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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一
摘要稅收是企業的收益在企業與國家之間進行分配的結果,納稅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因此如何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直接關系到企業管理目標的實現。本文將闡述稅收籌劃的含義,并基于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以企業所得稅為例闡述稅收籌劃工作的新趨勢。
關鍵詞稅收籌劃應用新企業所得稅法稅收籌劃辦法。
稅收籌劃,又叫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遵守稅法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減輕稅收負擔,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或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筆者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總結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應用:首先企業可以在投資過程中應用稅收籌劃。例如,在投資時,可以選擇國家扶持的行業或者區域,為了促進投資,在這些行業或地區稅負相對較低,有些稅種可以少交或不交,企業也可以獲取最大的稅收利益;其次企業在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例如,總所周知的兩種籌資方式,股本籌資和債務籌資,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支付的股息、紅利不能計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則可以計入成本;再次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這是納稅籌劃的重點。例如,采購環節的稅收籌劃可通過進貨渠道和進貨時間等進行,銷售商品方面可采取折舊銷售、現金折扣、銷售這讓的方式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在會計核算上,存貨計價方法和固定資產折舊則是稅收籌劃的常用方法。薪酬激勵機制中,企業多利用獎金和員工福利進行稅務籌劃。
二、新舊企業所得稅法下企業避稅途徑的差異。
我國頒布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作為一般企業的主要非流轉稅種,所得稅部分是企業合理避稅籌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透徹研究新的所得稅法是企業必須完成的功課,也是制定完備的避稅計劃的關鍵。對比新舊所得稅法,對企業合理避稅有明顯影響的差異性制度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新企業所得稅法實現了公平競爭。
新稅法為實現公平競爭的目的,取消了頒布多年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資納稅人的身份及稅收待遇統一起來,這使得通過變身為外商投資企業達到避稅目的的行為失去了效果。
2.新企業所得稅法改變了原有的部分優惠政策。
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原來的“區域調整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改為以“產業調整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政策,很多企業在過去通過選擇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地點為注冊地,以用這些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在新稅法下這些都已失效。
3.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報稅時需要附送關聯業務報告。
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特別設立了“特別納稅調整”一章,其中規定企業在報稅時,還需要報送年度企業關聯業務往來的報告,同時,稅務機關也在日常的檢查工作中,加大對企業關聯業務的檢查,這使得企業利用關聯交易合理避稅的做法也無法實現了。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二
小微創業企業的稅收籌劃是指對小微創業企業的涉稅事項進行籌劃,具有可操作性強、涉及范圍廣的特點。小微創業企業在我國市場上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我國稅收政策也給予小微創業企業頗多優惠政策。但由于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不夠高,對政策的認識不到位,所以在實際應用中對小微創業企業的稅收籌劃運用很少,導致許多小微企業稅收負擔很大。文章利用具體案例,從籌資、投資、運營、分配四個階段對企業分別進行稅收籌劃,做好涉稅事項的事前籌劃,事中控制,從每一個方面入手,綜合考慮企業運營情況,合理避稅,達到不僅是稅負最小化,更重要的是企業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目標。
小微創業企業,簡而言之即市場上的小型、微利的創新型企業,是為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而單獨將小微企業從中小企業中定義出來,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創業企業的創始人多為具有某項專業技能、想法新穎活躍的人,他們擅于從市場上發現新的商機,以一個全新的角度去滿足消費者的新需求。所以創業企業一般具有發展方向新穎,從業人員獨立自主,所屬行業靈活多變等特點。企業的稅收籌劃途徑有很多,企業可以利用稅收法規和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一般來說,可以進行納稅人身份籌劃,籌資方式、經營方式籌劃,以及針對不同稅種進行籌劃。對小微創業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要充分掌握該企業的運營狀況和發展方向,從全局出發,對企業的所發生的經營活動和經濟活動等各項涉稅事務進行合理安排,而不只是單靠財務部門的會計核算。本文則是從企業的初創期開始,在企業的籌資、投資、運營、分配四個階段分別進行分析和事前安排,對企業所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依據相應的政策法規做出合理籌劃。
(一)案例背景。
1.企業情況簡介a企業是一家由大學畢業生進行自主創業而成立的小微企業,企業資產規模小,成本低,正處于創業的起步階段。從業人數20人,資產總額500萬,在大學期間企業創立團隊參加大學生創業規劃大賽獲得一等獎,有20萬元的獎金作為企業的起步資金。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12人,占全部職工人數的比例為6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8人,占全部職工人數的比例為40%,具有基本的會計核算體系,每年企業最大的支出是用于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經費,預計每年研發費用約為100萬,政府資助資金占23%,企業資金缺口很大。2.a企業發展概況a企業正處于創業籌措階段,整體來說企業的資金總需求不大,但是企業的創立人是大學畢業生,沒有可靠和廣泛的資金來源,所以創業初期的資金支持是企業目前比較棘手的問題,這時政府的資助力度也會比較大,資助效應也最為顯著。當企業渡過種子期和初創期,企業規模逐步擴大,資金總需求也會呈幾何增長的趨勢,這時依靠政府資助這種單一的方式已經難以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企業邁入成長期和成熟期,亟需建立一個更加多元化和流動化的融資體系。
1.籌資方式的選擇a企業屬于大學生自主創業的企業,最能直觀運用的籌資方式是政府的直接資助,創立人只要充分利用好自己的大學生身份,就可以積極享受政府為鼓勵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而推出的一系列稅收支持政策。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小微創業企業也可以尋求創業投資企業的幫助,創業投資企業不僅可以為新興創業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還可以在專業技術知識、市場信息等方面為其提供指導,幫助小微創業企業更好地經營企業,并且逐步擴大其資產規模,以能夠成功上市。2.資本結構的選擇小微創業企業規模小,管理制度也不完善,a企業處于創業的起步階段,股票融資方式很難實行,所以股權資本占比一般較小甚至為零,所以在初創期資本結構中債權資本占了絕大部分比重。并且債權籌資的籌資成本較低,是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支付債務利息,這對于初創期企業投資成本大、銷售額較小的情況非常有利。
1.投資行業的選擇不同的行業有著不同的稅收政策,選擇國家政策重點扶持的行業進行投資,可以享受更多的稅收優惠和資金支持。a企業創業者根據自身的專業能力以及國家的政策導向,選擇成立從事軟件開發的科技型企業。2.投資地點的選擇在a企業所涉稅種中,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會因為不同的城市、地區而有所不同,所以如果把企業的注冊地址設立在農村、郊區、鄉鎮等地,其所涉及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就會比設立在城市要低一些,另外房屋的修建或者租用成本也會更低。
1.納稅人身份的選擇a企業是自主創業的小微企業,在注冊企業法人時,選擇大學生作為法人代表,可以享受國家的很多稅收政策支持。可以選擇成立自然人合伙企業,只繳納個人所得稅。a企業雖是小微企業,卻不一定要劃為小規模納稅人,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小微創業企業也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比如通過企業的合并、重組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就可以享受增值稅的進項扣除。2.銷售方式和采購方式的選擇企業的運營過程中,有不同的銷售方式,選擇合理的銷售方式,在很多情況下可以達到遞延納稅的效果,以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一個企業的銷售方式有很多種,例如折扣銷售、代理銷售、賒銷、分期收款、預收貨款等。針對a企業的產品類型,可以選擇賒銷或分期收款,這樣不但可以獲得應交增值稅稅款的時間價值,同時也可以避免稅款的損失。也可以選擇預收貨款的方式,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的開始時間。3.期間費用的籌劃在創業初期,就需要對企業的開辦費用進行稅收籌劃。企業初期的開辦費可以在成立之后開始經營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長期待攤費用進行處理,對于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也可以進行選擇,例如年數總和法,也稱加速折舊法,可以快速回籠資金,a企業在前期利潤較少,后期發展起來利潤會逐步升高,適用于加速折舊法。在運營期間,盡可能地把一些收入合理轉化為費用支出,也可以適當雇傭兼職人員,擴大工資支出。可以收集差旅費發票進行報銷,作為管理費用核算。
對企業的分配方案進行籌劃,一方面可以降低企業所得稅,另一方面對于職工和經營者本身的利益也有一定好處。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之前據實扣除。我國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薪金每月有3500元(或4800元)的免征額,超出部分再按照七級超額累進稅率進行征收,所以員工工資可以每月分配3500元,多余的部分可以累積在年底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也可以在每年的最后一季度統一發放,或者將工資轉化為福利發放,這樣可以在總體水平上降低員工的稅收負擔。
(一)企業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不健全。
小微創業企業具備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創新活力,年輕是它們的優勢和普遍特征,但也正因如此,小微創業企業的企業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不夠健全,沒有認識到稅收籌劃不僅僅是財務人員的職責,更是整個企業運營系統的共同責任,每一個部門都有聯系。很多小微創業企業沒有設立專門的會計人員和會計部門,缺乏規范的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
隨著企業對稅收籌劃認識的進一步加深,市場上對于從事稅收籌劃方面的專業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大。但是由于中國的稅收籌劃處于起步階段,發展還不夠成熟,從事財務管理方面的人員對稅收籌劃的了解不夠深入,企業內部對職工的繼續培養不夠重視,社會上專門從事稅收籌劃代理的機構也很少,因此市場上十分缺乏稅收籌劃的專業人才。
(三)企業缺乏對稅收法律法規的認識。
本文案例中分析的是一個由大學生進行自主創業的小微企業,這類企業不僅負責人對稅法不甚了解,財務人員對稅收法律法規的認識也不夠深刻,對于最新的稅收政策更是沒有及時地進行學習,導致企業在處理涉稅事項時,不能夠準確地把握和運用稅收政策法規。
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操作性風險、合規性風險,政策風險。操作性風險是指企業在對涉稅事項進行稅收籌劃時,由于操作人員的失誤造成的風險。合規性風險是指由于企業里專門負責稅收籌劃的人員對稅收法律法規了解不夠透徹,導致錯誤理解了稅法或者違反稅法進行操作而帶來的風險。政策風險是指在稅收籌劃期間,由于稅收政策的變動,沒有及時更改稅收籌劃方案,而導致的錯誤籌劃或者不是最優的籌劃。
(一)健全企業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
小微創業企業普遍存在著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不健全的問題,但對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必要前提是有一個完整的會計核算和準確財務信息,這樣才能針對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發展情況進行稅收籌劃。所以企業自身應該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配備專業分管的部門和人員,為稅收籌劃打好一個制度基礎。
(二)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
企業要進行一個完整的稅收籌劃,首先管理層應當具有正確的稅收籌劃意識,稅收籌劃不是偷稅逃稅,是采用合理的安排規劃,使企業達到延遲納稅或者整體稅負最小化的目標。其次,要培養稅收籌劃的專業人才。企業內部要鼓勵財務人員繼續學習財務和稅務知識,實時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規,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社會也應當培養專業人才對企業的`稅收籌劃進行指導,建立中介機構,幫助企業進行合理避稅,規避稅收風險。稅務局也應該及時將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普及,幫助企業了解和利用政策。
(三)加深對稅收法律法規的認識。
法律法規總是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改進的,稅收方面的政策法規更是不斷地推陳出新,而且不同的地區、不同的行業也會有相應的不同的政策制度,只有在熟悉稅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及時地掌握最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和經濟支持政策,準確地掌握政策的內容和方向,才能制定出最符合實際和最有利的稅收籌劃方案。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能存在三種風險:操作性風險、合規性風險和政策風險。針對操作性風險,企業應提升操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加強對籌劃方法和報稅流程的掌握,在籌劃過程中也要小心謹慎,做好每一步的分析和安排,避免出現失誤。要避免合規性風險,要求企業吃透稅收法律法規,加深對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會計法律制度的理解,保證籌劃的合理合規性。而政策風險則需要在籌劃初期了解清楚政策實施的開始以及結束時間,合理安排企業的經濟活動,并且時刻關注最新的政策規定,及時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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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三
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后,大量的外國企業來到中國進行投資,由于各國稅收政策的差異,刺激了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從而促進了稅收籌劃的發展。
稅收籌劃是企業實現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追求股東財富最大化是企業的目標之一。實現該目標的途徑總體來說有兩條:一是增加企業收入,二是降低企業成本。稅款作為一項費用,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降低稅務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費用,從而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企業通過偷稅騙稅等違法手段來降低稅收成本所付出的代價將越來越大,而稅收籌劃則能通過合法的手段有效地規避納稅風險。另一方面,通過稅收籌劃,可以使納稅人在一定時間內,利用有限的資源為社會提供更多的產品與服務,樹立企業品牌,提升企業的公眾形象,擴大企業產品或服務市場份額,有利于企業的不斷發展。
稅收籌劃可以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具有依法履行納稅的義務,同時也有稅收籌劃的權利。追求稅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客觀要求,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有利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稅收法規和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從而實現節稅的目的。稅收籌劃除了可以實現節稅功能外,還可以防止納稅人陷入稅法陷阱,從而維護其正當權益。
對一個企業來講,籌資是其進行一系列生產經營活動的首先具備的條件。企業的籌資方式一般分為兩種: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但無論是哪種籌資方式,都存在著一定的資金成本。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達到最低。現代企業的籌資方式主要有:向銀行借款、向非金融機構或企業借款、企業內部集資、企業自我積累、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企業的籌資渠道也是多種多樣,如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銀行借款、商業信用、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由于我國稅法對不同籌資方式取得的資金成本的列支方式不同,這便為企業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四
在國家大力扶持以及積極倡導下,高新技術產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但是在當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即便是國家給予支持給高新技術產業,作為獨立經濟實力的高新技術企業仍然需要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并且嚴格地遵循依法納稅的義務。就每個企業來說,納稅是政府無償地對企業財務成果的占用,并且還會使得企業的既得利益減少,可以說是企業資金的凈流出,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目標與企業收益的實現。為了將稅負減輕,企業自然而然地便會設法延緩繳稅、免繳稅或者少繳稅。正是由于直接經濟利益的驅使,企業稅收籌劃便由此產生。高新技術企業要想獲得最大化的企業效益,要想實現企業的經營管理目標,那么就應當對稅收籌劃提起高度的重視,進而得到“節稅”收益。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是十分必要及重要的,直接關系到我國高新技術行業的發展以及國民經濟的發展,以下從政府宏觀調控以及企業財務管理兩大方面分析了稅收籌劃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政府宏觀調控方面。
借助于稅收實施經濟調節是國家尤為重要的一種宏觀調控手段,而通過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博弈,有助于更好地執行政府的稅收政策,進而將國家地稅收進行宏觀調控的目的達到。詳細的來說,在政府宏觀調控中,稅收籌劃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扶持幫助經濟滯后的地區,有助于地區之間經濟差異的減少,實現合理的資源配置,并且調節稅收還能夠推動企業的長足發展;其二,通過稅收減免,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將企業的負擔減輕;其三,能夠引導合理的資源配置,推動合理的產業結構調整,這具體是由于政府部門借助于合理稅收政策的制定,引導合理的社會資源流動,進而將優化產業結構實現。
(二)企業財務管理方面。
1.有助于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要想實現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則需要企業將自己的經營管理成本盡可能降低,主要的措施就是稅收負擔的減輕。企業必須通過事先安排以及事先籌劃理財活動、投資活動和經營活動,利用從屬于企業的稅收戰略性籌劃,將最優的企業納稅方案選擇出來,進而將企業的稅收負擔降低,這樣才與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需求相滿足,是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
2.有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企業在財務經營決策前,需要合理地開展稅務籌劃,這樣不僅有助于稅務籌劃行為的規范,將正確的決策制定出來,進而促使企業的整個投資行為和經營行為變得合法合理,有序地促使財務管理活動運轉,實現良性的經營活動循環,同時還能夠在企業戰略中融入稅收籌劃,在稅收籌劃時使企業對戰略性選擇予以考慮,這樣便能夠促進企業經濟效益以及管理經營水平的提高。
3.有助于完善企業戰略規劃。
企業總體戰略與稅收籌劃間是戰術選擇的整體性規劃與經營行為、手段與目標的一種關系。企業稅收籌劃是將企業戰略實現的重要工具,應當為企業的戰略服務,因而需要企業不僅要在企業戰略制定時充分考慮稅收因素以及其他對企業發展有影響的因素,并且還需要在稅收籌劃的具體運用中,將其與企業戰略之間的關系正確處理好,在與企業戰略思想相符合的基礎上選擇籌劃方法。
4.稅收籌劃是財務決策的重要內容。
總的來說,現代企業的財務決策具體是由利潤分配、投資決策、籌資決策以及經營生產決策等所構成的,而稅收會對這些組成部分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也就是說在企業的各個財務決策領域均會貫穿稅收籌劃,而且稅收籌劃已經逐漸的成為企業財務決策必不可少的一大內容。在企業的籌資決策過程當中,不僅需要對資金需要量加以考慮,而且還需要對籌資成本加以兼顧,由于通過不同渠道與不同方式所得到的資金,列示在稅法規定中的成本是不同的,而要想將籌資成本降低,就應當充分考慮籌資活動中的納稅因素。而在企業的投資決策中,應當對投資活動所產生的稅后收益加以考慮,要知道稅法對不同投資行業、區域和形式的投資均有著詳細且嚴格的規定,這便需要企業重視稅制的影響,科學地進行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及運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中仍然存在著一系列的不足及缺陷,所以,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積極的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便于強化及完善稅收籌劃工作。以下從幾個方面提出了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策略:
1.構建完善的稅收法律機制。
立法部門應當在稅法的制定及完善中,應當注意稅收法律條款的易于理解和簡單明了,具體規定的稅法條款必須有著相對較強的可操作性,以此促進高新技術企業更好的認識和理解稅法,進而促使高新技術企業確切地指導在具體的稅收籌劃工作中,哪些行為是不合法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與此同時,還應當適當地在稅法中加入一些硬性的規定,將標準詳細的制定出來,從而促使高新技術企業將稅收籌劃工作真正做好。
2.成立涉稅中介機構。
結合高新技術企業獲得資格中所存在的風險,企業應當對實際情況與具體規定之間所存在的差異加以重點關注,合理地調整企業總收入中高新技術所占據的比例,合理地研發工作參與者的學歷比例,并且將科學的追蹤機制建立起來,在研發項目的過程中使人員情況與經營狀況始終與相應的規定相符合。合法合理的稅收籌劃能夠減少利潤、增加成本以及縮小稅基,但是切勿借助于弄虛作假等不當方法將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取得。隨著我國稅務部門稽查征管行為的不斷規范化,再加上社會信息化水平的迅速提升,能夠供給企業利用的投機空間隨之變得越來越小。企業將稅務風險解決的有效途徑就是將嚴格的一套內部控制體系構建起來,在企業可接受的范圍內控制稅務風險。
4.增強財務人員及管理者的稅收籌劃意識。
高新技術企業的經營管理者應當高度重視學習稅收法規,動態實時地對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進行關注,跟蹤及預測稅率與稅法的變動趨勢,并且將稅收籌劃合法合理地加以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從長遠的角度出發,以此對稅收籌劃方案加以選擇,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綜合地對企業所制定的長期發展目標加以考慮。應當明確的是,企業的稅收籌劃是高層次的一項工作,企業應當不斷引入高素質、高水平和高技能的現代化人,以此為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注入源源不斷的活新鮮活力。作為專業的人士,這些人才通常具備著高超的業務操作水平和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而企業的財務人員則切勿在財務核算的簡單工作定位上局限,而是應當抓緊時間學習稅法知識,最大限度地將自身的稅收籌劃意識增強,并且在企業的財務活動中融入。另外,企業的財務人員還應當對會計政策嚴格地加以執行,切實地遵循會計程序做賬,進而生成合理正確的會計報表,從而為企業的稅收籌劃奠定可靠的基礎。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當中,稅收籌劃發揮著尤為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中存在著一系列有待于解決的問題以及有待于完善的環節,企業要想真正地將稅收籌劃工作做好,要想將稅收籌劃所具備的積極作用充分發揮出來,那么就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強化措施,從而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五
近年來,我國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國內外諸多企業之間的互動溝通日益增多,各國之間也加深了交流和往來。我國市場經濟環境不僅重視對國外資本的吸納,也關注項目開發以及經貿合作,逐漸給國內公司帶來了更多的發展機遇。對于公司自身而言,只有不斷地對組織結構進行優化,使本公司的科技以及經濟大幅度提升,才能使公司具備一定的競爭優勢,因此,在當前,如何開展稅收籌劃工作,保證其穩健、可持續發展是極其重要的,如何使公司的經營策略和管理能力大幅度提升,是當前國內公司極其重視的。在本文當中,作者基于自身在公司稅收籌劃方面的經驗,由此對我國當前情況進行分析,對于在開展此項工作中所需要思考以及注意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并且給予一定的建議和改革措施。
涉稅風險;稅收籌劃;公司財務管理;策略方法。
站在公司的維度,稅收籌劃工作是其在發展的歷程中至關重要的部分,是公司經營管理方案的補充,稅收籌劃可以使其經濟風險防范能力大大提升,從而能夠很大程度上降低稅收風險與經濟隱患,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司的競爭力。根據當前公司稅收籌劃的現實情況,大多數的公司對于稅收籌劃的重要性缺乏深入的了解。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采取了消極的態度,致使工作效率大大地降低,不能夠達到預期的成效。此外,公司的管理者和高層的稅收籌劃能力不足,專業的素養較差,極大的阻礙公司的良性發展。
在公司內,稅收籌劃人員在專業技能和素養方面存有不足。公司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所呈現的效果和水準同籌劃人員的能力、經驗和素養緊密聯系。具備了良好的職業素養和技能,籌劃人員才能夠詳細的開展和實施各項工作,由此決定了此項工作的工作效率。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公司的管理者和高層對稅收籌劃管理欠缺一定的認識,其職業素養很低,公司稅收籌劃管理的效率降低,使此項工作存在的風險隱患增強。在稅收方面,公司籌劃策略同國家的相關政策之間存在差距。我國正在建設法治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都在逐日的完善中,稅收方面的同樣如此。在公司中,作為納稅籌劃工作人員,要與時俱進,及時深入的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學習,對國家有關于公司納稅籌劃方面的思路以及策略進行準確地把握,同時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當前的條件,及時有效的制定出一套符合自身公司發展的方案措施,確保在開展相關工作時能夠做到有法可依,能夠和國家大計保持一致的方向步調。在現實中,對于國家的稅收政策,多數的稅務籌劃人員并不能領悟其重要性,致使公司稅收籌劃工作和稅收變化相差甚遠,增加了公司的稅收風險。公司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時,無法保持同國家稅收制度的一致性,使稅務風險大大地增加。部分的納稅籌劃人員專業技能和素質較低,在開展相關工作時,不能夠做到合理規范的執行相關職能工作,無形中增加了失職風險,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致使公司蒙受損失。所以,對于納稅籌劃工作者,公司要加大對其專業技能和素質的培養,才能夠提高公司的效率,降低公司風險系數。
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管理觀念。在稅收方面,國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不僅能夠保障國家的利益,也能夠有效地使市場秩序規范,對整個市場發揮了調節作用。在經營的過程中,部分的公司無法意識到國家稅收管理的重要性,為了自身公司的經濟利益,加重了自身公司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只有當公司的管理者和高層對稅收籌劃管理的重要性存在一定的認識和了解,才能夠自覺的履行相應的義務,擁護國家的利益,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證減輕公司的稅務負擔。在稅收籌劃方面,公司要做好風險預警與防范工作。在開展降低稅收籌劃風險工作時,要建立起良好的稅收籌劃制度以及預警體系。作為一個納稅人,要對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流程進行全面的把控,在此基礎上,使稅收籌劃預警體系更加的合理、高效,從而有效的監控風險。對于稅收籌劃風險,其預警系統有預知風險、信息采集以及控制風險的功能。信息采集即對企業經營活動有一個全面的了解,能夠對市場的供需進行全面的分析,充分的了解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動,能夠準確地把控市場。在稅收籌劃預警系統中,所發揮的作用在于預知風險,此外還能借助于預警提示存在的風險,使相關的人員盡快地提出一系列解決策略,巧妙的避免風險的出現。在公司內,建立起完善的稅收籌劃績效評估機制。對于稅收籌劃風險的管理呈現一個動態的過程。當稅收籌劃的方案得到了實踐,相關的企業要據此對于自身企業在該方面的水平進行評價,從而更有效地開展稅收籌劃。在當前,對于一個企業的稅收籌劃的評價標準包括諸多方面,如利潤、收入、資產以及成本等。此外,稅務機關在進行相關的核查時,也是對這些指標進行評價。所以,當對稅收籌劃的實踐效果進行評價時,要將所有指標維持在一個合理范圍內。
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時,公司要科學、全面地進行,這對于公司的長期發展是極其有利的,能夠促使公司的規劃目標和經營計劃盡快地得以實現。公司是市場活動的主體,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等,基于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發展目標,對納稅籌劃人員進行著力的培養,建立起完善的風險預警機制,并且在正確的理念的指導下,才能將公司的納稅籌劃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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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小燕。論稅收籌劃的涉稅風險與規避[j].納稅。2017(7).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六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詳細內容請看下文企業有效稅務籌劃。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殘疾人勞動就業統籌規劃,為殘疾人創造勞動就業條件。殘疾人勞動就業,實行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針,通過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使殘疾人勞動就業逐步普及、穩定、合理,并在稅收上給予優惠政策。
用人單位(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下同)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加計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超過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可扣除;虧損單位適用上述工資加計扣除應納稅所得額的辦法;用人單位在執行上述工資加計扣除的同時,可以享受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用人單位享受安置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不少于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并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單位實際上崗工作;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單位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于單位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文檔為doc格式。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七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市場主體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
企業如何能獲得最大的經濟收益,是每一個企業最關心的問題。
首先闡述了企業稅收籌劃的內涵及特點,其次對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必要性進行了分析,再次指出了我國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不足之處,最后針對不足之處提出了相應的完善措施。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八
稅收籌劃是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的關鍵內容,是降低生產成本,增加經營利潤的重要方式。稅收籌劃為國家的整體稅收提供了保障,有利于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鑒于此,本文針對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應用需遵守的原則及具體應用展開了分析。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財務管理已成為當前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將稅收籌劃應用于企業的籌資決策、投資決策、資金運轉以及股權分配中,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應結合自身的實際發展情況合理選擇稅收籌劃的方式。
2.1遵循合法性原則。
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必須遵循我國有關稅收的法律法規,確保稅收籌劃工作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而不應為了降低企業的稅收壓力推卸其所應承擔的稅收責任和義務。此外企業應關注國家相關稅收政策的變化,并及時有效的做出相應的調整,從而制定出更加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2.2遵循前瞻性原則。
如果在企業稅費繳納和經營行為發生后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將對企業的發展沒有任何作用,稱不上真正意義的籌劃工作。因此企業必須根據相關稅收政策的規定,開展具有前瞻性的稅收籌劃工作,以此來降低企業在稅費資金上的支出,從整體上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
2.3遵循服務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原則。
實施稅收籌劃旨在服務于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降低企業稅負。而企業的財務管理也包括稅收籌劃內容,所以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要始終以財務管理為工作重點。雖然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是為了降低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稅收壓力,但是并不意味著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就能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和經營成本的降低。這要求企業應結合實際經營情況,綜合考慮提高收益與降低成本投入等各種因素,合理選擇稅收籌劃方式。
3.1在籌資中的具體應用。
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首先從籌資活動入手,目的是為企業籌集更多的資金使用權。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的差異,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合理選擇融資模式。由于我國現代企業在稅負和成本的支付形式上有著明顯的差異,通過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不僅能夠有效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投入,還能促使企業在有限時間內獲取更多的資金。在確保現有項目正常運轉的基礎上,對新項目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稅收籌劃通過稅前扣除折舊費的方式,降低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所得稅,并在當期應繳納稅的所得額中將部分利息費用去除,從而有效降低企業的稅負壓力。而且作為一種特殊的融資租賃方式,通過銷售后回租項目中的資產,能夠取得一部分的生產經營資金。結合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能夠達到良好的節稅目的。
3.2在投資中的具體應用。
在當前市場經濟背景下,各個企業投資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到更高的經濟效益。稅收籌劃工作就是從投資的形式、投資的產業類型、投資區域以及組織形式等各方面綜合分析,從而制定出最佳投資方案。從投資區域的角度來講,不同的地區在稅法上也有著較大的差別。我國當前實行的稅法中,已經取消了我國部分區域在稅收方面的一些優惠政策,但是對于西北地區仍保留對其的優惠政策。因此當進行西北地區的投資活動時,就會享受到對應的稅收優惠。此外,我國政府對于高新科技企業,也給予其14%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現了國家對科技發展的支持。因此企業在開展新項目投資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各區域間存在的稅收差異,合理開展投資行為。在進行投資決策中應用稅收籌劃,既要對投資的方式進行科學的選擇與管理,還要核算股息、利息和增值稅的所得稅。現階段,隨著“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行,要求稅收籌劃也應做出相應的調整,加強對企業投資過程中資產抵扣這一環節的控制與管理,從而確保企業經營的穩定性、科學性。
3.3在資金運轉中的具體應用。
我國現代企業的經營活動主要包括了產品的生產、供給以及營銷等方面,對于不同的經營環節有著不同的稅收標準。比如在產品的銷售環節主要采用兩種形式來進行稅收籌劃,一種是根據收入的時間來開展稅收籌劃,另一種是根據收入的金額來明確稅收籌劃。在進行稅收管理的過程中,時間是一個重要因素,不同的結算形式,對納稅的時間也有著影響。因此應合理選擇結算形式,為企業的資金運轉獲取到更充裕的時間價值。在進行資金使用的管理時采用稅收籌劃的方式,主要就是通過快速折舊法進行合理的理財行為。這有利于延后當期的利潤,從而延長企業的納稅期。此外,在當前財務規章制度的允許范圍內,還可以借助財務賬目的備抵法和轉銷法,進一步降低企業的當期利潤及稅負金額。
3.4在股息分配中的具體應用。
通過稅收籌劃在股息分配中的應用,能夠為股東獲得更多的經濟收益,增加企業資本積累。股權與股利分配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獲取到更高的資金收益。目前多數企業根據剩余股利政策來向企業各股東分配利潤,當投資者是企業法人時,則必須向國家依法繳納利潤所得稅;當投資者屬于自然人,則應向國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企業的法人和自然人,可以利用股息分配政策,開展稅收籌劃,能夠起到合法減稅的效果。
綜上所述,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對其企業的經營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在開展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遵守合法性、前瞻性原則、服務于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從而有效發揮稅收籌劃在籌資、投資、資金運轉以及股息分配中的作用,進一步促進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1]李耀忠.淺析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j].中外企業家,20xx(19).
[2]郭素娟.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分析[j].商業經濟,20xx(12).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九
雖然稅收籌劃的專業化水平和科學化水平越來越高,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稅收籌劃的發展時間不長,仍存在著某些不足之處,制約著這一工作的長遠發展。
具體說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可能伴隨著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
稅收籌劃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采取一定的措施,達到減少稅收、增加收入的目的。
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為了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有可能催生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
觸犯了國家法律,損害了國家利益,對于企業的發展也產生消極影響。
(2)企業從事稅收籌劃的工作人員素質高低制約著稅收籌劃工作的發展。
在大部分企業中,多是由會計人員來從事稅收籌劃工作的相關事項,也有部分企業將稅收籌劃工作交給專門的稅收籌劃人來做,此時仍需相關人員從事資料收集、法律評估等輔助工作。
稅收籌劃工作的綜合性很強,涉及到財務、法律等多重知識。
工作人員的素質高低就顯得尤為重要。
目前大部分企業從事這一工作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如果素質不高的話,無疑會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進行產生障礙。
(1)完善企業生產經營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稅收籌劃工作必須以豐富詳實的企業相關生產經營活動數據為依據,在正確的數據基礎上進行。
因此,若要提升企業稅收籌劃水平,必須完善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工作人員必須認真細致。
有關數據的工作是非常精細的,要求工作人員必須盡量保證每一個數據的準確性,有時甚至一個數據的錯誤都有可能導致非常嚴重的后果。
二是建立信息收集—整理的傳遞系統,使信息工作朝規范化、系統化方向發展。
同時必須考慮到,信息的收集范圍盡可能的廣泛,信息的整理必須具有針對性,針對稅收籌劃工作展開。
(2)要有效規避稅收風險。
雖然稅收籌劃工作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但是仍然存在著一定的稅收風險,給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了安全隱患。
近幾年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規避稅收風險已經越來越受到企業生產經營者的重視(徐晶純,賀俊峰,)。
為解決這一問題,企業既可在企業內部設置專門崗位從事這一工作,也可以在企業外部聘請專業技術人才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進行評估。
(3)稅收籌劃工作與財務工作相結合。
企業一般需要根據生產經營狀況作出財務決策。
據調查,目前企業的財務決策很少考慮到稅收籌劃。
這樣就產生了這樣的后果,企業財務決策結果往往與最高稅后收益率相差甚遠。
不利于企業掌握生產經營的實際狀況,對企業的發展產生消極影響。
參考文獻。
[2]徐晶純,賀俊峰.我國企業稅收籌劃問題及對策研究[j].財會研究,2003,(2).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十
摘要在認真分析稅收籌劃對企業自身積極作用的基礎上,提出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是一個由直接目標、中間目標和最終目標組成的綜合性目標體系;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時,要協調好稅收籌劃與稅收政策、涉稅利益和非稅利益、企業發展戰略與稅收籌劃、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企業與稅務機關等方面的關系。
企業稅收籌劃是企業在稅法及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中各環節(投資、會計核算、籌資、經營和組織形式等)事項進行事前籌劃,在眾多的納稅方案中,選擇整體稅收負擔最低、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的方案,最終使企業獲取最大經濟利益,以達到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經濟行為。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的產物。它有利于企業資本和資源的優化配置,促使產業、產品結構合理布局,從而有利企業進一步發展,國家稅收也將同步增長。企業稅務籌劃是一項合法合理行為,在為企業帶來節稅利益的同時,也有利于國家通過稅收優惠實行經濟調控目標的實現,更有利于培養企業的納稅意識,促進依法治稅。
第一,稅收籌劃是實現企業財務經營目標的有效途徑,是企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通過了解相關的稅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實際,進行認真研究、精心籌劃,從中選出既不違犯稅法又確保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現在不少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少稅收成本。
第二,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是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手段。資金、成本(費用)、利潤是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稅收籌劃就是為了實現資金、成本(費用)、利潤的最優效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離不開會計,會計人員既要熟知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也要熟知現行稅法。企業設賬、記賬要考慮稅法的要求,當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許進行會計政策、會計方法的選擇時,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可以分離,正確進行納稅調整,正確計稅,正確編報財務報告,并進行納稅申報。不斷完善的企業會計、財務制度,最終將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礎。
第三,稅收籌劃可以增強企業納稅意識,減少違法行為,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企業開始重視稅收籌劃,稅收籌劃與納稅意識的增強一般具有客觀一致性和同步性的關系。其一,稅收籌劃是企業納稅意識提高到一定階段的表現,是與經濟體制改革發展到一定水平相適應的。其二,企業納稅意識增強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稅法規定或不違反稅法規定,企業稅收籌劃所安排的經濟行為必須合乎稅法條文和立法意圖或不違反稅法規定,而依法納稅更是企業納稅意識強的題中應有之意。其三,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賬證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會計賬證表健全、規范,其節稅的彈性一般應該會更大,也為以后提高稅收籌劃效果提供依據。
第四,稅收籌劃有利于促進企業決策的科學化。完善的稅收籌劃是企業經營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經營決策無非是決定企業經營中的“六個w”,即what(做什么),why(為什么做),when(什么時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誰來做),how(怎樣來做)。這六大元素無一例外的與一定的稅收政策相關。企業經營決策者在決定這六大元素時,將稅收作為一個重要條件,根據政府制定的有關稅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設定若干方案,進行精心比較后擇優抉擇,就會收到同樣的投入賺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稅收籌劃有利于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稅收籌劃對節約稅收支出與降低產品成本具有同等意義及經濟價值。對于納稅企業來說,稅收的無償性決定了其稅款的支出是企業資金流的凈流出,沒有與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項目。因此,搞好企業稅收籌劃,節約稅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業的凈收益,這與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降低產品成本目標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隨著我國對外開放領域的日益擴大,來我國投資的外企日益增多,與此同時,中資企業也紛紛走出國門進行投資、經營,參與國際競爭。由于國家間的經濟制度,如稅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國際間的差別、傾斜的經濟和稅收政策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十分廣闊的國際空間,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也得到進一步加強。
稅收籌劃的目標決定了稅收籌劃的范圍和方向,也是判斷稅收籌劃成功與否的標準,是稅收籌劃應當解決的關鍵問題。不同的稅收籌劃目標會導致不同的籌劃結果。
目前,在稅收籌劃目標的定位上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個是目標定位范圍過窄,另一個是目標定位范圍太寬。這兩種目標的定位都不利于稅收籌劃事業的發展,會導致稅收籌劃實踐的混亂。從我國的國情出發,需要全面確定稅收籌劃目標的范圍,即不能過于狹窄,也不能無限制擴大范圍。筆者認為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是一個包括多方面的綜合性的目標體系,應該由直接目標(基礎目標或短期目標)、中間目標(中介目標)和最終目標(長期目標或根本目標)組成。
2.1直接目標是減輕稅收負擔,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
納稅人對直接減輕稅收負擔的追求,是稅收籌劃產生的最初原因。毫無疑問,直接減輕稅收負擔也就是稅收籌劃所要實現的直接目標。
第一,降低企業涉稅風險,不損害企業的整體經濟利益。降低企業的涉稅風險,對企業來說是相當重要的,因為企業一旦遭遇涉稅風險,不管政府怎么處置,對企業自身的市場信譽、形象以至長遠利益而言,都將會產生極大的損害。這種損害無論是有形抑或是無形的,是現實的還是潛在的,都不只是損害了政府的稅收利益,更嚴重的是會危及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損害整個企業的經濟發展。
第二,直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直接減輕自身稅收負擔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絕對地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款數額;其二則是相對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款數額,在稅收籌劃中往往采用第二層含義。即使從絕對數額上看,納稅人的當年應納稅款數額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應納稅額與生產經營規模的比率有所降低,因此說該項籌劃是成功的。
第三,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通過實行納稅最小化、納稅最遲化、降低稅收成本等來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納稅最小化不是逃稅,而是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合理安排,選擇低稅負方案,從而減輕稅負。納稅最小化不能僅看個別稅負的高低,它必須是企業的整體稅負最低。納稅最遲化不是欠稅,而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盡量推遲繳納稅款。雖然這筆稅款遲早要繳納的,但現在無償占用這筆資金,就相當于從財政部門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與此同時,稅收籌劃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稅收籌劃的收益大于稅收籌劃的成本時,稅收籌劃才是可取的,稅收籌劃也才有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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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間目標是實現企業總體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部分,其目標不能僅僅局限于實現企業整體實際稅負率最低和稅收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須符合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實現企業總體經濟收益的最大化。如果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僅定位在少繳稅款上,那么該納稅人最好不從事任何經濟活動,因為這樣其應負擔的稅款數額就會很少,甚至沒有。獲取最大的經濟收益既然是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那么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就理所當然應該是稅收籌劃目標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在一般情況下,減輕稅收負擔能增加企業的現金流量,從而有利于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目標。但這并不是絕對的,在某些情況下,單純為了減輕稅收負擔,可能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從而導致企業整體現金流量下降和企業價值降低。
2.3最終目標是實現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這個目標包含兩層含義:第一,企業總體經濟利益最大化。第二是企業的社會利益最大化。企業的整體利益既包括通過減輕稅負直接獲得的經濟利益,又包括通過樹立誠信品牌間接獲得的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環境和機遇。只有兩者兼得,企業的稅收籌劃才能稱得上達到了理想目的。
因此,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是以減少或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稅收利益為直接目標和手段,以此達到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進而最終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標。減輕稅收負擔,獲得稅收利益是稅務籌劃最直接的動機,也是稅務籌劃之所以興起與發展的根本原因,但不可能是稅務籌劃目的的全部。如何減少納稅負擔實質上是一項系統工程,應該在相關法律制度、市場需要和經營管理、長遠規劃等各方面綜合平衡,在納稅風險最低、納稅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納稅負擔,通過實現企業整體經濟利益最大化而最終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
所以說,最終目標是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或長期目的,直接目標是實現最終目標的原動力,中間目標則是實現最終目標的直接路徑目標;具體目標和中間目標必須以最終目標為前提,最終目標只有通過直接目標的選擇和中間目標的運用方可得以實現。
稅收政策是國家制定的指導稅收分配活動和處理各種稅收分配關系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準則。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是在稅收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合理籌劃和安排,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目的的行為。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稅收政策的選擇過程。企業稅收籌劃要充分利用政策導向,科學地提出籌劃方案,在稅收政策的框架下,合理地減輕企業的稅負。
3.2涉稅收益與非稅收益的關系。
企業稅收籌劃主要分析的是涉稅利益,一般情況下對非稅利益分析不夠重視,而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關心的不僅僅是涉稅利益,還關心非稅利益。因此,稅收籌劃過程中要重視分析對企業有重大影響的政治利益、環境利益、規模經濟利益、結構經濟利益、比較經濟利益、廣告經濟利益等非稅利益,不能過分看重涉稅利益而忽視重要的非稅利益。這就要求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籌劃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等觀念,把不同的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比較,同時注意其他非稅因素的影響。
企業經營發展戰略是首要的,稅收籌劃是為之服務的。當企業決定是否進入某個市場時,考慮最多的是該市場發展的潛力,而不是稅收籌劃。例如當外商考慮是否到中國投資時,看重的是廣大的消費市場和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而不是中國的稅收優惠政策。盡管稅收優惠政策能給投資者提供一個良好的經營條件,但投資者有時為了開拓某個市場,是很少考慮稅收成本的。因為稅收只是影響企業經營成本的因素之一,特別是關系企業未來的長遠發展戰略時,稅收籌劃應該服務于企業經營的發展戰略,只有這樣才能使稅收籌劃的終極目標得以實現,否則會因為考慮短期的稅收負擔,而錯失了企業發展的良機,從而導致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目標難以實現,這樣的稅負最輕也就失去了價值,這樣的籌劃也就無存在的必要。
3.4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系。
企業稅收籌劃中要協調的局部和總體的利益關系包括兩方面:一是注意兼顧納稅單位內部局部與整體的利益。對局部有利但對整體不利的稅收籌劃要擯棄或慎用,對局部和整體都有利的稅收籌劃要多用,對局部有大利但對整體無害或對整體有大利但對局部有小害的稅收籌劃要擇機使用。二是注意兼顧國家與企業的利益。對企業有利但對國家和社會發展有害的稅收籌劃原則上要擯棄,對國家和企業自身都有利的稅收籌劃要多用。
籌劃的目的在于付諸實施,再好的籌劃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紙空文。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要求籌劃前、中、后的全過程不能脫離與稅務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征得稅務部門的理解和支持。這樣做的優點有兩方面:一是便于籌劃的完善。比如有些政策存在模糊性條款,通過及時溝通可以修改籌劃不妥之處。二是便于實施。征得稅務部門的同意,也就取得了他們的支持和理解,籌劃成功率自然就高。能否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也是稅收籌劃方案能否順利實施的一個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如果不能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稅收籌劃方案不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就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會失去其應有的收益。因此,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處理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及時獲取相關信息,也是規避和防范稅收籌劃風險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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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十一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利潤最大化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但是,稅收籌劃在給企業帶來節稅利益的同時,也存在著相應的風險;企業如果無視這些風險的存在進行盲目的稅務籌劃,其結果不但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還可能使企業遭受更大的危害與損失。具體來說,稅收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籌劃的結果偏離預期目標而給企業帶來損失的可能。
2.1政策風險。
稅收籌劃是利用國家政策合理、合法的節稅,在此過程中,若國家稅收政策發生了變化或者企業對稅收法律法規運用不合理,就可能導致稅務籌劃的結果偏離企業預期目標,由此產生的風險被稱為政策性風險、企業的稅收籌劃政策性風險包括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
政策選擇即錯誤選擇政策的風險、企業自認為籌劃決策符合一個地方或一個國家的政策或法規,但實際上會由于政策的差異或認識的偏差受到相關的限制或打擊、由于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顯的時空特點,因此稅收籌劃人員首先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政策變化風險是指政府的稅收政策處于一個變動狀態,舊政策的不斷取消和新政策的不斷推出而給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所帶來的不確定性,政府一些政策往往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政策的這種不定期性或時效性使得企業的稅務籌劃活動產生一定的風險。
2.2經營決策風險。
從本質上來說,企業投資者的目標是效益最大化而不是繳稅最少,稅收籌劃應納入經營決策和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經營和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有些稅收籌劃方案僅僅立足于節稅,而違背企業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標,忽視了經營決策應首先考慮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使得投資者因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而錯誤選擇了所投資的行業、地區,投資主體模式以及籌資方案等,最終導致決策失敗、經營失敗、舍本逐末、得不償失。
(1)稅收籌劃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多方面的知識技能做支撐,籌劃人員不僅應該熟悉掌握稅收法律法規,還必須具備財務風險、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而大多數企業木身沒有這樣的人才,只能交由會計師事務所這樣的中介機構,這樣會產生齊詢費用、經營管理變動成木等,會使得籌劃成木增加,從成木收益角度看,可能會造成籌劃成本超過籌劃收益的最終結果。
(2)我國現行稅制稅種多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要涉及包括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行為稅類的多個稅種,這就決定了在制訂籌劃方案時應綜合考慮,如果僅僅立足于某一個稅種而制訂籌劃方案,可能導致從單個稅種上,看上去減少或避免納稅了,但造成其他稅種納稅增加,綜合稅負并沒有下降,甚至有所上升,籌劃失敗。
2.4稅務行政執法風險。
進行稅收籌劃,由于許多活動是在的邊界運作,稅收籌劃人員很難準確把握其確切的界限,有些問題在概念的界定上木來就很模糊,比如稅務籌劃與避稅的區別等,況且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可能導致納稅人實施的稅收籌劃方案不被稅務機關認同的風險。
2.5信息風險。
對于那些綜合性的、與企業全局關系較大的稅務籌劃業務,納稅人通常聘請稅收籌劃專業人士,如注冊稅務師來進行。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往往會使稅收籌劃處于某種程度的自目狀態、如果稅收籌劃專業人士對納稅人了解不夠或者納稅人故意隱瞞有關經營信息、財務數據資料,就會導致籌劃人員提出不當的方案,從而發生信息風險。
從經濟學角度看,風險和收益總是并存的,只要企業有稅收籌劃活動,就存在稅收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在納稅籌劃方案確定之前應通盤考慮風險因素,根據風險的產生動因,針對性地采取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從而防范風險,增強抗風險的能力。具體來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控制。
3.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稅務籌劃風險意識。
首先,企業應加強稅收政策的學習,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做到深入、透徹、全面了解一個地區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只有有了這種全面的了解,企業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對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保證自身采取的稅收籌劃行為真正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其次,企業應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法規的變動、成功的稅收籌劃應充分考慮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的變化,尤其是要重視國家政策的變動,一個企業若是能根據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動及時地對稅收籌劃作出適當調整,不但能減小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而且還能為企業增加效益,實際工作中,企業應盡力熟悉稅收法規的相關規定,認真掌握自身生產經營的相關信息,并將二者結合起來仔細研究,選擇既符合企業利益又遵循稅收法規規定的籌劃方案。
3.2提高籌劃人員素質。
納稅人的主觀判斷對稅收籌劃的成功與否有重要影響、因此,稅收籌劃人員需要在實際工作中盡量減少主觀判斷,努力培養對客觀事實的分析能力,這就需要稅收籌劃人員具備稅收、財務、會計、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具備良好的專業業務素質。同時,稅收籌劃人員還要注意溝通協作能力和經濟預測能力的培養,以便于在籌劃工作中與各部門人員的交流,稅收籌劃人員素質的提高一方面有賴于個人的自身發展提高,另一方面也取決于納稅人素質的提高,只有納稅人的素質普遍提高了,才會對稅收籌劃提出更多的要求,同時也會減小籌劃風險。
3.3評估稅收籌劃風險,定期進行納稅健康檢查。
評估稅收籌劃風險就是企業對具體經營行為涉及的納稅風險進行識別并明確責任人,這是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在這一過程中,企業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體經營行為,哪些經營行為涉及納稅問題,這些崗位的相關責任人是誰,誰將對控制措施的實施負責等,還應定期進行納稅健康檢查,目的就是要消除隱藏在過去經濟活動中的稅務風險,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3.4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
企業應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進行稅收籌劃,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稅收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比如稅收籌劃行為與偷稅行為在理論上的界定是比較清晰的,但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行為極易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或逃稅,這就要求一方面,籌劃者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稅收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稅收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總體來講,稅收籌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外部原因,也有內部原因,企業應在分析整體環境的情況下,對納稅籌劃實時監控與評價,盡早改進納稅籌劃方案,取得企業的收益最大化。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十二
企業投資活動中稅收籌劃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第一,對企業的籌資途徑進行籌劃。資金可以是本金也可以是其他途徑籌集的資金;第二,企業投資方式的稅收籌劃。主要包括通過新建生產線或者兼并、轉讓以及資產置換等方式實現的直接投資和通過長短期股票投資,債券投資以及國庫券投資等方法實現的間接投資;第三,企業對投資的地域實施稅收籌劃。涉及國外投資時需要注意國外的文化及風俗,國內投資也需要注意各地不同的政策及民風習慣等。例如我國沿海地區與內陸在經濟等方面的發展上就存在比較大的差異;第四,企業對投資項目實施的稅收籌劃。基本上很多國家都與我國一致,在投資活動上會給予企業一定的照顧以及優惠政策方面的傾斜,所以,企業在投資之前應結合自身的情況,從宏觀上適應國家的政策,從微觀上改變自身的的投資方向及投資項目;第五,企業對投資經濟實體形式實施的稅收籌劃。因為企業的形式不同,稅收負擔也不盡相同,就比如我國對公司企業與合伙企業就實行不同的納稅規定。公司企業取得的利潤在分配環節征收所得稅,稅后利潤分配給投資者時,投資者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的利潤不交企業所得稅,只征收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
在尊重稅法的相關基礎上,結合自身特點,對企業自身財務及人事做出相應的調動,實現繳稅的最低化,達到企業效益最高化是稅收籌劃對企業投資最明顯的好處亦是企業投資最根本意義的所在。
1、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的水平。在投資過程中盡可能的降低成本,使企業朝著更適合自身發展的方向運行,在籌劃運行的過程中對原有的公司發展方向等進行調整,設計出合理人事布局,有效地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從資金運作、財務政策、會計核算以及稅收政策等多方面進行考究,合理化稅收籌劃相關內容,促進企業資金周轉速度,充分利用自身優勢,提高企業資金的有效利用,加速企業增收。
2、適應市場經濟,提高自身的競爭力。二十一世紀,是一個經濟發展,社會競爭力激烈的時代,只有提高自身競爭力,使自身具備更多的優勢,才能適應市場經濟。企業應該用理性的眼光,科學的方法設計出適合企業自身發展,促進企業稅后利潤增加,有助于企業積累,滿足負稅強的投資方案,才能幫助企業增加自身的競爭力,為企業能在時代浪潮中更好地、更長遠的發展提供保障。
3、有助于企業規避風險。風險是影響投資的一個重要因素,風險的存在甚至能導致一個企業走向衰亡。在投資的過程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將幫助公司進行風險最低化的實現。稅收籌劃中確定的投資方向需要與國家經濟、政策等的宏觀發展方向一致,只有在國家經濟、政策的保駕護航下,企業投資的風險才能大幅度的降低,才能進入一個相對而言較為良性的循環運營生產過程。
在經濟浪潮的帶動下,一大批的企業隨即出現,企業關注企業效益,自然會進行投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然而卻往往忽視稅收籌劃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問題,導致投資失敗甚至是公司破產倒閉的問題,那么企業投資中稅收籌劃存在的風險究竟有什么呢?在我看來主要包括以下兩點:第一,宏觀政策造成的風險。這類風險又可以分成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來自于國家,另一方面是來自于企業的。來自國家方面的風險主要指國家為了更好地發展自身經濟,會對現存的法律以及相關鼓勵保護政策進行調整,進而給企業發展帶來一定的風險。來自企業自身的風險主要指企業在進行政策選擇的過程時,由于不了解國家政策的宏觀發展方向,或是對國家政策相關認識的偏差,繼而選擇了不恰當的政策,最終給企業發展帶來風險。第二,稅務行政操作不當帶來的風險。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是降低稅率,這點在最終產生的效果上與偷稅漏稅是完全等同的,但是稅收籌劃具備合法性,而偷稅漏稅卻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中國人普遍存在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而稅收籌劃與偷稅漏稅的界限又比較“模糊”,故而在進行稅收操作的過程中應該時刻注意所謂的“度”。
企業在遵守、尊重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施稅收籌劃具有必要性的特點。因為在稅收籌劃中企業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應用最合理的設計和最安全的安排,以實現最小的稅負達到對企業的財務活動最大的效益,增強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能力,使在企業生產管理、穩健發展是國家、乃至整個社會的要求。
1、全面考慮問題,以提高企業收益為根本目的。減少企業納稅,減少不必要的投資消耗,提高企業收益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一方面必須對稅收籌劃的收益和成本進行預期,只有預期的收益大于預期的成本,稅收籌劃方案才能實施;另一方面,稅收籌劃時不能只從某個單一的稅收角度出發,因為一種稅負的減少有時會導致另外一種稅負的增加,因此在稅收籌劃時需要縱觀全局進行考慮。
2、稅收籌劃需要科學性、合理性、合法性。在綜合考慮了企業自身情況之后做出的稅收籌劃往往都比較適合提高企業收益,但是一個企業想要穩健長遠的發展,在此基礎上還需保證稅收籌劃的合法性。一個企業若是單純考慮自身效益,置法律于不顧,或者認為現行法律中還存在漏洞,抱著鉆法律“空子”的想法,更有甚者直接進行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必將影響企業的發展。
3、從考慮企業長遠利益的角度出發。企業經營的長遠性和企業發展的整體性是投資活動中另一個需要重點注意的問題。盲目追求低稅負而不考慮未來,不考慮國家相關政策是否存在改動的可能,有可能導致企業在發展的后期被迫接受更為沉重的稅收負擔,甚至面臨倒閉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投資籌劃時也需要從這一角度考慮。
總的來說,企業投資活動的稅收籌劃問題是企業管理活動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不僅關系著企業節稅問題也關系著一個企業能否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繼而關系到企業能否穩健的在經濟浪潮中立于不敗之地。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十三
中圖分類號:f812文獻標識:a文章編號: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要求。
在新稅法下,企業在利用固定資產進行納稅籌劃時,應利用稅法留給企業的籌劃空間,在固定資產核算的各個過程(其有購建、初始計量、預計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折舊方法的選擇、維修的安排等)充分利用固定資產的避稅作用,在選擇使用固定資產可扣除項目的同時,應考慮使用以下要求進行籌劃:1.力爭財務收益最大化,考慮總體經濟利益;2.考慮整體綜合性,同時考慮企業戰略目標。
(一)固定資產的.增值稅稅收籌劃。
1.轉換身份減少增值稅銷項稅額。
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其公式為:[含稅銷售額/(1+4%)]*4%*50%。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其公式為:[含稅銷售額/(1+3%)]*2%。因此企業可以申請獲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身份,而后將自己不用或者準備更新的固定資產予以賣出,減少增值稅的銷項稅額。
2.模糊資產用途,借以抵扣進項稅額。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十四
眾所周知,稅收籌劃是一項高技術含量的工作,因而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全面了解到相關的稅收法規,同時充分掌握自身的運營情況,并且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手段,借助稅收籌劃的方式,減輕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納稅負擔,從而促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不斷提高。
1.土地增值稅的概念。
土地增值稅是指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權,取得增值收人的單位和個人所征收的一種稅。對于不同類型的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差別稅收待遇,按照商品房銷售增值額的高與低來采取差別累進稅率,并且增值率與稅率成正比。這就是說增值率越高稅率則越高,此時應多征收稅款;反之,增值率越低稅率就越低,此時應少征收稅款。
2.土地增值稅的征收以及繳納管理。
在項目尚未辦理竣工結算之前,納稅人要按照商品房預期的銷售收人及按照稅務部所規定的稅率來預繳稅款,等項目全部竣工以及結算之后,并且已將商品房銷售出去,然后再清算整個項目應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雖然部分房地產企業設置了賬簿,但是由于成本原始憑證不齊全、費用開支不合理等,因此稅務機關無法對房地產企業的銷售收人以及應該扣除項目的具體金額加以明確,此時主管稅務機關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納稅方法。
3.計算土地增值額。
土地增值額=轉讓商品房的銷售收人—(建造成本—已經計人開發成本的借款利息)*1.3—與轉讓商品房銷售收人有關稅費。其中,在計算土地增值額中所扣除的項目如下:房地產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支出的各項間接費用、稅金以及其他;房地產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關稅等。
4.土地增值稅額的計算方法。
通常情況下,要先計算出增值額和扣除項目金額,繼而確定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首先,如果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小于或者等于50%時,此時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30%;其次,如果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大于50%小于100%時,此時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s%;再次,如果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大于100%小于或者等于200%,此時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最后,如果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大于200%時,此時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上述公式中所出現的5%代表二級速算扣除系數,15%代表三級速算扣除系數,35%代表四級速算扣除系數。
5.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惠。
當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小于扣除項目金額的20%時,應該子以免征。普通標準住宅應該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遠遠超過了1.0;單套建筑面積沒有超過120平米;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對于合建方,一方出土地,另一方要出資金,一同合作建造,當建成之后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房自用,可以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由于國家建設的需求來依法征用以及回收的房產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
1.籌劃借款利息。
大部分房地產企業的項目開發資金主要來自于不同途徑的借款,然而借款利息會采用不同方法扣除所計算出來的土地增值稅也是不同的。在房地產項目建筑施工期間所發生的利息支出,應該將其納人到開發成本。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中,要清算土地增值稅項目,大多數情況下會將資本化的利息調整為相關的費用,然后再簡單的處理這此利息。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并不會將已經資本化的利息納人到財務費用中,然而僅僅是在計算增值額時會扣除這此利息支出。因此稅法的規定如下:其一,納稅人要將銀行貸款的利息原始憑證提供給主管納稅機關,幫助主管稅務機關區分資本化的利息與費用化的利息,那么可扣減的開發費用=實際支付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以及相關稅費+項目實際開發成本)*5%。其二,如果納稅人不能將銀行貸款的利息原始憑證提供給主管稅務機關,此時就不能正確劃分資本化的利息與費用化的利息,那么可扣減的開發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以及相關稅費+項目實際開發成本)*10%。
2.合理提高成本化的管理費用。
房地產企業管理的人事編制可以調整管理費用,由此導致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得以降低。舉例而言,某一房地產開企業具有30名管理人員,每一年需要花費300萬。在這30人當中有25人參加了項目開發管理這項工作,然后總經辦在會議上決定要將這25名工作人員的人事調整為項目部,可以加快項目的開發步伐,按照這種計算方法可以促使成本費用支出金額得以增加,并且需要扣除的成本費用也會增多,這便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企業應該繳納的稅款。
3.合理策劃地下車庫。
通常商業地產的高層項目會將一層、二層建造成地下車庫,同時在劃分車庫類型的時候,要按照車庫性質將其分為以下三類:第一類,有產權車庫;第二類,利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車庫;第三類,無產權的車庫。大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增加自身的銷售額,他們會構建有產權車庫,其實從稅收這一角度來講,開發商房地產企業的決策是不正確的。
如果本小區的物業公司是開發商自己所成立的獨立法人公司,因此開發商房地產企業要采用人工防工程建造的車庫來達到避稅的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委托物業公司與車主簽訂相關的合同,車主獲得了多年的車位使用權,但是物業公司可以向車主收取相關的管理費用。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想要回籠資金,那么就要建造無產權的車庫。在會計制度以及稅法中沒有明確規定核算以及處理無產權車庫的方式。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將單獨處理車庫,等車庫建成之后要將轉人到投資性房地產,并且等建成之后也可以出租。
4.籌劃出售固定資產以及開發產品。
“固定資產清理”這一科目,然后再進行核算,當清理完固定資產后要將相關凈收益納人到固定資產清理這一科目中。在處置固定資產的過程中,應繳納營業稅金以及附加費,在這一過程中并非會涉及土地增值稅。
5.充分利用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銷售普通標準商品房時,如果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沒有超過20%,此時需要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率影響著普通住宅是否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對增值額子以調節,或者可以調節可以扣除項目的費用,這樣做有助于控制好增值率,有助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規避土地增值稅。
近幾年來,國家稅務局開始逐漸細化清算土地增值稅的規定,所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要籌劃好稅收,提高自身的經營利潤,促使房地產開發企業更好的規避土地增值稅。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十五
: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的計算及操作方法較為復雜和抽象,很多財稅人員誤讀其政策實質。該文對免抵退稅的基本原理進行了深入剖析及詳盡闡述,并指出了稅收籌劃關鍵因素是進項稅額轉出額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舉了生產企業間接出口方式及外貿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兩種稅收籌劃方法,強調了生產企業在不同貿易背景下對稅收籌劃方法的選擇。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免抵退;外貿企業。
我國現行出口貨物或勞務的增值稅退(免)稅,操作方法上有兩種:一是生產企業的免抵退稅辦法;二是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免退稅辦法。生產企業免抵退稅是指免征貨物或勞務出口環節銷項稅,退還采購環節的進項稅,并以該退還的進項稅先行抵頂內銷貨物或勞務的應納稅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免退稅,由于不存在內銷行為,所以僅須在免征出口環節銷項稅的同時,退還采購環節進項稅,不存在應退稅額抵稅的問題。因此,本文重點分析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基本原理及稅收籌劃。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基本原理,可從稅務處理及會計處理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稅務處理依據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xx]39號,會計處理依據是財政部20xx年12月發布的《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xx]22號)。
(一)未完全實現零稅率。
生產企業免抵退稅,若完全實現零稅率,采購環節應退的進項稅額,計算基礎應為不含稅的采購成本,退稅率應為征稅率。實際上,由于生產企業外銷貨物與內銷貨物對應的進項稅額難以分開核算,采購價格不一,計算出口退稅時不可能調取每批出口貨物消耗的采購成本據以計算應退稅額。因此,出口退稅的計算基礎統一采用了出口貨物離岸價,而免抵退稅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為減除免稅購入原材料的出口貨物離岸價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生產企業出口貨物是否接近零稅率,取決于兩個幅度:一是減除了免稅購入原材料的出口貨物離岸價高出出口貨物對應采購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稅率低于征稅率的幅度。兩個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稅率。免抵退方法下,應退稅額低于出口貨物消耗的進項稅額的差額,即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由于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存在,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并未完全實現零稅率。
(二)應退稅額僅反映資金流入。
生產企業免抵退稅,所退稅額取決于兩個金額的比較:一是應納稅額;二是免抵退稅額。根據財稅[20xx]39號文件,當期應納稅額實際上是當期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與外銷貨物應退稅額的差額。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內銷+外銷]-(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1)按免抵退稅基本原理,調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順序可得式(2):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內銷))-[當期進項稅額(外銷)-(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2)而免抵退稅額計算方法為: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年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3)由式(1)及式(2)不難得出結論,生產企業當期外銷貨物應退稅額的計算存在兩種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減除免稅購進材料價格的出口貨物離岸價作為計算基礎乘以出口貨物退稅率;二是間接法,即以外銷貨物對應的進項稅額減除不能退稅的部分。但兩種方法的計算結果并不相同,原因是當期外銷貨物對應的不含稅采購成本與出口貨物離岸價格的錯位。盡管如此,該方法并不影響退稅操作。如前所述,將減除免稅購進材料價格的出口貨物離岸價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作為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無論退稅方法如何操作,外銷貨物對應的進項稅額分為三個部分:一是不能抵頂不能退稅的進項稅額轉出部分;二是實際退稅的部分;三是未轉出未退稅,直接抵頂內銷貨物銷項稅額的部分。即除進入成本的進項稅額,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稅表現為資金的回流,而抵稅直接在內銷的銷項稅額中扣減。
(三)會稅處理的統一具體操作中,稅務處理須計算。
當期應退回的資金,會計處理反映賬務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兩種處理的具體操作及統一性。(1)稅務處理。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說明外銷貨物應退稅額已全部抵頂內銷貨物應納稅額,抵稅后仍須交稅。若當期應納稅額小于零,當期實際所退稅額取決于當期留抵稅額與免抵退稅額的比較,選擇小者作為退稅的金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當期免抵退稅額,退稅金額為留抵稅額,二者的差額為免抵稅額。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當期免抵退稅額,退稅金額為免抵退稅額,二者的差額為期末留抵稅額。留底稅額留待下期繼續抵扣,免抵稅額是當期不予退稅的部分。該部分免抵稅額的出現是由于當期外銷貨物消耗了前期購入原材料對應的進項稅額,本期的采購金額較小所致。如前所述,從長期看,外銷貨物耗用的進項稅額減去轉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稅額雖然當期未退稅,但反映在其他期間的留抵稅額中。案例: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征稅率與退稅率分別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稅額6萬元。20xx年3月,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200萬元,外購貨物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34萬元通過認證;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收款117萬元存入銀行;出口貨物銷售額折合人民幣200萬元;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50萬元。該生產企業3月所退稅額須計算兩個金額進行比較。
一是應納稅額。具體計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萬元,即當期留抵稅額17萬元。其中,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為:(200-50)×(17%-13%)=6萬元;二是免抵退稅額。具體計算方法:(200-50)×13%=19.5(萬元)。3月份應退稅額為17萬元,退稅的17萬元不再作為留抵稅額,本期留抵稅額為零。(2)會計處理。該項出口退稅業務的會計分錄應借記應收出口退稅款17萬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2.5萬元,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19.5萬元。另外,購入原材料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萬元;貨物內銷時貸記銷項稅額17萬元;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應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6萬元。因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稅額6萬元,根據以上賬務處理,該生產企業3月份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所有三級明細科目的借方余額合計為42.5(2.5+34+6)萬元,貸方余額合計為42.5(19.5+17+6)萬元,本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方余額合計與借方余額合計之差為零,無留抵稅額。由此,體現了稅務與會計處理的協調一致。假設生產企業3月份外購原材料300萬元,進項稅額51萬元,其他條件不變。則3月份應納稅額:17-[51-(200-50)×(17%-13%)]-6=-34萬元,免抵退稅額仍為19.5(萬元)。3月份應退稅額19.5萬元,本期留抵稅額為14.5萬元。
會計處理上,出口退稅業務的會計分錄應借記應收出口退稅款19.5萬元,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19.5萬元。購入原材料時借記進項稅額51萬元。其他分錄不變。該生產企業3月份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所有三級明細科目的借方余額合計為57(51+6)萬元,貸方余額合計為42.5(19.5+17+6)萬元,本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方余額合計與貸方余額合計差額在借方,金額為14.5,作為本期留抵稅額在4月份繼續抵扣。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扣除進入成本的進項稅額,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稅金額直接表現為資金的收回,從當期留抵稅額中減去,未退稅的部分在下期繼續留抵。但實際工作中,很多企業誤以為收到出口退稅款才獲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稅資金,進行了豪無意義的退稅籌劃。其實,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稅收籌劃的實質,是減少當期的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即減少進項稅額轉出額。影響進項稅額轉出額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稅率之差;二是出口貨物離岸價與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之差。兩個要素越小,退抵稅的效果越好。針對兩個影響因素,稅收籌劃方法如下。
(一)生產企業間接出口方式。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存在自營出口及委托出口兩種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營出口,但間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為代理方的外貿企業須與作為委托方的生產企業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以生產企業的名義,依據出口貨物免抵退方法辦理出口退稅。而本文的間接出口,是由外貿企業買斷生產企業的出口貨物,以自己的名義,依據外貿企業的免稅退方法辦理出口退稅。
(1)適用條件。免抵退方法下,生產企業免抵退稅額及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的計算基礎為減除了免稅購進材料價格的出口貨物離岸價;免退稅方法下,外貿企業退稅額及不得退稅額的計算基礎是購進貨物的不含稅成本。由于兩類企業的計算基礎不同,在征退稅率不一致情況下,生產企業可設立一家外貿企業,將自己直接出口改為通過外貿企業間接出口方式進行稅收規避。但這種方法的適用條件,是外銷貨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稅購入情況,或雖有免稅購入情況,出口貨物離岸價與免稅購入原材料價格之差須大于生產企業與外貿企業的內部交易價格。
(2)具體計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種情況,生產企業3月份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6萬元。若該生產企業設立一家獨立的外貿法人企業,將產品以16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外貿企業,由外貿企業再以200萬元的價格出口,其他條件不變。因前述案例免稅進口料件的組價為50萬元,所以轉內銷須補繳增值稅的計稅價格為50萬元,生產企業補繳進口環節增值稅8.5(50*17%)萬元,但該進項稅額可以從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產企業3月份銷項稅額為44.2(17+160*17%)萬元,進項稅額為42.5(34+8.5)萬元,應納稅額為-4.3(44.2-42.5-6)萬元。外貿企業承擔進項稅額為27.2(160*17%)萬元;應退稅額為20.8(160*13%)萬元,不退稅額為6.4(27.2-20.8)萬元。所以,生產企業及外貿企業的綜合稅負為-25.1(-20.8-4.3)萬元,生產企業間接出口相對于直接出口,從表面上看,退稅額及留抵稅額合計增加了8.1(-25.1+17)萬元。其實該種情況并未達到節稅效果。
8.1萬元稅額有兩個成因:一是由于生產企業與外貿企業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的計算基礎不同。生產企業按照出口貨物離岸價扣減免稅進口料件價格的余額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而外貿企業是按購進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計算。兩種計算方法下,該部分差額為:(17%-13%)*(200-50-160)=-0.4萬元。由于存在免稅進口料件,間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進項稅額轉出額增加了0.4萬元。
二是由于進料加工轉內銷部分的進項稅額退稅。如前所述,生產企業間接出口,補繳進口環節免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8.5萬元,該部分進項稅額的退稅額反映在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金額中。該項業務中,因補繳進項稅額而多退稅額8.5萬元,與增加的進項稅額轉出額0.4萬元,兩因素合計影響金額8.1(8.5-0.4)萬元。由于8.5萬元退稅額與補繳的進項稅額相抵,與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實質上是增加了0.4萬元的成本。因此,采用進料加工轉內銷方式間接出口貨物,若生產企業與外貿企業的內部交易價格高于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的計算基礎,達不到節稅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該案例采用一般貿易進口或國內購入原材料,其他條件不變。產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稅購入原材料,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為:200*(17%-13%)=8萬元。若將直接出口改為間接出口,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為:160*(17%-13%)=6.4萬元,進項稅額轉出額減少1.6(8-6.4)萬元,達到節稅效果。
(二)外貿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方式。
外貿企業可采用自營出口,一般貿易委托加工出口,進料加工復出口的方式出口貨物。若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中的免稅進口料件改由另行設立的外貿公司負責購入,外貿公司再委托生產企業加工,并收購生產企業的最終產品復出口,則將生產企業的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轉化為外貿企業的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1)適用條件。該種操作方法可適用于所有的進料加工貿易。外貿企業的進料加工存在作價加工及委托加工兩種形式。財稅[20xx]39號文件出臺后,原出口企業作價銷售保稅進口料件的應征增值稅暫不入庫,待收回的貨物出口后抵減應退的出口退稅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據該文件,作價加工須按內銷征稅,進口料件補稅,作價加工復出口貨物的退稅按一般貿易退稅規則處理。因此,為便于操作,外貿企業應選擇委托加工方式。
財稅[20xx]39號第四條第五項規定,外貿企業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算基礎,為加工修理修配費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外貿企業應將進料加工海關保稅進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價銷售給受托加工的生產企業,生產企業應將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費用并開具發票。(2)具體計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貿企業以進料加工方式進口免稅料件,進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過生產企業加工成品,向生產企業銷售新增的國內其他材料不含稅價格40萬元,向生產企業支付加工費不含稅價格7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根據財稅[20xx]39號文件,外貿企業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應退稅額的計算基礎為加工費及材料費兩部分金額合計。外貿企業國內銷售時銷項稅額6.8(40*17%)萬元,回購時進項稅額:(70+40)*17%=18.7萬元,退(免)稅額:(70+40)*13%=14.3萬元,不予退稅而計入成本的稅額:(70+40)*(17%-13%)=4.4萬元,應納稅額:6.8-(18.7-4.4)=-7.5萬元。生產企業購入環節進項稅額40.8(34+6.8)萬元,銷項稅額35.7(18.7+17)萬元,應納稅額-11.1(35.7-40.8-6)萬元。外貿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方式,較生產企業進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節稅1.6萬元。該部分差額是直接出口方式與外貿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方式下進項稅額轉出額的差額。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只要增值稅抵扣鏈條正常,無論應納稅額大小,與企業成本無關。但若出現進項稅額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銷售環節免征銷項稅額,但相應進項稅額不能完全退稅的情形,則須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從而增加企業成本。出口退稅中,退稅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進項稅額轉出額的計算基礎,是稅收籌劃的關鍵所在。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xx]39號)20xx年5月25日。
[2]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xx]22號)20xx年12月3日。
[3]楊雪:《淺析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免抵退稅收籌劃》,《經濟》20xx年第10期。
[4]勞知淵:《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稅收籌劃的研究與分析》,《中國商論》20xx年第27期。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十六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要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并且有所發展,不僅要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減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產成本。在經濟資源有限、生產力水平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收入的增長、生產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過稅收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成為納稅人的必然選擇。
(二)稅收籌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由于稅收具有無償性的特點,所以稅收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納稅人的既得經濟利益,與納稅人的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相背離。這就要求納稅人認真研究政府的稅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針對自身的經營特點,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找到能夠為自己所利用的途徑,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減輕稅收負擔。
(三)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及國際間的稅收制度的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地區間、部門間發展不平衡,產業結構不合理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促進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是我國目前宏觀控制的主要內容。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我國充分發揮稅收這一經濟杠桿的作用,在稅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諸多稅種上都制定了一些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產業、行業稅收優惠政策,產品稅收優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國的政治經濟制度不同,國情不同,稅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有的國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稅,稅率有高有低,稅基有大有小。這就使納稅人有更多的選擇機會,給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廣大的操作空間。
稅收籌劃在發達國家十分普遍,已經成為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制定經營和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稅收籌劃開展較晚,發展較為緩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意識淡薄、觀念陳舊。
稅收籌劃目前并沒有被我國企業所普遍接受,許多企業不理解稅收籌劃的真正意義,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除此之外,理論界對稅收籌劃重視程度不夠也是制約我國稅收籌劃廣泛開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稅務代理制度不健全。
稅收籌劃須有諳熟我國稅收制度,了解我國立法意圖的高素質的專門人才。但很多企業并不具備這一關鍵條件,只有通過成熟的中介機構代理稅務,才能有效地進行稅收籌劃,達到節稅的目的。我國的稅收代理制度從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出現,目前仍處于發展階段,并且,代理業務也多局限于納稅申報等經常發生的內容上,很少涉及稅收籌劃。
(三)我國稅收制度不夠完善。
由于流轉稅等間接稅的納稅人可以通過提高商品的銷售價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購買價格將稅款轉嫁給購買者或供應商。所以,稅收籌劃主要是針對稅款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我國的稅收制度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復合稅制,過分倚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間接稅種,尚未開展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社會保障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直接稅稅種,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備,這使得稅收籌劃的成長受到很大的限制。
稅收籌劃貫穿于納稅人自設立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在不同的階段,進行稅收籌劃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1.組織形式的選擇。
企業在設立時都會涉及組織形式的選擇問題,而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可供企業選擇的企業組織形式很多,不同的組織形式稅收負擔不同。企業可以通過稅收籌劃,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組織形式。
2.投資行業的選擇。
在我國,稅法對不同的行業給予不同的稅收優惠,企業在進行投資時,要予以充分的考慮,結合實際情況,精心籌劃投資行業。
3.投資地區的選擇。
由于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我國稅法對投資者在不同的地區進行投資時,也給予了不同的稅收優惠,如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海開放城市、西部地區等的稅收政策比較優惠。因此,投資者要根據需要,向這些地區進行投資,可以減輕稅收負擔。
不論是新設立企業還是企業擴大經營規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資金。可以說,籌資是企業進行一系列經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可以通過多種渠道進行籌資,如企業內部積累、企業職工投資入股、向銀行借款、企業間相互拆借、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籌資渠道的稅收負擔也不一樣。因此,企業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應對不同的籌資組合進行比較、分析,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確定一個能達到減少稅收目的籌資組合。
利潤不僅是反映一個企業一定時期經營成果的重要指標,也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稅額的主要依據。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選擇適當的會計處理方法,對一定時期的利潤進行控制,達到減少稅收負擔的目的。
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
企業存貨計價的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等。企業采取不同的計價方法,直接影響企業期末存貨的價值以及利潤總額,從而影響企業的稅收負擔。企業應根據當年的物價水平選擇計價方法來減輕稅收負擔。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
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是產品成本的組成部分,而折舊額的大小與企業采取的折舊方法有關。根據現行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等。企業可以根據稅率的類型、稅收優惠政策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
3.費用分攤方法的選擇。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然發生如管理費、福利費等費用支出,而這些費用大多要分攤到各期的產品成本中,費用的分攤可以采取實際發生分攤法、平均分攤法、不規則分攤法等,而不同的分攤方法直接影響各期的利潤、稅收負擔。因此,企業要對費用分攤方法認真籌劃。除此之外,企業還可以對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無形資產的分攤年限等內容進行籌劃。
進行稅收籌劃不能盲目,否則,將事與愿違。要有效地進行稅收籌劃,達到節稅的目標,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案。采取以犧牲企業整體利益來換取稅收負擔降低的籌劃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見,稅收籌劃必須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
(二)稅收籌劃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和將適用的邊際稅率。
貨幣的時間價值和將適用的邊際稅率籌劃需要考慮的另一個因素。比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是33%,某納稅人有一筆10萬元的所得(假設不考慮其他扣除因素)可以在實現,也可以在實現,該筆所得不論在哪一年實現,它都會不在乎,因為不管在哪一年實現,都要繳納3.3萬元的稅款,稅收成本不變。但若考慮貨幣的價值則不同。選擇不同的納稅年份,應納稅款的現值將存在差異。假設折現率為10%,該筆所得推遲一年實現,差異額為3003元[10000×33%-100000×33%÷(1+10%)],等于節稅3003元。再比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為33%,除此之外還有18%和27%兩檔優惠稅率。如果某納稅人簽訂一份銷售合同時,將使其收益增加,若不考慮該份合同,其應納稅所得額為9萬元,適用稅率為27%,應納稅額為2.43萬元,若考慮該份合同,將使其應納稅所得額增加到11萬元,適用稅率為33%,應納稅額為3.63萬元,增加了2.2萬元,大于其應納稅所得額的增加2萬元,這樣的話,通過稅收籌劃,該企業可以考慮不簽訂這份合同。
稅收籌劃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合法性,即稅收籌劃方案不能違反現行的稅收制度,不能違背立法意圖。但節稅、避稅與逃稅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相互轉化,有時界限不明,或者一種方案在一個國家是合法的,而在另一個國家可能是違法的。這就要求稅收籌劃人員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時,要充分了解本國的稅收制度以及其他國家的稅收制度,了解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使稅收籌劃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否則,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這一點對于剛剛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中國來說,尤其重要。
企業稅收籌劃論文(優秀17篇)篇十七
本文所指的技術開發費用是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三新”費用(“三新”是指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
關于該部分的稅收籌劃主要是依賴國家的相關優惠政策。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企業的研究開發“三新”的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全部計入當期損益,并可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加計50%扣除;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在完成開發后,按照無形資產入賬價值的150%進行攤銷。
所以,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的籌劃思路是在保持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將研究開發費用中的大部分份額移至符合資本化條件這個時點之前,同時盡量減少符合資本化條件支出的數額。
在不影響開發效果的情況下,若企業預期能夠實現較大利潤使得企業可以充分利用加計扣除這一政策,則開發費用前期可以適當多一些,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使研發費用在不同年度之間進行調整。
下面就用一個具體的案例來說明:
案例長江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某種新技術共需要技術研發費用270萬元,若技術開發費為170萬元,利潤總額為2500萬元;的技術開發費為100萬元,利潤總額度預計為1000萬元。
凈利潤=2500+930―494.25=2935.75(萬元)。
相比之下,在研發費用相同的情況下,前一種方式提高了企業的稅后利潤59.5萬元。
上市公司在需要大額籌資時可以通過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和兩者相結合三種途徑實現。
其中發行債券定期支付給購買者的利息符合稅法扣除條件的可以在稅前扣除。
企業在選擇籌資方案時要綜合考慮銀行利率水平、發行債券的利率水平及手續費、發行股票與債券之間的比重等因素。
以下用一個案例加以說明:
黃河高新技術企業為上市公司,準備首次公開籌集資金10000萬元,該企業財務經理擬訂了兩種方案備選。
方案一:增發普通股,每股面值l元。
方案二:既增發普通股又發行債券。
假設:黃河高新技術企業的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5%,不考慮其他調整因素,則:
方案一:應交所得稅=1000×15%=150(萬元)。
每股收益=850÷10000=0.085(元)。
方案二:
允許稅前扣除的債券利息=5000×5%=250(萬元)。
每股收益=587.5÷5000=0.1175(元)。
允許稅前扣除的債券利息=6000×5%=300(萬元)。
每股收益=475÷4000=0.11875(元)。
允許稅前扣除的債券利息=7500×5%=375(萬元)。
每股收益=231.25÷2500=0.0925(元)。
按理說發行股票的籌資成本是最低的,方案一的每股收益應該是最高的。
但通過分析發現,方案二的第二種方法,每股收益為0.11875元,是所有方案當中最高的,這是原因是負債有抵稅效應,公司為債券所支付的利息有部分是能夠稅前扣除的,使得企業的稅負降低,最終導致每股收益提高。
方案二中的最后一種方法,按照前述分析,發行債券最多,利率最高,按理其扣除的利息最多,每股收益額應該最高才對,但是事實上不是,這又是為什么呢?這是因為債券的增加導致的利息費用的增加遠遠大于其帶來的抵稅效應,使得凈利潤降低而導致的。
所以高新技術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要充分利用負債帶來的抵稅效應,但也不能忽略利息費用增加對凈利潤的影響。
企業價值最大化是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的總體目標。
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師不能局限于個別稅種,更不能僅僅將重心放在節稅上,必須將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總體目標納入企業的整體投資和經營戰略。
簡單來說,稅收籌劃是以提高利潤水平為目標,而不是簡單的降低個別稅種的納稅負擔。
因此,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首先,不僅僅要考慮如何降低單一稅種的稅負,還要考慮多個稅種間的相互影響,最終達到提高企業利潤水平的目標。
其次,必須立足全局,因為節稅收益并不是企業利益的全部,稅負降低并不能一定增加企業的整體利益。
所以在有多個備選方案時,應該選擇是的企業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