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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一
茲證明我村居民: ××× ,性別,漢族,系 市**鎮 ××× 村 × 組村民,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 , 因 ××× 病于 ×××× 年×× 月 ×× 日在者家屬聯系人: ××× ,與死者關系址 ,聯系方式 。
特此證明
村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是我村*組村民,因********原因,于**年**月在**死亡。 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村主任(簽字):
**鄉**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死亡證明書
**縣殯儀館:
茲有 村死亡對象 男(女),在年月日,在因原因死亡,屬正常死亡,請予以火化。
特此證明
村委會
20 年 月 日
證 明
弋江郵政銀行:
我鎮五一村村民阮國勝于xxx年開戶參加新農保,xxx年死亡,新農保需退出。現來領取新農保卡上的退回資金,請予以辦理。
xxx年九月五日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者死亡證明、居民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
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辦理公民死亡注銷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二
死亡證明不是自己寫的,是由相關部門出具的。
死亡證明是指死于醫療衛生單位的,由醫院開具并蓋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專用章的《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xxx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擴展資料:
偽造死完證明的處罰:
據xxx門介紹,對制售假證者的處罰力度根據不同的案件類型而有分輕重。制售假證情節較輕者將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罰款或拘留。而對于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死亡證明。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三
死亡醫學證明書是由醫務人員對死亡者填寫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其用途主要包括:
1、是居民死亡的法定記錄文件,屬于法律憑證。
2、居民死亡醫學證明,記載死者的各項基本情況及死亡原因,有關部門據此注銷戶口,辦理殯葬火化等手續。
3、是死亡原因的原始資料,衛生部門利用它可以進行居民健康狀況的專題研究,提出優先解決的公共衛生問題,為制定衛生工作方針,采取防病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4、用于保險、遺產等群眾性、社會性憑證及公證,成為其必備的文件。
二、填寫要求:《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必須使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務必項目齊全、內容準確、字跡清楚,不得勾劃涂改,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填寫程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規定,醫院在簽發《死亡醫學證明書》時,只負責本單位診治過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簽發工作,必須嚴格履行下列程序:
2、由經治醫生(執業醫師)填寫《死亡病例報告卡》;。
3、將《死亡病例報告卡》送醫院行政大廳,由《死亡醫學證明書》管理人員核對患者家屬、死亡患者身份證及戶口本后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并蓋單位公章。
四、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內辦理《死亡醫學證明書》。患者家屬應妥善保管死亡證明,自留復印件,丟失不補。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四
出險人姓名: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投保單位:
事故發生時間:事故發生地點:
事故發生詳細經過:(請詳細描述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證人、有關方面處理情況等)。
事故發生診治經過(診斷、治療):
投保單位蓋章:出險人簽字:時間:
內容:寫上時間,發生了什么意外,導致了某某(身份證號)意外受傷,。
落款:單位名稱,時間,。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五
姓名:*** 公民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因*****死亡,特此證明!
**派出所 ****年**月**日
本社區,***村,姓名**,身份證********,與*年*月*日*時,****原因,在****地方死亡。
特此證明
南湖社區
xx年x月x日
茲有原本轄區居民****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于 ****年 ****月 ****日死亡注銷戶口。
特此證明
承辦人:
派出所(蓋章)
年月
1.死亡醫學證明書的領用、發放制度
一、《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領用、發放、由醫務科負責管理,醫務科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收集工作由服務臺負責管理。上報工作由信息科完成。
二、醫務科建立《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領用、發放登記記錄。
三、各臨床科室由科主任指派我院在職人員領用,進行《居民死亡醫學證明》領用數量、編號、時間、領用人等項目登記。
四、各臨床科室對領用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進行專項管理,不得遺失。
2.死亡醫學證明書的使用登記制度
一、在我院發生的死亡(包括來院已死,院前急救過程中死亡),應出具衛生部,公安部制發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二、各臨床科室建立《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登記記錄。
三、記錄內容包括死者姓名、性別、年齡、死因診斷、死亡時間、開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等內容。
四、醫務科及各臨床科室對登記記錄進行檢查,審核,進行考核。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六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市(或縣)因__________(死因)死亡。
相關部門蓋章: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七
本居委會,***村,姓名**,身份證********,與*年*月*日*時,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本居委會特此證明。
年月日——加蓋公章。
如果在醫院死的,需醫院出具死亡證明,然后到所在轄區派出所開死亡證明。
如果不在醫院死的,要找殯儀館開。
然后拿這兩份證明到所在社區開死亡證明。
這種情況本來是應該鐵路站點醫院開具的,但是現在你已經把遺體拉回生前居住地了,具體是停放在哪里的呢?如果是在醫院的太平間的話可以讓停放醫院放具死亡證明.
如果是停放在家中或者殯葬禮儀公司之類的地方的話,可以邀請當地派出所與當地能夠出具死亡證明的醫院醫師共同出面一起開具.
殯葬法規明文規定,村鎮級別的居委會沒有權力開具死亡證明,但現實中很多違規操作。
你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請當地的醫院和派出所的人出面,也可以找到居委會的,只要有遺體在,也已經確定死亡了,應該問題不大。
現實社會想辦點事通常要去找找關系或者花點錢之類的,不行花點錢送點禮,(我很看不慣這種風氣,但沒有辦法)放點血吧,主要是讓人入土為安,活著累了這么久,死了就別在折騰了!
不明白有待公安機關調查的或者交通事故死亡的由公安機關開具死亡證明這個就不用你自己主動去搞!
你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
證明范文。
你母親去世后,你作為其獨生子有權繼承其遺產(房產、銀行存款、證券……等等所有屬于其生前所有的財產及財產權益),此外,根據《繼承法》規定,你母親的配偶及你母親的父母都應作為你母親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如下:
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死者與配偶的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派出所出具)。
3、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鄉鎮、街道出具)。
4、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戶籍檔案登記表(派出所出具);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鄉鎮、街道出具)。
住房補貼證明,股權證明、證券權利證明;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證明;養老保險金證明、破產安置補償費證明等)。
6、繼承的房屋已拆遷的`,還應提供:拆遷協議、安置證明、房屋產權移交表、完稅憑證等材料。
7、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遺產清單,遺囑公證書,遺囑見證人的有關材料,經公證的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聲明書,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裁定書等)。
辦理時間,你要向所在地的公證處咨詢,各個公證處都有自己的承諾辦證時間,但不能超過法定的“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
為規范殯葬管理和減少各類案件的積壓,渝公發〔〕427號文件正式宣告:以往居民在家死亡到社區開證明的歷史已不復存在。
4月8日上午,柳背橋社區居委會所轄蘭花村42-2-1居民劉大爺和他女兒到居委會要求為昨晚因病去逝于家中的78歲親人出具死亡證明。
該社區主任按上月石橋鋪街道民政會上要求把不能出死亡證明的原由向死者親屬作了解釋,介紹他們去找派出所。
隨后石橋鋪派出所又送他們回居委會,認為不由他們出證明。
經過三次往返,死者家屬火冒三丈,言語及不友好。
為阻止矛盾的升級,社區與警方協商,經請示上級,這次就由去逝前給予輸液的鐘表廠衛生服務站出具死亡證明,社區附證、派出所蓋章,就此平息了這次矛盾。
柳背橋社區居委會為此事引發的問題,深刻認識到是宣傳力度不到位造成的。
為避免今后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特別根據文件精神,擬定了《關于辦理死亡證明的通知》下發各物業小區,并組織人員張貼到各散戶區或居住人群較集中的地方。
力爭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蜀山區居民以前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必須攜有效證明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才可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然后去殯儀館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記者昨天從蜀山區疾控中心獲悉,今后這個程序直接在社區就能辦好了。
在醫院死亡的,家屬只需帶著醫院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書》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即可。
蜀山區居民以前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必須攜有效證明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才可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然后去殯儀館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3月15日從蜀山區疾控中心獲悉,今后這個程序直接在社區就能辦好了。
蜀山區居民辦理在家中去世的死亡公民戶口注銷,只需要帶當地社居委出示的死亡證明書,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然后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在醫院死亡的,家屬只需帶著醫院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書》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即可。
殯儀館收的是醫學死亡證明,憑此證明來確定逝者是在醫院正常死亡的,原因是死于各種疾玻如果非正常死亡就由公安刑警部門開具非正常死亡證明。
上述兩個證明均不是對個人的,不能補開。
如果有復印件你可以拿去,要是沒有就拿戶口本也應該可以證明,上面有注銷章。
茲證明(男/女,身份證號碼為)生前住省市區路,于年月日在(地點)因(死因)死亡。
經辦人(簽名)。
聯系電話。
(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八
茲有我居委會戶籍(常住)居民xx,性別x,年齡xx歲,身份證號碼為x,戶籍地址x,現住地址x,死者家屬自報于x年x月x日因x(死因分類:疾病、年老、其他原因)在x(死亡地點)死亡,家屬對死因無異議,初步判斷死因無可疑,請協助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申報人姓名:
申報人與死者關系:
申報人身份證號碼:
年齡:
聯系電話:
申報人。
簽名。
出證人。
簽名。
出證單位蓋章:
xx年x月x日。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九
安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或縣)因__________________死亡。
填寫人:____________(簽名)。
相關部門蓋章:
日期: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
死亡證明書填寫范圍及要求:
1.醫院對于死于本院住院處、急診或門診的死者,應負責出具死亡證明書并報告。另外,新生兒死亡,只要出生時有生命體征,就要出具死亡證明書。
2.本院120或999在接到死者家屬電話出車,到達現場時死者無論有無生命體征,都應負責出具死亡證明書并報告。
3.死于社區保健地段的常住人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負責出具死亡證明書并報告,但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死者常住與死亡事實說明,加蓋所居常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公章;
2)申請人和死者的身份證明及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和死者親屬關系(其他關系)證明材料,如戶口本、公安局證明、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單位證明等。
4.醫務人員在開具死亡證明書過程中如懷疑死者為非正常死亡或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機關判定死亡性質并出具死亡證明。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一
茲有我居委會戶籍(常住)居民,性別,年齡歲,身份證號碼為,戶籍地址,現住地址,死者家屬自報于年月日因(死因分類:疾病、年老、其他原因)在(死亡地點)死亡,家屬對死因無異議,初步判斷死因無可疑,請協助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xx。
日期: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二
安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或縣)因__________________死亡。
xx。
日期: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三
_____________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省市(或縣)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死因)死亡。
填寫人:____________(簽名)。
相關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四
__安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或縣)因___________(死因)死亡。
填寫人: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五
編號:由報告單位自行編制填寫。
姓名:填寫死者姓名,如果登記身份證號碼,則姓名應該和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計劃內外:指本次懷孕和生產是否持有準生證,有準生證者為計劃內,無準生證者為計劃外。文化程度:以已畢業的文化程度為標準,如曾上過高中,但未畢業,以初中文化程度計。經濟水平:此項為估算,指人均月收入,即家庭年人均收入1/12。居住地區:“山區”項中含半山區,壩區歸在其它項目中。
孕產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和結局怎樣,都算一孕次。包括孕滿28周及以后的分娩。雙胎及多胎分娩,只算一孕次、一產次。雙胞胎及多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一產次。人工流產、引產次:包括藥物流產,不包括自然流產及不全流產刮宮者。
末次月經:按公歷日期填寫。如流產或分娩后未來月經而再次妊娠者,則此項填0;若末次月經不祥者則年月日全填9,即9999年99月99日。
分娩時間:按公歷日期填寫,時間必須填寫,按00~23點的'格式填寫;不祥者填99;如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產者,此項填0。
分娩地點:指胎兒娩出時,孕產婦所在的地點。未娩或28周之前流產者,此項填0,不詳者填9。.省(地、市)級醫院指省、地市級醫院及與此相當的軍隊、廠礦醫院;縣(區)級醫院指縣區級醫院及與此相當的軍隊、廠礦醫院;鄉、鎮、街道醫院也包括平級的廠礦醫院。死亡地點:類型定義同分娩地點。
分娩方式:臀牽引術、胎頭吸引、產鉗術、毀胎術、內倒轉術均屬陰道手術產范圍。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產包、接生者的手、產婦外陰部及嬰兒臍帶消毒,由醫生、助產士、培訓過的初級衛生人員或培訓過的接生員接生。
接生者:醫務人員指鄉級衛生院及以上的醫生、護士、助產士;鄉村醫生指村醫或個體開業醫生;接生員指受過培訓的接生人員;其他人員指未受過培訓的接生人員及其家屬、周圍鄰里等。
產前檢查:如有,應填寫初檢孕周和孕期產檢次數。
死因診斷依據:按最高的診斷依據填寫,如同時有臨床診斷與病理診斷,則填病理診斷,臨床診斷包括實驗室及其它的輔助檢查。
各級醫療機構評審結果及影響死亡的主要因素:該項暫不填寫。但在該地區的《孕產婦死因登記報告卡》評審結束后,可將評審結果回填入副卡中。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六
茲證明我村居民: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系市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組村民,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因__病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者家屬聯系人:___________,與死者關系址,聯系方式。
村主任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七
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規劃發〔20xx〕57號)文件要求,衛生計生部門有責任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家屬申報出具《死亡證》時,需攜帶死者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既往病史記錄、居委會死亡證明、其他相關證明(公安司法機關等證明),到農村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申請出具《死亡證》。原則上,申報開具《死亡證》時,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衛生計生部門有權力不開具。但由于各種原因申報資料不符合要求,家屬又確實需要《死亡證》辦理相關事宜,本著“立足于民、服務人心”的職責,我單位給予開具《居民死亡醫學推斷書》,用于申報人辦理相關事宜使用,對此,特別說明如下:
一、由于無任何相關證明材料,無法判斷被申報人是否死亡,我單位僅依據申報人敘述填寫相關信息,如日后出現任何司法糾紛,均由申報人自行承擔,與我單位無關。
二、由于無任何就醫資料,我單位僅依據申報人敘述的死亡原因填寫《居民死亡醫學推斷書》,死亡原因部分無任何醫學就診信息支持,如日后出現任何司法糾紛,均由申報人自行承擔,與我單位無關。
三、由于在家或其他場所死亡,無任何就醫資料,家屬又沒有報警,無法明確判斷是意外死亡還是因病死亡,死亡原因部分無任何明確信息支持,僅為申報人敘述內容,如日后出現任何司法糾紛,均由申報人自行承擔,與我單位無關。
以上申明,申報人已明確閱讀,對本申明全部內容無異議。特此說明!
被申報人姓名:
申報人。
日期: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八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婚況。
籍貫。
住址。
職業。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案發時間。
省市區(縣)街路房間。
死
亡
原
因
直接死因。
距死。
亡的。
大約。
間隔。
時間。
i
中
介
前
因
由于。
由于。
由于。
由于。
ii。
根本死因。
輔助死因。
死
亡
方
式
自然戰爭。
事故處決。
自殺安樂死。
他殺未確定。
損傷時間。
損傷場所。
損傷原因。
單位公章:
備注:
意外死亡證明(模板19篇)篇十九
填寫范圍及要求:
1.醫院對于死于本院住院處、急診或門診的死者,應負責出具并報告。另外,新生兒死亡,只要出生時有生命體征,就要出具。
2.本院120或999在接到死者家屬電話出車,到達現場時死者無論有無生命體征,都應負責出具并報告。
3.死于社區保健地段的常住人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負責出具并報告,但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死者常住與死亡事實說明,加蓋所居常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公章;
2)申請人和死者的.身份證明及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和死者親屬關系(其他關系)證明材料,如戶口本、公安局證明、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單位證明等。
4.醫務人員在開具過程中如懷疑死者為非正常死亡或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機關判定死亡性質并出具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