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推薦常態化全民核酸檢測和感想一
一、建立健全組織領導?
為推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工作順利開展,及時成立了我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文志賓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所、隊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負責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工作制度,從組織機構上保證了“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有序開展。?
二、動員部署常態化?
定期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學習貫徹中央、省、市、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文件和相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切實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落實全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會議精神,學深學透,從思想上高度重視;二是要營造專項行動氛圍,通過拉橫幅、電子顯示屏、微信平臺等途徑,大力宣傳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三是要落實責任到位,通過學習全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會議精神,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實監督監管責任,對日常監管不到位,導致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問責。?
三、扎實開展專項行動?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農貿市場電子顯示屏、懸掛橫幅、手機網絡等宣傳平臺,大力宣傳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場主體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的認識,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
(二)嚴格落實責任。認真摸排,全面掌握轄區內市場中可能存在的黑惡勢力,及時與公安機關、政法部門溝通,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市場監管。結合各類市場檢查,加大對欺行霸市、強買強賣、不正當競爭、壟斷經營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檢查力度,同時結合“紅盾春雷”專項行動,開展市場監管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
(四)暢通投訴舉報。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勵廣大群眾舉報侵害群眾利益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發現黑惡勢力問題線索。?
(五)摸排查情況。我縣人民路市場內有魚肉經營戶23家,經我所工作人員調查了解該23戶經營戶無法達到每戶購買魚類運輸車、租賃門面喂養活魚等條件,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費者壓力,該23戶經營戶銷售的魚類統一由王某供應,王某平常從名山、浦江、邛崍等地進貨,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場內租賃國資公司門面進行喂養銷售;牛肉經營戶有3家,分別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縣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時殺牛在市場上銷售會造成供大于求,產生大量過剩牛肉,因此三家協定每家銷售10天,牛肉是縣內供應,經過縣屠宰場后進入市場;豬肉經營戶有99戶,全縣的豬肉銷售都是經過定點屠宰場統一宰殺后進入市場。菜市攤點(含干雜、水果、蔬菜)約有600多戶,主要依靠37戶批發經營戶從西昌、米易等地運回提供。目前我縣市場內無“肉霸”、“市霸”、“菜霸”情況發生,暫未發現黑惡勢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繼續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無亂固基”的要求,聚焦經營者、消費者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重點行業和領域,深入排查重點商品交易市場中的經營行為,加強對重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管,重點對市場中“市霸”、“菜霸”、“肉霸”、“魚霸”和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場所涉嫌強制消費、強制交易的行為進行摸排,嚴厲打擊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壟斷經營、走私販私、非法傳銷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惡勢力,及時向公安機關、政法部門匯報情況,扎實推進專項斗爭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總體安排,堅決掃除我縣一切涉惡涉黑勢力,凈化我縣營商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積極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推薦常態化全民核酸檢測和感想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切實織密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甘肅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印發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機制,確保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動態監測范圍,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堅持快速預警、精準救助,實現對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救助,真正做到發現一戶、監測一戶、救助一戶、動態清零一戶,從制度機制上兜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
(一)低保對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家庭或個人。
(二)特困人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5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放寬到2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四)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也可稱支出型困難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稱為支出型困難家庭。具體認定辦法由縣區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登記失業人員、已登記辦證殘疾人、新入學大學生、當年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醫療費用支出較大等特殊困難家庭或者人員。
堅持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線上預警與線下調查相結合、個人申請與主動發現相結合,通過以下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工作:
(一)個人申請。困難群眾可通過設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提出申請,也可通過設在村(社區)的黨群服務中心或社區工作站代為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縣區要通過暢通社會救助網上、電話申請渠道,推廣使用社會救助手機app,實現社會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為困難群眾救助事項申請、辦理、查詢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二)主動發現。縣區要全面開展“黨建+救助”工作,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基層黨建重要工作內容,重點走訪未納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主動發現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并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三)監測預警
1、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縣區民政局要完善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支出型困難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為重點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鄉鎮(街道)要將經個人申請和主動發現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逐步將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醫保等部門實施專項救助的信息,以及工會、殘聯等機構掌握的相關困難群眾信息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2、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以困難群眾動態管理監測預警系統為基礎,拓展應用范圍,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功能,實現城鄉統籌、分層分級、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動態管理的目標,及時共享比對民政、醫保、人社、鄉村振興等部門數據,按月開展監測預警。
3、科學預警精準施救。對低收入人口中已經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并對還存在困難的及時進行救助幫扶并持續跟蹤關注;對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發現符合救助條件,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切實做到主動發現、主動調查、主動施救,有效防止困難群眾返貧致貧。
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類型,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救助幫扶措施,并積極開展服務類救助和慈善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
(一)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經縣區民政局審核確認(實行權限下放的地方,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2、“單人保”政策。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重殘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主要是醫保部門及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或者當年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再實施醫療救助后個人就醫自付費用超過上年度家庭總收入的患病人員。對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屬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邊緣家庭政策執行;不屬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漸退期結束后按規定退出。
3、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低收入人口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經縣區民政局審核確認(實行權限下放的地方,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二)實施專項社會救助
1、醫療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門診慢特病和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按相關政策規定實施醫療救助。
2、就業救助。對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并處于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稅費減免、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綜合運用產業扶持、勞務輸出、扶貧車間吸納、以工代賑帶動、鄉村公益崗位安置等政策,幫助其積極就業。
3、教育救助。對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通過發放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助學貸款、相關費用減免等方式,實施教育救助。對于因身體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讀的學生,采取“送教上門”的形式實施教育。
4、住房救助。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對主要居住用房為危房的農村低收入家庭給予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補助等住房救助。
5、受災人員救助。對遭遇自然災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據受災情況給予必要的應急救助、過渡期救助、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遇難人員家庭撫慰、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幫扶。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關部門給予殯葬費用減免、取暖補貼等。縣區可根據實際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延伸至低收入人口,并提供必要的康復救助服務。
(三)給予急難社會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用好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難發生地受理申請、審核、發放臨時救助金,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和“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政策。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深入推進“資金+物資+服務”工作,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四個一”服務,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切實改善和提升居住環境、個人衛生等基本生活條件。縣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積極發展社會工作服務,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購買綜合保險,為其提供住院陪護、醫療報銷等服務。
(五)積極開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對因病因學因殘等造成生活困難的低收入人口,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愛心公益、公開募捐等慈善活動,及時提供救助幫扶。加強慈善募捐與社會救助、救災、公共衛生安全等突發應急事件的統籌銜接,提升慈善活動項目化、規范化水平。動員引導相關企業、組織將對低保家庭、特困人員的救助幫扶措施拓展到全體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會救助志愿服務新模式,積極發揮志愿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群眾、保護弱勢群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的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區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縣區民政局要細化工作措施,定期督促調度,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作為“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鞏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頭看”和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一體部署實施,確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同。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作,發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措施,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及時化解困難群眾遭遇的各類急難愁盼問題。縣區民政局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為契機,主動加強與相關社會救助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撐。
(三)加強宣傳培訓。縣區民政局要通過印發宣傳冊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兜底保障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讓更多困難群眾了解政策、便捷申請救助幫扶。要加強對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確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推薦常態化全民核酸檢測和感想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實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來輸入感染及疫情擴散,全面恢復經濟社會秩序,保障全省脫貧攻堅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對防控漏洞再排查、對防控重點再加固、對防控要求再落實,堅決防止疫情新燃點,持續鞏固防控成果,嚴防境外、省外病例輸入,對出現的疫情發現一起、撲滅一起,堅決減少二代病例,杜絕三代病例發生,防止疫情局部暴發流行和發生社區傳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提供有力保障。
(一)嚴防外地病例輸入。
1.做好中高風險地區及武漢來黔人員防控。各地要及時關注和公布全國疫情動態及中高風險地區的調整,加強中高風險地區及武漢來黔人員管控,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及武漢市旅居史人員,落實首站負責制,有健康綠碼和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合法證明的,到我省后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陰性后放行,不再隔離;無健康綠碼或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合法證明的,一律實行到我省集中隔離14天,并進行2次核酸檢測。
2.做好湖北(武漢市除外)來黔人員管控。對14天內有湖北(武漢市除外)旅居史人員,持有健康綠碼,且有7天內合法核酸陰性檢測報告的,可不再進行核酸檢測,直接放行;沒有核酸檢測報告的,須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來黔人員管控。嚴格落實中央指導意見,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境外來黔人員入境后一律實施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健康監測。已在省外隔離14天的,到我省后須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陰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進行隔離。各地要組織開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戶”、偷渡務工人員專項活動,排查非法入境人員,防止境外疫情輸入。
4.加強社會群防群控。對外來人員進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員來源地和健康情況,特別要加強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民宿賓館等重點部位的排查,實現對各類外來人員情況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風險地區來黔人員要主動向街道、社區提前報備,對隱瞞不報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群防群控,暢通監督反饋渠道,面向群眾開通舉報電話,鼓勵群眾對失管漏控重點人員及違反疫情防控措施情況進行舉報。
(二)落實“四早”措施。
5.早發現。落實重點公共場所體溫檢測措施,加強醫療機構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排查,加強不明原因肺炎監測排查,做到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早發現”。一是加強發熱病例監測。繼續做好流感監測、不明原因肺炎監測及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常態化工作;繼續做好發熱病例監測和管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須加強預檢分診和體溫監測,對所有科室門診、住院病例中的發熱病例均需進行核酸檢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私人診所等二級以下醫療機構不得接診發熱病例,門診發現發熱病例須立即轉定點發熱門診。二是加強退燒藥品管理。繼續做好藥店退燒藥品的管理,所有藥店無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生處方不得出售退燒藥物。對購買退燒藥物的顧客需進行登記,并引導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三是加強重點場所掃碼和體溫監測。在機場、火車站(高鐵站)、長途客運站、賓館、酒店、景區景點等外地來黔人員密集的重點場所繼續執行掃碼通行和體溫監測工作,鼓勵使用固定式紅外線體溫檢測儀。取消市內公交車、非外地接駁地鐵站點的掃碼和體溫監測,方便群眾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點人群核酸檢測。各地可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檢測能力,進行科學評估,對密切接觸者、境外入境人員、中高風險地區及武漢來黔人員、發熱門診就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監所工作人員、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外省返黔師生等重點人群“應檢盡檢”。對其他人群實施“愿檢盡檢”。“應檢盡檢”所需費用由各地政府承擔,“愿檢盡檢”所需費用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承擔;檢測收費標準由各地物價部門確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時公布核酸檢測機構名單。
6.早報告。一旦發現疑似病例,各地要在 2小時內完成疫情報告,不得瞞報、漏報、遲報,12小時內完成核酸檢測,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充分發揮大數據等優勢,盡快徹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對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和追蹤管理。
7.早隔離。及時對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涉疫的村居、小區、單位,依法依規實施精準管控,科學劃定防控區域范圍至最小單元(如樓棟、病區、居民小區、自然村組等),果斷采取限制人員聚集性活動、封鎖等措施,切斷傳播途徑,盡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風險。各地要及時公布防控區域相關信息。
8.早治療。省將軍山醫院為全省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集中定點收治醫院。一旦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盡快將其轉送至省將軍山醫院,落實“早治療”措施。及時有效治療輕癥、普通型患者,減少向重癥轉化。對重癥患者加強專家組會診,實施多學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無癥狀感染者達到出院條件后,繼續在省將軍山醫院集中康復14天之后再進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隨訪工作。各地要保留定點收治醫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資,充實核酸檢測力量,確保做到應收盡收、應治盡治。
(三)強化重點防控。
9.醫療機構防控。筑牢醫院感染防線,加強院內感染防控,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及時排查風險并采取處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嚴格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工作流程,強化防控措施。嚴格探視和陪護管理,落實醫務人員、陪護人員防護措施,加強醫療機構重點人群核酸檢測工作,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健康管理、監測。推廣非急診分時段預約掛號、預約診療,方便群眾就醫。
10.校園防控。按照統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則,分期分批復學復課。實行教職員工和學生健康情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學生排查、重點地區來黔學生的核酸檢測,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風、消毒等工作,落實入學入托晨午(晚)檢、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和登記等防控措施。做好師生手衛生等個人防護,科學佩戴口罩,在低風險地區校園內學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師授課時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議托幼機構嬰幼兒佩戴口罩。
11.其他重點場所防控。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開放商場、超市、賓館、餐館等生活場所;采取預約、限流等方式,全面開放公園、旅游景點、運動場所和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室內場館以及影劇院、游藝廳、洗浴中心等密閉式娛樂休閑場所,可舉辦各類必要的會議、會展活動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要落實主體責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強通風消毒,配備手衛生等設施。市級政府所在地繼續關閉活禽市場,縣級政府所在地季節性關閉活禽市場。
12.重點機構防控。做好養老機構、福利院、監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風險防范,落實人員進出管理、人員防護、健康監測、消毒等防控措施。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服務機構的,不得超出醫療許可服務范圍對外服務。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或與養老機構毗鄰的,應按照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開展交叉感染評估,評估有風險的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點人群防控。引導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嚴重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做好個人防護,并開展心理疏導和關愛幫扶等工作。
14.社區防控。加強基層社區網格化管理,發揮社區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環境衛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體宿舍管理、外來人員管理等工作。出現疫情的社區要加強密切接觸者排查和隔離管理、終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時采取限制人員聚集性活動、封閉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學佩戴口罩。在人員密集的封閉場所、與他人小于1米距離接觸時佩戴口罩。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在密閉公共場所工作的營業員、保安員、保潔員、司乘人員、客運場站服務人員、警察等人員以及就醫人員等要佩戴口罩。
16.減少人員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減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減少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盡量不前往人員聚集場所尤其是密閉式場所。
17.加強通風消毒。室內經常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公共場所、車站碼頭、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實日常清潔、消毒等衛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養。養成“一米線”、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
19.改善環境衛生。將常態化疫情防控與愛國衛生運動常態化相結合,健全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把環境治理措施落實到社區、單位、家庭和個人。
(五)補齊防控短板。
20.加強能力建設。提高核酸檢測能力,人群相對密集、人員流動性較大的地方縣級及以上疾控機構、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著力加強核酸檢測能力建設;鼓勵有資質的社會檢測機構提供檢測服務,擴大商業化應用。加強疾控隊伍建設,提高基層流調能力。健全醫療救治體系及物資儲備體系,統一醫藥物資儲備,完善疫情監測機制。
21.加強人員培訓。堅持“理論與實操相結合、課堂與現場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常規與應急相結合、當前與長遠相結合”,加強醫療、疾控、社區等人員專業防控救治知識常態化培訓和操作流程演練,提高處置救治能力。
22.發揮大數據作用。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面落實“健康碼”互通互認“一碼通行”,及時將核酸檢測結果、重點人員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碼”數據庫,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做好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信息碼”入境人員版的推廣應用,加強入境人員閉環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黨委、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加大經費投入,加強醫療物資動態儲備,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各項措施要求。企事業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單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各地要按照分區分級標準,依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轄區內低、中、高風險縣(市、區、特區)名單和應急響應級別,并對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不斷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各項配套工作方案,實施精準防控。
(二)加強溝通協作。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各工作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常態化長效防控機制,密切協作,履職盡責,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社會防控組、疫情監測管控救治組要堅持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確保應急突發疫情快速協調處置。
(三)加強督導檢查。各地交通、商務、市場監管、教育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機場、車站、賓館等重點人員密集場所的掃碼通行及體溫檢測的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各地藥監部門要對藥店售賣發燒藥物進行監管,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各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設置規范及預檢分診、院感防控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立即督促整改。
推薦常態化全民核酸檢測和感想四
按照《遼寧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遼寧省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遼鄉振發〔20xx〕10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區域范圍:全市有農村人口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社區)。人員范圍:覆蓋全市所有農村戶籍農戶,重點排查特殊困難群體、邊緣困難群體,全面排查易返貧致貧人口和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
(一)識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排查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全市所有農村戶籍人口,重點排查易返貧致貧人口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情況。
2.重點人群。
①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度脫貧戶;
②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20xx年省監測范圍(7260元)的農戶;
③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上一年度明顯減少的農戶;
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的特殊困難家庭;
⑤低保戶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
⑥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重度殘疾和一戶多殘的農戶;
⑦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
⑧務工收入占比較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
⑨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
⑩參加其他行業部門資金危房改造的農戶,其他家庭負擔較重且存在生活困難的農戶。
3.排查內容。
①農戶家庭人均收入。測算周期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按照“(純收入+理賠收入-合規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數”是否低于省監測范圍(7260元)作為是否納入監測對象的收入依據;
②“三保障”和安全飲水狀況。排查是否存在風險或不穩定因素;
③剛性支出狀況。排查是否存在醫療、教育等剛性支出且負擔較重;
④其他返貧致貧風險狀況。在產業、就業、就醫及子女就學方面是否存在困難和風險。
4.排查方法。一是采取入戶摸排的方法,對重點人群、主動申請的農戶、有風險預警信息的農戶必須逐戶入戶排查。二是鼓勵生活有困難的農戶主動申請,做好宣傳引導。三是市、縣兩級風險信息篩查預警部門要統籌聯動,在4月25日前提供各自領域、各自層級篩查出的風險預警信息,并按規定程序由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分解推送到鄉鎮。
5.結果處置。對排查發現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要按照程序及時識別為監測對象,并盡快落實幫扶措施,原則上要在錄入系統后10日內完成幫扶計劃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對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性變故被識別的,建立“綠色通道”,可協調有關幫扶責任部門采取先行落實幫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辦法,盡快消除風險。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
1.排查對象。對系統內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風險消除是否穩定、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
2.排查方法。按照20xx年度風險消除標準,采取逐戶入戶核查的方法進行排查,同時要發揮好行業部門風險篩查預警信息作用。
3.排查內容。
①收入是否持續穩定,高于20xx年省監測范圍6600元且持續穩定;
②“三保障”及安全飲水是否持續鞏固;
③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剛性支出是否穩定解決。
4.結果處置。對整戶無勞動能力的和風險消除不穩定的'要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要按識別程序再認定、再標注。對落實幫扶措施不滿半年但其他條件已達到消除標準的,作為跟蹤關注對象。
(三)排查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幫扶措施落實情況
1.排查對象。系統內所有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含脫貧不享受政策戶),重點排查是否存在幫扶不及時、不精準以及脫貧戶是否穩定脫貧等情況。
2.排查方法。采取逐戶入戶核查的方法,對照系統內收支情況、幫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核查。
3.排查內容。
①對幫扶措施落實是否及時到位,幫扶措施是否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問題進行核查;
②按照20xx年度收入測算周期,對20xx年度的收入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查找在收入測算方面是否存在應統未統、測算不精準的問題;
③對20xx年度的預計收入是否高于20xx年度收入進行預判。
4.結果處置。
①對義務教育、住房安全、基本醫療和安全飲水方面存在單一風險(或返貧原因)的,及時落實對應的幫扶措施,盡快消除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或返貧原因)較為復雜的,結合風險類型(或致貧原因類型)和農戶幫扶需求困人因戶落實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
②對存在落實幫扶措施不及時、幫扶成效不精準及“一兜了之”等問題的,建立問題臺賬,推進問題整改;并以戶為單位進行統計匯總,作為排查發現問題填報附件2、附件3;
③對20xx年度重新核算收入數據進行統計并填報附件2,做好資料備案;
④對落實幫扶措施滿半年但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進行風險評估,符合消除條件的及時按程序進行風險消除。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
1.排查對象。全市30個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當地農村戶籍人口比例超過2%的出列村,重點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
2.排查內容。
①排查域內是否存在因水旱、氣象、地質等自然災害以及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造成的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重點是因疫情造成的產業就業風險隱患;
②排查域內是否存在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等因素造成的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
③排查各縣(市)區是否制定了防止規模性返貧工作預案;
3.排查方法。由各縣(市)區應急管理、氣象、醫保、衛健、農業農村、民政、人社等相關部門通過信息共享和調研分析,對縣域內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超過2%的出列村是否存在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進行分析研判。
4.結果處置。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防止規模性返貧工作預案,出具規模性返貧風險分析報告,全面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并將防止規模性返貧工作預案報市鄉村振興局備案。
(五)核實核準并更新完善系統數據
1.排查對象。核準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數據,重點是幫扶對象動態管理以及人、戶、村等已發生動態變化需要更新完善的基礎信息數據。
2.排查內容。
①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是否存在錄入缺失;
②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是否錄入不準確;
③排查信息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更新完善是否及時。
3.排查方法。
①各縣(市)區利用監管評價子系統自行提取問題數據進行核實整改。
②各縣(市)區核實整改省鄉村振興局提供的4月底、5月底的系統問題數據。
4.結果處置。
①省鄉村振興局兩次提取的問題數據質量,將作為各縣(市)區防止返貧監測工作績效評價依據;
②對系統內已經發生動態變化的基礎信息數據進行更新完善;
③采集補充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相關數據信息。需要采集的數據包括:行政村個數、總戶數、總人數、常駐戶數、常駐人數、農村戶籍戶數、農村戶籍人數。脫貧戶、監測對象等相關數據由系統自動生成。
(六)排查防返貧監測幫扶機制建立情況
1.排查對象。有脫貧人口或監測對象的縣(市)區,重點排查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運行。
2.排查內容。主要排查領導是否重視、機制是否健全、網格排查體系是否已全面建立、部門篩查是否常態化運行以及日常監測制度落實是否到位等。
3.排查方法。主要利用入戶排查期間與縣、鄉、村干部及群眾的溝通訪談,發現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時,可采取查閱文件或座談等辦法。
4.結果處置。本項排查內容納入市級抽查范圍,將作為各縣(市)區防止返貧監測工作績效評價依據上報至省鄉村振興局。
(一)前期準備階段(4月26日前完成)。一是制定市級排查實施方案。制定印發《營口市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4月22日前)。二是開展全市排查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各縣(市)區排查業務培訓(4月24日前)。三是制定縣級排查實施方案。各縣(市)區結合各地實際,制定本地區排查實施方案(4月24日前)。四是各縣(市)區做好排查業務培訓,培訓到鄉鎮、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隊員及鄉村網格員,確保參與人員全覆蓋(4月26日前)。五是市局反饋省鄉村振興局第一次提取系統問題數據明細(4月25日前)。六是各縣(市)區向市鄉村振興局上報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負責人、聯絡員名單(4月26日)。
(二)現場排查階段(5月27日前完成)。一是各縣(市)區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干部和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對所有農戶進行全面篩查,對重點人群逐戶入戶排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確保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要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戶申報、干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日。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信息比對和擬定幫扶計劃均可在村級公示無異議后與其他識別程序同步進行,對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新納入低保對象,不再重復比對。對脫貧戶、監測戶及其他重點人群要做到100%入戶。入戶需填報《防返貧監測幫扶入戶排查表》(見附件1)。
二是市鄉村振興局將按照不低于各縣(市)區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總戶數5%的比例進行抽查。
(三)信息錄入階段(5月31日前完成)。各縣(市)區可根據入戶排查工作進度,書面向市鄉村振興局申請開通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相關功能權限,先完成入戶排查的可先行申請,并開展信息錄入工作。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應在5月25日前以縣(市)區為單位向省鄉村振興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人員信息明細(附件4),由省鄉村振興局審核把關后統一實施“回退”“清退”系統操作。各縣(市)區在上報“回退”“清退”人員信息明細時,務必要核實核準,國家鄉村振興局將在整改結束后收回相關權限。各縣(市)區要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四)數據修正階段(6月5日前完成)。數據采集錄入完成后,系統將在5月31日18:00時關閉相關權限,并由省鄉村振興局第二次提取系統問題數據明細。各縣(市)區在獲取問題數據明細后,應立即組織核實整改和補充完善,按時完成數據調整修正,確保系統數據完整準確。
(五)總結報告階段(6月12日前完成)。各縣(市)區要全面總結排查工作中的經驗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數據分析和形勢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礎上形成排查工作總結報告,連同附件2、附件3(縣級匯總表),經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審定簽字后,將蓋章掃描件(含電子版)報市鄉村振興局。縣級防止規模性返貧風險分析報告及工作預案要一并報送。市鄉村振興局將統籌做好總結工作安排,現場排查結束后,各縣(市)區即可邊匯總、邊錄入、邊總結,確保按時上報總結報告。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切實增強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政治擔當,按照“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和“省級統籌、部門聯動、市級組織、縣級實施”的責任機制,壓實各級工作責任,特別是縣級主體責任。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認真細化方案,精心組織部署,確保排查工作按序時進度高質量完成。
(二)加強部門協同。強化部門協同聯動,監測對象識別信息比對責任部門要提高比對時效,縮短比對時間,比對時間不得超過10天;風險預警篩查責任部門要提高預警信息質量,確保信息全面、準確并按時推送。“三保障”、飲水安全及其他行業政策幫扶責任部門,要圍繞本部門行業政策措施的持續推進及目標實現情況,認真排查,積極推進整改。
(三)強化督導檢查。市鄉村振興局將加強督促指導和工作調度,組織抽查,提升工作實效。各縣(市)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人、不存盲區、不留死角”,嚴格按程序和標準識別監測對象,對排查不到位、走過場的要嚴肅問責。
(四)抓好問題整改。堅持問題導向,本次排查發現問題,結合20xx年考核評估發現問題、中辦督查和國務院大督查發現問題,舉一反三,一體整改。對現場排查發現問題,要做到當日反饋、立行立改,不能馬上解決的,要建立臺賬、明確時限、定期銷號。
(五)減輕基層負擔。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排查工作不得隨意搭便車。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復填表報數。要根據本地疫情防控形勢和政策,統籌做好排查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確保工作實效。
推薦常態化全民核酸檢測和感想五
各部門:
為全力應對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廣大干部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嚴峻形勢,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立足疫情防控常態化,強化監測預警,盯住關鍵環節,提升應對能力,落實物資保障,打好疫情防控主動仗,鞏固防控成果,確保不出現疫情反彈。
二、主要措施
一要足量儲備。口罩、消毒液、橡膠手套、勞保用品等要儲備六個月的使用量,測溫槍、噴霧器等要根據實際情況足額配置。保留設置口罩回收箱。
二要在辦公場所、公共區域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新冠肺炎等秋冬季多發性傳染疾病防控知識,利用條幅、展板、顯示屏等宣傳設施及微信做好健康宣教工作,提高員工防控意識。
三要嚴格管控人員流動,嚴格履行本部門、本單位員工及外來人員測溫登記,推行健康碼、行程碼通行制度,要在辦公場所、固定作業場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張貼“行程碼”,對進出人員“行程卡”做好保留存檔統計工作。
四要保持辦公場所空氣流通,規范空調運行管理和使用,保持辦公區域干凈整潔,洗手間潔凈干爽,對接觸較多的桌面、電腦鼠標、門把手、水龍頭、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進行預防性消毒并及時傾倒垃圾。
五要及時清理設立食堂和員工宿舍的積存雜物、廢棄物,徹底清理衛生死角,保持人員密度限制、物品消殺、食材檢疫,消除疫情傳染隱患,一旦疫情發生“新燃點”,應果斷執行關閉食堂、集體宿舍的措施。
三、組織保障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負責人要高度重視,主動靠前指揮,未雨綢繆。要切實擔負起責任,針對性地完善各項機制,著力提高疫情應急處置能力。要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制定實施好具體方案,落實精準有效舉措。
二要強化工作措施。要突出常效長效,堅持把常態化防控擺在重要位置。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的原則,加強排查管控力度,對人員密集場所規范管理,對聚集性活動嚴格管控,嚴防聚集性疫情發生。
三要強化宣傳引導。通過政策解讀、輿論宣傳等形式推進防控關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健全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營造干凈整潔的工作生活環境。
推薦常態化全民核酸檢測和感想六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實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來輸入感染及疫情擴散,全面恢復經濟社會秩序,保障全省脫貧攻堅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對防控漏洞再排查、對防控重點再加固、對防控要求再落實,堅決防止疫情新燃點,持續鞏固防控成果,嚴防境外、省外病例輸入,對出現的疫情發現一起、撲滅一起,堅決減少二代病例,杜絕三代病例發生,防止疫情局部暴發流行和發生社區傳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提供有力保障。
(一)嚴防外地病例輸入。
1.做好中高風險地區及武漢來黔人員防控。各地要及時關注和公布全國疫情動態及中高風險地區的調整,加強中高風險地區及武漢來黔人員管控,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及武漢市旅居史人員,落實首站負責制,有健康綠碼和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合法證明的,到我省后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陰性后放行,不再隔離;無健康綠碼或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合法證明的,一律實行到我省集中隔離14天,并進行2次核酸檢測。
2.做好湖北(武漢市除外)來黔人員管控。對14天內有湖北(武漢市除外)旅居史人員,持有健康綠碼,且有7天內合法核酸陰性檢測報告的,可不再進行核酸檢測,直接放行;沒有核酸檢測報告的,須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來黔人員管控。嚴格落實中央指導意見,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境外來黔人員入境后一律實施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健康監測。已在省外隔離14天的,到我省后須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陰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進行隔離。各地要組織開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戶”、偷渡務工人員專項活動,排查非法入境人員,防止境外疫情輸入。
4.加強社會群防群控。對外來人員進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員來源地和健康情況,特別要加強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民宿賓館等重點部位的排查,實現對各類外來人員情況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風險地區來黔人員要主動向街道、社區提前報備,對隱瞞不報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群防群控,暢通監督反饋渠道,面向群眾開通舉報電話,鼓勵群眾對失管漏控重點人員及違反疫情防控措施情況進行舉報。
(二)落實“四早”措施。
5.早發現。落實重點公共場所體溫檢測措施,加強醫療機構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排查,加強不明原因肺炎監測排查,做到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早發現”。一是加強發熱病例監測。繼續做好流感監測、不明原因肺炎監測及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監測常態化工作;繼續做好發熱病例監測和管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須加強預檢分診和體溫監測,對所有科室門診、住院病例中的發熱病例均需進行核酸檢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私人診所等二級以下醫療機構不得接診發熱病例,門診發現發熱病例須立即轉定點發熱門診。二是加強退燒藥品管理。繼續做好藥店退燒藥品的管理,所有藥店無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生處方不得出售退燒藥物。對購買退燒藥物的顧客需進行登記,并引導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三是加強重點場所掃碼和體溫監測。在機場、火車站(高鐵站)、長途客運站、賓館、酒店、景區景點等外地來黔人員密集的重點場所繼續執行掃碼通行和體溫監測工作,鼓勵使用固定式紅外線體溫檢測儀。取消市內公交車、非外地接駁地鐵站點的掃碼和體溫監測,方便群眾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點人群核酸檢測。各地可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檢測能力,進行科學評估,對密切接觸者、境外入境人員、中高風險地區及武漢來黔人員、發熱門診就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監所工作人員、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外省返黔師生等重點人群“應檢盡檢”。對其他人群實施“愿檢盡檢”。“應檢盡檢”所需費用由各地政府承擔,“愿檢盡檢”所需費用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承擔;檢測收費標準由各地物價部門確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時公布核酸檢測機構名單。
6.早報告。一旦發現疑似病例,各地要在 2小時內完成疫情報告,不得瞞報、漏報、遲報,12小時內完成核酸檢測,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充分發揮大數據等優勢,盡快徹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對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和追蹤管理。
7.早隔離。及時對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涉疫的村居、小區、單位,依法依規實施精準管控,科學劃定防控區域范圍至最小單元(如樓棟、病區、居民小區、自然村組等),果斷采取限制人員聚集性活動、封鎖等措施,切斷傳播途徑,盡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風險。各地要及時公布防控區域相關信息。
8.早治療。省將軍山醫院為全省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集中定點收治醫院。一旦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盡快將其轉送至省將軍山醫院,落實“早治療”措施。及時有效治療輕癥、普通型患者,減少向重癥轉化。對重癥患者加強專家組會診,實施多學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無癥狀感染者達到出院條件后,繼續在省將軍山醫院集中康復14天之后再進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隨訪工作。各地要保留定點收治醫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資,充實核酸檢測力量,確保做到應收盡收、應治盡治。
(三)強化重點防控。
9.醫療機構防控。筑牢醫院感染防線,加強院內感染防控,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及時排查風險并采取處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嚴格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工作流程,強化防控措施。嚴格探視和陪護管理,落實醫務人員、陪護人員防護措施,加強醫療機構重點人群核酸檢測工作,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健康管理、監測。推廣非急診分時段預約掛號、預約診療,方便群眾就醫。
10.校園防控。按照統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則,分期分批復學復課。實行教職員工和學生健康情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學生排查、重點地區來黔學生的核酸檢測,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風、消毒等工作,落實入學入托晨午(晚)檢、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和登記等防控措施。做好師生手衛生等個人防護,科學佩戴口罩,在低風險地區校園內學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師授課時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議托幼機構嬰幼兒佩戴口罩。
11.其他重點場所防控。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開放商場、超市、賓館、餐館等生活場所;采取預約、限流等方式,全面開放公園、旅游景點、運動場所和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室內場館以及影劇院、游藝廳、洗浴中心等密閉式娛樂休閑場所,可舉辦各類必要的會議、會展活動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要落實主體責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強通風消毒,配備手衛生等設施。市級政府所在地繼續關閉活禽市場,縣級政府所在地季節性關閉活禽市場。
12.重點機構防控。做好養老機構、福利院、監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風險防范,落實人員進出管理、人員防護、健康監測、消毒等防控措施。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服務機構的,不得超出醫療許可服務范圍對外服務。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或與養老機構毗鄰的,應按照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開展交叉感染評估,評估有風險的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點人群防控。引導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嚴重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做好個人防護,并開展心理疏導和關愛幫扶等工作。
14.社區防控。加強基層社區網格化管理,發揮社區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環境衛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體宿舍管理、外來人員管理等工作。出現疫情的社區要加強密切接觸者排查和隔離管理、終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時采取限制人員聚集性活動、封閉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學佩戴口罩。在人員密集的封閉場所、與他人小于1米距離接觸時佩戴口罩。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在密閉公共場所工作的營業員、保安員、保潔員、司乘人員、客運場站服務人員、警察等人員以及就醫人員等要佩戴口罩。
16.減少人員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減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減少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盡量不前往人員聚集場所尤其是密閉式場所。
17.加強通風消毒。室內經常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公共場所、車站碼頭、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實日常清潔、消毒等衛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養。養成“一米線”、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
19.改善環境衛生。將常態化疫情防控與愛國衛生運動常態化相結合,健全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把環境治理措施落實到社區、單位、家庭和個人。
(五)補齊防控短板。
20.加強能力建設。提高核酸檢測能力,人群相對密集、人員流動性較大的地方縣級及以上疾控機構、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著力加強核酸檢測能力建設;鼓勵有資質的社會檢測機構提供檢測服務,擴大商業化應用。加強疾控隊伍建設,提高基層流調能力。健全醫療救治體系及物資儲備體系,統一醫藥物資儲備,完善疫情監測機制。
21.加強人員培訓。堅持“理論與實操相結合、課堂與現場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常規與應急相結合、當前與長遠相結合”,加強醫療、疾控、社區等人員專業防控救治知識常態化培訓和操作流程演練,提高處置救治能力。
22.發揮大數據作用。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面落實“健康碼”互通互認“一碼通行”,及時將核酸檢測結果、重點人員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碼”數據庫,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做好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信息碼”入境人員版的推廣應用,加強入境人員閉環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黨委、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加大經費投入,加強醫療物資動態儲備,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各項措施要求。企事業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單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各地要按照分區分級標準,依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轄區內低、中、高風險縣(市、區、特區)名單和應急響應級別,并對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不斷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各項配套工作方案,實施精準防控。
(二)加強溝通協作。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各工作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常態化長效防控機制,密切協作,履職盡責,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社會防控組、疫情監測管控救治組要堅持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確保應急突發疫情快速協調處置。
(三)加強督導檢查。各地交通、商務、市場監管、教育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機場、車站、賓館等重點人員密集場所的掃碼通行及體溫檢測的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各地藥監部門要對藥店售賣發燒藥物進行監管,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各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設置規范及預檢分診、院感防控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立即督促整改。
推薦常態化全民核酸檢測和感想七
為全面抓實安全風險防范和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確保“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我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縣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嚴格按照上級部門的專題部署,我院高度重視,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各項工作,堅決防止疫情輸入傳播蔓延,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把全體院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現將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總結如下:
把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抓在手上,把人力物力精力聚焦到疫情防控上來,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各部門分工負責的防控工作責任制;按照“依法依規、完善機制、合理應對、依靠科學、有力有效、實事求是”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常態化方案,強化防控措施,責任到人、工作到崗、履職必嚴、失職必究;以對院民安全負責的態度,不抱有絲毫僥幸心理,不躲躲閃閃,直面問題、狠抓落實,不以層層開會發文、表態喊口號代替工作落實,絕不搞形式主義。
我院嚴格實行門衛出入登記制度,所有工作人員上下班必須佩戴口罩,并配合門衛測體溫、消毒,其他外來車輛一律不得入院;早、中、晚給全體院民按時消毒測體溫,值班人員24小時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如出現發熱、咳嗽的人員,將其盡快帶到醫療機構就診;根據州縣民政局疫情防控的要求,禁止陌生人入院,與所有院民家屬溝通如無特殊情況盡量減少探視和接送。
建立疫情防控常態化物資保障機制,按照疫情需求對儲備物資進行整理登記,積極采購短缺物資,將各種物資分區、分類放置,隨時處于備用狀態,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宣傳標語和專業衛生人員現場培訓等形式,加強政策措施宣傳解讀,廣泛宣傳疫情防護知識,提高院民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加強公共場所清潔衛生,普及健康知識,引導院民勤洗手、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做好院民心理慰藉工作,幫助他們積極做好自身防護,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鼓勵院民規律作息、充實自我,以陽光心態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準備。
疫情并未結束,抗疫仍在繼續,我院將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最新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繼續細化院內疫情防控各項舉措,嚴格進出管理制度,持續做好院內管控,確保我院疫情防控“零感染、零疫情”。
推薦常態化全民核酸檢測和感想八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勘探與生產分公司關于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與油田生產、提質增效、安全環保等重要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進,全面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進一步提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水平。按照油田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4月30日會議精神,深入總結今年以來疫情防控取得的寶貴經驗,安排部署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