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一
甲方(養老院):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原單位:_________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_________
親屬姓名:_________
與入住人的關系: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并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并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一、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于部頒《規范》,為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2.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3.醫療護理的義務。基于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病或常年臥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并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于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4.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
5.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并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2.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于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3.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4.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義務
1.丙方應保證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3.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4.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5.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四、三方安全義務
1.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2.乙方的房間屬于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5.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并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范圍并不限于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對于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警示標志;
7.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8.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后果負責;
9.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10.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并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11.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12.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3.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_________元;
(4)繳納押金_________元。
(5)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并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6)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_________元。
(7)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_________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2.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商其他付費辦法;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
4.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醫療費用;
(2)喪葬費用;
(3)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7.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協議附則
一、單方協議解除
1.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乙方患傳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訴;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_________個月前通知對方;
4.合同解除后,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繳的費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6.合同解除,并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償金。
二、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四、其他條款
1.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五、補充條款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二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下列項
目的服務招標代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經詳細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服務地點:
2. 服務內容:
2.1 服務招標代理。
3. 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1.1 辦理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3.1.2 按時提供足夠的工程技術資料給乙方制作招標文件。
3.1.3 甲方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迅速地解答問題
及提供資料給乙方及投標單位。
3.1.4 按照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責任
3.2.1 代理甲方編制招標文件等招標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發布招標文件,主持開標及評標會議; 3.2.3 填報相關資料,由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
3.2.4 為甲方編制設計合同;
3.2.5 為甲方詳細解釋招標代理的具體程序及操作步驟。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筆算人民幣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項目招標服務并提交招標過程資料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 合約有效期
本合約有效期自20xx年04月至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為止。本合同規定的服務項目,在發展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斷合約或延長合約時,乙方為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屬乙方原因,則乙方為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7. 違約責任
7.1 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約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其違約內容,如該違約事項繼續發生,則14天后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后,違約方必須負責因其違約使合同終止而引致對方的損失。 7.2 倘若項目為貸款項目,因貸款協議沒有執行,或國家計劃項目,因故停建緩延,則本合約終止。而甲方必須對乙方直至終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務的已投入部份,給予補償。
8. 其他事項
8.1 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8.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盡量采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
致時,可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8.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費用結清后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簽約人
蓋章:(乙方) :
簽約人蓋章: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三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經詢價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標的及價款
二、商品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方式:送貨上門 ;
(二)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甲方向乙方說明商品的配置,核對商品品牌、型號,通電調試,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后,驗收完畢。
三、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貨到三日內通過現金一次性付清貨款。
四、商品售后服務
甲方按照乙方產品說明書及操作規范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設備機械部分保修期為一年,主要電子設備保修期為一年,其他部分按照廠家規定的質保時間和質保范圍進行質保。
五、甲方承諾
(一)所售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認證規定,技術性能指標與說明書相吻合。商品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裝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品牌廠商在說明書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實物與原包裝內的配置清單相符。
六、乙方須知
開封后15天內,應保留商品的原包裝和充填物;在質量保證期內,應妥善保存商品的發票、配置清單和三包憑證。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設備保修卡的規定進行保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保修,情節嚴重,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所帶來的損失。
2.乙方無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每日按合同總價的4%(百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則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上訴。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 方(簽章): 買 方(簽章):
經辦 人:經辦人:
聯 系 地 址:聯 系 地 址: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發布網絡廣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網絡廣告發布位置:乙方網站: 位置 。
二、網絡廣告發布尺寸: 像素× 像素。
三、網絡廣告發布形式:□ 靜態 □ 動態
四、網絡廣告發布時間: (月/年),即從廣告發布之日起。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指派專人代表甲方全權負責此項網絡廣告發布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網絡廣告的相關背景圖片資料和數據;
3、甲方對“初稿”提出審定意見;
4、甲方對本網絡廣告內容負責,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5、乙方向甲方提交網絡廣告初稿1份及電子瀏覽文件1份;
6、乙方根據甲方的審定意見進行修改,并向甲方提供發布稿及電子瀏覽文件;
7、乙方取得甲方在發布稿上簽字同意后在網上發布;
8、乙方有權審查甲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六、責任免除:
1、因自然條件(戰爭、機房停電)等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運行;
2、因政府行政行為導致乙方不能開放服務器;
3、因互聯網災難,中國、美國等互聯網通訊提供商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臺及應用軟件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5、因乙方網站遭遇不法攻擊導致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基于以上原因,導致乙方網站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責任。
七、費用結算:
1、本次網絡廣告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清全部款項。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附件合同附件及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五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確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在合作中的職責和義務,供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國共產黨同遵守執行。
一類服務站:xx服務站、xx服務站
二類服務站:xx服務站
(一)一類公路服務站。
服務、值班人員設6人,全天24小時對外服務。能為過往司機和行人提供停車、喝水、休息、衛生間、盥洗、簡單車輛修理工具、靜態地圖、修車臺、路況查詢、小藥箱
、手機充電等服務。
(二)二類公路服務站。
服務、值班人員設5人,全天24小時對外服務。能為過往司機和行人提供停車、休息、衛生間、路況查詢等服務。
甲方向乙方支付公路服務站運行維護費人民幣(大寫):
其中一類服務站運維資金 元,二類服務站運維資金元。
合同限期為 至 。甲方如需續費,需在合同到期前1
個月內通知乙方。
1. 甲、乙雙方若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解釋與適用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
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若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
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等因素引起服務站不能正
常使用的,甲方的服務有效期可以做相應的延長,但甲方不得以
不能正常使用為由向乙方要求其它任何形式的賠償。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六
甲方:
乙方:長春市藝能全景廣告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為配合乙方欄目化妝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宜
甲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為乙方提供化妝服務,用于乙方《幸福街18號》欄目的主持人及出鏡嘉賓化妝。 節目播出頻道:長春電視臺新知頻道
節目長度:45分鐘;
節目播出時間:首播:20:00-21:00;
2、乙方提供如下權益:
1.在《幸福街18號》欄目四個斷口中體現 主持人化妝由藍夢學校提供(暫定)字樣
2.在欄目片尾鳴謝中體現甲方招生信息,即甲方招生電話。
二、具體約定和責任
1.乙方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節目錄制時間,并由甲方安排專門化妝人員進行主持人及嘉賓全程跟妝。
2.主持人及嘉賓化妝所用化妝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作協議的有效期為20xx年4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甲乙雙方若因故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四、其他
1、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想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字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
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七
(站名:)
甲方:四川悅華臵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促進通信事業的發展,加快無線電話網的建設,進一步改善通信的緊張狀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建站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地點:
乙方將位于 的項目的面積為 平方米的場地及面積為 平方米的部分相關地下通道建設作為蜂窩式移動電話系統基站機房,甲方同意乙方在該樓鋪設有關線路(含交流電引入、饋線布放、光纜敷設等)及在該房頂架設 個 米左右的水罐美化天線,掛設天線和鋪設走線架并將光纜引入機房,并為乙方提供全程服務,且乙方已到現場察看,明知及充分了解了租賃物的現狀。
(合同地點由雙方共同確定,一經確定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取消安裝地址,不得隨意將該地點位臵挪為他用,一方確需調整應及時告知對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年。若雙方需要續簽協議,乙方應于本協議的期限屆滿之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再由雙方進行協商解決。
三、合同費用
1、乙方按年度以支票形式向甲方給付總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圓整),其中,場地使用費是: 元,物業管理成本費是: 元。第一年總費用于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支付,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正規發票,則應向甲方另行支付相應稅金。乙方今后每年于上一個合同年度屆滿前15日內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總費用。
2、甲方在乙方進場前一次性收取押金元(大寫: 圓整),押金不計利息,保證甲方的設施不受損害,便于管理。押金在合同到期后,所提供服務未造成甲方設施設備損毀、未發生業主投訴的,向乙方全額退還該押金。
3、乙方負責單獨安裝電表以計量實際用電量,并且按 元/度的標準每月向甲方繳納電費(含電損、線損);若遇相關用電資費標準政策性調整,電費繳納標準做相應調整。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電費預存金元(大寫:人民幣圓整),并于每月10日前交納上一個月的電費。
四、雙方的權責
(一)甲方的權責
1、甲方不承擔乙方設施設備保險、保管和其他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因人為、意外或者其它任何原因致使乙方的設施設備等毀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乙方有保管要求的,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
2、甲方在能力范圍之內向乙方提供服務,并于乙方進場之日與乙方經辦人員當面核清該場地內的一切設施設備的實際情況。
3、甲方應在乙方進行現場施工時提供電源等便利條件,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保證乙方設施設備的正常用電,在供電局正常供電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停止供電。若電力公司停電、為了消防安全的需要停電、社區線路檢修停電及其它非物業管理公司因素
造成的停電,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為乙方基站設備改造、維護、搶險工作的人員進站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及監督,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相關費用或者造成甲方損失不予賠償的,甲方對乙方的設施設備享有留臵權。
(二)乙方的權責:
1、乙方投資建設的設施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嚴格按合同規定繳納各項相關費用。若逾期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應繳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違約金。若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或未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停止供電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由于執行政府通信網絡調整規劃要求,需搬遷優化該基站的,應提前通知甲方,本合同終止。甲方確需調整使用場地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從通知到達之日起2日內派出相關人員進行使用場地調整工作,場地調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不及時進行場地調整工作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設施采取相應臨時處理措施,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設施設備所在場地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將設備占用地進行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拆除、變動使用位臵或損壞場地,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場地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5、乙方應愛護小區共用場地、共用設施設備,保證不得造成損壞,否則應照價賠償。
6、乙方在施工、設備維護、技術更新、設備更換時須遵守甲方規定。施工期間及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設備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全額賠償。
7、乙方嚴格按雙方同意的裝修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并保證所安裝的通信設施及工作狀態符合國家相關安全、環評規定的要求,不得造成影響人身健康的電波污染;保證其所用設施設備不得產生電壓升高等影響,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8、乙方負責場所內設施設備的消防及安全工作。所安裝設施設備的線路通過不得干擾甲方及甲方許可的其他線路在上述通道的通過。
9、乙方保證甲方區域內移動電話的正常通信。
10、乙方人員進行安裝、維修、施工、拆除等工作,不能影響小區內其他業主或使用人(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光影、氣味)的正常生活,作業完成后應即時清掃現場,保證現場無
雜物、污跡、臭味,并將所有垃圾、廢棄物清運至甲方指定場所,否則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清理,對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1、因乙方設備設施導致的與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爭議(包括但不限于電磁、噪音、光影、氣味等原因引起的業主、物業使用人與乙方或甲方發生爭議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派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來現場處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12、乙方不及時派出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處理或者處理后不能達到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及其它相關部門和人員要求,導致甲方遭到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投訴、仲裁、訴訟或相關行政部門處罰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且乙方應當承擔甲方遭受的相應損失。
五、特別約定
1、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情形、政府政策、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合同方破產、物業管理方變更或撤場(甲方退出本小區管理)、業主投訴等情形出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簽約權。
2、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合同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所載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協議及書面協議
3、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內容是屬于雙方商業秘密,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此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泄露協議內任何相關情況,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4、無論何種情形終止協議,乙方應于合同終止之日起七日內搬離其自有的全部物資并清潔、恢復原貌。乙方逾期搬離的,甲方有權在律師的見證下進入該安裝場所清理所有遺留物收回安裝場所,由此產生的清理費由乙方承擔。屬于乙方的財務,甲方列出清單并通知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結清所有費用后提取,超出期限的,視為乙方放棄遺留物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該遺留物進行自由處臵。
5、本協議終止時,如乙方拆除相關設施,應當恢復原狀,若未能恢復或者恢復后無法達到使用標準,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6、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將營業執照及身份證復印件交與甲方并簽訂反商業賄賂協議一同作為本協議附件。合同履行中雙方相互往來的函件、資料均視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如對本合同條款作出修訂,則該新條款有優先于原條款的效力。
8、非因本合同約定情形,或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主張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協議。
六、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協議雙方應自覺適當履行協議,除非有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出現或協議雙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終止合作或違反合作協議;如一方擅自解除協議或違反協議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因甲方原因解除協議的,本合同所約定費用按照實際結算。
七、不可抗力
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體包括地震、自然災害、戰爭、傳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使得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協議任一方可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關部門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證明文件,本協議即中止。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的,不屬于違約行為。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協議自動恢復履行。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出現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份,乙方執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正文到此結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任何未經雙方確認的涂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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