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工作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保險行業從業人員的工作表現進行總結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幫助我們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保險工作總結是保險公司對員工績效進行評估的重要依據,也是員工個人職業生涯規劃和發展的參考。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一
(五)應對金融危機政策全面落實。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做好特殊困難時期的工傷保險工作,今年來,我們一是專門下發應對金融危機通知。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2月份,市工傷保險處下發了《關于認真做好工傷保險應對金融危機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市本級及各縣市區符合國家及省規定條件的困難企業,已在當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可按程序申請緩繳工傷保險費;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可以上浮工傷保險費率的企業,xx年內工傷保險費率原則上不予上浮;xx年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維持不變。上半年,市本級對華南光電科技公司、金太陽科技林業公司等13家應上浮工傷保險費率的企業未實行上浮,為企業減輕參保負擔30萬元。二是深入困難企業實地調研。今年來,市工傷保險處領導班子深入常德紡織機械有限公司、常德青峰煤礦等9家困難企業進行調研,重點調查了解困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職工就業狀況、社會保險費停繳緩繳等情況。各縣市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也按要求組織開展了調研工作。三是積極宣傳財政補貼工傷保險政策。根據湘政發[xx]6號文件規定,市工傷保險處積極向用人單位宣傳工傷保險補貼政策,告知用人單位:凡是國家投資實施的重點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新招用本省返鄉農民工,并簽訂了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一定標準給予1年工傷保險補貼。鼓勵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穩定在崗農民工就業崗位,積極招收返鄉農民工。
(六)經辦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一是進一步加強經辦隊伍建設。今年來,我們通過定期培訓、崗位培訓等方式,加強了經辦隊伍建設。3月份,組織召開了全市工傷保險工作會議,通過以會代培的形式對全市經辦機構領導、相關工作人員、企業勞資負責人等110多人進行了集中培訓。4月份,市工傷保險處借中層骨干競爭上崗之機,組織開展了勞動保障法規、工傷保險知識培訓測試,提高了隊伍整體素質。二是完善機構,充實骨干。4月17日,市工傷保險處舉辦了中層骨干競爭上崗演講會。在綜合各項評分并按組織程序報批后,4月24日下發了基金管理科科長、老工傷管理科科長任職通知。結合兩位中層骨干的任用,市工傷保險處對處領導分工、相關科室職責進行了適當調整,進一步理順了關系,明確了干部職工崗位職責。
(七)民生保障措施得到進一步落實。今年來,市工傷保險處深入學習、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四個圍繞”保民生。一是圍繞民生抓改革,老工傷管理邁出新步伐。為妥善解決市直國有煤礦老工傷人數多、負擔重、待遇低的問題,今年來,通過深入調研座談、精心測算,我們擬定了市直國有煤礦老工傷統籌納入方案,提出了“單位繳納一點、財政補貼一點、基金支付一點”的籌資原則,得到了市政府批準。目前,三家國有煤礦老工傷職工近3000人正在有序納入。為切實解決市直破產改制企業老工傷人員看病難、報賬難的問題,我們下發了《關于對市屬改制企業老工傷職工門診費用試行掛帳管理的通知》,改革了運行五年的門診醫療“個人墊付、集中報銷”辦法,全面實行“就近治療、掛賬管理、醫院結算”,掛帳管理辦法現已正式實施。6月10日,《中國勞動保障報》對我市這一做法進行了宣傳報道。二是圍繞民生抓調研,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今年來,我們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為契機,圍繞工傷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深入調研。市工傷保險處主要領導先后深入石門黃場社區、廣福橋社區、武陵區新東街社區等進行調研,廣泛聽取工傷職工意見。通過調研,擬定了進一步落實解決老工傷職工相關待遇問題方案,正在按程序報批。三是圍繞民生抓執法,工傷職工權益得到進一步維護。為切實保障工傷職工權益,今年3月,市工傷保險處主要領導帶隊,深入金龍電機、吉春藥業等9家企業,對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對部分企業工傷職工傷殘補助不足額、工傷住院待遇落實不到位、職工個人墊付工傷醫療費等問題進行了糾正。四是圍繞民生抓服務,便民利民機制進一步健全。今年來,市工傷保險處進一步精減辦事程序,堅持政務公開,提高辦事效率。切實完善窗口服務機制,增加了4項窗口服務內容,規范了6項窗口服務流程,工傷保險經辦工作完全實行窗口受理、窗口審核、窗口支付。今年初,在市直勞動保障系統窗口服務評比中,市工傷保險處窗口榮獲了“流動紅旗窗口”稱號。
二、存在的問題。
我市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建筑企業、商業服務業農民工參保工作力度仍然不大;二是個別縣市區“老工傷”統籌納入工作還未啟動;三是部分縣市區經辦機構基礎建設滯后,工作條件亟待改善。
(一)加強征繳擴面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一是繼續加大高危行業及農民工參保力度。努力實施“平安計劃”(二期),推進建筑、礦山、煙花鞭炮、建筑施工、鐵路、公路、機場、水利、農業施工隊伍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實現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全部參加工傷保險的三年目標。二是切實抓好商業服務業農民工參保工作。認真落實《關于商業服務行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常勞社發[xx]21號)精神,通過與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門聯系,摸清本市商業服務行業底數,大力推進餐飲、旅店、娛樂、物業等服務業工作人員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將地處農村的各類企業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通過上述工作,將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確保全年新增農民工參保3萬人,年末累計參保達到9萬人。三是全面推進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參保工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保面達到90%以上。
(二)進一步加強基金監管工作,確保基金安全。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加強基金管理。切實規范基金部分支出項目管理,嚴格實行預算控制,嚴格管理使用項目,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加強區縣(市)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完善“收、管、發、補”各環節操作流程,用制度保障基金安全。進一步加強基金稽核工作,確保工傷保險基金應收盡收。繼續抓好“社保基金專項治理年”及工傷保險基金“反欺詐”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厲打擊騙取基金行為,確保工傷保險基金安全、完整。
(三)加大“老工傷”統籌力度,切實保障民生。一是全面解決區縣破產改制企業工傷職工待遇問題。重點解決破產改制企業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醫療、輔助器具配置、生活護理、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恤等待遇,全市推動面達到100%。二是著力解決參保企業老工傷問題。認真貫徹《常德市老工傷職工工傷待遇管理辦法》,依照“人員逐步納入,項目部分納入,單位自愿納入”的基本原則做好統籌納入工作,納入重點放在高危企業、規模企業及對工傷保險貢獻較大企業。xx年力爭統籌納入參保單位“老工傷”6000人。三是重點解決因工染血吸蟲病工傷職工待遇問題。認真貫徹湘政辦發(xx)17號文件精神,爭取在7月底前發布實施辦法,將xx年5月1日以來因工染血吸蟲病職工納入工傷保險,維護血吸蟲病職工合法權益。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二
第一條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為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其職工均有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第四條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工傷保險政策和相關標準,應當征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責任制,采取措施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六條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全省統籌。具體辦法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費率,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經辦機構(以下稱省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所屬行業相應的費率檔次和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確定。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以全部職工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為基數申報繳納工傷保險費。不能以全部職工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為基數申報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辦理。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在5日內將變化的職工名單和相關情況報告經辦機構。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審核。因特殊情況不能即時審核的,應當于收到繳費申報材料之日起3日內審核完畢。用人單位應當于經辦機構審核后5日內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的,由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核定數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后,由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
第十條工傷保險費由經辦機構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征收。
經辦機構征收工傷保險費,應當出具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憑證。
第十一條工傷保險基金用于下列項目的支出: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職工的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九)工傷預防費;。
(十)工傷認定調查費;。
(十一)勞動能力鑒定費;。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用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其他項目。
工傷認定調查費的支出,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工傷預防費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國家和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省經辦機構應當在年底前,將全省本年度征收的工傷保險費總額的百分之十留作工傷保險儲備金,用于特大、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工傷保險儲備金可以連年結轉使用,但總額不得超過工傷保險基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章工傷認定。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縣(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職工發生交通事故、失蹤、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傷害以及受其他條件限制暫時不能按規定時限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經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縣(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人事關系發生爭議的,依據法定程序處理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內。
第十四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屬于下列情形的,還應當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分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取得證明材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五)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有效證明;。
(七)其他特殊情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以下稱申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即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應當即時最遲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收到補正材料后即時最遲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需要用人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應當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于15日內提交。用人單位未按時提交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依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供的材料作出工傷認定。
第十七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需要調查核實相關情況的,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自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同時抄送經辦機構。
對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職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核發《工傷證》。《工傷證》由職工本人保管。
第十九條工傷保險費由省經辦機構征收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事項,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第四章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條省、設區的市應當依據《條例》的有關規定設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具體承擔下列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及相關事項的鑒定、確認(以下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一)傷殘等級鑒定;。
(二)護理依賴等級鑒定;。
(三)停工留薪期、延長停工留薪期及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確認;。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確認;。
(五)工傷直接導致疾病確認;。
(六)工傷復發確認;。
(七)康復可能性確認;。
(八)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
(九)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工作。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或者鑒定為職業病、在停工留薪期接受治療的,應當自停工留薪期滿之日起60日內,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由省經辦機構征收工傷保險費的,向省直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二)《認定工傷決定書》;。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和檢查檢驗單等診療資料。
工傷職工因工傷直接導致其他疾病的,應當在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時一并提出確認申請,并提交相關醫療機構的證明。
第二十三條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鑒定結論不服的,應當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并提交初次鑒定的結論。
作出初次鑒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移交有關材料。
第二十四條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材料之日起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
因工傷職工傷情復雜或者治療工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
第二十五條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經辦機構認為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到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省直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查鑒定。經復查鑒定傷殘等級發生變化的,其工傷待遇中的定期待遇按本省有關規定予以調整。
第二十六條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費用,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既未繳納工傷保險費又不支付初次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墊付。申請再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的,由申請方預交鑒定費,再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一致的,鑒定費用由申請方承擔;再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不一致的,鑒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七條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并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傷情嚴重或者有特殊情況的,經設區的市或者省直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停工留薪期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在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指派專人護理。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第二十八條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報經辦機構同意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前款規定的伙食補助費和交通、食宿費的支付標準,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九條工傷職工在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認定后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由經辦機構予以報銷。
第三十條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急救,經急救脫離危險傷情穩定后仍需治療的,應當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職工到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急救的,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受到傷害之日起7日內向經辦機構報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經辦機構報告,或者職工經急救脫離危險傷情穩定后未及時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職工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長期居住的,可以在長期居住地選擇一至二家醫療機構治療工傷,但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應當向經辦機構備案。
第三十一條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傷殘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擬開展工傷醫療服務的,可以按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工傷醫療服務條件的,由經辦機構根據工傷醫療服務需要,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簽訂后,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工傷醫療服務機構的名單。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向經辦機構提交《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認定工傷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審核,并在15日內支付相關待遇。
第三十三條在國內保留工傷保險關系的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在境外進行治療的,其工傷醫療費用及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的費用超過規定標準或者限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三十四條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按《條例》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4個月至8個月工資,其中: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十級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個月至4個月工資,其中: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需要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的,按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傷殘輔助器具的安裝配置費用。
工傷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每減少1年遞減百分之二十的標準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規定標準的百分之十支付。工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三十五條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傷保險待遇。再次發生工傷的,應當按《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手續,并按新的認定和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有關人員應當如實提供與工傷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三十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情況的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本單位公示參加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第四十一條工會組織依法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工作實行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未妥善保管申請工傷認定的證據材料,致使有關證據滅失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四)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經辦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由經辦機構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規定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況記錄的;。
(二)不按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第四十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應當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管理辦法,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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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三
20xx年我們認真落實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為主線,以鞏固和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為重點,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促進了我區工傷保險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全年新增參保人數4186人,完成年度任務的233%,征繳工傷保險基金371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33%,全年支出工傷保險基金259萬元,基金滾存結余470萬元。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征繳擴面工作穩步推進。
今年來我們采取三項措施強化征繳擴面。一是明確工作目標。我們根據上級下達的工傷保險擴面征繳目標,按照市級統籌管理考核體系的要求,制定了《鶴城區工傷保險管理中心人員考核實施細則》明確了每個股室、每個工作人員的任務和職責,量化標準,獎罰分明。二是突出重點加強征繳,今年我們繼續把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做為征繳的重點來抓落實,積極與財政部門銜接,做到工傷保險基金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傳,促進擴面。我們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為契機,分別在7月、10月舉辦了兩期“一法一條例”培訓班,并印刷了份工傷保險及安全生產掛圖等宣傳資料,對工傷保險新政策進行了及時宣傳,全力開展工傷保險擴面工作。
(二)基金收支運行安全規范。
今年是市級工傷保險實施統籌管理的第一年。我們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優化服務措施。在全面開展基金征繳工作的同時嚴格基金監管力度,確保基金運行安全有序。
一是進一步完善基金監管制度。嚴格執行工傷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切實加強基金年度預算與決算工作,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認真貫徹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切實規范工傷保險基金部分支出項目管理,嚴格實行預算控制,嚴格管理使用項目,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嚴格開展專項檢查。
二是切實加強內控管理。認真執行勞動保障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暫行辦法》,切實做好了組織機構控制、業務運行控制、基金財務控制、信息控制等項工作。
三是加強基金稽核工作。我們將優勢企業和民營企業作為稽核重點。延伸稽核范圍,加強征繳稽核,夯實繳費基數,確保應收盡收。加強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虛報冒領工傷保險基金現象發生。
四是強化待遇支付管理重點,維護工傷職工利益。依法給付工傷保險待遇,堅決做到足額、及時。重點抓好了交通事故、人身傷害事故“全額賠償”政策的落實、長期待遇社會化發放、農民工待遇一次性發放等項工作,切實落實工傷保險惠民政策。同時加強待遇支付管理。完善待遇支付制度,規范待遇支付環節,加強對非足額繳費單位、無故停保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管理。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四
1、確保了全旗4553名離退休人員、689名遺屬人員和7188名享受待遇農牧民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截止年末共發放養老金8099萬元(其中職工養老保險金支出6599萬元、農保養老金支出1500萬元),化發放率達100%,。
2、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24874人,其中職工20321人,離退休人員4553人,比去年凈增1720人,完成市級下達全年1700人任務的101%。
3、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25227人,比去年凈增1120人,完成市級下達全年1100人任務的102%。其中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1363人,比去年凈增705人,完成市級下達700人任務的101%。
4、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18175人(其中高危行業有40個3984人參保),比去年凈增2175人,完成市級下達全年2019人任務的109%。
5、保險參保人數達15120人,比去年凈增416人,完成市級下達全年320人任務的130%。
6、農保新增14691人,達到43016人,完成旗政府下達任務的293%。
7、社會保險費收繳17872萬元,其中職工養老保險收繳8319萬元、養老保險收繳6100萬元、職工醫療保險收繳2827萬元,工傷保險收繳603萬元,生育保險收繳23萬元。共支出11386萬元,其中城保支出9886萬元,農保支出1500萬元。社保基金累計積累2.9億元,其中城保積累7694萬元,農保積累2.1億元。
8、全旗已有15248名城鎮居民參加了居民醫療保險,其中成人2882人、學生12366人,收繳醫保基金35萬元,共為9名住院患者支付醫藥費1.1萬元。
擴面收繳是社保工作的線,為此我們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努力做好擴面續保工作,做到應擴盡擴、應收盡收、顆粒歸倉。首先,建立擴面征繳制,層層分解指標,人人落實任務,全局上下從股到所到中心,人人都有擴面任務,并做到獎罰分明,有效地調動了職工的擴面續保積極性,形成了一種“鏈條”式的擴面征繳工作局面。其次,通過收取利息的形式促進擴面續保,對不能按時繳費的中斷人員,在補齊原來欠費的同時,收取利息,長不繳費,利息就越多,再加上新軟件的使用,利息將利滾利,更加增多。對此,我們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加大了這方面的宣傳,從而使大部分斷保人員補齊了欠費。再次,建立專職的基金征繳大隊,具體負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收繳催繳工作,確保各項基金及時足額到位。另外,采取靈活措施,根據任務進度,施以階段性目標,嚴格處罰,促進工作。
通過以上措施,今年又有8個新成立的單位142人納入參保范圍,個體戶參保1432人,斷保職工續保率達到97%以上。共收繳社保基金17872萬元,共支出社保基金11386萬元(其中城保支出9886萬元,農保支出1500萬元),社會化發放率達100%。由于我旗社會保險工作思超前、發展迅速、體系健全、成果顯著,在自治區、國家影響很大,年初我旗被自治區確定為中瑞社會保障子項目示范旗,8月1日,自治區、市兩級項目組來我旗檢查項目區工作,對我旗項目區工作開展情況非常滿意,尤其是對我旗社保工作在體系建設、模式構建、制度創新、難點突破等方面了高度。4月份我旗又被列入全國農村牧區養老保險重點縣。8月21日,國家社保中心主任孟昭喜、自治區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冀秉峰一行來我旗視察社會保險工作,對我旗的社會保險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
為了堵塞基金跑冒滴漏,今年我們在做好對重點對象日常探望監控工作的同時,6月份開始進行了一年一度的集中認證工作,利用指紋驗證系統,對離退休人員、工傷殘人員、二等乙級以上傷殘革命軍人、遺屬人員共5552人進行了認證,認證率達100%,重點對象平時探望率達100%,共查出132人死亡,未發生冒領現象。10月份開始,利用三個月的時間對所有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進行了實地稽核,稽核率達100%。為了有效堵塞詐騙醫藥費現象,我們加強了對醫療、工傷醫藥費的稽查力度,嚴格住院登記審批,建立查房制度,做到逢住必查,逢住必回查,并嚴格審核報銷程序,從而使詐騙醫藥費現象無空可鉆。由于監控措施得力,無一例詐騙保現象發生。
今年我們在不斷提高3個中心和14個社保所的管理服務水平,在等重大節日繼續組織包括享受農保待遇農牧民在內的所有離退休人員開展各種賽事,豐富離退休人員的外,加強了對參保對象的服務,為了讓參保者能夠方便快捷地了解社保政策,查詢自己的養老保險繳費情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局建立了服務網站,設立了政策法規、辦事指南、政策解答、視頻新聞等欄目,公開了各股室職能職責、工作流程和電話,并在本局服務網站建立了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繳費信息查詢系統,凡參保者打開敖漢旗社會保險局服務網站,進入個人帳戶查詢系統,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養老保險個人編號就可查詢到自己的養老保險繳費和記帳情況。實現了個人帳戶管理工作透明化、公開化。
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3月份社保局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應參保人數進行了摸底。6月份做好了啟動的全面準備工作,專門成立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股,配備了工作人員,配齊辦公設施設備,實現辦公管理手段現代化、信息網絡化。按照《赤峰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結合我旗的實際,制定出臺了《敖漢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細則(試行)》,同時做好與財政、民政、教育、殘聯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8月份,正式步入開展階段,對居民醫保政策通過各種新聞媒體,采取散發傳單、張貼、懸掛橫幅等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做到了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今年全旗已有15248人(其中成人2882人、學生12366人)參保登記繳費。2019年收繳醫保基金35萬元,共為9名居民支付醫藥費1.1萬元。
為確保我旗社保基金完整、合理使用和有效運轉。嚴格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結合勞動保障部、自治區、赤峰市的有關規定,制定了我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規范了各股室職能職責,細化了各股室工作流程,并建立了檢查監督制度,從而使社會保險從參保、登記、繳費、建帳、運營、管理等整個收支運轉全過程都建立在全面監控之中,實行雙人雙控,嚴格內部審計對帳制度,4月份我們對全旗各發放點的發放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對一年以上積壓的養老金全部清回入戶,有效杜絕了發放點擠占挪用發放基金的現象。未出現一例違規違紀、擠占挪用現象。由于我旗社保基金管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顯,3月20日,市審計局局長徐連生在全市審計工作上,對敖漢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給予了充分肯定。
為了更好地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實現養老保險工作的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按照國家、自治區、赤峰市的要求,對我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全面梳理了個人賬戶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糾正,夯實了管理基礎,提高了個人帳戶管理質量。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我旗社保局專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數據信息工作小組和文字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清查工作,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并確定5月15日——6月10日為自查階段,6月10日——6月30日為整改階段。同時搞好政策,使人員切實學深吃透,保證工作有序開展。通過整改,更新使用了新的軟件,個人信息完整率提高了15%,準確率提高了8%,記帳率提高了10%,及時率提高了12%。消除了重復建戶和人戶分離等現象。解決了記帳不及時、人員轉移變更不及時、對賬方式單一、賬戶信息不全等問題。
8月份,政府投入40多萬元資金優化了社保局辦公管理軟件,集中采購了微機、打印機、掃描儀等設備,建立了鄉鎮社保所與局機關聯網辦公,參保登記、收繳保費、生存認證等工作手續可就地辦理,各項數據利用網絡傳輸,實現了辦公管理手段現代化、科學化、網絡化,簡化了辦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由于有關部門配合不力,參保登記不及時,導致居民醫保開展難度加大。
按照自治區內政發(2019)221號文件要求,將所有非公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全部納入社會保險范圍,但由于政府的特殊政策,導致招商引資企業不能及時參加社會保險。
2019年我們認真落實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為主線,以鞏固和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為重點,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促進了我區工傷保險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全年新增參保人數4186人,完成年度任務的233%,征繳工傷保險基金371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33%,全年支出工傷保險基金259萬元,基金滾存結余470萬元。
今年來我們采取三項措施強化征繳擴面。一是明確工作目標。我們根據上級下達的工傷保險擴面征繳目標,按照市級統籌管理考核體系的要求,制定了《鶴城區工傷保險管理中心人員考核實施細則》明確了每個股室、每個工作人員的任務和職責,量化標準,獎罰分明。二是突出重點加強征繳,今年我們繼續把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做為征繳的重點來抓落實,積極與財政部門銜接,做到工傷保險基金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傳,促進擴面。我們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為契機,分別在7月、10月舉辦了兩期“一法一條例”培訓班,并印刷了份工傷保險及安全生產掛圖等宣傳資料,對工傷保險新政策進行了及時宣傳,全力開展工傷保險擴面工作。
按照國務院的決定,2019年將分步實施國有、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人社部發[2019]10號文件下發后,我們在去年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繼續做好各項基礎準備工作,對全區234名老工傷人員進行了逐一分類分批測算,并做好。
工作方案。
積極向政府匯報爭取配套專項資金確保這項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面對工傷保險任務重、壓力大、挑戰多、要求高的現狀,為全面完成好各項目標任務,提高服務效能,我們采取了四項措施來加強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繼續抓好“創先爭優”和“優質服務窗口”行動,增強全中心的凝聚力和執行力。二是抓好制度建設。結合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新《工傷保險條例》進一步完善和簡化工作流程對工傷參保登記、人員異動、待遇給付、工傷醫療工作程序進行了全面的整理,使之做到簡單、便捷、明了。三是抓好網絡平臺建設。積極爭取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支持,截止到11月底,人員數據信息已接入市級工傷統籌管理系統,待遇支付審核、基金財務管理結算也將從2019年1月起開通,經辦服務條件和服務手段得到了新的提升。四是抓好廉政建設。一方面加強內部管理和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建立健全工保內控制度,嚴格執行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們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社會輿論及群眾監督,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項規定。沒有發生任何違規違紀行為。
一是轄區內個體工商戶雇工參保工作力度不大。二是經辦機構基礎建設滯后,工作條件亟待改善。
(一)繼續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一是全面推進轄區內商服企業、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工作;二是加大對未納入財政代扣的自收自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基金的征繳力度;三是進一步完善財政代扣代繳制度,做到基金應收盡收。
(二)加大老工傷統籌工作力度;為解決我區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后出現的缺口,我們將積極爭取政府把配套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以確保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切實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新《工傷保險條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項目。也大幅提高了工傷保險待遇,為此在抓好征繳的基礎上加強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資格,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利益。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五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已經12月28日省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六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區片綜治部門的具體指導下,我處扎實抓好了綜治工作,保證了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工作環境,確保了各項經辦工作開展順利。截止到11月底,全市新增參保單位321家,新增參保人數3.16萬人,完成全年任務158%;征收工傷保險基金1329.31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66%;支出基金1005.70萬元,基金滾存結余1303.68萬元。目前,全市工傷保險經辦工作能力增強,服務優良,管理規范。今年,我處在綜合治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我處領導高度重視綜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毛澤陸主任任組長、丁敬國書記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制訂了工作制度,并將職責落實到人。
我處每月舉行一次綜合治理會議與政治思想學習活動,及時傳達上級會議精神,針對出現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并落實到人;每季度開展一次法制宣傳教育課,并對干部群眾比較薄弱的法律知識進行強化培訓,使人人都學法、懂法、知法,增強法律意識。
今年,針對老工傷職工上訪增多的現狀,我們加強了管理,對上訪的工傷職工熱情服務,正確解釋政策,排除了一切不穩定因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營造了一個“熱情服務、群眾滿意”的良好氛圍,確保一方平安。
我處領導高度重視“創學”工作,將它作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平、激發干部活力的重要載體。我處黨組經過多次研究,制訂了“創學”工作方案,并強化了一系列的獎懲措施,促使我處干部職工端正態度學,保證了學習效果。一方面組織全處干部職工學習了《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的決定》等一系列綜治方面的政策文件;另一方面大力加強了對干部職工的法制教育,組織全體人員參加了“五五普法”考試。今年來,通過開展“創學”活動,改進了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作風,激發了干部的工作熱情。
總之,綜治工作是一項意義重大的長期工作,我處將一如既往抓好綜合治理工作,為全社會的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七
20xx年,我市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努力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加強基金安全管理,切實提高保障水平,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為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奠定了良好基礎。
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全市新增參保人數4、2萬人;累計參保人數達到42萬人,完成年度任務的105%,農民工參保人數達到17萬人;征繳工傷保險費15675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43%;基金總支出14594萬元,其中工傷保險待遇支出14062萬元;全市工傷保險基金滾存節余14114萬元;全市工傷保險參保單位為5377家。
(一)征繳擴面成效顯著
今年,我們采取了五項措施強化征繳擴面工作:一是明確工作目標,將任務指標按比例分解到了各區縣市,并加強了對各區縣市征繳擴面工作的督促檢查。二是全面落實先行支付政策,確保工傷職工權益。制定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下發《關于明確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對規范工傷保險先行支付管理起到較好作用。三是重點加強了礦山、建筑施工、室內裝飾行業等高危企業農民工參保工作。加強與住建部門的聯系和配合,全面落實市人社局、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通知》要求。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施工項目參保593家,參保人數3、8萬人,征繳工傷保險費2916萬元。全面推進室內裝飾行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今年10月以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名義下發了《關于做好室內裝飾行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四是強化了基金征繳稽核力度。我處通過采取經辦稽核、聯合稽核、委托稽核等多種方式,切實開展對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繳費基數稽核,嚴格依法應收盡收,對瞞報漏報、無故拖欠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按照新《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嚴厲查處。
(二)老工傷統籌全面推進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老工傷統籌管理和待遇發放工作。一是依法落實老工傷待遇。今年,提高了老工傷人員待遇標準,對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傷殘津貼實行了定期調整。今年,全市累計支付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2462萬元。其中傷殘津貼195萬元,生活護理費95萬元,供養親屬撫恤金147萬元。二是做好了信訪維穩工作。我處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對信訪件進行調查處理,截止年底,接待群眾來信來訪860人次,化解突出矛盾15起,真正做到了群眾滿意、領導放心。
(三)基金運行安全完整
今年,我處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基金監管工作。一是完善基金預算編制,強化預算監督。完成了20xx年度全市工傷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工作,切實提高了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二是加強項目使用管理,強化項目支出控制。20xx年工傷保險基金項目支出,按照“總額預算、結合實際、增量控制”的原則,確保支出總額預算與上年保持基本相當。三是做好財務結算和會計核算,加強財務基礎管理。20xx年3月,我市20xx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報表工作被省醫局評為先進單位。
(四)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規范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規范了工傷保險事故調查、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一是加強工傷事故調查與工傷認定管理。重點加強了對交通事故、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事故及區縣市提請復核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了市局委托的工傷認定工作,建立了工傷認定統計報表制度、疑難案件公示制度,配合市局進行了部分工傷認定職能下移。9月份,以市人社局名義下發了《關于將部分工傷認定職能進行委托管理的補充通知》。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參保單位發生工傷事故6031起,已作出工傷認定5345起。二是加強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管理。按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落實了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轉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待遇,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計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2700萬元,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34萬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112萬元,喪葬費146萬元。三是加強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門診醫療管理。今年10月下發了《關于調整市屬改制企業工傷職工門舊傷復發門診管理辦法的通知》及相關配套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實行了新老工傷門診管理統一。四是加強工傷康復工作力度。明確工作任務,制定康復計劃。積極組織開展工傷康復社區服務工作。截止到12月底,全市享受工傷康復90人,共支付工傷康復費用52萬元。
(五)經辦能力全面提升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經辦能力建設。一是繼續做好“一法一條例”宣傳培訓工作。我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媒體進行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宣傳,多次深入企業宣講“一法一條例”,提高了工傷保險新法規的知曉率。二是切實加強“滿意政府”、“法治常德、“廉潔常德”建設。三是進一步規范業務程序,簡化工作環節。通過重新梳理各業務科室及窗口工作程序,創新服務模式。四是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從11月1日起,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全面實行聯網運行、網上審核、網上結算。五是加強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9月份,以市人社局、市檔案局名義下發了《關于印發常德市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舉辦了全市工傷保險業務檔案培訓班。20xx年3月,我處被市委辦評為“檔案工作先進單位”,同年7月,被省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評為“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優秀等級單位”。六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組織開展了重要崗位監督、機關效能監察及“一聯一、一幫一”等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滿意辦、市紀委等部門的通報表揚。今年3月份,我處被市政府評為“20xx年度十佳人民滿意機關”。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八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一直積極參與和推動了單位工傷保險的發展和完善工作。在這一過程中,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有效完成了部門在市場競爭中的角色定位。
第一,在工作方面,我認真負責地開展了每年的工傷保險登記和繳納工作,及時更新員工保險資料和情況,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積極與保險公司進行溝通和協商,確保員工的權益得到保障和維護。
第二,在宣傳方面,我也充分發揮了自己的職能作用,通過多種方式(包括qq群、微信公眾平臺等)及時推送最新的工傷保險政策和知識,幫助員工正確理解和遵守保險制度,自覺維護自身的權益。
第三,在管理方面,我重視了保險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工作,并通過對歷年理賠案件進行數據分析和對比,發現了一些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風險點,并及時采取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有效避免了一些事故的'發生和經濟損失。
最后,在工作總結方面,我也不斷總結和反思過去的工作經驗和教訓,并結合同行業的比較和企業需求,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和能力,為企業的發展作出更好的貢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繼續以“服務、專業、責任”為核心理念,積極搭建平臺,整合資源,以更加開闊的視野和精湛的技能,為員工和企業創造出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多的社會效益。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九
1、確保了全旗4553名離退休人員、689名遺屬人員和7188名享受待遇農牧民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截止年末共發放養老金8099萬元(其中職工養老保險金支出6599萬元、農保養老金支出1500萬元),社會化發放率達100%,工傷保險個人工作總結。
2、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24874人,其中在職職工20321人,離退休人員4553人,比去年凈增1720人,完成市級下達全年1700人任務的101%。
3、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25227人,比去年凈增1120人,完成市級下達全年1100人任務的.102%。其中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1363人,比去年凈增705人,完成市級下達700人任務的101%。
4、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18175人(其中高危行業有40個單位3984人參保),比去年凈增2175人,完成市級下達全年20xx人任務的109%。
5、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15120人,比去年凈增416人,完成市級下達全年320人任務的130%。
6、農保新增14691人,達到43016人,完成旗政府下達任務的293%。
7、社會保險費收繳17872萬元,其中職工養老保險收繳8319萬元、農村養老保險收繳6100萬元、職工醫療保險收繳2827萬元,工傷保險收繳603萬元,生育保險收繳23萬元。共支出11386萬元,其中城保支出9886萬元,農保支出1500萬元。社保基金累計積累2.9億元,其中城保積累7694萬元,農保積累2.1億元。
8、全旗已有15248名城鎮居民參加了居民醫療保險,其中成人2882人、學生12366人,收繳醫保基金35萬元,共為9名住院患者支付醫藥費1.1萬元。
二、工作措施和效果。
(一)狠抓擴面收繳工作。
擴面收繳是社保工作的生命線,為此我們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努力做好擴面續保工作,做到應擴盡擴、應收盡收、顆粒歸倉。首先,建立擴面征繳責任制,層層分解指標,人人落實任務,全局上下從股到所到中心,人人都有擴面任務,并做到獎罰分明,有效地調動了職工的擴面續保積極性,形成了一種“鏈條”式的擴面征繳工作局面。其次,通過收取利息的形式促進擴面續保,對不能按時繳費的中斷人員,在補齊原來欠費的同時,收取利息,時間長不繳費,利息就越多,再加上新軟件的使用,利息將利滾利,更加增多。對此,我們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了這方面的宣傳,從而使大部分斷保人員補齊了欠費。再次,建立專職的基金征繳大隊,具體負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收繳催繳工作,確保各項基金及時足額到位。另外,采取靈活措施,根據任務進度,施以階段性目標,嚴格處罰,促進工作。
通過以上措施,今年又有8個新成立的單位142人納入參保范圍,個體戶參保1432人,斷保職工續保率達到97%以上。共收繳社保基金17872萬元,共支出社保基金11386萬元(其中城保支出9886萬元,農保支出1500萬元),社會化發放率達100%。由于我旗社會保險工作思路超前、發展迅速、體系健全、成果顯著,在自治區、國家影響很大,年初我旗被自治區確定為中瑞合作項目社會保障子項目示范旗,8月1日,自治區、市兩級項目組領導來我旗檢查項目區工作,對我旗項目區工作開展情況非常滿意,尤其是對我旗社保工作在體系建設、模式構建、制度創新、難點突破等方面給予了高度評價。4月份我旗又被列入全國農村牧區養老保險重點縣。8月21日,國家社保中心主任孟昭喜、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冀秉峰一行來我旗視察社會保險工作,對我旗的社會保險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
(二)加強社會保險稽核。
為了堵塞基金跑冒滴漏,今年我們在做好對重點對象日常探望監控工作的同時,6月份開始進行了一年一度的集中生存認證工作,利用指紋驗證系統,對離退休人員、工傷殘人員、二等乙級以上傷殘革命軍人、遺屬人員共5552人進行了認證,認證率達100%,重點對象平時探望率達100%,共查出132人死亡,未發生冒領現象。10月份開始,利用三個月的時間對所有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進行了實地稽核,稽核率達100%。為了有效堵塞詐騙醫藥費現象,我們加強了對醫療、工傷醫藥費的稽查力度,嚴格住院登記審批,建立查房制度,做到逢住必查,逢住必回查,并嚴格審核報銷程序,從而使詐騙醫藥費現象無空可鉆,工作總結《工傷保險個人工作總結》。由于管理監控措施得力,無一例詐騙保現象發生。
(三)進一步提高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
今年我們在不斷提高3個中心和14個社保所的管理服務水平,在元旦等重大節日繼續組織包括享受農保待遇農牧民在內的所有離退休人員開展各種賽事活動,豐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外,加強了對參保對象的服務,為了讓參保者能夠方便快捷地了解社保政策,查詢自己的養老保險繳費情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局建立了服務網站,設立了政策法規、辦事指南、政策解答、視頻新聞等欄目,公開了各股室職能職責、工作流程和電話,并在本局服務網站建立了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繳費信息查詢系統,凡參保者打開敖漢旗社會保險局服務網站(),進入個人帳戶查詢系統,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養老保險個人編號就可查詢到自己的養老保險繳費和記帳情況。實現了個人帳戶管理工作透明化、公開化。
(四)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啟動開展工作。
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3月份社保局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應參保人數進行了摸底調查。6月份做好了啟動的全面準備工作,專門成立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股,配備了工作人員,配齊辦公設施設備,實現辦公管理手段現代化、信息網絡化。按照《赤峰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結合我旗的實際,制定出臺了《敖漢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做好與財政、民政、教育、殘聯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8月份,正式步入開展階段,對居民醫保政策通過各種新聞媒體,采取散發傳單、張貼標語、懸掛橫幅等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做到了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今年全旗已有15248人(其中成人2882人、學生12366人)參保登記繳費。20xx年收繳醫保基金35萬元,共為9名居民支付醫藥費1.1萬元。
為確保我旗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合理使用和有效運轉。嚴格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結合勞動保障部、自治區、赤峰市的有關規定,制定了我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規范了各股室職能職責,細化了各股室工作流程,并建立了檢查監督制度,從而使社會保險從參保、登記、繳費、建帳、運營、管理等整個收支運轉全過程都建立在全面監控之中,實行雙人雙控,嚴格內部審計對帳制度,4月份我們對全旗各發放點的發放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對一年以上積壓的養老金全部清回入戶,有效杜絕了發放點擠占挪用發放基金的現象。未出現一例違規違紀、擠占挪用現象。由于我旗社保基金管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顯,3月20日,市審計局局長徐連生在全市審計工作會議上,對敖漢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給予了充分肯定。
(六)認真做好個人帳戶管理自查工作。
為了更好地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實現養老保險工作的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按照國家、自治區、赤峰市的要求,對我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全面梳理分析了個人賬戶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糾正,夯實了管理基礎,提高了個人帳戶管理質量。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我旗社保局專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數據信息工作小組和文字材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清查工作,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并確定5月15日——6月10日為自查階段,6月10日——6月30日為整改階段。同時搞好政策培訓,使業務人員切實學深吃透,保證工作有序開展。通過整改,更新使用了新的軟件,個人信息完整率提高了15%,準確率提高了8%,記帳率提高了10%,及時率提高了12%。消除了重復建戶和人戶分離等現象。解決了記帳不及時、人員轉移變更不及時、對賬方式單一、賬戶信息不全等問題。
(七)建立了鄉鎮社保所與局機關聯網辦公。
8月份,政府投入40多萬元資金優化了社保局辦公管理軟件,集中采購了微機、打印機、掃描儀等設備,建立了鄉鎮社保所與局機關聯網辦公,參保登記、收繳保費、生存認證等工作手續可就地辦理,各項數據利用網絡傳輸,實現了辦公管理手段現代化、科學化、網絡化,簡化了辦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城鎮居民醫保工作開展難。由于有關部門配合不力,參保登記不及時,導致居民醫保開展難度加大。
2、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參保擴面難問題。按照自治區內政發(20xx)221號文件要求,將所有非公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全部納入社會保險范圍,但由于政府的特殊政策,導致招商引資企業不能及時參加社會保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大部分招商引資企業仍游離于社會保險之外,損害了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影響了擴面收繳任務的完成。
四、20xx年工作思路。
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以國家試點為動力,以中瑞合作為契機,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建立一個符合旗情、統籌城鄉、五險合一的社會保險體系。
1、繼續加大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農村牧區養老保險的擴面續保收繳工作力度,以責任制為平臺,多渠道籌措社會保險資金,規范征收流程,強化征收管理措施,嚴格征收獎懲機制,做到應擴盡擴、應收盡收,實現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擴面各增1000人,農保新增5000人的目標,收繳工作實現收支平衡,并略有節余。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十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區片綜治部門的具體指導下,我處扎實抓好了綜治工作,保證了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工作環境,確保了各項經辦工作開展順利。截止到11月底,全市新增參保單位321家,新增參保人數3.16萬人,完成全年任務158%;征收工傷保險基金1329.31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66%;支出基金1005.70萬元,基金滾存結余1303.68萬元。目前,全市工傷保險經辦工作能力增強,服務優良,管理規范。今年,我處在綜合治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我處領導高度重視綜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毛澤陸主任任組長、丁敬國書記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制訂了工作制度,并將職責落實到人。
我處每月舉行一次綜合治理會議與政治思想學習活動,及時傳達上級會議精神,針對出現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并落實到人;每季度開展一次法制宣傳教育課,并對干部群眾比較薄弱的法律知識進行強化培訓,使人人都學法、懂法、知法,增強法律意識。
今年,針對老工傷職工上訪增多的現狀,我們加強了管理,對上訪的工傷職工熱情服務,正確解釋政策,排除了一切不穩定因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營造了一個“熱情服務、群眾滿意”的良好氛圍,確保一方平安。
我處領導高度重視“創學”工作,將它作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平、激發干部活力的重要載體。我處黨組經過多次研究,制訂了“創學”工作方案,并強化了一系列的獎懲措施,促使我處干部職工端正態度學,保證了學習效果。
另一方面大力加強了對干部職工的法制教育,組織全體人員參加了“五五普法”考試。今年來,通過開展“創學”活動,改進了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作風,激發了干部的工作熱情。
總之,綜治工作是一項意義重大的長期工作,我處將一如既往抓好綜合治理工作,為全社會的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1、確保了全旗4553名離退休人員、689名遺屬人員和7188名享受待遇農牧民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截止年末共發放養老金8099萬元(其中職工養老保險金支出6599萬元、農保養老金支出1500萬元),社會化發放率達100%。
解答、視頻新聞等欄目,公開了各股室職能職責、工作流程和電話,并在本局服務網站建立了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繳費信息查詢系統,凡參保者打開敖漢旗社會保險局服務網站,進入個人帳戶查詢系統,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養老保險個人編號就可查詢到自己的養老保險繳費和記帳情況。實現了個人帳戶管理工作透明化、公開化。
(四)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啟動開展工作。
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3月份社保局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應參保人數進行了摸底調查。6月份做好了啟動的全面準備工作,專門成立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股,配備了工作人員,配齊辦公設施設備,實現辦公管理手段現代化、信息網絡化。按照《赤峰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結合我旗的實際,制定出臺了《敖漢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做好與財政、民政、教育、殘聯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8月份,正式步入開展階段,對居民醫保政策通過各種新聞媒體,采取散發傳單、張貼標語、懸掛橫幅等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做到了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今年全旗已有15248人(其中成人2882人、學12366人)參保登記繳費。20xx年收繳醫保基金35萬元,共為9名居民支付醫藥費1.1萬元。
(五)嚴格抓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
為確保我旗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合理使用和有效運轉。嚴格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結合勞動保障部、自治區、赤峰市的有關規定,制定了我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規范了各股室職能職責,細化了各股室工作流程,并建立了檢查監督制度,從而使社會保險從參保、登記、繳費、建帳、運營、管理等整個收支運轉全過程都建立在全面監控之中,實行雙人雙控,嚴格內部審計對帳制度,4月份我們對全旗各發放點的發放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對一年以上積壓的養老金全部清回入戶,有效杜絕了發放點擠占挪用發放基金的現象。未出現一例違規違紀、擠占挪用現象。由于我旗社保基金管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顯,3月20日,市審計局局長徐連在全市審計工作會議上,對敖漢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給予了充分肯定。
(六)認真做好個人帳戶管理自查工作。
為了更好地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實現養老保險工作的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按照國家、自治區、赤峰市的要求,對我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全面梳理分析了個人賬戶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糾正,夯實了管理基礎,提高了個人帳戶管理質量。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我旗社保局專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數據信息工作小組和文字材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清查工作,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并確定5月15日――6月10日為自查階段,6月10日――6月30日為整改階段。同時搞好政策培訓,使業務人員切實學深吃透,保證工作有序開展。通過整改,更新使用了新的軟件,個人信息完整率提高了15%,準確率提高了8%,記帳率提高了10%,及時率提高了12%。消除了重復建戶和人戶分離等現象。解決了記帳不及時、人員轉移變更不及時、對賬方式單一、賬戶信息不全等問題。
(七)建立了鄉鎮社保所與局機關聯網辦公。
8月份,政府投入40多萬元資金優化了社保局辦公管理軟件,集中采購了微機、打印機、掃描儀等設備,建立了鄉鎮社保所與局機關聯網辦公,參保登記、收繳保費、存認證等工作手續可就地辦理,各項數據利用網絡傳輸,實現了辦公管理手段現代化、科學化、網絡化,簡化了辦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1、城鎮居民醫保工作開展難。由于有關部門配合不力,參保登記不及時,導致居民醫保開展難度加大。
2、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育保險參保擴面難問題。按照自治區內政發(20xx)221號文件要求,將所有非公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全部納入社會保險范圍,但由于政府的特殊政策,導致招商引資企業不能及時參加社會保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大部分招商引資企業仍游離于社會保險之外,損害了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影響了擴面收繳任務的完成。
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以國家試點為動力,以中瑞合作為契機,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建立一個符合旗情、統籌城鄉、五險合一的社會保險體系。
1、繼續加大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工傷、育保險和農村牧區養老保險的'擴面續保收繳工作力度,以責任制為平臺,多渠道籌措社會保險資金,規范征收流程,強化征收管理措施,嚴格征收獎懲機制,做到應擴盡擴、應收盡收,實現養老、醫療、工傷、育保險擴面各增1000人,農保新增5000人的目標,收繳工作實現收支平衡,并略有節余。
2、加強基金監管。
一是強化稽核審計和基金監察的監管力度,嚴格工作流程,嚴格監督檢查對賬制度,確保基金安全完整和有效運營。
二是在做好城保享受待遇人員的認證工作的同時,強力抓好對農保享受待遇人員的存認證工作,就像抓計劃育對象一樣,做到不漏一村、不丟一人,實現認證率100%的目標,杜絕養老金冒領現象。
3、深入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將所有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全部納入參保范圍,保障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權益,實現其病有所醫,徹底解決其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4、進一步完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提高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
一是積極探索建立老年公寓的養老方式,順應社會養老的趨勢,為老年人建立集活、餐飲、醫療、娛樂、學習于一體的“一條龍”服務家園。
二是繼續組織包括享受農保待遇農牧民的所有離退休人員的大型文體比賽活動,豐富老年人的晚年活。
今年的工傷、育保險工作,在局領導的指導和同事們的齊心協力下結合目標任務,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利用宣傳月和今年春秋季人才洽談會兩次活動中進行宣傳,散發工傷保險宣傳手冊和傳單,同時還到企事業等單位宣傳動員其參保繳費。但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我縣各行各業受了不同程度的沖擊,特別是鐵礦行業無一礦區來參保,這對擴面征繳帶來非常大的難度。1―6月份征繳工傷費87萬元,其中08年舊欠30萬元,支付工傷費xx0萬元;1―6月份征繳育費8萬元,為1名育職工撥付育保險金300元,從以上征繳情況看離全年的任務非常艱巨。
二是:認真落實政策:根據贛勞實社醫(20xx)37號文件精神我對傷殘、病退和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定期待遇進行了調整,準確無誤發放到位。在完成自身職責內工作的同時,還做好了機關效能建設等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
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打算:
一是:今年經融危機還在曼延,企業更是能拖就拖,只選擇了少數危險系數較大的參保,沒有做到應保盡保。甚至不參保一些事業單位領導認識上的狹益,消極對待,給我們擴面工作設置了阻力和困難。
二是:工傷保險基金仍然不俱備抗風險能力,形勢十分嚴峻。由于參保職工安全意識差,工傷事故頻繁發,到09年6月止還差190萬未拔付,這么大的虧空對工傷保險工作是一個嚴峻的挑戰。面對這些問題下半年要集全局干部職工之力迎難而上,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加強對企事業單位的溝通,扎實有效的動員其參保繳費。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十一
年初以來,工傷與醫療保險工作按照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認真執行工傷保險有關政策,加強工傷保險政策及職業病防治宣傳力度,努力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強化提升服務質量,積極維護參保人員合法利益,加強基金安全管理監督,保障和不斷提高工傷職工待遇,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一)征繳擴面成效顯著。按照省廳工作要求,全面落實《關于xx省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x人社規【20xx】x號)和《關于加快推動小微服務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意見》(x人社規【20xx】xx號)文件精神,加強落實六大行業部門參加工傷保險事宜,著力實施“同舟計劃”,大力推進參保擴面。工傷保險xxx戶、xxx人,工傷保險擴面xxx戶,xxx多人,基金節余x億余萬元,上交省級調劑金xxx萬元。
(二)工傷預防效果明顯。加強工傷保險政策宣傳,普及工傷保險知識,充分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工傷保險集中宣傳周”活動的有利契機,在人群密集的區域和建筑施工項目中農民工比較集中的領域有針對性的開展宣傳。在5月末全市同步開展工傷保險政策集中宣傳和現場政策咨詢活動,把宣傳單、手冊、畫冊、印有工傷保險政策的撲克、扇子發放至從業人員的手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提高工傷保險政策知曉度。
(三)依法做好認定鑒定工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工傷認定工作的通知》(x人社發xx號),及時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注重現場勘察,證據采集,強化程序正規。截止目前,作出工傷認定結論xxx件。進一步加強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管理,規范勞鑒程序,縮小初次、再次鑒定結論差異,避免引發矛盾和爭議。本年度已開展x次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包括一次職業病鑒定,共為xxx名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級別,換發工傷證xxx人。
(四)努力提高業務能力。在5月份舉辦了一期全市工傷保險業務座談培訓,學習了《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文件。在鑒定中實行“老帶新”辦法,提高專家業務水平。多次深入xxx等企業宣講“一法一條例”,提高了工傷保險新法規的知曉率。建立了《市人社局工傷保險業務信息系統》,提高案件維持率。
(五)加強服務水平建設。規范業務程序,簡化工作環節,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按時間節點推進“工傷保險上線”工作。對工傷待遇有辦證實行“一次辦,馬上辦”。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項規定,做好信訪維穩工作,接待群眾來信來訪xx人次,化解突出矛盾x起,收到感謝信和錦旗x件。
一是參保擴面不夠。一些個體工商戶等小微企業參保力度不大,不能夠全員參保,一旦出現工傷事故難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業務工作不規范。登記統計不夠及時準確,一次性告知不夠清楚明白,網上業務辦理不清晰直接。
(一)繼續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一是全面推進餐飲服裝企業、建筑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籌劃小微企業、農業地區合作經營組織參加工傷保險方案,根據省廳要求,做好前期調查工作。
二是加強工傷預防宣傳。著手制訂《xx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辦法》,在制度層面形成工傷預防宣傳的保障措施。組織工作保險政策宣傳,形成企業、職工和社會多層次立體工傷預防宣傳網絡,降低工傷發生率。
三是組織全市工傷業務培訓。組織全市縣區工傷保險單位工作人員政策業務培訓會。更新專家庫,結合下季度鑒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專家培訓。
四是落實工傷保險上線工作。12月底前,按省廳要求,落實工傷保險金保工程系統上線工作。
工傷保險上半年工作總結(專業12篇)篇十二
20xx年第一季度,在市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工傷保險經辦人員有條不紊地開展工傷保險基金征繳、參保擴面和工傷待遇支付等業務,積極配合社保基金審計工作。
(一)工傷保險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完成情況
積極宣傳《社保法》、新《條例》和新修訂的《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主動走出去與用人單位溝通,面對面講解政策,基金征繳和參保擴面工作成績顯著。截止到2月底,全市參保單位達到5829家個,比20xx年增加62家;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88348人,比20xx年凈增1871人,其中農民工參保人數達到130895人;征繳工傷保險費1985萬元。
(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情況
在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方面始終做到公平、及時、人性,堅持站在參保企業和參保工傷職工的角度做好待遇支付工作,維護了社會的和諧安定。截止到2月底,為因工傷殘職工677人,因工死亡人員14人,工亡人員供養親屬430人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599.7萬元;為各縣(市、區)下撥工傷保險基金1360萬元,全市基金累計節余達5820.5萬元。
(三)醫療服務簽約和管理情況
我市兩級經辦機構與58家醫療機構、3家輔助器具配置機構、1家藥店簽定服務協議,保障了工傷職工的治療需要。
(四)積極配合審計工作
為保證上級審計機關審計順利進行,我市工傷保險經辦人員高度重視,充分準備,積極工作、主動配合。按照市局要求,加班加點做好各項數據自查整理工作,按時提供審計數據表格,做到隨叫隨到,不拖延、不敷衍、無怨言。
(五)主要措施
一是宣傳先行,利用新修訂的《河北省工傷保險條例》出臺之際,采取各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進一步強化了用人單位對工傷保險的認識,提高了用人單位的參保積極性,形成了我要用人單位參保為用人單位我要參保的良好局面。
二是重點突破,主動與財政部門協調,繼續爭取將全額事業單位工傷保險納入預算管理,實現全覆蓋。截止到2月底,全市參保事業單位達到750家,參保人數達到57751人,比20xx年增加821人。
三是工作觸角向小、邊、遠用人單位延伸,主動將鄉鎮企業、社區(村)辦等小企業納入工作作為一個突破點,彌補參保擴面后勁不足的缺陷。
一是經辦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缺乏系統培訓。
二是經辦隊伍人員不足,經費短缺,與承擔的職責嚴重不匹配。
三是房地產市場不景氣,造成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減少,對參保擴面沖擊明顯。
四是省針對《社保法》、新《條例》新增的有關基金先行支付問題如何管理追償、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如何支付管控等業務沒有具體的操作細則,影響經辦業務開展。
一是繼續推進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將全額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鄉鎮小企業參保作為主攻方向。
二是探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新辦法和改進醫療費結算辦法,研究制定經辦業務操作規程。
三是做實工傷預防工作,重點加強事故多發企業和高危行業的監控檢查,降低事故發生率。
四是開展經辦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經辦能力。
五是與工傷保險行政機關聯合研究制定浮動費率實施辦法,增強基金支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