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對所讀書籍的評價和評價的一種表達形式,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判斷一本書的價值和質量。以下是一些讀者們分享的讀后感佳作,它們從不同的角度看待作品,形成了多樣性的觀點和見解。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一
基因不只是遺傳密碼,它還控制了我們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個體意義的生存,書中把生物稱之為基因機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復制到更多個體,是信息意義的生存。就是說當基因通過各種方式復制將當前基因機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機器,比如子代或者孫代,那么即使當前這個基因機器消亡了,基因卻沒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機器中繼續繁衍。
那么基因復制的單位是什么呢?這是我以前沒有想通的一部分。對人來說,二十三對基因序列,一半來自于父親,一般來自于母親。那這一般是怎么挑選出來的呢,也就是性細胞的基因怎么來的?基因的遺傳單位是染色體片段,在形成性細胞的時候,并不是將父母中的`某一條染色體完全復制,而是在一對染色體中隨機提取片段,重新組序,這種方式提取的二十三個染色體都來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體卻有不一樣。所以基因的生存單位并不是個體染色體,而是染色體片段。這樣保證基因的變化。假設世界上有個基因庫,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遺傳過程中基因序列會重新組織,但信息總和還是保持不變,這當然不合適,所以基因會變異,也就是說,整體的基因庫中,總是會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產生。
那么什么樣的基因會被選擇呢?就在雌性選擇交尾對象的時候決定,未被選擇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復制的機會,如果終身得不到機會,那么這個雄性的特異基因就消亡了。當然這個雄性的兄弟姐妹還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還有機會繼續復制。問題是雌性如何選擇呢?選擇有利于雌性基因復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這個雄性要強壯,要有能力獲取更多資源,這樣的基因培養的后代可以在環境中繼續獲得基因復制的機會。
在進化過程中,性細胞出現兩種不同的變化,有些性細胞個體變小,靈活機動,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細胞為了保證后代的發育的營養,體積越來越大,這就是卵子。卵子由于體積大,雌性需要很大代價形成,因此數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營養,所以數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時間生成百萬級量級精子。這樣就導致雄性和磁性兩種完全不同的基因復制策略。雄性的目標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復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而雌性復制的機會難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價還有培養后代的代價。因此雌性在選擇雄性的時候會非常審慎,選擇最適合基因拷貝的雄性,同時要求雄性共同撫養后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選擇策略最終會達到一種平衡,書中寫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誠,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誠,所有雄性出軌的概率就是高,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書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從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遺傳,并創造了一個名字覓母,就是文化遺傳單位。基因創造了大腦,大腦為覓母的遺傳提供了基礎。覓母的遺傳跟基因類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遺傳依賴代記差距,而文化的傳遞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傳播。當然文化的遺傳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來說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卻能長久遺傳。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類似觀點,就是說科技是文化的一種,科技的傳遞形成了類似于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誠,所有雄性出軌的概率就是高,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類似觀點,就是說科技是文化的一種,科技的傳遞形成了類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們沉迷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實,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許才是真正決定人類發展的主線。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二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于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于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復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后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并沒有因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三
《自私的基因》是個很有趣的書名,它激起了我揭開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沒有遇到這本書之前,我覺得“基因”只是靜靜地呆在人類體內,并為人的一生而勤勤懇懇工作的小粒子。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基因的性質竟然可以用“自私”這樣富有強烈的人類感情色彩的詞語來修飾。
讀罷本書,心中還在深深地驚嘆造物的偉大。在“不朽的螺線圈”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們,不僅僅是人類,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態的物種都是生存機器。這樣大膽的論點就進一步證明了,基因是自私的這一論點。從人類到大象再到細菌,體內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屬一種類型。我們都是同一種復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機器。而在我個人的主觀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論可以把我們人類的軀體解釋為用于保護基因,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穩定環境的“臭皮囊”。而我們人類在地球的活動絕大多數都受到基因行為的控制。我的驚嘆在于,原來事實往往比想象更離奇。我們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創造,并用來延續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機器。我們人類一直都自認為自己是地球上的萬物之靈,但往往沒有想到,從自然的客觀規律上,我們和大多數物種一樣,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這樣說來,自私應該就是生命體的客觀性質,并非含有貶義的感情色彩。當我們人類自私地想操控整個世界的時候,卻未曾想過,生命的幕后還有更加自私而難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著所有物種的進化和發展。道金斯在內容的開始就毫不猶豫地拋出了這個有趣的觀點,賦予了讀者一種新的生物思維,并為后面的生物行為的解釋做下了極其重要的鋪墊。
道金斯認為,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然自然選擇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別性生存,那么,在我看來,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個物種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壯大,就不能用我們人類道德上所遵循的“共產主義”來決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強,優越的個體才值得種群付出更大的代價將它們保留下來;也只有它們才經得起自然選擇的殘酷考驗;也只有它們才有足夠的生命力來為物種繁衍做出貢獻。就拿貓頭鷹的習性來說,很多小型的貓頭鷹都會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數鳥類那樣同時孵化。因為貓頭鷹的食物比較難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夠的情況。所以為了保持種群的繁衍,貓頭鷹媽媽必須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兒。也就是說,在不能保全的情況下,寧愿舍棄一些。這樣,后孵化的弟弟妹妹們,就可以被已經長成的哥哥姐姐們吃掉。這樣的做法雖然是自私而殘忍的,但是從物種發展的整體來觀察,卻又是合理的。這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無論是我所提及的貓頭鷹的行為習性,還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生物行為,都可以說明一點: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顯的目的性。事實上,生存機器都能夠深思熟慮去幫助動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來,現在地球上能夠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而形成的。它們都有著適應自然的精密編碼程序,甚至還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潛在序列。用一點帶有主觀色彩的形容來說,基因比生物實體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們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種生存機器從沒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層保護壁,到人類這種有思維能思考的極其精密的生存機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經營下漸漸完成的。基因行為的目的性因而是極其明確的,可以說為了生存下去,它們是不擇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書,心里多多少少會對人性有點恐懼,原來自私就像是動物的本能一樣潛在在人類的體內,甚至在很多情況下,自私的行為卻又是合理的。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忘記一點,在很多時候,人類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脫穎而出,人類之所以可以與大部分動物區別開來,是因為我們有屬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們有道德的約束。所以,在我們了解的生命的本質后,還是要保持意識上的清醒,保持對未來的美好憧憬和人類的傳統美德。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但我們可以在主觀意識上改變我們的生活價值觀。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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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四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并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于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復制自己,這之后漫長的時間里,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后,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布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里,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于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里,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鉆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概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后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么,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于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于制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并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盡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盡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于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后再繁衍后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么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于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么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持年輕化的理由,那么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鉆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五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領悟呢?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后感呢?那么讀后感到底應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細胞,最早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的單細胞生物。早在遠古時代人類還未出現,就已經存在。關于細胞的來源,眾說紛紜,但是有些觀點卻很有趣,比如“原始湯”傳說。這個傳說把細胞的來源,解釋成在45億年前,在當時原始地球海洋里,有很多有機分子的原始湯。這些有機分子受到大氣層中一些雷電和原始大氣層中那些甲烷,氮氣,氨氣的化學作用而形成碳元素的轉移。而碳元素是構成生命的基本元素之一。
細胞祖先最早的目的,可能是為了擴大族群,因為在最早期的`地球上——原始地球,那是一個炙熱著充滿著巖漿的火球,大氣層中多是甲烷,氨氣,二氧化碳,氮氣等氣體,但是后來隨著地球地表溫度的下降,第一批生物的出現,這些生物的活動使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開始下降,氧氣量急劇上升,從而出現第一批需氧的動物。
當然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可能在早期大氣中或者海洋中,就已經存在一些能夠穩定的,以原子或者分子為主要成分的穩定粒子。這些成分大量穩定存在于地球上。隨后某一天,可能是某些因素的突然改變,在這些穩定的粒子中,出現了一種奇特的分子,這個分子能夠進行自復制,這種分子叫復制者。
然而復制者,在復制的過程中勢必會出現復制失誤或錯誤,當出現錯誤的時候,就會影響或者改變這個原來分子的屬性。這個改變的屬性結果,可能會讓這個分子更加長壽,或者多產,甚至能夠精確無誤的保持自我遺傳信息,那么這個分子里的信息密碼就能夠被傳遞下去了。
而如果這種分子在短時間內就死亡。可能這種類型的分子就會在眾多競爭中被淘汰,當然這個假說的前提是資源是足夠多,多到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而資源總會枯竭,當有了一定基礎的分子以后。分子間有了競爭,逐漸的,強競爭優勢的分子就被保存下來了。但是當強競爭分子數量巨大的時候,分子間開始競爭彼此有限的資源,復制者開始出現幾個流派,殺戮復制者和進取復制者為首的主要兩大陣營。
殺戮復制者通過入侵另外一些復制者的內部資源,來獲取創造自身的原材料。但是復制者為了保持自我,久而久之,出現了進取復制者,它們想出了一個絕秒的辦法,通過一層蛋白質來保護自己。也正因為如此,可以解釋細胞核設立在細胞的中心最深處,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我,細胞核的以外的世界,有很多的骨架纖維和蛋白質都是為了更好服務于細胞核。
生物的法則,不是被天然設計出來的,而是在進化和改革的過程中形成的,這能使細胞在面對,多種模式的環境和不確定的情況下,應對自如。在細胞的進化的基因中,囤積了大量的所謂的“垃圾基因”,在這些錯誤中進化不斷前進,得以壯大細胞的族群,由一變二,由二變四。
人類試圖想要讓遺傳與智能化的技術連接在一起,試圖把遺傳寫進編程,變成一堆數據,但是細胞不是簡單的機器,細胞中的各項設計,都是在隨著時間流逝,慢慢進化而成的,細胞的生命力強大到無法想象。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六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書,在最開始看的時候,更多的關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時對于作者比較感興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支持者,且反對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論述的。
“那么,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里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于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喂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
怎么說呢?作者的世界觀還是蠻宏大的,從動物世界到人類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為一個行為生態學家,作者更多的還是把重心放在動物行為的論述上,同時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來對一些深奧的內容來進行論述。
作者在引言中說,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應該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別好的替代詞匯,因此還是選用了自私。
在書的前一段,還是能看到自私的一點影子的,比如說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為了他的更多的遺傳,而人類或者動物其實都是一種生存機器,最終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獨立的dna復制因子如羚羊般靈活,他們自由奔放的隨世代相傳,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臨時組合,而不朽的雙螺旋則不停改組演替,在形成終將腐朽的肉體時磨煉,最終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電影來進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話,更多的是像電影情節中那些通過遠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們無法直接去占領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過預先在電腦中的指令來控制,更類似于一種根植于深處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對我們的生活并沒有直接的影響,但是實際上卻是在最深處控制著我們的選擇與生活。
但是對于基因而言,一個個體其實并不能指望通過生育將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傳下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人的傳宗接代其實是蠻可笑的,因為你所希望遺傳下去的基因組合其實是僅僅存在于你一個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經是不同的基因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組合卻只是短暫而臨時的。
任何一個個體基因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時間可能是短暫的,但基因本身卻能夠生存很久。它們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續不斷的世代中一個基因可以被視為一個單位,它通過一系列個體的延續生存下去。
不過從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與偏好兒子還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條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將自己的50%的基因通過精子傳給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擁有他的基因。雖然男孩與女孩其實繼承了一樣多的來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從而可以將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傳下去。但是也僅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說的那樣,每個人的基因組合是無法遺傳下去的。因此,期望通過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將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續下去,本就是無稽之談。
但是,雖然基因組合是臨時的,但是人類社會的基因—文化卻是不朽的,因此作為基因生存機器的人類確實無法通過基因獲得不朽的,但是確實可以通過人類自己建造的“基因庫”——文化,獲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謂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
不過對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終其實都是歸于無而已。
那么進一步聯想到現在的社交媒體,所謂自媒體其實就是為我們留下我們來過的印記提供了便利,比如說之前聽過的一個段子,如果我死了,請不要關閉我的facebook,麻煩繼續幫我推送。社交媒體的發展某種意義上,也是為了人類傳播文化在起作用,每個人都有可能通過這種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國,成為主宰,被記住,從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七
英國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這本書,此后它被翻譯成25種文字、全球銷售超過一百萬冊。它講了兩個觀點,一個比一個可怕。
生物學上,基因是演化的單位。生物體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機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員,人類本質上說都是受一堆代碼控制的機器人。比如為什么雌性求偶期間通常會有很長的考察期?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續基因?為什么家族成員會照顧有親緣關系的未成年成員?很遺憾,這些都有演化生物學上的解釋。
單單這樣顯然還不能稱作hard模式。人類同時還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這是道金斯在這本書里創造的一個概念,之后被廣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單位,大腦則是模因的生存機器。
和基因類似,模因一旦被創造出來就不再受生存機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產性(fecundity)和長壽性(longevity)經社會選擇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過生殖傳播,模因的傳播渠道則多樣的多。這代表著模因進駐腦子的過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搶占的是染色體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說法,爭奪的是人類的注意力和記憶力。作為堅定的無神論者和無神論傳播者,道金斯在這里用了宗教的傳播作為例子。
從初版至今將近四十年的變化,似乎人類大大地給模因疏通了傳播管道,而給自己挖了個大大的坑。莫非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怎樣閱讀一本書》的作者曾經談到,讀書的重要步驟之一就是和作者在關鍵詞和論述的含義上達成一致(cometotermsonkeyterms)。缺少這個前提的支持和反對都不扎實。有時候反復閱讀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論述,接著想到一個問題,翻了頁發現這正是作者接下去開始回答的問題,頓時感到隔著時空和作者的腦電波接上了頭,也證明對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時候看到考題就抓住了命題人出卷的意圖。
通常這是讀書最美好的時刻,然而這本書里這樣的瞬間讓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達順暢,哪怕很復雜的概念也解釋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腦海里一個揮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時我有多少行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認為人類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對人類的設計上各種各樣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這書把我對人類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細想想平時“自動駕駛“狀態下的無意識行為,似乎太多可以印證作者的觀點,只覺得寒毛直豎。好在道金斯認為人類還是有希望的!人類唯一的不同在于我們可以利用想象在腦中模擬未來(conscious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對抗基因和模因的決定,因此他用積極的語調結束了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書。
作為一個重要的disclaimer,推薦這本書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八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盡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于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于“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么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里,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么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復制”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堿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劃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里并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盡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后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后,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代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代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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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九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盡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于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于“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么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里,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么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復制”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堿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劃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里并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盡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后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后,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代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代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一
我們從何處來?將要到哪里去?這兩個問題,只要是已經開化的人就會好奇吧,當然,很多未開化的也會好奇了。
在達爾文之前的人類,都覺得自己是神的子孫,或者是跟神有某種關系,然后達爾文橫空出世,拿著一堆動物的骸骨和化石,對狂妄自大的人類說:別做夢了,咱們不過是猴子的親戚而已,咱們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賤的生物,咱們也終將被更高級的生物所代替。
說得更簡單一點兒,作者認為,咱們其實就是一輛坦克,而駕駛員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沒關系,如作者所說,這只是一種思路而已,當然他覺得這種思路更加符合事實。
暫且接受這個觀點,看由此出發能推導出什么結論。
首先,這個理論肯定了人類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為人類之前的進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變,這種方式漫長而無效率,而人類產生之后,人類就可以利用雜交等技術使得進化變得有方向性了,而更進一步,人類可以改變基因,創造出任何生物。
這個結論聽上去有倫理問題,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沒關系,后面的結論大多是比較有意思的。
基因的壽命無限長,而它的載體卻沒必要很長。這是對生老病死的一種解釋,因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續下去,而我們——基因的載體,只要完成了這個任務,那繼續活下去也就沒啥用了,所以當人完成了撫養未成年人的任務之后,就要面對死亡。
基因不會直接控制我們,而是生產出我們之后聽之任之,就像程序員與電子游戲,程序員編出來游戲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場上就好,成功的游戲留在市場上賣錢。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二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復雜而高級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為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復制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里,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為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為保護基因的載體,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復制、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為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里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復制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為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為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優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才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于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為要適應群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于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著其他低等物種,保護著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眾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啟了更高級的自私行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三
這周我們一起共讀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幾個章節:
第一章《為什么會有人呢》,道金斯提出了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在一個具有高度競爭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發跡的匪徒一樣,我們的基因生存了下來,有的長達幾百萬年。這使我們有理由在我們的基因中發現某些特性。將要論證的是,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為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到達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第五章《進犯行為:穩定性和自私的機器》。進化上的穩定策略,“策略”是一種程序預先編制好的行為方式。例如,“向對手進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還擊你就逃”就是一種策略。進化上的穩定策略是指,個人的大多數一旦運用這兩種有條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種,所有脫離群眾的行為皆會受到懲罰。基因被選擇,不是因為它在孤立狀態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庫中的其他基因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諧共存而被選擇在一起,這并不一定說明我們必須要像看待蝴蝶的情況那樣,把基因群體也看成是作為單位來進行選擇。基因庫是由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形成的,這組基因成為一個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庫。大局部因突變、重新組合或外部而出現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選擇的懲罰:這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復。新基因侵入一組穩定的基因偶爾也會獲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庫中散布開來。然后出現一個不穩定的過渡階段,最終又形成新的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發生了某種細微程度的進化。漸進的進化過程與其說是一個穩步向上爬的過程,倒不如說是一系列從一個穩定臺階走上另一個穩定臺階的不連續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種族》。一個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試圖在基因庫中擴大自己的隊伍。從根本上說,它采用的方法就是幫助那些它所寄居的個體編制它們能夠賴以生存下去并進行繁殖的程序。如果這個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個體對其他的一些白化體表現出利他行為,那么不管它情愿與否,這個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庫中自然而然地興旺起來。基因有沒有一些比較符合情理的方法“識別”存在于其他個體中的其自身的拷貝呢?答復是肯定的。
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父母之愛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來解釋:在受益者體內存在這個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們有可能把種族偏見理解為是對近親選擇傾向不合理地推而廣之的結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個體視為自己人,并歧視外貌和自己不同的個體的傾向。
第七章《方案生育》。撫養只有作為混合策略的一局部,才能取得進化上的穩定——至少需要進行某種數量的生育活動。動物往往從其自私的觀點出發繁殖最適量的幼仔。假設它們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們最后撫養的幼仔,會比它們應該生育的最適量來的'少。親代個體實行方案生育,為的是使它們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適度的數值上。
第八章《代際之戰》。親代投資的定義是:親代對子代個體進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資,從而增加了該個體生存的時機(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犧牲親代對子代其他個體進行投資的能力為代價。“幼兒應該欺騙”這樣的提法意味著,促使幼兒進行欺騙的基因在基因庫里處于優勢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類借鑒,那就是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里有利他主義的成分。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生存的意義:盡力繁殖并努力保證我們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興旺”一直都是對一個家族最大的贊美,到達在生物意義上的不朽。第二點就是努力創造覓母——帶有我們標記的思想或事件——并讓其傳播,到達在文化意義上的不朽。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吧。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四
如果認真讀完這本書,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統計基礎的人,是不會過分地批評它的。我讀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補的內容,作者一再強調,“自私”、“目的”、“競爭”這些擬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說基因真的像人一樣擁有這些信念,而是從結果和單純的行為上看,對于不存在人類社會這般復雜文化的生物而言,兩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類,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進化史上的前人類時期。盡管我認為這樣過于科普的寫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這不妨礙作者的“洞見”。
自達爾文以后,關于自然選擇作用的對象有很多競爭的觀點,而基因的維度之所以如此關鍵,因為它幾乎是唯一代代相傳的相對穩定的結構,不同基因之間通過其宿主或者說“表現型”進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競爭”這個詞)。也就是說,在特定的背景條件下,哪個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幾率產生更多適應性強的后代,那么通過一代代統計學效應的累加,它就會繁榮。這就好像傳銷的'擴散一樣。限制它的則是與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況下它們會形成平衡。這個過程如果擬人化地表述就是:這些基因為了自身更多的存續,而影響甚至操縱著宿主的行為。(是不是聽起來有些驚悚?)。
《自私的基因》所說的這種觀點,必須放在由代際遺傳而產生的統計上的累計效應來理解,如果要用來解釋人類的行為,還要加上所謂“文化基因”(meme)的維度,但即使這樣,生物性基因在人類行為中依然效果顯著。而這一切,在將來很可能會改變。crisper這種高效的基因剪輯技術的出現,預示著未來,人類將全面進入基因編輯的時代——一方面是修復成年人的生理損傷,另一方面是編輯嬰兒的基因以實現“超人類”。有人會說,現在這個技術只是嬰兒期,有一大堆技術瓶頸,還有繁雜的倫理問題,今天不是連轉基因作物都有數不清的人在批判嗎?但是要知道,它帶來的好處是巨大的,從根治各種絕癥、遺傳病到改善基因,中間只需要跨過一小步。而且人類從很久以前就開始進行動植物育種,這就是不自覺地在改變基因了,而現在盛行的產前預檢,其實就是篩查并提前清除遺傳病。
表面上看,人類如果不意外滅亡(諸種存在性災難果只是導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幾百年中出現的概率不見得很高),那么人類終將贏來一個“基因”時代,而我認為這似乎恰恰是基因時代的終結。借助道金斯的工具來分析,首先,在一個“超人類”已經很普及的社會,生殖遺傳對于基因的延續來說已經不再必須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從父母處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話,那父母和子女間的天然聯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長壽,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價值;其次,很可能一個精子加一個卵子的組合模式也不是必須的了,可以從幾個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從基因庫里抽調大量基因加入進去。這就導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遺傳給我的后代,對于這些基因本身的繁榮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一個次大規模的編輯,完全可以瞬間扭轉基因庫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種原始的遺傳沖動也可能從基因庫中被抹除。
在這種時候,基因庫、遺傳這樣的概念已經過時,那基因的時代也就結束了,那時如果還存在“競爭”,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層級、更抽象的層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邊界。我不愿意簡單地用今天的思維和道德去判斷那樣一個社會,因為這些東西本身就是不斷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五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六
老實說,讀《自私的基因》,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七
今晚終于有空,靜下心來讀《自私的基因》這本書。讀這樣的書籍,遠不如讀上一本簡·愛來的從容而輕松。仿佛又回到學生時代去再學一遍生物課。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絲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組?等等這些離我們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遙遠的詞匯。我們已忘卻了自己正是一個個基因生存機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們高中的生物老師。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見,我們一下就記住了他,而他的課上的也好,課堂上,他不茍言笑,雖然他的年齡并不比我們大多少。他認為很重要的章節和難懂難理解的內容,會反復的給我們講,給同學提問若還答不上來,他手里捏著粉筆,默不作聲,那個情境盡顯老師的威嚴。而有一次在課外勞動中,不知何事竟看到這位老師露出孩子般的笑,讓我一愣:喲!這老師還會笑呢!哈哈!更讓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個星期天學校賣桔子,那時候學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園,有自己的經濟收入。原本談好的商販變卦不要了。而學校已讓我們留校的學生把柑桔采摘下來并用車拖來了。可能是商販沒料到桔子有這么多,一再壓價,幾次交涉未果,幾個五大三粗的商販看到只有這么一個身材瘦小,說話聲音又不大的人和他們談判,沒放在眼里。后來根本不理老師的了。我們在一旁也干著急。老師騎上自行車扭頭就走了,不一會兒,唰啦啦,學校留校的男生全來了!幾十人!還來了幾個老師。老師們對商販說:今天這桔子按我們當初說好的一定得賣!同學們,把桔子稱重,上筐!所有的同學齊心協力,把那幾個商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哎,裝車吧!賣完桔子,大家有說有笑的回學校去,談論著商販的表情,樂不可支。這瘦小的老師真有兩下子啊!那天晚自習,每個班都分到了幾大筐桔子,每個同學都有份兒。教室里的空氣中都彌漫著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師來上課,掩鼻開窗,作難過模樣!被同學們笑了好長時間!
慚愧!那時所學差不多已悉數奉還。而今再次看到這些詞匯,也只是意會而不能詳細明白的講述。翻閱此書,仿佛把那時的時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字范文(18篇)篇十八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書,在最開始看的時候,更多的關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時對于比較感興趣的原因就是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支持者,且反對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論述的。
“那么,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里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于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喂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
怎么說呢?的世界觀還是蠻宏大的,從動物世界到人類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為一個行為生態學家,更多的還是把重心放在動物行為的論述上,同時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來對一些深奧的內容來進行論述。
在引言中說,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應該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別好的替代詞匯,因此還是選用了自私。
在書的前一段,還是能看到自私的一點影子的,比方說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為了他的更多的遺傳,而人類或者動物其實都是一種生存機器,最終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因子如羚羊般靈活,他們奔放的隨世代相傳,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臨時組合,而不朽的雙螺旋那么不停改組演替,在形成終將腐朽的肉體時磨煉,最終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電影來進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話,更多的是像電影情節中那些通過遠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們無法直接去占領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過預先在電腦中的指令來控制,更類似于一種根植于深處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似對我們的生活并沒有直接,但是實際上卻是在最深處控制著我們的選擇與生活。
但是對于基因而言,一個個體其實并不能指望通過生育將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傳下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人的傳宗接代其實是蠻可笑的,因為你所希望遺傳下去的基因組合其實是僅僅存在于你一個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經是不同的基因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組合卻只是短暫而臨時的。
任何一個個體基因組合(bination)的生存時間可能是短暫的,但基因本身卻能夠生存很久。它們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續不斷的世代中一個基因可以被視為一個單位,它通過一系列個體的`延續生存下去。
不過從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與偏好兒子還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條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將自己的50%的基因通過傳給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擁有他的基因。雖然男孩與女孩其實繼承了一樣多的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從而可以將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傳下去。但是也僅僅是基因而已,就個人的基因組合是無法遺傳下去的。因此,期望通過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將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續下去,本就是無稽之談。但是,雖然基因組合是臨時的,但是人類社會的基因—文化卻是不朽的,因此作為基因生存機器的人類確實無法通過基因獲得不朽的,但是確實可以通過人類自己建造的“基因庫”——文化,獲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謂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不過對于大局部人而言,最終其實都是歸于無而已。
那么進一步聯想到現在的社交媒體,所謂自媒體其實就是為我們留下我們來過的印記提供了便利,比方說之前聽過的一個段子,如果我死了,請不要關閉我的facebook,麻煩繼續幫我推送。社交媒體的開展某種意義上,也是為了人類傳播文化在起作用,每個人都有可能通過這種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國,成為主宰,被記住,從而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