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發展與城市化進程緊密相連,它對城市形態和人居環境產生深遠影響。接下來是一些具有創新設計和獨特風格的建筑項目,歡迎大家一起欣賞。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一
為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務,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廣大職工共同遵守、切實執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檢查。
二、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法實施條例》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遵紀守法,爭做奉獻求實、愛崗敬業文明先進員工。
三、堅決遵守工地作息時間,暗示上、下班和晚休、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四、嚴禁打架斗毆、賭黃,若有違反者,不論情由,均處以10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五、對不服從公司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人員的安排,尋釁鬧事、故意制造事端均以處5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并開除當事人。
六、文明用語、講文明、講禮貌、團結進取、求實創新。
七、對工地材料、設備、機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關心和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包括甲方及相鄰單位的財物)。文明工地的設施人人都的.關心愛護。對有意損壞公共財物者,賠償原物價值的200%。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無意損壞者賠償其原物的50%。愛護公物,人人有責。
八、工地用電要注意安全,所有用電線路、電器、接電、照明用電均應由工地電工專人負責接線,他人不得私自亂動亂接。否則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傷亡事故,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和賠償。機械設備的操作應持(上崗證)的專業員操作,操作必須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操作,他人不得亂開亂動,否則一切后果自負。安全駕駛,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施工要求執行并操作,確保安全施工。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杜絕火種、火源進入施工現場。
十、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員工必須佩帶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機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仍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細帶安全帶,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若有違章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其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負責自理,公司概不負責。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嚴禁在本工地、建設單位、相鄰單位及他人處盜竊財物或伙同外界人員盜竊本工地財物,若有發現,不問情由均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或處以原價值二十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送司法部門處理。遵紀守法,做文明使者。
十二、工地應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間禮貌用語,搞好自身衛生及環境衛生,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衛生良好,施工機械設備及現場材料布局井井有條,做好工地容貌及個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標準。講文明禮貌、樹良好風氣。
十三、工地所有員工、各施工班組應保管、保養好其所用的一切財物(機具、工具、用具、設備、車輛、鋼化、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等),如有損壞、丟失等應照價賠償,設備為我創效益、我為設備搞清潔。
十四、嚴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覺遵守紀律、保護環境衛生。語氣和諧、團結友愛。
十五、為了公司榮譽和職工利益、以上各條款,望廣大員工切實執行、嚴格遵守,以充分體現: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二
問題,使工程項目盡快發揮應有的投資效益,特制定基本建設工程項目月度驗收制度。
(1)、單位:工程、計劃、技術、監理、建設、施工、綜合、財務等有關部門。
(2)、時間:每月25日左右。
(3)、牽頭單位:基建科。
(1)、工程進度:工程量、工作量、形象進度。
(2)、工程質量是否達到設計文件及合同約定的要求。
(3)、工程現場管理資料是否規范、齊全(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資料、施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及監理單位的管理資料)。
(4)、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采用匯報與現場查看相結合的辦法。在聽取建設單位匯報后,實行分組驗收、集中講評,并提出相應的'要求和建議。
4、月度驗收情況作為本月工程結算的主要依據。
5、執行第八章第五條規定。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預防、減少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項目法人的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有關工程合同。
4、嚴格審查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應提交有關方面會審,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5、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6、做好合同統計、歸檔、保管工作。
7、監督、檢查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8、宣傳合同法和有關法規,培訓合同管理人員。
9、依法處理合同糾紛。
10、制止有關單位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第三條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項目法人及現場管理機構等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妥善保管收、付憑證。
3、配合項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五條嚴禁將合同業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保存五年,以備核查。
第六條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應當采用國家規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須送交局有關部門審核。
第七條所有合同都應按順序由項目法人統一編號。
第八條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范,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第九條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第十條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由合同雙方共同取樣封存,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交由指定責任人保管。
第十一條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相對方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相對方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第十二條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審判管轄地,并優先選擇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在合同文本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十五條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法人必須審查營業執照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必須有最近年檢章)。
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經濟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注冊地。
第十六條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條簽訂合同,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第十八條簽訂合同,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第十九條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
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
各類廣告、宣傳資料;
各類電話機等通訊工具號碼;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第二十條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相對方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我方當事人收到對方當事人通過郵遞方式傳送的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應當連同信封一并收存。通過郵遞方式傳送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必須使用掛號信函,并保存郵局收據、回執備案。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方當事人作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貨或付款。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法定代表人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不便掌握,應明確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管理。
1、為解決合同糾紛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2、發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3、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參加仲裁或訴訟。
4、合同糾紛發生后,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5、合同發生糾紛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托有資格的代理人參與處理糾紛。
6、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狀、證據、答辯狀、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等,在結案后十日內,由承辦人送交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同糾紛處理程序。
1、發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和本公司領導,合同承辦部門、財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解決糾紛所需的相關材料。
2、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于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3、合同糾紛發生后,應當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4、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復制,并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
第二十五條檔案資料內容。
下列資料可以作為合同檔案: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第二十六條合同資料歸檔、統計與管理。
1本項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須統一編號,由辦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十日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xxxx各部門。
第二十八條公司以前文件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規定執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現行文件或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四
為了規范公司工程項目專用章刻制與使用流程,加強工程項目文檔管理,提高工程項目各方協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工程項目組建立后,由工程部經理或項目經理提出刻制工程項目專用章書面申請,報分管副總、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提交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印章刻制。
1.領用及使用。
工程項目專用章刻制完成后,由工程部經理指定項目經理到綜合管理部領用,并由專人保管使用,一般由項目經理保管使用,并由部門負責人監管,做好專用章使用登記。
2.使用范圍。
工程項目專用章系非經濟類用章,不能用在任何合同、協議及票據上,僅供項目組與業主、監理單位、施工配合單位聯系工作和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文檔資料之用,例如設備裝箱清單、施工日志、現場調試報告、現場問題報告、備品備件移交清單、培訓記錄表等。
項目專用章只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使用,使用時效為項目組建開始至項目完工、驗收結束。
工程項目完工驗收后,工程項目專用章由工程項目組上交綜合管理部封存保管(封存保管期為3年)。每年由綜合管理部定期對已過封存保管期的工程項目專用章進行銷毀。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五
實行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1)、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質量為中心。堅持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并做好記錄,定期進行評定、評比。
(2)、實行定人定崗,質量掛牌管理制度,質量責任落實到人,掛牌上崗,嚴格執行獎優罰劣。
(3)、對于施工中遇到的質量疑難問題,設定專題,成立有技術人員參加的qc小組,進行攻關研究,使質量難題消除在施工過程中。
(4)、認真貫徹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落實,做到工程質量分級管理,把好質量關,在竣工驗收時達到一次交驗。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檢查。
(5)、加強原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檢查工作,做好記錄,不論任何人進的設備、材料,堅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則。
(6)、有施工方案的項目,必須按方案進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須達到有關規范要求及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7)、水、暖、等安裝工程的隱蔽和試水、試運行、必須經質量技術環境部專職質檢員檢查簽認。
(8)、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重點檢查項目部'質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掛牌制的落實,督促檢查樣板間制的執行;檢查項目部質安員的工作質量及檢查項目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9)、質量技術環境部協助并督促項目部,對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發出的《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認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的核查意見上報質量技術環境部。
(10)、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應經常親臨操作面檢查工程質量,督促和檢查項目部管理人員質量責任的落實,保證各項質量檢查管理辦法特別是'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得以貫徹。
(11)、技術負責人負責進場材料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檢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負責并參與技術復核和結構工程的隱蔽檢查工作。
(12)、施工員應堅守在操作面上,加強對班組操作質量的過程控制,督促班組進行質量自檢。分項工程完成后,會同班組長、質量員及時進行檢驗,負責'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格的填簽。
(13)、由施工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簽證手續,組織樣板間工程實施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驗。
(14)、質量員應督促和幫助班組做好自檢,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專職檢和交接檢,協助施工員做好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的簽填工作,按質量標準評定分項工程質量。
(15)、內業資料員負責收集和填寫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技術資料和紀錄,做到真實、及時,參加工程技術復核工作并做好記錄。
(16)、材料員要嚴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質量驗收,提供材料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及時進行材質復試檢驗,做好物資、材料的標識。
(17)、班組操作者嚴格按施工員交底的質量技術環境要求或質量樣板操作和自控,對已完成的工作進行自我檢查,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立即糾正。
(18)、班組兼職質檢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起到班組自檢、自控和監督作用,確保班組完成的分項工程達到質量標準。
(19)、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班組長提請施工員、專職質安員驗收,并在'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上簽字。
(20)、要嚴格按圖紙施工,特別是對一些不常見的設備,要詳細閱讀說明書和有關資料,要掌握設備的有關規范和有關技術要求,各項安裝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術措施才能進行施工。
(21)、對各管道實行統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樣板間''樣板層',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再統一進行安裝施工。管道在安裝前應先刷漆防腐,不準在鋼模板上開洞。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六
第一條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第五條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八條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率和裝配率、預制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并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并滿足建筑相關性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筑、結構、電氣、設備、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筑設計應考慮預制構件的模具制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筑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制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通過嚴禁進行預制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制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制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筑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制構件布置、節點連接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制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筑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并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后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制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制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后實施。
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核,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制構件的生產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制構件生產制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制構件生產前,對預制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見證送檢。
2.當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預制構件制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并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簽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布置方案、腳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制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墻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筑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于采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并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并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審核確認,并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
施工單位在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墻板安裝、集成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并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接、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設備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制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制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復核預制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包括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接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制構件鋼筋連接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并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規范、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制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并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項目經理簽發吊裝令后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筑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后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并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制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并根據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制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制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制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五)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制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設備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定期復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制構件存放和吊運應采取防傾覆措施,并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第十四條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第十五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規程》(dbj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當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不同地區時,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制構件性能試驗。
第十八條裝配式內墻板工程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執行。
第十九條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墻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集成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并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于裝配式建筑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于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每個項目監督抽檢應不少于一次;對于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對于裝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筑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對于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和施工安全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分析原因,必要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擴大檢查檢測范圍;對于經確認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理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依法處理。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七
第一條為擴大政府采購規模,規范建設工程政府采購行為,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納入區預算管理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符合《xx市政府采購目錄》規定的范圍以內和限額標準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實施政府采購。
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
建設工程指市政工程及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包括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
第三條區財政局是區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對區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具體負責區政府建設工程政府采購預算的審核、批復和執行,政府采購方式的確定,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管,政府采購資金結算及對政府采購當事人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
第四條政府采購方式的確定。
凡使用財政性資金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原則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政府采購。不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建設工程,其采購方式由區計委會商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確定;使用財政性資金1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其采購方式由區財政局會商區計委、審計局、監察局共同確定。
第五條政府采購預算的審核、批復和執行。
采購人在編制下年預算時,向區計委提出建設工程立項申請。區計委根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編制區政府年度建設工程項目投資計劃,區財政局依據投資計劃做出年度預算安排,并納入部門預算,經區政府常務會審批,報人大批準后實施。區財政局在30日內批復到各主管部門,主管部門自財政批復15日內,批復所屬基層單位。采購人根據年度區政府工作安排和區財政局批復,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草案,填寫《xx區政府采購立項表》,一并報送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據此做出采購計劃后執行。根據項目預算及采購計劃,屬于財政全額安排資金的建設工程項目,區財政局將資金全額撥入“政府采購專戶”;屬于財政補建設工程項目,區財政局待采購人將配套資金繳入“政府采購專戶”后,將補助資金撥入“政府采購專戶”。
采購人必須按照區財政局批復的預算執行。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確需對預算(項目)進行調整的,由采購人提出預算調整方案,列明調整的項目、原因、數額及有關說明。調整預算方案經區財政局審定,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政府采購項目的實施。
采用招標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建設工程,必須嚴格按照《xx市xx區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非采用招標采購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建設工程,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執行。政府采購結束后,采購人須將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及合同報區財政局備案。
第七條政府采購項目的財務驗收和結算。
建設工程竣工后,由采購人與工程監理機構共同對項目進行驗收。區財政局會同區有關部門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并根據采購人提交的合同、請款報告和工程進度,經審價后撥付工程款。工程款撥付到95%時,采購人向區財政局提交《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報表》和基本建設竣工決算財務說明書及其他有關資料。當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區財政局根據采購人提交的竣工報告及驗收報告,在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后,撥付5%的工程尾款,采購人方可核銷基本建設各賬目。區計委立項的項目,節約的資金專項用于基本建設投入。其他建設工程,節約的資金一律留在國庫,用于平衡預算。
區計委負責安排建設工程項目及對項目進行監管;區建委負責審批開工及竣工備案;區財政局負責對財政財務及政府采購程序進行審核、監管;區審計局負責對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區監察局對政府采購當事人進行監督。
在建設工程政府采購活動實施過程中,如出現需要解釋或說明的問題,區財政局向有關部門和人員發出《xx區政府采購質詢通知書》,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在三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八
為規范(下簡稱“公司”)在建項目的項目監理管理,明確在工程管理過程中與監理的職責和工作流程,進而提高質量、進度、安全、投資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據。
本制度依據《監理合同范本》等相關管理制度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工程項目。
本制度與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條款如與國家的規范、標準或地方法規有矛盾之處,應以國家規范、標準或地方規定為準。
第二章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職責劃分。
2.1建設單位的職責。
(1)負責協調開、竣工政府手續的辦理。
(2)負責選定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
(3)負責將施工圖紙、設計變更下發到承包商,負責與設計單位的聯系。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深化圖紙的最終審批。
(5)負責向施工單位發出開、完工指令、工程的暫停及復工通知。
(6)負責總體工期控制,包括對總體進度提前、延長的審批及最終確認。
(7)負責對已完工程節點的形象進度、變更及簽證的工程量的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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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九
1、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工程生產活動,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從事建筑生產活動的專業人員,應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4、在建筑施工企業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簡稱三類人員)職務,應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佩戴身份識別標識牌,注明工作單位、姓名、崗位、編號等基本信息。
6、施工現場應建立安全臺帳,及時、全面、真實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
1、本工程安全指標為: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率不大于2%,嚴防發生重大人生和設備事故及火災。
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做好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抓好落實和監督。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見附頁),成立由項目經理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布置檢查現場的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工作。由工地專職安全員認真做好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和全面,并認真履行班長簽字手續后,落實到組員方可上崗施工。工地專職安全員每周二次安全檢查并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獎罰制度。
3、建立旬檢制度,由項目經理組織專職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工人代表進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檢查。
4、建立由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輪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隱患立即消除。杜絕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腳、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5、建立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特別對新入場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識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對特種工(如三機工、電焊工、井架安裝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裝操作工等)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發合格證后,才準許上崗操作。
6、積極開展班前活動,使工人牢記安全的重要性,強化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強對外架搭設隊伍的審查,必須經市安全站認可,且經公司安全科審定。加強對腳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檢查搭設完畢后要經過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時要設圍欄,由上至下順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拋投。
8、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布置現場施工用電,線路絕緣保證良好,電動機械做到一機一閘,電氣設備接零接地,手持電動工具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9、建立和執行機械專機專人負責制,對施工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機具危險部位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做好機具臺班的運行記錄,確保施工機具的完好,不帶病運轉。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一
在組織材料分批進場時,除按規定時間及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指定的堆放區域外,還必須對材料的名稱、規格、品種、數量、質量、日期、價格進行檢查與驗收。防止交貨短少、損壞與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材料進場,造成積壓與占用場地。在驗收中要做到:
1、必須根據進場材料驗收單上的品種、規格、數量分別采用清數、量方、檢尺、過磅等不同方法,逐一進行驗收,并根據實際驗收情況作好記錄。經過驗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進庫堆碼。
2、必須按有關規定和標準(國標、部標或其它標準)嚴格驗收。水泥、鋼材要做到隨料附證,無質量證明的不予驗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證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種構、配件進場驗收時,要按照加工計劃的品名、代號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對驗收。檢驗不符合要求時,要及時向送料人和承運人提出詢問和查對,在未查清前,不得隨意使用,以免造成質量事故。
4、對進場的各種材料,要逐日做好進場情況的詳細記錄,待驗收后,分品種、規格、數量等記入相應的'明細賬內。
5、對驗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及時處理。基本要求是執行:質量不好照退,數量不足照扣,運輸有損壞照賠等制度,采用經濟手段把好材料進場關。
現場材料的使用必須以施工定額為依據,以單位工程為單位,按分部分項工程限額領用材料。為此,特制訂如下領用制度:。
1、為了對材料在使用過程中監督和檢查,促進班組核算,在限額領料單上注明班組完成該分部分項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額數量,為班組實行干前預算,干中核算,干后結算提供了依據和標準。當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組辦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續。
2、對不能實行定額供應的材料和工具,如腳手架、模板、夾具、高凳、跳板等,一律按租賃辦法供應,使用階段由班組負責保管,完工后,進行清點,超過損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負經濟責任,對節約部分要實行獎勵。
3、對分部分項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漿、混凝土等,則建立攪拌站集中供應,按限額發牌子領料。根據牌子收回數量進行用料結算。
除大宗材料露天堆放,不設置倉庫外,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物資到達現場后,都要通過驗收,存入庫房。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開、帳物對號、固定存放。為此,特制訂如下倉庫管理制度:。
1、收料必須嚴格手續,做到無單不收料、無單不做帳,根據進場憑證進行驗收登帳。
2、材料、物資在倉庫保管中,要做到:不潮濕、不發霉、不生銹、不腐爛、不燃不燥,確保物資完整無缺,不發生差錯和損壞。對貴重物資要有專庫柜加鎖,對危險品要隔離存放。
3、發料應根據無單不發,急用先發,順序易出的原則,力求做到速度快速、數量準確、規格對路、手續簡便。
4、要經常組織廢料回收,修舊利廢。對退回的材料物資事先要列出清單,然后辦理退庫手續;要經常清理現場,整理回收余料,做到工完場清。
5、必須設卡建帳,收發料單據要及時記卡、記帳,實行日清月結、季抽查,竣工后盤點的制度;做到賬、卡、物三相符。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二
1、工程項目現場全體管理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考勤時間為:根據現場定時間。
2、管理人員外出辦事不到施工現場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獲準后方可外出。
3、事假要提前向項目經理申請,批準后及時安排好自己工作后外出。
4、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現場安排。
5、工程施工現場考勤由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每日統計登記考勤歸檔。
獎懲設置:
1、每月全勤者按公司要求發放全勤獎,并通報表揚。
2、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兩次罰款50元,三次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
1、施工現場每日例會由施工現場資料員負責記錄歸檔,并報送項目經理,簽證后歸檔。
2、工程施工安全員應做好項目施工相關資料檔案工作。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安全記錄。
3、各類檔案資料施工日志等需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獎懲設置:
1、每日施工日志記錄完整,當日無記錄每次罰20元。
2、無故缺席例會或沒有及時報送施工日志第一次罰款20元,兩次罰款50元,三次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
1、材料入庫必須經庫管員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錄入電子文檔備查。
3、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油漆、樹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庫房。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項目管理人員簽字批準,領料人簽名。
9、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系維修或更換。獎懲設置:
1、材料出入庫無手續或手續不齊全,對領料人和材料管理員均罰款20元/次。
2、材料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著工裝。不得穿拖鞋等有損公司形象裝扮。
1、新工人入場,應接受相關安全生產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5、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志牌。
6、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7、項目管理人員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8、所有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必須佩戴崗位胸牌,外來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1、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報知項目管理人員,由項目管理人員負責統籌安排并每天匯總報知項目經理。
4、定期對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集中分類,每天召開會議,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三
項目管理人員必須進行上述安全規范、規程的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所有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分工種進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新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必須進行以上安全教育。
項目在季節性變化時,或節假日前后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工人進行各種安全教育。
加強對進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實行培訓考核上崗,建立勞務承包方培訓檔案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由各專業工長和班組長主持,在每天工作前進行10~15分鐘班前安全活動。
班前安全活動主要講述當天工作的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項,作業時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的正確使用,對于昨天發現隱患如何進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做好每天活動內容以及受教育人簽名,每星期總結一次,并將整理好的記錄交項目專職安全員歸檔。
(1)公司對項目的檢查。
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總經理為首,公司總工程師、公司技術組、工程組、材料部、設備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參加組成檢查組,檢查評分標準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來進行。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對項目進行安全檢查。
公司對每次檢查提出考評報告,并對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講解,提出整改的措施,發出整改通知書。項目部根椐檢查提出的問題定人、定時進行整改,整改完后將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由公司安全主任負責進行復查。
(2)項目自檢。
項目經理部每周定期對本項目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項目經理為主,生產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設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并將整改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
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所處的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安全檢查。
互檢:班組之間開展的安全檢查,相互監督。
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及其它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交給下道工序使用。
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
項目專職安全員的巡回檢查,要有巡回檢查記錄,發現問題要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
(3)安全驗收。
a腳手架搭設好后,必須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架子班(組)長進行分段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施工機具在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施工機具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臨時用電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開工時,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條件以及施工程序,編制項目施工安全交底計劃,明確施工過程中要進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應包括哪些內容,各次交底應在什么時候由誰負責進行以及交底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由誰來檢查和驗證等內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工長負責進行。
在下列情況下,需進行安全交底:
a、工程開工前,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及整個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b、推廣應用"四新"技術時。
c、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
d、特殊過程、關鍵工序施工前。
e、重要、關鍵結構部位或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的安全政策、法令、規范、規程、標準等。
安全交底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后,交底人應組織接受交底人認真討論并及時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問題,待接受人明確交底意圖后,雙方在交底書上簽字。
為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嚴肅安全生產管理,必須以合同形式來約束項目經理部、以及施工班組的行為,以加強全體人員的責任心。
公司與項目經理部、項目部與勞務承包方、項目經理與班組負責人、項目部與班組工人(職工)均應簽訂安全生產合約書。
(1)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者,稱特種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范圍:電工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3)所有從事特種作業者必須持有國家或當地市、縣有關部門或其指定單位的考核上崗證。
(4)施工現場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登記并報公司工程組備案。
(1)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實行各級防火制度,明確各崗位防火責任區和職責。
(3)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項目部每星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防火進行一次檢查;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檢查評比。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四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和企業有關方針政策、標準和規定。
2、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工作,確保體系在部門的有效運行。
3、負責組織對施工作業隊進行現場技術交底,指導施工作業隊自檢、互檢等工作。
4、深入工地,堅持技術工作貫徹施工全過程。
5、根據變更設計的原則和審定審批權限,對所屬施工范圍的各項工程進行仔細認真調查研究,經多方比較后提出需要修改設計的意見。
6、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正確采用國內外、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熱情支持群眾的創造和合理化建議,在有關領導的支持下協助進行試驗、鑒定和推廣工作。
7、負責組織做好竣工資料的編制,繪制竣工圖紙和技術總結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建筑工程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五
1、代表事業部實施施工項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事業部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履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義務。
3、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制定項目目標計劃。
4、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5、建立質量、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項目部人員執行項目管理制度。
6、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
7、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處理項目部與國家、企業、分包單位以及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8、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9、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10、處理項目部善后工作。
11、協助事業部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
1、協助項目經理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對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等問題實行全面控制。
2、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文件。
3、參與審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方案、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用電組織設計的編制并提出可行性意見。
4、負責項目部安全、質量教育活動的檢查、監督。
5、組織做好安全、質量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檢查、總結、評比。
6、審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方案、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實施情況。
7、參加工程驗收,處理質量事故。
8、審批項目材料、設備計劃,組織材料、設備的現場管理。
9、主持編制項目合同、預決算、財務、材料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
10、組織、參與工程預決算工作,加強成本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11、督促各項技術資料的簽證、收集、整理和歸檔。
12、領導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等技術文件學習,交流質量、安全經驗。
13、參與合同變更的洽談、分包單位的選擇和分包合同的審核,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
14、經常了解市場信息,包括工程信息、材料信息、分包信息,并對各種市場信息進行分析利用。
三、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冬雨期措施及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架子搭設方案、施工用電組織設計,組織編制保證質量、安全、節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實施;參與工程的預決算工作。
2、單位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并向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交底;
4、負責組織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工作,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6、負責技術革新、科研工作;
7、對施工中的安全、環保負技術上的責任;
8、對項目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進行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進行全面交底;
9、負責組織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及定期移交歸檔;
10、組織項目人員技術業務學習和安全技術教育。
四、技術員崗位職責。
1、參加圖紙學習、審查和會審,辦理設計變更有關事項;
3、協助技術負責人向班組進行技術交底;
4、會同項目經理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并審定有關技術資料;
5、參加對月、旬作業計劃的討論,協助技術負責人處理施工技術問題;
6、根據設計要求,提出零配件加工或委托加工計劃,并在收貨時配合有關人員檢驗質量;
8、組織開展技術業務學習。
9、協助資料員做好交工資料,繪制竣工圖。
五、施工員崗位職責。
1、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建設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技術標準。熟悉基本建設程序、施工程序和施工規律,并在實際工作中具體運用。
2、熟悉建設工程結構特征與關鍵部位,掌握施工區域的周圍環境、社會和經濟技術條件,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制訂施工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從人力、物力、財力及技術等方面,合理均衡組織施工。
4、做好開工前施工條件的準備,熟悉審查圖紙及有關資料,參與圖紙會審,提出開工報告。
5、了解設計意圖,掌握工程的重點和難點;與甲方做好坐標位置及水平標高的交接,做好測量方案的交底,保證下一步的測量定位的準確性。
6、制定作業計劃(包括季、月、旬作業計劃),及時將施工任務書下達到各班組執行,做好任務書的管理、簽發、驗收結算三個環節,參與機械、設備及材料計劃的編制。
7、對施工進度實行控制,履行日常和定期檢查,隨時掌握工程動態,解決施工中的各種矛盾。
8、嚴格執行工藝標準、驗收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各種專業技術操作規程,制定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措施,并經常進行督促檢查。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9、負責對分包現場的簽證進行初步審核,負責對甲方的簽證報出及簽證回收。參與分包盤點及決算的審核,參與月度盤點及預決算的編制。
10、按照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抓好施工現場標準化建設和科學管理,實現文明施工。
11、及時準確的搜集并整理施工生產過程的技術活動、材料使用、勞力調配、資金周轉、經濟活動分析的原始記錄、臺帳和統計報表,記好施工日志。搜集和利用國內外同行施工管理、技術活動的經驗,推廣新材料、新技術。
12、參與竣工后的質量回訪活動,對需維修的項目,盡快組織人員跟蹤落實。
13、與甲方、監理和有關單位保持經常聯系,及時向他們通報施工動態。
六、預算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建筑經濟法規、規定、定額、標準和費率。熟悉施工圖紙(包括其說明及有關標準圖集),參與圖紙會審。
2、熟悉單位工程的有關基礎資料(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和甲、乙雙方有關工程的文件)及施工現場情況,了解采用的施工工藝和方法。
3、掌握并熟悉各項定額、取費標準的組成和計算方法,其中包括國家和本地區、本部門的規定。
4、根據施工圖預算的費用組成、取費標準、計算方法及編制程序編制施工預算。
5、經常深入現場,對設計變更、現場工程施工方法更改材料差價,以及施工圖預算中的錯算、漏算、重算等問題,能及時做好調整方案。
6、根據施工圖預算開展經濟活動分析,進行兩算對比,協助班組搞好經濟核算。
7、在竣工后,協助有關部門編制竣工結算與竣工決算。
8、負責每月的月度盤點,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的范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認真仔細完成和總、分包單位進行月度工程量的核對。
9、協助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及時辦理施工現場的簽證工作和上報月進度計劃報表。
10、參與施工合同的起草,在工程造價方面為合同簽訂部門提供參考性建議。
七、質量檢查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各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布的有關工程質量控制和保證的各種規范、規程、條例。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完善項目質量管理體系。
2、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制定,了解與掌握施工順序、施工方法和保證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同時做好開工前的各種質量保證工作。
3、參與圖紙會審,督促并檢查是否按圖施工,對任意改變圖紙設計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對原材料是否按質量要求進行訂貨、采購、運輸、保管等進行監督和檢查,對質量低劣或不符合標準者應及時提出。
4、嚴格執行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堅持對每一道施工工序都按規范、規程施工和驗收,發現質量有問題的應指出,分析質量問題產生的各種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主要原因,提出針對性地預防(或控制)措施。
5、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組織定期的質量檢驗活動,將“事先預防”、“事中檢驗”和“事后把關”結合起來,參與工程竣工的質量檢驗,并主動地提供各種資料。認真積累和整理各種質量控制、質量保證、質量事故等的資料與報表。
6、協助項目經理,指導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質檢員加強質量管理,提高操作質量。
7、協助事業部做好工程交工后的回訪和保修工作。
八、安全環保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各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法規、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并督促貫徹落實。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切實做好新工人、學徒工和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及時督促檢查各班組、各工種及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實施情況。
3、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安全部分的編制,負責重要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
4、參加單位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方案和措施。
5、按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標準和要求,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和現場的實際,正確合理的布置和安排現場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對施工機械的安全進行確認。
6、深入施工現場,及時了解與掌握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發現違章作業和不安全隱患,立刻提出改進措施。
7、負責組織各班組的安全自檢、互檢和施工單位的月檢,通過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8、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與分析,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做好事故統計臺帳,按時填報安全生產報表。
9、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加以制止、遇重大隱患,有權先暫停生產,待整頓合格后,方能復工操作;對違章作業及違反勞動保護法者,經勸阻無效,有權采取經濟措施和越級上報;有權檢查特殊工種操作證,無證上崗者可停止其工作。
10、搞好安全生產的資料編制、整理和歸檔。
九、材料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材料供應與管理的基本知識,貫徹執行有關的條例和規定。
2、根據單位工程材料預算和月、旬施工進度計劃,協助施工員(項目經理)編制材料計劃。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現場平面圖合理堆放材料,為文明施工創作條件。
4、嚴把材料進場質量關,嚴格執行材料、工具等現場驗收、保管和發放制度,各項領用手續齊全,并建立責任制,努力降低材料的消耗。
5、積極協助施工員及項目經理經濟合理的組織材料供應,減少儲備,降低消耗,并督促檢查材料的合理使用,不丟失、不浪費。
6、搞好材料、工具的退庫和舊材料、包裝材料、周轉材料的回收、保管與使用,合理計算周轉材料的折舊攤銷金額。
7、實行限額配料,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推行經濟核算制。
8、對生產班組不脫產的兼職材料員、工具員及分包單位實行業務指導。
十、項目技術資料員崗位職責。
2、負責下發、收集、檢查各工序原始記錄;
3、對全部收存資料進行編目、登記造冊;
4、及時收集匯編各種試驗數據、出廠合格證,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5、負責工程各階段資料的收集、整理;
6、負責整理、編制竣工文件;
7、負責施工標準、規范、圖集等技術書籍的登記、借閱的管理。
8、負責公司各種文件的收發、傳閱,負責項目部印鑒管理、考勤等內勤管理工作。
9、嚴格執行資料保管制度,所有工程資料做到真實、可靠、齊全。
十一、項目測量員崗位職責。
1、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完成項目施工測量工作,為工程施工提供依據;
6、應經常保持儀器的清潔,儀器用專業工具清擦。
十二、項目試驗員崗位職責。
1、在項目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工程的各項原材料、施工試件取樣送檢。
2、負責監督、檢查進場各種原材料材質,及時整理試驗成果,及時匯報;
3、做好現場混凝土臺班,混凝土塌落度,試塊的臺帳及原始記錄。
1、負責制訂項目部內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和統計臺賬。
2、負責項目部內所有合同的報批、保管和歸檔工作。
3、參與選擇分包單位,在項目經理授權后負責分包合同起草和洽談,并征求項目部各專業意見。
4、參與合同變更的洽談,資料的收集,定期檢查合同的履約工作。
5、負責施工合同、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的上報審批手續等工作。
6、監督分包單位履行合同工作,以及向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單位發送涉及合同問題的備忘錄和索賠單等文件。
7、進行合同執行情況檢查,并進行統計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并協調好項目部與各有關單位的經濟協作關系。
8、收集、整理、保存合同履約過程中的各種資料。
十四、項目計劃統計員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總體網絡進度計劃,并對總體計劃進行分解細化,編制季、月、旬、周等短期進度計劃。
2、編制月度生產作業計劃,并根據進度計劃及工程進展情況編制勞動力需求計劃、資金需求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設備供應計劃等。
3、掌握工程進展情況,發現偏差,及時對計劃進行調整,保證總體計劃的完成。
4、負責工程量和形象進度的統計工作,并對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十五、項目信息員崗位職責。
1、信息員應及時收集信息,并將信息準確,完整地傳遞給使用單位和人員。實行分包的項目,負責匯總、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2、項目信息收集應隨工程的進行,保證真實,準確,按照項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及時整理,經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信息員應能及時調整數據、表格與文檔,應能靈活補充、修改與刪除數據。信息種類與數量應能滿足項目管理的全部需要。
十六、項目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1、根據事業部下達的財務收支計劃,制定項目財務收支計劃。
2、負責建立項目成本管理責任制度,制定成本管理目標。
3、配合項目經理進行項目成本綜合分析。
4、負責工程款結算,負責工程項目資金回收的具體工作。根據事業部確定的原則,監督資金的分配使用。
5、負責項目部的會計核算,按期編報會計報表,及時提供合法、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6、負責按單位工程進行項目成本的統計匯總工作,實行項目成本的集中審查、集中轉賬、集中控制。
說明:項目部人員的設置可根據項目的規模設置,但一般應設置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等,其它崗位可兼任。
十七、關鍵崗位人員持證的規定。
1、下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位:
項目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預算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
特殊作業人員:場內機動車駕駛員、電工、電氣焊工、爆破工、起重工、架子工、測量工、試驗工。
2、工程施工前,項目部應對上述人員進行登記、備案,保存證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