查取證后,認為不屬于保險責任拒賠甲方的,乙方將提供已取證的相關證據給甲方。
11、超時報案的處理約定。
乙方考慮到甲方的行業特殊性,在發生事故時,部分客戶對保險事故處理操作方法不了解,未能在出險xx小時內報案的,造成遲報案的,甲方承諾不以此由拒賠。
12、賠案支付特別事項處理的處理。
對于甲方的部分案件需特別支付的,如部分貸款抵押車輛的賠款提供受益人委托書問題,除出現全損情況以及貸款銀行具體特別要求外,無需提供受益人委托書這一手續,賠款仍將賠付至甲方提供的賬戶。
13、對于甲方名下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的較小的單方保險事故,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經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當事司機拍下事故現場全貌以及碰撞部位的照片,并提供相關的索賠單證(含雙方賠款協議、身份證明、聯系電話)和資料,乙方將按甲方提供的資料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通融賠付.
14、甲方名下車輛出險后被拖至交管部門,事故處理完畢后再由交管部門拖至維修點而產生的二次拖吊費用,甲方可事先向我司提出申請,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對此次事故產生的二次拖吊費給予通融賠付。
15、發生保險事故后,對于屬于保險合同責任的事故,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參與調解、應客戶要求推薦律師。
保險與保險經紀公司。
勞動合同協議書匯總五篇。
勞動合同協議書匯總九篇。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五
地址:濮陽市經開大道體育場北側。
乙方:濮陽市中意汽修廠。
地址:濮陽市京開路與中原路交叉口北500米。
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共同發展,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同時為共同的客戶提供最卓越的服務,實現共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保險事故車輛維修服務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全面、認真的履行本合作協議的內容;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雙方的信譽、品牌和利益。
第二條合作范圍。
(一)保險事故車輛配件的報價及車輛的修理服務;
(二)保險車輛的救援及維修保養優惠服務;
(三)雙方相互提供長久穩定的宣傳渠道;
(四)其他有利于雙方共同發展的合作。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險事故車輛維修。
1、甲方的查勘定損人員在配件價格和汽車構造方面有異議的地方應向乙方進行咨詢;
7、甲方定損員不得強行乙方維修無法修復的零配件,以影響雙方的合作;
委托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但應當由被保險人自己負擔的部分除外;
理賠手續快速理賠;
(二)技術培訓方面。
(三)救援服務方面。
甲方的保險車輛出事故后,需要救援的,乙方應給予救援支持。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配件價格方面。
1、乙方應指定一名技術人員對甲方咨詢的配件價格信息及汽車構造給予解答;
2、乙方為甲方所報的配件價格為汽車有限公司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格,不得虛報,以影響甲乙雙方真誠的合作,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和社會的監督,對由于虛報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連續出現兩次,終止合作。
(二)事故車定損方面。
3、乙方應在甲方對事故車輛損失確定以后再給予維修,不得現行維修;乙方應遵循雙方協商的相關車輛的工時費、配件價格,價格確定后乙方在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三)、修理質量。
4、對于乙方提供建議而甲方未予采納的協商維修項目,乙方有權保留意見,不予承擔因性能或外觀產生的質量責任和因客戶不滿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及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修理價格。
3、甲方的查看定損人員在處理各種車系車輛事故時,應優先推薦客戶到乙方去維修;如有客戶提出到乙方進行維修,而甲方相關人員利用推諉、勸誡、阻撓等手段設置障礙的,則該次事故維修的配件價格與工時費不予優惠,且配件價格按照廠家全國統一銷售價上升10%。
(五)救援服務方面。
2、甲方所承保德車輛由于非保險事故原因造成的故障,如燃料或電池耗盡,輪胎爆裂、氣壓不足等情況,需要乙方提供緊急救援時,乙方應提供優質的救援服務并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的費用標準向車主收取材料成本費和工時。
(六)其它服務方面。
經甲乙雙方同意,為客戶提供保險事故車輛掛牌、車輛年審、免費洗車、平時維修保養優惠等其他服務。
第五條維修期限。
修復工期由乙方與被保險人協商擬定,乙方應在擬定的工期內按時修復被保險車輛,對于在維修期限內沒有按時完成維修的事故車輛,乙方要承擔被保險人要求的合理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商業秘密。
甲乙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商業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外提供有關雙方合作的具體資料以及甲方對乙方的事故車輛維修理賠中好的公司政策,如有發現將把對方作為不誠信的單位給予終止合作。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有效期。
(二)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查勘定損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有價物品,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給予甲方查勘定損人員有價票、券、禮物、禮品、紀念品以及其他任何物品,一經查出核實,雙方均有權終止協議。
第九條合作管理。
(一)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跟蹤;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2、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一)甲、乙雙方應經常進行聯系和溝通;保證各項合作順利開展;
(三)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關于保險的實習報告匯總八篇。
保險與保險經紀公司。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六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經被保險人特別申請,并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費用經專業人員或公估部門鑒定并確定價值后,亦可作為保險財產: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二)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三)藝術作品、郵票;。
(四)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五)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一)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二)現鈔、有價證券、票據、文件、檔案、帳冊、圖紙;。
(三)動物、植物、農作物;。
(四)便攜式通訊裝置、電腦設備、照相攝像器材及其他貴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輛。
二、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以下列明的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
(二)爆炸,但不包括鍋爐爆炸;。
(三)雷電;。
(四)颶風、臺風、龍卷風;。
(五)風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發;。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及挖掘作業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二)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三)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或毀壞;。
(六)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八)本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九)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賠償處理。
(一)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二)受損財產的賠償按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三)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四)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項目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五)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可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六)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七)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五、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根據本保險單明細表和批單中的規定按期繳付保險費;。
(四)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六、總則。
(一)保單效力。
被保險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險單的各項規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保單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性內容,則本保險單無效。
(三)保單終止。
除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保險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
1.被保險人喪失保險利益;。
2.承保風險擴大。
本保險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保險人本保險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
(四)保單注銷。
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險人注銷本保險單。對本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費率計收,后者按日比例計收。
(五)權益喪失。
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分,或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保險人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賠償在內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
(六)合理查驗。
本公司的代表有權在任何適當的時候對保險財產的風險情況進行現場查驗。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評估有關風險的詳情和資料。但上述查驗并不構成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任何承諾。
(七)重復保險。
本保險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險存在,不論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也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八)權益轉讓。
若本保險單項下負責的損失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賠償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償后,被保險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除事先另有協議外,仲裁或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進行。
七、特別條款。
下列特別條款適用于本保險單的各個部分,若其與本保險單的其他規定相沖突,則以下列特別條款為準。
中列明的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的保險財產遭受的損壞或滅失,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______。
授權簽字。
簽發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發地點: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七
乙方(參保人):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確認原已(未)參加養老保險;已(未)參加失業保險。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額繳納12個月的失業保險費。
4.無論由于乙方何種原因未按規定時間繳費,發生繳費中斷而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5.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全額上繳_________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協議中有與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新頒布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按新頒布政策規定執行。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執行。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關于存款保險條例。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八
甲方:
乙方:
丙方:
鑒于: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號為(以下簡稱"保險單"),各方經充分協商,就保險單項下賠款轉讓授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且在保險單有效期內,對于甲方向買方代碼為的買方的出口項下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甲方授權乙方將按照保險單規定理賠后應付給甲方的賠款直接全額支付給丙方,且同時乙方在上述出口項下的賠償責任終止。
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撤銷、不變更本協議第一條的授權。特殊情況下確需撤銷或變更的,應事先取得丙方的書面同意,由丙方出具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撤銷或變更授權的通知,交乙方簽收后生效。
2、未經丙方書面同意,在保險單有效期內不單方面解除保險單。
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接受甲方任何單方面的對本協議的撤銷或變更的請求。
2、收到甲方和丙方聯合簽署的書面同意文件后,在不損害乙方權益的前提下,按照上述同意文件的內容,對本協議做相應的`撤銷或變更。
3、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的規定,將應付給甲方的賠款直接支付到丙方指定的賬戶。
4、若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將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中規定的賠款支付給丙方,并給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本協議第一條授權范圍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由甲方行使索賠權;甲方如需轉讓該索賠權,須簽署書面轉讓協議。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九
一、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總額。乙方建設項目的工程總造價(中標價):_________元,按規定應向甲方繳交勞動保險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安裝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
二、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時間。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下的建設項目,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清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可每期按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計算繳交勞動保險金,第一期與第二期間隔6個月,第二期以后每期間隔3個月具體如下: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第三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本協議必須用本單位開戶銀行轉賬支票向甲方預繳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甲方收到款后,承建該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按規定到甲方辦理手續領取該項目勞動保險金。
四、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結算。建設項目竣工并經有關機構審定工程結算款后,必須到甲方辦理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結算,實行多退少補(如甲方需向乙方退回多交款的,則需施工企業退回相應款項后才能辦理)。乙方在工程總造價中向施工企業扣除已向甲方繳交的勞動保險金。
五、乙方違約(逾期、漏報、少報),除應及時補繳勞動保險金金額外,另每日按補繳金額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結算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系為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系。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于: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4、接受客戶咨詢;
5、甲方書面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范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年度檢驗;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并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托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四)協助甲方了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秘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后,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后,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范圍、險種范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并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秘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地防范執業風險,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償付能力,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及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協商有關保險事宜。
第二條甲乙雙方簽訂本保險協議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雙方有相互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在堅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為其團體會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被保險人)推薦乙方授權的機構大型商業風險保險部為辦理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第四條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附件一)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附件二)。具體使用費率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費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的基礎上為甲方會員優惠8%。
第五條乙方在與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具體情況與被保險人協商保險合同內容。對于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兩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險的被保險人,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低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會員首次投保約定擴展追溯期時,追溯期費率給予優惠。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一年,則應按照該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6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兩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5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三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4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四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28%計算保險費。本條規定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費率不一致時,以本條規定為準。
第七條保險合同雙方對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托甲方進行調解,達成一致的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雙方具有約束性;各方對調解不能達成一致的結果時,應提交河南省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鑒定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甲乙雙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關于開展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聘請有關專家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并協助改進。
第九條乙方負責對甲方及其會員進行保險業務指導和培訓,并設專人協助甲方開展工作。
第十條乙方在承保業務過程中,除了惡意欺詐及資信情況極差的被保險人外,不得拒絕承保。
第十一條甲方應要求各被保險人如實填寫投保單,并配合乙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和補充,變更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二
乙方(參保人):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確認原已(未)參加養老保險;已(未)參加失業保險。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額繳納12個月的失業保險費。
4.無論由于乙方何種原因未按規定時間繳費,發生繳費中斷而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5.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全額上繳_________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協議中有與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新頒布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按新頒布政策規定執行。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執行。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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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三
乙方:太平洋保險公司。
法定代表人:太平洋保險公司。
注冊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指定乙方為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獨墅湖隧道運營期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承保人,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保險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
(一)被保險人。
甲方為本項目的被保險人。
乙方為本項目的保險人。
(三)經紀公司:江蘇省南京市中山路13號。
甲方聘請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為保險經紀人,為甲方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合同組成。
1.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保險合同;
(3)中標通知書;
(5)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答疑及招標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2.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三、保險明細表及保險條款。
詳見本章附件。
四、保險費率和保險費。
(三)保費支付。
詳見保單明細。
五、保險期限。
一年,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六、保險服務條款。
(一)服務機構與服務網絡的建立。
乙方應專門成立“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服務小組,在本協議或保單生效后(以先發生者為準)立即投入正式運營,負責受理所有涉及本協議保險的索賠案件。
項目服務小組成員包括:
組長:
副組長:
其他成員:
項目小組組長、副組長人員變動須與甲方協商確定,其他成員人員變動須通知甲方。
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培訓服務,以提高甲方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災防損技能,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舉辦時間和地點由甲方、乙方和經紀公司協商確定。
(三)參加經紀公司組織的例會。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參加經紀公司組織召開的保險聯席會議,向甲方和經紀公司通報承保、理賠與服務情況,就有關問題進行溝通與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七、理賠服務條款。
1、受理報案。
保險事故發生后,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報案,若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案的,乙方應認可甲方事后出具的書面說明,并視同為及時報案。
2、現場查勘。
(4)查勘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查明出險時間、地點、原因,配合甲方做好必要的施救工作以及受損財產的保護、整理工作,查勘人員的現場查勘工作包括:
a.會同甲方進行現場查勘,了解事故原因,對損失現場和損失財產進行必要的拍照;
e.與甲方對現場查勘記錄進行簽字確認等。
3、受理賠案。
(2)乙方自收到完整的索賠資料之日起,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定責定損,并在上述時限內以書面或網絡方式給予甲方或經紀公司定責定損意見,否則,即視為雙方就賠償結果達成一致。
4、結案。
(1)甲、乙雙方就賠償結果達成一致后,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繕制賠案;
(2)在已定責的前提下,乙方自收到索賠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能確定賠償金額的,根據甲方要求,應按照已有證明和資料將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待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相應差額。
5、賠案統計表。
保險財務分析范文。
保險主管述職報告范文。
學校學生保險證明范文。
保險公司個人賀信范文。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四
甲方(代繳社保單位):
乙方(個人):
丙方(實際用人單位):
甲、乙、丙三方均明確:甲、乙之間無勞動關系,乙、丙之間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現因乙方個人原因希望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下文簡稱“社會保險”)等關系掛靠在甲方,經三方友好協商決定:
1、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照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期月最低繳費基數繳納。
2、甲方代乙方繳納社保費用,甲方所代繳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公司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以第一條為準)。
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常州市社會保險當期繳費年度為一個周期(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甲方代繳之前,每周期提前30天一次性支付完畢當個周期的費用,從年月開始至年月結束。
4、乙方可憑身份證到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詢甲方為乙方代繳社會保險費信息。
5、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繳社會保險費用后,應當及時辦理代繳社會保險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暫停辦理的,須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費用,甲方有權停止辦理乙方的代繳社保事宜,根據友好原則,請甲方在停止辦理乙方社保事宜3天前友好通知乙方。
6、如若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等意外,由丙方承擔實際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法律責任代繳社保協議書代繳社保協議書。
7、乙方書寫的承諾書及乙方與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8、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丙方:(蓋章)。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號)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保險費。協議雙方須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全額上繳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執行。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六
甲、乙雙方本著忠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x年至x年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目的。
甲方汽車業務與乙方機動車輛保險相結合,滿足汽車和保險銷售的目的,實現甲乙雙方共同客戶的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內容。
一、甲方同意將公司名下車輛(具體投保區域及車輛牌號雙方另行協商)的保險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時向乙方提供完備的車輛資料。
二、甲方車輛投保的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全車盜搶險、等。(具體險種及保額以保險單正本為準)。
三、乙方對甲方車輛的保險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間甲方車輛保險項目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對甲方車輛提供優質的承保、理賠等保險服務。
第三條業務合作程序。
一、甲方就其名下車輛在乙方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一致后,雙方簽訂《車輛保險協議書》。
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網點布局和名下車輛號牌屬地、原則上以省級區域范圍為單元來界定要承保的車輛。
在相應的單元內,甲方名下車輛的保險原則上由乙方承保。關于哪些單元和多少單元由乙方承保,雙方可協商約定。
乙方將設立專項團隊,指定專人對接甲方相關工作人員,就承保知識培訓、承保時效、承保條件和程序、承保資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饋、續保跟蹤等事宜保持溝通。
三、甲方名下車輛承保費用的確定和收取方式約定如下:。
1、保險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費,商業車險以中國保監會審批基礎費率為基礎,按保單單面折出單,甲方按此金額預付保費,一年期滿,乙方在一個月內對當月合同期滿的投保車輛進行賠付清算,以每臺車實際發生賠付費用的倍為該車實際保費,預付保費減實際保費后余額退還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按逐車計算,合計辦理的原則開展。
交強險按交強險費率浮動規范相關規定執行。
2、一年后,雙方可根據上年實際保費發生情況協商確定保費預付標準,以盡量避免大額退款或補款。
退款方式包括現金退款(甲方提供發票,乙方承擔稅費)、抵交保費等。
甲方保險未到期車輛因經營原因退出營運,車輛退保,該車輛視同合同到期,納入當期到期車輛保費清算。
3、保費支付方式:所有車險業務必須執行見費出單操作,可按客戶需求按月或按季度出具短期保單,短期保單按日計費。
4、甲方名下車輛若需要保單變更或退保時,由乙方專人全責辦理。
四、甲方名下車輛若發生保險單責任范圍內的損失,雙方應積極互通信息,乙方及時定損核賠,并支付相應的賠款至甲方指定賬戶。
第四條保險理賠服務承諾。
根據甲方需求,結合甲方行業的特殊性,乙方將按照以下服務承諾做好甲方名下車輛的保險理賠工作:。
1、電子查勘員、電子理賠員服務。
在保單年度,出險三次內(含三次)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單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不含停放被撞事故)免查勘,客戶撥打95518報案后,按95518指引由客戶自行拍攝事故現場照片,(能反映事故現場全貌的全景照片,反映車牌號、碰撞部位,損失程度的近景照片);超過x次的,經溝通,我司將結合具體案情可以申請協商解決。
2、一小時快賠服務。
損失x元以下單方事故,在乙方遠程定損中心定損后,無需再提交索賠資料,乙方在1個小時內賠款至機房賬號[i1],以便即時修車。
甲方另擇時間提交索賠資料的上述案件,乙方收案點在收到資料后1個小時內賠款至甲方賬號。
注明:由于銀行劃賬時間關系,每天15時后提交的案件,延遲至次日9:30劃款。
3、異地出險、就地理賠。
客戶異地出險后,人保財險公司通過“異地出險、就地理賠”服務網絡的運行,為客戶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查勘、定損和賠付”服務,使客戶無論身處何地,都能享受到從報案到領取賠款全流程的便捷、高效、統一的理賠服務。
4、停放被撞理賠減免。
出險x次內(含x次)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但無法找到第三方時,不設免賠率%。
5、第三者直賠服務。
對于我司承保的保險車輛若給第三者造成傷害,若被保險人怠于履行賠償責任,第三者可以直接向我司索賠,我司將在限額內直接賠付。
6、提供搶救醫療費墊付擔保。
當交通事故導致人傷時,出險當事人墊付昂貴的醫療搶救費用有困難時,在我司合作的醫院,我司推出不超過限額的全額擔保。
7、對于甲方名下車輛,乙方將統一全國各地索賠資料遞交要求、查勘定損時效和理賠時效,并按照深圳承保地的要求和時效為準。其中,對于正常純車損案件,乙方將在索賠資料遞交齊全后的x個工作日賠付到甲方指定賬戶。
8、重大車損理賠處理的約定。
在車輛損失嚴重,如修理價達到或超過車輛實際價值時,雙方可協商處理。
9、事故責任人手續通融約定。
事故責任人手續缺失的情況下,即甲方客戶在辦完事故流程后,不辭而別,不配合甲方收集相關資料時,導致甲方在索賠遞交資料等環節出現麻煩,乙方將在事故責任人手續上予以通融處理。
10、拒賠案件的處理約定。
拒賠案件的處理,乙方經調查取證后,認為不屬于保險責任拒賠甲方的,乙方將提供已取證的相關證據給甲方。
11、超時報案的處理約定。
乙方考慮到甲方的行業特殊性,在發生事故時,部分客戶對保險事故處理操作方法不了解,未能在出險小時內報案的,造成遲報案的,甲方承諾不以此由拒賠。
12、賠案支付特別事項處理的處理。
對于甲方的部分案件需特別支付的,如部分貸款抵押車輛的賠款提供受益人委托書問題,除出現全損情況以及貸款銀行具體特別要求外,無需提供受益人委托書這一手續,賠款仍將賠付至甲方提供的賬戶。
13、對于甲方名下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的較小的單方保險事故,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經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當事司機拍下事故現場全貌以及碰撞部位的照片,并提供相關的索賠單證(含雙方賠款協議、身份證明、聯系電話)和資料,乙方將按甲方提供的資料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通融賠付.
14、甲方名下車輛出險后被拖至交管部門,事故處理完畢后再由交管部門拖至維修點而產生的二次拖吊費用,甲方可事先向我司提出申請,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對此次事故產生的二次拖吊費給予通融賠付。
15、發生保險事故后,對于屬于保險合同責任的事故,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參與調解、應客戶要求推薦律師。
附:理賠時限表(除1小時快賠案件外)。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激發職工的工作熱情,穩定職工隊伍,同時幫助職工建立一份補充的養老保障,甲方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同意為下屬職工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現就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乙方同意甲方為其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包括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條款),具體投保的險種、保險金額、保險責任等由甲方全權決定。
二、甲方為乙方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而墊支的保險費,作為甲方給乙方的借款,若乙方滿足下列條件的,則甲方不再向乙方要求歸還該借款,同時乙方有權按保險合同的規定領取保險金。
2.因工作需要,在人保系統內部調動的;
3.投保后,在職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身故的;
4.因特殊原因,由總經理室決定給付。
三、對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上述借款及相應的利息。
1.勞動合同期未滿,本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單位決定與解除勞動合同的;
3.除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以外原因離開公司的。
四、乙方同意將保險單存放于甲方處作為質押,質押期至保險金支付時止。
五、若乙方在離開甲方單位一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向甲方交清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的,則甲方有權向保險人申請辦理解除保險合同手續,解約金款項歸甲方所有。
六、在質押期內,乙方不得向保險人辦理保險合同轉讓、掛失補發、投保人變更、解除合同、保費墊交、減保、減額交清、權益轉換、保險關系轉移等事宜。
七、本協議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辦理的所有商業養老金保險事宜均有約束力。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為乙方辦理了商業養老金保險的也按本協議執行。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有關社會保險接收函。
有關保險公司內勤年終總結。
保險與保險經紀公司。
保險分賠協議書(精選18篇)篇十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注冊會計師協會。
為了更好地發展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就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責任保險條款問題進行研究,共同制定有關條款。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在雙方確定的條款基礎上,對保監會批復的(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以下簡稱《條款》)中不明確和不具體的地方在本協議中作進一步的解釋和規定,此解釋和規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條款》第三條被保險人定義為:本保險所指被保險人為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冊會計師。
二、《條款》第三條國內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修改為:審計業務是指被保險人出具的審計報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規范和管轄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注冊會計師管理條例》規定的必須由注冊會計師承辦的會計報表審計、企業資本驗證、企業改組、合并、分立、整頓、解散清算審計、凈資產驗證、納稅申報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三、《條款》第三條利害關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權使用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投資人,債權人及政府部門。
四、《條款》第三條每次保險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因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的過失行為導致出具的審計業務報告失實而向被保險人提出的單個索賠或系列索賠。
五、《條款》第四條修改為: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后,被保險人在承辦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過程中,因過失行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關系人的經濟損失,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在保險期內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公司依照本條款及補充條款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六、《條款》第六條刪除第十一項,第三項修改為:被保險人的注冊會計師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私自接納的審計業務。第五項修改為:被保險人在本保險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賠情況。第六項修改為:“在保險單規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險人簽署的審計報告。”
七、《條款》第八條修改為:“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之內,被保險人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八、《條款》第十六條更改為“投保時,被保險人應向本公司如實填寫投保問卷”。
九、《條款》第十八條更改為: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注冊會計師人員發生變動,應在一月之內通知本公司。
十、《條款》第二十條更改“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采取欺詐,隱瞞等惡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十一、《條款》第二十一條更改為“本公司有權對被保險人的經營風險狀況進行風險評估,對本公司提出的經被保險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議,被保險人應認真付諸實施。”
十二、此險種在確定追溯期時,采用以下原則,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續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續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即連續投保,連續計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斷保險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計算,即追溯期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張保險單保險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斷時間在一年之內的,經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繳中斷期間l00%的保險費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斷之前的第一張保險單保險期限起始日,但對于中斷期間已經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中斷保險行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復。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前一年;以后年度投保時,類推。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以后年度投保時,類推。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前三年;以后年度投保時,類推。
十三、被保險人發生賠償后,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并按比例補交相應的保險費,可以將累計賠償限額恢復。但恢復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
十四、在保險期內,如被保險人宣布歇業、經營期滿注銷或被主管部門撤銷,被保險人的注冊會計師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后,因過失行為造成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的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在宣布歇業、經營期滿注銷或撤銷之日起三年內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提出索賠的,本公司在本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如五年內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提出索賠的,被保險人交納年保費的20%后,本公司在本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按甲方上報保監會前雙方達成的費率,由甲方與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投保,具體保險費率詳見協議的附件。
第四條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條款》和《補充條款》進行修改,應由甲乙雙方同意并就修改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有關款。
第五條甲方應履行保險責任。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事件,甲方應第一時間到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了解情況,辦理賠償手續。如果發生爭議,甲方與會計師事務所協商解決有關索賠事宜。如無法達成意見,由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予以鑒定,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提交仲裁機關裁定。
第六條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標準保單。甲方在與各事務所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各所的具體情況與各事務所協商保險合同的內容。對于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三年未出險的會計師事務所,甲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整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建立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開展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具體時間為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四上午。
第八條甲乙雙方同意成立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
鑒定委員會,對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責任進行鑒定。責任鑒定結果實行投票表決制。鑒定委員會如果無法得出結論,應交仲裁機關裁決。
第九條乙方應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如實填寫會計師責任保險投保問卷和投保單,并配合甲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條甲方應在保單正本備注欄注明“《條款》與《補充條款》相予盾時,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險與保險經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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