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樣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評估和確認。希望下列合同樣本能夠為大家提供一些實用的借鑒和啟示。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重慶市南岸區金子村1號5幢2單元1層2號。
法定代表人:羅亞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政策,為營業性車輛生存、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車輛,由甲方負責辦理領取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備案證)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汽車租賃項目,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牌照:渝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座位數:________,車輛顏色:_________,備案號: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保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人:重慶渝信新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保險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報案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經營車輛權屬。
1.加入車輛的承包經營,甲方全額投資購買車輛,車輛產權歸甲方所有,該車輛上戶必須為(重慶渝信新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在合法前提下乙方才有資格參與甲方的專車、快車及其他租賃活動,甲方保證車輛相關首先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與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轉讓、出售、抵押典當,若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全額賠付,甲方不退還承包金并有權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條:承包經營費用。
1.該車有效營運期為八年,在合同期日起三年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元/月,與每月的`15日前支付,甲方負責購買第一年保險、路橋、gps安裝費用,第二年至第三年由乙方負責購買保險、路橋、gps費用,乙方接車前須繳納承包金____萬元。
2.承包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年,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得私自將承包車輛轉賣、轉借、轉包、贈送,改型、改色及抵押。
3.合作協議期滿,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立即向甲方交回車輛及所有證件附件,保證車輛的完好無損、證照齊全,如有損壞乙方承擔維修費用,并查證有無違章記錄,相關費用結清后方可辦理車輛專輯手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好相關手續。
第四條:車輛的管理使用及事故處理。
1.在合同期內,如果由于乙方操作不當或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及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責任。車輛損壞包含外表及各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全車車漆、鈑金、玻璃、輪胎、內飾、座椅儀表臺等。
2.在經營活動中,造成的被盜、交通事故、違章處罰(包括于扣分、罰款),由乙方承擔責任。
3.交通事故引起的一切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費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乘客人身損傷、死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由權隨時終止本協議,并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4.車輛自然損耗及正常產生的修理費、保養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車輛維修保養在協議有效期內必須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或4s店進行維修保養,如甲方發現乙方自行在非指定地點維修,甲方有權隨時終止乙方的協議。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公司制定的租賃規章制度,平時乙方車輛由乙方自行經營,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安全檢查時間報到,參加甲方每月的車輛安全列檢,檢查不合格維修整改后經公司認可,方可上路經營。乙方因故不參加列檢按每次500元罰款。
第五條:掛靠車輛合作條件。
1.乙方必須確保掛靠車輛車況良好,在保險公司足額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100萬元、車損險、全車座位險每座最低2萬元等全車保險,以及車輛手續齊全(養路費、行駛證、路橋卡、保險卡、車輛合格證、附加費等),如由于乙方未確保車輛手續真實,未交上述險種,為確保手續齊全,導致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安裝經甲方驗證認可的gps全球定位系統,并按規定足額購買上述的車輛保險方可經營。
3.掛靠費用為每年________元/年收取。
第六條:合同期限及解約。
1.本合同有限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作協議經營活動期滿后,乙方如要退出,經雙方協商,完清各項費用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的轉籍、過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過戶的所有手續。
第七條:未盡事宜。
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進行磋商解決,經協商未果,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八條: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重慶渝信新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電話:
電話: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二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三
本條款根據《_____》、《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_____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_____,以及租賃_____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_____時如實提供_____狀況信息。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_____現值損失。
6.承擔_____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_____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_____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_____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_____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_____。
4.妥善保管租賃_____,維持_____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_____,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_____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_____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_____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_____。
8.租賃_____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_____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_____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川、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_____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__________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乍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_____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_____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_____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_____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_____、保管租賃_____、歸還租賃_____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_____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_____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_____: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租賃_____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_____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_____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_____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_____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_____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_____機構提請_____。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五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柴油。
第二條租賃期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將車輛(帶司機)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約定租金為每天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_元,(大__________寫),租賃期滿,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賃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用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與經濟損失。
3、不得轉租、借給第三方。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承擔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
第五條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然險,第三責任險。乙方可自愿購買其它險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付范圍的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可提請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七
出租方(甲方):
提車時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還車時里程:
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__,從20__年__月__日時起到20__年__月__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后15天內,甲方經過咨詢交管部門后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余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并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20__年__月__日。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稅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1.乙方使用戶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行負責,并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后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并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合同終止。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范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范圍,必須報甲方批準,如未得批準,超出范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后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八
甲方:
乙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牌汽車____輛(附車輛登記證)租給承租方使用。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后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用車輛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2、租金及支付方式為: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定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定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將剩余定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及險。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10%。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
八、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應按雙方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1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爭議解決方式。
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生效。
其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九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汽車吊,用于施工。為了明確乙方與甲方的權力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請雙方共同遵守:
租賃用途:。
租賃使用地點:。
租賃期限: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吊車,直至甲方終止合同。
結算方式:(兩種結算方式選其一)。
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修理及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由乙方負責,甲方應在工作空閑時每月給予兩天維修保養時間。
2、租賃期間機械設備的燃油由乙方負責。
3、汽車駕駛員由乙方負責安排。進入現場的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且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并且嚴格遵守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因違反制度而造成的罰款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車輛的所有規費、手續費及年審由乙方承擔。
5、車輛在正常工作時出現故障,由乙方負責修理;因甲方的責任而造成的車輛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理;非甲方的責任而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乙方提供的機械狀況必須完好,手續、文件齊全。
2、乙方將機械租給甲方,由甲方負責工作安排使用,非下班時機械停放于甲方指定位置,乙方不得私自將車輛駛出施工現場。
3、乙方在機械使用中應做好臺班記錄,并利用工作空閑時間檢查、維護保養機械,保證工作時的正常使用。
4、租賃期內乙方應配備足夠司機及操作人員、指揮人員,保證現場隨時使用,吊車司機、操作人員、指揮人員應持有國家認定的有效證件上崗,必須服從現場工作安排,遵守現場作息制度。
5、乙方指派的駕駛員應服從甲方的.施工管理,操作技術應達到甲方合理的技術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提出更換駕駛員。
6、甲方嚴格按照吊車的使用性質、國家規定、額定負荷使用,不得超負荷使用。因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車輛在該工地施工過程中,因駕駛員自己操作不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該駕駛員或他人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b、無證、酒后操作車輛;
e、乙方車輛本身的故障或失修等原因,造成安全裝置,轉向,制動等失效;
f、未經甲方安排擅自使用車輛。
乙方車輛在該工地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輕微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予以配合,協助乙方解決。
1、乙方違約:按發生費用的5%作為違約賠償金。
2、甲方違約:按發生費用的5%作為違約賠償金。
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1、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
甲方(轉讓方):有效證件:地址:電話:
乙方(受讓方):有效證件:地址:電話:
甲方擁有車壹輛,使用性質,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年月,發動機號:,車架號:。
一、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剩余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后,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后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戶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并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戶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后,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在租賃期內,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若甲方有繼續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等必須費用,并且須給甲方按照每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賃費用,共__________個月,合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于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當時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除特殊情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正式交與乙方使用前(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當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獲得甲乙雙方簽字(或蓋x)認同。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簽名/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名/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二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元,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租車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_____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6、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三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托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自愿將其公司所屬的自駕營運車輛共臺,為車型,委托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托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托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臺車當日租賃底價收入的部分;(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每臺車當日結算底價含稅;(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方可調整,并以調整后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每次租賃結束后進行結算。
4、乙方每次按實際收到底價租金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油票、維修發票及辦公發票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等費用。
1、乙方委托租賃車輛歸甲方車輛預定調度部門進行預定調度管理;。
2、發生租賃業務需求時,由甲方人員與乙方人員進行車輛交接驗收,驗收包括(證件、保險、車況等),并附檢驗車輛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予甲方,一聯給予乙方,并憑證備案。
3、租賃業務結束時,由甲方人員按照交車時的交車單據與乙方人員車輛還車驗收。
1、甲方人員按照正常手續收取客戶違章押金,4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戶違章記錄,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個工作日內提供的'違章信息,甲方將在45個工作日后將違章費用退客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書面違章信息后,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違章的部分違章押金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客戶。
3、違章費用超出違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給予高出部分的追繳,但不承擔因未能追繳高出違章押金部分費用。
1、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并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1、委托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并隨時調用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廣告、策劃、宣傳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并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托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并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托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并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權書以保證對委托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托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運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項目:
(1)車輛交強險;(2)第三者責任保險;(3)汽車損失險;(4)車上人員責任險;(5)盜搶險;(6)不計免賠特約條款;(7)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項目及時投保,并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托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必須在甲方預約交車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并保持車輛整潔干凈。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
7、乙方須承擔委托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8、在不干預甲方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駐部分工作人員參與、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意見,并監督委托租賃車輛的安全情況和運營情況。
1、合作期間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合作期限自動延期,屆時雙方另行續簽委托租賃協議。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5、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四
為加快嘉峪關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嘉峪關市順安達汽車租賃行。
乙方:(車主)。
1、為便于管理與經營,乙方將購置的車輛持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并全面履行本協議。
3、乙方自愿將一輛車型為車牌號自有車輛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4、協議期間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做記錄。車輛租賃期滿一月后付清乙方當月租金。
5、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損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安租賃合同條款執行,甲方不承擔期間的任何費用及責任。
6、甲方安租賃費的20%收取管理費用,如經營過程中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費比例的2倍承擔損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及承運人責任險、盜搶險等全車保險,車輛手續必須齊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險種,而無保險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只負責給乙方聯系客戶,簽訂租賃合同。車輛在租賃過程中如果遇到車輛毀滅,被盜或發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9、乙方車輛在租賃過程中,車輛外表及各部件有損壞。如果是承租人人為的損壞由承租人承擔,剩余車輛的保養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承擔車輛費用。
10、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嘉峪關市順安達汽車租賃行。
乙方:(車主)。
20xx年x月x日。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各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1.租賃車輛基本信息。
2.交付的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已按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相應保險;
(4)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5)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志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2.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賃期限屆滿后繼續承租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后辦理續租手續。
1.租車費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務費、超時費、超程費及約定的其他費用。租車費用標準及租金支付方式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
3.
4.出租人應當在收取租車費用后及時向承租人開具符合規定的等額發票。
1.
2.。
1.。
2.出租人應當在收取保證金時向承租人開具相應單據,并不得將保證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間將保證金沖抵租金。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及保留交通違法保證金外,出租人應當將剩余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范圍內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剩余交通違法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
3.。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撤銷剩余預授權凍結額度,承租人應當同時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作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擔保;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后,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撤銷剩余預授權凍結額度。。
4.。
1.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2.在不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過合理方式了解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安全狀況;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
4.合同終止時收回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
2.交付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租賃車輛技術狀況、性能信息及保險信息;
3.負責租賃車輛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并承擔相應費用;
5.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車輛損壞,需由承租人承擔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費用的,收取維修費用應當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項目和修理工時等原始清單。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按照合同約定為租賃車輛投保保險并承擔相應保險費用;
8.對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
2.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車輛;
3.要求出租人對租賃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的故障進行維修;?。
4.獲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獲得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要求出租人負責租賃車輛的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4.
10.
1.
2.。
1.出租人應當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并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保險,租賃車輛已投保的險種及金額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后應當比照保險公司保險賠付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2.。
3.
4.。
5.。
1.逾期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未交付車輛日租金標準的20%支付違約金。
2.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經具備法定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認定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出租人按照該租賃車輛租金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應當補足。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導致承租人無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出租人應當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按照停駛期間該租賃車輛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停駛時間超過3日的,承租人還有權解除合同,或聘請其他第三方提供維修救援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4.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退還承租人租金、保證金、保險墊款等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費用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1.。
2.。
3.。
4.
5.
6.
7.。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方式依法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在《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中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及《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六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20__)。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七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_________個人)與承租方(______單位)為汽車租賃合作事宜,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按協議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2.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同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自行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納罰款。
6.租賃期間,出租方在工作時間之外,其出租車不得安排從事其它經營性服務。
1.承租方在租賃合同期內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承租方應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2.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由承租方承擔。
3.按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1.雙方約定車輛租賃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2.每月___日時,出租方應開據足額的發票,領取上月租金。
1.出租方按要求購買保險,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由出租方按相應保險規定自行解決,承租方不承擔責任。
1.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終止租賃關系外,可扣發上月租金。
2.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本協議雙方均同意并達成具有排他性的租賃關系。
1.任意一方,如需解約,依約應事先提前一周通知。租賃費按實際天數,200元/每日計算。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汽車租賃的合同樣本(熱門18篇)篇十八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物為汽車,車牌號碼: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期限。
乙方(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元整。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換算應付租金支付。計算方法:_____。
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匯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收款人: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甲方應對上述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支付時間:乙方每月日前/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上個月/全年)的租金。
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車身保險、防盜險、第三者責任險(其他險種:)等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租賃期內發生的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1)單次維修費用在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單次維修費在元及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擔。約定由甲方承擔的維修費用乙方預先墊付的,乙方可以在租金中扣除。租賃物維修期間超過天的,租賃期限相應延長。
(2)租賃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
(3)其他方式:_____。
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乙方保證及時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應當同時向乙方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甲方提供司駕人員的,經乙方同意后,由雙方另行簽訂服務合同。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并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作為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作為違約金。
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通知。
甲方聯系人:地址:電話:傳真:。
乙方聯系人:地址:電話:傳真:。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