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是在緊急情況下制定的一種操作計劃,目的是為了有效管理和應對突發事件,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在制定應急預案時,可以參考一些優秀范本,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合理調整和補充。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一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四條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二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是一級重點防火單位,天然氣是高壓、易燃、易爆介質,生產運行中,一旦發生事故,沖脫卡套的天然氣管線對人身、設備都存在著嚴重的威脅,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5%~15%),后果更不堪設想。
為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大事故的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根據本公司加氣站的實際情況,本著“預防第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天然氣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危險源管理,實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員均熟悉本預案,若發生事故能夠熟練應用,明確分工,迅速處理,降低損失、避免傷亡。
除加強對電器原件的經常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可靠的電器原件,若保護裝置失靈,應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長關掉進電開關;
2、同時機電修值班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門衛人員或財務人員及時報警、報告有關領導,組織搶修;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線。
1、值班班長實施滅火措施;
2、機電修人員迅速從配電室切斷電源;
3、關閉進氣閥,關閉程控盤全部閥門及氣瓶出氣閥;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帶;
5、財務人員報警、報告有關領導。
無論卡套、安全閥等處一旦發生泄漏,應立即采取措施;
1、緊急停車,打開排污閥;
2、關閉進氣閥門,切斷電源;
3、卸壓查找原因、進行處理。
1、值班班長立即停機、斷電,打開排污閥,關閉進氣閥門;
2、機電修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加氣員關閉加氣機閥門,停止加氣,并協同滅火人員一同進入機房滅火;
4、財務人員報警并報告領導。
1、加氣工迅速關閉加氣機進氣閥,撥出接頭;
2、關閉加氣車氣瓶伐門。
3、采取滅火措施;
4、到配電室切斷加氣機電源;
5、疏散加氣機機周圍人員,設立警戒線。
6、財務人員,報警或匯報領導。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三
1.
總則。
1.1。
目的為做好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證水利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制定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和《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1.3.1。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突然發生且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2。
(
1
)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結構坍塌安全事故;
(
2
)特種設備或施工機械安全事故;
(
3
)施工圍堰坍塌安全事故;
(
4
)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
5
)施工場地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
6
)施工中發生的各種重大質量事故;
(
7
水利工程建設中發生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事件,依照國家和地方相應應急預案執行。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應急處置以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減輕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社會危害。
1.4.2。
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根據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水利部及其所屬流域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包括項目代建機構,下同)和施工等工程參建單位負責相應的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4.3。
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水利部予以協調和指導,水利部所屬流域機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司其職,積極協調配合,動員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事故現場應當設立由當地政府組建、各應急指揮機構參加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實行集中領導、統一指揮。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參建單位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處置活動。
1.4.4。
信息準確、運轉高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參建單位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與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快速處置信息。相關部門應當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
1.4.5。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正常情況下的水利建設工程項目風險評估、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以及完善應急裝備和應急預案演練等工作。
2.
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
協調機制及相關部門職責水利部與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聯絡協調機制,在啟動本預案時統一行動、密切配合、提高應急效率。
2.2。
2.
2.3。
水利部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3.1。
指揮長:分管工程建設的副部長;
成員:規劃計劃司、人事勞動教育司、監察部駐水利部監察局、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的主要負責同志(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未在京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排名先后遞補)。
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在水利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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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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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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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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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為地方提供事故處理的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2.3.2。
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其日常辦事機構。
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其組成如下:
主任:建設與管理司司長;
副主任:人事勞動教育司副司長、建設與管理司副司長(分管水利工程建設);
聯絡員:建設與管理司有關處室工作人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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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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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匯總事故信息并報告(通報)事故情況,組織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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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承辦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
(
6
2.3.3。
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專家技術組、事故調查組等若干個工作組(以下統稱為“工作組”),根據需要及時組建并開展工作。
工作組的具體設置,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有關專家從水利部安全生產專家庫中選擇,特殊專業或有特殊要求的專家,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商請有關部門推薦。各工作組在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為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提供專業支援和技術支撐,開展具體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
1
)專家技術組:根據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類別和性質,及時調集和組織安全、施工、監理、設計、科研等相關技術專家,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評估預測事故發展趨勢,提出消減事故對人員和財產危害的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對策,為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及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提供決策依據和技術支持。
(
2
)事故調查組:按照事故調查規則和程序,全面、科學、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事故的相關事件,詳細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程度,分清事故責任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2.4。
流域機構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水利部流域機構應當制定流域機構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成以及職責,可參照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成與職責,結合流域機構的職責與水利工程項目管理的實際制定。應急預案需經水利部核準并抄送流域內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下同)。
2.5。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機構及職責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和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成以及職責,可參照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成與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逐級上報備案,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其應急預案報水利部及所在流域機構備案。
2.6。
項目法人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在本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應當組織制定本工程項目建設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工程項目建設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工程項目建設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組成如下:
指揮:項目法人主要負責人;
副指揮:工程各參建單位主要負責人;
成員:工程各參建單位有關人員。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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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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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照應急預案,做好與工程項目所在地有關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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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配合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其它有關主管部門發布和通報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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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組織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
8
)落實并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情況;
(
9
)組織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
10。
)完成事故救援和處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2.7。
施工單位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2.7.1。
承擔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水利工程施工企業應明確專人維護救援器材、設備等。
2.7.2。
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特點和范圍,制定施工現場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并明確職責。
2.7.3。
在承包單位的統一組織下,工程施工分包單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應當按照施工現場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并明確職責。
2.7.4。
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的應急救援人員和職責應當與項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項目建設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調一致,并將應急預案報項目法人備案。
2.8。
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發生后,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應當迅速組建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的統一領導與指揮。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
工作準備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以及所主管工程項目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工程項目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
預警預防行動。
3.2.1。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施工特點和范圍,加強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3.2.2。
對可能導致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后果的險情,項目法人和施工等知情單位應當按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流域機構或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至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可能造成重大洪水災害的險情,項目法人和施工單位等知情單位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防汛指揮部,必要時可越級上報至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3.2.3。
4.
應急響應。
4.1。
i
ii。
iii。
iv。
四級。對應相應事故等級,采取。
i
級、
ii。
級、
iii。
級、
iv。
級應急響應行動。
4.1.1i。
已經或者可能導致死亡(含失蹤)。
30。
人以上(含本數,下同),或重傷(中毒)。
100。
人以上,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
10。
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
1
億元以上的事故。
4.1.2ii。
已經或者可能導致死亡(含失蹤)。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或重傷(中毒)。
50。
人以上、
100。
以下,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
1
萬人以上、
10。
萬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
5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的事故。
4.1.3iii。
已經或者可能導致死亡(含失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重傷(中毒)。
30。
以上、
50。
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
10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的事故。
4.1.4iv。
已經或者可能導致死亡(含失蹤)。
3
人以下,或重傷(中毒)。
30。
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
1000。
萬元以下的事故。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水利工程建設實際情況,事故分級將適時做出調整。
4.2。
4.2.1。
水利部直管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發生質量與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
i
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分管工程建設的副部長)或副指揮長(水利部辦公廳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組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啟動。
ii。
iii。
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司長)或副主任(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分管工程建設的副司長)率水利部工作組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啟動。
iv。
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處長率水利部工作組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4.2.2。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包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發生質量與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協助和指導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應急處置的工作。
啟動。
i
ii。
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組協調、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啟動。
iii。
iv。
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處長率水利部工作組協調、指導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4.3。
事故報告。
4.3.1。
事故報告程序。
(
1
4
小時。流域機構或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同時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報告的方式可先采用電話口頭報告,隨后遞交正式書面報告。在法定工作日向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夜間和節假日向水利部總值班室報告,總值班室歸口負責向國務院報告。
(
2
(
3
)對于水利部直管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跨?。ㄗ灾螀^、直轄市)的水利工程項目,在報告水利部的同時應當報告有關流域機構。
(
4
)特別緊急的情況下,項目法人和施工單位以及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直接向水利部報告。
4.3.2。
事故報告內容。
(
1
)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以下內容:
1
2
3
)事故報告的單位、報告簽發人及報告時間和聯系電話等。
(
2
)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1
2
)事故原因分析;
3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4
)搶險交通道路可使用情況;
5
)其他需要報告的有關事項等。
4.3.3。
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明確專人對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
指揮協調和緊急處置。
4.4.1。
水利工程建設發生質量與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迅速成立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由到達現場的各級應急指揮部和項目法人、施工等工程參建單位組成。
在事故現場參與救援的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揮,并及時向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匯報有關重要信息。
4.4.2。
水利工程建設發生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后,項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參建單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4.3。
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各級應急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并根據工程特點、環境條件、事故類型及特征,為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
4.4.4。
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故狀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劃定事故現場危險區域范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
4.4.5。
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為縮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明顯的標記和書面記錄,盡可能拍照或者錄像,妥善保管現場的重要物證和痕跡。
4.5。
新聞報道水利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水利部或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必要時,國務院新聞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協調,重大情況報國務院決定。
5.
應急結束。
5.1。
結束程序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活動結束以及調查評估完成后,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指揮部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有關部門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
善后處置。
5.2.1。
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范圍,有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要督促、協調、檢查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5.2.2。
項目法人及事故發生單位應依法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妥善解決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以及受影響人員的生活安排,按規定做好有關損失的補償工作。
5.2.3。
項目法人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產生的損失逐項核查,編制損失情況報告上報主管部門并抄送有關單位。
5.2.4。
項目法人、事故發生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工作。
5.2.5。
項目法人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復或處理發生事故的工程項目,盡快恢復工程的正常建設。
5.3。
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及時進行整改。
5.3.1。
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調查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調查組織的職責如下:
(
1
)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
2
)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
3
)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
(
4
)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
5
)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
6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3.2。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1
)發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
2
)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
3
)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
4
)事故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
(
5
)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
6
)事故結論;
(
7
)事故責任單位、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建議;
(
8
)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
9
(
10。
)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5.3.3。
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應當執行《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
5.3.4。
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實際應急效能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完善和補充。
5.3.5。
項目法人、事故發生單位及工程其它參建單位,應當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后續工程安全、保質保量地完成建設。
5.3.6。
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提出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
應急保障措施。
6.1。
通訊與信息保障。
6.1.1。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部門及人員通訊方式應當報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備案,其中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應急指揮部的通訊方式報水利部和流域機構備案。
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有關組成單位和人員名單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總編印分送各有關單位,需要上報的,報有關部門備案。通訊方式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便及時更新。
6.1.2。
正常情況下,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主要人員應當保持通訊設備。
24。
小時正常暢通。
6.1.3。
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發生后,正常通訊設備不能工作時,應立即啟動通訊應急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訊設施,啟用備用應急通訊設備,保證事故應急處置的信息暢通,為事故應急處置和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6.1.4。
通訊與信息聯絡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圍及相應通訊設備應當符合應急指揮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工程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
1
)根據可能突發的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性質、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項目法人應當組織工程有關施工單位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
2
)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它社會資源。
6.2.2。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隊伍:
(
1
)工程設施搶險隊伍,由工程施工等參建單位的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
2
)專家咨詢隊伍,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質量檢測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能評價與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應急對策和意見;并負責從工程技術角度對已發事故還可能引起或產生的危險因素進行及時分析預測。
(
3
)應急管理隊伍,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6.2.3。
經費與物資保障。
地方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資金和物資供給。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6.3.1。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整合水利工程建設各級應急救援專家并建立專家庫,常設專家技術組,根據工程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及時派遣或調整現場應急救援專家成員。
6.3.2。
各級應急指揮部將組織有關單位對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提高應急監測、預防、處置及信息處理的技術水平,增強技術儲備。
6.3.3。
6.4。
宣傳、培訓和演練。
6.4.1。
公眾信息交流。
(
1
)本應急預案及相關信息公布范圍至流域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
2
)項目法人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公布至工程各參建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備案。
6.4.2。
培訓。
(
1
)水利部負責對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
2
)項目法人應當組織水利工程建設各參建單位人員進行各類質量與安全事故及應急預案教育,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原則上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
3
)培訓對象包括有關領導和有關應急人員等,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和實際效果。培訓情況要留有記錄并建立培訓檔案。
6.4.3。
演練。
(
1
(
2
)項目法人應急處置指揮部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及事故特點,組織工程參建單位進行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必要時邀請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或社會公眾參與。
(
3
)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要總結經驗,完善和改進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6.5。
監督檢查。
6.5.1。
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對流域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實施應急預案進行指導和協調。
6.5.2。
按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事權劃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對項目法人以及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
6.5.3。
項目法人應急指揮部對工程各參建單位實施應急預案進行督促檢查。
6.5.4。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有具體的監督、檢查辦法和程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報請有關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7.1.1。
本預案報國務院并抄送有關部門,由水利部具體負責管理與更新。
7.1.2。
適時對本預案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有關部門、流域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應急指揮部等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專家參加,并視評審結果和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完善或修訂。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
7.1.3。
流域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應急指揮部制定及其更新的事故應急預案應報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7.1.4。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水利部及時組織修訂。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
7.2.2。
對水利工程建設中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的責任,并予以處罰;相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監察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3。
各級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項目法人及施工單位等工程參建單位按本預案要求,承擔各自職責和責任。在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由于玩忽職守、瀆職、違法違規等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責任,并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制定與解釋部門本預案由水利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聯系部門: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
聯
系人:趙東曉。
;李富根。
傳真:
7.4。
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四
本程序適用于在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準備和響應。
1、食品安全管理小組總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2、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
一、成立應急組織。
1、應急組織是應急處置的執行機構,是應急處置的組織基礎。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行使應急組織的職責。
2、總經理負責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3、各組織成員負責協調相關方具體實施應急響應措施,跟蹤應急響應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所有組織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及時溝通信息,迅速組織采取應急響應措施。
二、監測、預警及報告。
1、公司應加強對食品質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強對原輔材料的檢測分析,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管理,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2、公司應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3、當突發事件已經危害或潛在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公司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在后續的事故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
5、必要時,對消費者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三、充分識別緊急情況。
在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有:
1、因設備故障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
2、突發的停電、停汽、停水等情況導致生產資源供應不上;
3、原輔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嚴重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
4、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公司產品安全指標不合格;
5、國家產品標準或者進口國產品標準中安全指標發生變化,導致公司產品檢測不合格;
6、由權威部門發布的食品安全預警表明公司產品可能存在嚴重安全危害;
7、公司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流失;
9、其他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
四、全面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1、當有信息顯示公司突然發生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應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會議首先應組織調查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嚴重性。
2、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應對不同的緊急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置。
3、突發的設備故障或突然停電,停水使生產無法正常生產時,如果停產時間超過工藝規定時間,應對生產的產品進行隔離,并確定數量,做好標識然后,出處理。如果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則按照《符號品管理制度》執行。
6、有人為的惡意行為導致公司產品不安全,或者對公司產品,聲譽惡意造謠,照成惡劣社會影響。應急組織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對外進行澄清,盡量減少對公司的聲譽的損害。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對各類重特大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水平,保證迅速準確有效地處理好突發性事故,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時施救,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妥善處置”的原則,結合我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確定。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規定分類: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鍋爐、壓力瓷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質災害事故;
6、重特大洪澇災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報與現場保護。
辦事處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將事故發生地、時間、類別、傷亡、財產損失等事故有關信息報告社區居委會。
街道辦事處值班室。
事故單位、當地社區居委會、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保護,防止民眾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留現場重大痕跡、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發生重特大事故后,辦事處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辦事處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工作人員按通知要求迅速到達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驟。
1、成立指揮機構;
2、調集力量,開展施救;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5、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具體工作內容。
1、指揮機構。
辦事處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辦事處主任李旦任指揮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劉德行任副指揮長,安監辦與其它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辦事處安全監管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會負責人和工作工作人員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是發布應急救援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搶險施救,并保護現場。
二是及時向上級匯報和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生救援請求。
三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取證調查工作,寫出有關書面調查處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后,根據實際情況下設:
(1)綜合協調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辦各項任務。
(2)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工作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及其親屬離開事故現場。
(3)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并負責施救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現場食宿安排。
(4)善后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對死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在開展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要做好上傳下達、下傳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監局報告,及時將上級的指示傳達到相關部門和單位。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中,發生事故所在地社區和辦事處相關部門抽調辦量,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5、相關工作人員和有關部門的職責。
(1)辦事處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指示、調集力量。
(2)辦事處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3)黨政辦協助辦事處領導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協調工作。
(4)安全監管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安排事故處理,對外發布信息、新聞。
(5)武裝部配合相關部門實施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施救工作,并指揮事故發生地的民兵應急分隊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場警戒,工作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工作。
(6)林業站具體負責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搶險施救工作,及時向上報部門請示調用滅火設施。
(7)民政所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做好死傷工作人員、家屬、群眾的安排和尸體處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重特大洪澇災害搶險救援工作,庫區船舶事故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業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重特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設備的調集和現場指揮工作。
(10)勞動保障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中傷殘工作人員工傷待遇的協調處理工作。
(11)安辦、勞動、工會、婦聯、紀檢等有關部門派員參與事故調查工作,協助調查取證后提出處理意見。
四、各社區居委會和辦事處所轄各單位。
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特點,制定適合于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細則,做到有備無患,保證萬無一失。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六
本預案適用于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患病或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組長:李張強。
副組長:張桂霞劉紅艷。
成員:石艷艷謝瑞。
曹艷柴聰。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各成員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劉紅艷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組織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將中毒人員或吃過同樣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
(二)醫療救護。曹艷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迅速趕赴事發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并協調救治過程中所需特殊和緊缺藥品的供應。
(三)維護秩序。張桂霞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介入現場調查取證,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當事人應依法控制,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責任追究。必要時,封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的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防止事件擴大。
(四)發布信息。李張強負責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發布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五)后期處置。柴聰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期處置工作。人員安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協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石艷艷負責應急處置中的綜合協調,并指定人員負責信息收集、匯總和報送工作。
上述人員如遇人事變動、崗位和分工調整,接替人員自動頂替,以職務和分管工作為準。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保障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實驗室工作環境,維持正常教學與生活秩序,防止和處置實驗室突發事件,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長江師范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長江師范學院實驗室管理辦法》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應急預案。對因實驗室而引發的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和善后工作,確保實驗室在發生事故后,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逐級管理,分工到人。實驗室中心主任應為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實驗室全體人員都是事故處置的責任人。
本預案遵循先救治,后處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處理,后報告的基本原則。
1、當有人發現化學劇毒藥品有丟失時,應立即向實驗中心主任匯報。
2、實驗中心主任得知情況后,首先要及時向實驗室管理處領導、學校分管校領導、安全管理處和學校應急辦公室等匯報現場藥品丟失情況,并安排至少兩名專業人員留守現場,保護好現場,直至公安部門人員和保衛人員到達現場。
3、實驗中心主任向各級領導匯報情況完畢后,立即組織通知實驗室教師、實驗室員及相關學生在半小時內到達現場。
4、實驗室教師、實驗員到達現場后,應在實驗中心辦公室集合,不得離開,等待相關部門領導調查問詢。
5、相關部門領導全部到達現場后,實驗中心主任與公安部門人員立即對實驗室配帶鑰匙人員進行調查,了解實驗室鑰匙是否有丟失、被他人使用或復制現象。
6、實驗中心主任、教師對近期實驗室人員出入、藥品使用等情況立即進行詳細檢查,對實驗室相關人員進行詢問調查,了解掌握實際情況。
7、實驗室教師、實驗員在人員詢問調查完畢后,立即對實驗室所有藥品進行一次盤查,確認其他藥品有無丟失現象。如有丟失現象,還需進一步進行深入調查。
8、根據各方面線索對丟失藥品流向做出判斷,在最短時間內將丟失劇毒藥品追回。
9、整個事件處理完畢后,實驗中心主任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書上報學校安全管理處事件的全過程及專業采取的防范措施。
1、實驗室內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時,當事人或在場人員即撥打有關電話報警和聯系安全管理處等主管部門與負責人員,簡要報告事故地點、類別和狀況。
2、及時組織現場人員迅速撤離,同時設置警戒區,對泄漏區域進行隔離,嚴格控制人員進入。
3、控制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在事故發生區域內嚴禁火種,嚴禁開關電閘和使用手機等。
4、進入事故現場搶險救災人員需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視化學品的性質、泄漏量大小及現場情況,分別采取相應的處理手段。如發生小量液體化學品泄漏時,可迅速用不同的物質和方法進行處理,防止泄漏物發生更大的反應,造成更大的危害。
5、如有傷者,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或及時送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
1、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疏散學生離開實驗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室,并根據嚴重程度聯系醫院救治。
2、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采取適當處理方法,毒物為非腐蝕性,立即用催吐或洗胃以及導瀉的辦法使毒物盡快排出體外,然后送醫院救治。但腐蝕性毒物中毒時,一般不提倡用催吐與洗胃的方法,應立即送醫院救治。
化學強腐蝕燙、燒傷(如濃硫酸)事故發生后,應迅速解脫傷者被污染衣服,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干凈皮膚,保持創傷面的潔凈以待醫務人員治療,或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并及時向指導老師和實驗室負責人報告,負責人視情況的輕重將其送入醫院就醫。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溶解其他物質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鈉,鉀,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劑kmno4,kclo3,na2o2等極易燃易揮發的有機物不可隨便丟棄,防止發生火災。
4、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并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滅火材料。一般的滅火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5、在發生火災時,如果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如果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同時向119和學校安全保衛處報告。有條件切斷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防止事態擴展。
6、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用電儀器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著火時,應立即切斷現場電源,將人員疏散,并組織人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7、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同時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了,應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為嚴重,在切斷電源后,馬上通知學校電工處置,并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
1、保證消防應急設備處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狀態。消防應急設備是用于事故初始狀態控制的重要保障,為此消防應急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到定點放置,定時檢查更新,確保消防設備隨手可拿,拿來可用。
2、注重應急宣傳。平時注重組織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學生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學習,增強人們的危機防備意識,提高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3、注重平時演練。意外事故的特點是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往往會引起人們的慌亂,處理不當又容易引起二次災害。因此,平時要注重演練,讓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設備放置地點,知如何使用消防設備,知撤離路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才會有條不紊。
4、常備通用的救護器材與藥品。為了應付突然而來的事故,在實驗室或工作室應儲備一些救護器材與藥品如:尼龍繩、手電筒、毛巾、藥棉、紗布、膠布、止血貼、生理鹽水、解毒劑等。
5、爭取社會支援。校內有醫院,有校警、保安員等保衛警戒力量,市區內有消防隊。在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盡快爭取他們的救援。
6、無論在何時何地,當發生危害實驗室安全的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或報警。學校安全保衛處報警電話:72077121,學校實驗室管理處聯系電話:72790132,報警電話110,火災報警電話119,醫療急救電話120。
本預案由各實驗中心組織落實,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八
暑假是中小學生安全事故的多發期,為認真落實教育部、省、市、區有關學生安全工作的要求,堅決杜絕暑假學生非正常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我校暑假安全應急預案:
一、健全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機構,成立暑假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假期安全應急預案。
二、放假前,學校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暑假安全目標責任,增強安全意識,杜絕意外傷亡事故。
三、放假前,各班通過班會等多種渠道對學生開展“安全進校園、知識進課堂”活動;明確規定學生暑假期間不準進入網吧、營業性歌舞廳和卡拉ok廳;不準私自到水庫和池塘游泳。注意暑假期間的飲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增強廣大師生和中小學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假期中實行安全巡查制度和學生自我監督制度。各班成立安全監督小隊,將發現的本班同學中不安全的現象及時報班主任老師,以便將不安全的現象消除在萌芽狀態中。
五、堅持假期值班制度,教師輪流值班,每天有領導帶班,值班領導保持通信暢通,通信工具要求24小時開機。
六、堅持學生非正常傷亡報告制度,如有重大事故發生,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將情況報告學校領導,再由校領導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附假期安全領導小組名單: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九
幼兒的春秋游活動、外出參觀及社區活動是幼兒園日常教育活動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項活動,而帶孩子們走出幼兒園去活動,保證幼兒的安全則是頭等大事,為此幼兒園制定了幼兒外出活動安全應急預案及應對突發性事故的處理流程圖。
1、全體教職員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顒忧皩τ變杭訌姲踩逃ズ冒踩芾?,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實行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要上報區教育局,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向幼兒園申報,由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3、活動出發前要集中好隊伍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動中的注意事項。
4、各班清點幼兒人數上報到幼兒園總務處。
5、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和資質的客車。
6、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后,要相互謙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7、到達目的地后要組織和開展相關活動,保證每個孩子都在教師的視線范圍內。如幼兒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園領導。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后要采取應急措施。
8、活動結束后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上車,到達幼兒園后幼兒下車跟老師回班,待老師清點人數后才能離開。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的過程中,班級教師在遇到突發性的事情時,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領導小組報告(蔡小榮、徐寧芳、張美)。
由班級老師和保健老師根據事故情況帶幼兒前往醫院就診,掌握清楚的診斷報告。
由醫院治療并做出相應的措施。
班級老師向幼兒園領導報告事故發生情況。
幼兒園突發事故領導小組指定負責人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控制事態的發展,作好師生、家長的穩定、善后工作。(蔡x、徐x、張x)。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十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北京市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加強并提高公司各部門預防和控制各類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維護游客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園區順暢運營,根據公司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2.1企業概況。
xx是一座新一代文化娛樂公園,位于xxx區,占地面積約56萬平方米,公園自去年開業以來,到今年暑期,共接待了250多萬人,在黃金周游客高峰期,單日接待量最高近4萬人,人均逗留時間超過8小時。
2.2危險性分析。
屬于人員密集、滯留時間長的主題公園,對企業的危險分析如下:
(1)舉辦的活動規模較大、人員相對密集。
公園屬于人員密集性場所,游客高峰期主要出現在黃金周旅游旺季、節慶活動以及公園舉辦的大型主題文化活動時期。這個時期游客量驟增、人員密集,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容易導致人員擁擠、產生安全隱患。
(2)擁有大量的大型游樂設施。
雖然設備自身都具有高技術含量的安全保障系統,而且作為國內著名的主題公園,北京在安全管理上,有著嚴密、完善的安全檢查保障制度和嚴格的安全操作規程。但由于公園有大量大型設備,承載人數多,一旦如停電、設備故障導致設備停機等事故,就有可能存在危害有客人身安全的情況發生。
(3)室外活動區域廣、易受惡劣天氣影響。
作為人員密集性場所中的一種,地處北方,在遭遇惡劣天氣時(如雷電、冰雹以及其他影響運營的特殊天氣),也容易導致游客驚慌,公園需對這種情況采取有效的控制辦法、及時疏導、合理安置游客,避免危害及其他不良影響。
(4)常規性安全預防措施不可少。
園區由于人員密集、混雜,也應采取措施預防和避免治安事件以及園區其他各類危險事件的發生。
3.1.1公司組織機構。
公司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
組員:其他總經理室成員。
3.1.2應急報告。
當發生夜場停電、惡劣天氣以及治安案件等突發事件時,由發現部門匯報運營管理中心,運營管理中心同時匯報值班經理和總經理室,下達啟動預案的指令。由運營管理中心以短信群發的形式向各部門負責人通報。
3.1.3應急處置措施及相關部門分工部門。
主要職責。
具體工作內容。
責任人。
保證游客正常有序疏散。
1.正常有序疏散游客:
a:當值保安接到疏散信息后,立即報告分隊長。報告內容:事發地點、現場情況、游客數量。
b:分隊長接報后,立即將具體情況報告部門經理;同時匯報運營管理中心,必要時啟動園區廣播進行疏散;同時通知消防中心實施監控。
c:部門經理接報后,立即向公司分管領導匯報。
d:事件區域責任分隊長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機動組人員,趕赴現場支援。
e:機動分隊長接報后,帶領小組成員攜帶裝備迅速到達現場,并對該區域的安全通道進行步崗,保證出口暢通,引導游客離開。
2.當游客出現投訴抱怨時,做好戒備工作:
a:命令下達:
a)部門經理接報后,做出“戒備”級別指令,同時命令消防中心對事發現場實施監控。
b)機動分隊長立即帶領機動組趕往現場。
b:現場處置:
a)引導游客疏散后對該區域出口實行封閉。機動分隊長帶機動組攜帶裝備到達現場,打開疏散通道,確保游客安全撤離,對于情緒激動者設法帶離現場,防止事態升級。
b)加強對現場秩序的維護,防止擁擠、踩踏及惡意破壞等事件的發生,保證游客安全;待游客疏散后,立即對該區域出口實行封閉。
c:引導游客。
a)機動分隊組織機動力量在現場排成人墻將外圍游客隔離,引導游客上電瓶車,帶至運營管理中心調解。
b)引導游客疏散后,對該區域出口實行封閉。消防中心通過呼叫臺做好事件處置過程中重要信息的紀錄。
3.準備一定數量的照明工具,以便突發情況時疏散游客之用。
4.判斷事故的危險程度,判斷是否請求社會支援。
協助疏散,有效處理游客投訴抱怨。
1.客服人員接到通知后,立即通報運管中心經理和各區域督導員,該區域督導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協助疏散。
2.8名督導員利用話筒、喊話器等工具與游客部、安保部相關人員組成搜查小組,保證游客安全離園。
1.搜集現場情況,向各相關部門以及總經理室匯報。
2.以短信群發的形式向各部門負責人通報。
1.利用園區廣播和led向游客最近的疏散通道。
提供電瓶車接送游客。
配合運營管理中心和安保人員,派遣應急車隊,負責迅速運送、疏散游客,巡邏園區各角落,確保人員全部疏散。
向園外游客做好解釋工作。
1.通知售票窗口公布閉園的信息,向購票游客做好解釋工作。
2.配合運營中心在需要的時候辦理相關退賠工作。
做好危機公關工作。
1.密切關注媒體記者,在事件開始到事后的全過程危機公關,以最大努力使媒體盡可能少出現負面報道。
提供后勤支援,做好游客救護工作。
1.做好受傷游客的醫護處理工作。
2.做好后勤支援工作。
3.準備臨時照明工作,如手電筒等發放安保、運營管理中心等有需要的部門,以便突發情況時的使用。
增加應急照明設施,以防夜間發生停電等突發情況時可使用臨時照明設施。
安排、提供行政車輛。
必要時,提供行政車輛,用于游客受傷的緊急救護。
協助疏散。
1.保持冷靜,協助做好游客疏散工作。
2.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分派各個疏散口,做好游客現場的簽票、退票的處理。行政事務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后勤部負責人負責南門疏散工作,工程部、開發設計部、預算部、設備部負責人負責東門及消防通道疏散工作,游客部、經營部、市場部、安保部負責西門疏散工作。
3.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對內、外泄露和傳播恐嚇信息。
3.2.1。
公司組織機構。
公司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
組員:其他總經理室成員。
3.2.2。
(1)事件處理狀態。
按照游客期望程度和處理時間將事件分為三級狀態:
一級狀態:處于設備停運初期,游客尚未了解實情。
二級狀態:游客了解設備停運情況后,大部分游客已經離開,仍有部分并不同意就此離開,要求公司給予補償。
三級狀態:還有部分游客對公司提供的解決方案不滿意。
(2)預案啟動程序。
一級預案:游樂項目發生故障,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的初期,則屬于一級狀態,現場指揮是該游樂項目的領班,負責統籌、調度現場員工及保安,啟動一級預案。
二級預案:游客了解設備停運情況后,大部分游客已經離開,還有部分并不同意就此離開,要求公司給予補償時,屬二級狀態。此時應急處理則升級,現場指揮是運管中心的督導,啟動二級處理預案。
三級預案:當二級處理方案仍有游客不接受時,則狀態升級為三級狀態,現場指揮是值班經理,啟動三級處理預案。
3.2.3。
應急處置措施及相關部門分工。
部門。
崗位。
責任人。
設備管理部。
項目。
領班。
1.領班第一時間通知維修室前來搶修,接著通知二級部主任及部門經理。
2.安排所屬員工進行對懸掛于設備上的游客進行安撫。
3.通知現場保安的負責人,讓其做好可能疏散排隊區游客的準備。
4.維修人員到達后,配合維修人員將游客從項目上解救下來,并對游客安撫和疏散。
5.故障維修在5分鐘內,則通知保安正常開放,若維修時間較長,則通知保安開始告知游客并疏散,同時向督導通報此事。
維修室。
1.接到通知后,2分鐘內到達現場,手動解救被困設備上的游客,后全力展開搶修工作。
2.若故障5分鐘內排除,則立即通知項目操作班組領班開放;如維修時間較長,則與項目操作班組領班做簡短溝通。
3.若故障20分鐘內排除,則通知項目操作班組領班請示值班經理是否開放。
4.若故障排除需20分鐘以上,再次向項目操作班組領班通報維修情況,并繼續搶修。
排隊區。
1.負責人將設備故障信息傳達排隊區各成員,做好疏散準備;五分鐘后接到仍未修好的通知后,向其該項目的所有成員通報,并向其分隊長報告請求支援。
2.室內安保人員配合設備操作人員疏散游客從入口離開;室外排隊區安保人員從隊尾開始分段向游客告知設備故障情況,疏散游客。
3.分隊長、隊長接到通知后,調集人員增援,快速到達現場,共同疏散游客。
運營管理中心。
督導室。
1.客服人員接到通知后,立即通報運管中心經理和各區域督導員,該區域督導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協助疏散。
信息室。
1.當值信息員收到設備故障信息后,用電話依次向值班經理、總經理室、票房主任、游客部閘口、游覽車隊、市場部、廣播室報告。
2.以短信群發的形式向各部門負責人通報。
廣播室。
1.利用園區廣播向游客介紹其他設備項目和表演,引導其游玩。
游客服務部。
車隊。
1.游覽車隊負責人立即調度兩輛電瓶車到達現場附近待命。
財務管理部。
票房。
1.通知售票窗口公布故障設備檢修暫停開放的信息,向購票游客做好口頭提示。
市場部。
品牌室。
1.密切關注媒體記者,在事件開始到事后的全過程危機公關,以最大努力使媒體盡可能少出現負面報道。
總經。
理室。
值班經理。
1.快速趕赴現場,觀察事態發展,指導員工處理游客抱怨。
部門經理。
1.一線部門負責人層層通知本部門面向游客服務的員工,統一口徑,防止誤導游客。
2.二線部門負責人密切關注,隨時提供可能的支援。
部門。
崗位。
責任人。
運營管理中心。
督導室。
1.被困設備項目的游客解救后,安撫其情緒,帶離現場,可提出免費乘坐環園小火車或免排隊游玩一個項目等方案。
2.對身體不適或受傷游客及時做好處理。
3.對室內排隊區游客,安撫其情緒,從快速通道帶離,可提出免費乘坐環園小火車或免排隊游玩一個項目等方案,必要時可承諾增加免排隊游玩的數量。
4.對室外排隊區游客做好疏散解釋工作,必要時可提出免費乘坐環園小火車或免排隊游玩一個項目等方案,并迅速帶離現場。
5.在處理游客投訴抱怨的整個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用錄音筆、相機和dv等做好取證工作。
信息室。
1.當值信息員收到督導關于事件處理情況進展的通報后,及時用電話依次向總經理室成員匯報。
2.用短信群發的形式向各部門負責人通報。
設備管理部。
項目。
班組。
1.配合督導疏散游客、聽從現場督導指揮。
2.其它設備的班組在接到督導通知后,做好接待優先乘坐游客的準備。
排隊區。
1.配合督導疏散游客,維持現場秩序。
2.其它項目的排隊區人員在接到督導人員的通知后,做好接待優先乘坐游客的準備。
部門。
崗位。
責任人。
運營管理中心。
督導室。
1.對于不接受二級處理方案的游客,經請示值班經理,給予贈送小禮品或簽票處理,控制方案升級的節奏。
2.在處理游客投訴抱怨的整個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用錄音筆、相機和dv等做好取證工作。
信息室。
1.當值信息員收到督導關于事件處理情況進展的通報后,及時用電話依次向總經理室成員匯報。
2.用短信群發的形式向各部門負責人通報。
排隊區。
1.對惡意滋事者拉警戒線,必要時封鎖關鍵路段,使報怨游客與其它游客隔離,防止聚眾。
相關部門。
1.游覽車隊、各游樂項目班組、律師等根據值班經理的通知,配合處理游客投訴。
4.1緊急疏散后期處置。
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并充分做好現場保護措施;所有游客全部疏散完畢。無關工作人員撤離現場,應急工作結束。及時做好事后總結,對發生此次事故提交分析報告。
4.2大型設備事故后期處置。
4.2.1設備恢復運行。
(1)維修人員。
當設備排除故障后,可以恢復運行,則由設備部維修負責人直接向值班經理匯報,同意后則通知設備操作人員、服務員和排隊區保安。如值班經理不同意,則在現場待命,直到得到通知為止。
(2)值班經理。
接到設備維修人員關于設備故障排除的通知后,根據現狀決定是否重新開放,如室內排隊沒有人惡意滋事等影響其他游客游玩,造成進一步混亂的可能,則同意可重新開放,并通知信息員和督導。
如果有不良因素存在,則要等到排除后才可恢復運行,如時間已接近關園時間惡意滋事仍未解決,則決定今天不再恢復運行。要通知設備維修與設備操作和服務人員下班。
(3)信息員。
用電話依次向總經理室、票房主任、游客部閘口、游覽車隊、市場部報告。用短信群發的形式向各部門負責人通報。
(4)相關部門。
各部門通知自己部門的相關員工,恢復正常運工作。
4.2.2游客報怨處理結束。
經各個部門的配合,將所有抱怨游客送走,則應急結束。做好信息通報工作,具體情況同上。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十一
1、負責軍訓安全工作具體組織協調、計劃落實。
2、負責檢查軍訓值班落實情況,包括值班在崗在位情況、履行責情況。
3、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讓學生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和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和方法。
4、負責學生軍訓前身體狀況調查、摸底、確定學生參訓資格。
6、協助有關醫療部門落實軍訓期間的醫療巡診制度,建立“軍訓醫療急救通道”。
7、負責籌措防暑降溫物品,并配送到位。
8、負責食堂衛生檢查落實,特別是食品進貨渠道的檢查監督,食堂餐具的消毒工作落實,食堂人員個人衛生落實,嚴防食物中毒。
9、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學生安全。
10、負責處理軍事訓練過程中相關突發應急事件。
軍訓期間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長抓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
學生軍訓期間,如發生突發性事件,現場工作人員要采取果斷措施,立即進行現場緊急處理,控制局面,做好學生思想工作,穩定有關人員情緒,并及時向新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重大事件,新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將情況向上一級主管領導匯報,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學生所在班應配合學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1、軍訓期間要根據天氣狀況調整訓練時間,如遇到高溫黃色預警天氣(24小時內最高氣溫達到或超過35℃),室外訓練可安排在上午11點半前和下午3點后進行;如遇高溫紅色預警天氣(24小時內最高氣溫達到或超過39℃),雷雨、下雨天氣時應停止室外訓練。
2、所有參加軍訓工作負責人、班主任必須親臨現場,協助軍訓教官轉移本班參訓學生到可遮陽避雨的地方訓練,組織一部分學生到宿舍整理內務或到教室進行室內項目訓練。
1、參訓學生必須吃早飯,不得空腹參加訓練。
2、參訓學生要注意勞逸結合,中午和晚上要按時休息,保證睡眠充足。
3、參訓學生若臉色不對,渾身不適,不能適應訓練時,應及時向軍訓教官匯報,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立即聯系120或校醫務室按相關要求處理。
4、學生若發生中暑時,應采取如下方法:
(1)將病人安置在陰涼通風的地方靜臥,解開衣扣,通風降溫。
(2)用涼毛巾帖敷在病人的頭部和胸部,降溫消暑。
(3)用清涼油涂抹病人的太陽穴,服用人丹或十滴水。
(4)對高熱或昏迷的重癥病人,在作降溫處理的同時,應即聯系120迅速送醫院救治。
1、軍訓期間,參訓學生均應在校內的食堂就餐,嚴禁在校外就餐或叫外賣。
2、軍訓中若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學生立即向所在班的教官、包班體育教師、班主任匯報,并同時向新生軍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2)若患者已經失去知覺,應把患者的頭偏向一邊,以免嘔吐物吸入呼吸道。
(3)老師或教官應及時撥打救護電話,在第一時間送醫院救治。
1、軍訓期間所有參訓師生員工遇到重大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時要沉著冷靜,及時通知有關職能部門,做好預防工作;新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應組織學生安全撤離危險區域,災害發生后,及時開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協助各班對學生加強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做好穩定工作。
2、災害發生時,所有參訓師生員工及時關掉電源并就地尋找掩蔽,或由樓梯疏散撤離,或從訓練場地安全撤離。
(五)其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打架斗毆。現場工作人員要采取果斷措施,制止事態擴大,救護受傷人員,隔離打架雙方,立即停止其軍訓,將相關學生交學校處理。
2、私自離校。立即組織進行查找,及時報告新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教育處對私自離隊的學生進行必要的處罰。
3、財物失竊。現場人員保護好現場,報告學校教育處展開排查,必要時由校警向公安機關報案,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的安撫工作,避免學生情緒失控。
4、干擾軍訓。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報告新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和派出所。
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安全應急預案參考大全(12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觸電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盡可能降低事故損失,減小危害,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特擬訂此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一、發現人員觸電應迅速采取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并迅速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可用干竹竿、干木棒、木椅(凳)等絕緣器具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不可赤手直接與觸電者的身體接觸。
二、派專人看護現場,立即撥打120急救,并及時通知校醫務室人員到現場進行臨時急救。
三、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及水電組人員到場處置。
四、疏散圍觀人員,保證現場空氣流通,避免再次發生觸電事故。
五、臨時急救方法:
1、觸電者未失去知覺時,應安放在空氣流通處安靜休息。
2、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及脈博均未停止時,應安放在平坦通風處所,解開衣褲,使其呼吸不受阻礙,同時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發熱。
3、觸、電者失去知覺呼吸困難,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觸電者注射強心劑或潑冷水。
4、觸電者呼吸及心臟跳動均已停止時,可能是假死,救護人員要堅持先救后搬的原則,應即刻進行人工呼吸或對心臟進行擠壓救護直到經醫生診斷確已死亡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對口吹氣效果較好。急救時,觸電者的頭部盡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氣流,便于吹氣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