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是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途徑,是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每一篇行政范文都是經過認真總結和概括的,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一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實習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學是以法為研究對象,必須具有實踐性特征,法來源于社會實踐,故法學的學習必然性的也必要和實踐相結合。“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書本上的東西只是一種理論,儼然都還未成為我們的所需的真正了解的東西。通過切身的實踐加上理論知識,無疑是我們理解知識,掌握知識最好的途徑。利用寒假期間的實習,對民事訴訟法進行切身的實踐,補充課本上學習不到的東西。通過寒假的實習,能夠準確的分析民事法律關系,更加全面的了解民事糾紛的各種處理途徑,并且也能夠粗略的掌握了民事訴訟程序的各個環節。當然,通過寒假的實習,拓寬自己的法學知識面,對法學有深層面的了解及見解,能理論聯系實際,認清實際工作中與理論中法學存在的哪些不一致的問題,為以后的學習工作能指明方向。這個寒假,應學校學院的.要求,我聯系了福建省民政廳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為我的實習單位。
我實習的單位是福建省民政廳,實習地點是:福州市鼓樓區鼓東路44號。我省的民政廳分為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及直屬單位。內設機構由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救災處、社會救助處、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區劃地名處、福利慈善處、社會事務處、雙擁共建工作辦公室、老區建設發展處、人事處(社會工作處)組成。派出機構主要是,紀檢、監察室,省紀委(監察廳)駐民政廳紀檢組(監察室)。直屬單位有如福建省救助管理總站和福建省南靖安置管理站等機構。我在民政廳內設機構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軍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干部、離退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擬訂和協調落實有關安置政策;指導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軍用飲食供應站的建設和管理。
此次的實習時間為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2月7日,這樣的實習不短也不長,在實習中能夠學習到一些東西,但卻也不是那么的齊全。法學的邊界是無窮的,我只能在我有窮的世界里,盡我最大的努力去學習。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的實習較以往的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實習有所不同的,便是此次前去的是政府機關部門,而不再是法院了。
實習第一天心里很忐忑,不是因為怯生,而是因為沒有去過政府機關里面實習,自己僅憑著課本上那些對政府機關的介紹與認知,根本就沒有真實的去實踐過,這就是忐忑的原因,并且自己又希望能通過這次的實習或多或少的認識到更多關于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的知識,所以心里也充滿了希望。這天那邊的工作人員帶我了解了民政廳的機構組成,并且簡單的介紹民政廳的職責。第一天民政廳的主要輪廓就在我的腦海里有了大概的印象。接著我就來到我自己實習的部門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這個辦公室的服務對象比較特殊,主要是軍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干部、離退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在實習的過程中還會有相關被服務對象會來辦理這些復員退伍軍人和離退休人員的相關手續。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二
與行政立法有關的情報、資料以及對行政立法計劃的解釋、說明等,凡是不屬于法律規定為國家機密的情況,公民均有權向行政機關了解。
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權,可以制定行政法規或行政規章的國家行政機關。
是指行政立法主體依法定權限制定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所應遵循的步驟、方式和順序。
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或者第三人代替義務人履行法定義務,并向義務人征收必要費用的強制執行措施。
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對拒不履行不作為義務或不可替代的作為義務的義務主體,科以金錢給付義務,以促使其履行義務的強制執行措施。
是指行政主體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順利進行,對行政相對方的人身及財產等采取的強制性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總稱。
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義務,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是指行政主體通過間接手段迫使義務人履行其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政強制措施。
是指因情況緊急,為了達到預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體不以相對方不履行義務為前提,即對相對方的人身自由和財產予以強制的活動或制度。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三
新《行政訴訟法》將于20年5月1日實施,為正確理解與適用新《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6日至8日舉辦全國法院新《行政訴訟法》視頻專題培訓班。通過參加培訓學習,使我受益匪淺,我認為新《行政訴訟法》的修改亮點頗多。
1、立法宗旨的調整。與舊法相比三處變化,“正確”審理行政案件….修改為“公正、及時”…..,“維護”刪除了,同時刪除了后面的“維持判決”,反應了從指導思想上做了改變,這就是一個理論的突破。“解決行政爭議”寫進第一條,行政訴訟不能空轉,必須解決問題。
2、訴訟主體和審查對象的變化。具體行政行為改為行政行為,但大部分可訴的行政行為仍是具體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特定,不可反復適用,具有直接執行力,針對現實存在已經發生的特定事項,具有產生、變更、消滅法律關系的效力。
3.訴權保護和行政機關應訴。解決“立案難”和“告官不見官”的問題。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地方政府積極支持負責人出庭制度,執行該制度時從實際出發,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向行政機關提出建議。“相應的工作人員”指對情況比較了解的人員。《行政訴訟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4、合法性審查原則。在行政協議、行為明顯不當等領域,合法性審查仍然是首要原則,合理性審查仍處于從屬地位,無法與合法性審查并駕齊驅。新《行政訴訟法》第70條增加了明顯不當行政行為的撤銷,擴大了合理性審查的范圍,標志著從合法性審查到合理性審查的突破,這個理論突破會深深的影響中國的行政審判。
5、受案范圍。新《行政訴訟法》仍采取不完全列舉式。第十二條第(一)到第(六)項主要按照行政行為類型進行列舉,第(七)項到第(十二)項主要按照被侵犯的權利進行列舉,可能產生競合,建議按當事人訴求確定案由。第十三條排除受案范圍的列舉。從修改看,在人身權、財產權后面加了一個“等”,為后來的立法留下了很大的空間。這一條的立法技術是比較高超的,以后法律法規規定可訴的其他權利都可訴。
6、行政訴訟的管轄。行政訴訟最大的問題就是地方干預,法律做了一些規定,比如中級法院受理縣政府為被告的案件。四中全會文件出臺,司法體制改革中提到了跨區域法院審理跨區域案件。配套刪除了中級法院下移管轄。
7、訴訟參加人。原告的資格上,明確擴大了受案范圍,相對人的概念進行了擴大。原告主體資格判斷標準,結合了主觀判斷標準和客觀判斷標準,注意把握:直接的利害關系,而非間接的利害關系;現實的利害關系,而非可能的利害關系;特定的利害關系,即“本人”受到侵害。《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復議機關為共同被告。這既是一個理論問題,也是一個實踐問題。當下,行政復議制度幾乎是形同虛設,為了激活行政復議制度的實施,解決復議機關不作為問題而設立。第三人資格。新增了“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前提是有利害關系,且為負面影響。對第三人上訴權的限制。《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8、登記立案。目的是解決立案難問題。部分媒體存在誤讀,登記立案并非不作任何審查,前提是依法,依據行政訴訟法。立案階段避免實質審查,有些要素必須通過法庭調查才能確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體現了立法機關解決立案難問題的決心。
9、規范性文件附帶審查。規范性文件不在受案范圍,不能單獨起訴,只能附帶審查。規范性文件違法可能對公民權利侵害更嚴重,新《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可以與行政復議相銜接。主要審查對權利義務的規定是否違反上位法。雖然是附帶審查,但有獨立性,相當于合并審理,在訴訟中要有所體現。法院可以將認定不合法的情況向制定機關提出司法建議。《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可以一并請求對該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前款規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含規章。”
10、完善了證據制度,促進公正審判。這次修法將很多成熟的證據規則吸收進來,增加了電子證據,明確被告舉證制度和逾期舉證后果,以及原告舉證,法院調取證據制度,證據適用規則。
11、完善了訴訟程序,推動了程序的科學化。以前的法律規定不明確,需要司法解釋補充內容。一是明確了判決形式,以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取代了維持,《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二是增加了判決給付,這個與受案范圍的擴大有關。三是增加了確認違法。四是增加了判決履行協議(第78條)。這個是非常實質的一個規定。延長了審理期限,起訴期限從三個月改為六個月。不作為的起訴期限,新《行政訴訟法》將60日改為兩個月。一審和二審審限進行了延長,增加了簡易程序。
12、完善監督機制,加強行政審判監督。一是再審(第91條),二是檢察院的監督(第101條)。參照民訴法的規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
13、完善了制裁機制,解決行政判決執行難。處理行政機關負責人、公告、拘留等。《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款額,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賬戶內劃撥;(二)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三)將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況予以公告;(四)向監察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我們面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一體化建設的大環境,實踐是制度完善的推手,反過來制度又會對實踐進行保障。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正好在此大環境下,希望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能夠順利,成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助力!
文檔為doc格式。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四
廣義的行政管理是政府行政組織、非政府的公共組織對公共事務的管理與公共服務的提供。實習報告是我們實際寫作中的重要文體之一,可以全面地寫,也可以根據實習的內容確定某一局部的工作、就一個專題作為重點描述對象。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實習報告”,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不知不覺中我已成為了大四的學生,少了一份低年級時的稚氣,多了一份大學生式的成熟,面對新的學期,新的學習,新的任務,空氣也變得與眾不同。以前的我總喜歡聽老師同學講大四生活是多么的豐富多彩,多么充滿樂趣,雖然老師的話語里的大四有著對我的無限激勵。如今我真的來到了大四才發覺大四并沒有那么美好,大四的生活是忙碌的,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為了增強我們的社會實踐能力,我們要在大四第一學期結束時進行實習,這是鍛煉我們的一個很好的機會,學要我們用心去完成,我開始認為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任務,其實做起來卻發現原來這個任務充滿了挑戰,我在這其中學會了很多。
我于__年__月份在__進行了實習,我實習期間做的是行政助理工作。通過這次實習活動,可以鞏固行政管理專業的專業知識,豐富實際工作和社會經驗,掌握操作技能,將所學知識用于實際工作。
一、工作崗位職責。
行政助理主要是協助學校老師開展行政工作,其工作內容以學校的日常運營為主,工作內容較多元化,但較基礎。
1、協助學校老師完成學校行政事務工作及內部日常事務工作;。
2、協助審核、修訂學校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進行日常行政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3、協助學校老師進行內務、安全管理,為其他部門提供及時有效的行政服務;。
4、會務安排:做好會前準備、會議記錄和會后內容整理工作;。
5、負責學校快件及傳真的收發及傳遞;。
6、負責學校各部門辦公用品的領用和分發工作;。
7、做好材料收集、檔案管理、文件收發等工作;。
8、對外相關部門聯絡接待,對內接待來訪、接聽來電、解答咨詢及傳遞信息工作。
二、實習內容。
回顧實習生活,感觸是很深的,收獲是豐碩的。
實習的第一天當然是先熟悉工作環境了,在辦公室看老師如何的工作,跟他們一起辦手續,看他們都需要去哪些地方辦哪些事。我在工作的一開始,我都是從復印資料開始做的,幫老師復印、整理一些資料,甚至有時還叫我幫他們送資料給其他辦公室的老師或者教育局。這些工作看起來很簡單,但是里面還是有很多需要去掌握的東西。要記得哪些資料是有用的,哪些是沒用的,還有需要的份數等等。隨后,看了幾次應該如何去裝訂和哪些資料應該蓋哪些章后我就開始嘗試著自己來裝訂了,這個時候我就又充當了一名裝訂和蓋章的角色了。雖然工作很簡單,但能夠幫上一些忙,感到很開心。然后,就是學習對一些學生檔案進行編輯歸檔,因需上交到教育局去登記,剛開始的時候,很煳涂,很多檔案編輯都要細心,編輯的時候要注意很多細節,如果出錯了那麻煩可就大了。檔案編輯好后,就要做一些相關的記錄。在檔案裝訂好之后就要及時上交到教育局,這當中有很多知識要去學習。還有一點就是核算工資了,查老師的上班記錄,做單據數據,這里有很多的前期準備,讓我感到這份工作很有挑戰性。以前在學校基本上對做單據并不是很熟悉,所以操作起來也就相對難,做單時很慢,有時候會把一些單據的順序弄反。不過,有帶我的老師的指點,我很快就掌握了應該掌握的東西,對于那些不足之處,我一定會牢記。在隨后的幾天我同老師到__辦事。在__的辦事講環節中,是最多感受的,因為這個時候你是和__工作人員直接的接觸,可以及時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同時,辦事的時候也是各個學校老師云集的時候,利用這個機會和他們交流經驗或傾聽他們討論工作中的問題,對以后的工作也是十分有用的。其中真的有很多細節,讓我受益匪淺。
三、實習總結。
這就是我主要負責的工作了,平時也會有點瑣碎的事情需要做,有空時還會去幫助其他比較忙的部門工作,在此不一一陳述,下面談一點心得體會。
在學校做事,一是要會做事,不會做事,老師交代的工作做得不能令人滿意,很難得到贊賞。你做事雖然很勤懇,但是效率不高,經常拖沓,久而久之老師們會不滿意你的工作,因為你影響了工作的進度。二是要會做人,二是要會做人,該謙讓的時候謙讓,該拿出魄力的時候也不能含煳。對人當然不能整天兇巴巴的,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一樣。在那里實習一個多月以來,我觀察到有的老師就是這樣,似乎做這樣的工作多了,有點厭煩吧,整天對人都不笑的,也沒什么禮貌,當然,在其他老師中的口碑和印象就不太好了。不過也不能對什么人,什么事都笑瞇瞇的,都那么的溫婉有禮。像我這樣一個實習生,剛來的時候對任何人肯定都是和和氣氣的。學校里還有一個實習生,比我早兩天來,對我就像是對待新兵一樣,本不屬我管的也來找我,要我都做了。有些老師對我這樣一個新來的實習生的卻不怎么客氣。后來一個老師跟我說,做行政這方面的工作,不能老是那么客氣,得拿出點魄力,不然別人不聽你的,管不住他們。于是我虛心受教,也感覺到有時候你對人客氣,別人未必會領情,會把你的客氣當成理所當然,得寸進尺。實習期間有這么件事:有兩個新來的老師相處不洽,學校讓我把挑事的那個老師調到別的宿舍。我查看了住宿匯總表后,給她安排了一間宿舍,通知她搬過去。晚上吃飯時她跟我說能不能換一間,那間宿舍東西太多,都放滿了,我想了想,答應給她再看看。后來給她安排了一間只有三個人住的宿舍,下鋪還有空位。我想這回應該沒什么問題了,誰知晚上另外一個老師過來和我說那個老師莫名其妙地把東西都搬到她們宿舍,說她要在那住上鋪。她是事先把五樓的宿舍都看了一遍,最后才挑的這間。我覺得我已經做到我的了,她也不能太過分,要是每個人都這么挑法,我還怎么干活啊?本來就該是給她安排那間就搬,都給她換一次了,這回還是直接就搬到別的宿舍,也不事先通知我一聲。我想,我雖然是個實習生,但是做人不要太過分了吧,怪沒點禮貌的,想好之后我給她打了個電話,她自覺理虧無言以對,最終服從安排搬去指定的宿舍。這事是告一段落了,我在松了一口氣的同時也更深刻的認識到,社會實踐作為歷練大學生社會能力的一種重要的方式,是我們學習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博學篤行"作為我校校訓,我們應該秉承校訓理念,做到在廣泛閱讀、博覽群書,學習較為淵博知識的同時,我們還要"篤行",即將我們所學知識運用到社會的實踐當中,做到學以致用的目的,這也是我們大學生學習的最終目的。盡管此次實習的時間不是很長,但通過這次調查讓我學到很多東西,這是在我們學校的課堂上所學不到的。同時也讓我們感受到理論和實踐的差距。這也更加堅信我們大學在學習理論知識的同時,還應該更多的到社會實踐中去歷練。
實習這一個月期間,我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體驗到社會競爭的殘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積累各方面的經驗,為將來自己走上社會做準備。畢業實習是每個大學生必須擁有的一段經歷,能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社會,讓我們受益非淺,也讓我們打開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只有在實習期間盡快調整好自己的學習方式,適應社會,才能被這個社會所接納,進而生存發展。剛進入學校的時候我有些擔心,經歷了一連串的實習之后,我努力調整觀念,正確認識學校和個人的地位以及發展方向,在今后的漫長工作歷程中,只要我們不斷地更新知識結構,積累工作經驗,去接受實踐工作的磨礪,就一定可以體會到工作成果的甜美和樂趣。我相信只要我們立足于現實,改變和調整看問題的角度,銳意進取,在成才的道路上不斷攀登,有朝一日,那些成才的機遇就會來,將促使我們成為世界公認的人才。加油吧!
在最后,我有些話要對學弟學妹們說。學弟學妹們,不要抱怨大學啥都沒教會你,大學教會你的其實很多,現在你們還是學生,還在學校學習,在校期間學習要認真刻苦,要吃苦耐勞,有上進心;為人要誠懇、虛心好學,要能夠正確對待、處理生活及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思想要積極上進,要培養自己的接受能力和獨立能力,要培養自己的團隊精神和集體榮譽感;做事要認真負責,要有責任心;要繼續秉承貴大扎實、厚重的學風,一路向前。
祝福我們所有大四畢業生和我們母校的將來都越來越美好!
時光匆匆,實習生活已經圓滿的落下帷幕。回顧其中的點點滴滴有成功后的欣喜和激動也有挫敗后的失落和無奈。在師傅們的諄諄教導下,我在收獲業務技能的同時內心也經歷著微妙的成長。
一、實習目的。
為了更好地鞏固已有知識學習技能到公司進行實習,在辦公室擔任行政文員的工作在此我對我的實習工作做一個自我鑒定。
二、實習內容。
在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一些辦公用品如傳真機、碎紙機、打印機、掃描儀等掌握了這些機器的基本操作了解了公司辦公的基本情況。同時在此期間我也學到了許多更有用的東西。
開始實習時剛進入陌生的環境難免會有些緊張不知道該怎么辦。是同事們友善的微笑緩解我的尷尬。大家都很有禮貌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說聲謝謝。
作為行政文員任務比較瑣碎繁雜指導我的老師教我做事情要分主次、有條理。說著容易做著難。每天要發傳真、收信件、整理廢舊紙張在利用等手頭有多件事情需要完成。當然這時候就要將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把所有事情的主次順序排好。這樣就不會亂。正好最近公司在擴建傳真很多。要“分主次有條理”是做好事情的關鍵這次實習讓我更加深了對這句話的理解。
實習是我步入社會前的第一課教會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各種事情。雖然在短短的_個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個側面學習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這些對于我是非常重要的。
這次實習告訴我在社會這個大學堂里我還是一個小學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抱著謙虛謹慎的態度無論大小認真踏實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
通過實習我有信心未來的路我能更好地走下去時光匆匆為期3個多月的實習已經圓滿的落下帷幕。回顧其中的點點滴滴有成功后的欣喜和激動也有挫敗后的失落和無奈。在師傅們的諄諄教導下我在收獲業務技能的同時內心也經歷著微妙的成長。
面對新的環境新的顧客內心有點緊張。在看似忙碌而又緊然有緒的工作中我開始記住了客戶這個詞因為我深知客戶是我們的服務對象我開始體味微笑服務詮釋的真諦。
這一次實習主要是行政。同時學習聯行往來業務。前幾周主要是以看為主。開始安排我在財務部學習。我從整理發票開始。雖然看似一句話就能講清的流程但實際操作起來卻并不是行云流水般流暢的這其中所抱露的細節問題也決不是可以草草了之的。我從編碼開始慢慢熟悉整個操作過程。但漸漸的隨著熟練程度的增加錯誤減少了從中也得出了自己的心得。正如我們主管說的:財務部工作需要的不是超凡的智力而是一份細心和耐心。確實如此財務工作是一項看似簡單但精密度很高的工作它需要的是更多的耐心和細心。所以我一直都在培養自己這方面的能力。剛開始時幾乎每一天每做一件事都要犯錯但是漸漸的在各位同事的幫助和指導下我已經慢慢從常犯錯減輕到少犯錯犯小錯并爭取不犯錯。我把每次犯錯都做為對自己的一次警示,更是做為自己邁向成功的一道道關卡。人生不拒絕犯錯,重要的是看待錯誤的正確態度和之后的改正。
三、實習總結。
由于老板和同事的信任不到一個月我就有了自己固定的辦公桌雖然對公業務不是很多但是在一些簡單的業務中我漸漸培養自己專注和細心的能力。因為我覺得業務可以學但性格是需要慢慢培養和塑造的。它需要一個過程更需要一份恒心。
實習的時間轉瞬即逝,但是它留給我的決不僅僅是業務技能的提高更多是一種精神的同化和感召。實習的結束同時又是一個新的開始,在新的起點上我將重新審視自己,不斷的給自己充電,在提高業務能力的同時加強技能訓練使自身在原有水平上再創新高。
為了鞏固文秘專業的主業知識,提高實際操作技能,豐富實際工作和社會經驗,掌握操作技能,將所學知識用于實際工作。我來到了__公司行政部實習,以下是我的實習報告。
一、實習主要資料。
按照教師的安排,我制定了相應的實習計劃。注重在實習階段對所學的文員理論知識進行進一步的鞏固和提高,以期到達根據理論知識,指導日常的工作實踐的目的。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不一樣的行政部具有不一樣的工作和不一樣的職責范圍。而作為一個企業的廠長行政部,是一個綜合性的部門,由廠長直接領導,工作范圍大,任務也比較繁雜。在實習階段,我主要的側重點是文員工作。秘書工作是行政部的主體工作,領導要做到決策科學化,離不開行政文員的協助。
因為行政文員一方面處理著很多的日常事務工作,使得領導能集中精力研究大問題。另外,還能發揮他們了解全面情景,掌握多方面信息的優勢,輔助領導決策,供給合理的提議。秘書工作頭緒多,任務重,但必須主動做好領導之間、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幫忙領導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的抓好各項工作,做到忙而不亂。并從過去偏重辦文辦事,轉變到既辦文辦事,又出謀劃策。
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基層群眾的學習、思想、工作、生活情景,及時向領導反映,檢查督促各種行政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決議、制度、辦法、規定的執行,驗證決策是否科學合理,是否貼合實際。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反映,防止并糾正偏差。組織起草本單位的工作計劃、報告、總結、規劃、決議和規章制度,對需上報、下發的文稿進行政策、文字上的把關。
對上級機關的來文和下設部門的報告,要及時轉給有關領導,根據領導的批示,具體落實承辦單位和負責人,并負責催辦,如期上報辦理結果。行政文員除了需要具備以上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外,還應有自我特殊的知識修養、技能修養、品德修養、作風修養。所以,行政文員要自覺、全面地加強這四個方面的修養,努力把自我造就成為德才兼備,既合格又稱職的工作人員。
行政文員辦文辦事,絕大部分都是針對現實狀況的,或是為了解決某個問題,或是指導某項工作。所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實事求是行政部一切工作的準則,也是行政文員必須具備的品質。
文員管理的準確性是指正確體現政策,正確表達領導意圖,正確地辦文辦事,言行有分寸,文字能達意。它在必須程度上保證領導工作的準備性。文員管理的準確性,涉及的方面很多,簡要地說,就是:辦文要準,辦事要穩,情景要實,主意要慎。而要做到這些,必須態度認真,作風過細,不能疏忽大意,不能馬虎潦草。比如說辦理公文,就要保證文件的質量,用詞要準確,材料要真實,抄寫要認真,校對要仔細,力求每一個環節都不發生差錯。否則就會貽誤工作,甚至釀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任何目標的實現,都離不開兩個因素,一是準確,二是時限。其中任何一個失誤,都會使事情辦不成或辦不好。時限就是盡可能縮短周期,減少中間環節。行政文員辦文辦事必須具有很強的時效意識,要迅速行動,不可拖拖拉拉,要制定科學的工作制度,理順關系,分工明確,充分發揮工作人員的重要性和創造性。要簡化辦事程序,減少不必要的行文和禮節,消除文山會海的現象,提高工作效率。要利用電腦等現代技術改變工作手段,實行辦公自動化,例如用電腦傳遞信息、檢索資料、修改文稿等。
文員管理要制發文件,處理文件和管理文件。在各種文件中,大部分具有不一樣程度的保密性,并且各級行政文員經常接近領導,看一些重要文件,參加一些重要會議,所以,行政文員在公共場合活動時要注意內外有別,把握分寸,對什么應當說什么不應當說要心中有數。
二、實習階段參與工作。
在廠長組織召開的各種專題及辦公會議中,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做到了會議通知及時、會議記錄詳細、會務準備周到,并按照廠長安排對重要會議下達會議紀要,同時,及時呈送上級下發的各類文件,并對由廠下發各基層單位的各類文件及時進行打印、校對,保證各項工作及時高效。
進行了認真的歸納整理,將提議上報到了集團公司秘書處,由于意見中肯,文字相對嚴密,在討論稿第二稿下發時,我發現其中由我廠提議修改的部分完全按照我廠供給的資料進行了修改。這除了說明我廠的提議比較科學外,作為提議起草人,這對我的文字水平也是一種肯定。
作為現代化的企業,微機使用是行政部人員必備的素質。目前,利用微機錄入文字和文件處理,我都能夠得心應手。復印、傳真、公文處理等文員工作基本熟練。文字錄入速度能夠到達每小時四千字左右。同時,也能夠利用互聯網查詢、傳遞、接收、儲存有關信息。可是,還有一些方面尚有欠缺。目前已經廣泛使用的多功能一體機由于單位沒有配備,也沒有掌握。
三、實習體會。
經過實習,我對文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歩的了解。異常是在新的形勢下,文員工作人員更要努力學習,及時了解和掌握上級領導不一樣時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強化組織協調本事,專業工作本事,檢查指導本事,參謀咨詢本事、文字表達本事和熟練使用各種自動化辦公設備的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加強世界觀的改造,成為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的合格行政文員。
一、實習目的。
在企事業單位的辦公室學習處理日常的行政事務,熟悉整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過程,透過實踐學習,使所學理論知識得到驗證,培養靈活運用書本知識的潛力,并且學到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增長和擴充知識面,增加對社會的接觸,為在畢業后能快速地融入社會打下基礎。
二、實習公司簡介。
該公司主要經營五金交電、電子產品、儀器儀表、汽摩配件、計算機軟硬件、通信器材、辦公用品、日用百貨、服裝服飾、化妝品、廚具用品、洗滌清潔用品的銷售,商務信息咨詢,會務服務,展覽展示,企業形象策劃。
三、實習資料。
(一)信息整理及傳達在一般的企業里,辦公室是一個綜合管理部門,實質上為其他專業性部門服務,所以行政管理的工作比較雜。在辦公室里最多的事物就是文件的整理,每一天都有不同的文件從總經理那里分配下來,也需要我們辦公室來進行整理再向各個部門傳達。并且我們每一天都要對這些文件進行電子和紙質存檔,很需要細心和耐心。整理文件看似小事,也有很多學問。數量浩瀚,排序,裝訂,拆圖釘,編碼都能學到很多實際操作中寶貴的經驗。
(二)會議安排文件整理能夠說是辦公室最基本的工作,在這之外我們行政管理人員還要安排公司的大小會議。對于__公司這樣的小型公司來說,會議不是個性的多,一般一周兩次,周五開會進行一周總結,然后周日開會對一周工作進行安排。這種例行的會議不要我們安排。我們主要是負責公司的大型會議的時間安排、地點安排、會議通知、會場布置以及與總經理秘書商量安排會議流程。在我實習的這一段時間里,只碰上一次這樣的會議。安排一次公司的全體大會,從地點、時間到人員以及流程等很多方面都需要行政管理人員有周詳的思考的妥善的安排。
(三)離職退休管理我在__公司實習的時間,正好處于經濟形勢比較冷淡的時期,所有沒有機會參與公司的人事招聘工作。但是由于經濟危機的原因,公司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所以進行了小規模的裁員。在這方面,我們管理人員因為平時就擔任著人力檔案的管理,所以如果有人員離職我們也相應承擔離職退休管理工作。員工的檔案對于他們來說是最為重要的東西,所以我們對于檔案的管理和填寫都十分的謹慎。一般填寫的工作辦公室領導沒有交給實習生來做,我們在這方面只是做一些輔助性的工作。
(四)旅游安排在小型的公司里面,行政管理人員還承擔著公司的一些娛樂活動的安排。由于我實習的時候是在年末,所以有幸參與了公司組織的年末旅游活動。公司在年末的時候為了獎勵員工,使之來年為公司做出更大的貢獻,會組織去附近的城市旅游。這次旅游活動,行政管理人員首先要對員工進行統計,參加公司旅游的人數,旅游地點調查,旅游經費管理及分配,人員安全問題思考。看起來十分簡單的一次旅游活動,確包含了我們行政管理人員的諸多思考和安排。
四、實習體會。
1、學無止境在沒來公司之前,還對自己抱有很高的期望,以為自己很快就能上手工作,沒想到實踐和理論是兩碼事。更何況,我發此刻學校學習的一些知識在公司的實踐操作中已經落伍了。公司的工作人員都很勤奮,上班時兢兢業業,下班后還給自己充電。作為即將踏入社會的一員,我要有時刻學習的準備。實習后,我感到自己要學的東西太多了。還有不到半年的時間,大學完美的生活就過去了,我要好好珍惜這短暫的時光,抓緊時間學習。
2、平心靜氣,認真嚴謹其實這一點體會,是很多其他職業,甚至是做人都就應努力的方向。現代的社會瞬息萬變,而要想在這樣一個瞬息萬變的社會持續平心靜氣,認真嚴謹的作風是十分不容易的。包括我這次實習的單位,也不是每個人應對任何突發狀況都能夠做到這一點。但是作為一個畢業后志在從事物流行業的大學生來說,就就應從在校的時候開始培養自己這方面的素質。平心靜氣,認真嚴謹不是一朝一夕能夠養成的,也不是等到即將畢業的時候上幾堂禮儀方面的選修課就能夠具備的認知性的素質。而就應從日常與人相處開始做起,讓平心靜氣,認真嚴謹成為我們為人的一部分,而不是簡單的技能。
3、良好的人際關系是成功的開始人際關系是現今不少在校大學生剛踏出社會遇到的一大難題。其實不但是大學生,很多已經工作很多年的人也被人及關機這個問題所困擾。此刻市面上也出了很多講述如何處理好人際關系的書。在學校的時候我也借了一些這方面的書看,但是收獲不是很大,可能是"紙上談來終覺淺"的原因吧。其實在學校我的人際關系還能夠,但是我很清楚以后工作了同事關系肯定不像此刻同學關系這么單純,肯定會比較復雜。在工作中常與前輩們聊聊天不僅僅能夠放松一下神經,而且能夠學到不少工作以外的事情,盡管許多狀況我們不必須遇到,可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底,也算是此次社會實踐的目的了。結語:實習是每一個大學畢業生務必擁有的一段經歷,他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也打開了視野,長了見識,為我們以后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實習是我們把學到的理論知識應用在實踐中的一次嘗試。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五
新《行政訴訟法》將于20年5月1日實施,為正確理解與適用新《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于3月6日至8日舉辦全國法院新《行政訴訟法》視頻專題培訓班。通過參加培訓學習,使我受益匪淺,我認為新《行政訴訟法》的修改亮點頗多。
1、立法宗旨的調整。與舊法相比三處變化,“正確”審理行政案件….修改為“公正、及時”…..,“維護”刪除了,同時刪除了后面的“維持判決”,反應了從指導思想上做了改變,這就是一個理論的突破。“解決行政爭議”寫進第一條,行政訴訟不能空轉,必須解決問題。
2、訴訟主體和審查對象的變化。具體行政行為改為行政行為,但大部分可訴的行政行為仍是具體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特定,不可反復適用,具有直接執行力,針對現實存在已經發生的特定事項,具有產生、變更、消滅法律關系的效力。
3.訴權保護和行政機關應訴。解決“立案難”和“告官不見官”的問題。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地方政府積極支持負責人出庭制度,執行該制度時從實際出發,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向行政機關提出建議。“相應的工作人員”指對情況比較了解的人員。《行政訴訟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4、合法性審查原則。在行政協議、行為明顯不當等領域,合法性審查仍然是首要原則,合理性審查仍處于從屬地位,無法與合法性審查并駕齊驅。新《行政訴訟法》第70條增加了明顯不當行政行為的撤銷,擴大了合理性審查的范圍,標志著從合法性審查到合理性審查的突破,這個理論突破會深深的影響中國的行政審判。
5、受案范圍。新《行政訴訟法》仍采取不完全列舉式。第十二條第(一)到第(六)項主要按照行政行為類型進行列舉,第(七)項到第(十二)項主要按照被侵犯的權利進行列舉,可能產生競合,建議按當事人訴求確定案由。第十三條排除受案范圍的列舉。從修改看,在人身權、財產權后面加了一個“等”,為后來的立法留下了很大的空間。這一條的立法技術是比較高超的,以后法律法規規定可訴的其他權利都可訴。
6、行政訴訟的管轄。行政訴訟最大的問題就是地方干預,法律做了一些規定,比如中級法院受理縣政府為被告的案件。四中全會文件出臺,司法體制改革中提到了跨區域法院審理跨區域案件。配套刪除了中級法院下移管轄。
7、訴訟參加人。原告的資格上,明確擴大了受案范圍,相對人的概念進行了擴大。原告主體資格判斷標準,結合了主觀判斷標準和客觀判斷標準,注意把握:直接的利害關系,而非間接的利害關系;現實的利害關系,而非可能的利害關系;特定的利害關系,即“本人”受到侵害。《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復議機關為共同被告。這既是一個理論問題,也是一個實踐問題。當下,行政復議制度幾乎是形同虛設,為了激活行政復議制度的實施,解決復議機關不作為問題而設立。第三人資格。新增了“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前提是有利害關系,且為負面影響。對第三人上訴權的限制。《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8、登記立案。目的是解決立案難問題。部分媒體存在誤讀,登記立案并非不作任何審查,前提是依法,依據行政訴訟法。立案階段避免實質審查,有些要素必須通過法庭調查才能確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體現了立法機關解決立案難問題的決心。
9、規范性文件附帶審查。規范性文件不在受案范圍,不能單獨起訴,只能附帶審查。規范性文件違法可能對公民權利侵害更嚴重,新《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可以與行政復議相銜接。主要審查對權利義務的規定是否違反上位法。雖然是附帶審查,但有獨立性,相當于合并審理,在訴訟中要有所體現。法院可以將認定不合法的情況向制定機關提出司法建議。《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可以一并請求對該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前款規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含規章。”
10、完善了證據制度,促進公正審判。這次修法將很多成熟的證據規則吸收進來,增加了電子證據,明確被告舉證制度和逾期舉證后果,以及原告舉證,法院調取證據制度,證據適用規則。
11、完善了訴訟程序,推動了程序的科學化。以前的法律規定不明確,需要司法解釋補充內容。一是明確了判決形式,以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取代了維持,《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二是增加了判決給付,這個與受案范圍的擴大有關。三是增加了確認違法。四是增加了判決履行協議(第78條)。這個是非常實質的一個規定。延長了審理期限,起訴期限從三個月改為六個月。不作為的起訴期限,新《行政訴訟法》將60日改為兩個月。一審和二審審限進行了延長,增加了簡易程序。
12、完善監督機制,加強行政審判監督。一是再審(第91條),二是檢察院的監督(第101條)。參照民訴法的規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
13、完善了制裁機制,解決行政判決執行難。處理行政機關負責人、公告、拘留等。《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款額,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賬戶內劃撥;(二)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三)將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況予以公告;(四)向監察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我們面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一體化建設的大環境,實踐是制度完善的推手,反過來制度又會對實踐進行保障。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正好在此大環境下,希望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能夠順利,成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助力!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六
學習貫徹《行政訴訟法》,對增強法治觀念,自覺維護依法行政有積極的意義。依法行政的根本就是要體現我們黨的執政為民的宗旨觀念。
1、學習貫徹《行政訴訟法》是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后,老百姓的眼界更寬廣了,觀念更新了,對政府的行政行為也開始思考,從行政命令到依法而行;對政府的效能、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更加關注,要求也更高。以是否合法這樣的標準來衡量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這也是市場經濟的要求,是國家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
2、《行政訴訟法》是公民權益的保護法,是對公民實體權益的救濟,體現了沒有救濟就沒有權益的觀念。《行政訴訟法》是落實公民程序性權利的保障法。從憲法的角度看,也是公民獲得獨立司法保障的法律,體現了權力和權利的統一。
3《行政訴訟法》是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監督法,它體現了對行政機關依法監督的目的。《行政訴訟法》的施行,通過對違法行政行為的個案監督,司法監督、行政審判,對行政人員形成對法律的信仰,促進行政主體加強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執法,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的水平。
4《行政訴訟法》是促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自覺學法、懂法、用法的法律。隨著法治觀念的深入,促使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及受委托執法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法律,對法律條款進行認真的理解,與本專業有關的法律法規更應當熟悉理解,掌握應用。我們在學習、貫徹和應用相關法律法規的過程中,不僅要熟練地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更應當深刻理解和應用這些法律法規來為工作服務,避免走上被告席。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七
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2017年司法考試大綱: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意義。
理解:行政法律規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淵源的等級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則與民法基本原則的區別,行政法各基本原則的內涵。
熟悉并能夠運用:行政法理論和基本原則分析判斷行政法相關問題國家司法考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大綱國家司法考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大綱。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 行政法
第二節 行政法的法律淵源
行政法法律淵源的種類
第三節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當 髙效便民 誠實守信 權責統一
了解:行政組織法、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公務員的概念。
理解:行政組織法的基本原則,國務院行政機構的種類,地方各級政府機構的設置與編制,派出機關與派出機構的區別,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與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的區別,公務員的范圍,公務員基本管理制度。
熟悉并能夠運用:行政組織法理論和制度分析判斷機構的性質、行政職權的合法性和公務員的行政紀律責任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行政組織法概述
行政組織法的概念 行政組織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中央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概述 國務院機構的種類
第三節 地方國家行政機關
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組成和職權 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
第四節 實施行政職能的非政府組織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第五節 公務員
公務員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則 公務員的基本權利義務 對公務員的基本管理制度
了解: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概念。
理解:行政規則沖突的解決,行政法規、規章和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制定機關、制定權限、程序、監督機制。
熟悉并能夠運用:抽象行政行為的理論和制度分析解決 行政規則合法性問題和行政規則與上位法的沖突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抽象行政行為概述
抽象行政行為的概念 行政規則的適用
第二節 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的制定權限 制定程序 監督程序
第三節 規章和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了解:具體行政行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體行政行為區別于抽象行政行為的標準,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取得和喪失的條件,無效的具體行政行為與可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區別,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國家司法考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大綱司法考試。
熟悉并能夠運用: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理論和制度分析判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基本條件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具體行政行為的概念
具體行政行為的定義和構成 具體行政行為的分類
第二節 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和效力
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 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 具體行政行為的無效、撤銷和廢止
第三節 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
事實證據確鑿 正確適用法律法規 符合法定程序 不得超越職權無明顯不當
了解:行政許可及其設定、實施、監督和相關制度的概念。
理解:行政許可的特征,行政許可制度的各基本原則,設定行政許可與市場調節、個體自主、社會自律的關系,行政許可的設定權限,普通許可實施程序與 特別許可實施程序的區別,行政許可的費用制度,行政許可被授予人的法定公共義務。
熟悉并能夠運用:分析解決行政許可授予過程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的行政行為合法性問題,以及行政許可訴訟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行政許可概述
行政許可的概念 行政許可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行政許可的設定
行政許可的設定原則 行政許可的設定權限和形式 行政許可的設定程序
第三節 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
第四節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
申請與受理程序 審查與決定程序 期限 聽證程序 變更與延續程序 特別程序
第五節 行政許可的費用
禁止收費原則 法定收費例外
第六節 監督檢查
第七節 行政許可訴訟
了解:行政處罰的設定、實施、程序及相關制度的概念。
理解:行政處罰制度的基本宗旨,行政處罰的設定,行政處罰的委托,行政處罰的適用規則,行政處罰決定程序和實施程序規則,治安處罰的適用和處罰程序。
熟悉并能夠運用:行政處罰理論和制度分析解決行政處罰行為的合法性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行政處罰概述
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行政處罰的種類與設定
行政處罰的種類 行政處罰的設定
第三節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管轄與適用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 行政處罰的管轄 行政處罰的適用
第四節 行政處罰的程序
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 行政處罰的執行程序
第五節 治安管理處罰
處罰的種類和適用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處罰程序 執法監督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八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意義。
理解:行政法律規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淵源的等級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則與民法基本原則的區別,行政法各基本原則的內涵。
熟悉并能夠運用:行政法理論和基本原則分析判斷行政法相關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行政法。
第二節行政法的法律淵源。
行政法法律淵源的種類。
第三節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髙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
第二章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組織法、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公務員的概念。
理解:行政組織法的基本原則,國務院行政機構的種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的設置與編制,派出機關與派出機構的區別,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與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的區別,公務員的范圍,公務員基本管理制度。
熟悉并能夠運用:行政組織法理論和制度分析判斷機構的性質、行政職權的合法性和公務員的行政紀律責任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行政組織法概述。
行政組織法的概念行政組織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中央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概述國務院機構的種類。
第三節地方國家行政機關。
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組成和職權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
第四節實施行政職能的非政府組織。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第五節公務員。
公務員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則公務員的基本權利義務對公務員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章抽象行政行為。
基本要求:
了解: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概念。
理解:行政規則沖突的解決,行政法規、規章和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制定機關、制定權限、程序、監督機制。
熟悉并能夠運用:抽象行政行為的理論和制度分析解決行政規則合法性問題和行政規則與上位法的沖突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抽象行政行為概述。
抽象行政行為的概念行政規則的適用。
第二節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的制定權限、制定程序、監督程序。
第三節規章和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第四章具體行政行為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具體行政行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體行政行為區別于抽象行政行為的標準,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取得和喪失的條件,無效的具體行政行為與可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區別,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
熟悉并能夠運用: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理論和制度分析判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基本條件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具體行政行為的概念。
具體行政行為的定義和構成具體行政行為的分類。
第二節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和效力。
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具體行政行為的無效、撤銷和廢止。
第三節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九
作者被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學院錄取為級碩士研究生,祝賀!
別的不說,我先拿這次的《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來談談我的復習和猜題技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看書要看脈絡!
建議看書時每一章用a4紙把知識點的.脈絡整理出來,在腦子里有了脈絡后,理解上背就方便了。
目前階段,我建議分以下段落看。
第一章到第七章。
第八章到第十章。
第十一章到第十七章。
第四編、第五編分兩次看。
二、如何猜題。(歷史會驚人的相似)。
最好把近三年的名詞解釋、簡答、案例整理出來,然后在書上的目錄上標出。你就可以看出出題的基本思路了(如法學概論)。
比如說上次的“名詞解釋”和簡答、論述中可以看到,都是出在第三編、第四編的,我估計這次考的重點仍在其中。名詞解釋都是小節的名字,所以這次估計還是這樣!
時間不多了,先談以上兩點。供大家參考。
我是這樣認為的,這次考試名詞解釋、簡答、論述會出在第三、四編。而第五編由于是程序法,所以看一遍就ok了,可能會涉及一些案例。前兩編會出選擇題。
另外有些小的技巧順便說說,
名詞解釋:去看看考綱,里面如果詳細寫了名詞的解釋,建議結合小節名背一下。
簡單:注意濃縮,比如“行政行為無效的條件”可以記作“重大違法、明顯違法、導致犯罪、不可能實施、被脅迫、主體不明或越權”,這樣到時候自己在多寫一些就能得滿分了。還有就是很多行為的“特征”,建議總結一下,濃縮一下,你會發現很多相似的地方,很容易就搞定了。
因為時間關系,沒有辦法談得很清楚,其實“行政管理”相當的死,一旦入了門,有了技巧,很容易過了。
最后推薦一本“天一”的輔導書,現在買還來的及,把里面的列出的重點背了,題做了,60分沒問題!
行政管理版網友?本土天王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
把握是學好行政法的關鍵,但它只是前提性條件,不能替代具體學習方法。在對具體內容的把握上,有以下幾點值得考生參考:“實”是重點。凡是教材、法律規定中具有實用性、應用性的內容是司法考試的重點所在。因為司法考試是職業資格考試。作為一種職業資格,它主要測試的是入門所要具備的基本能力,因此,司法考試的性質決定其偏重于那些具有實際操作價值的內容。例如,行政法概述、行政訴訟概述這兩章,作為編寫教材是不可缺少的,但作為司法考試則是不重要的,因為概述所涉及的是入門所要掌握的基本原理,在法律實務中,它不會成為法官判案的依據,也不會成為律師辯護的理由。相反,作為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之類的內容,則幾乎是司法考試必考的內容。因為司法職業每天所面對的是生活中發生的案件,而行政案件所要分析的首要的問題是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新”是考點。司法考試每年都會有所微調。調整無非是考試方法和考試內容兩個方面。去年的司法考試,考試方法上的調整如論述題的增加;考試內容上的調整如證據方面的內容,由于有新的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的出臺,證據方面的考題占了六分。在總分約40分的比例中,6分的分值應該說是占了比較高的比例。今年的司法考試,新的內容增加了行政許可法、行政應急和政府采購法三個部分。尤其是行政許可法,它裹挾了許多新的現代政府的理念,幾乎是必考的內容。需要考生注意。
“特”是題眼。司法考試涉及的內容很多,這恐怕也是司法考試被稱之為“天下第一難考”的重要原因所在。但其所涉及的內容在考試中并不能等量齊觀。有的具有出題價值,有的不具有出題價值。具有出題價值的部分我們可以稱其為“題眼”。就像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必須有“新聞眼”一樣,應對司法考試也需要有“題眼”。題眼究竟何在呢?“特”往往是題眼所在,即那些特殊的制度、特殊的規則即是題眼所在。如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相比,行政訴訟特有的規則往往是題眼所在;如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行政復議不同于行政訴訟的特殊規則也往往是題眼所在。對于考生來說,應對于此,一個比較有價值的方法是比較,將兩種制度、兩種規則比較著去把握,在比較中你可以找到特殊規則所在,同時也就能夠找到題眼所在。
“本質”是關鍵。司法考試經常出現的題型是這樣的題,它所考的不是你對某項制度或規則是否知道,而考的是你對這項規則或制度的本質的把握。這種題假定你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因為司法考試的門檻是大學本科,已具備了相當的基礎知識,所要考的是你對該項知識的運用或把握。這就取決于你對這項知識或規則性質或本質的把握。如我們都知道行政指導行為不可訴,但所謂行政指導行為的關鍵在“不具有強制力”,因為不具有強制力,所以稱為行政指導行為;也因為不具有強制力,所以不可訴。這里的關鍵是具備強制力,而不在于是否行政指導。對于名為行政指導,實為行政強制的行為,仍然可訴。再如行政調解行為不可訴,但調解行為的本質在于建立在自愿基礎,經雙方同意達成協議故此不可訴,對于那些名為調解,但實為強制的行為,仍然是可訴的。由此可以看出,對于本質的把握是關鍵所在。在司法考試中,所謂的干擾項,“迷惑”項,所謂的“陷阱”,實際正是針對此所設立。這就要看考生是否被“迷惑”、“干擾”,是否掉進“陷阱”。而能不被“干擾”、“迷惑”,不致掉進“陷阱”,關鍵在于對制度、規則的本質把握。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一
11月3日,原告a公司與被告b超市達成食品銷售協議,協議第七條約定:“乙方于貨款未全部兌現前,商品貨物法定處理權屬于甲方。
”后被告向原告購買糖果等食品,計貨款51830.06元。經原告催討,被告于3月2日支付1萬元,并書面承諾余款于同年3月10日付清,但屆期未按約履行。原告于同年3月13日從被告處拉回部分貨物,價值11643.85元,被告尚欠余款30186.21元。原告索款未果,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庭審中,原告認為,雙方協議第七條約定的“法定處理權”是指在b超市未付清全部價款前,a公司享有的對所供貨物自由處置權利,當然包括拉回貨物。其拉回貨物正是依此約定。被告方b超市則辯稱,既然原告有此法定處理權,要求原告按協議約定拉回全部貨物,雙方就此清結,互不拖欠。原告稱,其放棄這一“法定處理權”,并要求被告方履行付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間的買賣合同依法成立有效,被告拖欠貨款,應負違約責任。依照合同法第109條之規定,判決被告b超市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a公司貨款30186.21元、償付原告a公司逾期付款利息360元。
應該說本案事實清楚,雙方對案件事實并無爭議,最終判決結果也于法有據,合情合理。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判決中并未對“法定處理權”這一約定給予適當的說明,亦未對原告未經被告同意拉回貨物這一行為準確定性。由于本案所涉合同簽訂于新合同法施行之后,其法律適用依據當為新合同法。細究本案我們發現,這起貌似簡單的買賣合同糾紛涉及到我國新合同法中有所規定但并未詳盡規定的所有權保留制度。
1910月1日新合同法的生效施行是我國法制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新合同法創設了諸項新制度,所有權保留制度就是其中的一項。該法第133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134條又規定:“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此即構建出所有權保留制度。所有權保留交易實踐由來以久。在合同法之前,民法通則也曾為這一制度的存在留有余地。民法通則第72條第二款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法正是繼承了民法通則這一精神,明確規定了所有權保留制度。按筆者理解,本案雙方當事人在協議中雖未明確使用“所有權”一詞而用了含糊不清的“法定處理權”一詞,然究其實質,此“法定處理權”的權利內容與所有權諸權能無異,所謂的“法定處理權”實質乃是所有權。本案所涉協議第七條即可理解為買賣合同中的所有權保留條款。據此可以認為當事人這一約定當屬合法有效,原告a公司在對方未付款時,拉回部分貨物是其依約行使權利的行為,于法不悖。
所謂所有權保留,是指雙務合同尤其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出賣人依約定以保留標的物所有權的方式擔保買受人價金之給付或其他義務之履行。對所有權保留之性質,理論界與實務界均有兩種不同看法,一說認為,所有權保留在法律上為一種附條件的所有權移轉。此為德國和日本的學說,此種理論并未將所有權保留作為擔保買賣價金取償的擔保權對待,仍然將之作為一種特殊買賣對待,即所有權保留買賣為所有權隨著買賣價金的付清而移轉于買受人。另一說認為,所有權保留為非典型擔保物權,其主旨在于通過保留標的物所有權以期保障買受人能按期支付價款或履行其他義務。
筆者認為,所有權保留作為買賣合同中的一項特約,必然兼具物權和債權雙重意義。在第一層面即物權意義上,出賣人享有在買受人未全部付清價款時保留標的物所有權的權利,承擔在買受人付清價款時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而買受人則享有在付清價款時請求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權利,承擔到期支付價款的義務。所有權保留作為一種擔保物權,在我國現行法體制下,尚需立法承認其地位。在第二層面即債權意義上,具有所有權保留特約的買賣合同可視為附條件的所有權移轉合同,出賣人和買受人必須承擔買賣合同上的權利義務,即出賣人享有取得價款的權利,承擔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買受人則享有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權利,承擔支付價款的義務。前一物權意義上權利義務為后一債權意義上權利義務實現的保障。
合同法第134條規定屬于提示性條款,即提示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采用所有權保留制度以保障自身權益,并無強行性。以合同法的一個提示性條款所構建的所有權保留制度顯然極不完備。盡管合同法賦予當事人更多的意思自治空間,將法律留下的空白留于當事人自己約定,但是當出現當事人的約定非常簡約的情況,法律應對就顯得束手無策了,本案即遭此困境。為此,結合本案,筆者認為有以下四個問題值得探討:。
第一,出賣人是否有權放棄所有權而徑直要求買受人支付價金?
如前所述,所有權保留為一種非典型擔保物權,旨在實現買賣合同上的權利義務。當事人當然可以放棄其享有的所有權保留這一物權,而依合同法之實際履行原則要求買受人實際履行,正如在有典型擔保物權的債權中,擔保物權人可以放棄其所享有之擔保物權,而使之變為一般債權一樣,此均由當事人權衡決定。放棄擔保物權,并不意味著放棄一般債權,其仍可要求債務人實際履行債務。這在我國合同法已規定“繼續履行”等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尤為可行。合同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即是法律依據。本案中,a公司從b超市拉回部分貨物是a公司作為所有權人行使所有權之行為,后a公司放棄其對未拉回貨物之“法定處理權”而要求b超市支付貨款,是a公司作為債權人要求債務人b超市實際履行義務之行為,兩行為均應得到法律的支持。
第二,出賣人行使保留之所有權后是否還有權追究買受人的違約賠償責任?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60元,是依權利人的主張按未拉回貨物之價款30186.21元的每日萬分之四計算出來的,法院支持這一請求于法有據。然而權利人a公司本可主張更多權利,如要求被告按全部未付貨款51830.06元的每日萬分之四償付利息,也應支持。
第三,買受人可否以未取得所有權為由要求出賣人取回標的物并以此解除合同?
取回標的物是出賣人作為所有權人享有的權利,而非義務。按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的原則,出賣人可自由選擇是否行使該權利。買受人未取得所有權是因其未履行合同上的支付價金之義務,當然無權要求出賣人取回標的物,更不可就此解除合同。顯然被告b超市的抗辯不能成立。原告a公司完全可以放棄“法定處理權”,要求被告方履行付款義務,或行使“法定處理權”,取回標的物,并解除合同。
第四,所有權保留中買受人利益如何保護。
權利的平衡是民法重要原則。本案由于買受人違約在先,故前文主要結合案例探討出賣人利益保護問題,并未直接涉及買受人利益保護問題,然買受人利益保護問題始終是所有權保留制度研究中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由于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中標的物雖然交付給了買受人,但所有權并不隨之轉移,買受人享有的僅是期待權。如果出賣人在買受人按約交付價金之后,不將所有權轉移至買受人,或出賣人在買受人交付價金之前將此物再轉讓他人,即一物二賣,買受人的利益如何保護?依傳統法律規則,買受人只享有向出賣人要求違約賠償的債權請求權,這顯然有違買受人簽約之初衷。合同法中雖也規定了實際履行原則,但合同法的權利屬債權,債權作為相對權,顯然不能對抗作為絕對權的物權,因此僅靠合同法中的實際履行這一違約責任形式尚不足以保護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傳統理論把買受人的期待權物權化,或定性為“不完全的”所有權等概念,但這一做法將導致所有權觀念的紊亂,不利所有權制度維護“靜的安全”之目標實現。筆者以為將所有權保留定性為附條件的所有權移轉可更好地保護買受人的利益。依這一定性可產生如下規則:買賣合同成立之后,在買受人未付清價款和履行完義務前,出賣人雖保留標的物的所有權,然其保留之所有權僅為擔保意義上的所有權,其時,買受人已實際占有標的物,在買受人依約付清價金之后,所附條件即成就,所有權自然轉移于買受人,買受人當然享有標的物的所有權。據此,買受人在合同期限未至之前,可以留置該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期滿之日以對抗出賣人的違約行為,在此之前,買受人依約支付了價款或履行完義務,即當然享有該標的物的所有權;如其未支付價款或未履行義務,出賣人可收回其保留之標的物并追究買受人的違約責任。這一規則在動產和不動產的具體操作中又稍有區別:在動產買賣中,先買人依占有即可直接對抗后買人和出賣人;在不動產買賣中,由于涉及登記問題,必須完善登記制度。可作如下規定:在所有權保留的情況下,在交付之后,雙方當事人將所有權保留約定登記在冊,在所有權保留約定失效之前,出賣人不得再次轉讓標的物。這一規則較好地兼顧了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利益,體現了民法中的衡平原則,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物權法正在緊張的草擬之中,將所有權保留這一非典型物權在物權法中法定化并確立相關具體規則,實屬必要。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二
國際損害責任指的是國際法不加禁止的行為所產生的損害性后果的國際責任,也被稱為“極端危險活動的責任”或“合法行為的責任”。筆者認為國際損害責任的特征有三點:第一,從單純定義的角度出發,國際損害責任的承擔主體必須為國際法上的主體,且進行的行為為國際法所沒有明文禁止的行為;第二,從責任追究的角度入手,國際損害責任的追究必須有兩個構成要件:一是行為的實際存在,二是損害的實際存在;第三,從主體主觀因素和承擔責任方式進行考察,主要為無過錯責任和賠償。
二、性質分析。
(一)國際損害責任與傳統國家責任制度并不等同。
從產生兩者的基礎上看,傳統國家責任主要是由行為的不法性而產生,對損害事實和結果并無過分強調,但國際損害責任卻恰好相反,并不拘泥于行為本身。另一方面,傳統國家責任在規則限制上并不涉及初級義務,雖然也會有所聯系,而國際損害責任所涉及的實體規則卻大多是諸如賠償義務等初級義務。此外,傳統國家責任強調由國家承擔責任,不法行為也應歸因于國家,國際損害責任只要求行為在國家的管轄或控制下發生,就可能引起。在對損害的要求上,傳統國家責任制度即使未造成損害也構成對責任主體的追究。而損害后果的產生卻是國際損害責任賠償等義務發生的充分條件,同時在賠償范圍方面,兩者也有所不同。責任的產生必定伴隨著特殊情況下責任的免除,在傳統國家責任中,只要國際法主體已經采取公認的合理合法手段阻止違法義務事實和結果的發生就可免除相應的責任。而國際損害責任的要求比較嚴苛,只要行為一經實施,便無法免除。最后從宏觀角度來看,兩者的立法功能也不盡相同,傳統國家責任目的在于確保國際義務得到遵守,是一種禁令,而國際損害責任的目的在于分配損害,對活動進行合理公平的協調。
(二)不可認為國際損害責任是合法行為。
由于大多數人對二元真值命題的偏愛,導致許多初涉國際法的學者將國際法所不禁止的行為與合法行為劃上等號。然而,早在20世紀的美國著名法學家龐德就曾說過:“法律對其沒有明白加以譴責的東西并不一定表示贊同。”換言之,國際損害行為不能簡單地用“法不禁止即為合法”的排除法來判斷其合法性。國際損害責任之所以具有模糊性,也是因為跨國性損害后果發生的不確定性,若考慮到跨國性損害后果的發生,那么其行為自身就能令人嗅到“非法”的意味。舉一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在自己的居所與伴侶進行性行為本無可厚非,但如果大開門戶將這種行為有意識或者是無意識地公開,因為其在傳播著一種淫穢的信息而損害了公序良俗,那么行為便有“違法”的意味。正因為國際損害行為的“違法”意味沒有不法行為來得那般濃厚,故在追究責任時的焦點只能針對其所造成的損害性結果。
(三)國際損害責任與危險行為也有差別《國際法未加禁止之行為引起有害后果之國際責任條款草案》第一章第一條明確規定:“本條款適用于:a.國際法未加禁止的、含有通過其物質后果而引起重大跨界損害的風險的活動;b.國際法未加禁止的、不含有a所指之風險、但仍引起該損害的其他活動。”從法條出發,可以推測出國際損害責任并不一定具有行為上的危險性,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損害后果發生的不可預期性。目前國際損害責任的適用范圍過于狹窄,也是因為大多數人未能清晰地認識到這一點,而這一點仍不能說明責任的性質和產生的全部原因。
三、對國際損害責任法理基礎相關學說的駁斥。
(一)危險責任原則。
危險責任原則的落腳點在于行為的危險性,用行為的危險性作為標準衡量,以期確定責任的大小。但在前文中已經說到“國際損害行為不等同于危險行為”,如果采用此學說,在學理上不僅存在著產生原因的片面性問題,同時在實踐中,也會面臨著損害責任的適用范圍大大縮小的窘況。那么與《國際法未加禁止之引起有害后果之國際責任條款草案》規定行為性質的目的是背道而馳的.。
(二)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叫無過失責任原則。它是指在行為主體沒有過錯而造成他人損害的情況下,依照法律的規定,應由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行為主體承擔責任的原則。英美法中也稱之為“嚴格責任”。筆者在一開始傾向于支持該原則作為損害責任的法理基礎,直到拜讀了慕亞平教授所寫的《國際損害責任的性質和法理基礎》才意識到此原則的不足之處:首先,國際損害責任的法理基礎是一個學理問題,而無過錯責任原則更類似于實踐中的解決方案,未能認識到在一定程度上將損害的大小作為賠償的標準固然合理,但若將其用于法律價值的判斷,難免有失依據。將其與張明楷教授在刑法學中所提出的結果無價值論進行類比,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其次,由于不可抗力可以導致損害責任的免除在國際法上已經有所規定,若采用此原則,兩者之間難免發生沖突;最后,該原則也不符合責任的基本內涵,在慕亞平教授的論文中已有詳細闡述,筆者在此便不便贅述。
(三)公平責任原則。
作為責任分配原則的一種,公平責任原則對于責任分配依據既不是行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種抽象的價值理念,即公平。從法律規范的結構來看,價值理念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的,這種法律現象的特殊性恰在于把一種價值理念作為調整具體社會關系的操作工具。公平作為一種價值追求,目的更在于對當事人之間的財產狀況和損失進行平衡,以期通過這種對損失的合理分配努力恢復利益的平衡。不僅許多持單一原理說的學者認為應將其作為國際損害責任的法理基礎,許多持多元原理說的學者所提出的的多元原理中也包含此原則。但筆者認為,此原則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國際不加禁止行為的其他屬性。雖說國際不加禁止行為不一定具有非法性和危險性,但從要厘清之間的關系可以看出,國際不加禁止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仍具有“非法性”和“危險性”的性質。公平責任原則從單純的目的出發,致力于恢復被破壞的財產利益的平衡,似乎未能明確回答國際損害責任的產生依據問題。
四、國際損害責任的法理基礎。
應為國際義務之不履行如前所述,筆者認為危險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三大主流學說均有其不合理之處,都存在著未能闡明損害責任的法理基礎的問題。粗淺而言,研究國際損害責任的法理基礎就是研究歸責原因,是一個停留于法律價值判斷維度上的問題。換言之,是一個哲學上“為什么”的問題。“法律責任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之不履行所處之必為狀態”,由這句法諺出發,筆者認為:行為國國際義務的不履行可以作為法理基礎對國際損害責任進行相應的解釋,其中的不履行包括了國際義務的不當履行和國際權利和權力的不當行使。此處所說的“義務”包括了法律上和契約上的義務。
(一)國際義務的不當履行。
國際義務的不當履行通過程度的不同進行劃分可進一步劃分為義務的完全不履行和義務的瑕疵履行。“完全不履行”是履行形態中程度最重的級別,指的是完全無視法律對義務的相關規定,此時行為主體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是自然而然的。1993年11月3日中國代表在第四十八屆聯大上發言:未能實施在確定國家負有義務的條款上規定的預防措施或未能對措施給予應有注意的國家,其行為可以定性為國際法上的不當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國際責任的問題便有生長的土壤了。此外,“義務的瑕疵履行”是指行為主體在形式上雖然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但卻在實質上給對方造成了損害。對此,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采取預防措施”能否作為責任的法理基礎在國際法學界是有所爭議的。雖然“不采取預防措施”所產生責任的基礎是實際損害且其履行也難以有統一的客觀標準,但是“不采取預防措施”能否作為責任的法理基礎還是能通過有關條約的規定作出判斷。
(二)國際權利和權力的不當行使。
羅馬著名法諺“行使自己權力不得損害及他人權利”表明了權力行使的邊界應在損害他人權利之外。從“國際權利和權力的不正當行使”指代的“不能不正當行使國際權利和權力”的否定命題中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應當正當行使國際權利和權力。在國際法著名的兩大判例――“特雷爾冶煉廠案”和“科孚海峽案”中,經過對這一原則的重申,確立了一國不得對他國領土造成損害以及各國承擔國際義務不得允許本國領土被用來從事有害他國權利的活動的國際法原則。“正當行使國際權利和權力”原則正是在這樣的實踐中不停摸索前進,最終得以確立用于解決跨國損害問題。同時,從法理的角度進行分析,“正當行使國際權利和權力”也可以視為國家主權原則的派生原則。一方面,國家在其管轄的范圍內從事活動具有完全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國家也有權要求他國在其境內所從事的活動不具有使本國發生損害的后果產生。若其他國家無法容忍某個國家在其領土上從事的國際法所不加禁止的活動所造成的損害后果時,則該國的行為可以認定為“不當行使國際權利和權力”。
由此可見,“不當行使國際權利和權力”與相應的國際法原則南轅北轍,行為的實施國理所應當要承擔相應的國際損害責任。五、結語對于國際損害責任的法理基礎,國際法學理論界并沒有一種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的學說。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環境下,國際損害行為模式呈現出多樣化的態勢。在理論上,國際損害責任并未形成如傳統國家責任一般完善的體系和制度,即便是通過實踐數據的分析,也難以在操作規則上達到統一。因此,對于國際損害責任這一課題,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道路還只是剛剛起步,未來將會有更多的挑戰不期而遇。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三
一、引言(緒論):
實習即實踐性的學習,任何一學科的學習都不會摒棄實習這一重要環節,危言聳聽一句,死學習,不實習,無異于自我終結。對于創造我們自身這座人生機器而言,我們在學校的封閉式的、灌輸式的學習過程最多只能算是在完成了從采購零件到機械性組裝的這一毫無創造性的階段,真正要檢驗產品成色的好壞,質量的高低,我們則不得不走出中國式的象牙塔似的教學機構,來睜大我們的雙眼,活動我們的每一已經、正在或者將要僵化老死的腦細胞,來自我調整,找到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的平衡點抑或是相似點,使人生這一機器的各部分形成一個良性的運轉,這樣的學習才是學和習,這樣機器才不是廢鐵廢鋼。作為法律中的程序規范性的法律,刑事訴訟本身就帶有結合司法實踐、抓住社會現狀的要求。因此,我所在的淮海工學院正是看到了這一問題的緊迫性,為我們安排了本次的實習經歷!
二、實習時間:
4月26日205月14日(正常教學時間10、11、12周)。
三、實習地址:
江蘇明亮律師事務所(朱貴珊律師指導)。
四、帶隊教師:
王年生律師。
五、實習內容:
我們這一次的刑事訴訟法實習,屬于課程實習,而非畢業實習,主要是為了避免我們陷入學不知用、用不知怎用的學習麻煩,不至于投身法律實踐之時,盲人瞎馬走夜路,夢里說夢兩重虛。經過了近兩年的法學知識的被灌輸,我們或多或少的已經具備了基本法學學習者的那些必不可少的精髓,因此在聽說將要走出課堂,深入心目中的那神秘而又神圣的法院、檢查院,相信我的其它的同學和我一樣,心底都會萌生一股擔憂的情愫,但是等多的肯定是那洶涌澎湃的激-情四溢、豪情萬丈,莫名的產生一股腦子沖動,面沖洶涌澎湃的大海,大聲疾呼:讓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雖說法律是沒有激-情的理想,但是我相信在那個時候,我們都會對它投反對票!
法律世界,是充滿嚴肅性和嚴謹性的世界,一絲一毫的疏忽紕漏就有可能涉及人的最好權利生命權!實習之前,我們對刑事訴訟法的學習,有時實在是不得要領,方佛面對一條河,一塊石頭都摸尋不到而只能望河心嘆。因此,本次實習是為了更好了了解刑事訴訟法的程序正義,順帶更直接客觀的接觸社會的法律陰暗面,身臨其境的發現刑事訴訟法實行中的非常態現象!為我們以后適應社會的激烈競爭打下或多或少的基石。以免日后當我們走上社會之時,還和初生的嬰兒般那樣純潔,如白紙一樣貌似無知,那么只能被社會的棱角磨得支離破碎,最后不得不躲在父母的雙背之下,尋求那時日不再多的保護!
于是4月26日,在經過了一個小小的動員會之后,我們就迅速分散,奔往各自計劃之中的實習場所。我被分往了江蘇明亮律師事務所,第一次聽到該所名稱之時,就倍感親切,但是真的要找到他,就花費了不少工夫,當時感覺它有夠神秘的,但是在進入的那一刻,這種神秘感頓時消失。我相信我的那些進法院、檢-察-院的同學一定有著相同的感受,法官、檢察官、律師都是人,都有平易近人的一面。
在明亮律師事務所期間,原先想象之中的端茶倒水,掃地奔走沒有出現,我們都受到了很好的待遇,沒有事情時,我們就圍做一圈,進行實習之中的自習,或者和律師們討論學習的狀況,人生的規劃和對中國社會的轟動事件進行討論,在討論之中,我們和律師的了解在逐漸加深,我們和律師的感情在不斷升溫。有案件時,陪著律師一起去開庭,聆聽著法院、仲裁庭的那些有組織有紀律的現場辯論,看到了一些在學校,在社會看不到的隱秘現象,聽到了一些和網上熱點人物相似的驚人雷語。再這樣寬松的實習氛圍之下,再這樣自習與實習相互交織的過程之中,我或多或少的學到了一些東西。對法律精神完全貫徹的艱辛的前景有了清晰的認識,對社會法制口號下的實質的推進階段性現狀有了大概的了解。正因為如此,我成功的將以前課堂之上老師的熱情講授和現實狀況有了一個很好的連接!三周,準確說是13天的實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很快變宣告結束了。說實話,當時還是有點舍不得的,畢竟人的感情元素是不可能瞬間被拋棄的,相信這次實習,我大學的第一次實習經歷必定會被我牢記在心里,在此之間出現過的眾生相必定會定格在他出現的那一刻!
六、實習感悟:
人的思維是一個奇怪的東西,它無時無刻不在醞釀著什么。在實習的過程中,看到了很多未曾看到過的人和物,情和事,所以不知不覺的就想了很多,這些都可以稱的上是由實習而產生的感悟!
首先是李莊案,談到刑事訴訟法就不得不說刑事案件。撇開書本上、法條上所寫所崇尚的那些程序優先,事實讓路的一系列精神原則和法律規范,以中國特色的審判實踐和公檢法加上政法委四位一體的非常規法制程序想取代,構成了李莊案的基本格調。它的發生,直接受到沖擊的是中國的刑事審判程序的公平正義,繼而是法的理念、法的精神。李莊的認罪又反悔,咆哮法庭的行為是對中國主流媒體宣傳的法制社會的無情的諷刺。
李莊,隸屬北京四大所之一的著名律師,因而由名人變成了小丑,他放棄了本可以稱為法學斗士的機會,在違背法理原則的國家公權力面前低了頭,從他低頭的那一瞬間,中國的法制進程已經開始了倒退!該案隨著李莊被判減刑的結果收場,附帶剝奪了他的上訴權和申訴權!但是該案的余波中,一些法律學習者,頭腦發漲,對一些質疑該案的人士大肆批判,稱其:夾雜有顛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險惡目的。這是徹徹底底的亂扣帽子,亂貼標簽。用韓寒的話來說,開什么玩笑,開國際玩笑!
接著是趙作海案,佘-祥-林的悲劇尚未從人們的腦海中淡去,實習期間,趙作海案又迫不及待的走入我們的視野之中,不得不感嘆,中國的法律史上又多了一個悲劇。死者死亡后又死而復生帶出冤枉殺人案,幾乎總是過段時間就冒出來一起,以考驗一下我們的神經是否足夠堅強!
這種類似的案件一二再的出現在當代法治社會,誰都知道問題出現在哪,誰都知道怎么解決,關鍵是廢除命案畢破之類的考核指標以及偵緝合一的司法改革速度太慢,再作法理或者政治層面的辨析實以多余,而佘-祥-林、趙作海又因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仔細看看趙作海案,其實枉法不究的苗頭早就已經冒了出來,只要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只要不是為了破案而破案,在當今發達的鑒定技術之下,被害人復活冤案原本不可能發生。這就警示我們,錯案糾錯絕對不能止于個案,否則佘-祥-林既然不是最后一個,趙作海也必然不是!
七.小結。
每個人都有選擇權,都有選擇自己人生道路的權利!但是既然選擇了法學這一門學科做為伴隨自己一生的專業課程,那么無論社會的整體態勢,主流趨勢的發展往那個方向潛移默化的改變,我們都不能拋棄法律本身所應當具有的法學素質!實習本身是很有價值的學習活動!但是不可以回避實習會給學生帶來不好的影響!第一天的實習中,朱律師就意味深長的對我說:你們現在的主要任務是過司法考試,跟我們學會讓你們學壞的!相信他不是因為嫌我們會給他添麻煩,而是真心實意的為我們好!從我同學的口中,我雖然沒有進如法院、檢-察-院,但是我已經大致能夠想象他們這些公務員的辦公室日常的情景。從網絡、報紙、雜志上到處可以看到司法腐-敗的身影,不得不感慨中國的社會不良影響(人治的千古毒害)無孔不入!相信他們曾經都有過我們寒窗苦讀的經歷,都有過憂國憂民的情素!但是到了社會,就被燈紅酒綠給腐蝕了!通過三周的實習,可以切切實實感受到社會問題的嚴峻形式!希望中國的司法大治即將到來,不要讓我們等的太久!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四
1、行政:行政是國家行政機關或其他特定的社會公共組織為實現公共利益對公共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的活動及其過程。
2、行政法:指調整行政關系、規范和控制行政權的法律規范體系。
3、行政關系:指國家行政機關在行政活動中同被管理者所發生各種關系的總稱。
4、行政權:指執行、管理權,主要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執行國家法律,管理國家內政、外交事務的權力。
二、思考題。
1、為什么要對行政權進行控制。
答:行政權同其他公權力一樣,其作用具有兩重性。
在現代社會,行政權相對于立法權和司法權,有膨脹和擴張的趨勢;行政權與其他國家公權力相比,它與公民、組織有著更經常、更廣泛、更直接的聯系。
2、行政法的特征。
答:形式特征---沒有統一、完整的法典。
行政法規范賴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數量居部門法之首。
內容特征---內容廣泛、規范,易于變動。
實體性規范與程序性規范交織在一起。
3、我國行政法的淵源有哪些。
答: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規章,民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法律解釋,我國加入或承認的國際條約和協定。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五
行政訴訟法是有關行政訴訟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它是規定人民法院、訴訟當事人和其他參與人的訴訟活動程序,規范各種行政訴訟行為,調整行政訴訟關系的法律規范,也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法律部門。
首先,行政訴訟法是規定行政訴訟活動程序的法律規范。行政訴訟是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實施訴訟行為,發生訴訟關系的步驟、方法、形式、順序、時限均要由法律明確規定。行政訴訟法就是規定上述程序的法律規范。
其次,行政訴訟法調整的對象是訴訟行為和訴訟關系。行政訴訟法以訴訟行為和訴訟關系為調整對象。所謂訴訟行為是指行政訴訟中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訴訟過程中實施的各種行為,如起訴、答辯、送達、裁判、妨礙訴訟、拒不執行判決等。行政訴訟法調整訴訟行為的基本方式是創設行為模式,明確規定各個訴訟主體實施行為的條件、標準及法律后果。所謂訴訟關系是指行政訴訟過程中各方訴訟主體之間形成的特定的訴訟事實與后果之間的關系。
再次,行政訴訟法的主要內容是規定行政訴訟主體的權利與義務。行政訴訟法規定法院、訴訟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訴訟活動中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例如,人民法院享有行政爭議案件的主管權與管轄權,對于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案件,法院不僅有受理的權力,而且有必須受理的職責。法院享有主持案件審理,指揮庭審的權力,法官遇有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情形時有回避的義務。當事人有起訴的權利,也有接受終審裁判、執行法院裁判的義務。
最后,行政訴訟法是有關行政訴訟的法律規范的總和。行政訴訟法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的行政訴訟法也稱形式意義上的行政訴訟法典,專指我國1989年4月4日由七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廣義的行政訴訟法也稱實質意義的行政訴訟法,除行政訴訟法典外,還包括一切有關行政訴訟的法律規范,它們分散在各種法律、法規及立法、司法解釋中。
理解行政訴訟法,需要正確認識行政訴訟法與行政法、行政程序法的關系。行政訴訟法是規范行政訴訟行為,調整行政訴訟關系的程序法,它規定法院、訴訟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訴訟活動中的程序性權利和義務,因此,是有關程序規范的總和。而行政實體法是規定行政機關及相對一方實體權利義務的法律規范。所以,二者規定的內容及范圍是不同的。但是,行政訴訟法與行政實體法也有一定的聯系。行政訴訟法是保證實體法得到正確實施的重要手段。行政訴訟法與行政程序法都屬于程序法,都是保證行政實體法正確實施的手段。但適用的主體不同,所處的階段也不同。行政訴訟法主要是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依據;而行政程序法主要是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實施公務行為的依據。從適用的階段看,行政訴訟法是審理行政案件時適用的程序法,因而是事后救濟程序;而行政程序法是關于行政行為的程序法,它貫穿于行政行為的全過程,不僅包括事后救濟程序,也包括事前、事中程序。通常情況下,行政實體法首先通過行政程序法得以實施,只有發生行政爭議進入訴訟時,才有適用行政訴訟法,通過訴訟程序實施行政實體法的必要。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六
摘要:從新公共管理時期以來,伴隨著行政管理體制的形成和成熟,工具理性主義一直處于主導地位。但隨著工具理性弊端和局限的暴露,以及以人為本觀念的不斷傳播,這個社會對人的價值、尊嚴、本質的重視重新被喚醒,從此價值理性強勢回歸。在揚棄工具理性自身特點的同時,價值理性利用自身優點,與工具理性相互競爭、相互合作,辯證的作用于現代公共價值的管理,打造出一個全新的現代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本文主要研究了行政管理的理性轉變以及轉變帶給自身的時代意義,分析了我國行政體制在此轉變中存在的問題,對社會發展有著重大現實意義。
關鍵詞:行政管理;工具理性;價值理性;時代意義。
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行政管理體制也在完成自身的演化,理性主義承載了主導者的責任,公共行政管理也在不斷的完善自我,提升自我,使得行政管理自身越來越趨向科學、民主和理性。行政管理理性主義模式的轉變,順應了時代潮流,也契合了行政管理大的演變規律。
一、行政管理理性及其轉變的必然性。
馬克斯韋伯認為,價值理性即“通過有意識的對一個特定的行為---倫理的、美學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闡釋的---無條件的固有價值的純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它不像工具理性那樣注重效率和利益,它在行為過程中重點關注的就是“價值”這兩個字,注重人自身的屬性和本質,價值理性可以體現出一個人對于社會的價值思考,更體現了一個人對于價值的理性思考。
(一)工具理性主義的消極影響。
1.“機器式管理”的危害“機器式管理”指的是把一個行政管理系統看作是一個冰冷的沒有感情的機器,在這個機器身上,各個零件只能在各個位置上發揮它們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彼此之間不可共生和互通。而工具理性模式下的組織系統,組織內部的運作就是這種機械化的關系,互相之間不共通。各個崗位上的人員就像機器人,在工作中不會投入更多的激情和心力,當然也不會有飽滿的熱情,工作過程中缺乏干勁,缺乏創新,一切都是在一個既有秩序卻又死氣沉沉的環境下運行。2.形式主義的誤導形式主義在工具理性主義影響下的行政管理體系中很容易滋生。在官僚制中,規章制度是其運行的制度基礎,甚至對政府的規章制度過分的強調、過分的崇拜,導致了這種形式主義掩蓋了價值理性的內在價值。組織成員對于組織內部的規章制度都自覺地嚴格遵循著,他們為組織內部的工作營造了井井有條的和諧氛圍,對制度的遵循也漸漸地趨向了簡單的完成任務,保證整個組織機制高效有序的協調運轉。久而久之,形式主義就這樣形成了。
(二)從工具理性走向價值理性的必然性。
1.價值理性是公共管理演化的結果一方面,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當經濟基礎在發生變革的時候,上層建筑的變革也是必然的。追溯人類社會的經濟成長史,從一開始以農業為主要經濟模式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到以工業經濟為主流模式的資本主義社會,再到以知識經濟為發展主干線的現代社會,是經濟領域隨著時代變遷而不斷發展不斷自我完善的過程。如果以以上三種經濟模式作為三個時間段去追溯政治發展史的話,農業經濟對應的是君權主義,工業經濟對應的是政權主義,而所謂知識經濟對應的就是人權主義。現代社會的知識經濟模式正在起步階段,它將不斷發展完善自己,伴隨著它的腳步的就是人權主義了。另一方面,在行政管理體制中,國家在著力于把“管理型政府”打造成一個“服務型政府”,人們對人權的呼聲日益高漲,民主意識、民主觀念空前覺醒,對強制性、冷漠型的管理方式越來越排斥甚至反抗,這也是一種管理模式的演化結果,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結果。所以,價值理性的回歸是時代發展變遷和公共管理演化的結果。
2.價值理性是公共價值管理的理性選擇首先,核心價值由新公共管理時期的績效轉變為公共價值管理時期的公共價值創建。價值根源于人的期望和感悟,公共價值的創造才是人們追求的新目標。其次,人性倘若由新公共管理時期的理性經濟人轉變為公共價值管理時期的反思理性人,當人的角色轉化成反思理性人的時候,他的思維已經會考慮到自身的利益價值,有了對自我價值的理性判斷。再次,政府角色由之前的掌舵人變更為其后的“戰略家”。政府不再是一個管理者的角色,而是一個出謀劃策的`戰略家,在觀望的同時從旁協助。
3.價值理性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隨著變革的深入,經濟格局的調整,社會步入高度復雜化和高度不確定化。價值理性便是主張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呼喚人的本性,堅持以人為本,為群眾服務,走群眾路線,一切以人民的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才是構建公平正義和諧社會最本質的要求。落實并發揮價值理性的作用,有助于政府更好的權衡利弊,盡量解決分配不公的問題;有助于政府合理分配社會資源,消除貧富差異;有助于人民和政府和諧相處,便于決策更高效的施行落實;有助于化解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與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二、行政管理理性主義轉變的時代意義。
(一)有效解決了行政管理中的矛盾沖突。
1.解決了行政過程中公平與效率的沖突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主要實行的是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體制與計劃經濟體制一個很明確的區別就是:前者主要處理效率問題,后者主要處理公平問題。然而公平和效率的沖突主要表現在人們對政府的期待和要求,一方面希望政府大力維護公眾利益,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另一方面期待政府承當起社會責任,促進經濟成長,所以就產生了這對矛盾。在行政管理體制由以工具理性為重心轉變為以價值理性為重心的今天,以人民利益為依據,保障個人基本權利為前提,以共同富裕為口號,為政府在解決這對矛盾方面提供了指路明燈。這就是以價值理性為主,工具理性為輔,兩者辯證統一,競爭融合,共同作用于社會的進步。
2.解決了行政執行中信念與責任的沖突責任是每個人、每個團體、每個組織都具有的重要特征,具有制度性,是一個可以量化和衡量的概念。信念是一個人的主觀意識,信念不具有強制性、客觀性、規律性。當信念沖破責任的底線,就會和責任發生摩擦。行政理性的轉變不僅是理論知識的轉變,而且理論作用下的實踐方式也在相應的調整著。
3.解決了行政管理中道德與法律的沖突道德和法律的表現形式正是價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兩種差異理念的表現。道德體現了人的主觀意識,其中夾雜著主觀信念和情感表達的部分,具有非強制性。而法律具有道德所不具備的強制性、制度性和明確性,它更是一種強有力的工具手段,強制要求這每一位公民去遵守。德治與法制的統一是現在社會急需落實的事情,當價值理性更主動的作用于行政管理時,行政治理方式、治理手段就會站在價值的角度,理性的去判斷,既要合情合理,符合人之常情,又能遵守法律的規定,不偏不倚。所以要合理的運用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讓它們相互融合,辯證的作用于現代行政管理體制的建設。
(二)重塑了行政管理中價值理性的內核。
在現代行政管理體制中,我國本土的公共行政深受西方早期工具理性的影響,甚至有過過分推崇的時期。在我國本土價值理性尚不成熟、尚不完善的時候,西方工具理性在中國的越位發展使國內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的關系產生了碰撞和扭曲。在實踐運用中,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應該是相互依存,辯證統一的,兩者中任何一個單獨作用于行政治理,都將會造成行政管理道路的停滯,甚至倒退。行政管理體制由工具理性向價值理性的轉變拯救了日漸勢弱的價值理性,填充了價值理性的內核,擴寬了價值理性的層面,使原來狹窄滯后的內核變得宏大且包容。這樣的價值理性才可以運用到社會實踐中;才可以為工具理性提供價值指導,做工具理性的精神支柱;才符合行政發展的需求。這種轉變后的融合新理性的行政模式才會和時代發展相契合。
(三)引導了行政行為走向科學化理性化。
1.促進了行政目標逐漸趨向合理化價值理性作用下的行政文化具備一個明顯的特性,即就是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的統一。價值理性是種以人類主體為重心的理性,它和工具理性最大的區別就是更多的眷顧人們的需求,關切事物存在的價值,是對現在的行政目標涵蓋著更多的價值成分的考量。相比于工具理性的機械化、官僚化的行政統治,價值理性的行政文化偏向人治、德治的成分較多。這種德性行政所關注的是人的價值需求和意愿選擇,包括人們的民主選舉,民主參與。
2.引導了行政行為更加規范化在之前的行政文化中,人們在組織中分工明確,規范有秩序的做著自己的工作,不考慮工作的意義和目標,不考慮這樣做的價值和后果。而價值理性是一種批判理性,它為人們帶來了一套具體的批判標準,使人們的自主意識得以覺醒,更加關注人的主體意識。規范了行政行為,明確了行政目標和發展方向。
3.促使了以德行政得以實現價值理性作用下的行政文化形成了一種稱之為道德理性的思維模式。道德理性是用良心致良知,是一種美好的、純凈的內在心靈思維方式,它所尋求的是一種盡善盡美的存在,是一種大德大愛的展現,追求一種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道德范式,集中傳播道德規范、道德理想、道德原則、道德精神等,以這種方式來指導人們設定正確的行政目標。
三、我國行政體制在此轉變中需注意的問題。
(一)管理過程容易造成工具理性的膨脹。
現代的行政管理技術進入了一個飛速發展且快速更新換代的時代,政府在注重績效的同時,會引發管理模式的技術化效應,這種模式會慢慢走向僵化,會加劇工具理性的蔓延和膨脹。主要表現為以下三方面:
1.管理目標的置換政府的公共管理目標是人民的生活,人民的幸福指數。想要為人民謀利益,就需要每時每分關注著人民,及時為人民解決問題。而如果只注重管理技術的創新和改革,政府集中在人民身上的精力就會大大減少。久而久之,管理就會偏離主干道,忘記初心。
2.管理思維的僵化管理思維的僵化,主要是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說的。現代管理技術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某種程度上使得政府形成了一種固定式的單項度思維,特別是地方政府,很容易形成一種誤區,即就是按照新的管理技術去執行就是正確的。這種思維方式會轉移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重心,把本該放在行政結果、行政效益上的注意力,轉移到了該運用那種行政方法上,使地方的行政管理受制于新技術的視野,他們會或自覺或不自覺的去遵循技術的程序,并按照其路線走下去。這種現象持續和蔓延下去,會削弱地方政府行政治理水平。
3.管理方法的單調地方政府除了承擔治理一方區域的責任,還肩負著跟著黨走的使命。這使得他們對國家機關新的管理精神無條件服從和執行。它們認為新的管理方法才會讓它們緊跟上級組織的腳步,讓政府公共事業管理換發生機。但其實,針對有些問題,傳統的管理方法會取得比現代管理方法更好的效果。這就需要地方政府懂得取舍,靈活運用管理方法。不然會適得其反,管理成本上升,管理效益卻沒有太大變化。
(二)兩種理性的運用失衡。
兩種理性的失衡主要是工具理性的敦促作用。工具理性文化與以人為本的價值文化有著迥然不同的理念,工具理性的推廣和運用主要從三方面加劇了兩種理性失衡:
1.政府本位政府本位和民眾本位是兩個基礎性的選擇,是一個政府要進行公共事務管理首先要面對的問題。從本質上出發,政府是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政府工作和行為的出發點與落腳點是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但事實上,在工具理性主義的影響下,績效考核會成為政府行為的追求目標,對于體察民情之類的事情做的是少之又少。
2.功利傾向對地方政府而言,他們希望自己的所作所為能為人民帶來利益,能受人民歡迎。但這操作起來并不是那么的輕而易舉。人民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群體,他們的利益具有復雜性和多樣性,且其中還充斥著各種各樣的矛盾分歧,譬如: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等。而功利傾向對地方政府最大的影響就是在上述利益沖突中,他們的選擇不會是理性的,而是被功利心左右,偏向眼前和局部利益。這既不利于長遠發展,又不能做到顧全大局,對國家前進的腳步有阻礙作用。
3.唯形式論唯形式論主要指政府走形式主義,對看得見摸得著的績效內容甚為看重,而對一些具有真正意義和精神的東西視而不見,使政府華麗的業績外表下空空如也,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這就要求政府組織對工具理性的傳播和運用必須小心謹慎,把它控制在一個合適的度上,萬不可使其越俎代庖,從而影響國家機關對政府治理道路的整個設想和計劃。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七
摘要:。
行政執法證據是行政機關進行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時,執法人員依法取得的證據材料。實踐中,鑒于行政違法行為對應的行政處罰的嚴厲性不及刑事犯罪行為對應的刑罰,行政案件與刑事案件在證據收集要求上仍有明顯區別,有必要規范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運用,通過證據審查實現行政執法證據成為刑事訴訟證據的轉變。
關鍵詞:。
關于行政機關在行使職能進行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時,執法人員依法取得的證據材料是否可以作為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新的刑事訴訟法有了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一、行政執法證據可在刑事訴訟中運用的原因。
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行為的主要區別在于社會危害性程度不同,當行政違法行為危害程度達到刑事犯罪立案追訴程度時,行政執法機關就不再有處理權限,應當依法將行政執法中收集的全部證據材料移送司法機關。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機關處理一般違法行為,司法處理刑事犯罪行為,時間經過的不可倒流使得物證、書證等證據材料,只要行政執法機關已經收集了,司法機關就不可能重新收集。基于以上原因,行政執法證據不能排斥在刑事訴訟之外,至于司法機關最終是否采信作為定案的證據,則視具體司法審查而定。
二、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進行審查的必要性。
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行為基于社會危害性的不同,兩種不法行為性質不同,但兩種行為表征大體相同,行政違法行為由于危害程度的加重成為刑事犯罪行為,在案發時一般由行政執法機關先行調查取證,隨著證據的逐步收集,行政案件有可能成為刑事案件,進而依法應當移送司法機關。由于行政違法行為對應的行政處罰的嚴厲性不及刑事犯罪行為對應的刑罰,行政案件與刑事案件在證據收集要求上有以下區別:。
(一)證據收集的程序性要求不同。刑事訴訟中證據的收集程序要比行政執法的證據程序嚴格,例如在詢問要求上,在辦理刑事案件時詢問證人、被害人必須單獨進行,否則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屬于非法證據,依法應當排除,但在辦理行政執法案件中,證人、被害人不單獨進行詢問法律是許可的。
(二)證明標準和證據審查要求不同。刑事案件的查辦要求證據之間有印證關聯,單一的證據形式和種類不能最終定案;相比于刑事訴訟,行政機關在執法時重點在穩定行政管理秩序,偏向于執法效率,證據收集過程中重點在某一種或某幾種證據上。
(三)全國行政執法水平區域差距很大。很多行政機關取證能力有待提升,在行政違法案件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依法將行政執法證據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后,先天的不足可能將直接影響到刑事案件的事實認定,進而不能實行刑事訴訟的目的。
三、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審查要求。
(一)證據的關聯要求。證據要最終作為定案的根據需要與案件事實具有關聯性。行政執法證據在移送司法機關后,在刑事訴訟的各個環節中,審查行政執法證據與待證事物間具有關聯性是證據審查的最低要求。
(二)證據真實性要求。客觀真實性是審查證據的基本點,在刑事訴訟中要著重審查證據的內容是否客觀真實,是否是對事物的客觀反映。司法機關在審查行政執法機關移送來的行政執法證據時,應當重點審查證據內容和證據形式是否客觀真實。
四、非法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排除情況。
(一)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行政執法證據。我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都規定了:采用暴力、威脅、引誘、欺騙等手段取得證據的行為是非法的,這也就指示出了非法行政執法證據的排除情況。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比行政案件的證據要求更嚴格,所謂舉輕以明重,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采取暴力、威脅、引誘、欺騙等嚴重侵犯人權的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在移送司法機關后當然要予以排除。但是,行政執法機關只是一般違反法定程序而收集到的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就不能因為收集程序違法就必然予以排除。這一規定是基于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具有穩定性、不受主觀因素影響而隨意變化。因此,行政執法過程中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應當要求行政執法機關予以補正或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作出合理解釋的,才應當予以排除。
(二)行政執法中采取秘密手段收集的證據。秘密錄音、隱蔽錄像等秘密手段隨著技術的成熟已成為常用手段,為了取證的便捷,部分行政執法機關也開始嘗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的若干問題規定》規定,以偷拍、偷錄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不能作為定案依據。舉輕以明重,在刑事訴訟中同樣遵守這個規定。但是,采取秘密手段未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獲取的證據材料則不一定予以排除。秘密取證并不等同于非法取證,基于保護公共利益的需要,只要行政主體的秘密取證行為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就不能作為行政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五、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具體審查方法。
(一)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新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雖然這四類證據在刑事訴訟法中被明確規定了可以作為證據適用,但不能排除行政執法機關收集的這四類證據被替換、被偽造的可能性。基于上述原因,司法機關仍然應當審查這四類證據的來源、收集時間、地點以及方式等。
(二)違法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當事人作為案件的親歷者,一般能完整陳述案件的整個過程,這樣的證據很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事實認定。雖然當事人陳述是認定案件事實的便捷途徑,但受制于言辭證據的固有缺陷,容易受主觀因素的影響,真實性存疑。基于當事人陳述存在的問題,行政執法證據在移送司法機關后必須嚴格按照程序要求重新收集。證人證言與當事人陳述均屬于言辭證據范疇,證人證言也具備當事人陳述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因此對于行政執法機關收集的證人證言,司法機關在接受移送后的偵查階段應當對證人證言重新進行收集,除非相關證人已死亡等客觀原因導致無法重新收集,此情況下,在行政執法階段收集的證人證言與在案的其他證據能相互印證時,證人證言不需重新收集也能作為刑事定案的證據。
(三)現場勘驗等筆錄證據。筆錄類證據的審查主要看是否有行政執法人員、當事人、見證人的簽字以及現場勘查過程是否完整、是否有遺漏環節。行政執法證據在移送司法機關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對行政機關移送的筆錄類證據持有異議,在可以重新收集制作的情況下應當重新提取后再使用;而在重新收集提取不可能的情況下,在刑事訴訟的審判階段可以直接將筆錄類證據在法庭上接受質證,如果與在案的其他證據能相互印證則可以采信,否則予以排除。
(四)鑒定類證據。在行政執法中取材并鑒定的材料,在刑事訴訟中重點在審查是否超出鑒定機構的鑒定范圍、鑒定人是否依法取得相應的鑒定資質、另外還要審查鑒定人是否需要回避的情況。行政執法過程中衍生的鑒定在移送司法機關后,如果當事人提出異議,在重新鑒定可能的情況下應當根據刑事訴訟中關于鑒定意見的要求重新鑒定。
綜上所述,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運用,涉及到行政法、刑事訴訟法之間的“兩法銜接”問題。規范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審查要求,有利于實現行政執法證據向刑事訴訟證據的轉變,既規范了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的證據收集要求,又為達到刑事立案標準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在刑事立案偵查及審查起訴等階段的證據規范要求。當然,最佳解決方案是最大限度地縮小行政執法證據與刑事證據之間的差距,保證證據之間的延續性。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八
市林業局接到關于孫某毀林采礦的舉報,遂致函當地縣政府,要求調查。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局、礦產資源管理局與安監局負責調查處理。經調查并與孫某溝通,三部門形成處理意見:要求孫某合法開采,如發現有毀林或安全事故,將依法查處。再次接到舉報后,三部門共同發出責令孫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對被破壞的生態進行整治的通知。
97.責令孫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的性質是()。
a.行政處罰。
b.行政強制措施。
c.行政征收。
d.行政強制執行。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的區別。《行政處罰法》第8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據此可知,責令孫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的性質屬于行政處罰種類中的“責令停產停業”。
【提示】司法部給出的答案是b,但是根據《行政強制法》第9條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據此可知,上述五種行政強制措施中沒有“責令停止”相關違法行為的種類。因此,按照法條規定來講,正確答案應該是a.
98.就上述事件中的行為的屬性及是否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市林業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訴性。
b.縣政府的會議紀要具有可訴性。
c.三部門的處理意見是行政合同行為。
d.三部門的通知具有可訴性。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選項a正確。市林業局的致函行為不屬于具有拘束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具有可訴性。
選項b錯誤。縣政府的會議紀要不屬于具有拘束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具有可訴性。
選項c錯誤。行政合同行為的雙方當事人是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三部門的處理意見不是行政合同行為。
選項d正確。三部門的通知對是具體行政行為,且會對孫某的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具有可訴性。
99.甲市某縣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盜竊罪為由將其刑事拘留,經縣檢察院批準逮捕,縣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訴,甲市中級法院改判無罪。李某被釋放后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李某向甲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的,應書面通知李某并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
b.李某向甲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前,應當先向甲市檢察院申請復議。
c.對李某申請賠償案件,甲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可指定一名審判員審理和作出決定。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司法賠償。
選項a正確。《國家賠償法》第23條第3款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決定不予賠償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賠償請求人,并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
選項b錯誤。《國家賠償法》第24條第2款、第3款規定,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依照本條規定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是法院,賠償請求人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選項c錯誤。《國家賠償法》第29條第1款、第2款規定,中級以上的人民法院設立賠償委員會,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審判員組成,組成人員的人數應當為單數。賠償委員會作賠償決定,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選項d正確。《國家賠償法》第30條第1款,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
100.村民甲、乙因自留地使用權發生爭議,鄉政府作出處理決定,認定使用權歸屬甲。乙不服向縣政府申請復議,縣政府以甲乙二人爭議屬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鄉政府無權作出處理決定為由,撤銷鄉政府的決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訴。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縣政府撤銷鄉政府決定的同時應當確定系爭土地權屬。
b.甲的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具體權限。
c.本案被告為縣政府。
d.乙與鄉政府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
選項a錯誤。縣政府撤銷鄉政府決定的同時不需要確定系爭土地權屬。
選項b正確。《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申請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應當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況下無法書面委托的,可以口頭委托。口頭委托的,行政復議機構應當核實并記錄在卷。申請人、第三人解除或者變更委托的,應當書面報告行政復議機構。
選項c正確。《行政訴訟法》第25條第2款規定,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本案中復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為,因此甲不服向法院起訴的,復議機關縣政府為被告。
選項d錯誤。《行政訴訟法》第27條規定,同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乙是本案的第三人,但是鄉政府不是本案的第三人。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十九
行政管理最廣義的定義是指一切社會組織、團體對有關事務的治理、管理和執行的社會活動。同時也指國家政治目標的執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狹義的定義指國家行政機關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又稱為公共行政。下面是行政管理制度論文,請參考!
行政管理工作的辦公室溝通協調作用。
辦公室對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實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辦公室工作應按科學發展觀相關要求,創新思維,努力探索,促進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筆者將分別從辦公室管理工作職能、行政管理工作中辦公室溝通協作對策研究這兩個方面來闡述。
一、辦公室管理工作的職能。
辦公室是一個單位的“窗口”,在行政管理中占據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辦公室人員應對辦公室的地位加以重視,使其更好適應時代發展趨勢,促進辦公室管理水平的提升。辦公室作為聯系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橋梁,確保事業單位每個環節的有效銜接,樹立全方位服務理念,創建良好的“窗口”形象,確保辦公室各項工作的一一落實。辦公室管理工作具有多項職能,包括:綜合職能、協調職能、參謀職能、服務職能以及督查職能,筆者將對其一一闡述。
(一)綜合職能。綜合職能作為辦公室管理的主要職能,是實現內外溝通、協調各方的重要樞紐,同時也是單位管理系統的心臟。一般來說,單位許多決策由辦公室來負責,行政管理工作實施情況應及時向辦公室反饋。(二)協調職能。除綜合職能外,協調職能也是其中之一,該職能貫穿于單位各項管理工作當中,辦公室應協調好單位各部門間的關系,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辦公室起著承上啟下、聯系內外的作用,可使單位各部門工作步調一致,確保單位工作目標的有效統一,為自身發展創造更優質的環境。(三)參謀職能。辦公室作為領導的助手與參謀,平常與單位領導接觸較多,能第一時間獲取上級精神,了解單位領導工作思路,同時還參與到單位決策過程中,從而賦予了其參謀的職能。基于此,辦公室人員應依據領導意圖,把握上級決策,廣泛收集信息,聽取基層意見,實施改革創新,更好地輔助領導決策。(四)服務職能。眾所周知,辦公室在單位行政管理中占據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職責是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服務,在辦公室管理中,應圍繞中心工作,樹立服務意識,對人民群眾的`訴求加以了解,盡自己的能力來解決各項問題。(五)督查職能。所謂督查,實際上是指對單位或單位領導推行的決策落實情況加以了解,督查職能的落實是促進單位各項工作實施的主要動力,如相關決策無法有效執行,便會對整體工作效率造成影響。辦公室管理在事業單位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隨著事業單位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新工作方法和新思想不斷出現,辦公室管理的弊端也隨之暴露出來。主要表現為辦公室管理體制不完善,尤其在事業單位綜合性監督管理方面還需不斷完善;處理重大事件的能力不足,缺少對重大事件的處理措施和方法;檔案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辦公室工作人員對檔案重視程度不夠,意識較為淡薄;相關辦公室人員業務素質較低,導致工作效率降低。
二、行政管理工作中辦公室溝通協作對策研究。
綜上,筆者對辦公室管理工作職能進行了分析研究,為促進辦公室溝通協作,還應采取多種管理對策,如:對管理制度加強健全、進一步發揮各項職能,筆者將從以下方面來闡述。
(一)對管理制度加強健全。在單位行政管理工作中,為促進辦公室的溝通協作,首先應對管理制度加以健全,使各項工作有據可循,實現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在原本規則制度的基礎上,對工作程序加以規范,以防憑經驗辦事現象的發生。單位領導應從辦文、辦公、辦事等方面來制定嚴格的執行程序,對操作方法加以明確。此外應對工作關系進行梳理,確保各項工作分工的明確性,為促進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還應將激勵機制應用其中,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高考核指標體系的科學合理性,將定性與定量方式結合在一起,強化考核的比重。(二)進一步發揮各項職能。辦公室作為貫徹領導決策、反饋員工意見的主要機構,應提高自身服務意識,以發展為大局,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與計劃性,通過辦文、辦會、辦事等環節把握好程序關。最后,辦公室應樹立勇于創造、勇于進取的精神,依據新形勢要求來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最后解決問題。作為領導的“參謀”,辦公室應將工作重點放到主動參謀上,對當前形勢認真研究,對管理業務認真鉆研,對重要的民意、各種突發事件準確反饋,辦公室應善于發現新信息,把握事物發展規律,為領導提供更加科學更加合理的參考服務。
三、結束語。
綜上,筆者對辦公室管理現狀及職能展開了研究,就目前來看,辦公室在行政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若得不到解決便會對其管理工作造成影響,基于這種情況,單位領導應對管理制度加以健全,加強員工考核力度,促進辦公室自身職能的有效發揮。
【參考文獻】。
[1]劉麗敏.探析行政管理工作中辦公室的溝通協調作用[j].科技風,(20):6-7.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論文(優質20篇)篇二十
辦公室對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實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辦公室工作應按科學發展觀相關要求,創新思維,努力探索,促進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筆者將分別從辦公室管理工作職能、行政管理工作中辦公室溝通協作對策研究這兩個方面來闡述。
一、辦公室管理工作的職能。
辦公室是一個單位的“窗口”,在行政管理中占據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辦公室人員應對辦公室的地位加以重視,使其更好適應時代發展趨勢,促進辦公室管理水平的提升。辦公室作為聯系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橋梁,確保事業單位每個環節的有效銜接,樹立全方位服務理念,創建良好的“窗口”形象,確保辦公室各項工作的一一落實。辦公室管理工作具有多項職能,包括:綜合職能、協調職能、參謀職能、服務職能以及督查職能,筆者將對其一一闡述。
(一)綜合職能。綜合職能作為辦公室管理的主要職能,是實現內外溝通、協調各方的重要樞紐,同時也是單位管理系統的心臟。一般來說,單位許多決策由辦公室來負責,行政管理工作實施情況應及時向辦公室反饋。
(二)協調職能。除綜合職能外,協調職能也是其中之一,該職能貫穿于單位各項管理工作當中,辦公室應協調好單位各部門間的關系,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辦公室起著承上啟下、聯系內外的作用,可使單位各部門工作步調一致,確保單位工作目標的有效統一,為自身發展創造更優質的環境。
(三)參謀職能。辦公室作為領導的助手與參謀,平常與單位領導接觸較多,能第一時間獲取上級精神,了解單位領導工作思路,同時還參與到單位決策過程中,從而賦予了其參謀的職能。基于此,辦公室人員應依據領導意圖,把握上級決策,廣泛收集信息,聽取基層意見,實施改革創新,更好地輔助領導決策。
(四)服務職能。眾所周知,辦公室在單位行政管理中占據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職責是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服務,在辦公室管理中,應圍繞中心工作,樹立服務意識,對人民群眾的訴求加以了解,盡自己的能力來解決各項問題。
(五)督查職能。所謂督查,實際上是指對單位或單位領導推行的決策落實情況加以了解,督查職能的落實是促進單位各項工作實施的主要動力,如相關決策無法有效執行,便會對整體工作效率造成影響。辦公室管理在事業單位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隨著事業單位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新工作方法和新思想不斷出現,辦公室管理的弊端也隨之暴露出來。主要表現為辦公室管理體制不完善,尤其在事業單位綜合性監督管理方面還需不斷完善;處理重大事件的能力不足,缺少對重大事件的處理措施和方法;檔案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辦公室工作人員對檔案重視程度不夠,意識較為淡薄;相關辦公室人員業務素質較低,導致工作效率降低。
二、行政管理工作中辦公室溝通協作對策研究。
綜上,筆者對辦公室管理工作職能進行了分析研究,為促進辦公室溝通協作,還應采取多種管理對策,如:對管理制度加強健全、進一步發揮各項職能,筆者將從以下方面來闡述。
(一)對管理制度加強健全。在單位行政管理工作中,為促進辦公室的溝通協作,首先應對管理制度加以健全,使各項工作有據可循,實現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在原本規則制度的基礎上,對工作程序加以規范,以防憑經驗辦事現象的發生。單位領導應從辦文、辦公、辦事等方面來制定嚴格的執行程序,對操作方法加以明確。此外應對工作關系進行梳理,確保各項工作分工的明確性,為促進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還應將激勵機制應用其中,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高考核指標體系的科學合理性,將定性與定量方式結合在一起,強化考核的比重。
(二)進一步發揮各項職能。辦公室作為貫徹領導決策、反饋員工意見的主要機構,應提高自身服務意識,以發展為大局,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與計劃性,通過辦文、辦會、辦事等環節把握好程序關。最后,辦公室應樹立勇于創造、勇于進取的精神,依據新形勢要求來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最后解決問題。作為領導的“參謀”,辦公室應將工作重點放到主動參謀上,對當前形勢認真研究,對管理業務認真鉆研,對重要的民意、各種突發事件準確反饋,辦公室應善于發現新信息,把握事物發展規律,為領導提供更加科學更加合理的參考服務。
三、結束語。
綜上,筆者對辦公室管理現狀及職能展開了研究,就目前來看,辦公室在行政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若得不到解決便會對其管理工作造成影響,基于這種情況,單位領導應對管理制度加以健全,加強員工考核力度,促進辦公室自身職能的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