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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一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2)申請人基本情況。
2.正文。
(1)請求事項。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
二、格式:
申請人(申請人為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住所地。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附:證據及材料。
三、舉一范例供制作時參考: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地址:××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劉××職務:經理。
請求事項:
申請人因與××市××科技開發公司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市××區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申請本案審判人員陳××回避的決定”,現提出申請復議,請求法院對申請人的回避申請依法復議,變更原決定。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
(公章)。
××年××月××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二
申請人:安陽__x醫療美容診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登記證號:__x,地址:__區__x路__院。
法定代表人:__x。
被申請人:安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分局,
地址:河南省安陽市__區__路x號。
依法撤銷被申請人20__年x月__日作出的安x工商處字[20__]__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下文簡稱《行政處罰決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應予撤銷。
一、該《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行政處罰決定》認為申請人對商品做了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而在作為處罰依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下文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條款中,商品僅僅指的是有形商品。在本案中,申請人的經營形式是對社會提供醫療美容服務,并不進行商品交易,也沒有對商品進行宣傳的需要,所謂對商品的虛假宣傳不知從何談起。處罰決定中所依據的證據材料中并不存在任何證明申請人對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的內容。該《行政處罰決定》明顯缺乏事實依據,證據嚴重不足。
二、該《行政處罰決定》適用法律錯誤。
提條件的。本案中,被申請人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申請人的經營行為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即使申請人廣告宣傳存在不實的問題,也應該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下文簡稱《廣告法》)。并且相對于1993年生效的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而言,1995年生效的《廣告法》屬新法。《廣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本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制定的其他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的內容與本法不符的,以本法為準。”可見,《廣告法》立法時已作出凡與廣告法規定不一致的均以廣告法內容為準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在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廣告法對廣告虛假宣傳行為的處罰均有規定且不一致的情況下,應適用《廣告法》,被申請人沒有選擇適用法律的權力,其行政處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當屬無效。
三、該《行政處罰決定》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1、被申請人調查取證程序違法(1)《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本案中,被申請人執法人員只有一人,另外一人未著制服,并未向被調查者出示證件,無法認定其身份,是否有行政執法職權,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方式不合法《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方式違法。被申請人在未見到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的情況下,適用了留置送達的方式,但均沒有見證人在場,行政處罰依法應該不予成立。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做出的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用欺詐方式獲得證據。故申請人依法提出復議申請,誠望貴機關依法撤銷被申請人做出的違法處罰決定。
此致
安陽市行政復議受理中心。
申請人:
20__年x月x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三
申請人:xx縣xx中板廠,住所地:xx縣xx鎮xx號。
負責人:xxx,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x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xx,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xx】xx號關于認定xx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xxx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xxx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20xx年10月8日上午xxx受傷當時,xxx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xxx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xxx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xxx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xxx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xxx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xxx的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xxx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xxx操作旋切機,xxx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xxx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xxx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xxx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xxx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xxx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xxx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xxx的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xx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xxx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縣xx中板廠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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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四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字第___號(裁定或決定),特申請復議,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證據及資料。
文書格式與范例:
文檔為doc格式。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五
被申請人:xx縣人民政府,法人:張秀萍。地址:xx縣城關鎮梅河路403號。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申請復議。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違法。
2、撤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于1995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字第030xx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皖舒字第00045781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20xx年,xx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征收總面積1742畝,征收范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xx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托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征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準并取得附屬建筑物拆遷許可證,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方可實施征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后,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xx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xx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xx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xx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并未回復。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征收的審批文件,其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20xx年9月29日,xx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于公益性用地范疇。根據六安市xx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xx),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范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應該是屬于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xx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征收的決定已屬于違法。而且,在違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并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于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于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xx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六
申請人:趙,男,1965年01月03日生,云南省曲靖市人,現住云南省曲靖市x小區,身份證號53220xx,準駕車型“b1”類機動車,檔案號530300,系“云d-”轎車駕駛人。
被申請人:楊,男,1983年5月05日生,云南省怒江州瀘水縣人,系怒江州xx局職工,身份證號53332,準駕車型“b,2”類機動車,系“云q”小型三菱越野車駕駛人。
1、請求撤消“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0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請求對該事故形成的原因及當事人責任重新作出認定,依據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申請人無責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認為:“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0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錯誤,劃分責任錯誤,應依法予以撤銷。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發生,完全是因為云q車駕駛人員楊未按安全速度行駛,在無安全距離視線盲區內占用我方道路強行超車造成的。云龍縣交警大隊中隊經過調查后,于20xx年11月3日下發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楊(云q)違反超車規定,負第一次事故主要責任,認定趙(云d-)負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申請人認為,此次事故責任完全在于楊(云q-)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后車應當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應認定楊曉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二、申請人在事故發生時完全按照行車規定行駛,在自己的車道。
內按照安全車速正常行進,“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超速行駛與事實不符。
三、該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超速行駛證據不足。
該事故認定書裁明“該路段限速標志為40公里/小時”,并且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該法律條文明確規定的“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是界定超速與否的唯一依據,而該事故發生路段在事故發生前,道路右側邊緣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見設置有限速40公里/小時的交通標志。
1、事故發生后,申請人再次認真對該路段,省道二級路s-228(瓦貢)線、瓦窯鎮零公里開始至30公里處(0-k30+00米)事故路段進行核查,均未見設置有限速40公里/小時的“交通標志”。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條件”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第二款: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第三款: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因此,由于該事故發生路段沒有明顯的限速標志,據以認定申請人超速的依據不明。
2、申請人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時的安全車速行駛,依據相關法規不能認定為超速行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1)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該事發路段應該屬于上述第(2)項之規定,限速為每小時70公里。據此申請人每小時58公里的車速應該屬于安全車速,不應該認定為超速。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該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請人楊在道路路面潮濕的情況下,在無充足安全距離視線盲區內,超速(超過70公里)行駛,強行超車,并且超過該路段最高行駛速度70公里/小時,達到每小時78公里,是造成該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請人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時的安全車速行駛,不存在超速行駛的情形。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本人特向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撤銷“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據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被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認定申請人無責任。
此呈。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隊。
20xx年03月25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七
概念:
復議申請書,是指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作出的決定或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對該決定或裁定進行復議審查并變更原決定或裁定的法律文書。
格式: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字第___號(裁定或決定),特申請復議,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八
2.依法認定x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不服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公交認字[x]第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和理由如下:
1、根據監控錄像顯示,xxx駕駛xxx行經xxx紅綠燈路口時沒有減速反而加速,最終導致了與行人xxx發生碰撞,行人xxx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之規定,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2、xxx駕駛的xxx重型自卸貨車系嚴重改裝車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之規定,劉金六對車輛的改裝導致了車輛的危險程度增加,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xxx身為職業駕駛員,理應遵章行駛,其違反交通規則的嚴重性遠大于行人xxx橫過道路時違規的嚴重性,本案情節輕重明顯懸殊,認定書認定同等責任明顯不公。申請人認為xxx應當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撤銷“x公交認字[x]第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據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xxx承擔主要責任,認定xxx承擔次要責任。
此致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xxx年x月x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九
1、撤消貴院作出的(2017)鄂1182民初字1559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復議申請人所有的位于武穴市龍坪鎮中心大道南側龍楚路西側土地使用權【證號武穴國用(2014)第040415080號】的查封。
被復議申請人起訴復議申請人湖北三圓置業有限公司的訴訟保全申請案值為:650萬元,而貴院查封的復議申請人位于武穴市龍坪鎮中心大道南側龍楚路兩側的土地使用權【證號武穴國用(2014)第040415080號】拍定成交價為24960000元。該宗地上現已開發建設,一期工程在建,2號樓現已封頂。財產保全申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產”。被復議申請人申請保全查封的財產市值明顯超出財產保全請求的范圍,屬超標的額查封復議申請人的財產,且該財產與被復議申請人起訴事項無關。
復議申請人已開發2號樓主體結構已建成,房地產價值達幾千萬元,是有其他財產以滿足查封需要的,故復議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現定》第二十三條規特定向貴院申請復議,懇請貴院依法裁決。
此致武穴市人民法院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
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市新河路2號。
委托代理人:高岳松本公司項目經理。
委托代理人:鄒鑄仁江西華興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人于20xx年11月5日,收到南昌中院(20xx)洪中執字第150-1號《執行裁定書》,不能接受該裁定書:解除被執行人江西易思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思杰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區京東大道399號萬年青科技園內的已完成結構封頂的在建廠房的查封的決定,依法提出異議,南昌中院在舉行聽證之后于11月7日制發(20xx)洪中執異字第27號《執行裁定書》(以下簡稱駁回裁定);駁回申請人異議,申請人不服,現提出復議申請,理由如下:
其一、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簽執行和解《協議書》第一條約定:易思杰公司應于20xx年8月31號支付最后一筆40萬元給申請人,而易思杰公司自己在聽證會上當庭承認其最后一筆40萬元是20xx年10月才支付到南昌中院帳戶,可見易思杰公司已明顯違約。為此,異議人于20xx年9月2日7日22日三次向南昌中院執行局送交恢復原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現駁回裁定對易思杰公司明顯違約的事實不予認定,所以該裁定存在認定事實錯誤。
其三、根據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簽執行和解《協議書》第二條第1款約定:申請人有權要求易思杰公司按期支付上述款項,如未按期支付,按原判決內容執行。申請人在易思杰公司未按協議付款后不僅沒有義務向其出具發票,而且有權要求恢復執行原判決的內容。申請人也按約行使了要求恢復原判決執行權利。所以,駁回裁定認定申請人未同時履行出具發票義務是錯誤的。
駁回裁定駁回申請人解除查封異議的理由是認定:“申請人履行沒有與易思杰公司付款同時出具發票的義務”,不僅是無視雙方執行和解協議對付款期限的明確約定,而且無視易思杰公司的最后一筆付款已明顯逾期違約的事實,是強加于人的徑行裁判,還具有以執代審之嫌。所以駁回申請人異議的理由不能成立。
綜上,申請人認為:對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查封是《民訴法》為切實保障生效判決內容的實現和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的規定,申請人在易思杰公司沒有按期償付拖欠款項的情況下,當然不能同意解除對易思杰公司在建廠房的查封。對南昌中院解除查封提出異議于法有據,現南昌中院以不能成立的理由駁回申請人的異議,是明顯偏向于易思杰公司,同時也是在放縱或助長不守誠信的逾期違約的行為,所以,申請人不能接受,現向貴院申請對駁回裁定予以復議,撤銷南昌中院的錯誤裁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x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林xx,職務董事長。
法定代表人楊xx,電話xx。
申請人因不服新城區人民法院(20xx)新法執字第xxx號終結執行的裁定。認為該裁定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請求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裁定。
一.本案作為執行依據的支付令已經生效。
1.債務人已非正常經營。新城法院送達支付令時,因債務人提供的公司地址虛假,按照其注冊地址無法送達,從而證明其公司已經非正常經營。
2.債務人已著手逃避債務。從工商局調取的債務人新辦公地點的《房屋租賃合同》中顯示,該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均為債務人陜西泛美施工程纖維有限公司的股東劉x、劉x,證明其公司股東為轉移資金、逃避債務,一起串通進行虛假地址變更。
3.支付令已經依法送達債務人。審判員后來在債務人原公司注冊辦公地(泛美大廈)找見股東劉x,其拒收支付令后被留置送達;公司的副總經理劉x拒收支付令后也被留置送達。故本案支付令已經依法送達債務人事實清楚。
因此,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后,既沒有在15日內清償債務,也沒有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及公司變更情況,(20xx)新民督字第xx號支付令即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應對其蔑視法律的不負責任行為承擔法律后果,故支付令合法生效,執行局應認真予以執行。
二.債務人執行中稱其名稱變更不應影響本案的執行工作。
首先,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支付令后,沒有在有效期內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公司名稱變更的事實。對此,債務人理應承擔其行為給自身帶來的法律責任。
其次,我公司訴前曾到陜西省工商局檔案室調取債務人備案資料,內容顯示債務人名稱并未變更,僅將公司法定代表人劉x變更為劉x,公司地址由南關正街的泛美大廈變更為尚德路68號。所以我公司已經履行訴前注意義務,所以才確定到新城法院訴訟。
第三,債務人陜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名稱雖然變更為陜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但債務人主體沒有變更,清償債務的還款責任也未更改。且執行中債務人均表示同意還款,執行部門應依法裁定變更本案債務人的名稱,這不僅沒有損害債務人的實體權利,也符合高法《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3條的立法精神。現執行機構無視債務人予以還款的書面認可,仍簡單、草率地決定終結本案執行,無異是增加當事人的訴累,有違人民法院及時、有效處理案件的司法原則。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和追加執行當事人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第二條明確規定:“除執行依據中指明的債務人外,可以對下列人申請執行,或者在已經開始的執行程序中,申請追加、變更下列人為被執行人:(四)債務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變更姓名或者名稱后的人。”因此,無論是在審判還是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名稱的變更均不影響執行機構對債務人的執行。
尊敬的法官,本案債務人為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已采取欺騙手段將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楊xx,經執行法官詢問楊xx,其稱自己是農民,從未參與債務人經營,也未接管債務人一文一紙,更不知道本案的情況。顯然債務人是在蔑視法律有意阻礙人民法院執行。為了凈化西安的投資環境,敬請貴院依法撤銷新城區人民法院(20xx)新法執字第xx號執行裁定,使債務人盡快履行付款義務。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x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二
申請人:
被申請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
一、確認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
二、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通過地址為115649167@qq。com的電子郵箱向xxx省物價局及被申請人地址為jzswjj@126。com的電子信箱遞交了一份標題為“會成法式軟面包投訴書+證據”的價格舉報材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如下回復:
您反映武漢中商平價沙市店價格欺詐的投訴書已收悉,我局正交由相關部門辦理,待有結果后再向您回復。
依據《xxx省“12358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網絡運行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價格舉報件后,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辦理完畢。
迄今為止,被申請人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未告知申請人該案件的辦理結果。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處理“會成法式軟面包投訴書+證據”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收到申請人的價格舉報件后,十日內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的行為,違反了《xxx省實施辦法》第十五條,《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四條的規定。
二、被申請人未在________年____月21前將案件辦理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違反了《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應當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三
申請人:喬** 性別:男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址:吉林省長春市東北師范大***
聯系方式:187440*****
被申請人:麻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黃岡市麻城市金橋大道特1號
法定代表人:蔡緒安 職務:市長
行政復議請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為,對我的信息公開申請置若罔聞;請求黃岡市人民政府責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對我的申請作出明確的書面回復并向我道歉。
事實和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我的信息公開申請完全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種不作為的行政行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權益,我向貴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貴政府能盡快給予我回復!
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更多的公民監督政府,請查明有關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黃岡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20xx年11月7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四
申請人:姓名張___性別男出生年月x年x月x日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138______x住址x__市x__路x__。
委托代理人:姓名劉__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名稱__x市__區人民政府地址__x市__區__x路__號。
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__x市__區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x府〔20__〕__號《__x市__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屋征收的決定》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請人從被申請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x府〔20__〕__號《__x市__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屋征收的決定》公告中獲悉,該征收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房屋被征收,故與申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以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1、該征收決定所依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未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未經過科學論證,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有關政府部門在制定前述規劃時并未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經過科學認證……。
2、被申請人在作出征收決定前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在作出征收決定前并未進行充分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3、征收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但被申請人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并未做到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和專款專用……。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征收決定違法、錯誤,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予撤銷。為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請求復議機關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x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蓋章(簽名、按手印):__________。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五
申請人:xx,男,xx年9月16日出生,漢族。
被申請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4月27日得知,被申請人于xx年3月15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均能證明涉案建設項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復,應當依法撤銷。
20xx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復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復。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二條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在報批規劃草案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一并附送審批機關審查;未附送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第十四條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審批專項規劃草案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以及審查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三條)“建設污染環境的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作出評價,規定防治措施,經項目主管部門預審并依照規定的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計劃部門方可批準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
本案中的離子膜燒堿及pvc樹脂屬于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的情形,而被申請人忽略審批應有的要件,依法應予撤銷。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且事實不清,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撤銷。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相關規定,特申請行政復議。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申請人:
日期: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六
申請人:____,男,漢族,____歲,____城市____鄉____莊____村,現在____勞教。
委托代理人:____,女,漢族,____歲,住址同上。
被申請人:____市勞動教養委員會。
請求事項:依法撤銷____市勞動教養委員會作出的對____勞動教養的決定。
事實與理由:
勞動教養是一種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并不是對所有的人因違法都予以收容勞動教養。對此,《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作出明確的規定,根據該辦法第九條規定,勞動教養收容家居大中城市需要勞動教養的人。對家居農村而流竄到城市、鐵路沿線和大型廠礦作案等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人,也可以收容勞動教養。而申請人是農村戶口,從事農業勞動,家中僅干了個香煙零售點,顯然不是法定的被勞動教養對象。
申請人只是銷售了一點外地煙,不符合《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可以勞動教養的六種違法行為,不應被勞動教養。
根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2條規定,對需要勞動教養的人,承辦單位必須查清事實,征求本人所在單位或街道組織的意見,報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批準,做出勞動教養的決定,向本人和家屬宣布決定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而本案承辦單位即沒有征求本人所在村民委員會的意見,也沒向本人和家屬宣布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至今家屬也沒見到過勞動教養決定書。____是辦案單位以指認違法嫌疑人為名騙出家后,被強行送到____勞動教養的。另外,項城市煙草局基于同一違法事實已對申請人作過項煙處第__號處罰決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的“一事不再罰原則”不應再對申請人勞動教養。
綜合以上幾點,對申請人勞動教養實體違法,程序違法,應予以撤銷。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七
申請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快速充值
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__日
申請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快速充值
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
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
申請人: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件:
申請人:×××(填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其中,公民申請復議的,須填寫姓名、性別、年齡、具體工作單位及職務或具體所在地及身份;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復議的,直接填寫單位全稱即可)
身份證號碼:××××××××××××(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復議的,不列此項)
住(地)址及聯系方式:×××××××××××××(公民申請復議的,填寫身份證記載的住址、現住所(通信)地址及聯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復議的,填寫單位住所地通信地址及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公民申請復議的,不列此項)
委托代理人:×××(沒有委托代理人的,不列此項)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案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名稱),向×××(行政復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復議。
一、復議請求
(二)×××××××××;
……。
二、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依據
(一)×××××××××;
(二)×××××××××;
(三)×××××××××;
……。
此致
××××××(行政復議機關名稱)
附件:1.身份證明復印件(公民申請復議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即可;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復議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單位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證明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申請人沒有委托代理人的,不列此項)
3.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材料(申請人須在證據材料清單上簽名或蓋章)
申請人:×××(簽名或單位蓋章)
××××年××月××日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八
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職務:執行董事。
被申請人: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xxxxxxxxxxxx。因申請人不服x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xx年8月1日作出的“高工商案(20xx)第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現提請行政復議。
1、被申請人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受理本案,但《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只有當存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時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亦即在被申請人無法提供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處理申請時是無法受理本案的。對這一程序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試行)》第22、23條均有嚴格規定。而本案被申請人提供的所謂《投訴書》并非商標注冊人的請求。
3、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違法行為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條規定,如涉及涉外商標侵權案件,被申請人除向其上級報告查處工作情況外還應當及時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報告。但至今申請人未看到被申請人有類似的報告材料,這從另一側面證明了被申請人無權管轄本案。
4、聽證中,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使用“金本田一電動車”這種行為是由于使用不當的企業名稱侵犯了“本田”商標專用權,但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商標與企業名稱混淆的案件,發生在同一省級行政區域內的,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理;跨省級行政區域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理。”的規定,“本田”商標注冊人在日本國,被申請人也無權管轄。
5、在聽證結束后,被申請人以存在筆誤為理由撤銷了“高工商聽告字(20xx)第12號”,重新作出了“高工商聽告字(20xx)第21號”聽證告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此行為顯然屬于濫用行政權的惡劣行為,該行為無法使其最終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合法有效。
1、申請人認為自己使用“金本田一”商標不存在任何不妥或違反《商標法》的情形。在自己生產的電動車上標明和告知消費者車輛系“金本田一電動車”,不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2、申請人使用“金本田一”的商標也不構成對“本田”商標的侵權。理由為:“本田”商標與“金本田一”商標在客觀上不近似,兩個文字商標不僅在設計理念、圖形含義上完全不同,而且在視覺效果上也完全不同。“金本田一”由四個漢字組成,且字體、大小、顏色均一致,結合汽車、摩托車產品與電動自行車產品的相關公眾在市場中的感知規律和注意力程度、對比“本田”與“金本田一”所存在的差異以及不同產品的差別程度等因素,可以綜合判斷出兩個商標不近似,相關公眾對商標或產品不會產生混淆或對其來源產生誤認。
3、“金本田一”商標已經由常州高新金獅自行車工貿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27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該公司同意申請人使用此商標。申請人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4、申請人生產的“金本田一”電動車是符合《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試行備案制的通知》的產品(見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20xx〕61號和〔20xx〕189號文件),在省內任何地區均能到車輛管理部門申領牌照,申請人在江蘇省乃至全國同類行業中生產的“金本田一”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綜上,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于申請人是嚴重侵犯申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也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有違建立和諧社會的宗旨。故申請人特向貴府提起行政復議,望能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xxxxx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代理人:xxx
寫復議申請書大全(19篇)篇十九
********人民法院:
合同的第十一條第3項均約定: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協議為有效協議。
1、仲裁協議是書面協議。上述所列采購合同中均包含以下內容:合同標的及合同總價、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保修和售后服務、價款和支付方式、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驗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合同的變更中止終止、保密及反商業賄賂條款及其他。爭議解決條款就設立在其他條款中,且是唯一的爭議解決條款。
2、**仲裁委員會于***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職能是受理國際、國內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涉外經濟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和房地產、知識產權、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等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即雙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經濟糾紛,是合法有效的糾紛裁判機構。
三、
貴院受理本案無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其次,貴院無對本案的管轄權,從而無權對申請人賬戶采取保全措施。
貴院于2012年*月20日對申請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正是申請人貸款賬戶的結息日,因貴院的賬戶保全行為,差點導致申請人無法按期還貸,從而給申請的誠信經營行為代來不可估量的后果。申請人亦保留因錯誤保全提起損害賠償的權利。
最后,申請人請求貴院盡快查明管轄權歸屬,及早解封申請人賬戶,以免給申請人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申請人:*******有限公司。
2012年**月25日。
山東省陽谷縣人民法院:
一:齊魯電纜有限公司與申請人簽訂的一份《電纜采購合同》均有明確的管轄約定。齊魯電纜有限公司與申請人共簽訂了1份《電纜采購合同》合同編號分別為lnsp-10-ps-pu-1-p00018。合同的第十一條第3項約定: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協議為有效協議。
1、仲裁協議是書面協議。上述所列采購合同中均包含以下內容:合同標的及合同總價、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保修和售后服務、價款和支付方式、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驗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合同的變更中止終止、保密及反商業賄賂條款及其他。爭議解決條款就設立在其他條款中,且是唯一的爭議解決條款。
2、濟南仲裁委員會于1996年4月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職能是受理國際、國內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涉外經濟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和房地產、知識產權、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等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即雙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經濟糾紛,是合法有效的糾紛裁判機構。
三、貴院受理本案無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其次,貴院無對本案的管轄權,從而無權對申請人賬戶采取保全措施。
貴院于2012年7月20日對申請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正是申請人貸款賬戶的結息日,因貴院的賬戶保全行為,差點導致申請人無法按期還貸,從而給申請的誠信經營行為代來不可估量的后果。申請人亦保留因錯誤保全提起損害賠償的權利。
最后,申請人請求貴院盡快查明管轄權歸屬,及早解封申請人賬戶,以免給申請人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申請人:山東力諾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