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術界和工作環境中,報告范文常被用于向上級、同事或客戶傳達信息和展示研究成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一
第一條為全面掌握交通運輸局年度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根據《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宣漢縣交通運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單位應在每年年初制定本轄區或本單位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安排和計劃,并將執行結果于次年兩個月內向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條各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單位的法制工作機構具體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年度工作的報告和受理工作。
第四條年底執法工作情況的報告內容包括下述幾方面:
(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情況;
(三)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經驗;
(四)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建議;
(五)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中其它需要報告的內容。
第五條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縣局所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單位負責向縣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股報告并具體規定其所屬地區和單位的報告程序。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向市交通運輸局上報年度工作報告。
第六條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單位對不執行本制度的,可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對于逾期不報告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補報;
(二)對拒不改正的,建議其主管單位或直接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三)對于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七條本制度由宣漢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二
一、為加強學校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學校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組織,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網絡,固定疫情管理人員、消毒人員,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學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疫情管理人員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學校領導、老師、學生等為義務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三、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四、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疫情。
五、學校要進一步落實“晨檢、午檢”制度,對請假、缺課的學生要詢問原因,注意追蹤,確保對傳染病疫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采取開設健康教育課、設立宣傳欄、舉辦黑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
七、學校要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教室要經常通風,學生要合理營養、平衡膳食,加強鍛煉,提高身體素質。
1、班主任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
2、向衛生室老師匯報,衛生室老師診斷為疑似病人后及時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3、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
4、通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
5、校主管領導,超過3人要上報區衛生防疫站、教委。
6、對疑似癥狀者去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7、加強宣傳教育,安定人心,穩定學校秩序。
8、如發生傳染病除隔離病人外,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病人到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9、堅持開窗通風制度,每天派專人負責教室的開窗。
10、堅持定期消毒制度,負責對各教室、專用教室的消毒。
11、是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愈后要出示醫院證明并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三
(一)一般而言,凡向上級請示的問題,應屬于以下幾種情況:
1、屬于上級領導明確規定必須請示批準才能辦理的事項。
2、對現行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級領導明確答復才能辦理的事項。
3、工作中發生了新情況而無章可循,有待上級明確指示才能辦理的事項。
4、因情況特殊難以執行現行規定,有待上級重新指示才能辦理的事項。
5、因意見分岐,無法統一,難于工作,有待上級裁決才能辦理的事項。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開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為防止工作中失誤,需請示上級審核的事項。
7、按公司規章制度,完成一個任務,需報請上級審核的有關事項。
8、事關公司政治、經濟利益的任何工作。
(二)撰寫請示需掌握的三個要領:
1、詳細、準確地寫明請示事由。不僅應在標題上寫清,還要在在正文里寫明請示什么問題,為什么要向上級請求。請示事項要專題專文,以便上級及時答復。
2、明確提出本人或本部門對解決這一問題的意見或建議,供上級參考。意見或建議要寫得有理有據,必要時可引證有關的現行政策、規定條文。如本部門意見分岐,要分別陳述不同意見的內容,并加以分析比較,還可提出傾向性的意見,供上級權衡、批復。
3、具體提出對上級的建議。包括希望按某個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時間限制,或事態嚴重,希望上級盡快答復;提請上級批復時需要注意或強調的問題,否則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級正式批復前,建議上級同意暫先按什么原則進行工作等等。向上級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為了得到上級及時、準確的批復。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四
1.醫療器械風險管理體系應有醫院管理人員、醫護人員、醫學工程人員組成,建立相關組織機構,應對重點在用醫療器械舉行平安風險分析、評估、控制,定期監測和建檔,以保證醫療設備應用的平安、有效。
2.從事醫療器械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該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應用前規范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選。
3.臨床使用部門應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技術操作規范和規程使用產品,對產品的禁忌癥注重事項及存放環境要求應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照實告訴: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復使用,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應嚴格按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并舉行效果監測。
4.設備管理部門應按照各類醫療器械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浮現的平安風險因素舉行評估分析,制定相應措施,對生命支持的醫療器械應定期巡檢,并按照反饋的狀況,準時整改。設備管理部門配備專職,負責收集、保存并匯總醫療器械平安大事監測記錄,常常與臨床使用科室交流聯系,定期巡查并記錄。
5.醫療器械使用科室應配備專職人員擔當醫療器械平安大事監測工作,收集、建立并保存醫療器械平安大事監測記錄,發生的平安大事時舉行初步評價并準時報告相關設備管理部門。
6.主管職能部門對于發生的.醫療器械平安大事要準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和相應監督管理部門,大事發生緣由未查清前,對發生平安大事的該批同規格型號庫存產品暫緩使用。設備管理部門幫助主管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并對相關產品舉行封存記下,迎候上級部門處置。
7.醫院鼓舞醫學裝備使用科室上報醫學裝備平安大事的監測報告,并把此項工作納入科室及職工的年終考核。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五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保障公司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對稱,完善公司員工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工作報告是指工作日報、工作周報和工作月報。工作日報是指員工每天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天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工作周報是指員工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周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工作月報是指員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周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
第三條員工工作報告應當以書面日報形式,通過qq或e-mail發送電子文檔進行報送。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第五條員工在填報工作報告時,應當按照《工作日報》(附件1)、《工作周報》(附件2)、《工作月報》(附件3)的格式填寫。工作報告應當語句通順、層次分明、簡明扼要、突出重點。工作內容要分項寫,有過程,更要有工作結果。受挫沒完成,必須說明原因,以及后續安排或替代方案。遇有緊急事項,應當隨時報告。
第六條員工進行工作報告時,如涉及的有關事項有附件或成果、證據材料的,應當一并附后。
第七條工作報告內容應當實事求是,凡嚴重失實或憑空捏造的工作報。
告,一經查實視為缺報,并按缺報的二倍罰款并通報批評。
第八條報送工作報告應當在當日18:00以前報送,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報送的,報送人必須于次日9:30以前及時補報。超過時間未能報送視為缺報。缺報一次扣10元;經提醒仍未補報者,工作日報未寫當天視為拒絕工作,不發當天工資。
第九條如出差無法上網報送,應每天做好工作筆記,回公司當日補報。
第十條員工本人須獨立完成工作報告,不得相互抄襲,不得以他人名義為他人代報,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義為自己代報,更不得將自己工作報告事務安排給其他人辦理。
第十一條公司領導可以通過工作報告了解所屬部門和員工,每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員工崗位職責履行、勝任能力情況,適時加以督導、糾偏,以確保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公司領導以員工工作報告,作為員工晉升、調薪、培訓、換崗、續簽勞動合同等人事決定的依據。
第十二條辦公室對接收的工作報告等所有材料,應當嚴格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確保上報材料內容不外泄、丟失。
第十三條辦公室對每天接收的工作報告等有關材料,應當及時做好整理、登記、歸檔工作,一人一檔;對涉及需要多部門配合、協作的事務,應當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對列入公司月度工作計劃的任務,應適時檢查工作任務完成進度;將需要進行處理事項的報告材料按輕重緩急和類別送達相關人員審閱辦理。
第十四條次月5日前,辦公室應當及時檢查和匯總本月所有員工工作報告報送情況,并如實填寫《工作報告月度匯總表》(附件3),以便對當事人員進行月度考核。
第十五條辦公室每月根據有關報告匯總情況對報告人員進行考核。
2.工作報告每缺報1次,扣減當日工資;
3.工作報告弄虛作假1次,處罰40元,且按二倍日工資額扣減崗位考核。
(浮動)工資;
4.所扣款項在當事人員月度薪酬中直接扣除。對工作報告情況的考核結果。
計入當期員工績效考評,并作為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公司總經理對員工工作報告情況可隨時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將工作報告完成情況作為崗位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之一進行考評。
第十七條公司管理層應當充分利用工作報告的形式,及時發現和制止工作中的不良行為,對偏離公司工作目標和計劃的行為進行糾偏。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予以培訓、調崗或辭退。
第十八條公司對積極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務,認真進行工作報告并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員工,給予嘉獎,并通報表揚。對于遵照本制度有關規定,累計受到五次以上處罰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訂和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由辦公室進行修訂或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議通過,總經理簽發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六
為保證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減免各類醫療糾紛,根據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報告科主任。科主任調查、核實后立即報告衛生院醫政科。
(二)醫政科將有關情況如實匯報院長和分管院長,經院長批示后醫政科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日起15日內,上報有關信息。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1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三)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實行逢疑必報的原則,通過以下途徑獲知可能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當按照本制度報告:
1、日常管理中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直接向法院起訴的;
3、患者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其他法定鑒定的;
4、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申請人民調解或其他第三方調解的;
5、患者投訴醫療損害或其他提示存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情況。
(四)醫政科完成初次報告、核對后,應當根據事件處置和發展情況,及時補充、修正相關內容。
(一)發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醫政科應積極配合科主任組織力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關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屬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避免、減少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醫政科積極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調查處理工作,認真查找事件的性質、原因,制定并落實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一)醫務人員瞞報、漏報、謊報、緩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處置不力,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經衛生院質量管理領導組討論后予以相應處罰。
(二)質量管理領導組針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查找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切實加以改進,并按照規定向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改進情況。
(一)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由于診療過錯、醫藥產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等明顯人身損害的事件。
(二)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及損害人數,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分為三級: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殘疾、器官組織損傷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殘疾。
(三)對于涉及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制度所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藥品不良反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報告,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七
事故報告應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我院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的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應當支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間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做的效率。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一小時之內向事故發生地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有關部門報告。
3、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4、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人員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5、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地的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應當報告的情況。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6、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7、事故發生地有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8、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作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八
金壇市國土資源局實行監察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同時定期對違法案件進行統計分析,并對違法案件查處工作上報備案。
一、金壇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科負責向常州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處報告工作,各鄉鎮國土所負責局向法規科報告監察工作。應當在每年12月15日前書面報送本年度監察工作總結報告。有重要情況和問題應及時報告。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監察事項,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報告辦理結果,不能按時完成的,應書面說明原因。
三、監察人員依職權或領導指定承辦具體案件,并應將辦理結果及時向領導報告,不得私自辦案。
四、監察工作中遇到重大行政干預或其他阻力難以查處時,應當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案情,必要時,也可越級向上報告,并可請求上級主管部門直接查處。
五、上級主管部門對下級部門請示報告的有關監察事項,應在20日內予以答復,逾期視為同決。
六、監察工作中出現的重要苗頭和傾向問題以及工作中的新經驗,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七、對正在查處和結案的違法案件應當定期向上一級機關上報備案。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進行統計分析,寫出專題報告,為上級機關和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八、上報備案的違法案件材料包括違法案件報告、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分建議書、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移送書等。正在查處的案件報階段性調查報告,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立案后報立案審批表。
九、《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統計表》每季度上報一次;《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中給責任人紀律處分及刑事處罰情況統計表》每半年上報一次,其中兩種情況統計表的年報要附帶有本地區違法案件的特點、典型案例、產生原因及發展趨勢的分析報告。
十、查處的違法案件、統計表和分析報告要按期及時上報。其中:
(一)查處的違法案件上報時間為每年以6月10日和12月十日前;
(二)季報表,縣級為每季結束后的五日內報達,省轄市為每季結束后的十日內報達;
(三)半年報表和全年綜合報表,縣級為每半年和全年結束后的一周內報達,省轄市為每半年和全年結束后的十五日內報告。
十一、對立案查處的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在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應分別在立案后一周內,結案后兩周內直接報省局。
十二、上報的違法案件和統計表應實事求是,不得瞞報、漏報;分析要有根有據,不得隨意夸大或縮小問題。
對統計不符合要求,錯誤較多的,上報部門退回,并責成重新統計上報。對弄虛作假,或故意瞞報、漏報違法案件的,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九
為了迅速、準確、全面的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國務院第34號令)、《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國辦發[xx]27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對全局公路系統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報告程序制度規定如下:
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單位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應按下列情況分別上報。
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監督科每月統一上報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三、事故報告之后,要跟蹤事故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到處理完畢。最后,還要回頭檢查。
四、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制定出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報告渠道暢通。事故報告力求及時、準確。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遲延不報的,由局安委會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十
為理順工作關系,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意識,加強對上、對下和對內、對外的溝通聯系,制定本制度。
請示匯報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全面反映情況,不準瞞報,要嚴格按規定和程序辦事。
二、本著層級管理和逐級負責的精神,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匯報。
三、凡屬本部門職權范圍內可以解決和決定的事項,由本部門解決和決定。超出職權范圍或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的事項,必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
三、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要經常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工作。請示匯報問題要抓住重點,簡明準確,不準隨意歪曲。
四、各個部門間的工作交叉和協調不易解決的事項,要及時向領導請示報告。
五、員工受上級委托參加的各種會議或公務活動結束后,要認真整理匯報材料,如實向上級領導匯報,不得延誤。
六、下列情況,可越級請示匯報或處理完后再請示匯報:
(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和生產事故、火災等急需有關領導處理的情況時;。
(二)時間緊急又無法與直接主管領導聯系或直接主管領導授權同意時;。
(三)上一級領導在某些事項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請示或匯報時;。
(四)直接主管領導處理問題或安排工作有偏頗時;。
七、各級領導在下級請示匯報工作后,應視情況給予答復。對要求解決的問題,能當場解決的應當給予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應說明情況,力求在最短時間內予以解決;對超過職權范圍無法答復解決的應盡快向上級請示。
領導出差、休假回來后,下屬部門或工作人員要把上級領導出差、休假期間的工作以書面形式匯報,對于需要請示的的工作以書面形式上報。
九、若遇緊急事情需用電話向上級領導請示時,要做好詳細的電話記錄。
十、我公司實行定期和不定期請示匯報相結合的制度:
定期匯報請示:每周六匯報本周工作,每月月底匯報本月工作,遇急需處理工作等可不定期進行請示匯報。
十、部門負責人扣壓下屬的報告或請示,給下屬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影響下屬工作的開展,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因不堅持請示報告制度,或借口請示報告而推諉扯皮、回避矛盾和將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誤或出現其他重大問題的,要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直至辭退等處分。
附件一:請示的寫作要求及范文。
附件二:匯報的寫作要求。
附件三:請示匯報的排版格式。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十一
一、責任疫情報告人在就診、出診病人中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必須一依法向區衛生監督和預防保健中心報告。
二、疫情報告病種即及時限: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后,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1.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應于2小時內,農村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2.責任疫情報告人對于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時,城鎮于6小時內,農村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檢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3.對于丙類傳染病和其他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檢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三、法定傳染病必須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其質量要求:
1.內容填寫完整,不得漏項、錯項,14歲以下兒童必須填寫家長姓名。
2.當發現病例職業為學生和教師時,應詳細詢問患者所在的學校、年級和班級。填寫傳染病報告卡時,應在工作單位一欄填寫學校、年級和班級。
3.填報訂正卡片、轉歸卡片要做出標記。
4.填寫項目準確,病人住址要詳實具體,字跡工整、清楚易認。
5.卡片及時報出。即做出診斷的日期至郵局加送。
零報告制度(熱門12篇)篇十二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是傳染病學中可能會考到的部分,整理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如下:
(一)組織管理。
衛生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院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1、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衛生院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配合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理,搜集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3、負責傳染病監測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開展技術指導。
4、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衛生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1、衛生院防保科每天應進行疫情信息網絡監控;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例異常增加、罕見傳染病病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相關公共衛生信息,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并為業務科室及時提供傳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員每日應分別登錄系統進行審核確認與查重。
3、疫情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疫情電話通訊暢通,節假日將疫情報告電話轉接辦公室電話上,同時保證24小時信號通暢。
傳染病疫情的通報與公布,按衛生部《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方案(試行)》執行。
1、定期向上級衛生行政單位、政府和有關領導報告并通報本級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周邊省份和地區傳染病疫情等相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傳染病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發現甲類傳染病、按甲類管理乙類傳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發等未治愈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離開報告所在地時,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將該病人的相關信息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其到達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通報。
3、衛生院當轄區內發現動物間和人間發生的人畜共患傳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魯氏菌病、鉤端螺旋體病、黑熱病、包蟲病等)暴發、流行時,及時向轄區畜牧站報告(專報),并在疾病流行期間互相通報各有關疫情信息。
4、衛生院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專職人員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對《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系統》的疫情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主要內容有法定傳染病監測分析、各類傳染病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分析、報告及時性評價和重點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時限及內容。
1、報告程序防保科接到電話、傳真或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發現甲類及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其它乙類及丙類傳染病疫情暴發、流行時,及時對疫情報告進行核實、分析,同時填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電話記錄表》后,報相關部門。
2、報告內容主要報告內容有疫情發生基本情況(發生地點、波及范圍、波及人數、可能傳播途徑等),疫情發生簡要經過,當地衛生機構對疫情處理措施等。
3、報告時限從防保科接到疫情,報告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整個過程在1小時內完成。當轄區內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及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于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1)對甲類傳染病和按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衛生部規定按甲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乙類傳染病如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以及衛生部規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應在2小時內完成網絡直報。
(2)對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衛生部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3)對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五)調查。
衛生院接到甲類傳染病、傳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等的疫情報告后,應立即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接到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疫情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六)衛生院及有關科室和個人應遵照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用戶與權限分配管理規程》(試行)有關規定,分配給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詢帳號及密碼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將負責人名單報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備案,如發現帳戶和密碼信息泄露,請立即報告疫情室,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否則,后果自負。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責任,疫情資料對外公布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對外泄露疫情資料,如有違反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八)質量控制。
衛生院負責責任范圍內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應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務,承擔疫情資料收集、上報和反饋工作。對轄區內個體診所和下級衛生所的疫情報告工作進行培訓、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九)獎懲措施。
各級衛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1、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流行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在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后,未按規定派人進行現場調查的;
4、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各責任報告單位對周末及節假日加班進行疫情報告、監測和分析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排補休并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