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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一
多萬元,受援農民工人數達萬人;咨詢代書近萬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了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職能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為進一步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中的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廳已經將為農民工工資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點之一,決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工法律素質,擴大法律援助制度在廣大農民工中的影響力。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廣大農民工進行法律知識和法律援助制度宣傳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宣傳落實,擴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會影響力,使廣大農民在進城務工前就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認識。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工作,使廣大農民工學會運用法律援助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出現一些過激的不良行為,從而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緊緊圍繞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這一重點工作,探索建立長效的工作機制,為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創造條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進一步完善和健全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服務網絡。盛市、縣(市、區)三級法律援助機構要加強同省內外法律援助機構的協作聯系,交流經驗、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動法律援助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設,在鄉鎮或重點廠礦企業內部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務網絡。
二要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簡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實施對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時要采取和落實以下有關措施:、實行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農民工有問必答;、公示農民工法律援助范圍、條件及申請、獲得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制度,讓農民工走進援助機構便對法律援助有關內容一目了然;、公布法律援助,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通網上、電臺服務,使農民工隨時隨地都能獲得法律援助相關信息;、公布監督電話,設立法律援助專職人員工作監督欄,建立規范的投訴處理程序和行之有效的處理手段,監督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辦理過程;、降低法律援助門檻,盡可能放寬經濟貧困條件,對拖欠工資時間長、數額大、人數多的案件不需審查申請人的經濟條件,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開辟綠色通道;、對群體性的農民工工資拖欠援助事項要集中辦理。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二
按照《中共白城市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白城市開展四風整治會戰工作方案〉》(白群組發〔2017〕8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集中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四風問題,我局將集中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堅持清理與預防并重,積極探索長效管理辦法,防止產生新的拖欠,為維護各建筑業企業和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以及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將主要工作情況及今后工作打算報告如下:
一是建立聯絡工作機制。成立了市清理拖欠勞動者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市直、中省直各有關部門分別設立了聯席會議聯絡員,形成工作網絡,做到每項工作任務實、節點明、責任清。
二是暢通維權綠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務。繼續抓好公開維權電話,常態宣傳、發放宣傳材料,深入宣傳、制作勞動保障監察維權聯系卡,流動宣傳、設維權告知牌,固定宣傳、開辦廣播欄目,貼心宣傳、設專門接待室,零距離服務等6個服務方面工作。今年,為了更好的接待勞動者投訴,我局增設了農民工休息區,添置了電腦,農民工休息椅、飲水機等設施,同時又抽調素質高、責任心強的執法人員專門接待,使農民工們的投訴舉報更加方便。
一是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白城市人民的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的通知》、《關于研究部署落實建筑施工單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相關問題》、《白城市人民的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清理拖欠勞動者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計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4955萬余元,有助于農民工工資的及時足額清欠,極大地降低農民工維權的難度,從源頭上預防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發生。
二是加大檢查力度。今年我局已先后2次對全市在建工程是否建立用工備案制度以及是否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否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要求企業突出重點予以整改,從環節上控制拖欠的發生。
一是多途徑、多形式、開展排查摸底。我局已抽調執法人員成立專項行動小組,繼續加大對建筑施工單位施工期間檢查工作力度,采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聯合檢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對用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下發《限期整改指令書》,督促整改,整改后再次復查,對逾期不整改的和屢次出現拖欠工資情況的單位嚴厲處罰。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較大,同時涉嫌構成《刑法修正案》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通過媒體曝光。
二是加強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機制,讓各項制度得到落實,作用發揮最大化。加強與建筑、交通、水利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開展聯合執法,重點對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價、分包轉包、農民工工資兌現情況等存在問題建筑施工企業的檢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向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匯報,由領導小組負責同志適時召開分析會,采取適當措施,及時化解矛盾。
三是落實工作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今年已將清理拖欠勞動者工資工作納入市政府工作部門績效考評體系,因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造成拖欠勞動者工資數額在20萬元以上、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10人以上的,造成大規模群體的事件等重大影響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在部門年度績效考評中,適當減少部門績效獎。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底前農民工工資無拖欠的總體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655戶;受理群眾投訴和舉報案件80件,立案查處80件,結案80件,結案率100%;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案件89件,其中行政處罰3件,罰金26.9萬元;累計收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5081萬余元;依法為764名農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資879萬余元,農民工工資當期支付率達到100%,完成了省、市下達的清償任務。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三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00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四
根據伊寧縣人大常委會2016年工作要點,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10月12日由我帶領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和教科文衛委、農牧委以及幾名人大代表組成檢查組,分別對伊佳民族服飾有限公司、新特藥業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設項目、伊寧縣服裝家紡產業園,采取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就縣人民的`政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我縣人民的政府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我縣共有工程建設施工項目74個,其中新開工建設項目41個。1-9月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317.94萬元。1-9月受理投訴案件60起,結案59起,其中建筑領域工資拖欠案50起。涉及勞動者人數1032人,追回拖欠勞動者工資978萬元。有效規范和促進了全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調研中發現,我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
(一)部分企業用工管理和行為不規范。調研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或企業未與工人簽訂合同,相當一部分是口頭約定或者一般的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務工人員拿不出維護自己權益的有效證據,致使權益受到損害。
(二)員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在勞動關系主體中,勞資雙方是平等的參與者,但實際上勞動者明顯處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數職工不學法、不懂法,致使絕大部分勞動者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不懂、也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從另一方面助長了一些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
(三)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主觀或客觀等原因,生產、經營不正常,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企業停產、半停產,發生虧損,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職工支付工資的義務,確實沒有能力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這是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主要原因。
(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調研中發現,部分企業沒有按照《勞動法》繳納三金、五金,虧待員工工資現象任然存在。
(一)通過依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健全勞動關系調整制度,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要堵塞漏洞,就應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包括勞動報酬、工資支付、違犯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的有關條款。這樣才能為員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提供書面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便于及時解決。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意識。要廣泛宣傳,重點解決拖農民工工資問題,這關系到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要深入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守法和維權的自覺性。要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媒體應多向其宣傳維權知識、方法、程序,加強勞動法的宣傳等,使其人人皆知。農民工對企業拖欠行為要及時投訴、舉報;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以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好的典型及時曝光和宣傳,增強新聞輿論監督力度。
(三)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工資是勞動者維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來源,關系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勞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加大執法力度,發現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不僅要求企業依法補發,還要給予職工經濟補償,并進行經濟處罰。只有讓經營者感到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不僅不會有利可圖,而且會得不償失時,用人單位才有可能自覺地遵守《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規定,主動地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五
根據縣財政局略財發〔20xx〕25號《關于開展全縣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發放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現將工作情況匯報:
我局高度重視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管理情況檢查工作,結合實際,研究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落實了工作責任,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開了局務會和全體干部會,進行安排部署,組織干部認真學習了文件,深刻領會精神,廣泛開展宣傳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統全體干部充分認識到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主動參與檢查,有效地促進了工作順利進行。
按照《通知》要求,我們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堅持做到“五查三對照”(查身份、查調入調出關系、查工資底冊、查審批手續、查在崗情況等,對照本人檔案與基本信息、工資審批手續與工資底冊、在崗情況與群眾反映),按照檢查的8種重點內容,對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干部基本情況進行了認真摸排檢查,我局系統沒有發現檢查的8種重點人員。
一是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把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管理情況檢查工作放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進一步加強干部思想作風教育,引導干部增強崗位意識、奉獻意識和為人民服務意識,爭先創優;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進一步挖掘干部潛力,激發干部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我縣司法行政工作上新臺階。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六
張某是一個普通的農民工,經親戚介紹來到太原,承擔起一家裝飾公司的裝修任務,這家裝飾公司是太原市某酒店的裝潢承包商,工程還有十來天即將結束,然而,他卻一筆工資都沒有拿到,讓他焦急不已。“現在裝飾公司說酒店沒有把錢給他,所以沒錢發給我們。”張某說,然而當他找到酒店老板時,老板卻說他只和裝潢公司對話,農民工應該找裝飾公司。記者看到,他們與這家裝飾公司簽訂的并非勞務合同,只是一個簡單的協議,而裝飾公司與酒店所簽施工合同也非常簡單,只是用工單位的免責聲明,然而一開始,誰都沒有發現這家裝飾公司根本沒有在工商部門注冊。
山西省人社廳勞動監察局副局長宋**表示:
第二,農民工務工應通過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等公共職業中介機構尋找用工單位;最后,農民工有權要求用工單位按月足額交付,不要等到年底再討要工資,更不要等到工程結束很長時間才去討要欠款。
“由于建筑市場流動性大,轉包、層層分包的現象很多,成為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高發領域。”宋**說。他指出,如果工資被拖欠,農民工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如果雙方沒有爭議,那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將會幫助協調解決;如果產生勞動糾紛,則需到各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錢,也可以申請減免訴訟費。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七
最高人民法院22日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這一司法解釋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
《解釋》共九條,重點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具體含義;二是明確了“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認定標準;三是明確了“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認定標準,特別對行為人逃匿情形下“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的.內涵作了規定,以便于司法實務操作;四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數額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認定標準作了解釋;五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從寬處罰情形,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刑法的威懾和教育功能,充分維護勞動者權益;六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報酬罪的主體范圍、單位犯罪等問題。
據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解釋》,旨在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打擊力度,解決辦理該類刑事案件所面臨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以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八
我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廣泛存在,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探尋法律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問題,已經引起普遍的關注。這就需要我們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的長效機制,通過法律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拖欠農民工工資。本文作如下探討:
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我國實行城鄉隔離的二元戶籍制度、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行業違規操作、法律、法規不完善;執法部門監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農民工自身法律意識不強等原因。而現行法律法規不完善,立法對拖欠工資行為缺乏強力制裁措施、執法部門監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導致拖欠民工工資問題非常重要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僅在于損害了農民工本人的合法權益,影響到農民工家庭的生活。隨之而來的危害是,此類糾紛易引起農民工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發生;有的甚至導致了惡性案件的發生,嚴重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對社會治安構成潛在的危機。依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關系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和諧社會的建立。在以往農民工工資清欠行動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頑癥”,問題的徹底解決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運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本途徑。
二、通過立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我國盡管通過行政手段為農民工清回數以億計的被拖欠工資,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對滯后的現象應該引起反思。“有法可依”凸顯了立法在建構法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事實上立法也的確一直成為中國法治建設的重心所在。我國立法對農民工工資的保護力度不夠,主要依據的仍是勞動主管部門的部門規章,雖然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后下發了一些個文件、規范,現有待提高立法層次。目前,應將各地好的創新制度和規范性文件吸納為國家立法,通過立法加大對惡意拖欠工資者的懲治力度,運用立法手段建立長效機制,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從法律法規體系上來遏制源頭的拖欠問題,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法律保障。為此,應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一)制訂《勞動合同法》立法。由于農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一般不簽勞動合同,是導致頻頻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的原因。我國現有法律、法規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未作明確有效的規定。因此,勞動監察部門在實際執法工作中由于沒有勞動合同依據,查處難度較大。為規范用工行為,嚴格勞動合同管理,全國人大常委會應制定《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工單位與農民工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具體規定勞動合同的簽訂應具備勞動報酬及支付標準、支付形式、支付時間、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相關條款。
(二)修訂《建筑法》的法律條文。解決建筑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頑癥需要涉及修訂《建筑法》。重點增加和修改以下條款:(1)制定“建設單位開工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納工資保障金”條款。規定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按工程中標價一定比例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使用。建設單位無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從工資保障金中劃支,用于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于拒絕繳納保障金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不批準其開工建設;已開工的項目,有權責令其暫停施工。制定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施行工資支付保障金條款,是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的有效法律保障。(2)規定“開發商與承包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條款。制訂以發包人工程擔保制度重點的擔保條款,要求開發商與承包商共同提供履約擔保函,雙方在拖欠民工工資范圍內共同承擔連帶責任。(3)制定“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和審批聯動”條款。凡存在拖欠行為的單位在申請辦理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欠款單位必須先結清欠款后,審批部門才給予辦理相關手續。對已完成開發建設項目有拖欠工程款的,不批準其新開發建設項目。并在資質年檢中予以降級,情節嚴重的注銷資質證書。(4)加大和細化法律責任處罰力度。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拖欠工程款的行為缺乏處罰條款,難以有效制約拖欠行為。為加大對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經濟處罰力度,加重用人單位因拖欠工資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應在《建筑法》中法律責任部分增加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最高可處30萬元的罰款的規定。
(三)制定《工資支付條例》。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根據這一規定,為“周薪制”的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礎。制定《工資支付條例》可以規定對農民民工工資改“月薪制”采取“周薪制”。并且,還應規定用人單位出現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形時,給予嚴重懲罰性法律責任。制定《工資支付條例》是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效法律措施。
(四)《刑法》將惡意拖欠工資確定為犯罪行為。對拖欠民工工資部分人認為是一個經濟現象,是屬于民事法律調整的范疇。但由于惡意欠薪現象屢屢發生,為打擊惡意欠薪,可以采用刑法手段,對企業惡意欠薪的問題作犯罪處理。在《刑法》中增加一條“惡意欠債罪”,規定企業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形的,對重大、惡性欠薪企業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嚴懲包括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內的相關拖欠行為。如果認為目前制定新的罪名沒有必要,可以考慮將《刑法》中原有的侵占罪進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侵占罪時也可以考慮并處罰金。通過《刑法》將惡意拖欠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行為,這對打擊遏制惡意欠薪現象起到很好的作用。
(五)加大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力度。我國《立法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因此,符合規定的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規。制定建立企業欠薪報告或欠薪預警制度的具體辦法,將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作為評價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的主要依據之一,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失信懲戒機制,對少數嚴重或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施工企業,采取了清出當地建筑市場的措施。制定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工商登記、企業年檢等方面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進行有效的制約,對長期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可以暫緩企業年檢直至吊銷其營業執照。在施工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時,將是否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年檢條件之一。
三、執法保障有關法律得到有效的貫徹實施。
法上完善以后,關鍵還在于如何貫徹落實。執法上同樣也應當建立一種長效機制把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實得以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法制是保證,監督是關鍵。執法的公正性不僅需要執法者的公正無私,還應該構建完善的、多層次的監督網絡。執法部門應依法開展勞動用工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專項大檢查,在執法中還應建立和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保障等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在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違紀問題,確保有關工資支付法規政策得到全面貫徹執行。建委依法采取將取消惡意欠薪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建筑企業經營資質、逐出建筑市場等保障措施。各行政執法部門對欠薪者的處罰應不只是經濟上的,還應包括企業信用、行業準入等一系列的降級限制措施,。因此,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強執法,是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四、農民權益保護的法律援助機制。
為切實保護農民工應有的權益,盡快建立和落實農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各部門應充分運用法律手段,通過積極開辟農民工“綠色通道”,為農民工提供解決拖欠工資的法律援助,幫助解決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維權糾紛。人民法院在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受理時,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訴訟費應作出減、緩、免的決定;受理案件后盡量縮短審理時間,多適用簡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對符合條件可以采取先予執行等措施;在判決時,應當將農民工訴訟的誤工費,請律師費,旅差費,證人出庭費用等直接損失列入賠償范圍。判決生效后對一些故意拖欠不履行判決給付義務的,執行中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二倍標準支付遲延履行金。司法行政部門應加大普法律宣傳,不斷提高農民工自身維權法律意識。廣大律師應積極伸出援手為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農民工實施無償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不應僅僅對本市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也應外來的農民工提供維權服務。公證機關應積極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可以會同建設行政部門推行農民工勞動合同公證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由欠款單位和農民工簽訂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在欠款到期后,可由農民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從工程款中劃撥。
總而言之,依法徹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就需要把進行相應的立法、強化執法和建立對農民權益保護的法律援助機制有機地結合起來,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拖欠農民工工資,才能真正堵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漏洞,農民工最基本的權益將得到更好地維護,對促進社會和諧和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黑龍江鐵兵律師事務所?周建軍。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九
現將我縣開展《2017年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檢查》的工作總結隨文呈上,妥否,請審示。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2017年春節期間農民工拿到工資,順利返鄉過年。針對近年來農民工維權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趨勢,欠薪問題呈體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體性特點,清欠工作十分艱巨,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以至欠薪逃匿等行為,不僅直接損害了勞動者的生存權益,而且惡化了經濟環境,影響社會穩定,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極大隱患。現將我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情況工作作以下簡要總結。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用人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根據省、州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安排并成立清欠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有計劃,有步驟的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為確保2017年春節前將拖欠工資清理完畢,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專項監督檢查中各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求真務實查清、查實了本行業、本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額、人數、制定了清欠計劃和清欠措施。為防止專項檢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實行投訴、舉報制度,縣清欠領導小組設立并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
(二)督促落實工資保障金制度,加強源頭管理。我縣在工程建設領域逐步推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在發放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要求承建企業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為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發生提供保障。2016年,全縣有6個施工項目共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74萬元,繳納保證金的用工單位無一出現工資拖欠問題。
(三)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強化用工管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勞動用工依法管理機制,要求建設單位在用工過程中,必須依照合同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名冊、考情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發放工資。2016年,全縣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7.3%、小企業及其他用工單位簽訂率為85.9%,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數達到5057人。
(四)加大勞動執法檢查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深入企業和施工單位,對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資的發放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用工單位限期整改,為維護正常的勞動市場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結合執法檢查,在用工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當中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勞動維權知識,做到了檢查、整改、教育相結合,使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得到不斷增強。
(五)依法處理拖欠工資案件,保障合法權益。經過近期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縣各用人單位欠薪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我們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7年截止1月4日海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共接待來信、來電、來訪195人次。共受理投訴、舉報案件28起,經調查立案22起。已結案17起,追發涉案金額133.2萬元,涉及農民工295人。正在調查取證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額40.1萬元(涉案金額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較為復雜正在立案調查取證予以處置),涉及農民工56人。2016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額22.34萬元,涉及農民工39人。建議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的1起,涉案金額38.6萬元,涉及農民工12人。
一是拖欠數額呈逐年增強趨勢。由于開發建設步伐加快,項目建設數量和資金規模迅速增長,導致清欠工資案件數量和拖欠金額呈逐年增強趨勢。二是群體性討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礎設施建設領域5人以上集體討薪、越級上訪案件呈上升趨勢。三是處理欠薪案件的難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規范,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結算爭議和欠薪逃匿等現象仍然比較突出,且存在案件處理難度大。四是用工單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由于工程建設單位帶資墊資、轉包分包、隨意用工等現象多發,不能有效承擔起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責任,加之大部分農民工知識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勞動關系及報酬方面的。相關證據,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難以提供有效證據依法維權,往往只是憑自己的蠻道理維護自己的權益。五是工資支付制度不規范。用工單位在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通常是先支付給包工頭,然后再由包工頭發放到農民工手中,不能及時掌握工資發放情況,如遇包工頭攜款逃匿的情況,極易發生拖欠案件。六是勞動監察力量薄弱。人員不足和辦案裝備不足問題依然比較突出。
一是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農民工工資協作制度,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作為項目開工和驗收時的必要條件,項目主管單位在核實保證金已繳付到位后,才能辦理開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同時,要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內容列入項目建設合同條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嚴格執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對改、擴建在內的施工項目,施工單位要及時在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備案,并將施工隊備案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項目開工和竣工驗收的一項重要內容和程序。三是實行督查部門對項目單位的定期督辦制度。將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為地區重點解決的問題之一,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督查部門督辦的重點內容,實行掛牌督辦。同時,將該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與干部績效考核相掛鉤。四是實行項目的動態管理制度。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項目管理,保證項目規范建設,杜絕工程中的層層轉包等現象發生。如發現糾紛矛頭應及時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主動、及時、全力地予以解決。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十
經過嚴密的部署,對我鄉范圍內的涉及的在建項目、已建項目逐一清查。清查結果顯示我鄉轄區內的企業均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履行職責情況:一是按規定繳納或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二是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納入本單位目標考核的;三是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落實工資直接支付責任、由總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實行工資款和工程款“兩款分離”辦法和實行“一戶兩牌三表”實名制管理等規定的;四是無拖欠時間久、拖欠數額大、解決難度大的重大拖欠案件;五是按要求參加縣聯席會議、認真開展摸底排查并報送排查報表的。解決拖欠情況:一是對聯席辦交辦的案件未按規定時限處理或辦結并回復的;二是縣聯席辦交辦函發出后,履行牽頭處理責任;三是未被縣政府或上級部門約談或問責的;四是制定應急預案、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無農民工越級到省進京或到市上縣上討薪。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十一
據了解,20xx年9月至2023年春節前,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人社、發改、住建、交通、水務、國資等部門持續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行業部門組成4個行動組,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八項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采取實時監控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交流培訓、項目工地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酒店餐飲業等行業企業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加大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聯合懲戒力度,將發現的欠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在一線、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會與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確保欠薪案件線索在2023年春節前動態清零,要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項制度”全覆蓋,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在專項行動期間,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拓寬舉報投訴渠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原則,積極受理和查處各類欠薪投訴案件,讓農民工不再擔“薪”憂“酬”。截至目前,專項行動已檢查各類企業138戶,涉及農民工9000余人,已查處農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為464名農民工追發工資908.8萬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時、查處到位,件件有結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十二
根據《關于開展20xx每年度根治欠薪暨“無欠薪”縣創建夏季專項行動的通知》(治辦欠發[20xx]6號)文件要求,我局從保障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深入企業、項目建設現場督導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縣中小企業誠信健康穩穩固發展。現將20xx年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機制。
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xxxx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召開專題會議,全面部署農民工工資支付檢查工作。成立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細化責任分工,同時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定期不定期對工作開展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為防止此項工作不出偏差,落到實處,實行投訴舉報制度,設立并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扎實開。
(二)大力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深入企業、項目建設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活動,向工人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建設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強化督導檢查,妥善處置拖欠工資問題。
通過深入企業一線走訪農民工、查看用工單位農民工勞務簽訂合同、工資發放確認資料、對全縣中小企業逐戶進行拉網式逐一檢查督查,準確掌握全縣中小企業發放農民工工資及欠薪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做到及時妥善處置,有效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強化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
一是監督在建工程項目嚴格執行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
二是督促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監督管理責任。
三是組織落實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責任及企業承擔因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償責任。
四是定期不定期對企業及用工單位每月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資的項目施工單位,責令拿出解決問題方案,及時處理,不斷強化部門監管和督查督辦職能。
五是督促用工單位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并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一)20xx年以來我縣中小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但受市場低迷、企業生產不景氣等因素影響,企業及用工單位資金緊缺,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個別領域有所抬頭。
(二)由于建設項目增多,工程建設單位帶資墊資、轉包分包,企業與工程建設單位存在勞資糾紛,致使農民工工資有時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影響。
(三)個別用工單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知識水平較低,一旦工資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拖欠工資,不能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解決問題,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加xxxx律法規宣傳力度。
繼續在用工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當中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勞動維權知識,做到了檢查、整改、教育相結合,使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履行職責、不斷增強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意識。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是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實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辦法,建立農民工工資協作制度。二是檢查企業及施工單位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三是督促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四是督促建設單位制定落實工程款支付xxxx制度的具體辦法。
(三)定期督查檢查。
為了使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我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要深入企業、工地、項目建設現場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十三
據了解,20xx年9月至20xx年春節前,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人社、發改、住建、交通、水務、國資等部門持續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行業部門組成4個行動組,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八項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采取實時監控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交流培訓、項目工地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酒店餐飲業等行業企業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加大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聯合懲戒力度,將發現的欠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在一線、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會與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確保欠薪案件線索在20x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要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項制度”全覆蓋,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在專項行動期間,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拓寬舉報投訴渠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原則,積極受理和查處各類欠薪投訴案件,讓農民工不再擔“薪”憂“酬”。截至目前,專項行動已檢查各類企業138戶,涉及農民工9000余人,已查處農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為464名農民工追發工資908.8萬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時、查處到位,件件有結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十四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20xx年,我區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和省、市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區和諧穩定大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二)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三)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復核,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六)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七)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x日,我區對xx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xx個,其他項目xx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范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為規范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采取現場詢問、資料核實、臺賬核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范等問題,立即要求各項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項目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為立即啟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到xx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四)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xxxx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xxx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100%。
(六)加大宣傳力度,暢通維權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動為契機,廣泛宣傳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場處理了欠薪案件xx余起,解答咨詢群眾xxx余人次,增強了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提高了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了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勞動監察安排專人負責接待舉報投訴事宜,設立投訴電話,及時受理、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健全農民工維權公示牌制度,切實發揮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
(一)建筑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不夠規范,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部分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不夠完善、用工不規范。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差,平時不注意收集相關證據,發生欠薪投訴甚至不能提供相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二)墊資修建問題。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未達到要求進度,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工程達到工程款撥付時間節點,但建設單位久拖不結,此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墊付,有不能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風險。
(三)工資結算問題。部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結算方式為計量計價,工資發放時,因工程質量驗收等問題無法及時核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
(一)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農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導和規范農民工自覺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完善工程項目宏觀治理基礎環境;加大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指導力度,提升項目勞資管理整體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機制。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抓好工程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施工過程結算等監管,抓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實名實人發放工資、政府工程項目零欠薪、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實。運用行業監管手段,促進工程款和工資及時結算發放。
(三)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和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按月排查掌握項目和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強化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線索要及時預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應急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我區應急聯動辦案機制建設,核實涉及人數,查明真實訴求對確屬欠薪的,要依法從速妥善處理;對不屬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導、溫控工作,確保相關問題早發現、早通氣、早核實、早處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報或通過信息化手段登錄、傳送、報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門核實口徑,據實上報或登錄、傳送、報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違法行為,持續推進信用懲戒體系建設,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報告(精選15篇)篇十五
一、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
本辦法所指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
二、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企業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企業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最低工資規定》等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業應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其他民主協商形式制定內部工資支付辦法,并告知本企業全體農民工,同時抄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五、企業內部工資支付辦法應包括以下內容:支付項目、支付標準、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及其他工資支付內容。
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農民工工資標準等內容,按照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資,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支付方式可由企業結合建筑行業特點在內部工資支付辦法中規定。
七、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八、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數額等工資支付情況,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九、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對勞務分包企業工資支付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
十、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
十一、企業因被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應優先用于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十二、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十三、企業應定期如實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工資支付情況。
十四、企業違反國家工資支付規定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記入信用檔案,并通報有關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予以相應處罰。
十五、企業應按有關規定繳納工資保障金,存入當地政府指定的專戶,用于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十六、農民工發現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一)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的;。
(二)支付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資的;。
(五)侵害工資報酬權益的其他行為。
十七、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監察,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企業在接受監察時應當如實報告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證明。
十八、農民工與企業因工資支付發生爭議的,按照國家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對事實清楚、不及時裁決會導致農民工生活困難的工資爭議案件,以及涉及農民工工傷、患病期間工資待遇的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部分裁決;企業不執行部分裁決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