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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教育論文題目篇一
一、內容豐富涵蓋了國家安全的十一個領域新國家安全法共分七章(84條),即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第三章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第四章國家安全制度;第五章國家安全保障;第六章公民、組織的權利和義務;第七章附則。
對我國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所保護的對象涵蓋了國家安全方方面面;既包括軍事、政治等傳統安全,又包括經濟、文化、科技等非傳統安全。
當前,我國面臨著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安全日益凸顯。新國安法以國家生存和發展安全為最基本前提,把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的頭等大事,主動適應了我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是一部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安全法。
二、學習貫徹新國家安全法要把握的五個重點
新國家安全法與舊國安法及反間諜法有著本質的區別,學習貫徹時需要把握好五個重點:
(一)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在總則中明確了國家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國家安全領導體制等概念。新的國家安全觀包括傳統和非傳統領域的安全,目標是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
(二)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新國家安全法強調,國家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障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產業、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經濟利益安全。同時還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的制度和機制,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特定物項和關鍵技術等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三)確保文化安全。明確了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掌握意識形態領域主導權,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四)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新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建設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并加強網絡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網絡竊密、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第一次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這一概念。
(五)為太空、深海和極地等新型領域國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撐。新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堅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三、維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維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新國家安全法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門和全體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責任和義務。
(一)中央領導全國國家安全工作。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發揮黨總攬全局、統籌協調作用的重要體現。新國家安全法第4條和第5條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動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地方各級黨委也要加強對本轄區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
(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35條規定,全國人大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行使憲法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行使憲法規定的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
(三)國務院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37條的規定,國務院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政法規,規定有關行政措施,發布有關決定和命令;實施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行使憲法法律規定的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授予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
(四)中央軍事委員會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38條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統一指揮維護國家安全的軍事行動,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軍事法規,發布有關決定和命令。
(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39條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指導本系統、本領域國家安全工作。
(六)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0條第1款規定,地方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
(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0條第2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安全工作。
(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0條第3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新國家安全法首提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九)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1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檢察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十)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2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
(十一)機關、組織和公民的責任。新國家安全法第43條、第77條、第78條等明確規定了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維護國家安全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新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國家安全教育論文題目篇二
所謂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會表決通過國家安全法,明確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并規定每年的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現代社會中,人民是國家的基石,國家是人民的屏障,在國家安全領域尤為如此。加強國家安全教育,不僅需要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更要注重復雜環境下關涉國家安全的新動向,與時俱進,讓國家安全意識深入人心。早在2013年決定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時,國家主席就明確指出:“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只有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改革發展才能不斷推進2017國家安全法心得體會2017國家安全法心得體會。”將國家安全列為頭等大事,首先要在“安全穩定是一切活動的基礎和前提”上形成全民共識。從內憂外患的清政府,到至今沖突頻頻的一些地區,大到一國小到一個單位,穩定是存續的先決條件,假使環境動蕩、人心不安,任何發展都無從談起。其次是要增強國家安全的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應該認識到,當今時代國際政治經濟復雜遠超預料,對內一些影響社會穩定、危害民眾衣食住行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對外諸如南海主權爭端、文化和意識形態沖突等恐怕短期內也難消除。因此,對國家安全的理解,既要著眼于當下,又要關注長遠。
新國家安全法頒布的本身就意味著,對國家安全教育要與時代同步,直面新形勢下的新問題。《中國國家安全研究報告(20__)》主編劉慧曾指出,隨著社會的不斷變化和科技的不斷進步,近年來大量非傳統領域的國家安全問題被提出并獲得重視。就議題而言,相比于傳統的領土、政權、軍事等三大領域安全,、核安全、環境安全等新的問題日益為各國政府所關注;就發生方式來說,“棱鏡門”事件等信息安全事件的出現,表明國家安全已呈現出由現實世界向虛擬網絡空間擴展的趨勢。網絡空間安全,不僅關系到個人的信息安全,同時讓網絡主權由概念步入現實,同樣需要引起重視。
國家安全“以人民安全為宗旨”,這說明國家安全最終落實到維護本國人民的利益上來。一方面,對人民安全的保障,能夠增強個體對國家的認同感,深化國家安全意識。另一方面,“以人民安全為宗旨”要求國家安全的維護也要緊緊依靠人民,在國家安全布局上不能忽視個體的重要性。
2017國家安全法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只有每個人都視國家安全如自己安全,才能自覺抵制那些可能會危害到國家安全的潛在因素的侵蝕,從而營造良好的生存發展條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環境。
盡管當代世界和平與發展早已成為主流,但無論于國家的管理者還是公民個體,在維護國家安全上都不能掉以輕心。國家的總體安全,既關系著我們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又與人民的安居樂業、社會的長治久安密切相連。面對新的形勢,不僅呼喚新的發展觀、改革觀,還需要新的安全觀,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建設,增強人們的安全意識,要求我們理念上跟上時代步伐,話語上適應現代交流需要,方式上熟練運用新的科學技術,以完善的國家安全工作機制,更好地適應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
國家安全教育論文題目篇三
上個星期,三個班一起開了國家安全教育教育主題班會,我感觸很深。從前我從不認為自己身邊有什么危險,可以說是一個危險意識薄弱的人,是這一次的班會提高了我的警惕性,讓我懂得了——危險無處不在,在外行走,要多觀察,細心點,學會去規避風險。是我國很久前就存在的一個恐怖組織,他們給人們洗腦,企圖以這種方式來使得西藏從中國分離出去。還有一些人因為進入了邪教,就去宣傳之類的,對于這些邪教組織應當特別小心,不要誤入歧途,不小心進去了,指不定命都沒了,所以在面對這些黑暗勢力的時候要學會多問幾個為啥呢,多想想,不要被帶籠子了。
軍事間諜這也是很恐怖的,一些國家把軍事間諜放在我國的軍區,他們和平常的人一樣,甚至還比平常的人好說話。他們通過qq附近搜索加我國的軍人,企圖從他們那里盜走軍事機密,所以在知道了有軍事間諜后,應立即與國家機關聯系,不要輕舉妄動,打草驚蛇,稍微留意下他們的動向。
世界恐怖組織,把紐約炸了的恐怖組織,我是真不知道他們腦袋在想什么,報復社會?報復個人?還是別的?不懂,不理解。對于這個我也是關注比較少的,但是這些恐怖組織存在,過去的15年,在發生的有記錄在案的61000多起恐怖襲擊事件中,超過14萬人喪生。相比2000年,2014年的死亡人數增加了九倍。在這組死難人數中,西方國家比例少于3%。勿庸置疑的是,所有恐怖事件最大的受難者,主要還是在中東。iep發布的這份報告顯示,去年,死于暴恐事件最多的是伊拉克人,其次是尼日利亞、敘利亞、巴基斯坦和阿富汗。這些人加起來總人數的3/4。
大學生殺人事件也是層出不窮,各種各樣殺人的奇葩理由,比如,是有的臭襪子,就殺了個人,不如感情糾紛。。。。。。。
以上就是我的感想,我們大學生還是應該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生命觀、世界觀。
國家安全教育論文題目篇四
根據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為加強全國人民的安全意識,積極維護國家安全,該法在第一章總則部分的第十四條規定:每年的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即將到來的4月15日,就是我國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立法規定每年的4月15日為國家安全教育日,體現中國對國家安全的重視,也是新的時代發展之下中國安全發展進入新階段的必然。重視和關注國家安全,比任何時候都急迫。一方面,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改革攻堅期和矛盾凸顯期,公眾安全期望值不斷提升,各種矛盾的復雜程度也急劇提升。尤其是國內城市化的發展,各種新生事物的產生,各類公眾信息尤其是涉及國家安全的重要信息的保護難度日益加大,讓維護國家安全顯得尤為迫切。另一方面,國際形勢日趨復雜,我國時時面臨境外勢力的攻擊和干擾,地緣安全、國際交往、軍事斗爭、維護主權統一等現實問題日益重要。個別西方國家插手,持續發酵的東海、南海等問題,時時威脅著國家安全與統一。同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經濟社會改革領域也面臨著重大挑戰。這些都讓重視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及時對全民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成為新的歷史時代的重大使命。
值得欣慰的是,著眼并立足于國家和民族的長遠發展,著眼于“兩個一百年”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實現,著力營造國家安全環境,提出了構筑國家安全的中國特色道路。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
今年4月15日,是國家安全教育的特殊時間節點,在這一值得關注和重視的首個中國國家安全教育日,重溫國家安全主題,強化公民使命,富有現實意義。國家安全關系每一個人,沒有國家的安全,難言公民個體的安全與保障。公眾也深有體會,在一些國家頻頻發生暴恐事件,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同時也直接威脅到公民個體安全。反之,國家安全有保障,則社會安寧穩定,公眾安全幸福指數就高。觀諸那些對暴力恐怖“杯弓蛇影”的西方國家,公民在個人家庭安全上無不人人自危,這正是國家安全喪失且沒有妥善處理的表現。
加大國家安全教育,主題教育日就是一個重要抓手。在我國首個國家安全教育日,各級黨委政府應以堅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營造教育宣傳國家安全的氛圍,以高度的自覺將宣傳教育活動抓好抓實。
雖然,國家安全教育日只有一天,但安全問題卻每時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視。在本質上,國家安全是一個“公共產品”,它關系民生,關系國家穩定,關系社會長遠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維護國家安全既是國家責任也是公民責任。讓國家安全意識深入人心,并成為公眾習慣,應是全社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