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是社會發展的基石,對于一個國家的未來具有重要意義。在這里,我們分享一篇感人至深的學??偨Y,讓我們一起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一
為加強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保障教學與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根據學校有關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對我院所屬各實驗室的安全衛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項作出如下規定:
第一條實驗室分工負責安全的副主任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保護工作,并由安全員負責實施。
第二條實驗室安全人員實施本實驗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內容包括:負責安全監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種防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第三條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一定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項目負責人要全面負責實驗的'安全,任何試驗都要有安全防護措施,重大設備要有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實驗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現場不能無人監守,實驗完畢離開實驗室之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條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須由安全員統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處。
第六條注意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做實驗時要有安全措施,嚴禁帶電作業。
第七條實驗室內禁止使用明火,確因需要使用明火時需向安全員通報并得到許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外線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第八條使用轉動機械,不得帶手套作業,女同志要帶帽子。
第九條凡要安裝電器設備或拉臨時動力電源,必須事先經實驗室同意,電器設備安裝完畢第一次啟動之前必須經實驗室檢查合格后才能接通電源。
第十條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不得將實驗室房間鑰匙轉借他人或復制。
第十一條作好各儀器設備的防塵工作,尤其是在進入與需要特別防塵的儀器設備相關的實驗室時,任何人都要遵循該實驗室的一些相關的特殊規定。
第十二條進入實驗室的任何人員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三條本管理條例由航空航天學院實驗室負責解釋。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二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三
儀器設備保管使用制度、實驗教學管理制度、安全防護及危險品管理制度、實驗教師(實驗員)考核制度、學生實驗守則等,并嚴格執行。學生實驗守則應張貼在實驗室前方,其余規章制度分別張貼于實驗教師(實驗員)辦公室和準備室。
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賬,記錄及時,準確?!翱傎~”一年填寫一次;學期中儀器數量增加或減少登入“分類賬”;玻璃儀器、藥品的增、減及時登入“低值易耗品賬”,并接受財務監督。做到定期盤點,賬賬相符、賬物相符,總賬、分類賬的賬、卡、物相符率達100%,低值易耗品的`賬、物相符率不低于90%。
1.學生實驗桌應排列整齊,并固定于地面,每張實驗桌均須編序號。
2.儀器櫥擺放時應注意采光、通風、美觀以及方便儀器存取等要求。一般新舊儀器櫥要相對分開,高矮、式樣相近的儀器櫥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儀器櫥定位后要編號,一般用油漆編于儀器櫥正面上方。
3.要教育學生愛護實驗桌及水電設施,不在實驗桌上亂涂亂寫,不旋轉送水管道和整體水龍頭,不將抹布晾在水龍頭上,不拉松電源線,注意保護電源插座。實驗教師要經常檢查電路及有關設備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一)儀器驗收。
新購進儀器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后及時將全套儀器(含零部件)存入相應儀器櫥內,說明書集中收存、歸類成冊。同時要及時填寫儀器驗收記錄,并將儀器記入《購置日記帳》和《儀器分類帳》。
(二)儀器分類與存放。
1.儀器按學科特點分放。
2.演示儀器和分組儀器相對分開。
3.儀器分類要通過文字在儀器櫥櫥門上標示出來。
(三)分組儀器編序號。
分組實驗儀器(消耗品和特小件除外)應有編號,字體不宜過大。各??筛鶕拘嶋H確定序號編排方式。
(四)儀器維護與保養。
儀器維護保養工作的重點是做好“八防”,即防塵、防潮、防腐蝕、防霉變、防銹蝕、防變形、防蟲蛀、防震。
(五)儀器的借還。
教學用儀器借出由借用人填寫《儀器借還記錄》,寫明借取日期、儀器名稱、歸還日期,借取人簽字。
實驗教學資料一般包括實驗教學計劃、實驗通知單、周實驗安排表、實驗教學心得、實驗教學總結及專業雜志等。實驗室建設資料應長期保存。實驗室記錄資料和實驗教學資料一般以學年度為單位,按檔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為三年,三年后少數仍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可適當延長保管年限。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四
1、實驗室是教學和科研的重要場所,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嚴格按儀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實驗。儀器設備未經本室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啟用。
3、電器設備安裝、電源線及其聯接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規程的規定,實驗人員能夠正確使用電器設施和消防器材。
4、教務處每月要對實驗室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盜、防污染),保證消防器材有效,門鎖窗戶保險可靠,如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
5、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制定專門的安全條例,上述物品應有專用儲藏室、專人負責保管發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6、在進行有一定危險性的實驗時,應有安全措施,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應立即停止實驗,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進行實驗。
7、實驗人員(包括學生)在進行實驗時,凡因違反實驗室安全條例,違反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按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經濟賠償。
8、實驗室應設專人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實驗室人員下班(或離開實驗室)應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關閉電源、水源及門窗。
9、如果在上實驗課的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工作人員要立即打開房門,有序組織學生撤離,成人隨后離開,以生命至上為原則。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五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維護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使學院財產免遭損失,確保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對所有參加實驗的教師、學生的安全教育;各實驗室都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建立健全操作規程、防盜、防火、防事故管理細則等規章制度,制訂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張貼懸掛在明顯處,嚴格貫徹執行。
二、每個實驗室的實驗員即為該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其職責是:協助實驗室主任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批評。節假日和規定時間,要全面檢查和落實實驗室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加以解決。
三、各類實驗儀器設備和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裝置;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塵和防銹,保持通風良好。
四、實驗室的水、電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禁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設備運行期間必須有專人值班;各種可移動的電器、工具使用前要認真檢查,保證絕緣良好。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關窗鎖門;節假日前各室負責人應統一檢查,落實值班人員和責任,消除不安全隱患。五、實驗室必須配備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于取拿的位置,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時檢查、及時更換消防器材;實驗室人員要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對新進實驗室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護能力,才能動手操作;學生必須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師指導監護。
七、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嚴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雜物;儀器設備和器材要經常擦拭,保持干凈無塵;實驗室的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室內設施;空調機等大功率耗電設備要及時關閉。
八、凡實驗、試驗資料,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按規定存放,使用中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設專人妥善保管,不經系主任批準,不得隨便攜出或外借。
九、實驗室萬一發生事故,管理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所在系負責人和有關部門;造成輕傷以上的事故或被盜、水災、火災等嚴重的安全事故要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的實驗室事故,有關部門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嚴肅處理;對發現事故隱患不報告、不采取措施補救,或事故發生時不報告、不排險,甚至逃離現場,事故后隱瞞真相、避重就輕、推諉責任,對調查不配合等情況者要從嚴處理。
十一、對違反本規定的個人,學院保衛處、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頓、改造的決定;凡因安全隱患需整頓、改造的實驗室,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此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六
一、實驗室是教師與學生進行教學實驗的場所,一般不作它用。
二、進入實驗室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物,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吸煙、吃東西、亂扔紙屑雜物,隨地吐痰、做飯、住宿,嚴禁大聲喧嘩、打鬧。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器材,應由專人保管,登記建帳、卡,實行管理責任制,做到帳、卡、物相符。嚴禁隨意搬動,拆卸改裝。對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儀器設備需要報廢時,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實驗室儀器的存放,必須合乎放置要求,整潔有序,便于檢查使用。必須注意防塵、防潮、防震、防凍等,不準存放任何與實驗無關的物質,更不能存放個人物品。
五、實驗室的工作人員,要落實崗位責任制,儀器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出現故障及時維修,確保儀器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六、實驗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實驗室之間相互調劑使用,經學校培訓處批準,管理人員辦好手續,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時歸還。
七、實驗儀器設備應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學生實驗未經教師批準,不得連接電源以免接錯線路,損壞儀器,如出現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時上報,填寫報單(包括丟失或其它事故),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賠償。
八、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使用時要嚴格審批手續,限制使用數量。有毒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實驗要在通風廚內進行,室院的廢渣、廢液,要倒在廢渣箱和廢液缸中,不隨便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學生實驗結束后,有輔導教師檢查儀器設備有物損壞等有關情況,教師簽字后,方科清理桌面,整理好儀器。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認真如實填寫使用記錄。
十、實驗室要有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責任人,做好防盜工作。必備防火器材。最后離開實驗室者,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以及室內存放的高壓容器等,杜絕不安全隱患,確保實驗安全。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七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一、實驗前,學生要做好預習準備。
二、在實驗過程中,要仔細觀察各種實驗的情況。作好記錄,認真填寫好實驗報告。要求自己清楚,數據、曲線、表格應該按規定格式填寫、描述。在規定時間內上交。
三、實驗時應注意安全,使用玻璃儀器時,當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蝕性、有毒性試劑時,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指導,嚴格操作步驟。防止以外事故的發生。
四、用過的藥品、試液應集中到在規定的桶內,不得亂倒亂拋,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
五、實驗完畢后,洗干凈所用過的實驗器材并整理好,擺放整齊。
六、室內要盡量做好防塵、防潮、防磁場等。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后,注銷借用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交還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設備不準向外借出:
(1)實驗室用于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
(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
(3)損壞后未修好的儀器;
(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
(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
(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
1、儀器室要有通風、遮光設施,經常保持清潔衛生,并保持合理的溫度和濕度。
2、各種儀器要在櫥內整潔科學存放,儀器表面要保持清潔、干燥、無塵。儀器、設備、動植物標本、原材料不能與化學藥品同放。要防止化學藥品潮解揮發。
3、加強精密儀器的質量管理,如驗收、實驗效果、故障、維修保養等均要做記錄。
4、根據說明書的要求,做儀器的定期保養
5、實驗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損壞,停止使用,能修則修,不能修由實驗員和學校領導處理。
6、教學儀器維修的原則是: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維修費不超過儀器原有價值的54%。
7、為保證維修工作的正常進行,準備室應有符合標準的工作臺和全套的維修工具。
8、實驗室應設儀器維修與保養記錄冊。每次維修與保養均有記錄,貴重儀器的維修記錄應存入儀器的技術檔案。
9、維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購買,由總務處負責,經校長批準后采購,費用記入消費品賬。
一、由于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范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性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準試用的復雜儀器設備。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于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三、屬于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后,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四、賠償處理權限按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化學學生探究分組實驗安全操作制度
(一)嚴禁學生以手(包括皮膚)接觸,以口嘗或以直接嗅聞任何化學藥品。
(二)欲鑒別藥品之氣味,只可用手在容器開口土方輕輕招拂。
(三)如有藥液溢出,應立即用水洗凈。如遇酸類或其它蝕性藥液滅及衣物而浸至皮膚,應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沖洗。
(四)經如熱之玻璃儀器或其它未能確知溫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卻前不可用手觸摸。如需移動,須使用挾持器具。
(五)以試管加熱物質時,不可將試管閉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熱可燃性或揮發性溶劑時,應在排氣櫥內為之,絕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熱或將盛裝此等溶劑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實驗中如發生意外燃燒,應立即以濕抹布或細沙熄滅,必要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遇衣服著火,應立即沖水熄滅或就地打滾。
(八)如有藥液(品)進入眼睛,應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機化學實驗時,應將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實驗準備室嚴禁學生進入。貼有「危險!」標志之裝置與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嚴禁學生在沒有化學老師在場指導之下,私自進入化學實驗室,操作化學實驗。
(十二)學生應熟讀各種安全規則,并應確知實驗室急救藥箱、消防器材、救護設備等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處理須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內。
(十四)學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實驗相關藥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藥品。
實驗室儀器設備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為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兼顧科學研究活動,對損壞丟失儀器設備,要進行必要的賠償。
一、在使用儀器設備的過程中,預先已了解該儀器設備的原理及功能,明確熟悉操作過程,并有使用經驗或有對該儀器設備使用過的人在場指導下,發生儀器設備的故障(無法避免的情況下),無需賠償,但應及時匯報給主管教學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無使用該儀器設備的經驗又無對該儀器設備懂行的人在場指導而使用,發生儀器設備的故障或損壞,屬于責任事故,應對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賠償。
三、屬于專職保管的儀器設備因保管不善、疏于職守而發生儀器設備丟失者應予以配賠償。
四、對于借出的儀器設備發生丟失,應由所借人賠償。
五、學生實驗課時所用的儀器設備,應當在有經驗的實驗指導教師指導下使用,否則按此條款三規定應予賠償。
六、對所保管的儀器設備(指專職保管人員及借用儀器未還者)由于疏于維護而發生儀器設備損壞者亦應賠償。
七、賠償金額小視儀器價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體情況由實驗室主任報系主任研究后決定。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八
實驗室是公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了使實驗室設備充分發揮作用,改善實驗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實驗室僅供*公司研發人員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工作。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3、管理條例。
(1)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專管員負責管理,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實驗室專管員同意。
(2)實驗人員不能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實驗室。
(3)未經實驗室主管批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更不得擅自操作儀器。
(4)外單位來訪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進入實驗室,由我司人員全程陪同。
(5)實驗人員每次使用實驗儀器都要進行登記,詳細記錄使用人姓名、使用儀器名稱、使用目的、具體使用時間、使用效果、批準人姓名。
(6)實驗人員使用完儀器后要按‘關機按鈕’進行關機,不能直接斷開電源。
(7)實驗室實行全面禁煙,嚴禁任何人在室內吸煙,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8)實驗人員不允許在實驗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飲食、午休等。
(9)實驗人員要保持實驗室及實驗設備的清潔衛生。
3.2實驗人員職責。
(1)實驗人員要服從實驗室專管員的管理,嚴格遵守本室各項管理制度。
(2)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穿著實驗室專用的防靜電服和防靜電鞋。
(3)實驗人員操作儀器時除了穿著防靜電服、防靜電鞋外,還需穿戴防靜電腕帶或者防靜電手套。
(4)實驗室專用的防靜電衣服和鞋子不能穿出實驗室。
(5)實驗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超出公司產品實驗范圍以外的工作。
(6)實驗人員要愛護實驗儀器設備,用后清理自己的個人物品,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儀器使用時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室專管員。
(7)實驗人員不得擅自挪動實驗室的公用儀器和物品。
(8)實驗室內嚴禁存放個人物品。如有發現,專管員有權清理隨意亂放的物品。
(9)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時不得帶走實驗室內任何物品。
(1)實驗室實行專管員負責制,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由專管員負責管理。
(2)實驗室內所有儀器都需要建檔建卡,每臺實驗儀器上要有明顯的設備標識。
(3)專管員需要熟練掌握儀器設備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建立規范的儀器設備操作使用流程,做好儀器設備日常保養和維護工作。
(4)專管員要定期對儀器設備的性能指標進行校驗和標定,具備儀器設備故障診斷能力和小故障的排查能力,對大故障及時聯系廠家進行維修。
(5)專管員要對所有儀器設備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包括儀器設備(含配套設備、配件、備件、附件等)的說明書,技術資料、使用記錄,日常的維護維修記錄及相關消耗材料的記錄。
(6)專管員在下班前要關閉實驗室照明燈和空調。
3.4實驗室溫濕度控制。
3.5、射頻設備日常維護。
(4)設備處于空閑狀態時,射頻開關應處于關閉狀態;。
(5)注意設備的出入風口不要被阻擋。
(7)射頻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由專管員負責。
3.6射頻設備升級校準。
(1)射頻設備升級校準由專管員負責,根據設備使用年限向實驗室主管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安排有校準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儀器校準。
3.7衛生管理。
實驗室主管和專管員在每月的30號進行實驗室大清潔,清潔所有實驗設備和實驗室公共部分的衛生,整理常用元器件,清理廢棄物品等。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實驗室醫療用毒性藥品及對照品等國家管制使用藥品(以下統稱安全管制藥品)的管理,確保安全管制藥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醫療用毒性藥品是指《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毒性劇烈、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接近,使用不當會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藥品。
第三條凡在學校教學、科研等活動中涉及使用安全管制藥品的單位和個人,均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實驗室管理處是學校實驗室安全管制藥品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校實驗室安全管制藥品的準購審批,并對安全管制藥品的儲存、使用及廢物處置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使用單位是安全管制藥品管理的主體責任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好藥品申購、儲存、使用及廢物處置管理工作。
(一)使用藥品必須以科學研究或教學為目的。
(二)嚴格控制安全管制藥品的種類和用量,嚴禁超量購買和儲備。
(三)購買人必須是在職在編教職工。
(四)購買人填寫《青海大學危險化學品申購統計表》,由院系負責人審批和單位蓋章后,經實驗室管理處審核,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準購手續后購買。
(一)使用單位應當設立專庫或者專柜儲存安全管制藥品。專庫應當設有防盜設施并安裝報警裝置;專柜應當使用保險柜。專庫和專柜應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二)入庫須雙人驗收,出庫雙人復核,并建立專用賬冊,實行專人管理,做到賬物相符。專用賬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一)使用人填寫領用記錄,包括領用人信息、藥品用量、本次實驗內容、實驗廢物處置措施等內容,用量以單次實驗用量為準,由雙人登記領取。
(二)領出的藥品由使用人負責保管,實驗室負責人負責監督。
(三)實驗剩余藥品應上繳保存,并做好登記。過期、損壞的藥品應當登記造冊,并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銷毀。實驗中藥品產生的廢物應單獨存放并設置標簽,由學院(中心)統一回收處理。
(四)實驗操作人必須是學校在編在崗職工或在籍在校學生;學生必須在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
(五)在利用普通藥品進行試驗的過程中,產生安全管制藥品品種的,應當立即停止實驗研究活動,并向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六)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安全管制藥品的研制、生產、出售、轉讓和私自使用等活動。
第九條附屬醫院實驗室管理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由附屬醫院自行負責。
第十條本規定于20xx年11月制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本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行政規范性文件執行。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
1、學校的電教器材需專人保管、專人負責,建立、健全電教器材帳冊,做到帳物相符。
2、電教管理人員要掌握好各類設備性能與使用,在使用的過程中要保證設備的正常工作。
3、電教器材要定時檢查保養,排除一切故障,對電器電源要定期驅潮。
4、電教器材在操作過程中,教師要了解好設備性能,掌握設備使用的方法,嚴格操作規范。
5、嚴禁私自占有學校的電教器材,學校對電教器材要有使用登記、借用登記。
6、專管員要愛護電教器材,學期結束要清理器材、維修器材、核對器材。
7、專管人員對電教器材要做好防盜工作。借用的電教器材如有損壞與遺失,要追查責任,找出原因,按規定賠償。
8、專管人員工作變動時,須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一
1、學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手續、材料齊全。
2、學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繕項目必須報教委審批,經教委安排和審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建設要求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項目都要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質量責任書。
3、加強檢查。每學期開學前后,進行全面普查,平時不定期檢查,雨季要進行重點檢查磚木結構的房屋,要通過檢查孔檢查柁、檁條的安全情況,樓房的樓梯、樓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墻體裂縫的房屋,須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強煙囪、鍋爐和內部線路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危險房屋需經房屋管理局、質檢所檢測危險程度,發現或經檢查認定存在較大隱患的房屋,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設置隔離警示標志。
5、餐廳、電教室堂、廳等人群聚集的場所,需有詳細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通道暢通,尤其是教學樓、宿舍樓,樓道兩端的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設置鐵柵欄或其他妨礙出入的障礙物,出現緊急情況時,通道口有專人指揮,保證師生按秩序撤離。
6、購置各種設備要保證進貨渠道合法,質量合格,杜絕三無產品,安裝設置合理,確保師生安全。
7、建立健全設備管理。使用、維修、報廢、防火、防盜等制度,做到材料齊全,存檔備查。
8、加強設備的檢修、維護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定期更新,定期報廢,確保設備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員負責學校的房舍、場地、設施安全,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二
一,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
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護,不準移作它用。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三
1、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簽,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藥品。
2、禁止使用實驗室的器皿盛裝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裝藥品,更不要用燒杯等當茶具使用。
3、濃酸、燒堿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切勿濺到皮膚和衣服上,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后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采用)或5%硼酸溶液(堿腐蝕時采用)沖洗,最后用水沖洗。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將熱電爐放入實驗柜中,以免發生火災。
5、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空試劑瓶要統一處理,不可亂扔,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若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軟后開啟,嚴禁用錘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輕搖動以后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8、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布時應墊有棉布,兩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將玻璃導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9、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并不得將出口對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不準吸煙或動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噴燈時,應先將氣孔調小,再點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應及時熄滅酒精燈。
11、嚴禁用濕手去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凡漏電儀器不要使用,以免觸電。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
13、發生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好現場。
14、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后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5、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四
1、在教學中正常損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儀器損壞,應及時填寫登記表,辦理報損手續。單價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學校領導批準;單價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報損(報廢),總值超過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憑報損單銷帳。
2、教學儀器設備被損壞,有關人員必須如實登記,查明原因和直接責任人。教師做實驗,因不負責任,粗心大意,違反操作規定而損壞儀器,應嚴肅批評教育,按原價賠償。
3、學校人員借用教學儀器私自用于非教學活動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按原價賠償;違反實驗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轉借他人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的,學校應責令實驗教師和借用人員各自賠償儀器原價的50%,還要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4、外校損壞借用的教學儀器,要由外校負責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價賠償。實驗室管理不善,因火災、被盜或腐蝕,造成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要酌情處以原價10——100%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5、凡屬下列情節造成損壞或丟失的,可不作賠償處理:在使用中屬操作方法正確而造成儀器損壞的;在保管中由于儀器使用期限已滿而老化,喪失功能的;因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儀器損失。
6、儀器損壞或丟失的賠償或罰款,一律由實驗教師開出單據,由??倓仗帲ㄘ攧帐遥┦湛睿_出收據,將收據交回實驗室銷帳。其款項只能用于添置教學儀器和藥品,不得挪作它用。
7、實驗室應設有儀器損壞(丟失)登記冊,內容包括儀器名稱、編號、單價、損壞或丟失原因、處理意見、責任人和經辦人簽字及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