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計劃書的周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靈活調整,以適應工作任務的變化。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工作計劃書分享,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啟示和靈感。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一
為貫徹落實全省打擊傳銷工作會議精神和要求,切實做好我市打擊傳銷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做好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并協調處理防范和打擊傳銷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問題。
一是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打擊傳銷聯席會議制度,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是各級政府每年召開兩次以上打擊傳銷聯席會議,研究和協調打擊傳銷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是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打擊傳銷工作的人、財、物的保障力度,要將打傳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四是各級政府要繼續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特別是要作為縣(市、區)對所轄鄉鎮、社區綜治考核內容,把工作落實到第一線。
五是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擊傳銷工作中的職責,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增強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傳辦要經常性地開展督促、檢查,年終組織考核評先。
一是要突出抓好對大中專院校學生、外出務工人員、下崗失業人員、進城農民工等重點人群和城鄉結合部、市場、車站、碼頭等傳銷易發重點地域的宣傳教育。
二是充分發揮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多層次、全方位地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條例》。
三是組織開展兩次打擊傳銷宣傳月活動。擬于4月1日至4月30日開展“春雷”打擊傳銷宣傳月活動;在10月份利用《禁止傳銷條例》實施6周年的契機,再開展一次集中宣傳活動。市、縣兩級聯席會議要根據省“打傳”辦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方案,加強宣傳,著力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傳銷的良好氛圍。
按照省“打傳”辦的統一安排,擬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工商、公安要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對社會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特別是對以“國家開發”、“資本運作”、“創業就業”等名義及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的活動,要抽調專人成立專案組,進行重點打擊。
工商局:及時掌握本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總體情況和動向,摸清傳銷活動區域、窩點,依據《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實施精確打擊;依法查處涉嫌傳銷的違法行為,加強對直銷企業和轉型企業的日常監管;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
公安局:負責查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傳銷行為;以傳銷為手段的經濟詐騙行為;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騙群眾;遣散傳銷活動窩點聚集人員;嚴懲傳銷活動的組織人員、骨干力量和聚眾鬧事、圍攻阻撓執行公務人員的不法分子;進一步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負責牽頭開展創建“無傳銷校園”試點工作,開展“無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防止傳銷組織向學校滲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開展“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并開展“防止傳銷活動進勞動市場”和“防止傳銷進企業”宣傳活動。
監察局:監督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追究傳銷情況嚴重和整治不力地區有關人員的責任。
法院:對起訴的傳銷案件,及時依法審理,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傳銷案件,依法從快批捕、起訴,積極做好偵查取證工作,充分發揮訴訟監督職能,依法追捕、追訴罪犯。發現和查辦放縱傳銷行為的職務犯罪,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對需要救助傳銷人員的救助工作。
商務局: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嚴把直銷市場準入關,嚴格執行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規范和監管各直銷企業在我市的分支機構、經營店鋪、服務網點的經營活動。
財政局:對打擊傳銷工作給予必要的財力支持,保證打擊傳銷工作召開會議、督導檢查、集中執法、舉報獎勵以及勸返傳銷人員等所需費用。
稅局部門:負責對傳銷組織及其策劃者、組織者的偷稅行為進行稅務稽查。
銀監局、人民銀行:協助工商、公安等部門對利用傳銷形式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進行查處。
供水、供電、通信等部門必須積極配合工商、公安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對為傳銷組織人員提供場所的,要根據工商、公安部門的要求堅決采取斷水、斷電、斷網等措施。
宣傳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對查獲的傳銷組織和人員要有時進行報道,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其他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1、繼續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鄉鎮”的創建活動。各地要把打擊傳銷作為社區、村鎮綜合管理和平安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繼續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鄉鎮”的創建活動,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無傳銷縣(市)、區”活動。各成員單位要按照“五個一”的標準和“擴面、提質、增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創建聯系點工作,健全創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創建經費,完善有關創建措施,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推動社會管理創新。進一步發揮工商所、派出所、社區、村鎮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加強打傳民間力量建設,在社區樓棟、村鎮建立打傳信息聯絡員制度,構筑打傳信息聯絡網,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實出租屋業主打傳責任和義務,使社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
2、進一步開展“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在創建“無傳銷社區、鄉鎮”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選擇一些重點廠礦、企業和工業園區,穩步推行“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
3、開展“無傳銷校園”創建試點工作。由教育部門牽頭,選擇一個學校作為試點,開展創建“無傳銷校園”活動試點,并組建一支打擊傳銷學生志愿者隊伍,通過以點帶面,進一步讓廣大師生了解傳銷的危害和正確區分直銷和傳銷,確保校園成為一方凈土。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二
打擊傳銷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和構建和諧社會、推進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以下是關于打擊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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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長效機制,消除傳銷的生存空間,徹底鏟除傳銷滋生的土壤,有效遏制傳銷活動的蔓延,防止傳銷活動在我社區出現,保證我轄區社會經濟健康發展,根據綜治辦文件,結合社區實際情況,特制定了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計劃。
不法分子通過傳銷和變相傳銷,用欺騙甚至暴力威脅等手段引誘不明真相的人誤入其中,強制扣押證件和錢財并實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經濟邪教”的性質,對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構成了嚴重危害。我們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工商總局的統一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著力健全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從根本上切斷傳銷鏈條,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為確保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的順利開展和按時完成,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支書為組長,派出所包居民警為副組長,其他居干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1、建立打擊傳銷互動機制。社區要和老城辦事處、派出所、工商局等單位統一思想,將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各部門聯系方式在社區醒目位置公布,使群眾能及時反映。
2、建立打擊傳銷信息機制。通過掌握的傳銷資料,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干分子黑名單,協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來人員基本信息臺帳,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搗毀傳銷窩點、清理傳銷人員做好保證。
3、建立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機制。工作領導成員要加強常住人口、外來人員、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課講座的方式;二是制作宣傳展板宣傳傳銷的危害性和國家打擊傳銷的決心和法律法規;三是通過發放傳單、張貼圖片、懸掛橫幅標語等形式,讓打擊傳銷宣傳工作深入人心。
4、簽定。
責任書。
明確責任制定獎懲機制。社區與轄區內各單位簽定責任書擬訂居民舉報獎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舉報涉嫌傳銷人員的居民進行獎勵對違反《禁止傳銷條例》規定想傳銷活動提供場所、貨源、倉庫的進行嚴厲懲處。
5、建立打擊傳銷的監管及打擊機制。社區工作領導小組與派出所積極配合通過戶口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檢查、計生檢查和常住人口訪問的方式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打擊,使傳銷在社區徹底絕跡。
6、加強信息報道。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的開展情況,隨時作好記錄。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嚴厲打擊傳銷活動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長效機制,消除傳銷的生存空間,有效遏制傳銷活動的蔓延,防止傳銷活動出現反復,保障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建設和諧社會。根據社區實際,制訂市建社區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計劃:。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關于做好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工作的意見》為依據,從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行動,著力建立健全防止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一)、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社區成立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領導小組,由社區主任任組長,綜治干部,各片區黨支部書記、戶警、巡邏隊員、樓棟長等為領導小組成員.社區綜治干部作為具體責任人,樓組長作為信息員,組建網絡,把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互動機制。建立群眾、社區、職能部門之間打擊傳銷的互動機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管理制度,將派出所、工商所、街道辦事處、社區的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聯系方式公布給每個居民,使群眾能及時快速反應舉報傳銷活動,及時掌握傳銷活動動態,力爭把傳銷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建立信息機制。建立線索收集和指揮協調為一體的綜合“信息平臺”。建立社區內出租屋、常住人員、外來人員基本信息臺賬,做到社區內的基本情況底數清、情況明;要嚴密監控外來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做到“三個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知道從事什么職業、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動,及時為執法部門提供低打擊傳銷有效線索。
(四)、建立宣傳教育機制。加強對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出租屋主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海報、圖片及漫畫,懸掛橫幅標語,觀看錄像,市民學校,簡報等多種形式,著重宣傳國家打擊傳銷的堅定決心和法律、法規、政策。切實做到打擊傳銷宣傳工作進社區。利用典型案例向群眾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欺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群眾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轄區內群眾能深入了解傳銷的危害,自覺遠離傳銷,主動舉報傳銷。設立宣傳欄加強宣傳,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禁止傳銷條例》等。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三
為全面加強全縣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規范執業行為,凈化醫療市場秩序,根據《執業醫師法》、《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2016年打擊非法行醫工作計劃。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
1、以“城中村”、開發區以及城鄉結合部等流動人口聚集地為重點,嚴厲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
2、以農貿市場、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嚴厲打擊坑害群眾利益的游醫、假醫。
3、以城市生活美容機構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4、以零售藥店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聘用醫師或非醫師坐堂行醫的行為。
5、查處以養生保健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為幌子
非法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6、嚴厲打擊地方單位和人員假冒軍隊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違法違
規行為
1、查處將科室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從事診療活動的行為。
2、查處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
3、查處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三)嚴肅查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
工終止任娠(以下簡稱“兩非”)行為
重點查處“黑診所”和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兩非”的行為,以及零售藥店違規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的'行為。
(四)堅決打擊“醫托”行為
嚴厲打擊“醫托”行騙等擾亂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對雇傭“醫托”行騙的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從重從嚴處理。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工作的重要性和開展本次專項行動的緊迫性,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建立完善部門聯動工作機制,通過多部門聯合執法等方式,形成統籌安排、齊抓共管的局面。在專項行動期間,要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督導檢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等方式,準確及時掌握各地工作動態,推動專項行動的開展。要加強對非法行醫問題嚴重地區的監督檢查,重點把媒體曝光過的、被通報過問題的地區和機構作為督導檢查對象。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專項整治期間至少要安排1次本轄區范圍內的督導檢查,實時實地了解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
(二)全面排查,強化社會監督
要充分發揮衛生監督協管員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高度重視群眾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依托“12320”公共衛生公益熱線舉報投訴電話,并開展有獎舉報活動,對提供線索查實的實名舉報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要參照省上發揮“衛生”官方微博的作用,建立專項行動的官方微博、微信帳號,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和識別非法行醫行為,解答行政執法相關政策和問題。營造社會監督氛圍,鼓勵社會各界投訴舉報和建言獻策,對群眾反映的案件線索,做到件件調查,實名舉報要100%反饋,切實提高群眾對辦理情況的滿意度。
(三)堅決打擊,保持高壓態勢
要充分發揮衛生監督隊伍的作用,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務必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專項行動中發現跨地區的案件,涉案地區要相互配合查處,上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根據需要積極協調。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應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及時移送。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依法行政,堅持執法必嚴、失職必究,對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要按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宣傳,營造強大聲勢
及時總結專項行動的經驗,充分利用媒體報道、網絡宣傳等途徑,積極報道專項行動進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同時要加強醫療、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和科普知識宣傳,提高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識別能力,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行醫。
(五)標本兼治,健全長效機制
要進一步密切部門間信息通報、聯席會議、重大案件聯合查辦等方面的協調配合,健全打擊非法行醫的長效機制。在嚴打的同時,要認真分析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堅持打建并舉、標本兼治的原則,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從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審批管理、資源配置、人員培訓、醫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醫療服務能力,方便人民群眾特別是流動人口看病就醫,從根本上規范醫療秩序。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四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嚴厲打擊傳銷活動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長效機制,消除傳銷的生存空間,有效遏制傳銷活動的蔓延,防止傳銷活動出現反復,保障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建設和諧社會。根據社區實際,制訂市建社區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計劃:。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關于做好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工作的意見》為依據,從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行動,著力建立健全防止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一)、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社區成立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領導小組,由社區主任任組長,綜治干部,各片區黨支部書記、戶警、巡邏隊員、樓棟長等為領導小組成員.社區綜治干部作為具體責任人,樓組長作為信息員,組建網絡,把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互動機制。建立群眾、社區、職能部門之間打擊傳銷的互動機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管理制度,將派出所、工商所、街道辦事處、社區的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聯系方式公布給每個居民,使群眾能及時快速反應舉報傳銷活動,及時掌握傳銷活動動態,力爭把傳銷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建立信息機制。建立線索收集和指揮協調為一體的綜合“信息平臺”。建立社區內出租屋、常住人員、外來人員基本信息臺賬,做到社區內的基本情況底數清、情況明;要嚴密監控外來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做到“三個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知道從事什么職業、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動,及時為執法部門提供低打擊傳銷有效線索。
(四)、建立宣傳教育機制。加強對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出租屋主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海報、圖片及漫畫,懸掛橫幅標語,觀看錄像,市民學校,簡報等多種形式,著重宣傳國家打擊傳銷的堅定決心和法律、法規、政策。切實做到打擊傳銷宣傳工作進社區。利用典型案例向群眾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欺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群眾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轄區內群眾能深入了解傳銷的危害,自覺遠離傳銷,主動舉報傳銷。設立宣傳欄加強宣傳,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禁止傳銷條例》等。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五
增強安全意識,防范。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開展防范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2、學校在校園宣傳欄內張貼有關的宣傳資料。
3、學校將利用教師集會時間向廣大教職工解讀通知的有關精神,切實提高了學校教職工對的警惕性。
4、學校利用校園廣播對全體學生進行防范的宣傳教育。
5、各班開展防范短信詐騙的主題活動:
(1)帶領學生觀看學校宣傳櫥窗里的資料。
(2)出刊專題板報。
(3)利用班會課對學生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點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構筑堅實的思想防線。
6、向每一位學生家長印發《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由學生向家長宣傳防范常識,發揮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家庭影響周圍一群人的宣傳輻射作用,增強了廣大市民的防范意識。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六
為推進我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以下簡稱“打傳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有效落實工作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建設平安東莞的意見》(市委發〔20xx〕34號)與《東莞市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方案》(東打傳辦〔20xx〕2號)等法規、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求為出發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維護群眾利益、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實際行動,堅決、徹底地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打擊行動,切實把我鎮的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傳銷行為在我鎮的滋長。
根據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由鎮政府統籌安排,成立沙田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打傳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各村(居)委會主任。
打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打傳辦”),辦公室設在工商分局,負責日常工作。由佘惠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將打傳工作常態化,基本杜絕傳銷活動,使人民群眾防范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使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根據《東莞市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方案》(下稱《考核方案》)的要求,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經費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傳領導小組,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范圍,落實鎮財政對打傳工作的經費支持(我鎮屬于丙類鎮,經費不低于5萬元)。
(二)明確打擊傳銷的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統籌協調制度,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內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實線索處理、案件查辦、監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實出租屋的巡查監管、完善線索處理和移交機制、落實對傳銷人員和為傳銷提供場所出租屋屋主的處罰。
(四)創建“打擊傳銷示范社區”。主要包括:在社區建立打擊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信息反饋機制,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厲懲處頭目的處罰機制,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的責任機制,建立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
(五)加強打傳宣傳工作。主要包括:宣傳教育進校園、進(村)社區、進工廠、進人才市場的“四進”工作,在全鎮營造打擊傳銷的氛圍。
根據《考核方案》要求,各單位、部門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鎮將進行自評考核,并按照要求報送自評考核材料,包括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總結、自評表及相關文件、制度、記錄、臺賬、圖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傳辦的考核驗收工作。
鎮打傳辦:負責我鎮打擊傳銷的機構建設、經費的落實、工作機制的制定、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和“打擊傳銷示范社區”的創建工作,以及對相關部門工作進展的督促檢查。
鎮維穩及綜治辦:負責把打傳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范圍,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工作職能。
工商分局:負責對傳銷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范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負責對傳銷犯罪行為進行打擊,維持案件查處現場的秩序,加強與工商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范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務中心:負責對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監管并建立日常巡查監管記錄;收集出租屋內的傳銷行為線索并及時通報相關執法部門;協助執法部門對為傳銷提供場所的出租屋屋主的處罰工作;建立自身職能范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人力資源部門、科教辦: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人才市場、進校園。
文廣中心:負責打傳工作的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曝光傳銷行為。
大流村委會:負責參與、協助創建“無傳銷示范社區”,落實無傳銷示范社區標準。
各村(社區):負責落實本村(社區)打擊傳銷機構,協助其他部門維持案件查辦現場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與聯系方式,做好區域內的宣傳工作,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村)社區、進工廠。其中,作為打擊傳銷示范社區的大流村民委員會,要按照“創建無傳銷社區”要求做好打傳、創建的各項工作,積極建立打傳“五個一”機制。
(一)加強組織,落實機構。
打傳工作已經成為建設平安東莞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考核方案》的要求,鎮維穩及綜治辦需把打傳工作納入到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必須高度重視。接下來,鎮打傳辦將根據《考核方案》要求,由鎮政府與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簽訂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建設。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與各(村)社區要落實相對應的打擊傳銷機構和聯絡員。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鎮打傳辦及經貿辦將完善打傳工作的線索處理、統籌協調、檢查督辦等機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在本單位建立責任分工、監管記錄、線索發現、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傳工作機制。重點完善“打擊傳銷示范區”的機制建設,建立聯系機制,打傳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專人與示范社區聯絡員溝通,檢查社區防控和打擊傳銷日常工作情況,并將例行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以備督查;建立協作機制,“示范區”(村)社區負責防控和打傳工作的負責人,對發生在(村)社區內的傳銷活動線索,在第一時間反饋給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并將反饋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以備查閱。
(三)加強監管,嚴厲打擊。
一是切實履行打擊職責。目前,傳銷行為主要以“傳人頭”、“拉入會”等手段組織活動,沒有固定的傳銷商品,隱匿性高。新莞人服務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區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加強對傳銷行為的監管、打擊。新莞人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監管記錄,發現線索及時向鎮打傳辦反映。工商部門重點負責查處傳銷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公安部門重點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協助工商部門維持查處傳銷違法行為現場的秩序。各(村)社區對執法部門在示范社區內查辦的傳銷案件,村(社區)負責人應全力配合,包括帶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員信息、提供監控視頻記錄等等。
二是扎實構建監管網絡。各部門要與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充分發動社區群眾尤其是黨員、公務員、離退休干部對傳銷的監控預警;要充分發揮房管員、社區治安協管員、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加強對出現在社區內的可疑群體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過“聯系卡”報告村委會或有關職能部門;村(社區)應制定打傳工作預案,重點做好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發現、先期控制、報告以及被騙人員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絡。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向打傳辦報送工作經驗和成效,鎮打傳辦將通過橫幅、宣傳欄、電視等渠道全面鋪開打擊傳銷的宣傳工作。針對校園、工廠、社區、人才市場等“四進”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傳單、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營造防范傳銷、拒絕傳銷的濃厚氛圍,因地制宜地加大宣傳力度。
(五)積極創建無傳銷社區。
要嚴格按照《沙田鎮創建“打擊傳銷示范社區”工作實施方案》,在示范社區大力開展“五個一”的工作,即:派發一張聯系卡、建立一個信息臺、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建立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打擊部分社區的傳銷活動,改善社區傳銷屢禁不止的狀況,遏制住傳銷蔓延的勢頭。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七
傳銷活動是市場經濟的"毒瘤",不僅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而且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對商業誠信體系和社會倫理道德體系也造成巨大破壞。
禁止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難度較大的工作。各鄉鎮場、辦事處和縣直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及時作出安排部署,摸清底子,有針對性地做好勸阻勸返和思想教育工作,確保該工作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各有關部門在禁止參與傳銷活動工作中,要按照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防范的思路,深入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政府打擊傳銷行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堅定決心。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的作用,深刻揭露傳銷活動的嚴重危害性、欺騙性和違法犯罪本質,使廣大人民群眾正確區分直銷與傳銷,提高人民群眾的辨別力,教育廣大群眾遠離傳銷,教育引導傳銷人員自愿脫離傳銷組織,放棄傳銷活動,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打擊非法傳銷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廣大人民群眾真正做到不參與、不支持非法傳銷活動,不為非法傳銷活動提供場地等活動條件,形成全社會共同打擊防范的良好態勢。
制止和打擊傳銷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的共同參與和互相配合。工商部門要根據舉報、日常巡查等渠道,排查掌握線索,依法查處國內外企業和個人的傳銷行為,單位和個人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活動以及原轉型企業從事傳銷、違規培訓等行為,情節嚴重,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偵辦。公安機關要充分運用各種偵查手段,發揮偵查辦案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住地參與傳銷活動的違法犯罪組織和犯罪分子。對異地從事傳銷的企業經營者,依法查處和移送后應將案件有關材料移送其所在地有關部門繼續深挖深查。工商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及時掌握我縣區域內參與傳銷活動的總體情況和動向,摸清參與人員的基本情況,制定方案,組織聯合行動,對已經確定的重點案件和骨干分子,要組織精干力量徹查徹辦。對組織、誘導、協迫他人從事傳銷的首要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嚴密監控,適時抓捕,嚴懲不貸。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參與傳銷活動的國家公職人員進行誡免談話,屢教不改、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依法依規處理到位。司法部門要進一步統一執法思想,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加快辦案進度,提高辦案效率,增強打擊效果。社區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按照守土有責的原則,協助工商、公安機關排查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充分利用其熟悉轄區情況等優勢,進一步加強對城郊結合部、出租房屋、案件多發地、外來人口集中地的監控,使傳銷人員無處藏身,提高預警和防范能力。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八
三、活動時間。
(三)評估考核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為檢驗宣傳成效,辦公室將對各村的宣傳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直接納入年終平安綜治績效考核。
四、職責與任務。
(一)加強全方面宣傳。
落實媒體宣傳。鎮黨政辦牽頭落實媒體平臺的防范宣傳工作,要充分運用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及時轉發縣公安局發布的“防詐”、“反詐”相關案件、警示文章,拓展群眾獲取“防詐”、“反詐”相關信息的渠道,擴大知曉面。
鎮便民服務中心宣傳。鎮便民服務中心要充分利用大屏宣傳,每月做好在門口大屏上播放“防詐”、“反詐”相關短信及圖片宣傳,并留存記錄。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九
《_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59號),按照“面向公眾、面向基層、注重創新、注重實效”的原則,在全市集中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廣覆蓋的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通過加強教育,努力提高廣大群眾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培育理性投資、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正確理念,在全社會形成抵制非法集資的濃厚氛圍,健全上下聯動、行之有效的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
(一)強化組織領導,推動宣傳工作上新臺階。
20xx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承前啟后的關鍵之年,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在往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提前謀劃布局,制定詳細宣傳方案,上下合力、同頻共振,推動宣傳教育活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新高潮。
(二)圍繞主題,創新方式提升宣傳效果。
2.創新宣傳形式。根據我市民間投融資類中介機構與各類涉農合作組織等重點行業發案突出的形勢特點,加強分析研判,特別是對商務寫字樓、高新開發區、城鄉結合部、拆遷區、農村地區等因地制宜開展宣傳。對青年、老年、學生、職工、退休職工等不同群體,根據其心理、信息來源等不同特點,采用以案說法、政策解讀、宣傳片、歌舞、戲曲、微電影、手機微信短信等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宣傳,使“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理念真正入腦入心。
(三)協同發力,推動實現宣傳全覆蓋。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各行業協會、各金融機構的作用,明確職責、下達任務,真正構筑起多層次宣傳陣地。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十
為切實加大對我鎮非法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努力維護當前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經濟秩序,根據全國、市、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重點區域。以近年來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案件反復發作、群眾舉報集中區域為重點,重點為老城區各小區、城鄉結合部等。
(二)重點對象。重點打擊以“拉人頭”式的傳銷和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三)重點人員。重點打擊以下人員:一是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實施者,包括組織者、領導者、骨干分子;二是相關暴力犯罪的實施者,包括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誘騙群眾人身自由、人身權利的人員,組織傳銷人員聚眾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員;三是為“拉人頭“式傳銷提供場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傳銷活動而仍為其提供宣傳、網站設計和維護、非法宣傳材料印刷、銷售等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為加強我鎮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設立城關鎮打擊傳銷“皖劍xxxx“行動指揮部(簡稱指揮部),負責統一協調、指揮專項整治工作。由鎮黨委副書記左國成任指揮長,鎮黨委委員、政法書記孫太祥,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永任副指揮長,鎮黨政辦、鎮綜治辦、工商局直屬分局、城關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在鎮打擊傳銷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工商、公安等各有關部門通過明查暗訪、日常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組織開展清查行動。
(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打傳辦):把握全鎮打傳工作情況動態,組織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和有單位開展打擊傳銷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指導和督查,依托舉報網絡體系,注意發現案件線索和傳銷苗頭,發現問題迅速組織力量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嚴厲打擊以傳銷、變相傳銷等犯罪活動,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暫住證及出租屋的管理。對利用出租屋聚眾搞非法傳銷活動的,要堅決清除;對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的人員一律不準辦理暫住證,已辦的予以收繳;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非法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食宿等條件;嚴懲一批非法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摧毀傳銷網絡;嚴厲處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及跳樓、跳河等惡性刑事案件,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傳銷人員的遣返工作。
(四)各辦事處、居委會:負責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強對外來暫住人口的登記管理工作,并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轄區工商分局查處傳銷窩點。同時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外來流動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記管理工作,創建無傳銷居民居住區。認真做好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及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打擊傳銷“皖劍xxxx“專項行動自發文之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
(一)摸排、準備階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縣20xx年人口計生宣傳工作,根據省、市人口計生宣傳工作重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緊緊圍繞人口計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傳與文化建設相結合,系統宣傳與社會宣傳相結合,全面、及時、準確地向公眾介紹我縣人口計生事業發展成果,樹立以人為本、高效務實的人口計生工作新形象,為做好新時期的人口計生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一)縣委、縣政府和各鄉鎮黨委、政府人口計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項重要活動。
(二)圍繞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工作,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加大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宣傳以及宣傳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典型和經驗。
(三)宣傳《_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開展計生家庭系列獎勵扶助。
(四)深入宣傳新型人口文化核心觀念體系,廣泛傳播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性別平等、尊老愛幼、和諧家庭等六個方面的科普、法律知識。
(五)大力宣傳全縣人口計生系統加快信息化建設、關愛女孩、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以及開展“陽光計生”、“誠信計生”活動等工作的重要舉措和新突破、新經驗。
(六)大力宣傳創新和改進計生管理工作,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服務群眾,提高群眾滿意率方面好的做法和經驗以及個人先進事跡。
20xx年各鄉鎮計生辦要加大在社會主流媒體上的宣傳力度,用權威聲音覆蓋“生育政策松動”的謠言,擴大人口計生工作的影響力。
1、各類報刊的宣傳。每個鄉鎮在《中國人口報》上宣傳要達到1篇以上。在《福建日報》等省級以上報刊類宣傳要達到1篇以上,省衛生計生委《人口之聲》上宣傳要達到1篇以上。在市級黨報、黨刊上宣傳要達到1篇以上。同時,積極向《_》、《_》、《經濟日報》、《中國婦女報》等中央、省新聞刊物報送宣傳稿件,擴大宣傳的效果和影響力。
2、電視臺、電臺的宣傳素材提供。各鄉鎮要深入挖掘,宣傳一批計生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傳遞計生先進典型經驗、感人故事和凡人善舉正能量。6月5日前每個鄉鎮至少提供1件宣傳素材,素材可以是反映本地人口計生工作特色、成效,計生工作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十二
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進一步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創造良好和諧的社會環境和治安環境,結合我社區實際情況,將在社區內開展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具體安排如下:
根據上級要求,成立打擊傳銷集中行動領導小組,由朱國虎書記擔任組長,住本場為副組長,成員由各片區負責人組成。
(一)召開打擊傳銷培訓會議,堅持做好《打擊傳銷舉報電話記錄本》、《傳銷行為巡查記錄本》、《房屋出租記錄本》的記錄工作。
(二)對于舉報,涉嫌有傳銷跡象的,及時通知派出所協助將對其進行徹底清查并搗毀其窩點。
(三)在社區大規模集中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剖析傳銷的.特點,揭露傳銷的手段和社會危害性,大力宣傳國家法律知識,以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提高社區居民防范傳銷、抵制傳銷的認識能力。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十三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打擊傳銷工作的總體部署,按照開展創建無傳銷城市工作要求,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檢、法機關支持配合下,充分發揮各有關部門職能作用,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將社會管控、案件查處、凈化網絡相結合,集中整治傳銷人員聚集情況嚴重地區,集中打擊社會危害較大的團伙,教育勸返受蒙蔽參與傳銷人員,建立健全防控傳銷工作長效機制,防止傳銷活動滋生蔓延,為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盡心盡力。
集中整治傳銷活動相對集中、傳銷聚集多發地、群眾舉報、社會反映突出的重點區域,特別是主城區的傳銷活動,通過集中整治,要破獲一批影響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員眾多、為害一方的傳銷團伙,查出一批惡性程度較大的頭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參與人員,使重點地區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滋生勢頭基本得到遏制,基礎防控措施明顯加強,開展創建無傳銷縣(區)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案件查處。
全面強力打擊聚集型傳銷,穩妥精確打擊網絡傳銷。集中查處以“1040工程”、“愛心互助”、“慈善”、“養老”、“宗教”、“改革創新”等為幌子實施傳銷違法犯罪的案件,積極查處涉及少數民族人員、港澳臺人員的案件。集中整治期間,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工商、公安打傳機關要查處傳銷案件數1件以上(含移送司法機關案件數),驅散、搗毀傳銷點1處以上,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頭目、骨干成員1人以上。
(二)地區整治。
以創建無傳銷城區為引領,開展集中整治,并針對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建立基層聯動機制,加強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員管理,實行群防群治和綜合治理。重點在開展創建“無傳銷鎮(區)”活動的基礎上,推動創建“無傳銷縣”活動的深入開展。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優秀“無傳銷鎮(區)”,創建率應達到90%以上。
(三)輿論宣傳。
堅持打擊整治與宣傳同步,廣泛、深入宣傳行動進展和成效,揭露傳銷本質,展示政府的決心和執法部門的能力,更好的發揮震懾、警示、教育作用。
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線索摸排階段(即日—6月下旬)。
要嚴格按照《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要求,明確職責,成立機構,制定方案。對本地區內的賓館、飯店、招待所、企事業單位閑置的廠房、演出場所、會議室、有出租房屋的居民小區、城中村等涉嫌場所逐一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與涉嫌場所簽訂“制止防范違法行為責任書”,建立專項監管臺賬,做到數量、分布、類型、經營活動、入住人員大致類別等基本情況明了清楚。加大案件線索排查力度,摸清本地傳銷活動現狀,深挖傳銷組織者、領導者、策劃者和骨干分子,確定予以打擊的對象和目標。
(二)聯合行動,打擊整治階段(6月下旬—7月20日)。
各打擊傳銷成員單位按工作職能劃分,加強配合,密切協作,聯合作戰,形成合力。組織精干力量,以端窩點、摧網絡、抓頭目為整治重點,對調查摸底中發現的案件線索進行梳理分類.統一部署進行集中清理打擊,依法查處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傳銷窩點,摧毀一批傳銷組織網絡,及時遣散解救受騙參與傳銷人員。確保打擊傳銷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攻堅處置,總結上報階段(7月21日—7月31日)。
工商機關要把此次整治行動與直銷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相結合,與建立健全打傳社會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相結合,與強化日常“網格化”巡查監控相結合,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對“涉嫌場所”的巡查力度,做到清查到位、宣傳到位、責任書簽訂到位。公安機關要積極偵破重大疑難案件,集中整治重點區域,經偵、刑偵、治安、巡邏、技偵等各警種要協同作戰,緊密配合,互相支持,做到快查快辦快結。檢察、法院對移送起訴和審判的傳銷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時審查起訴和審理判決,依法從嚴從重懲治傳銷犯罪分子,摧毀重大傳銷犯罪團伙和網絡。同時,對當地開展打擊傳銷情況進行認真總結,積累經驗,查找存在的不足,進一步完善“打、防、控、管”體系,鞏固執法行動成果,防止傳銷活動出現反復。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數。
工商、公安機關要積極調動本單位力量,發揮專業部門網上巡查優勢,拓展和暢通社會舉報渠道,廣泛收集、準確研判、積極核查涉嫌傳銷線索,盡力掌握傳銷團伙、人員、窩點、規模及動態等重要信息。
(二)縝密經營,循線深挖。
工商、公安機關要始終將“破大案、挖源頭、搗窩點、摧網絡”作為主攻方向,強化經營意識,堅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鎖定涉案骨干人員、主要資金交易和關鍵證據,為成功打擊整治奠定基礎。
(三)集中行動,精確打擊。
公安、工商機關要在摸排、經營的基礎上,根據案件及地區情況,適時集中力量,果斷打擊整治,形成規模威懾效應。對跨區域、人員多、復雜敏感的案件,可速報市打傳辦統一組織、聯合行動、掛牌督辦。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整治行動期間,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以《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為重點,采取發布公益短信、公益廣告、警示提示、現場咨詢、宣傳資料等方式開展宣傳教育。特別要對外出農民工、返鄉農民工、在校大學生、下崗失業人員、離退休人員等重點群體,針對性、時效性和滲透性的宣傳教育活動。打傳領導小組要在當地電視臺、電臺和網站至少分別做1次電視訪談、電臺訪談、網絡在線訪談節目,在當地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發表1篇專題文章,在當地學校和社區(村)做1次專題講座,擴大宣傳覆蓋面,提高宣傳有效性,使廣大群眾能夠自覺識別傳銷、反對傳銷、抵制傳銷。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當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嚴重危害和開展此次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艱巨性,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傳三個重點環節,將此次行動作為全年工作的重點,下大力氣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各成員單位及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主動過問,及時督促,主導發揮好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整合力量,以工商、公安為主力,統一組織協調,指揮整治行動的開展,切實落實好我縣打擊整治傳銷集中行動。
(二)明確職責,形成合力。
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和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機關主要牽頭協調,動員基層部門發現、移送重要線索、社會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違法行為查處等工作;公安機關主要承擔刑事打擊、大案偵破等職責,依法加強打擊處理;綜治部門要著力推動創建無傳銷城市等工作,強化綜治考核評價,加強對行動的指導、督促,及時協調和推動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參與。
(三)規范執法,維護穩定。
工商、公安機關要準確理解、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查獲的傳銷頭目要依法嚴懲,構成犯罪的要堅決追究刑事責任。要嚴格規范執法,堅持打擊與維穩并重,嚴格把握打擊政策、控制打擊范圍,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堅持打擊和維穩并重,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四)狠抓落實,嚴格責任。
各部門要緊緊圍繞行動目標,認真落實各項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重點區域、重大案件的督導檢查,切實推進相關工作。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責任倒查;對工作不主動、打擊不力、人民群眾反映仍然比較強烈的地區,要實行問責。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將納入年度綜治考評和文明城市創建重要指標予以考核,行動期間,縣綜治辦和打傳領導小組將會同有關部門派出督導組,對各單位打擊整治傳銷集中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十四
為切實加大對我鎮非法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努力維護當前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經濟秩序,根據全國、市、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點區域。以近年來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案件反復發作、群眾舉報集中區域為重點,重點為老城區各小區、城鄉結合部等。
(二)重點對象。重點打擊以“拉人頭”式的傳銷和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三)重點人員。重點打擊以下人員:
一是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實施者,包括組織者、領導者、骨干分子;
三是為“拉人頭“式傳銷提供場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傳銷活動而仍為其提供宣傳、網站設計和維護、非法宣傳材料印刷、銷售等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為加強我鎮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設立城關鎮打擊傳銷“皖劍20xx“行動指揮部(簡稱指揮部),負責統一協調、指揮專項整治工作。由鎮黨委副書記左國成任指揮長,鎮黨委委員、政法書記孫太祥,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永任副指揮長,鎮黨政辦、鎮綜治辦、工商局直屬分局、城關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在鎮打擊傳銷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工商、公安等各有關部門通過明查暗訪、日常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組織開展清查行動。
(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打傳辦):把握全鎮打傳工作情況動態,組織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和有單位開展打擊傳銷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指導和督查,依托舉報網絡體系,注意發現案件線索和傳銷苗頭,發現問題迅速組織力量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嚴厲打擊以傳銷、變相傳銷等犯罪活動,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暫住證及出租屋的管理。對利用出租屋聚眾搞非法傳銷活動的,要堅決清除;對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的人員一律不準辦理暫住證,已辦的予以收繳;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非法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食宿等條件;嚴懲一批非法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摧毀傳銷網絡;嚴厲處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及跳樓、跳河等惡性刑事案件,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傳銷人員的遣返工作。
(四)各辦事處、居委會:負責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強對外來暫住人口的登記管理工作,并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轄區工商分局查處傳銷窩點。同時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外來流動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記管理工作,創建無傳銷居民居住區。認真做好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及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打擊傳銷“皖劍20xx“專項行動自發文之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
(一)摸排、準備階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辦事處、居委會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同時,要以工商、公安為主體,辦事處、居委會共同參與,深入開展出租屋和流動人口摸排,準確掌握本轄區的傳銷組織、窩點、人員、活動區域,及時溝通,共同研判,確定重點打擊對象和重點防范目標。
(二)集中打擊階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開展集中清理整治。各辦事處、居委會要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門,對明確的重點區域進行整治,鏟除傳銷窩點,懲處組織者和骨干分子,鞏固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反彈。
按照上級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為全省統一開展“i號會戰”和”ii號會戰“的重要時段。在此期間,各辦事處、居委會要組織人員、深入轄區進行仔細排查。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按照縣打擊傳銷工作部署和縣打傳辦要求,各辦事處、居委會要認真開展宣傳活動。重點宣傳新形勢下傳銷活動的特點,提高廣大市民識傳、防傳、打傳的能力。
(三)全面創建階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階段以開展無傳銷創建活動,落實全面管控措施為主要任務,各辦事處、居委會要重點開展出租屋和流動人口規范化管理工作,鞏固并持續推進“無傳銷社區”創建活動開展。
(四)鞏固提高階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總結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斷鞏固整治成果,推進打擊傳銷工作繼續深入開展。
(一)加強鞏固打擊傳銷工作網絡建設。鞏固鎮打傳辦與“110”、“12315”、各位聯絡員打傳平臺建設。
(二)繼續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是落實基層監管責任、建立基層傳銷防御體系的重要舉措。
(三)加強對流動人員、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動人員、出租房屋的暫行管理辦法,依法對流動人員、出租房屋進行管理,公安部門要加強管理,全面準確掌控轄區內的流動人員、出租房屋情況,作詳實登記,對可疑有傳銷活動的地方要進行排查,在及時匯報的同時,做好前期宣傳教育工作。
(四)營造強烈的打擊傳銷聲勢氛圍。新聞單位要制定具體的宣傳方案,進行形式多樣的正面教育,及時報道打擊傳銷工作情況,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范和辯別傳銷的意識和能力,切實從源頭上提高人民群眾應對傳銷的免疫力。要抓好對傳銷者的教育及思想轉化工作,讓受騙上當的傳銷人員脫離傳銷組織,放棄傳銷活動;讓轉化變好的傳銷人員以身說教,轉化和帶動其他傳銷人員離開傳銷組織,努力形成對傳銷活動“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強大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1、高度重視,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執法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打擊傳銷工作,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監管、綜合執法和應急處置機制。
2、提高執行力,務求落實到位。嚴格落實打擊傳銷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務求落實各項工作制度,使打傳工作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3、加強監督檢查,搞好協調配合。各成員單位要落實打擊傳銷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本轄區打傳工作的監督檢查,要充分履行職責,密切配合。
反詐打擊工作計劃(通用15篇)篇十五
上一年以來,特別是開展打擊傳銷百日結合法律行動以來,全縣上下緊緊圍繞嚴厲打擊傳銷、保證社會不變的任務,克制堅苦,積極行動,履職盡責,打防結合,打擊傳銷工作獲得分明成效。為做好春節時期打擊傳銷工作,依照市縣政府文件精神,決定從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8月1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傳銷集中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嚴懲傳銷組織者、指導者和主干分子。大力開展宣布道育,提高廣大群眾辨認防備傳銷的認識和才能。緊密排查處置不不變要素,消除各類隱患,緊密防控,根除傳銷生活的泥土,維護好我縣春節時期的市場經濟次序和社會不變。
(一)緊密排查,把握狀況。由縣縣政府牽頭,打擊傳銷工作指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加,鄉(鎮)縣政府、辦事處詳細負責,明確排查負責人,逐街道、逐社區(村)、逐門逐戶進行排查,不留死角。排查后果經主管指導簽字后,于20xx年1月15日前報縣打傳辦。
(二)集中組織,統一行動。各縣(市)、區主管指導必需親身批示,組建以公安、工商部分為主,有關部分和鄉(鎮)縣政府、街道辦、居(村)委會為輔,準則上不少于50人的法律行動隊伍,全力開展行動。我縣決定于20xx年1月12日早6時組織開展一次打擊傳銷統一行動,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務必按要求抓好落實。
(三)高度警覺,增強維穩。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發現影響社會不變的.傳銷狀況,要實時落實有用防控和處置辦法,嚴重事項還申報縣打傳辦。如遇緊要狀況,要在本地黨委、縣政府的統一指導下,立刻啟動傳銷突發事情應急處置預案,決斷、妥善地予以處置,謹防傳銷人員圍堵黨政機關和暴力抗法等群體事情發生。
(四)增強宣傳,營建氣氛。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要在首要街道、廣場開展豐厚多彩、大張旗鼓的宣布道育活動。要把《刑法批改案(七)》中增設的“組織指導傳銷罪”、《制止傳銷條例》、《直銷治理條例》以及打擊傳銷的效果作為宣布道育的首要內容,應用媒體積極進行宣傳報道,切實營建濃厚的言論氣氛。
(一)提高認識,增強督導。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行動的主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批示協調,增強督導檢查,嚴厲落實責任,保證各項工作和任務落到實處。請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填寫《20xx年度市打擊傳銷工作責任網注銷表》(附件2),并于20xx年2月25日前報縣打傳辦。
(二)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要切實實行職責,增強共同,自動做好法律行動中的各項工作。工商部分對從事傳銷違法活動和違背《直銷治理條例》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情節嚴厲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該當實時依法立案偵查,并自動搞好與檢、法機關在案件定性、證據規格、強迫辦法合用等方面的溝通協調,爭奪支持。對沒有實踐產物,純碎以“拉人頭”、“收取入門費”或打著“成本運作”等幌子以及應用收集從事傳銷犯罪的,公安機關也要予以果斷打擊。
(三)增強防控,健全長效機制。我縣要充分應用公安部“傳銷黑名奇數據庫”和國家工商總局“打擊傳銷規范直銷信息系統”,對節制的傳銷人員實時錄入信息庫,分析傳銷活動特點和規則,自動采取防控辦法,并總結好的經歷和做法,完善打擊傳銷長效機制。
各鄉鎮及打傳成員單位要將春節時期打擊傳銷集中行動狀況于20xx年7月25日前報縣打傳辦,還上報在集中行動中新聞宣傳狀況和簡報、信息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