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進行買賣時,需要對產品或服務進行評估和比較,選擇最適合自己的。3.以下是一些行業買賣規則和標準,對買賣雙方具有指導意義。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一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二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
【身份證號碼】。
【護照號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結構,層高為,建筑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個,非封閉式的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3、差異值超過土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白勺30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上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面積差異百分比=x100%。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為,專用帳戶為.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在發生之日起日內告如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后,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征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干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干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干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貴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字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
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簽于。
簽于。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三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結構,層高為,建筑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個,非封閉式的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3、差異值超過土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白勺30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上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面積差異百分比=x100%。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為,專用帳戶為.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在發生之日起日內告如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后,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征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干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干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干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貴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字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
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共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四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2、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3、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3、
1、
2、
3、
4、
5、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
4.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房屋平面圖附件。
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附件。
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附件。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條件是:
1.已經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且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
2.持有建設工程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開發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
4.同金融機構已經簽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
5.已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取得向境外銷售的批準文件。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六
第二十九條商品房預售款是預購人依照合同的約定,預先支付給預售人,在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該商品房建設費用的款項。
第三十條預售人在商品房項目所在地的銀行設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內的款項,在項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稅費,不得挪作他用。
預售人有多個商品房預售項目的,應當分別設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
第三十一條預購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預售人換領交款收據。
預售人代預購人辦理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預購人可以留百分之十五的商品房價款,其中百分之十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的商品房竣工驗收之后、交付使用之前支付,百分之五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產權證時支付。
預購人自己辦理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預購人可以留百分之十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人取得商品房項目產權確認證明書并將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內支付。
第三十二條預售的商品房所在地的市、縣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負責監督管理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預售人申請商品房預購銷合同登記時,應當同時附送銀行出具給預購人的首期商品房預售款存入專用賬戶的憑證。
預售人使用商品房預售款時,銀行應當按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核準同意支付的數額撥付。
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應當自收到預售人使用商品房預售款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答復;對符合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同意其使用;對不同意使用的,應當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預售人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或者預購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預售商品房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預售,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以其已預售的商品房價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用已預售的商品房項目及其土地使用權設定他項權的,其設定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預售人承擔。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預售商品房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停止預售,補辦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預售人和代理人未向預購人明示法定事項,預購人提出請求仍不明示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預售人發布虛假廣告和印發虛假宣傳資料,欺騙和誤導預購人,使預購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預售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預售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直接收存商品房預售款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降低或者注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可以處以違法使用款項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銀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支付商品房預售款和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同意使用商品房預售款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和追回流失款項;給預購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預售人合法使用商品房預售款,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不予同意,給預售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對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既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具體行政決定的,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三條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七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幢】______【座】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屬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__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3、差異值超過土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白勺30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上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面積差異百分比=x100%。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為,專用帳戶為.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在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告如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后,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征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干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干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干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貴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字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______,(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
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簽于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共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八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_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罰金,逾期___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九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主管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a;adc;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7、本合同條款由____省建設廳和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編碼:委托代理人:地址:編碼:聯系電話: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編碼:買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地址:編碼: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地址:編碼:聯系電話:根據國家____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權年限自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幢】____【座】____【單元】____【層】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屬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__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___個。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3、差異值超過士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的____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為____,專用帳戶為__。xx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x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3、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該商品房預售后,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征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____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3、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2、
3、
4、
5、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
4.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問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房屋平面圖附件。
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附件。
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附件。
四:合同補充協。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主管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v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7、本合同條款由廣東省建設廳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幢】______【座】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屬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__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3、差異值超過土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白勺30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上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面積差異百分比=x100%。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為,專用帳戶為.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在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告如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后,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征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干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干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干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貴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字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______,(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
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簽章)(簽章)。
簽于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共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一
第二十九條商品房預售款是預購人依照合同的約定,預先支付給預售人,在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該商品房建設費用的款項。
第三十條預售人在商品房項目所在地的銀行設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內的款項,在項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稅費,不得挪作他用。
預售人有多個商品房預售項目的,應當分別設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
第三十一條預購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預售人換領交款收據。
預售人代預購人辦理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預購人可以留百分之十五的商品房價款,其中百分之十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的商品房竣工驗收之后、交付使用之前支付,百分之五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產權證時支付。
預購人自己辦理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預購人可以留百分之十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人取得商品房項目產權確認證明書并將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內支付。
第三十二條預售的商品房所在地的市、縣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負責監督管理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預售人申請商品房預購銷合同登記時,應當同時附送銀行出具給預購人的首期商品房預售款存入專用帳戶的憑證。
預售人使用商品房預售款時,銀行應當按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核準同意支付的數額撥付。
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應當自收到預售人使用商品房預售款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答復;對符合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同意其使用;對不同意使用的,應當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
第三十四條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監督管理商品房預售款時,可以向預售人收取監督管理款項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一款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預售商品房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預售,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以其已預售的商品房價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用已預售的商品房項目及其土地使用權設定他項權的,其設定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預售人承擔。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預售商品房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停止預售,補辦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其已預售的商品房價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預售人和代理人未向預購人明示法定事項,預購人提出請求仍不明示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預售人發布虛假廣告和印發虛假宣傳資料,欺騙和誤導預購人,使預購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預售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預售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直接收存商品房預售款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降低或者注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可以處以違法使用款項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銀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支付商品房預售款和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同意使用商品房預售款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和追回流失款項;給預購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預售人合法使用商品房預售款,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不予同意,給預售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對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既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具體行政決定的,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條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二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幢】______【座】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屬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__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3、差異值超過土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白勺30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上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面積差異百分比=x100%。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為,專用帳戶為.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在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告如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后,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征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干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干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干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貴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字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______,(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
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簽于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共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三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北京市號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
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提交貸款申請。
四、定金。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貳萬元,作為購房擔保。乙方不購買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該房屋的,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見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購置房屋由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約的規定。
七、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四
日前,市房管局發出“關于啟用20xx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及調整相關業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自20xx年1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預售,或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書》后進行現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均使用20xx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之前已預售或現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繼續使用原合同文本訂立合同。
據悉,為了維護購房者權益,相比舊版合同,20xx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很多條款都是強制性規定,開發商將不能再利用附加協議予以否定。新版合同根據市場情況,分為預售合同和現售合同,其中,“竣工并驗收合格”作為判斷現售房的標準。
不少購房者關心,采用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節點如何判斷?記者了解到,按照《通知》規定,是否采用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要看該樓盤拿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具體時間。“某樓盤是在20xx年10月份拿到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購房者雖在20xx年的2月份買房,簽訂的仍舊還是舊版購房合同。只有買20xx年1月1日以后拿到預售許可證的樓盤,才能享受新版購房合同帶來的權益保護。”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
新版合同有哪些亮點?
交房前購房者有權進行查驗。
據悉,明年開始,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將正式啟用,20多頁的內容條款,從源頭上規避可能造成購房糾紛的風險,與舊版合同相比,更注重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
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xx年版《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修訂專家組成員程嘯介紹,在新版合同中,對商品房的基本情況、商品房價款、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規劃設計變更等內容分列十章,進行詳細說明。其中,在房屋基本情況的章節中,除充實“房屋基本情況”的內容外,還新增了“抵押情況”、“房屋權利情況”,對于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避免糾紛具有很大的益處。
新版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兩個交付條件,即已經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有相關的證明文件;并取得了房屋的測繪報告。在辦理交付手續前,購房者有權對房屋進行查驗,開發商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新版合同針對查驗時發現的不同類型的房屋質量問題規定了不同的措施。如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有問題,則表明房屋質量存在嚴重缺陷,購房者可以無須經過修復階段,即行解約,并可請求賠償損失;如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房屋質量問題,則應當先修復或更換,若還不行,則可以解約;裝飾裝修及設備不符合標準的,則應修理、更換或賠償,不能解約;如果是空氣質量或隔音不達標的,由于關涉購房者健康問題,可先要求整改,不行的可以解約。
如何防堵預售款挪用?
多項業務分離避免“貓膩”
預售款挪用,向來是個頗具爭議的話題。《通知》對預售資金繳存方式、預售資金查驗方式予以調整,并強化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20xx年1月1日起所有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企業應根據與預購人約定的購房付款方式及期限等做好繳款計劃;預購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將預售款直接存入監管賬戶。開發企業不得另設賬戶收存商品房預售款。除按認購書約定收取的定金外,網簽合同前開發企業一律不得收取預售房款。對于已收取的購房定金,在雙方正式簽約后,開發企業應及時將其轉為首付款存入監管賬戶。
據悉,此前關于預售款監管也有明確規定,要求開發商將預售款打到監管賬戶中,“專款專用”。但由于我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查驗、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預售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等業務是結合在一起辦理的,可能導致在辦理抵押登記貸款期間,因貸款辦理不暢等原因,而延誤了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推遲了預售款查驗時間。“因此出現購房者雖然交了首付款,但因為銀行審批不及時,開發商借機不到房管局備案,在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后,已售房屋卻被法院查封、預售資金被另賬收存和挪用的情況。”
內申請資金查驗,并應當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日起30日內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兩者同時進行,互不影響。若未在期限內申請資金查驗或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數字房產系統將自動上鎖,暫停企業辦理其他相關業務。”該負責人強調,“此外,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與預售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也是分開辦理,如果銀行貸款在一個月批不下來要先辦理備案,如果銀行貸款在一個月內辦下來,業務可以合并辦理。”
“之前多項業務合并辦理,原本是想減輕企業負擔,方便企業辦事,沒想到在執行過程中會出現一些監管漏洞,調整后,雖然麻煩一點,工作量增加了不少,但可以避免購房者的權益受損。”該負責人說。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五
(合同編號:20075493401)。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證件類型:
國籍:聯系電話:證件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共有情況:
代理人:
國籍:聯系電話:代表人聯系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一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畝,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1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規劃用途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幢][層]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套內建筑。
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付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元,總金額(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元)。
2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賬號為。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帳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帳帳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銀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剩余房款壹拾伍萬采用銀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日內,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權解除本合同。
的,買受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在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日內將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合同簽訂之后三十日內應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面積)為依照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4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提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第九條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室內層高為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六
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出賣人自行銷售已經約定由包銷人包銷的房屋,包銷人請求出賣人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對于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出賣人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包銷人參加訴訟;出賣人、包銷人和買受人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第二十六條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亦未與擔保權人辦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擔保權人起訴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擔保權人同時起訴出賣人時,如果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應當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條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擔保權人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人請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出賣人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保證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本解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本解釋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審、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在本解釋公布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七
出賣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蔡建新
買受人:朱巖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20xx年3月18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出賣人將百萬莊商品房第三幢六號房出售給買受人,現對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六條第十五條第三款予以變更。
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六條及第十五條第三款變更為:“買受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總房款為694915.15元,買受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半年支付房款 元,在三年內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買受人未能按上述期限支付房款,仍按原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
四、其他事項約定:以原出賣人及買受人20xx年3月18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變更協議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買賣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___年___月___日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八
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六條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出賣人自行銷售已經約定由包銷人包銷的房屋,包銷人請求出賣人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對于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出賣人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包銷人參加訴訟;出賣人、包銷人和買受人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第二十六條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亦未與擔保權人辦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擔保權人起訴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擔保權人同時起訴出賣人時,如果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應當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條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擔保權人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人請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出賣人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保證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本解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本解釋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審、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在本解釋公布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________房許字第________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小區)________號樓(總層數、用途、結構)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號(管理號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________套,建筑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后計算的測量結果為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劃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________元。
3、乙方可將購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購房定金在第________次付款時沖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額為:
合同定額(元)付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