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指一種讀書、實踐后所寫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得一篇好的心得體會嗎?接下來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心得體會吧,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一
權力就是責任,有責就要擔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進一步扎緊了問責的制度籠子,必將有力震懾種種不負責任、不敢擔當的行為,推動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切實把責任扛起來,保證黨的領導堅強有力。
多次強調,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我們黨總攬全局、領導一切,就要對黨和國家各項事業負起全面責任,就要把擔子壓給全體黨員,壓給440萬黨組織,尤其是80萬黨員領導干部。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
對全體黨員尤其是80萬黨員領導干部來說,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為人民謀福利。不能只想當官不想干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問責條例的出臺就是要警示全黨,失責就要問責,在權力和責任的關系上,責任是第一位的;在義務和權利的關系上,義務在先。既然選擇了入黨,就要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
坐而論道,不如強化問責。問責條例的出臺,是進一步強化制度問責的體現。我們有的領導干部,只熱衷要權力、不喜歡盡義務;有的領導干部臨事而怯、遇難則退。問責條例就是要通過嚴格的制度設計,杜絕這些思想和行為,激發全黨責任意識,喚醒擔當精神。問責條例直指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寬松軟現象,在最該抓的薄弱環節上問責,既包括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也包括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各項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情況,力求以嚴密的規定確保問責常態化,促進黨規黨紀執行到位。
問題是制度變革的動力,也是問責發力的準星。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只要發生了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走樣、管黨治黨不嚴不實、選人用人失察、發生嚴重“四風”和腐敗現象、巡視整改不力等問題,就要按照規定嚴肅追責。
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中央部委黨組、省區市黨委要把自己擺進去,不能只對下級問責。紀委、紀檢組要從自身做起,決不允許出現“燈下黑”。把解決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對失職失責問題盯住不放,才能以實際成果立信于干部和百姓,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走向深入。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把從嚴治黨的政治承諾轉化為具體的制度和行動,管黨治黨動真格,我們就能更好地激發全黨的歷史使命擔當,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二
問責條例是對公職人員失責行為進行嚴格監督,使其承擔相應的責任。然而,在執行過程中,還是存在不少問題和挑戰。本文將從典型問題方面,對問責條例的實施進行總結和反思。
第二段:問題分析
在實際問責過程中,發現有些責任人會逃避責任,甚至采取欺詐和裸奔等方式來逃避問責,這直接導致行政效能降低、誠信缺失。同時,有些政府部門存在條款不當、操作不規范的問題,導致問責效果不佳。而且在問責的過程中還存在改進措施落實不足等問題,使得問責結果沒有很好地物盡其用。
第三段:解決方案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應該采取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對于責任人逃避責任這一問題,需要加大問責力度,明確問責標準,保證問責結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對于政府部門條款不當的問題,需要加強立法和監管,加強對相關部門的服務質量和業務能力的培訓和考核,確保操作規范。同時,在問責后,要及時跟進改進落實情況,確保問責過程是促進改進的過程。
第四段:個人體會
從我的經驗來看,作為一個普通人員有時也會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我一般會盡可能主動承認錯誤,并盡力補救。從而避免了過分的問責過程,保持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同時,我還會反思自己的行為,找出自己失責的根源,避免再次發生同樣錯誤。
第五段:結論
問責條例對于推動政府主動作為和服務的轉變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在現實中,問責的實施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我們加以解決。只有加強問責力度、明確問責標準、保證問責結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才能使問責條例真正發揮出優秀的作用。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牢銘責任,主動承擔責任,促進社會的持續穩定的發展。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三
干部問責是廉政建設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對于加強政府的問責制度、維護公共利益和正義、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中央頒布了《最新干部問責條例》,在制度安排、問責對象、問責方式、問責程序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此舉標志著我國對于干部問責制度的日趨完善,對于各級干部而言,更是提高了執行職責的重要性。
第二段:條例對問責對象和問責方式的明確規定
《最新干部問責條例》對問責對象的范圍和問責方式進行了明確規定,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在問責對象方面,明確規定了國家監察對象、黨員領導干部以及從事公共服務職業的社會公職人員等。在問責方式方面,條例首次明確規定了七種問責方式,包括詢問、談話函詢、通報批評、組織調查、誡勉談話、責令辭職、黨紀政紀處分等。這些規定的出臺,為干部問責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導,使其更為規范和明確。
第三段:問責程序的細致規定
《最新干部問責條例》對問責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問責工作組的職責、問責對象的權利、問責方式的程序等具體問題。其中,重點是設立問責工作組,其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問責工作,制定問責方案,開展問責調查,形成問責意見,監督問責落實等。這表明在干部問責制度方面,關注的重點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問責,而是要建立健全的程序體系。
第四段:問責制度對干部職責的強化
在干部問責方面,所強調的并不是對個人的攻訐,而是對干部職責的強化。在《最新干部問責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國家監察委員會(局)以及黨委對領導干部的問責制度,為監察和問責的工作提供了規范性的指導,同時加強了對領導干部的職責制約和監督,實現了權力運行的有序化和規范化。
第五段:結論
總的來說,《最新干部問責條例》是對干部問責制度的一次重要規定,為對于高質量、高效、高信度的干部問責提供了操作指導,助力干部隊伍建設。在今后的實踐操作中,需要在理論和實踐中相互支撐,在群眾的行動和參與中不斷積累經驗和創新,形成更為完整和穩定的干部問責體系,為建設清廉政府、樹立良好形象作出更多的貢獻。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四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規范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釋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強烈信號,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學習貫徹好《問責條例》,是當前臺州各級黨組織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近段時間,臺州市委專題研究部署《問責條例》學習貫徹工作,有效地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各項事業發展結合起來,在全市上下形成學習貫徹《問責條例》的濃厚氛圍。
深入學習,強化責任擔當。指出,從嚴治黨,必須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從實際看,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問責處理問題上不愿擔當,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有的不敢擔當,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得罪人,該管的不管;有的不善擔當,對問題避而遠之、繞道而行,甚至視而不見。
我們要通過深入學習《問責條例》,吃透精神,掌握實質,知責明責,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進一步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補好責任短板,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堅決克服不愿、不敢、不善擔當的不良思想傾向,在加強黨的領導、推進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上擔當有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臺州落地生根。
強化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貫徹落實《問責條例》,要敢于較真,敢于亮劍。當前,臺州正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十三五”發展前景美好、任務艱巨,更需要我們廣大黨員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對事業負責、對組織負責、對人民負責。
我們將以貫徹《問責條例》為契機,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原則,高舉問責利器,對于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管黨治黨中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問題出在哪一任上,就要追究哪一任領導的責任,讓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真正讓鐵規發力、“利器”生威,充分發揮問責一個、教育一片的震懾警示效應,真正把責任壓緊敲實。
以上率下,做好表率示范。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對于每一名領導干部來講,敢于擔當是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和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既是貫徹《問責條例》的主體,也是被問責的對象,要帶頭抓《問責條例》的執行。
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問責條例》作為履行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把問責工作壓實到下級黨組織,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各級黨組織的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一級做給一級看,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以“關鍵少數”帶動“大多數”。要把責任追究與監督檢查、目標考核有機結合起來,把《問責條例》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范圍,進一步讓法規制度和力量得到充分釋放。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五
作為黨員干部擔當著重要的職務,手中握有重要的權力,個別黨員干部卻不愿承擔責任,不愿有所擔當。尤其是遇到問題、面臨問責的時候,習慣于百般推卸自己的責任,總想置身事外,完全沒有一個黨員干部應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究其原因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搞好人主義,一團和氣。
“有責必有權,有責要擔當,有失必追究”這句話深刻闡釋了責任與權力、擔當和制度的關系。
嚴格落實,提高“人治”覺悟。在一個人情社會里,人們習慣做“好好先生”,對違紀違規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成為問責追責的“絆腳石”。“如何問責,怎樣問題落到實處?”,首先需要黨員干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干部們杜絕“老好人”思想。一方面做到執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做到“頭上高懸反腐利劍,手中緊握紀律戒尺”;另一方面要嫉惡如仇、敢于監督、立場鮮明,在紀檢監察工作中應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決心和魄力,直面問題,大膽監督執紀問責,做到“該出手時就出手”。
嚴守信仰,提升責任擔當。紀檢干部們首先要嚴守信仰。始終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本色,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心里時刻有一盞理想信念的指路明燈,以恪守崇高的精神信仰和正確的道德觀、價值觀來磨礪自己,一心一意為黨站好崗、履好責,為人民服好務。
問責必嚴,提升違規成本。就是必須要強化黨內監督和行政監察,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杜絕規章制度成為“稻草人”,使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變得嚴緊硬,對黨員干部起到強有力的震懾和約束。
因此,紀檢監察干部們要從嚴治黨,確保問責機制上的常態化、制度化;嚴于律己,堅守好自身的底線,敢于問責。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才能長效、深入開展下去。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六
近年來,中國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動行政問責制度建設,通過多次修改和完善,于2021年正式實施了新的問責條例。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感這個新的問責條例對于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在學習新的問責條例過程中,我體會頗深,對于這一制度的價值與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以下是我在學習新問責條例過程中的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新的問責條例著重突出了問責的主體責任。在過去的問責體制中,問責的主體往往是上級對下級的追責,而新的問責條例則明確規定了各級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應當自覺擔負起問責責任,主動承擔錯誤的后果。這種轉變標志著中國問責制度向更加激勵側重的方向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干部和工作人員更加自覺執行工作職責,不敢懈怠,不敢有違紀違法行為。在實踐中,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為了避免問責而積極工作,這為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其次,新的問責條例明確提出要將問責與激勵相結合。這一要求的提出,讓問責制度在逼迫干部和工作人員承擔責任的同時,也為他們提供了展現和發揮自身能力的機會。如今,各級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付出努力、取得成績后,往往都能獲得一定的激勵,這既是對他們的認可,也是對他們繼續發揮優勢的鼓勵。在過去,一些干部和工作人員對于問責制度存在懷疑和抵觸心理,認為問責只是為了批評和懲罰他們,難以對工作產生積極的動力。而現在,通過將問責與激勵相結合,不僅能夠激發干部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也能夠加強他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再次,新的問責條例注重加大問責力度。為了確保問責的效力,新的問責條例與以往相比,對于問責的方式和手段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范。對于不同程度的責任追究,從警告、通報批評到組織處理等,都有具體的規定。這種規定的明確性,讓問責條例從零散和模糊的狀態走向了法治化的軌道,提高了問責工作的規范性和公平性。同時,新的問責條例還規定了問責的實施期限和結果的反饋要求,使問責工作更加高效和透明。這種加大問責力度的措施,對于整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最后,新的問責條例強調了問責的公正和公平原則。以往的問責往往存在一些問題,如權力濫用、利益輸送等,導致問責結果不夠公正和公平。而新的問責條例在方方面面都強調了公正公平原則的堅守,從問責的程序到問責的標準,都要求嚴格遵循這一原則。通過這種制度上的保障,可以避免個別領導干部的私心私利,使問責工作更好地體現社會公平。
總而言之,新的問責條例是我國問責制度建設的重大成果,對于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學習新的問責條例,我體會到了問責的主體責任、問責與激勵相結合、加大問責力度以及公正公平原則的重要性。我相信,隨著新的問責條例的正式實施,我國的問責制度將更加完善,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七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一大亮點就是明確了責任主體、強化了問責條款,責任被具體化,為構建巡視工作責任體系提供了制度支撐。
根據這一條例,巡視工作責任體系的核心是落實“兩個責任”,即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重點是明確“三個責任人”,即黨委書記是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巡視組組長是落實巡視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抓主體責任黨委“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
落實責任,首先要抓責任主體。條例明確規定,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
黨委承擔巡視工作主體責任,意味著黨委既是領導主體,也是工作主體、推進主體。對巡視工作,黨委要堅決負責,主要領導要帶頭盡責,班子成員要積極擔責。黨委“一把手”是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黨委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要配合“一把手”落實好巡視各項工作。
圍繞黨委的主體責任,條例明確規定,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抓組織實施責任確保黨委決策落地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落實黨中央和同級黨委關于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時組織巡視力量,認真抓好實施;及時解決巡視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組織領導巡視組深入了解問題,確保黨委決策落地。
領導小組的配置,事關巡視的作用能否充分發揮。從巡視工作實踐需要出發,條例規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這樣配置,既有利于突出巡視主業,始終專注“四個著力”,發現問題,也有利于紀委、組織部門的日常協作。
抓監督責任巡視組失職瀆職要追責
按照黨的xx屆三中全會部署,巡視組要拓展監督內容,切實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把“關鍵在治、要害在嚴”落實到巡視檢查“兩個責任”中,通過巡視監督,面對面傳導壓力,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堅守責任擔當,進一步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落實巡視監督責任,巡視組責無旁貸。條例對巡視組失職、瀆職的情況明確規定了追責條款: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的,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的,以及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進行責任追究。
抓成果運用責任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巡視工作成效關鍵體現在成果運用上。條例對成果運用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有關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移交的問題或者線索后,應當及時研究提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或者組織處理等意見。目的是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紀律檢查機關對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要責成相關紀檢監察室優先辦理,及時研究提出處置意見,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明確具體的,要及時研究提出紀律審查意見。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后,要責成相關部門及時研究提出辦理和組織處理意見,并在規定時限內向巡視辦反饋。其他有關部門收到巡視組移交的專題報告,要結合部門職責,研究提出處理措施。
抓整改落實責任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巡視整改落實是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化。條例規定,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被巡視地區、單位要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整改制度和具體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強化制度執行,逐級傳導壓力。中央和各省級巡視辦要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加大整改力度,力爭取得讓干部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成效。對巡視整改不力、腐敗蔓延勢頭長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門,將嚴肅追究責任,促進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續取得更大成效。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八
近年來,我國加強了政府問責制度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問責條例,以推動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能。這些新問責條例的出臺,旨在增強政府工作的責任意識和服務理念,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促進公共事務的公正和規范運行。
第二段:對新問責條例的理解和認識
新問責條例鮮明提出了“誰執法、誰問責”的原則,明確了政府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問責主體,突出了責任和問責的一致性和權威性。這為政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確保政府部門和公務人員根據法律法規規范開展工作,確保公共權力不被濫用、不被操縱。
第三段:新問責條例的實施效果和啟示
通過學習新問責條例,我深刻認識到,問責不僅是對錯誤和失職行為的追究,更是對責任的明確和權力的約束。實施新問責條例,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發現和糾正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另一方面,它還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規范性和透明度,推動政務公開和公共參與,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第四段: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和體會
作為一名基層公務人員,我深刻感受到新問責條例對我們的引導和影響。它要求我們在工作中要深入實際,緊密聯系群眾,及時了解和解決他們的問題和訴求;要求我們強化責任意識,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為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還要求我們保持清廉自律,不得利用權力謀取私利,不得違法違紀行為。
第五段:進一步完善問責體系的建議和展望
雖然新問責條例對政府工作的責任落實和問責機制的建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比如,問責主體的權威性和公正性有待進一步加強,問責程序和標準還需要進一步明確;此外,需要加強對問責結果的跟蹤和評估,確保問責工作的效果。因此,我們還需要不斷總結和提升經驗,進一步完善問責體系,為政府工作提供更加堅實的支撐和保障。
總結:
新問責條例的出臺為政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指導,促使政府部門和公務人員更加規范和高效地開展工作。我們要認真學習并靈活運用新問責條例,不斷提高政府工作的規范性和透明度,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同時,我們也應該進一步完善問責體系,提高問責機制的公正性和效能,為打造良好的政務環境和服務群眾的政府形象做出更大的貢獻。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九
這些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條例》強調“終身問責”
除了規定問責對象、問責情形和方式之外,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還專門用了一條的內容,強調要“實行終身問責”。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10條明確規定: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
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 謝春濤:這次條例當中對終身問責的規定我認為是一個很大的亮點,終身問責就會使我們的干部感受到,你失職,失責。如果情形比較嚴重,影響必須惡劣,哪怕你離職了,哪怕你升職了,哪怕你退休了,黨組織都是不會放過你,都是要追責的。有些人可能覺得退休了這個追責無所謂了,但是我們看,在這之前因為反腐敗等等原因,有些退休的人也受到了追究。有的降級了,甚至是斷崖式降級,省部級降成了科級了。我想這樣的追責是嚴厲的,這樣的追責恐怕是沒有哪個人可以不在乎的。所以我認為終身追責這一條規定,會使我們的干部們始終感覺到利劍高懸,始終感受到作為一個領導干部,你承擔了責任一定要終身負責的。
《條例》強調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而對于問責之后的處理,《問責條例》還特別強調:受到問責的黨的領導干部應當向問責決定機關寫出書面檢討,并在民主生活會或者其他黨的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建立健全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制度,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一般應當向社會公開。
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 謝春濤:該通報的還要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我想這樣的方式一定會讓我們的各級黨組織,尤其是主要的負責人感受到壓力。
所以我理解中央出臺問責條例,包括出臺其他的黨內法規,包括嚴明黨紀。其實并不是為了一定要處分多少人,一定希望多少人出問題。我想其實中央的問題,并不在于一定要處分多少人,中央的目的最好是我們哪一個領導干部都不出事,都不失職,都不失責,我想這樣對黨好,對國家好,對老百姓好,對領導干部個人也好。
干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十
近日,我所在單位組織了一次關于學習新問責條例的培訓會議,會議內容詳實,涵蓋了新問責條例的核心要點和具體操作方法。通過學習,我對新問責條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不僅增強了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也提升了履職能力和執行力。以下是我對學習新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
首先,新問責條例強調以人民為中心。新問責條例明確,問責工作的核心是為了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實質上是要為人民做好事、解決問題。我領悟到問責不是簡單的懲罰,而是通過激勵和約束相結合,推動干部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更加注重加強與人民群眾的聯系,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密切關注他們的需求,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其次,新問責條例強調依法問責。新問責條例明確規定了問責的程序和標準,要求問責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問責不應是憑主觀意愿或個人喜好來進行,而是要依據事實、根據證據,嚴格依法進行。我深感法律的權威和公正,從而更加自覺地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規,不以私欲動搖原則,不以個人情感左右決策,做到心中有規矩、言行有法度。
再次,新問責條例強調細化問責責任。新問責條例要求對責任人從嚴問責、責任到人,絕不能敷衍了事,白紙黑字的責任約束是問責的前提。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明確自己的職責崗位和工作任務,不將責任推諉給下級或其他部門,毫不回避地承擔起自己應盡的責任,為履職盡責作出實際行動。
再者,新問責條例強調問責效果的監督與評價。新問責條例明確問責工作的結果應該得到及時評價和總結,以便發現問題、改進工作。這意味著問責并不是一個封閉的過程,而是需要持續進行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主動接受上級的監督和群眾的監督,積極傾聽意見,堅持改進創新,不斷提升自己的工作成效和評價水平,以實際行動迎接人民的檢驗。
最后,新問責條例強調問責是為了激勵和教育。問責并不只是對缺失責任者的懲罰,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激勵每一個干部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我明白,問責是對我個人成長的促進,是對我工作能力的激勵,是對我使命擔當的考量。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主動接受問責,虛心接受批評,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升自己的修養和能力,為實現黨和人民的理想目標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習新問責條例,讓我深感問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問責條例為問責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南,為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今后,我將進一步深化對新問責條例的學習,不斷提升自己的政治覺悟和法律素養,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做到問責有法可依、有據可查,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