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活動中的基本法律文件,它確保了合作的可靠性和穩定性。接下來,我們將為大家提供一份簡潔明了的合同協議模板,供大家參考。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一
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則需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
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不對等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最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最好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的條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以偏概全這里所說的以偏概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簽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一樣,開發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議。這種現象在廣州是比較普遍的,一些熱銷的樓盤也都如此。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二
用人單位需充分理解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避免在實踐中違法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83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幾種:
(1)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
比如:小張與公司簽訂了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3500元。這就是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的案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本案中小張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按照法律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因此,小張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假如該試用期已經履行了5個月,則用人單位應當從第3個月開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標準支付小張賠償金10,500元(3500元×3個月),該賠償金不包含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工資15,000元(3000元×5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的,視為違法約定試用期,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3款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期限不滿3個月的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應當承擔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后果。
(4)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4款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一個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與約定的試用期相同的,均為違法約定試用期。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三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年月_日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在(什么地方)交付乙方。
二、借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
五、抵押條款。
六、保證條款。
七、違約責任: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合同簽訂地(借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四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高德柱。
(或授權代理人)。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五
王力和張園是對門鄰居,王力開辦有一個公司,生意大,經濟條件好;張園是一名教師,教書育人,家庭收入一般。由于是鄰居關系,在張園的精心輔導下,王力的兒子學習成績很好。由于雙方所在的z市交通日益擁堵,市民對機動車限購要求很高。張園為了在限購車輛政策出臺之前也能夠擁有一輛私家愛車,就向王力提出借款購車,王力因張園照顧其子的學習,就大方的表示可以把自己不常用的一部七成新小轎車贈與張園。王力和張園為慎重此事,特簽訂贈與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王力無償贈與張園一輛小轎車,定于20xx年8月30日前交付車輛和進行過戶。
一、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前反悔,張園還能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嗎
二、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后反悔,張園還能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嗎
三、如果張園未得到受贈車輛,張園有什么權利可以要求救濟嗎
正確回答上述問題,必須解決贈與合同是什么類型的合同。確定了合同是什么性質,對于確定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時間和條件、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權利義務的實現均有重要的意義。特別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發生爭議的時候,司法機關、仲裁機關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合同的類型歸屬,然后確定爭點,確定適用的法律規范,進而用合同性質之鑰,去打開定紛止爭之門。
合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不同的理論分類。例如:1、根據法律是否對合同賦予特定的名稱,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2、根據當事人是否因給付而取得利益,可以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3、根據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可以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根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可以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5、根據合同之間的關系,可以分為主合同和從合同;6、從合同成立條件的角度進行分類,可以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所謂贈與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經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協議。其中,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當事人成為贈與人,受領財產的一方當事人成為受贈人。
贈與合同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普通贈與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與張園之間簽訂的贈與合同;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例如企業、個人在抗震救災過程中做出的捐贈;三、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有的贈與合同不僅以書面形式訂立,而且還由公證機關進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證明。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無爭議。理論界爭議較大的是: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還是實踐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觀點認為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他們認為:
諾成合同,是指以締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充分成立條件的合同,即一旦締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僅有當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或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合同關系。實踐中,大多數合同均為諾成合同,實踐合同僅限于法律規定的少數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除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贈與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樣,經過要約與承諾,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故為諾成性合同。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是當事人的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而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為什么會存在爭議呢,原因在于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具有撤銷權的緣故。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關于“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的規定,除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之外的普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撤銷權的設定在于平衡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于贈與合同確定為諾成合同,則相應的加強了對受贈人的保護和對贈與人的約束,又因贈與合同系無償合同,如果對贈與人與受贈人給予同等保護,則會加重贈與人的負擔。因此從利益衡量角度出發,賦予贈與人相應的撤銷權,以減輕贈與人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贈與,具有單方的任意性, 因此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便很明確了: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前反悔,撤銷了贈與,張園則不能夠得到約定的小轎車。
下面回答第二個問題。車輛(贈與物)沒有交付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那么車輛(贈與物)交付后,贈與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呢。
贈與物的交付標志著贈與合同予以履行,贈與物交付后,即表明贈與人履行了贈與義務,受贈人受領了贈與物,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雙方之間的贈與權利義務隨之終止。根據誠信原則和維護社會生活的穩定性的要求,贈與人不能反悔,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物。但由于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財物無償贈與他人,贈與人具有善意性,為保護該善意性和防止受贈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對贈與人的有關利益實施惡意的侵害。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如果受贈人具有以上規定的不法情形,則其行為與我國的公序良俗和傳統倫理觀念,如“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等顯系嚴重背離,屬于人人忿恨的“恩將仇報”行為,因此,法律特意賦予贈與人、因受贈人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撤銷權。行使撤銷權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恢復原狀。該情形下撤銷權與贈與物交付前的任意性撤銷權明顯不同,具有法定限制性。僅在出現法定情形時,贈與人才能行使撤銷權。
因此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車輛交付后,由于合同履行完畢,正常情況下,即便王力在交車以后反悔,張園依然可以得到約定的小轎車,除非張園作為受贈人,違反法律規定,實施了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不法情形。
因贈與人行使撤銷權撤銷了贈與,而是張園不能夠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張園如果受到損失,是否可以尋求權利救濟呢。由于贈與人的撤銷權分為任意性撤銷權和限制性撤銷權,因此,張園因贈與合同撤銷所受的損失,也應當分不同情形進行處理。在贈與物交付前撤銷贈與的情形下,由于贈與合同系諾成合同,雙方經過要約、承諾,形成合意,則贈與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雖然贈與人具有法定的撤銷權,但如果張園為簽訂合同付出了必要的費用,如交通花費、或者為接受贈與物而實施了準備工作,如修建停車場所、預交有關費用,致使其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則張園有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在贈與物交付后撤銷贈與的情形下,由于該撤銷的發生前提條件須是張園具有侵犯違背贈與人利益的行為,故贈與人或因受贈人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在法定期限內撤銷贈與得到法律支持,則張園應當返還車輛張園返還車輛所受的損失,按照“不能因違法行為而獲利”的原則,由張園方自行負擔,無權主張相應權利救濟。
因此第三個問題的答案是,如果張園未得到受贈車輛,張園的權利救濟需要分清情形:一、在贈與物交付前撤銷贈與的情形下,張園有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二、在贈與物交付后撤銷贈與的,因該撤銷贈與的前提是張園實施了法定的侵犯違背贈與人利益的行為,故張園無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六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有效期: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為cad繪圖員,乙方按時處理甲方公司及領導所授任務。上班時間采用彈性方式,每周日休息一天。
第三條:工資標準、結算方式。
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1800元人民幣。工資滿一個月結算一次,其他按合同到期一起結算。如有違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并給予賠償。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的任務布置,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2、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工資與提成,保證乙方在職期間的人身安全,乙方如因工意外損傷,甲方因按國家勞動法條列支付相應醫療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提起請假,休假等相關事宜。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按國家法律法規賠償對方。
3、甲乙雙方因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法律規定,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甲方(實踐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踐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升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教育部要求中等職業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積極探索創新高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增強學生的專業技能,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赴_____幼兒園頂崗實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實踐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士的工作環境,保證其人身安全,明確其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內部員工的要求對乙方頂崗實踐進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與丙方一起做好頂崗實踐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以及職業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兒園內骨干員工對頂崗實踐的學生進行實踐指導。
4、實踐期間,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落實必要的安全措施。
5、實踐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6、頂崗實踐結束后,根據乙方的具體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定,并簽署鑒定意見,以作為考核乙方實踐效果的依據。
五、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積極參加頂崗實踐。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實踐單位的考核,尊重實踐單位的各級領導、實踐指導教師和其他員工。
3、頂崗實踐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如因不服從實踐單位管理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定期向校內指導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匯報自己的情況,及時了解學校教學情況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5、頂崗實踐期間,未經批準,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實踐單位,如因病或事確需離開的必須向甲方領導及校內指導教師履行請假手續,待指導教師同一頭方可離開。
六、丙方職責和義務。
1、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乙方的思想教育和指導工作。
2、為了保障實踐期間的安全,丙方應組織乙方學習有關人身、生產安全的教育。乙方在實踐期間若因不服從甲方管理而發生意外事故,由丙方負責處理,甲方有義務協助。
3、丙方需要安排校內指導教師到甲方現場指導和了解乙方的頂崗實踐情況,加強與甲方指導教師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幫助解決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對乙方的頂崗實踐考核鑒定工作,對其實踐期間的表現做出實踐鑒定。
5、對在頂崗實踐過程中違反《頂崗實踐協議書》、擅自離開實踐單位的學生,丙方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約定。
1、乙方實踐學生應遵守甲方《職工管理規則》之勞動紀律、道德規范、行為規范、考勤管理的規定,不能做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
2、實踐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畢業實踐生的每月實踐津貼標準為_________元;。
八、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無特殊情況,協議期慢協議自然解除。
2、乙方實踐學生如出現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甲方如若不按協議約定執行,乙方與丙方協商后,有權解除本協議。
九、附則。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須共同遵守。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實踐生):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所在學校: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本著提高自身專業知識與工作實踐相結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單位實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實踐要求。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本人實際情況,并根據甲方要求出具相應有效證明(如身份證、就業推薦表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證等資料有弄虛作假或欺騙甲方之事實,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二、實踐期限。
1、實踐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試用期。
2、如實踐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實踐期內工作情況,決定是否錄用其為正式員工。如實踐結束,經雙方協商愿意建立勞動關系的,則甲方將優先錄用乙方為正式員工。
三、實踐崗位及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客觀情況并結合乙方的專業知識和個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實踐部門進行實踐,其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實踐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實踐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或根據其工作表現和能力,變動乙方的實踐崗位。
3、乙方承諾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同意認真、主動、及時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內容和任務。
4、乙方工作時間按實踐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實踐管理。
1、實踐期間甲方指定部門主管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踐期滿以后,應對乙方的實踐表現做出客觀評價。
2、如果實踐期內,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標準,甲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3、在實踐期間,若乙方未按規定作業、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導致傷害事故或任何民事、刑事糾紛或賠償發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實踐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協議;。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等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乙方同意并承諾如乙方在非工作時間或非工作場地或因非。
工作原因所產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傷害或其他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愿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實踐報酬。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實踐工資為人民幣____元/月。如實踐部門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按換崗后的工資標準執行。
六、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實踐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七、保密約定。
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國家秘密和保守甲方的經營技術、生產、財物、人事、業務等商業秘密。
八、知識產權。
在實踐期間,乙方利用甲方生產設備或物質條件所開發的項目成果所有權屬于甲方。
九、協議終止與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協議可提前終止。
2、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3、實踐期間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四款約定情形的,除甲方選擇解除本協議外,甲方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等處理。
4、實踐期間乙方在說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調整或變更乙方的實踐崗位。
1、因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宜繼續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
2、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不適宜在原實踐崗位繼續工作。
3、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客觀情況變化,導致乙方不能繼續在原實踐崗位工作的。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的員工手冊等相關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規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不可分割、不可分開解釋、并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2、乙方若為在校生,承諾其已告知所在學校并已征得學校同意。如因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給所在學校或乙方本人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實踐協議書。
一、實踐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實踐崗位:配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實踐崗位,保證實踐人員開展工作的秩序和環境。
2、免費提供食宿。
3、配合第三方加強對實踐人員的管理,完成實踐任務,達到實踐效果;第三方實踐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處理。
4、為實踐人員提供生活補助,45天補助800元,實踐結束時,據實一次結清。
5、為實踐人員購買一份意外傷害保險,發生與實踐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指定的工作崗位進行實踐,不能擅自調整。
2、積極參與甲方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年輕人優勢,為甲方發展壯大獻計獻策。
3、實踐人員在實踐期間,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發生異議,須通過溝通協商解決,不能采用任何過激行為,如果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甲方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5、嚴禁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孩子,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將由當事人負全責。
6、乙方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務必提出申請并經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第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實踐人員。
2、協調督促甲乙雙方按協議進行合作事宜。
六、實踐結束后,經過甲乙雙方雙向選擇,簽訂正式用工合同。乙方基本工資不低于1200元/月,福利、獎金另計。
七、其他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叁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七
為搞活經濟,田林縣平塘鄉同祥村同塘屯馬廠坡的泰順石場的承包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石場的生產機械設備組織人員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安全許可等一切生產有關的證照,費用由甲方負擔,由甲方實報實支,營業執照等證件由甲方保管,甲方以泰順石場的名號對外經營,乙方不得干擾甲方的承包經營。
3、承包期限:從即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金,甲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_____元承包金給乙方,以后每年承包金為______元,甲方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支付當年的承包金,如拖延支付,乙方有權阻止乙方繼續承包,并扣押甲方的機械。
5、甲方做到安全生產,在承包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不負責。
6、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必須交清全部三年的承包金后,方可拉走機械,否則乙方有權扣押甲方的機械充抵承包金。
7、甲方生產出來的石塊、碎石由甲方自行銷售。
8、石場的.一切財產(包括生產出來的石塊、碎石)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甲方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和債務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位置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___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九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有效期: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為cad繪圖員,乙方按時處理甲方公司及領導所授任務。上班時間采用彈性方式,每周日休息一天。
第三條:工資標準、結算方式。
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1800元人民幣。工資滿一個月結算一次,其他按合同到期一起結算。如有違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并給予賠償。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的任務布置,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2、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工資與提成,保證乙方在職期間的人身安全,乙方如因工意外損傷,甲方因按國家勞動法條列支付相應醫療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提起請假,休假等相關事宜。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按國家法律法規賠償對方。
3、甲乙雙方因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法律規定,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甲方(實踐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踐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升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教育部要求中等職業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積極探索創新高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增強學生的專業技能,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赴_____幼兒園頂崗實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實踐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士的工作環境,保證其人身安全,明確其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內部員工的要求對乙方頂崗實踐進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與丙方一起做好頂崗實踐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以及職業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兒園內骨干員工對頂崗實踐的學生進行實踐指導。
4、實踐期間,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落實必要的安全措施。
5、實踐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6、頂崗實踐結束后,根據乙方的具體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定,并簽署鑒定意見,以作為考核乙方實踐效果的依據。
五、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積極參加頂崗實踐。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實踐單位的考核,尊重實踐單位的各級領導、實踐指導教師和其他員工。
3、頂崗實踐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如因不服從實踐單位管理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定期向校內指導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匯報自己的情況,及時了解學校教學情況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5、頂崗實踐期間,未經批準,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實踐單位,如因病或事確需離開的必須向甲方領導及校內指導教師履行請假手續,待指導教師同一頭方可離開。
六、丙方職責和義務。
1、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乙方的思想教育和指導工作。
2、為了保障實踐期間的安全,丙方應組織乙方學習有關人身、生產安全的教育。乙方在實踐期間若因不服從甲方管理而發生意外事故,由丙方負責處理,甲方有義務協助。
3、丙方需要安排校內指導教師到甲方現場指導和了解乙方的頂崗實踐情況,加強與甲方指導教師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幫助解決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對乙方的頂崗實踐考核鑒定工作,對其實踐期間的表現做出實踐鑒定。
5、對在頂崗實踐過程中違反《頂崗實踐協議書》、擅自離開實踐單位的學生,丙方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約定。
1、乙方實踐學生應遵守甲方《職工管理規則》之勞動紀律、道德規范、行為規范、考勤管理的規定,不能做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
2、實踐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畢業實踐生的每月實踐津貼標準為_________元;。
八、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無特殊情況,協議期慢協議自然解除。
2、乙方實踐學生如出現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甲方如若不按協議約定執行,乙方與丙方協商后,有權解除本協議。
九、附則。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須共同遵守。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實踐生):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所在學校: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本著提高自身專業知識與工作實踐相結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單位實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實踐要求。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本人實際情況,并根據甲方要求出具相應有效證明(如身份證、就業推薦表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證等資料有弄虛作假或欺騙甲方之事實,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二、實踐期限。
1、實踐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試用期。
2、如實踐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實踐期內工作情況,決定是否錄用其為正式員工。如實踐結束,經雙方協商愿意建立勞動關系的,則甲方將優先錄用乙方為正式員工。
三、實踐崗位及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客觀情況并結合乙方的專業知識和個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實踐部門進行實踐,其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實踐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實踐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或根據其工作表現和能力,變動乙方的實踐崗位。
3、乙方承諾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同意認真、主動、及時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內容和任務。
4、乙方工作時間按實踐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實踐管理。
1、實踐期間甲方指定部門主管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踐期滿以后,應對乙方的實踐表現做出客觀評價。
2、如果實踐期內,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標準,甲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3、在實踐期間,若乙方未按規定作業、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導致傷害事故或任何民事、刑事糾紛或賠償發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實踐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協議;。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等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乙方同意并承諾如乙方在非工作時間或非工作場地或因非。
工作原因所產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傷害或其他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愿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實踐報酬。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實踐工資為人民幣____元/月。如實踐部門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按換崗后的工資標準執行。
六、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實踐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七、保密約定。
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國家秘密和保守甲方的經營技術、生產、財物、人事、業務等商業秘密。
八、知識產權。
在實踐期間,乙方利用甲方生產設備或物質條件所開發的項目成果所有權屬于甲方。
九、協議終止與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協議可提前終止。
2、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3、實踐期間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四款約定情形的,除甲方選擇解除本協議外,甲方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等處理。
4、實踐期間乙方在說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調整或變更乙方的實踐崗位。
1、因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宜繼續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
2、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不適宜在原實踐崗位繼續工作。
3、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客觀情況變化,導致乙方不能繼續在原實踐崗位工作的。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的員工手冊等相關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規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不可分割、不可分開解釋、并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2、乙方若為在校生,承諾其已告知所在學校并已征得學校同意。如因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給所在學校或乙方本人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實踐協議書。
一、實踐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實踐崗位:配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實踐崗位,保證實踐人員開展工作的秩序和環境。
2、免費提供食宿。
3、配合第三方加強對實踐人員的管理,完成實踐任務,達到實踐效果;第三方實踐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處理。
4、為實踐人員提供生活補助,45天補助800元,實踐結束時,據實一次結清。
5、為實踐人員購買一份意外傷害保險,發生與實踐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指定的工作崗位進行實踐,不能擅自調整。
2、積極參與甲方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年輕人優勢,為甲方發展壯大獻計獻策。
3、實踐人員在實踐期間,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發生異議,須通過溝通協商解決,不能采用任何過激行為,如果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甲方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5、嚴禁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孩子,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將由當事人負全責。
6、乙方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務必提出申請并經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第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實踐人員。
2、協調督促甲乙雙方按協議進行合作事宜。
六、實踐結束后,經過甲乙雙方雙向選擇,簽訂正式用工合同。乙方基本工資不低于1200元/月,福利、獎金另計。
七、其他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叁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實踐單位):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明確各方的責任,保障各方的權益事項,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實踐(實踐)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實踐時間:
由乙方的實踐進度為準。
二、實踐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并結合乙方所學專業,對口安排乙方在本單位從事崗位實踐。
三、甲乙雙方全力與義務。
1、甲方提供實踐場地與相關設施條件;。
2、實踐期滿后,甲方應對乙方的實踐表現作出客觀鑒定;。
3、實踐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4、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6、對于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實踐生,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學生實習協議書》;。
7、穿著打扮符合實踐單位對員工儀表儀容的要求。
四、實踐生薪資。
實踐期間無薪資待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
簽訂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一、主體要適格 (符合法律規定的資格)
當事人是單位的,一般要求有效的營業執照、交易對象屬于其經營范圍、法律法規要求有特別資質的,一定要具備相應資質證書;當事人是個人的,必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代理人的,應當持有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二、內容要合法
這主要是指交易標的不能是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者對合同交易的內容有特別要求。比如:房屋買賣要具備產權證、土地證。拆遷房屋上市交易需要經過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同時被安置的家庭成員要全部同意;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無效、個人借款約定利率不得超過貸款利率的四倍等。
三、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保障合同全面履行的有效保障,當事人往往因為雙方關系融洽,忽視約定違約責任,而一旦一方出現違約情形,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也就無法保障合同全面履行。比如二手房買賣,最易忽視戶口遷移問題,往往導致買方拿到房屋后卻無法將戶籍入戶,如果約定違約責任,就對賣方產生有效的約束力,可以有效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四、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
當前,經營單位的性質、種類比較復雜,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到位現象比較普遍。在此情況下,為防范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非常有必要考慮交易對方的主體資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況等。主體資格方面應當查看一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
五、合同條款的對等性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不要簽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規定我方違約要如何處理而無對方違約如何處理的內容。
六、合同條款的明確性
合同是當事人的交易準則,其根本要求是實用,合同的用詞用語不需要華麗、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確,簡單明了,避免毫無意義的空話,同時合同條款之間不能出現矛盾。合同條款的明確性是指用詞用語要到達當事人無需再進一步協商的程度。
七、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合同法上稱為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
八、項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攬的有些項目是從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來的,此類合同涉及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發包方是否允許承包商對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通常的情況是發包方禁止項目轉包和分包或者規定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轉包、分包都要經過發包方的同意,否則轉包或發包行為無效。對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對分包方隱瞞了原合同的規定,對此應當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問題并要求其征得發包方同意將工程轉包或分包給我方。
九、仲裁機構名稱要寫具體
大多數合同在約定仲裁事項時,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這樣的仲裁條款只是約定了仲裁地點而對仲裁機構沒有約定,實際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據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仲裁協議或約定仲裁條款時,應當選定仲裁委員會,所以對仲裁機構必須寫具體的名稱。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后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
十、簽字蓋章應同時具備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采取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蓋章對合同具有重要意義,企業之間簽合同時,往往是由各自的代理人(經辦人)完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有經辦人的簽字和單位的印章,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如有的單位以合同未加蓋本單位公章為由,否認經辦人簽名的效力;有的則以單位印章丟失、被盜等理由依靠地方保護主義通過立刑事案件來擺脫責任。為了不給這些人以可乘之機,訂立合同時應當經辦人簽名和單位印章同時具備。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一
贈與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第一條甲方將后記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對方。
第二條甲方會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進行后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得繼承為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乙方受贈后記的不動產后,應負撫養甲方夫妻之責。但,乙方應自后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與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后記的不動產轉讓,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根據第二條所述后記不動產于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不動產標示: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畝
(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層
面積:一樓__________________畝
二樓__________________畝
上列建筑物正租賃中。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受贈人(乙方)______
住址:______住址: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電話:身份證號碼:住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電話:營業執照:地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悠長的原則,就農村承包土地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定位于鎮村組地塊畝的土地,出租房給乙方從事家禽苗木水產的生產經營。
:承包土地出租年限截止到國家征修為止,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承包土地出租人民幣元每畝每年,共畝,合計元每年。
: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每兩年的6月1日。
1、甲方應保證現有土地未被征用及未有他方使用權糾紛,甲方在出租期間不得收回出租土地或另行出租給第三方。
2、甲方在出租期間需保證乙方合理享有該地塊的水源、道路、排灌設施的正常使用。
3、甲方在出租期間內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一些生產時所必要的圍欄、道路、管道、大棚、房屋等設施。
4、乙方在承租期間,依法享用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在合同期間內如遇政府依法征用土地,乙方享有在該地塊上自己投入的固定設施、養殖、種植等的政府征用補償。但睡到青苗費歸甲方所有。
5、一方必須管好用好承租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違約方必須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以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課題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藿香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三
合同漏洞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于合同條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現象。具體來說,一是合同的內容存在遺漏,即對一些合同的條款,在合同中并沒有作出規定,例如合同中缺少對質量條款的約定。二是合同中的約定不明確,或者約定前后矛盾。一般來說,合同漏洞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不知道的,且在合同中也沒有規定填補漏洞的方法,如果在締約時已經知道而故意不予規定,尤其是已經在合同中規定了填補漏洞的方法,則不能視為合同漏洞。例如,當事人在買賣合同訂立時,因為考慮到市場價格在交貨時會急劇波動,因此在合同中并沒有規定明確的價格,而只是規定價格隨行就市,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活價條款"。活價條款雖未設定具體的價格,但實際上當事人在締約時已經意識到這種情況,且約定了確定價格的方法,此種情況并不屬于合同漏洞。嚴格地說,合同漏洞的存在一般不應影響合同的成立。按照王澤鑒先生的觀點,"此多屬契約非必要之點",如果合同的必要條款出現漏洞,則可能因為該條款的欠缺而導致合同不能成立。在合同根本不成立的情況下,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合同漏洞問題,更沒有必要對漏洞進行填補了。只有在當事人對合同的非必要條款未作出規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則可以認定合同已經成立,法院可以依據合同的性質、交易習慣以及法律的任意性規范作出解釋,從而填補合同的漏洞。
合同是當事人通過合意對于其未來事務所作的安排,而合同的訂立需要通過一定的文字表達來規定合同的內容。但正如美國學者凱納普所指出的“文字都是用來表達人們的思想的符號,但文字作為人們表達思想的工具并非是十分完美的,因為某人使用某個用語可能并未表達其真實的用意,甚至人們使用相同的用語所表達的意思截然不同,對合同來說同樣如此。同時,由于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對未來發生的各種情況都作出充分的完全的預見,當事人即使具有豐富的交易經驗和雄厚的法律,也不可能在合同中將其未來的各種事務安排得十分周全,所以在合同中出現某些漏洞,甚至某些條款的規定不明確是在所難免的。還要看到訂約當事人需要通過一定的用語表達合同的內容。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締約當事人對某個條款和用語也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理解和認識,從而發生爭議。在實踐中,合同漏洞產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合同當事人的有限理性。由于個人各方面的局限性和外在世界的不確定性、復雜性,人們無法在事前把與合同相關的信息都能寫到合同的條款中。二是當事人對非必要內容沒有表示,或者當事人對非必要內容有表示,但沒有達成一致,同意留在合同成立后繼續商議;三是由于合同訂立與履行存在交易成本,人們所簽訂的合同在許多方面將是不完全的,締約各方將會理性地漏掉許多意外事件,這要比把許多不大可能發生的事件考慮進去要經濟得多。所上的各種原因就會造成合同執行時解釋方面的爭議,所以需要確立合同解釋和合同漏洞填補方面的規則來解決這個問題。
合同是反映經濟交易的法律形式,其所蘊含的是法律維護下的個人自尊及自信,即個人可依據其自由意思,與自己所選擇的相對人締結合同,創造規制彼此權利義務關系的規范。大陸法系學者認為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英美法系學者認為合同是一個或一系列允諾,違反該允諾將由該法律給予救濟,履行該允諾是法律所確認的義務。傳統合同法理論以合同自由原則支配下的合意或對價為中心。在大陸法上,合意是理性的同義詞,表明人類有天賦的自由憑自己的理性意愿建立合同關系。而在英美法系,對價是理性的外化物,人們之間是否受合同的約束完全要看雙方的允諾之間是否存在著一個表明等價交換的關系的對價,合同關系全靠對人們的意思的解釋來決定。因此,傳統合同基于合意的理念,認為合同關系是存在有效合同的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存在合同就不能產生合同責任,沒有合同約定就沒有合同義務,也即當事人不應當被他所不曾同意接受的義務所約束。但是,合同漏洞補充是法官依據裁判權,對合同欠缺條款進行完善,根據補充的合同內容來決斷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糾紛,當事人受到了自己合同中所沒有意思表示的調整。大陸法系采取“推定的意思表示”說,英美法系采取“合同默示條款”說來解決合同漏洞補充與意思自治之間的矛盾。
推定的意思表示說與事實有不符之處,第一,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必須根據意思表示時的情形確定。推定當事人對合同的訂閱存在意思表示,這是一種事后由判斷者作出附加前提條件的假定,實際上改變了當事人意思表示時的情形。第二,合同漏洞完全是因為交易條件的不可預測不可證實而發生的時候,當事人對合同漏洞不可能有意思表示或已經存在意思表示,無法進行意思表示推定。如活價條款,當事人對價格條款事前達成了協議,只不過該條款需要事后的補充。又如購買河蚌后發現珍珠,買賣雙方不可能事前知道河蚌中有珍珠,從而對珍珠的歸屬有所意思表示。合同默示條款說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所以,本文認為,合同漏洞補充的基礎的是合同關系的擴大。
現代合同理論為了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以限制合同自由。誠實信用原則促使了合同關系的擴大,具體在兩個方面。第一,不存在有效合同的當事人之間產生合同責任,如締約過失責任。傳統合同理論認為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合同一方因他方的過錯造成的損失,不能歸屬于合同責任,應當適用侵權責任或不當得利。而現代合同理論則認為訂立合同的雙方在接觸后,相互之間就產生了信賴關系,締約過失有誠實信用原則,損害了另一方的信賴利益,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第二,合同的權利義務不再局限于合同條款的明確約定,如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產生了附隨義務。合同當事人即便沒有在合同中約定也要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附隨義務,否則就應當承擔合同責任。因此,在現代合同理論中,合同責任因誠實信用原則得到了擴張。誠實信用原則是合同法的一般條款,合同當事人從接觸洽談合同之時開始至合同履行完畢之后,無論是債權的行使還是債務的履行,都受到誠實信用原則的調整。
我國《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我國《合同法》第62條也規定了填補合同漏洞的各項標準,有學者將其稱為“補充合同的一般原則”。這三個條文構成了合同解釋的重要內容,也可以說是我國合同解釋的最基本規則。同時,這些規則主要是用來填補合同漏洞的,也可以稱為漏洞填補的規則。所以,討論填補合同漏洞的規則問題,首先應當理解上述條文的相互關系。
填補漏洞的第一步,是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自由原則,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在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由當事人繼續通過其達成的補充協議,來填補合同的漏洞,這就充分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同時,通過當事人達成協議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也是最有效地填補漏洞的方式。由當事人達成的補充協議,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但補充協議必須針對合同的漏洞而達成,否則,仍然不能解決合同條款的爭議。
填補合同的漏洞的第二步是在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情況下,則應當由法官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所謂按照有關合同的條款來履行,是指根據合同的性質以及現有合同的條款來確定合同究竟需要哪些條款,并在此基礎上填補合同的漏洞。
交易習慣也是填補合同的漏洞的確定標準。所謂習慣,是指當事人所知悉或實踐的生活和交易習慣。所謂交易習慣是指在當時、當地或者某一行業、某一類交易關系中,為人們所普遍采納的、且不違反公序良俗的習慣做法。
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這就實際上解決了合同對履行義務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應當如何履行義務的問題。
筆者根據自身在司法實踐中遇到的適用難題,在此談談自己對我國合同漏洞填補法律制度的幾點看法。
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需要考慮合同是否已經成立。因此,法官在填補漏洞時,必須要正確判斷合同是否成立,是否對當事人已經產生了約束力,而判斷合同的成立實際上就是要判斷當事人雙方是否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也就是說對主要條款雙方已經經過了要約和承諾過程而達成了合意,為此,在填補漏洞時,法官應當做到如下幾點:第一,必須要判斷當事人是否已經完成了要約和承諾過程,還是仍然處于締約階段。例如,甲向乙發出一份傳真求購某種型號的鋼材,乙在收到該傳真后即向甲發送該型號的鋼材,甲拒絕收貨,雙方為此發生了爭議,要解決此種糾紛,法官首先需要解釋傳真的內容和性質,確定該傳真是構成要約還是要約邀請。這就是合同解釋需要解決的問題。第二,當事人是否就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如果僅僅就次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并不能認定合同成立。例如,甲向乙兜售某表時,乙點頭同意,后甲將表交付給乙時,乙拒絕接受。在該糾紛中需要確定合同是否成立,從表面上看乙點頭同意是已經作出了承諾,但由于甲在兜售該表時并沒有提出表的價格,則乙是否對主要條款作出了承諾,則需要作出解釋。第三,當事人雖然沒有對主要條款達成口頭或書面的協議,但當事人已經作出了實際的履行,那么能否從當事人的實際履行行為中確定當事人已經完成了合意,則需要作出解釋。第四,當事人雖然沒有就主要條款達成合意,但當事人自愿接受合同的拘束,則需要從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交易的習慣等方面考慮解釋當事人所應當達成的主要條款,從而填補合同的漏洞。在確定合同確已成立、且又存在合同漏洞的情況下,法官可以要求當事人通過達成補充協議填補漏洞。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當事人之間因合同漏洞發生合同糾紛訴之法院,法院大多宣告該合同無效或不適用合同關系來處理。這種方式盡管簡單,但不符合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合同法應具有的鼓勵交易的原則。鼓勵交易是合同法的目標,也是我國合同法中所必須具有的方針和規范功能。在合同的條款存在漏洞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簡單宣告合同無效,將使得許多交易被不合理地消滅。從經濟上看,此種做法是低效率的。根據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合同存在漏洞的情況下,法官的職責應當是通過依據一定的填補漏洞的方法和合同解釋的規則來填補合同的漏洞,努力促成交易。法院可能視不完全合同是完全合同,從而避免因合同無效使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失去準則。
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是由法官擁有了補充合同漏洞的權利,容易導致法官濫用解釋權,有可能使合同的判決不利于合同雙方利益最大化。另外,合同漏洞的產生是因為經濟條件的不可觀測性和不可證實性,法院不可能在依賴于合同方不能提供信息的條件下,應用合同漏洞補充規則作出更有效率的判決,其時法院形成的意見將凌駕于市場合同之上。因此,筆者認為,需要建立合同漏洞的判定規則為法官在合同解釋中的權力設定了一般的范圍界定或限制,真正將法官的這一主觀活動納入法律控制之下,合同解釋及漏洞補充規則的設定是必不可少的。
合同漏洞一般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補充,當事人最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充分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也完全符合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但是,第一,重新協商過程也會產生多種合同成本,這些成本包括重新談判的過程本身所產生的事后成本和對重新談判的預期所產生的事前成本;第二,當事人訴之法院就已經表明雙方對合同重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需要第三者提供裁決;第三,法律對合同漏洞的處理意見是當事人處理合同糾紛需要綜合考慮的條件之一。所以,當事人事后協商完善合同漏洞不能完全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筆者認為,合同漏洞可以適用任意性法律規范和交易習慣來補充完善。在選擇填補合同漏洞的方法時,首先應當使用任意性的規則,然后才能使用合同解釋的方法。如果法律對合同漏洞的填補已經規定了特殊的方法和程序,這首先應當采納法律的特殊規定,只有在不能適用法律的特殊規定的填補漏洞的方法的情況下,才能適用一般的合同解釋的方法。例如適用附隨義務來認定合同義務,適用情事變更來處理因經濟條件變化而出現的糾紛,適用物權法規則來處理買賣合同中所有權轉移和風險負擔等。
本人作為單位里的一名法律部門工作者,根據在從業實踐中,經常接觸到合同漏洞填補及其相關問題,也必不可少地將其運用到司法實踐,故而能更多的從實踐的角度發現該法律制度在實際運用中的認識模糊和司法疑難,以及由此而發現該法律制度在司法實踐運用中所顯現出的立法缺陷和漏洞,在此談談自己對我國合同漏洞填補法律制度的幾點看法。但是,由于自己的理論水平和認識所限,難免存在某些不成熟的觀點和表述,敬請關注此問題的專家及同仁給予批評指正。另外,在撰寫此論文的過程中,筆者的同學、同事、老師等,均給予了悉心的指點和建議,也促成了本論文的順利完成。在此,筆者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謝。
1.王利明《論合同漏洞的填補》[j].法學前沿,20xx.(2):21;
4.梁慧星《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5.王利明《民法疑難案例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
6.梁慧星:《民法解釋學》(修訂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7.胡基:"合同解釋的理論和規則研究",載《民商法論叢》第八卷,第51頁。
9.王利明、郭明瑞、方流芳:《民法新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10.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更方便、快捷地從合作社采購花卉,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特訂立本合作意向書,具體合作內容如下:
甲方與乙方按實際采購花卉數量,按實結算。
乙方負責將花卉保質保量準時送達甲方裝車地點并送裝上車。
甲方在花卉驗收裝車后即與乙方結算支付花卉款。
乙方保證所供花卉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花卉,甲方立即退貨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1、乙方若所供花卉未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按所余款項的10%支付違約金。
2、甲方若未按時支付花卉款,每日按需付金額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合作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有效期從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五
當代企業間業務往來與經濟活動中經濟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它不僅是企業間誠信合作經營的必要條件之一,同時也是企業經濟活動實現目的和各種權益的保證。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國內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意識不斷加強,不過仍然存在著一定問題,給我國企業經濟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有時甚至帶來極大的經濟損失。所以加強現代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進行風險控制是當下企業發展重要任務之一。
合同管理;實踐;探索;制度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經營與貿易模式層出不窮,合同變成企業與個人,企業和企業之間經濟合作的主要樞紐,它也成為企業管理內部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標之一。只有企業能夠對經濟合同進行科學的管理,才可以有效控制與規避經濟活動過程中的風險,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與經濟利益的重要保障,所以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是現代企業發展的不可忽視的問題。本文針對目前經濟活動中合同管理的情況進行剖析,并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從而幫助企業提高其管理水平。
自從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隨著國內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已成為企業進行依法管理、經營的重要保障,其不僅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同時也防止企業陷入各類糾紛,它有效的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同時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所以經濟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活動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國內企業發展不斷進步,同時經濟合同管理也不斷加強,但是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中依然存在著一定問題,它不僅阻礙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同時甚至可能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根據往年有代表性的經濟合同管理案例和本人實際工作經驗,國內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1.對經濟合同當事人情況了解不詳實。主要指對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資格、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合同的信譽了解不徹底,即對經濟合同當事人的資信情況沒有進行充分了解。或者在經濟合同簽訂過程中,出現簽訂經濟合同的主體無法人資格或不具備法人資格,或者不具備法人資格,但以獨立法人的資格簽訂合同,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2.對經濟合同文本內容審查不嚴格。一是對經濟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審核不嚴格;二是對經濟合同簽訂目的有錯誤認識,未引起足夠重視。為實現收益,搶工期,認為先開工,再簽訂合同,出現不簽或事后補簽合同的情況;三是對經濟合同嚴密性、可行性及合法性審核不嚴格。
3.用章管理不規范,很多企業用章審批手續不規范,常以內部行政章替代合同專用章。例如,有些單位個別工作人員沒有經過集體討論研究,對私自用印給予方便,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4.企業內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待進一步健全。工作流程不明確導致管理措施無法執行到位。如多個高層領導管理,內部審批權限不明確,導致工作職責模糊不清,在實際管理和執行過程中出現推卸責任。
5.經濟合同簽訂與執行都處在相對封閉狀態,各管理部門相對獨立,其執行情況無后續跟蹤記錄。企業有的經濟合同從簽訂到履行結束,企業其它管理部門并不了解。各管理部門銜接的不好,管理也十分凌亂,審計過程中缺少經濟合同簽訂、履行的一些文檔資料,最終只能到相關部門那里尋找合同和相關附件,很容易出現錯誤或漏缺,還缺乏總體控制。
為了保障企業經濟往來,保障其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使企業長足發展,就必須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
首先要健全企業內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服務機構,同時強化風險意識。企業應該按照其自身的條件來設置法律機構或部門,安排專門的法律專業人員或者聘請法律顧問,同時與專業科室保持合作關系,在各項經濟活動與經濟合同簽訂過程中充分與其溝通咨詢,從而避免出現失誤,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加強經濟合同基礎知識的學習,定期進行培訓。企業法律部門專業人員應及時關注法律法規新動態,充分了解與掌握最新的法律規定,同時企業還應該定期安排法律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及時對企業經濟活動進行分析,為其提供有效和切實的法律意見。
第三,加強與規范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同時強化與實施監管制度。經濟合同檔案管理過程中,應該做好基本的資料登記、搜集管理工作,切實對每個環節的檔案資料進行及時的整理與歸檔,同時對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商洽信函資料及附件與合同文本一起進行統一保管,必要時進行掃描或者復印,如此一來在合同發生經濟糾紛的時候,企業就能夠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材料。同時企業還應該嚴格經濟合同印章的審批使用流程和登記管理制度,嚴格遵循用章制度,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查找用章登記信息表,避免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以及經濟損失。此外,加強企業內部檢查與考核制度,及時對經濟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核查和總結。企業應不定期對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環節的履約情況進行核查,上級主管部門重點檢查經濟合同簽訂與執行環節,發現有不依據條約履行的,應及時有效糾正,并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從而維護經濟合同管理在企業經濟活動中的權威性。
經濟合同是目前企業與企業間之間經濟往來與合作的紐帶,經濟合同管理也成為了企業管理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標。系統的經濟合同管理是目前企業達到經濟效益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建立健全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服務機構,明確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職責與工作,不斷改進與優化經濟合同管理步驟,提高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視度,是保證當代企業長足發展的有效途徑。
[1]張國新.論經濟合同在外資企業管理中的作用[j].中國外資,20xx(23).
[2]張海波,陳凡,陳玉平.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實踐與探索[j].醫院管理論壇,20xx(09).
[3]程濤.淺談全面風險管理之法律風險防范[j].河北企業,20xx(06).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的消費者滿意度進行調查。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誠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項目名稱:上海市大潤發超市消費者滿意程度調查。
2、甲方委托乙方調查上海市大潤發超市消費者滿意程度進行調查,乙方按要求設計問卷,實施調查,處理數據,生成數據資料,供甲方使用;甲方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調查費用,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1、調查時間:簽訂委托合同后一個月內。
2、調查對象:年齡在18至69周歲之間,在調查地居住滿6個月的公民(不含外籍人員)。
3、調查樣本量:100個(指成功樣本,下同)。
4、調查資料最遲交付時間:20__年8月底前。(包括原始數據、分組數據資料)。
5、調查費用:經與上海市大潤發超市集團有限公司協商,每個成功樣本平均費用為30元人民幣(下同)。本次調查總費用為叁仟元整。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應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關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絕提供,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或延期向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獨立調查有困難的,經甲方同意,可請甲方提供協助。
1、乙方承諾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2、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書面資料(但提供給乙方以前已經公開的除外)和乙方通過調查取得的全部資料及調查等(以下統稱商業秘密)進行保密。
3、保密:乙方在甲方未公開披露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業秘密;對于一項完整的商業秘密,如果甲方僅公開披露部分內容,對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擔保密義務。
4、涉密人員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項目工作組成員及乙方其他全體員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起至甲方向社會公眾披露該信息時止,在此期間無論甲、乙雙方合同關系是否存在,乙方都應無條件的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泄密責任:乙方承擔因泄漏甲方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應當相當于本合同總價款的十倍。
調查開始后10日內即20__年1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調查項目費用叁仟元整。收款人名稱:上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開戶行:工商銀行上海支行。賬號:。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非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反合同。如有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超過十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與其他單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其他約定義務,經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咨詢費,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對于甲方已付的款項乙方不予退還,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補償、賠償等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非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反合同。如有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公司銷售代理事宜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1、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之規定執行。甲方授權乙方作為地區的總代理商;
2、乙方首批進貨量不低于,乙方承諾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內的月銷售量不低于件,連續三個月,達不到最低銷售量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或經協商后在該地區增加代理人。
1、乙方每次從甲方進貨以現金或銀行匯款結算。
2、乙方申請發貨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或現金支付甲方后,甲方需在五日內將產品發出,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發貨的,要及時通知乙方。
代理期限為一年,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貨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1、有市場監督權;有權按月度考核乙方的銷售任務,對不能按合同規定完成銷售任務者,根據情況終止合同或者增加代理商。
2、如發現乙方區域外銷售,出事后,甲方按假貨給予認定,所有損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4、對乙方提供嚴格的市場保護,不得向乙方代理區域的任何單位及個人供貨;如乙方區域出現串貨現象,甲方要配合乙方進行處理,不經乙方認可的貨物,原則上按假貨處理。
5、甲方對乙方出具銷售委托書。
乙方:
1、有權在其代理區域內供貨;
2、享有公司新產品的優先代理權;
3、不得向代理區域外銷售產品;
5、乙方銷售侵權產品、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失,必須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7、運輸過程中如出現破損、丟失,乙方須協助甲方向有關部門索賠;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均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協議總額違約部分的經濟損失。乙方在經銷甲方產品過程中應守法經營,因違法經營行為造成的任何經濟、刑事責任均有乙方自負。由于甲方提供產品不及時,造成乙方未完成銷售任務的,甲方不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八
1999年,經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戶個體戶到該局投資興建的輕工業批發市場設攤經營,工商局為他們頒發了臨時營業執照和攤位證,并分別收取了三年管理費和攤位費。工商局收取的攤位費主要用于市場建設及償還興建該批發市場時的貸款。20xx年1月,工商局根據有關部門疏通輕工業批發市場消防通道的要求,將該200戶個體戶的攤位移至該批發市場后面的露天地,同年9月又移至不屬于工商局所有的“星星市場”。這兩次攤位移動均未征求200戶個體戶的意見,為此,雙方發生糾紛。200戶個體戶訴至法院請求工商局返還攤位費,賠償營業損失。工商局則認為其與200戶個體戶之間是行政管理關系,收取的攤位費屬于行政收費,法院不應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本案的關鍵問題在于正確認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區分行政管理關系和民事合同關系。
根據《合同法》第2條的規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民法通則》第54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為,在主體方面要求有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其次,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所謂設立,是指當事人訂立合同以形成某種法律關系;所謂變更,是指當事人協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關系在內容上發生變化;所謂終止,是指當事人協商一致以消滅原法律關系。
再次,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這是理解本案的關鍵,也是合同關系與以命令服從為特征的行政關系的根本區別。
具體到本案而言,應當明確的是,工商局對于批發市場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又是該市場的投資開辦主體。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商局對該批發市場進行的市場監督等行政執法行為不受合同法的調整;作為該批發市場的投資開辦主體,工商局則成為民事主體,它與其他民事主體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收取攤位費的行為是民事行為,而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為,因而應受到民事法律的調整。故法院作為民事案件對此進行了審理。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十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6、質量標準: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頒布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工程造價:總承包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裝修工程包含的項目詳見《工程預(結)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除合同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方可作調整:
(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材料變更和項目變更;。
(2)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因素。
第三條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歷天。
2、有下列情況之一,并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第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內容、范圍: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費維修服務。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后的24小時內到場勘查,并在三天內維修完畢。
第五條施工圖紙。
雙方同意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六條工程款撥付和結算。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并核對無誤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信息為:
若收款賬號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通過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款項轉賬至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收到相應款項。
第七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內容進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并在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查驗。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保證擁有承包該工程的合法資質,并應按相關要求及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6、乙方保證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并留存施工記錄。
7、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范、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定及質量標準。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乙方應保護好原場所的辦公設施、設備,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工程完成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八條工程驗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查驗后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配合重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復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未全面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守約方所遭致的損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工程項目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每遲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而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第十條合同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二十
甲方: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身份證號:)。
為增進甲乙雙方在平等互惠基礎上建立和發展的合作關系,規范經營行為,實現互利雙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代理某某某藥業有限公司等生產廠家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在合法經營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藥品生產廠家簽定《區域代理合同》;允許乙方就乙方代理的產品以甲方的名義在下游的醫藥公司、醫院、診所、藥店等藥品銷售市場開展銷售活動。
2、甲方按要求及時為乙方提供銷售活動所必需的增值稅票或普通發票。
3、下游客戶按發票上的帳號將乙方貨款匯到甲方帳戶,甲方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三項的約定將貨款以現金形式交付乙方。
4、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向甲方交納一定的稅金及合作經營管理費。
5、乙方按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開展代理銷售活動,并為其經營活動負相應的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需的授權委托書及加蓋紅公章的企業資料復印件、送貨單等。
2、根據乙方的申請在兩個工作日內按要求為乙方提供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
3、甲方在自己的倉庫向乙方提供不超過xxxx個平方米的貨物存放位置,并嚴格按gsp及產品說明書要求儲存、運輸貨物。
4、保證乙方能夠正常開展經營活動,嚴格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向乙方現金交付貨款。
5、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甲方有監督權。一旦發現乙方有任何違法及損害甲方公司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制止或終止、解除本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下開展經營活動,若產生任何違法違規行為,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做任何破壞公司形象的行為。
3、乙方收到甲方開具的發票后,發現有錯漏,或超過開票日起三個月而不能使用,在甲方檢查確實未在別的藥品銷售單位抵過稅之后,乙方有權讓甲方重新開具。
4、下游客戶將貨款匯到甲方帳戶,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有權利按本協議約定在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貨款。
5、乙方有義務按時按量向甲方交納一定的稅金和合作經營管理費。
(一)發票的開具。生產廠家按一定的價格給甲方開具一定金額的增值稅發票。乙方按供給下游客戶的供貨價格要求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
(二)稅金。乙方在甲方處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的金額減掉生產廠家給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的金額,其差額乘以%,即是乙方向甲方交納的稅金。乙方必須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以現金形式交納上個月度的稅金。
(三)合作經營管理費:
1、向醫院銷售(憑回款來源認證):乙方負責開發及臨床工作,甲方負責收款工作。甲方在向醫院送貨之日起天內,扣除回款額的%以后,將貨款以現金形式交付乙方。
2、向下游的醫藥公司、連鎖藥店、單體藥店、個體診所銷售(憑回款來源認證):全部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在收到貨款之三個工作日內,扣除回款額的%以后,將貨款以現金形式交付乙方。
1、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再續簽一年。
2、若無續簽,協議終止。雙方本著友好的方式進行手續移交,乙方清退走市場上及甲方倉庫中的貨物,結清市場上及甲方帳戶上的貨款,并與甲方結清相關稅金、合作經營管理費。
3、若乙方將代理品種轉讓給第三方,經三方同意后,乙方退出,該第三方另與甲方簽署合作協議書,乙方與第三方的市場交接由兩方自行解決。
1、任何一方如果在前述聲明中包含了虛假內容,應當賠償因此而給他方造。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不履行本協議約定之義務的,協議他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協議,直至違約方恢復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同時,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而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任何由于履行或解釋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所涉部分外,本協議其余部分應由有關各方繼續履行。
1、本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經雙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為之。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5、本協議由雙方于省市簽訂。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二十一
由于勞動合同可由用工雙方協商制訂,大部分情況下單位與員工的主動權不對稱,往往是單位準備好合同,員工只有選擇簽字或者走人,由此,出現了諸多“霸王條款”。
霸王條款一:企業可隨時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及勞動報酬,員工不得拒絕
以下有五種常見的條款:
(1)企業有權根據員工能力、表現及工作需要,將員工調整到任何崗位。
(2)每位員工對組織分配的和調整的工作必須服從,并可根據工作需要派員工到全國任何地區工作。
(3)企業基于工作需要,可隨時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地點,不服從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甚至解除勞動合同。
(4)企業可以隨時調整員工工作,不服從者每天扣10%工資并處以警告。
(5)企業可隨時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及勞動報酬,員工不得拒絕。
按照法律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霸王條款”,違反了勞動合同變更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實際上,剝奪了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權利,免除了用人單位的協商義務。在實務中需注意,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四》的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未采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實際履行了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且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采用書面形式為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綜上可述,調崗情形主要由雙方協商調崗、員工不勝任工作的調崗、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以及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調崗。
霸王條款二:員工違規操作傷亡自負
工傷認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依照法律規定不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為構成侵權行為的必備要件的歸責原則,即不論當事人在主觀上有沒有過錯,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事故傷害,勞動者被勞動保險部門確認為工傷的,就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論勞動者是否有過錯,都不減輕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簡而言之,員工違規操作傷亡仍可認定為工傷,除非能夠證明系自殘、自殺,以及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醉酒、吸毒導致傷亡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也就是說,即使在操作機械過程中,由于自己一時失誤造成人身傷害的,仍舊可以申報工傷,報銷醫藥費。
霸王條款三:員工試用期離職的不結算工資
有些用人單位規定員工在試用期離職的,不予結算工資。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即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眾所周知,勞動者付出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勞動報酬,這不僅是一個基本的生活常識,也是我國法律的明確規定。其中,《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霸王條款四:試用期任意辭退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在本案中,將“不符合錄用條件”擴大解釋為“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做法是不對的。
在現實中,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將針對與本崗位有關的錄用條件向勞動者進行明示,在勞動簽字確認后,才能將其作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進行考核的標準,以確定其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如果用人單位發現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時,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僅僅認為勞動者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用人單位仍需要對勞動者經過培訓、調崗,勞動者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綜上,用人單位在決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要慎之又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用人單位的規范管理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這需要公司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要規范自身的用工行為,健全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將用工風險降到最低。
霸王條款五:員工(女職工)在合同期內不得結婚生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我國鼓勵夫妻實行計劃生育,并非要求不生育。生育是婦女的權利,用人單位負有對女職工生育保護的義務。女職工行使生育權,必然引起自身生理功能發生一系列變化,經過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對所從事的工作帶來一定的影響。《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女職工依法行使自主生育權,保護女職工懷孕、產假、哺乳期的合法權益,絕不能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理由辭退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勞動合同中有類似約定,亦屬無效,女職工結婚生子不違反勞動合同約定。
很顯然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中規定“女職工不能結婚或者生育”的內容是違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任何用人單位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承擔違法解除的賠償責任。
霸王條款六:員工須無條件服從企業的加班安排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從法律法規來看,加班需取得勞動者的同意,用人單位不得強行安排加班,除非是有緊急情況出現,比如,(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除了法律規定的必須加班的幾種特殊情況外,勞動者對于加班與否有自主選擇權。
霸王條款七:工資中已含競業限制補償金,員工離職后不再支付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每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中已經包含競業限制補償金,對該約定是否有效也存在很大爭議,對此類案件的裁判結果也不同。
勞動者的工資及福利待遇屬于勞動報酬的范疇,是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義務期間的應得報酬,是勞動者參加勞動的分配所得。競業限制補償是對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以后不能就業或限制從業期間的補償,系員工離職后,方產生的補償費用,其屬于補償金性質,其與勞動報酬二者性質完全不同,支付依據也不同。
《勞動合同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競業限制補償金必須是在員工離職之后按月給付。用人單位違反經濟補償支付常規,約定每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中已經包含競業限制補償金,其操作方式基本上是將勞動者合法工資收入的一部分劃為競業限制補償金,其目的顯然是為了規避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綜上所述,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工資報酬之中已經包含競業限制補償金,這樣的約定將面臨很大的無效風險,勞動者離職后無需遵守競業限制的義務。
霸王條款八:合同中私設違約金
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無論何種原因,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來限制勞動者,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只有在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
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可以與該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從此規定看,假如沒有培訓費就不能約定違約金。
二是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其實,用人單位即使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屬無效條款,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另外,《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總之,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在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忽視對勞動合同的審查,或者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己方有利的條款,殊不知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可能會成為產生勞動爭議的導火索。為此,如果用人單位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存在一定誤區,建議通過勞動專向律師為其針對性的進行勞動合同的審查。這將有助于企業排除誤區,避免因勞動合同存在霸王條款造成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產生不必要的損失。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實用22篇)篇二十二
債權人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與甲方間已于x年x月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xx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年x月x日。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抵押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為個月,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條借款給付方式。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借款人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4.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10.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復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后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以其所持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0.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聲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簽字)(簽字)。
保證人:
(簽字)。
保證人配偶:
出質人:
(簽字)。
出質人配偶:
(簽字)。
抵押人:
(簽字)。
抵押人配偶: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