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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校校園網網絡安全與信息安全以及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管理辦法(試行)》、《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用戶守則》、《廣東省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暫行管理辦法》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定所引用的術語的含義按第一條所引用的國家法規解析。
第三條 本規定的適用對象是使用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計算機與校園網的用戶。
第四條 學校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都有義務和責任認真執行本管理規定,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使用的計算機的管理、使用行為與所提供的網上信息負責。
第五條 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法律與法規的變動情況,適時修改本規定的內容。
第六條 學校各個部門應積極采取各種技術和行政手段來保證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條 校園網信息網絡安全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信息網絡安全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制度。
第九條 學校設立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網絡安全組與信息安全組。網絡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術服務中心負責,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組負責。
第十條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信息網絡安全的領導工作,制定各項管理政策和整體規劃,討論解決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 網絡安全組由技術服務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員組成,參加人員稱為網絡安全人員。
第十二條 信息安全組由各個業務部門負責網上信息的發布、監督與保衛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參加人員稱為信息安全人員。
第十三條 各部門的網絡安全員受權負責本部門計算機網絡設備、計算機系統與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與保密工作。
第十四條 信息安全員受權負責本部門的.計算機信息、網上信息的檢查、監督與監控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 設立校級網絡安全員、信息安全員各一名,分別負責、協調全校的網絡安全與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對外聯系的工作。人員分別由負責日常工作的技術服務中心與保衛科人員擔任。
第十六條 學校信息網絡安全實行責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領導為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十七條學校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全校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工作。
第十八條技術服務中心定期舉行計算機系統安全的技術培訓與政策教育的學習活動。
第十九條技術服務中心實行值班制度,負責校園網絡安全與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
第二十條各個部門的系統管理員、安全員做好本部門的計算機系統與網絡系統的信息保密工作,對系統的結構、設備、系統密碼、用戶信息、系統的重要數據做好備案工作,備案信息由部門保管。系統管理員、安全員在調離本部門工作時,應移交上述材料,并對上述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的服務器未經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安裝其它與業務系統無關的軟件
與設備。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應制定本部門的計算機信息數據備份策略,定期做好數據備份,對使用的系統(硬件、軟件)做好系統安全的升級工作。
第二十三條學校各部門與計算機用戶應做好計算機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門應設專人負責病毒軟件保管、定期升級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條使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文件與數據傳輸時,應該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計算機軟件與硬件使用前,應做好病毒與其它有害數據的檢測工作。
第二十五條如發現不能清除的病毒,應對文件數據采取保護措施,追查病毒的來源;并在24小時內通知技術服務中心與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向上級匯報。
第二十六條校園網絡發布的信息分為綜合信息與專欄信息兩大類。綜合信息指學校的政策、法規、對外宣傳與報道、學校內部文件、新聞信息等;專欄信息指經校領導同意專門發布的其他信息信息。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管理和發布的信息應具有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八條 上網信息實行責任簽發制度。網絡信息安全組長負責學校綜合信息的安全審核、簽發。綜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備案,并實行年終歸檔。專欄信息由校領導簽發后由技術服務中心負責發布。
第二十九條 bbs系統的信息由技術服務中心總審核,對這些系統中出現的反動、黃色等有害信息應及時刪除和過濾。
第三十條 bbs實行欄目與版主專人負責制,并對其欄目內容的安全負責,版主負責人由技術服務中心審批設立、并備案。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對出現的計算機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保衛部門與技術服務中心,不得隱瞞。
第三十二條 學校保衛、保密部門做好校園網、特別是重點部門、要害部門的計算機信息的保密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三條 校園網用戶均要對其使用計算機的管理、安全與網絡行為負責。
第三十四條 學校實驗室、多媒體閱覽室等執行登記制度。
第三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 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制作、傳播、復制反動與黃色等有害信息;
(2) 非法侵入網絡系統與信息系統;
(3) 非法竊取計算機與網絡系統中信息資源;
(6) 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電子郵箱;
(7) 未經批準,私設網站與發布信息。
(8) 冒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9) 故意干擾計算機信息網絡暢通;
(10) 瀏覽反動、黃色的網站。
(11) 從事其它危害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所有的計算機用戶有義務向網絡安全員、技術服務中心與保衛部門舉報違法犯罪行為與有害信息。
第三十七條 學校對出現的計算機安全事故實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學校把信息網絡安全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并由有關部門進行年終考評,對工作完成好的部門與個人進行表揚獎勵,對工作制度落實不好的部門提出整改、批評、警告等。
第三十九條 本管理規定由學校就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解釋。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二
餐飲中心:食堂、營養餐廳。
水暖中心:浴室、熱水泵房、洗衣房、鍋爐房、清水泵房、
地熱車間。
房管中心:單宿、環衛、準物業管理。
醫院:門診搶救室、消毒室。
馨悅公司:食堂、酒店、加工廠。
二、巡查內容。
三、考核對象:
副科級以上干部、管理員和班組長(以公司認定的為準)。
四、巡查次數:
五、考核辦法: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三
為保證我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對于安全管理人員,特制定本制度。
1、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教師的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負責對本網絡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絡安全知識。
3、加強對信息發布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4、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的,做好記錄并立即向幼兒園行政報告: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5、在信息發布的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將一律不予以發布,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有意影響幼兒園穩定局面;。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6、接受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四
維護公司計算機網絡安全、正常運行,確保服務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絡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為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絡環境。
適用于公司內部辦公局域網絡,業務局域網絡、國大藥房、國瑞藥業、國藥物流的網絡。
3.1 信息部
3.1.1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持。
3.1.2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絡系統數據的安全備份。
3.1.3其它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絡的安全管理。
3.2 各部門
3.2.1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絡設備的安全管理。
3.2.2負責各自部門數據的安全備份。
3.2.3負責及時通知信息部有關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它安全隱患情況。
4.1 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
4.2 網絡安全信息的追蹤,黑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下載最新病毒代碼
4.2.2 跟蹤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發布在公司內部網絡上。
4.2.3及時跟蹤防火墻的軟硬件升級信息。
4.3 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網絡安全防護工作。
4.3.1 及時升級本公司網絡的最新病毒代碼。
4.3.2 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4.3.3 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絡。
4.3.4 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殺毒。
4.3.5 及時對防火墻軟硬件進行升級。
4.3.6 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志,記錄病毒代碼。(參見《病毒記錄日志》)
4.4 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國大藥房、國瑞藥業、國藥物流的網絡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4.5 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數據的定期備份。
4.6 業務、辦公網數據的交換和相關數據輸入輸出的管理。
《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管理辦法》
《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病毒記錄日志》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五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
2、愛護學園形象,不在網上發布虛假和有損學校聲譽的信息。
3、愛護網絡設施設備,正確使用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設備,未經同意,非本園工作人員不得使用。
4、注意做好病毒防范工作,不運行來路不明的軟件,不接收不查閱來路不明的email,及時升級殺毒軟件。
5、提高電腦使用效率,及時發現并提供網上或自行設計的優秀教學資源。
6、不下載收費軟件,在工作時間不得利用網絡聊天、娛樂和從事其他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活動。
7、設立兼職網管人員負責協助學園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和網絡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做好資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方便工作人員使用。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六
為維護校園網絡正常運行秩序,保障公民全體師生合法權益,加強校園信息網絡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網絡管理小組和安全員要做好對上網用戶的法律法規宣傳和教育,對上網用戶進行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教育,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加強安全巡查,負責對上網用戶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有害信息及其它異常情況和其它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做好有關數據的保存和備份,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網絡管理小組和安全員要在正常工作日,對網站進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記錄。
3、網絡管理小組和網站管理人員應當加強自身帳號、密碼等資料的管理,同時加強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嚴禁將帳號和密碼泄漏給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組成員對服務器上的數據進行修改,配備計算機防病毒軟件、系統安全審計軟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統網絡運行日志和用戶使用日志記錄功能,在巡查過程中發現系統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壞、攻擊、雷擊、電擊等),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肥城市龍山小學幼兒園(以下稱本園)計算機網絡的安全保護,維護計算機網絡的正常運作,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任何使用本園計算機網絡的人員必須遵循此制度。
第三條 本園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顏世民
副組長:尹衍翠
組 員:尹金霞、李娜、楊美英
第四條 任何人員不得利用本園網站及bbs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不得利用本園網站及bbs制作,復制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進行其他惡意攻擊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10、進行商業廣告行為的。
第五條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條的人員才可以注冊登記為本園網站及bbs的用戶。
第六條 網絡管理員必須檢查鏈接網站,個人主頁的信息內容,若發現其包含有害信息的應及時取消其鏈接。
第七條 網絡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網站內容及bbs論壇發表內容,若發現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須及時刪除和取消其用戶資格,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應及時交予公安部門查處。
第八條 我園計算機信息發布實行各信息發布單位提出申請,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網管中心具體實施的辦法,各部門在信息發布方面必須進守如下規定:
1、發布申請單位應當確保發布信息準確,真實,符合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
2、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對所發布的信息備案記錄,以加強管理;
3、信息審核單位應及時處理申請單位的請求,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給申請單位;
4、在審核單位同意的基礎上應將信息及時轉發給網管中心;
5、信息審核單位應當做好信息請求,處理,轉發的備案工作;
6、網管中心對所收到的經過審核后的信息在確認審核意見后,應及時在網上發布,并確保發布信息的準確性;7、網管中心對所發布的信息應當做好備案工作。
第九條 為保證我園校園網健康,安全、高效的應用和發展,杜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4、網管中心應定期檢查各接入計算機內信息狀況,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6、網管中心在收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組織后調查取證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第十條 校園網內各主要網絡設備,計算機服務器系統由網管中心統一管理,除網管中心工作人員,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網絡設備,修改網絡設置。
第十一條 校園網內各主要網絡設備,計算機服務器系統應當正確分配權限,并加口令予以保護,口令應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統管理員嚴禁使用,猜測各類管理員口令。
第十二條 對于網絡系統應做好備份工作,確保在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及時恢復。
第十三條 對于網絡系統的設置,修改應當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第十四條 為保證我園校園網的正常運行,防止各類病毒,黑客軟件對我園聯網主機構成的威脅,最大限度的減少此類損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計算機內應安裝防病毒軟件,防黑客軟件及垃圾郵件消除軟件,并對軟件定期升級。
2、各接入計算機內嚴禁安裝病毒軟件,黑客軟件,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布黑客軟件和病毒。
3、網管中心應定期發布病毒信息,檢測校園網內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園網內主要服務器應當安裝防火墻系統,加強網絡安全管理。
5、網管中心定期對網絡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負責本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測試,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十七條 負責對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十八條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對經本網絡或網站發布的信息實行24小時審核巡查,發現傳輸有害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監察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 發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監察部門報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大。
第二十條 發生網絡重大突發性事件時,應迅速按照本單位應急方案及時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監察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 各用戶應當自覺遵守網絡法規,嚴禁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于本單位發生的計算機違法犯罪行為,網絡管理員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上報本園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第二十三條 對于所遭受到的攻擊,各用戶同樣應當上報網管中心,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各用戶有義務接受園網絡管理中心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應積極配合做好違法犯罪事件的查處工作。
第二十五條 網管中心應及時掌握校園網內各接入單位網絡違法情況,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應協助各主管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第二十六條 重視對計算機實體的安全保護工作,網絡中心工作室,配線間及其他重要部門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盜工作。
第二十七條 對于園內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計算機通信線路(光纜、五類線)改建,遷動時,應上報本園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批準。
第二十八條 在校園網上登記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在網絡上進行非法系統攻擊,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第二十九條 用戶在校園網上登記的用戶帳號,只授予登記用戶本人使用,嚴禁讓給他人使用。否則,出現問題,被授權者必須負全部責任。
第三十條 嚴禁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大量消耗資源且無意義的操作,如玩游戲等操作,以避免浪費信道通信資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條 入網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八
為維護校園網絡正常運行秩序,保障公民全體師生合法權益,加強校園信息網絡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網絡管理小組和安全員要做好對上網用戶的法律法規宣傳和教育,對上網用戶進行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教育,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加強安全巡查,負責對上網用戶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有害信息及其它異常情況和其它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做好有關數據的保存和備份,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網絡管理小組和安全員要在正常工作日,對網站進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記錄。
3、網絡管理小組和網站管理人員應當加強自身帳號、密碼等資料的管理,同時加強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嚴禁將帳號和密碼泄漏給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組成員對服務器上的數據進行修改,配備計算機防病毒軟件、系統安全審計軟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統網絡運行日志和用戶使用日志記錄功能,在巡查過程中發現系統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壞、黑客攻擊、雷擊、電擊等),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九
為維護校園網絡正常運行秩序,保障公民全體師生合法權益,加強校園信息網絡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網絡管理小組和安全員要做好對上網用戶的法律法規宣傳和教育,對上網用戶進行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教育,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加強安全巡查,負責對上網用戶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有害信息及其它異常情況和其它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做好有關數據的保存和備份,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網絡管理小組和安全員要在正常工作日,對網站進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記錄。
3、網絡管理小組和網站管理人員應當加強自身帳號、密碼等資料的管理,同時加強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嚴禁將帳號和密碼泄漏給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組成員對服務器上的數據進行修改,配備計算機防病毒軟件、系統安全審計軟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統網絡運行日志和用戶使用日志記錄功能,在巡查過程中發現系統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壞、黑客攻擊、雷擊、電擊等),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
(1)嚴格執行檢驗操作規程,認真負責,杜絕弄虛作假,出現問題追究責任,并按經濟責任制相關內容處理。
(2)化驗數據要求實事求是,準確無誤,杜絕虛報謊報,要對檢驗報告結果、數據及結論負責,檢驗報告要加蓋化驗專用章及化驗員章后,及時上報各部室。
(3)負責對原輔料、成品、半成品的化驗及檢驗工作。取樣及時,要按取樣原則取樣,要有代表性,及時向有關部門及有關領導報送檢驗報告單。
(4)嚴格遵守儀器使用記錄,掌握本崗位所用計量器具校驗周期,及時和主管溝通,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5)對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負全部責任,對以上四項標準規定中所出現問題負全面責任,對本崗位安全操作負全責。
(6)遵守和執行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
(7)有提合理化建議并享有權利,有拒絕將不合格檢驗報告單開成合格檢驗報告單的權利,有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權利。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一
為進一步提高我園的教育信息化應用和管理水平,推動德育現代化工程的實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指導,以服務為宗旨,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突出重點,講求實效,注重規范,以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網上專欄建設為抓手,根據上級下達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網絡平臺,建立學校與家庭、學校與社會密切配合的互動平臺,科學、合理、有效地量化和考評各部門在網絡信息公開方面的工作情況,促進我園信息公開的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更新。
1.按要求規范完成各類資料,包含文本資料和電子文檔資料。
2.電子文檔資料要注意規范,不能重命名,上傳資料到指定位置。上交后要自己存檔,妥善保存。
3.按規定時間上交資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遲交。
(二)主動公開原則。
1.應當公開的信息,都要在信息公開網上專欄中發布。切實做好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的梳理和公開,特別要加大力度梳理并公開社會和公眾需求集中的信息。
2.信息發布程序。
建立“自審—初審—主審-終審”四級審核制度,專欄內各項內容由各分管部門主管進行初步審核,通過后提交園務辦進行二次審核,分管領導通過后由園長或教技主任進行最終審核,終審通過方可發布。
3.責任追究。
由于相關部門或責任人不遵循信息審核程序擅自發布信息或發布錯誤信息引起的后果,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或責任人的責任,并由園長室或相關部門做好對外解釋及善后補救工作。
(三)監督檢查。
1.網絡信息公開是否完整及時,由信息技術組負責人負責督查,并按時向園長匯報。
2.每學期由園長室、工會、教研組等通過組織召開家長代表(家委會)會議、教代會、家長和學生調查問卷等方式聽取教師、家長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評議反饋,及時改進學校信息公開工作。
(四)保密審查。
1.任何人不得利用此平臺發送違反法律法規、有害身心健康的信息。
2.對于幼兒園機密性文件不得存放于與外網相連的電腦主機上,以避免保密文件外泄。
3.嚴格按照幼兒園信息發布的四級審核程序,各審核人在信息未發布前必須保證信息的保密,網站管理人員在接到上網信息后,嚴格審查擬公開信息保密審查、批準的手續是否齊全,確認準確無誤后方能上網發布。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二
堅持“積極防御、綜合防范”的方針,構筑xx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全面提升我省信息安全防護能力,創建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完善省市縣三級信息安全組織協調體系,建立信息安全長效協調機制,繼續落實好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責任制。強化風險評估、信息安全測評、信息安全檢查等基礎性工作,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建設和完善信息安全災難備份體系、網絡信任體系、信息安全應急響應體系、信息安全監控體系、廣播電視安全播出體系等基礎設施,提高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水平。
加大對網上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開展黃賭毒專項整治行動。加強互聯網內容管理,及時封堵和刪除不良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蔓延傳播。加強網上輿論引導,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大力倡導文明上網、文明辦網,采取各種措施凈化網絡環境,努力營造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氛圍。
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展信息安全專業課程教育和專題方向研究,依托各類培訓機構,開展信息安全培訓教育,普及信息安全知識。加快建設信息安全技術相關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加強針對“三網融合”、物聯網應用的信息安全研究,鼓勵和引導產學研機構共同推動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發展。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三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我校成立了網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絡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絡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絡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校園內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上網。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未經允許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審核通過后再進行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對應部門領導的批準。對網站內容要進行定期更新、備份。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同時上報縣教育局電教室。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校園網絡內的每臺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網絡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殺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過校園辦公系統上報。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維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用戶名和密碼。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名和密碼。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用戶名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四
一、網絡信息、軟件資源必須設專人負責管理,使用、收集、制作信息軟件資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脫離服務于信息化教學的原則。
二、網絡信息、軟件資源室必須建立“兩薄”(硬件設備登記薄、軟件資源登記薄)、“三冊”(網絡信息傳輸使用記錄冊、信息資源接收制作記錄冊、信息軟件音像資源使(借)用領取登記冊)、“兩目錄”(信息軟件資源目錄、視頻音像資料目錄)。凡上發、自購或自制的相關設備及信息軟件資料,必須按統一規定編號分類入帳、入柜科學規范管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使用計算機網絡、音像設備及網絡信息、軟件資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使(借)用手續,使用后及時歸還,并認真填寫好《使用記錄》。
四、對所使用的網絡傳輸、音像接收制作設備必須認真了解其規格、性能、作用、基本結構和操作使用方法,做到按規程使用操作,延長設備、資料的使用壽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對設備、軟件信息資料的一般故障應及時排除和補救,保證設備、軟件信息資料的正常使用,提高設備、軟件信息資料的使用效益,更好的為教學服務。
六、要經常保持網絡信息軟件資料室內及設備、資料整潔衛生,并經常做好設備、資料的整理和定期保養工作,及時編制《信息軟件目錄》和《音像資料目錄》。
七、計算機網絡、音像設備及軟件資料必須用于教學,為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學質量服務,嚴禁挪作它用或私人占用,更不得將機密文件、資料隨意在網上傳播和向外界泄露,損壞或遺失相關設備、資料必須照價賠償。
最新幼兒園網絡信息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五
第1條為保證公司內計算機軟硬件的安全與正常運行,保證員工順利進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使用計算機的部門。
第3條網絡中心是公司電腦軟、硬件專責歸口管理機構,其職責如下。
(1)負責計算機軟件的引進,硬件購置的申請立項,并負責引進、購置的全過程。
(2)負責組織計算機軟硬件的測試、鑒定工作。
(3)負責全公司計算機網絡、軟件、硬件維護和管理。
第4條使用部門職責。
(1)負責本部門計算機設備的保管和日常表面清潔。
(2)注意計算機程序、資料、數據的保密。
(3)注意計算機設備在使用時的通風散熱。
第5條凡購置的計算機,應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購置原因,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報至網絡中心。
第6條網絡中心負責統一制定公司計算機系統的各種軟、硬件標準,只有符合這種標準的設備方可使用。
第7條公司計算機軟、硬件及相關服務的供應商由網絡中心進行挑選。公司所有軟、硬件及相關通訊線路的安裝和連接由網絡中心監督實施。
第8條計算機設備到貨后,由網絡中心開箱檢驗,并進行全面測試,測試結果記錄于計算機設備登記卡。如發現損壞或與原有性能不符的情況,應由網絡中心與供貨方交涉處理。
第9條計算機設備驗收后,交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網絡中心負責登記、移交,并履行簽字手續。
第10條網絡中心根據檔案保管要求保管計算機軟、硬件設備的原始資料,包括光盤、說明書及保修卡、許可證協議等。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冊由使用者長借、保管。
第11條計算機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先由網絡中心派員檢查,必要時請供應商上門維修。網絡中心應對每臺設備的維修情況、零件更換等進行登記,記錄在電腦設備登記卡上。
第12條對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電腦設備或技術性能無法滿足使用部門要求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交網絡中心進行鑒定,并將鑒定結果記錄在《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中,報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報廢后的計算機設備應由設備負責人到財務備案,以注銷固定資產。
第13條凡購買的軟件和自編的軟件,均應列入電腦軟件清單,并做備份。通用的軟件由網絡中心負責保管,各部門自用軟件由該部門負責保管。系統軟件和通用軟件的使用權限由網絡中心統一管理。
第14條當需要引進軟件時,由申請部門填寫申請報告,并經申請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送交網絡中心,經網絡主管簽署意見,再由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
第15條各使用部門需使用的軟件必須經網絡中心核準后,由網絡中心安裝并記錄在各部門軟件使用清單,不允許相關使用人員私自安裝、使用其他軟件。
第16條需更換軟件時,由使用者直接向網絡中心提出,由網絡專員更換。網絡專員應遵循以下操作,同時記錄新程序的功能、更換日期、舊版軟件備份位置和經手人。
(1)把舊版軟件備份。
(2)在備份服務器上更換新軟件進行試用。
(3)試用正確后在主服務器上更換使用。
第17條需要修改軟件時,應由使用相關部門、網絡中心協商同意后,由網絡中心通知軟件供應方,并記錄需修改的內容。
第18條需要新增軟件時,使用部門應先向網絡中心咨詢,然后提出書面申請,部門經理簽名同意后送交網絡中心,由網絡中心通知軟件供應方,并記錄需增加的內容。
第19條計算機使用者在使用前應先接受培訓。
第20條計算機使用人員嚴格按使用規定進行操作,應保持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按規程關機切斷電源。
第21條使用者不得使用未經網絡中心核準的軟件,不得隨意更改電腦設置。
第22條使用部門在使用計算機過程中出現故障,可直接打電話通知網絡中心,由網絡中心進行相應處理。
第23條所有在公司內使用的計算機,如發現有病毒或懷疑有病毒,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網絡中心進行處理。
第24條服務器及各使用部門的病毒防范工作由網絡中心統一安排,服務器防殺毒工作由網絡中心負責,其他使用部門的防殺毒工作由使用者按病毒防范管理的具體規定進行。
第25條網路中心負責主要數據的備份工作,相關使用部門在網絡中心指導下進行本部門的數據備份工作。
第26條使用者不得利用公司計算機設備和網絡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1)利用公司互聯網進行侵害國家安全以及謀取私利的一切行為。
(2)瀏覽娛樂網頁、帶有色情和反動傾向的網頁以及進行網上游戲。
(3)使用第三方軟件工具監控公司網絡使用或盜用公司網絡資源。
第27條計算機系統以用戶密碼和用戶功能列表作為保密手段,每位計算機使用者都有獨立的密碼和功能列表。
第28條每位計算機使用者的密碼和功能列表由該使用者所在部門的經理確定,各部門經理的密碼和功能列表由總經理確定。
第29條網絡中心必須按第28條為使用者設置密碼和增減功能,及時打印出最新的密碼和功能列表清單,報各使用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字認可并存檔。
第30條所有使用者均應認真保管自己的密碼,凡因密碼泄漏或讓他人使用自己的密碼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該密碼的所有者負責。
第31條任何電腦使用者不得擅自拷貝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不得外借給其他單位人員使用。
第32條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u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第33條經許可后,外來光盤、u盤或在公司外使用過的光盤、u盤,使用者應對其進行檢測是否帶有病毒并進行殺毒操作后,方能在本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第34條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網絡中心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者向網絡中心申請做立即備份。
第35條公司計算機系統的數據資料列入保密范圍。未經許可,嚴禁非相關人員私自復制。
第36條網絡中心員工必須嚴格管理機房中的所有資料、報表、文件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所有公司營業數據,禁止非網絡中心人員進入機房。備份的信息屬公司機密,未經批準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37條外部維修公司人員來公司測試或修理計算機系統時,網絡中心人員必須在場陪同,如發現其有查看公司營業數據的操作時,應予以勸阻。
第38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39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