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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一
20__年我社在上級供銷社__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__]11號)為指導,按照中央提出的“努力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農民生產生活的主力軍和綜合平臺”的新要求,以“內增實力、外塑形象”為主基調,主動適應新常態,謀求新發展,各項工作取得了新成績,主要經濟指標保持良好的增長勢頭。1—12月份全系統實現商品銷售125800萬元,同比增長66%;全系統實現利潤140萬元,同比增長32%。
一、20__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農資供應服務措施有力。一是充分發揮供銷社農資流通主渠道作用,積極落實政府化肥淡季儲備及冬儲化肥貸款貼息。20__—20__年完成冬儲化肥3500噸,占冬儲任務1900噸的185%,有效平抑了農資價格,緩解了旺季供需矛盾,滿足了春耕生產需要。二是發揮順達農資配送有限責任公司和75個村級農資連鎖店的網絡優勢,廣泛開展農資配送經營服務,方便農民隨時購買,配送率達90%。三是“莊稼醫院”提供“電話問診”、“上門服務”,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科普宣傳和接訪答疑,指導農民科學用肥合理用藥,降低農民生產成本。四是在農資經營網點中開展農資市場規范管理工作,建立購銷臺賬和質量追溯制度,并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今年,通過追溯體系平臺分別為舊縣鄉、茶平鄉農民挽回因商品質量不合格造成的損失共計1萬多元。武夷山供銷社曾于8月6日蒞臨我縣考察學習農資追溯體系建設的做法。
(二)引領農合組織成效明顯。結合縣委、政府開展“七個一”建設__縣委、縣政府賦予的考評示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職能。組織干部、職工下基層、接地氣,深入各鄉鎮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的培育和指導,從工商注冊、財務服務、品牌建設、產業提升等方面進行幫扶,促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從量到質的提升。1—12月份供銷社新領辦農民專業社26家、“農村綜合服務中心”1個、“農村綜合服務社”5個、新建“農資連鎖經營網點”9個、“日用消費品連銷經營網點”3個、新增信息站點2個。發布農產品供求信息134條,指導商品購銷額26428萬元,促成商品成交額18237萬元。引導成立了縣益興農產品專業合作社聯合社。10月16日《中華合作時報》對縣益興農產品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成立作了報道。目前供銷社領辦的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僅獲得了國家、省、市、縣級示范社稱號,而且還挑起了當地農業主導產業的大梁。如:渭田渭川農產品、東邊紅生態種植、祖墩慧添富、鄭墩萬通百年蔗蔬菜、河東長巷七峰果蔬、茶平益民果蔬、舊縣稻花魚養殖、溪東順發果蔬、松源慶友蔬菜專業合作社等。
(三)基層組織建設穩步推進。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堅持以開放辦社、廣納社會能人為原則,以具有一定規模且經濟實力較強的專業合作社為依托,積極開展基層社恢復運作工作。確定了溪東、渭田、祖墩、舊縣、花橋等5個基層社走開放辦社模式,城關、鄭墩、茶平等3個基層社走修繕資產恢復運營模式的整體規劃。目前基層社的常務副主任人選均已確定,年底全部可掛牌恢復運作。縣社這種“因地制宜、創新發展、開放辦社、市場化運作”的做法得到了上級的肯定,市委書記莊稼漢到我縣調研農村工作時親臨渭田供銷社視察指導。《閩北日報》4月14日頭版刊登了題為《成立三家新型基層供銷社》,報導了縣基層供銷社恢復運行的做法。
(四)流通網絡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繼續做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農村綜合服務站”的發展和跟蹤管理。利用己改造的農家店、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土產公司為平臺,多渠道、多接口搞好日用消費品、煙花爆竹的連鎖配送工作,實現了以縣城為中心,以鄉鎮為骨干,以農家店為終端的配送網絡,使農村的日用消費品配送率、煙花爆竹配送率分別達到80%、90%。初步形成了城鄉互動,相互促進的農村現代流通新網工程體系。二是全力打造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籌建“網上供銷社”,推動供銷社經營模式轉型升級。工作中我們堅持從零開始,在學中做、在做中學,今年相繼選派人員到__市供銷社、暢宏電商園、省農產品經紀人協會等地學習電子商務知識。同時對全縣特色農副產品及經營主體的進行全面摸底。10月份由祖墩供銷社、土產日雜公司、農資公司參股組建了縣供銷億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并委托縣四維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進行網站的建設,目前己與60多家農產品廠商、專業合作社、農戶建立了合作關系,為的名優農副產品走出、走向市場提供信息服務,幫助農民解決農副產品賣難問題,預計20__年3月開展線上交易;選擇加盟供銷社的彥鵬農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與亞達電商合作,利用亞達“便民快”電子商務自營平臺,開設“農資商城”,構建農資交易的b2b平臺,通過手機app實現網上購物支付,24小時送達,減少流通環節,為農戶提供農資購買“一站式”服務,幫助解決農民生產資料買難問題。完成線下農產品專營展示館的建設。
二、20__年工作打算。
(一)認真履行縣委、縣政府賦予的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能。積極培育發展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推動農村土地規模流轉。按照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相關要求,堅持發展與規范并舉、數量與質量并重,切實將工作的著力點放在提質增效、規范運作上。20__年力爭領辦農民合作社35家。
(二)充分發揮供銷社農資經營主渠道優勢,積極做好20__—20__年度化肥冬儲,滿足全縣春耕生產需要。繼續做好農資商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綜合維修體系建設、農產品信息服務,努力提升為農服務功能。
(四)堅持擴大覆蓋與提升質量并重,恢復重建與創新發展并舉,抓好基層社改造工作。按照市場化運作,因地制宜地發展綜合服務社。精心培育一批社會影響好,便民服務好又能代表供銷社形象的日用消費品、農業生產資料銷售網點。
(五)樹立抓項目就是抓發展的理念,一方面抓好現有項目的建設,另一方面加強對國家項目扶持政策的研究,充分把握機遇,爭取更多的項目列入全國總社、省社、市社及縣重點辦項目庫,爭取上級的財政支持,以項目帶動壯大我社的綜合實力。
(六)認真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積極落實省、市供銷社關于供銷社改革的各項工作布署。全面完__縣委、縣政府和市社下達各項任務。努力在市供銷系統創業競賽活動中,創先進位。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7〕1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辦發〔2020〕18號)、民政部、中央綜治辦等12部委《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民發〔2016〕186號)、民政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社部《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意見》(民發〔2017〕153號)、自治區民政廳、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通知》(民辦函〔2021〕20號)精神,發揮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作用,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現就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區民政廳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從7月份開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和街道、鄉鎮社工站。通過社工站建設引領帶動、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層、承接購買民政領域服務的社會組織,輻射實施一批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規模化的社會工作站點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的社會工作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
(一)服務對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城鄉困難老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資金使用方向確定的其他民政服務對象。
(二)服務內容。
1.社會救助領域。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協助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高齡老人、臨時救助對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經濟情況、居住條件、身體狀況及家庭成員的就業、收入、困難類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檔案,提升社會救助對象識別精準度。
2.養老服務領域。對城鄉低保戶中60歲以上老年人、特困供養人員(含機構供養和分散供養)、領取老齡津貼高齡老人,開展社會融入、社會保障與個案救助、康樂活動、居家養老與社區互助服務。
3.兒童福利領域。對孤殘兒童、城鄉低保戶家庭兒童開展家庭隨訪、危機介入、安全教育與社會保護、心理健康教育與社會融合、隔代教育與社會支持、犯罪預防與社區矯正等服務。
4.社會事務領域。對領取兩項補貼殘疾人開展家庭排查、需求評估、心理輔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5.社區治理。培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協助村(居)民自治、應急處置等服務。
6.異地扶貧搬遷群眾社會融入。對異地搬遷群眾開展需求調查、資源鏈接、增能培力、社會融入等服務。
7.行業搭建及經驗總結。開展督導培訓、組織行業交流、總結社工站試點建設項目經驗、政策宣傳。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為依托,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在各鄉鎮(街道)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搭建政府購買民政領域服務資源對接及鏈接平臺、項目實施及孵化平臺、項目監督及評估平臺。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區民政局、鄉鎮(街道)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設在原州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鄉鎮(街道)公共服務陣地(含民生服務中心)、中心社區,轄區內民政服務機構養老、兒童等內設置,項目實施期間由承接項目主體負責駐點運營。社工站標識統一為“原州區xx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在室內顯著位置掛設(布設),同時制定并布設社工站各項制度,配置實施項目所需的辦公設施設備。
3.人員配置。由駐站社工和項目社工組成。駐站社工由各鄉鎮(街道)低保核查員擔任,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駐站社工必須在兩年內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具體負責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協調、聯絡及相關業務工作;項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社會組織提供,承接主體根據協議規定的項目任務和規模,足額配備項目專業社會工作者,并設置項目專職督導員(持有中級社會工作師及以上社會工作專業資質)。在招募項目社工時,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人員優先,同等條件下本地戶籍人員優先。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項目社工應當在兩年內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逾期未考取資格證書的由運營機構負責調整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人員替換。
(二)社工站建設職責。
1.區民政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方和監督管理者,根據工作需要和資金保障情況,統籌實施本區域內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制定社工站建設和項目實施方案,依法依規與承接主體簽訂服務協議,指導承接主體制定工作計劃并報自治區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及固原市民政局備案。組織好承接主體和專業社工的相關培訓。加強對承接主體資金和服務監管,每半年向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鄉鎮(街道)。加強對項目承接主體和項目的日常管理指導,依托鄉鎮(街道)現有服務設施,提供與服務需求相適應的辦公和服務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和服務設施設備,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統籌做好人員選配和項目實施各項工作,精準指導社工站開展專業服務項目,真正讓群眾得到實惠。同時,將社工站安全生產納入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范疇,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社工站場所、設施設備和人員安全,確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積極協調轄區各社區(村)、駐地相關單位及企業,配合項目承接主體開展項目服務。
3.項目承接主體。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公開基本情況、專業資質、年度財務報告、社會服務項目動態等相關信息;按照服務協議制定實施方案、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項目周期內每月向區民政局、鄉鎮(街道)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1.購買主體及方式。區民政局是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購買主體,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4〕73號)及自治區財政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的通知》(寧財(綜)發〔2014〕73號)要求,規范有序開展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項目服務周期設置為2年,購買方于每年合同期滿前1個月確定新方案。原則上一年一簽,年度評估合格后續簽,評估不合格的不予續簽,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重新確定承接機構。
2.承接主體及資格。通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方式,向以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主的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承接主體原則上應當承接過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且項目審計評估結果應達到合格以上;評為3a以上和成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可優先承接;有合理的組織架構、內部責任分工及承接項目所需的社會工作者數量;有規范的運行流程和人員、財務、志愿者、文書檔案管理、服務承諾、評價監督等制度。
3.購買資金保障。鄉鎮(街道)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所需經費,從既有的社會救助專項經費、財政預算經費中統籌安排。原則上按不低于當年社會救助專項資金支出總量的3%(含低保核查員)安排購買社會救助服務資金,2021年安排545萬元,專項用于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第三方評估督導和績效考核。下一年項目資金將根據當年社會救助資金支出總量按比例作適度調整。
4.購買資金撥付。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資金結合評估分3次撥付。原則上,服務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撥付項目總資金的50%,中期評估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撥付30%,終期評估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內撥付剩余經費。
(一)確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鄉鎮、街道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選定一個便于群眾辦事的區域作為社會工作服務站辦公室。
(二)落實購買經費(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負責做好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及開展項目經費預算,主動與財政部門協調,切實落實《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要求,從社會救助專項資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統籌用于購買社會工作站服務。
(三)實施政府采購(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關規定,在財政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招投標、公開公示、政府采購等工作,確定承接機構并簽訂服務協議。政府采購采取購買項目服務等方式進行。
(四)開展駐站服務(2021年9月啟動)。承接主體在服務協議簽訂后隨即入駐各鄉鎮(街道)開展駐站服務,根據社會工作服務站的定位開展需求調研,制定服務計劃,提供專業服務,做好資料歸檔、動態推送、進度簡報、經驗總結等工作,并按時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簡報、中期工作報告和終期工作報告。
(五)組織績效評估(項目實施期內)。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購買、誰監管、誰考核”的原則,由區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評估督導和績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開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工作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的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今年自治區民政事業發展的重點工作,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更新觀念,提高重視程度,從當地群眾的社會服務需求出發做好工作,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社會工作服務站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社會工作服務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不斷提升基層民政服務群眾能力和水平。
(二)嚴格監督管理。民政局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相關信息,加強對項目的跟蹤監管、服務成果的評估驗收、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的規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滯留資金。承接主體應主動接受購買主體的監管,健全財務報告制度,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嚴禁服務轉包。建立健全項目績效評估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核評價,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下一年度編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預算和選擇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加強宣傳推廣。民政局、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及時總結經驗、發掘亮點,宣傳先進典型,擴大社會影響,提升社會工作者的職業聲望和社會地位,營造有利于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各承接主體要利用自媒體和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網絡視頻等傳播載體,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群眾關切,生動講述社工故事,提高社會工作的知曉率和關注度。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三
1、站長職責。
(1)在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和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主持社工站的全面工作,對社工站的工作負全責。
(2)負責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為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決議在社工站的貫徹實施。(3)統一協調、部署社工站的各項工作,組織實施并督促檢查社工站工作計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團結、帶領社工站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保證社工站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4)以身作則,模范遵守社區各項規定和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的各項決議、決定,王城各項工作任務,管理好社區的各項事務。
(5)加強與各業務條線部門、社區各類組織和轄區單位的協調與溝通。
(6)協調工作站人員之間的關系、協調處理日常事務,統一協調處理相關難點問題,定期向社區居委會或社區成員代表會議通報工作。
(7)抓好社工站內部建設,經常組織開展政策和業務學習,熟練掌握相關政策和業務知識,提高社工站人員的整體素質。
2、副站長職責。
(1)在社區黨組織和社工站站長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當好站長的參謀和助手。
(2)協助站長落實社工站各項工作任務,抓好社工站內部建設,配合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
(3)做好分管工作,幫助和指導其他工作人員做好工作。
(4)完成社工站確定的臨時任務,接受站長的委托,召集和主持有關會議。
(5)及時向站長反映工作中和的問題及居民(包括流動人口)的意見、要求和建議。(6)受街道辦事處的委托,站長不在崗期間代行站長職責。(7)完成上級黨委、政府、街道和站長攪拌的其他工作。
3、黨群工作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充分發揮黨組織、xxx員在社區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
(2)加強對社區在職黨員八小時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3)指導、檢查、督促、協調社區單位團組織的建設,負責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服務與維權工作、社區青少年校外輔導及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社區婦女組織工作,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開展“四有”、“四自”教育,做好教育、維權、服務等工作;指導、協調社區工會工作,積極開展維權服務。
(4)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做好本社區黨員(包括流動人口中的黨員)管理工作。
(5)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做好文明社區、和諧社區創建工作;公園和組織社區內單位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群眾(包括流動人口中的黨員群眾)積極參與社區精神文明共建活動;指導、協調文明樓院、文明家庭評比活動。
(6)協助做好xxx、任務工作,指導和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依法依規和依照合同約定形式。(7)發揮本社區各單位黨組織的優勢,將社會各層面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充分利用社區單位內各種資源優勢,推進社區兩個文明建設。(8)完成街道和站長、副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4、民政(老齡)殘聯工作崗位職責(1)宣傳、執行黨和政府的社區福利政策、法規,掌握困難人群的基本情況,做好扶貧幫困、筑牢、助殘工作和婚姻登記咨詢、社區雙擁優撫工作。
(2)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活動,配合民政部門做好烈屬、軍屬和革命傷殘人員的優撫工作。(3)定期走訪社區救濟對象,幫助孤老殘幼解決生活困難,對生活自理有困難的,發動單位和居民組織送溫暖活動。
(4)做好城市低保的申報、調查工作,做到了解、掌握政策,嚴格標準,確保不錯、不漏、不重。
(5)協助做好殘疾人工作,了解社區殘疾人的情況,對各類殘疾人建檔立卡,為殘疾人提供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服務,滿足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6)大力宣傳殯葬改革,積極開展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活動。
(7)培育和發展社區民間組織、志愿者隊伍,積極開展各類社區服務活動,發展社區公益事業。
(8)整合社區資源,開發功能完善的服務項目,依靠社會力量,開展無償、低償、有償的便民利民服務活動。
(9)及時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居民對社會福利工作意見和要求。(10)完成街道和站長、副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5、文教體育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關于文化、教育、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
(2)培育和發展社區群眾文化組織,利用社區文化、教育、體育等服務設施,組織群眾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區文化、科普和體育活動,培育壯大社區群眾業余文藝團隊。(3)開發利用社區資源,辦好市民學校,針對社區內不通人群結構,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創建學習型社區,提高居民綜合素質。
(4)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舉辦科普知識講座民族志居民參加科普活動,出刊科普宣傳欄,編印散發社區科普資料宣傳品。
(5)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設,組織轄區中小學生(包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6)完成街道和站長、副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6、環境衛生工作崗位職責(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醫療衛生法規,大力宣傳衛生知識,教育社區居民(包括流動人口)愛護公共衛生設施。
(2)動員群眾積極開展本社區愛國衛生運動沒,做到組織、制度、措施落實,責任明確。(3)宣傳落實有關禁犬、管犬和禁養家禽家畜的規定;依法開展“除四害”工作。
(4)發動居民(包括流動人口)搞好街巷里弄容貌管理和居民區容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好公廁的衛生;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和居民院(戶)落實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責任。
(5)建立社區清掃保潔員隊伍和衛生保潔制度,定期開展衛生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環衛工作職責。
(6)做好防病、防疫和疫情報告工作。(7)指導居民植樹、栽花、種草、保護花草、樹木和綠地、綠化、美化、凈化環境。
(8)協助規劃、建設、環保、城管部門,控制違章搭建,搞好社區創建;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社區居民對環衛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9)完成街道和站長、副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7、綜合治理工作崗位職責。
(1)組織社區平安和法治建設,開展安全防范知識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紫房子就能力和法治意識。
(2)經過民主討論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文明公約。(3)組織開展群防群治,消除不安全隱患,協助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監督戶主安全負責制的實行,組織治安防聯合居民樓院的守護工作。
(4)收集上報社區內各類治安穩定信息,協助處置影響社會穩定時間;街道來信來訪,依法公正、及時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5)負責轄區流動人口及其落腳點的信心采集,協助做好流動人口及其落腳點的管理工作。(6)協助掌握刑釋解教人員、監外罪犯、涉賭人員、xx人員、違法犯罪青少年等基本情況,協助做好社區矯正和幫教轉化工作。
(7)協助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做好社區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
(8)積極開展“民主法治社區”創建等活動,做好社區創建的各項工作。
(9)加強社區交通安全管理,解決社區及其周邊道路停車、通行和涉車矛盾糾紛等問題,維護社區交通秩序。
(10)完成街道和站長、副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8、人口計生工作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宣傳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識。
(2)落實轄區單位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3)負責現居住地人口(包括流動人口)基礎信息的采集、變更、核對、錄入、上報工作;組織、協調、知道轄區內信息員(樓道長、居民小組長)開展信息采集、核對工作。
(4)應用無錫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平臺及時準確地掌握本社區育齡婦女動態信息;做好年度出生人口預測統計工作。
(5)做好生育服務證(包括流動人口生育服務證)、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各類證件的辦理和查驗,受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和公益金等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的申領。
(6)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包括婚前醫學檢查、孕前風險評估、孕前優生檢測等)、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咨詢指導和服務;配合街道做好孕環情監測、生殖道感染綜合防治和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工作,并向群眾提供可選擇的避孕藥具;做好訪視服務。
(7)及時發現意外懷孕情況,并督促落實補救措施,防止政策外生育。協助街道查處違法生育對象,核查群眾舉報和上級交辦的計劃生育案件。
(8)按時上報各類統計表,建立完整、齊全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檔案資料。(9)定期如實向社工站和上級人口計生部門匯報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10)完成街道和站長、副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9、勞動和就業保障工作崗位職責(1)準確掌握轄區下崗、事業人員(包括流動人口中的失業人員)、退休人員、享受老居民補貼和參加居民醫保人員的基本情況。
(2)準確掌握下崗、事業人員(包括流動人口中的失業人員)的就要和創業情況,并積極做好就業和創業服務工作(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等方面的服務)。
(3)對社區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愿望和就業條件等情況核實,為上級xxx門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相關資料。(4)為退休人員提供服務,對特殊服務對象進行探訪和慰問,幫助特殊服務對象領取養老金。(5)建立退休人員活動室民族志退休人員開展各種有益的活動。
(6)掌握退休人員生存情況,對領取死亡人員的喪撫費資格進行調查核實。
(7)開展勞動保障方面的信訪、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監察、政策咨詢等工作,幫助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人員的個人帳戶和養老金查詢。
(8)積極開展建設充分就業社區活動,對事業人員實施動態管理,受理轄區內城鎮零就業家庭申請和認定初審,并開展就業援助,幫助零就業家庭成員當月實現就業。(9)做好社區內企業的用工和退工手續辦理,并進行勞動用工監測。
社區社會工作方案書社會工作知識宣傳。
一、需求分析。
1、廖杭村本土社會工作發展情況。
廖杭村村落社區在白良鄉黨委、政府和村黨支部、村村委會的指導下,以村民求知、求富的愿望出發,圍繞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以村落老干部、老黨員、老模范、老知識分子為骨干,成立社區志愿者協會,下設六個站所,分別為社區公益事業服務站,社區環境衛生監督站、社區文體活動聯絡站、社區互助救助站、社區民間糾紛調節站,社區科技推廣服務站。
廖杭村落社區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本著資源共享,設施共建,以人為本,服務村民的原則,動員各方面的力量,辦起社區圖書閱覽室、娛樂活動室、開展了扶貧濟困、治安環境、綠化美化、科技示范,公路硬化、農田土地整理等,改進了社區基礎設施,通過開展社區建設,社區環境衛生明顯得到改善,文化教育,綜合計生有聲有色,扶貧濟困,群眾文化娛樂活動蓬勃發展,科學技術為村民插上了致富的翅膀,社區志愿者協會為人民群眾作出了榜樣,廖杭村落社區能迎來光輝燦爛的明天。
2、大學生社會工作實習介紹。
(1)實習時間:7月11日—8月21日。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四
近日,福建省民政廳印發了《福建省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購買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對實施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服務內容、建站方式和標準以及購買服務的方式、主體和承接機構等進行了規定。
根據《方案》,福建省將按照“一年覆蓋、兩年規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通過購買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項目,穩步推進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社工站圍繞民政重點工作,重點開展社會救助、為老養老、兒童關愛保護、社區治理四個方面的服務。
《方案》提出,社工站服務項目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和召開項目評審會等多種方式,確定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承接機構。社工站服務項目的購買主體是縣(市、區)民政部門。各鄉鎮(街道)社工站由承接購買服務機構根據合同要求及時、足額配備駐站社工隊伍實施服務項目,原則上每個站點不少于2名社工。駐站社工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專業不限,具有社會工作專業資質(即社會工作及其相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人員優先,同等條件下本地戶籍人員優先。
為確保社會工作服務延續性,《方案》規定項目期限原則上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周期內一年一簽。每年年底前,縣(市、區)民政部門對站點建設和項目實施情況開展自評和第三方評估,并將結果報上級民政部門。省級民政部門將進行抽查。年度評估結果為良好或合格的續簽合同,評估不合格的不予續簽,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重新確定承接機構。
《方案》還提出,社工站購買服務經費從已有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等資金中統籌安排,其中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由各市、縣(區)按照年度預算總額中的3%以內安排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引導社會慈善資金支持基層社會工作服務,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機制,足額落實項目資金。設區市民政部門統籌安排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專項經費、福彩公益金等資金,專項用于支持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實施。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五
1.在區民政局設立1個社會工作服務總站,并配備3名工作人員,在11個鄉鎮(街道)設置11個社會工作分站,配備11名社會工作服務人員,共計需工作人員14名;按法規要求與駐站社工簽訂勞動合同,人均工資標準按照2700元/月(含個人應繳社保費)、人均福利及績效獎金按照5000元/年發放,同時由乙方代扣繳個人“五險”;乙方應加強人事檔案管理,將其個人檔案名單報區民政局1份備案。
2.乙方招聘及錄用工作人員的標準應按照甲方要求實施,并接受甲方監管。
3.乙方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4.乙方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公開基本情況、專業資質、年度財務報告、社會服務項目經驗等相關信息。
5.乙方加強人員制度管理及工作考核,每季度末定期向區民政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及人員工作情況,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6.按照甲方及上級部門要求,乙方舉辦相關社工活動、社工培訓的,由乙方向甲方書面申請,甲方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業務及經費支持。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六
20__年,我社法治宣傳工作,按照縣司法局工作要求的具體部署,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網絡,落實目標責任,法制宣傳工作按新的工作思路和計劃有序地貫徹落實。現將法制宣傳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我社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成立了以主任羅萬銀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各股室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宣傳活動領導小組,同時結合我社實際情況制定了實施方案。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促實效,為法治宣傳活動的順利開展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二、廣泛深入安全教育,強化依法治安。
一是認真宣傳貫徹新《安全生產法》。縣、鄉鎮黨委會、政府常委會專題組織學習了新《安全生產法》,同時,縣機關組織對下屬企業作了專題培訓。
二是加強社會宣傳。按照《__縣司法局關于組織開展三月法制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滎司法〔20__〕12號)要求,根據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結合供銷的工作實際,圍繞“弘揚_法精神,推進依法治國”的活動主題,我社積極參加全縣的法制宣傳月集中宣傳活動,為了推進依法治安,我社積極謀劃,認真開展法治文化軟實力的建設,通過強化法治教育培訓,站公布法律、qq群談法律等多種形式不斷宣傳法治思維。
四是加強干部職工的法律知識、理念、意識教育等監督管理。印發《__縣供銷社20__年干部職工集體學法計劃表》,組織全社機關干部職工集中學法12次;印發《__縣20__年法治培訓計劃表的通知》,通過學法用法和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進一步增強了干部職工遵紀守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覺性,積極接受社會各界及輿論監督。
五是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我縣從兩個層面抓好了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一是加強下屬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二是開展從業人員的培訓,并舉辦了煙花爆竹經營網點和危化經營網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繼續大力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突出抓好干部學法用法。大力推進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增強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組織職工學習基本的法律原則和各種必要的法律規范。將職工學法用法與業務能力的提高結合起來,提高職工學習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學有所用,學以致用。
2.完善工作機制,扎實開展“法律八進”活動,認真組織策劃主題活動。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結合供銷實際,有針對性地策劃和組織開展“深化‘法律八進’,推進依法治縣”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
3.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動普法工作開展,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切實發揮組織指導、綜合協調、督促檢查作用,推動各項工作深入開展。落實專人負責普法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報送安全生產普法工作信息。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通知》、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新時代全省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鄂發〔2020〕14號)、省民政廳《關于促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發展的通知》(鄂民政發〔2021〕12號)文件精神,在總結鄂城區鳳凰街道社工站及社區社工室試點建設經驗基礎上,現就全面推進我市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制定方案如下: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進全市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社區社會工作室建設,搭建提升基層民政工作人員專業能力、開展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推動“五社聯動”服務機制建設的綜合性服務平臺,發揮協調推動、信息收集、人才培育、項目實施、資源鏈接等作用。2021年,全市有6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力爭到2022年底,實現全市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全覆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村(社區)社會工作室。
(一)堅持黨建引領。將黨建工作納入全市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的政策體系和評估考核指標體系,明確從思想引領、組織引領、服務引領三個維度進一步要求全市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貫徹落實黨建工作要求,有效確保黨建工作與社工服務同步落實。
(二)堅持統籌整合。系統整合惠民政策和慈善、志愿服務資金等資源,依托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文體活動中心等現有設施,按照“有場地、有人員、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動”的標準建站。
(三)堅持需求導向。按照“立足鎮街、深入村居、便民利民、專業服務”的要求,鼓勵支持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圍繞群眾需求,設計和實施項目,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真正將社會工作專業服務落在基層、沉到一線,打通為民服務最后一米。
(四)堅持專業服務。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中的專業優勢,有效**基層民政經辦能力不足的難題,推動民政工作理念和服務方式的轉變,提升社會工作職業化、專業化水平。
當前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主要圍繞民政重點工作,開展以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一)社會救助服務領域。主要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經辦過程中的對象排查、政策宣傳、績效評價等工作,為社會救助對象開展照料護理、康復訓練、社會融入、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工作。
(二)養老服務領域。主要是協助為農村福利院內的老年人以及農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綜合服務和開展留守老人巡訪活動,包括進行身心健康情況評估監測,提供健康、救助、精神關愛、社會支持網絡建設、權益保障、臨終關懷等服務工作。
(三)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領域。主要是配合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婦女等的家庭隨訪和對象核查,對他們開展監護法制宣傳、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其他救助保護、社會關愛等服務工作。
(四)社區治理服務領域。主要是協助基層群眾強化民主觀念、合理表達訴求,推動構建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
(五)社會事務服務領域。主要是開展殘疾人康復、技能培訓和社會融入等助殘關愛服務工作;提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輔導、法律咨詢、情感調適等家庭增能服務工作;為逝者家庭提供心理慰藉和心理疏導等支持服務工作。
(六)志愿服務領域。主要是協助開展培育社區志愿服務組織、搭建志愿服務平臺等工作,推行志愿服務積分兌換,開展鄰里互助、居民融入、糾紛調解、平安創建、扶老助殘等志愿服務活動。
(七)其他民政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是在城鄉社區支持和培育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志愿服務類、居民互助類社區社會組織,推動建立“五社聯動”機制,促進基層慈善事業發展,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和職業特點,有效推動基層建立慈善捐贈、慈善資源、志愿服務供需對接機制,促進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區治理格局。
各地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重點服務對象和重點服務內容,并在服務協議中明確,以打造特色服務品牌。
(一)組織架構。原則上按照每個鄉鎮(街道)建立1個社工站,每個村(社區)建立1個社工室的要求完善本地社工站(室)規劃布局。購買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服務項目由各區(開發區)民政部門統籌實施。有條件的區(開發區)可以成立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指導鄉鎮(街道)社工站開展服務。
(二)服務場所。依托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文體活動中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所在社區辦公服務用房等現有設施,為社工站提供服務場地和設施設備(包括辦公用房、桌椅、電腦、打印機、檔案柜等用品),社工站面積原則上應不小于200平方米(含服務共享部分),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可整合現有場地設立個案咨詢室、小組活動室、社工督導室等活動場所。社工站設置“社會工作服務站”標識,格式為“鄂州市xx區xx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村、社區設置“社工室”標識。
(三)人員配備。綜合考慮鄉鎮(街道)面積、人口和特定人群服務對象等因素,每個社工站應配備1名站長(由分管民政負責人擔任)、2名駐站社工,同時配套組建志愿者服務團隊。駐站社工年齡一般應在40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持有社工證的本地社會工作者優先錄用。駐站社工薪酬可參照高于本地專職社區工作者平均待遇10%標準執行。
(四)制度建設。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及社區社會工作室要有合理的組織架構和內部責任分工;要有規范的運行流程和標準,要建立人員管理、財務管理、志愿者管理、項目管理、服務場所使用管理以及文書檔案管理等制度;要有完備的服務文書檔案、服務對象數據庫和服務協議。各區(開發區)民政部門應指導鄉鎮(街道)按照《湖北省城鄉社區“五社聯動”工作指引(試行)》和《湖北省省級財政預算資金支持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規范社工站項目實施、督導、評估等工作。
(五)財務制度。各區民政(開發區)民政部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建設社工站,購買主體為各區(開發區)民政部門,承接機構為第三方社會組織,服務協議原則上實行一年一簽。購買服務經費中的10%可用于社會工作服務站布置及基本辦公設施配置,70%用于承接機構及駐站社工的服務費用,20%用于活動開展、辦公耗材、稅費等其他相關費用。項目承接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確定的內容、相關規范標準設置社會工作服務站,配備駐站社工,組織開展相關服務。定期向民政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級督導評估機構的監督檢查。
(一)動員部署。2021年6月,各區民政部門根據要求制定本地實施方案,摸清已建社工站現狀,明確2021年建站計劃,并于6月底前報市民政局。
(二)啟動運行。2021年7月底前,各區(開發區)民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督促鄉鎮(街道)落實社工站服務場所及設備設施。確定承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開展專業服務。
(三)考核評估。構建“市級督導-區級監管-鄉鎮(街道)民政辦負責-社會工作服務站實施”四級網絡,強化對服務過程、服務質量、服務成效等方面的實時督導和評估,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市民政局將社工站建設指標納入市區政府目標考核中,通過不定期的抽查和全面檢查方式,全面掌握各地建站情況。年底前,市民政局對各地社工站建設和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綜合評估。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將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作為提升基層民政服務能力、補齊社會工作短板、服務鄉鎮振興的重要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主抓、社工科(股)主建、其他科室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推進力度,按照時間節點狠抓落實。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同級黨委、政府對社工站建設工作的支持,充分調動鄉鎮(街道)的積極性,大力發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規范、培育本土社會工作組織,有效發揮社會工作服務站在促進基層民政服務方面的抓手和平臺作用。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民政局根據省民政廳對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的總體要求及全面總結鳳凰街道試點建設基礎上,制定市級工作方案,指導各區(開發區)開展工作,并對各地社會工作服務站項目實施計劃進行備案管理。區(開發區)民政部門負責制定本地社工站建設實施方案,統籌安排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專項經費、福彩公益金等資金,專項用于支持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實施。通過政府采購程序開展購買服務工作,依法依規與項目承接機構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加強對承接機構的資金監管和服務監管,監督指導承接機構按標準配備駐站社工并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鄉鎮(街道)負責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辦公場地和設施設備,制定社工站服務項目年度計劃和推動項目實施,對社工站駐站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三)落實資金保障。各區(開發區)民政部門要將社工站運行經費納入本部門年度預算,確保社工站正常運行。各區(開發區)民政部門購買社工專業服務所需經費從已有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社會服務和社會組織培育引導等資金中統籌安排,其中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按照不高于上年度救助資金總支出5%內安排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所需經費。2021年,市民政局對全市9個試點社工站按每個20萬元標準給予經費支持;2022年,市民政局對各區(開發區)在2021年自行建成的鄉鎮社工站按每個10萬元標準給予項目經費支持;對2022年擬建社工站按每個10萬元標準給予配套經費支持,其余部分由各區(開發區)按每個不少于10萬元標準自行安排社工站建設、服務購買資金。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網絡等媒體,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宣傳社會工作服務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對于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意義和作用,大力宣傳普及社會工作的專業理念和工作方法,為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和項目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輿論氛圍。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八
為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7〕1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20〕18號)、民政部、中央綜治辦等12部委《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民發〔2016〕186號)、民政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社部《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意見》(民發〔2017〕153號)、自治區民政廳、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通知》(民辦函〔2021〕20號)精神,發揮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作用,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現就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區民政廳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從7月份開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和街道、鄉鎮社工站。通過社工站建設引領帶動、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層、承接購買民政領域服務的社會組織,輻射實施一批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規模化的社會工作站點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的社會工作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
(一)服務對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城鄉困難老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資金使用方向確定的其他民政服務對象。
(二)服務內容。
1.社會救助領域。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協助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高齡老人、臨時救助對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經濟情況、居住條件、身體狀況及家庭成員的就業、收入、困難類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檔案,提升社會救助對象識別精準度。
2.養老服務領域。對城鄉低保戶中60歲以上老年人、特困供養人員(含機構供養和分散供養)、領取老齡津貼高齡老人,開展社會融入、社會保障與個案救助、康樂活動、居家養老與社區互助服務。
3.兒童福利領域。對孤殘兒童、城鄉低保戶家庭兒童開展家庭隨訪、危機介入、安全教育與社會保護、心理健康教育與社會融合、隔代教育與社會支持、犯罪預防與社區矯正等服務。
4.社會事務領域。對領取兩項補貼殘疾人開展家庭排查、需求評估、心理輔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5.社區治理。培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協助村(居)民自治、應急處置等服務。
6.異地扶貧搬遷群眾社會融入。對異地搬遷群眾開展需求調查、資源鏈接、增能培力、社會融入等服務。
7.行業搭建及經驗總結。開展督導培訓、組織行業交流、總結社工站試點建設項目經驗、政策宣傳。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為依托,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在各鄉鎮(街道)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搭建政府購買民政領域服務資源對接及鏈接平臺、項目實施及孵化平臺、項目監督及評估平臺。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區民政局、鄉鎮(街道)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設在原州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鄉鎮(街道)公共服務陣地(含民生服務中心)、中心社區,轄區內民政服務機構養老、兒童等內設置,項目實施期間由承接項目主體負責駐點運營。社工站標識統一為“原州區xx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在室內顯著位置掛設(布設),同時制定并布設社工站各項制度,配置實施項目所需的辦公設施設備。
3.人員配置。由駐站社工和項目社工組成。駐站社工由各鄉鎮(街道)低保核查員擔任,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駐站社工必須在兩年內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具體負責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協調、聯絡及相關業務工作;項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社會組織提供,承接主體根據協議規定的項目任務和規模,足額配備項目專業社會工作者,并設置項目專職督導員(持有中級社會工作師及以上社會工作專業資質)。在招募項目社工時,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人員優先,同等條件下本地戶籍人員優先。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項目社工應當在兩年內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逾期未考取資格證書的由運營機構負責調整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人員替換。
(二)社工站建設職責。
并報自治區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及固原市民政局備案。組織好承接主體和專業社工的相關培訓。加強對承接主體資金和服務監管,每半年向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鄉鎮(街道)。加強對項目承接主體和項目的日常管理指導,依托鄉鎮(街道)現有服務設施,提供與服務需求相適應的辦公和服務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和服務設施設備,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統籌做好人員選配和項目實施各項工作,精準指導社工站開展專業服務項目,真正讓群眾得到實惠。同時,將社工站安全生產納入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范疇,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社工站場所、設施設備和人員安全,確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積極協調轄區各社區(村)、駐地相關單位及企業,配合項目承接主體開展項目服務。
和培訓計劃,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項目周期內每月向區民政局、鄉鎮(街道)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1.購買主體及方式。區民政局是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購買主體,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4〕73號)及自治區財政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的通知》(寧財(綜)發〔2014〕73號)要求,規范有序開展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項目服務周期設置為2年,購買方于每年合同期滿前1個月確定新方案。原則上一年一簽,年度評估合格后續簽,評估不合格的不予續簽,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重新確定承接機構。
2.承接主體及資格。通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方式,向以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主的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承接主體原則上應當承接過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且項目審計評估結果應達到合格以上;評為3a以上和成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可優先承接;有合理的組織架構、內部責任分工及承接項目所需的社會工作者數量;有規范的運行流程和人員、財務、志愿者、文書檔案管理、服務承諾、評價監督等制度。
3.購買資金保障。鄉鎮(街道)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所需經費,從既有的社會救助專項經費、財政預算經費中統籌安排。原則上按不低于當年社會救助專項資金支出總量的3%(含低保核查員)安排購買社會救助服務資金,2021年安排545萬元,專項用于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第三方評估督導和績效考核。下一年項目資金將根據當年社會救助資金支出總量按比例作適度調整。
4.購買資金撥付。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資金結合評估分3次撥付。原則上,服務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撥付項目總資金的50%,中期評估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撥付30%,終期評估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內撥付剩余經費。
(一)確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鄉鎮、街道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選定一個便于群眾辦事的區域作為社會工作服務站辦公室。
(二)落實購買經費(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負責做好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及開展項目經費預算,主動與財政部門協調,切實落實《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要求,從社會救助專項資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統籌用于購買社會工作站服務。
(三)實施政府采購(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關規定,在財政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招投標、公開公示、政府采購等工作,確定承接機構并簽訂服務協議。政府采購采取購買項目服務等方式進行。
(四)開展駐站服務(2021年9月啟動)。承接主體在服務協議簽訂后隨即入駐各鄉鎮(街道)開展駐站服務,根據社會工作服務站的定位開展需求調研,制定服務計劃,提供專業服務,做好資料歸檔、動態推送、進度簡報、經驗總結等工作,并按時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簡報、中期工作報告和終期工作報告。
(五)組織績效評估(項目實施期內)。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購買、誰監管、誰考核”的原則,由區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評估督導和績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開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工作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的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今年自治區民政事業發展的重點工作,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更新觀念,提高重視程度,從當地群眾的社會服務需求出發做好工作,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社會工作服務站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社會工作服務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不斷提升基層民政服務群眾能力和水平。
(二)嚴格監督管理。民政局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相關信息,加強對項目的跟蹤監管、服務成果的評估驗收、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的規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滯留資金。承接主體應主動接受購買主體的監管,健全財務報告制度,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嚴禁服務轉包。建立健全項目績效評估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核評價,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下一年度編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預算和選擇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加強宣傳推廣。民政局、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及時總結經驗、發掘亮點,宣傳先進典型,擴大社會影響,提升社會工作者的職業聲望和社會地位,營造有利于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各承接主體要利用自媒體和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網絡視頻等傳播載體,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群眾關切,生動講述社工故事,提高社會工作的知曉率和關注度。
《原州區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試行)》解讀。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九
20xx年來,在鎮政府和市供銷聯社的直接指導下,緊緊圍繞服務“三農”、助農增收的.工作重心,進一步強化為農服務基礎,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創新機制,拓展服務領域,通過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農產品經紀人,成立村級綜合服務社等舉措,提升基層供銷社在新農村的形象。現將我社20xx年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我社牢記辦社宗旨,開展服務性經營活動。積極組織舉辦各類農民技術培訓班,今年一年共舉辦8期,受訓930人次,開展技術推廣,其中農產品經紀人培訓班,有28人通過培訓考核,取得了初、中級農產品經紀人證書,累計我社已有82名社員取得證書。村名農民,通過農函大學習,取得了綠色證書。分別邀請寧波市林業局工程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教授、市竹筍首席專家圍繞林竹栽培技術、雷竹災后管理等培訓內容為社員授課,并到現場進行指導,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教授還幫助農民合作社開展竹林土壤檢測、改良、修復農技實驗活動。分別在村和村組織開展科技下鄉活動,為村民送書,送技術受到歡迎。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向農民分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三品一標”建設、農產品品牌建設等相關內容的宣傳資料。通過這些活動,全面提高了廣大農民的技術素質,食品質量安全意識,增加了農業經濟效益。
我社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供銷合作社服務工作,立足本地優勢資源和特色農業,堅持把發展農民合作社,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作為重要工作,積極引導、領辦農民合作社。奉化云霧糧食專業合作社創建于11月,在海拔809米的大雷山高霧畈,復墾農田500余畝,種植了有機水稻,每年向市場提供有機稻米125噸,20xx年通過北京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現被評為寧波糧食功能區。目前合作社正在積極開展規范性合作社創建工作。市春綠專業合作社組織帶領社員銷售竹筍,加工筍制品,發揮了積極作用。
按照現代流通體制,為進一步搞活本地農村市場流通,在原有6家村級綜合服務社的基礎上,今年又新創辦2家服務社,在日用百貨、副食品、農資經營方面,做到誠實服務、買賣公平,做好急需農業生產資料的調撥,同時為了扎實開展惠農服務工作,提升服務質量,我社加強了對服務社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使村級綜合服務社真正辦成群眾滿意的便民店,放心店。
為建設本鎮農產品交易場所,促進農產品流通產業發展,在公棠村原省道公路旁,投資160萬建設鎮雷筍交易市場,目前將進入開工階段,市場占地面積15畝,其中計劃建造鋼架大棚交易場所600平方米,管理房200平方米,及其配套服務設施,為廣大農戶銷售農產品提供便利。預計該交易市場可在明年年外交付使用。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
為貫徹落實x省民政廳等六部門《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民政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x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和x市民政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現結合我縣實際,就全縣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項目實施制定如下方案。
****年,全面啟動全縣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實現全縣鄉鎮(街道)社工站全覆蓋。****年,進一步提升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能力,形成覆蓋基層民政領域的專業服務體系。****年,重點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層的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帶動實施一批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探索形成我縣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特色品牌。
購買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服務的主體為縣人民政府,由縣民政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在縣級民政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同步推進政府購買基層民政服務。
承接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服務的主體為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應劃入公益二類或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承接主體的資質與條件,由購買主體結合購買服務內容和具體需求確定,原則上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健全的內部治理結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擁有一支能夠熟練掌握和靈活運用社會工作知識、方法和技能的專業團隊。
承接主體依托鄉鎮(街道)社工站主要開展以下四類服務:
(一)社會救助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指協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經辦過程中的對象排查、家計調查、政策宣傳、績效評價等工作,對社會救助對象開展照料護理、康復訓練、社會融入、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
(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指配合進行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隨訪和對象核查,對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開展監護法制宣傳、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設等。
(三)城鄉社區建設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指發展、壯大志愿者隊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務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等公益性機構,推動建立社區、社會組織與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
(四)其他民政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指開展養老服務、優撫對象關愛、防災減災等領域社會工作,為老年人、優撫對象、受災群眾等民政服務對象提供情緒疏導、精神撫慰、資源鏈接、社會支持網絡建設等方面的服務。
根據實際情況,可確定重點服務對象和重點服務內容,打造特色服務品牌,但嚴禁突破購買服務內容,未經省級民政、財政部門批準,不得自行擴大服務范圍,增加服務事項。
(一)硬件設置。服務站點要配備必需的辦公場地和設施設備,包括單獨的辦公用房、桌椅、電腦、打印機、檔案柜、相應的文具用品等;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根據服務需求設立個案咨詢室、小組活動室等活動場所。
(二)制度建設。有合理的組織架構和內部責任分工;有規范的運行流程和標準,有人員管理、財務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務場所使用管理以及文書檔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務文書檔案、服務對象數據庫、服務承諾等。
(三)人員配備。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社工站配備社工x-x人,鄉鎮(街道)社工站聘用人員與承接主體簽訂勞動合同。承接主體根據協議及時、足額配備駐站社工,明確駐站社工身份為承接主體(主要指社會組織)聘用的工作人員。駐站社工要求年齡**歲以下,身體健康,熱愛民政事業,大專以上學歷,男女不限,專業不限,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及其相關專業畢業人員優先,同等條件下本地戶籍人員優先。
(四)統一標識。采用戶外掛牌和室內掛牌兩種形式,在顯著位置掛設"社會工作服務站"標牌,標牌格式:**縣×;×;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
購買實施主體按照縣政府部署,根據審核通過的服務需求、部門預算以及本單位實際,合理確定年度政府購買服務計劃,報縣財政部門審批。購買計劃包括購買方式、服務項目數量和質量標準、項目預算等。購買服務計劃及預算經縣財政部門批復同意后,購買實施主體要通過主流媒體、網站主動向社會詳細公開需購買的服務項目、數量和質量標準、對承接主體的要求、績效評價標準等內容,讓各類承接主體能夠充分了解和參與政府購買基層民政服務。購買實施主體應根據購買內容的市場發育程度、服務供給特點等因素,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選定承接主體時,要以滿足服務質量、符合服務標準為前提,并注重考察承接主體的服務價格和服務質量,不能簡單以"價低者得"作為選擇標準。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應充分引入競爭機制,參照政府采購程序實施采購,嚴禁轉包行為。購買實施主體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督導和檢查,并在年底組織開展績效評價。承接主體實施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后,購買實施主體應及時組織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按照合同約定,按政府采購資金支付程序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購買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所需經費由民政、財政部門具體測算,根據實際需要列入財政預算,從本級既有的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者社會救助專項經費、福彩公益金、財政預算經費中統籌安排。縣財政、民政部門統籌考慮本地社會救助資金需求和購買服務資金需要,穩妥推進政府購買民政服務工作,逐步加大購買力度,從社會救助專項(指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和城鄉醫療救助資金x個專項,下同)中安排的購買服務資金不得超過當年社會救助專項資金總量的x%。縣民政、財政部門應當從本級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資金,專項用于政府購買鄉鎮(街道)社工服務項目。省級福彩公益金將結合各地工作績效情況,對政府購買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適當給予補助。鼓勵社會資金支持鄉鎮(街道)社工服務,推動建立多元化社會工作服務投入機制。
(一)協議雙方。服務協議由縣民政部門和承接機構兩方簽訂。其中縣級民政部門為購買方,承接機構為服務方。
(二)協議內容。服務協議應明確服務內容、目標任務、服務要求、各方權利義務、績效評估、違約責任等內容;明確因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三)協議周期。服務協議原則上以x年為一個周期,周期內一年一簽。年度評估合格后續簽,評估不合格的不予續簽,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重新確定承接機構。
(一)制定實施方案(****年x月**日前完成)。縣民政部門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制定社工站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并報省、市民政部門備案。年度實施計劃應包含項目背景、項目目標、項目預算和購買方式、項目內容和進度、服務站點質量和數量標準、績效評估等內容。
(二)落實購買經費(****年x月**日前完成)。社工站服務項目所需經費由縣民政、財政部門具體測算,根據實際需要列入財政預算,從本級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社會救助專項經費、福彩公益金、財政預算經費中統籌安排,原則上每個站點不少于**萬元。省、市兩級民政部門根據績效評估情況,對社工站項目進行補助。
(三)實施政府采購(****年x月**日前完成)。縣民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在同級財政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招投標、公開公示、政府采購等工作,確定承接機構并簽訂服務協議。協議副本在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報市民政局備案。
(四)開展駐站服務(****年**月**日前完成)。承接主體在服務協議簽訂后的x個月內將駐站社工安排到鄉鎮(街道),并組織社工開展需求調研,制定服務計劃,提供專業服務,做好痕跡資料歸檔、動態推送、進度簡報、經驗總結等工作,并按時向市、縣民政部門提交月度工作簡報、中期工作報告和末期工作報告。
(五)組織績效評估(每年**月底完成)。省民政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績效評估。縣民政部門每季度、鄉鎮(街道)民政辦每月向上級民政部門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并在每年**月底前提交績效自評報告。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民政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實施領導小組,統籌全縣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的實施。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研究解決基層民政工作中面臨的各種現實問題,健全基層民政工作機制,充分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力量。要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大膽探索、擔當盡責,對工作推進不力或者不能履職盡責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嚴禁將不屬于鄉鎮(街道)政府民政職能范圍,以及應當由鄉鎮(街道)政府工作人員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項、行政行為、管理及服務事項,委托給社會力量。各鄉鎮(街道)要在****年x月**日前落實到位。
(二)明確職責分工。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的建站責任體系是"省廳指導、市州統籌、以縣為主"。各級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民政部門主管、承接主體主建、民政站所主用"的總體思路,由民政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參與配合,統籌推進。各鄉鎮(街道)要盡快建立健全民政服務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快推進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和民政領域政府購買社會力量服務工作。
1、縣級民政部門職責。主管本區域內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實施,具體職責為:
1制定全縣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實施方案,對社工站項目年度實施計劃、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和人員招聘方案進行備案管理,每季度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查考核,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每年**月底前向省民政廳提交績效自評報告。(責任股室: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2加強與組織、人社、教育、編辦等部門工作協調,爭取支持,落實配套優惠政策,保障從業人員待遇。(責任股室:辦公室(政工股))。
3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將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列入財政預算,落實縣本級政府購買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補助資金,加強對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責任股室:規劃財務股)。
4指導從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專項經費、福彩公益金、財政資金中安排資金,專項用于支持本區域內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實施。(責任科室:社會救助股、規劃財務股)。
5指導鄉鎮(街道)社工站開展社會救助領域、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領域、城鄉社區建設領域、其他民政領域(主要指養老服務、優撫對象關愛、防災減災等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進行指導。(責任股室:社會救助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優撫股、救災股)。
6加強對全縣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確保政府購買行為公開透明、規范有效。(責任單位:紀檢組)。
7、鄉鎮(街道)職責。
8負責提供與服務需求相適應的辦公和服務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和服務設施設備,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9負責社工站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把社工站安全生產納入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范疇,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社工站場所和設施設備安全。
2、承接主體職責。
2按照服務協議設立服務站點,組織社工開展專業服務,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定期向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月度工作簡報、中期工作報告和末期工作報告),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3加強社工站工作人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確保人員安全。
(三)嚴格監督管理。縣民政局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按時按質完成社工站點設立任務,加強對社工站點和服務人員的監督管理,制定退出機制和應急預案。一要加強政府采購監管。購買主體要加強對政府購買民政服務的監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體系,依法實施綜合監管,確保購買行為公開透明、規范有效。要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的相關信息,并主動接受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承接主體應主動接受購買主體的監管,健全財務報告制度,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嚴禁服務轉包。二要加強項目資金監管。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服務項目資金為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財政和民政部門應當不定期組織開展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承接主體要針對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資金設立獨立會計賬目,保留原始財務憑證,定期將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報同級民政部門,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工作。要嚴格落實全省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省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騙取、截留、擠占、挪用省級補助專項資金,對違反規定使用省級補助資金的,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三要加強項目成效監管。要建立健全項目績效評估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核評價,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并將評估結果作為選擇承接主體的重要依據。對承接主體存在違背合同、弄虛作假等行為,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依法進行處罰,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終止合同執行,依法禁止相關主體在一定期限內參與政府購買民政服務工作。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一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xxx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的,則從其定。(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xxx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新龍鎮社工服務站服務采購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無,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新龍鎮社工服務站服務采購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7〕1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辦發〔2020〕18號)、民政部、中央綜治辦等12部委《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民發〔2016〕186號)、民政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社部《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意見》(民發〔2017〕153號)、自治區民政廳、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通知》(民辦函〔2021〕20號)精神,發揮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作用,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現就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區民政廳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從7月份開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和街道、鄉鎮社工站。通過社工站建設引領帶動、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層、承接購買民政領域服務的社會組織,輻射實施一批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規模化的社會工作站點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的社會工作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
(一)服務對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城鄉困難老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資金使用方向確定的其他民政服務對象。
(二)服務內容。
1.社會救助領域。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協助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高齡老人、臨時救助對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經濟情況、居住條件、身體狀況及家庭成員的就業、收入、困難類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檔案,提升社會救助對象識別精準度。
2.養老服務領域。對城鄉低保戶中60歲以上老年人、特困供養人員(含機構供養和分散供養)、領取老齡津貼高齡老人,開展社會融入、社會保障與個案救助、康樂活動、居家養老與社區互助服務。
3.兒童福利領域。對孤殘兒童、城鄉低保戶家庭兒童開展家庭隨訪、危機介入、安全教育與社會保護、心理健康教育與社會融合、隔代教育與社會支持、犯罪預防與社區矯正等服務。
4.社會事務領域。對領取兩項補貼殘疾人開展家庭排查、需求評估、心理輔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5.社區治理。培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協助村(居)民自治、應急處置等服務。
6.異地扶貧搬遷群眾社會融入。對異地搬遷群眾開展需求調查、資源鏈接、增能培力、社會融入等服務。
7.行業搭建及經驗總結。開展督導培訓、組織行業交流、總結社工站試點建設項目經驗、政策宣傳。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為依托,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在各鄉鎮(街道)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搭建政府購買民政領域服務資源對接及鏈接平臺、項目實施及孵化平臺、項目監督及評估平臺。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區民政局、鄉鎮(街道)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設在原州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鄉鎮(街道)公共服務陣地(含民生服務中心)、中心社區,轄區內民政服務機構養老、兒童等內設置,項目實施期間由承接項目主體負責駐點運營。社工站標識統一為“原州區xx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在室內顯著位置掛設(布設),同時制定并布設社工站各項制度,配置實施項目所需的辦公設施設備。
3.人員配置。由駐站社工和項目社工組成。駐站社工由各鄉鎮(街道)低保核查員擔任,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駐站社工必須在兩年內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具體負責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協調、聯絡及相關業務工作;項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社會組織提供,承接主體根據協議規定的項目任務和規模,足額配備項目專業社會工作者,并設置項目專職督導員(持有中級社會工作師及以上社會工作專業資質)。在招募項目社工時,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人員優先,同等條件下本地戶籍人員優先。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項目社工應當在兩年內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逾期未考取資格證書的由運營機構負責調整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人員替換。
(二)社工站建設職責。
1.區民政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方和監督管理者,根據工作需要和資金保障情況,統籌實施本區域內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制定社工站建設和項目實施方案,依法依規與承接主體簽訂服務協議,指導承接主體制定工作計劃并報自治區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及固原市民政局備案。組織好承接主體和專業社工的相關培訓。加強對承接主體資金和服務監管,每半年向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鄉鎮(街道)。加強對項目承接主體和項目的日常管理指導,依托鄉鎮(街道)現有服務設施,提供與服務需求相適應的辦公和服務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和服務設施設備,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統籌做好人員選配和項目實施各項工作,精準指導社工站開展專業服務項目,真正讓群眾得到實惠。同時,將社工站安全生產納入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范疇,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社工站場所、設施設備和人員安全,確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積極協調轄區各社區(村)、駐地相關單位及企業,配合項目承接主體開展項目服務。
3.項目承接主體。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公開基本情況、專業資質、年度財務報告、社會服務項目動態等相關信息;按照服務協議制定實施方案、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項目周期內每月向區民政局、鄉鎮(街道)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1.購買主體及方式。區民政局是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購買主體,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4〕73號)及自治區財政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的通知》(寧財(綜)發〔2014〕73號)要求,規范有序開展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項目服務周期設置為2年,購買方于每年合同期滿前1個月確定新方案。原則上一年一簽,年度評估合格后續簽,評估不合格的不予續簽,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重新確定承接機構。
2.承接主體及資格。通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方式,向以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主的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承接主體原則上應當承接過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且項目審計評估結果應達到合格以上;評為3a以上和成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可優先承接;有合理的組織架構、內部責任分工及承接項目所需的社會工作者數量;有規范的運行流程和人員、財務、志愿者、文書檔案管理、服務承諾、評價監督等制度。
3.購買資金保障。鄉鎮(街道)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所需經費,從既有的社會救助專項經費、財政預算經費中統籌安排。原則上按不低于當年社會救助專項資金支出總量的3%(含低保核查員)安排購買社會救助服務資金,2021年安排545萬元,專項用于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第三方評估督導和績效考核。下一年項目資金將根據當年社會救助資金支出總量按比例作適度調整。
4.購買資金撥付。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資金結合評估分3次撥付。原則上,服務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撥付項目總資金的50%,中期評估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撥付30%,終期評估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內撥付剩余經費。
(一)確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鄉鎮、街道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選定一個便于群眾辦事的區域作為社會工作服務站辦公室。
(二)落實購買經費(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負責做好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及開展項目經費預算,主動與財政部門協調,切實落實《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要求,從社會救助專項資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統籌用于購買社會工作站服務。
(三)實施政府采購(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關規定,在財政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招投標、公開公示、政府采購等工作,確定承接機構并簽訂服務協議。政府采購采取購買項目服務等方式進行。
(四)開展駐站服務(2021年9月啟動)。承接主體在服務協議簽訂后隨即入駐各鄉鎮(街道)開展駐站服務,根據社會工作服務站的定位開展需求調研,制定服務計劃,提供專業服務,做好資料歸檔、動態推送、進度簡報、經驗總結等工作,并按時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簡報、中期工作報告和終期工作報告。
(五)組織績效評估(項目實施期內)。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購買、誰監管、誰考核”的原則,由區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評估督導和績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開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工作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的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今年自治區民政事業發展的重點工作,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更新觀念,提高重視程度,從當地群眾的社會服務需求出發做好工作,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社會工作服務站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社會工作服務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不斷提升基層民政服務群眾能力和水平。
(二)嚴格監督管理。民政局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相關信息,加強對項目的跟蹤監管、服務成果的評估驗收、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的規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滯留資金。承接主體應主動接受購買主體的監管,健全財務報告制度,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嚴禁服務轉包。建立健全項目績效評估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核評價,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下一年度編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預算和選擇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加強宣傳推廣。民政局、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及時總結經驗、發掘亮點,宣傳先進典型,擴大社會影響,提升社會工作者的職業聲望和社會地位,營造有利于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各承接主體要利用自媒體和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網絡視頻等傳播載體,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群眾關切,生動講述社工故事,提高社會工作的知曉率和關注度。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三
鄉鎮社工是基層社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推動社會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發揮著巨大的作用。然而,鄉鎮社工工作中經常面臨著各種各樣的挑戰和困難。本文將以五段式的形式,結合鄉鎮社工工作案例,分享一些心得體會。
第一段:案例背景介紹。
在某鄉鎮的社工中心工作了三年的小明,遇到了一位困難家庭——李家。李家有一位80歲高齡的老人,身患重病,需要長期照顧,加上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生活異常艱難。小明得知這一情況后,決定深入了解他們的困難并提供相應的社會服務。
第二段:工作困難與挑戰。
小明發現李家的困難并不僅僅在于經濟上的支持,還包括情感上的關懷和社會融入。困境老人需要日常護理和心理支持,李家需要通過社工的幫助來解決他們的問題。然而,小明面臨著工作壓力和資源匱乏的困境,如何為李家提供及時的幫助成為了一個挑戰。
第三段:針對困境的解決方案。
面對李家的困境,小明決定采取多種措施來提供幫助。首先,他積極聯系鄉鎮政府和社會組織,爭取更多的資源來支持李家。其次,他通過制定個性化的服務計劃,全方位地滿足李家的需求,包括提供家庭護理和心理咨詢等方面的支持。最后,他鼓勵李家積極參與社區活動,促進他們的社會融入。
第四段:取得的成果與體會。
在小明的幫助下,李家逐漸走出了困境。他們獲得了經濟上的幫助,解決了生活的困難,同時也獲得了情感上的慰藉和社會融入的機會。不僅如此,小明的行動還在鄉鎮社工中心引起了廣泛的共鳴,激發了更多社工的參與和關注。
第五段:心得與啟示。
通過這個案例,我深刻認識到鄉鎮社工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戰性。無論是經濟困難還是社會融入問題,鄉鎮社工都需要積極探索解決方案,提供個體化的社會工作服務。此外,政府和社會組織也應該加大對鄉鎮社工的支持和投入,提供更多的資源和培訓機會,以提高鄉鎮社工的工作質量和效益。
總結起來,鄉鎮社工工作中,我們需要面對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挑戰,但只要我們始終以關懷社會,服務民眾為宗旨,采取積極的行動,便能夠取得良好的成果。正如小明在案例中所做的那樣,鄉鎮社工應該通過合理的資源調配和個性化的服務,滿足社會的多元化需求,推動鄉鎮的發展和社會和諧。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__關于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_中央辦公廳、_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7〕11號)、《_中央辦公廳、_辦公廳印發》(中辦發〔2020〕18號)、民政部、中央綜治辦等12部委《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民發〔2016〕186號)、民政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社部《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意見》(民發〔2017〕153號)、自治區民政廳、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通知》(民辦函〔2021〕20號)精神,發揮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作用,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現就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區民政廳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從7月份開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和街道、鄉鎮社工站。通過社工站建設引領帶動、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層、承接購買民政領域服務的社會組織,輻射實施一批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規模化的社會工作站點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的社會工作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
(一)服務對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城鄉困難老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資金使用方向確定的其他民政服務對象。
(二)服務內容。
1.社會救助領域。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協助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高齡老人、臨時救助對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經濟情況、居住條件、身體狀況及家庭成員的就業、收入、困難類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檔案,提升社會救助對象識別精準度。
2.養老服務領域。對城鄉低保戶中60歲以上老年人、特困供養人員(含機構供養和分散供養)、領取老齡津貼高齡老人,開展社會融入、社會保障與個案救助、康樂活動、居家養老與社區互助服務。
3.兒童福利領域。對孤殘兒童、城鄉低保戶家庭兒童開展家庭隨訪、危機介入、安全教育與社會保護、心理健康教育與社會融合、隔代教育與社會支持、犯罪預防與社區矯正等服務。
4.社會事務領域。對領取兩項補貼殘疾人開展家庭排查、需求評估、心理輔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5.社區治理。培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協助村(居)民自治、應急處置等服務。
6.異地扶貧搬遷群眾社會融入。對異地搬遷群眾開展需求調查、資源鏈接、增能培力、社會融入等服務。
7.行業搭建及經驗總結。開展督導培訓、組織行業交流、總結社工站試點建設項目經驗、政策宣傳。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為依托,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在各鄉鎮(街道)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搭建政府購買民政領域服務資源對接及鏈接平臺、項目實施及孵化平臺、項目監督及評估平臺。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區民政局、鄉鎮(街道)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設在原州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鄉鎮(街道)公共服務陣地(含民生服務中心)、中心社區,轄區內民政服務機構養老、兒童等內設置,項目實施期間由承接項目主體負責駐點運營。社工站標識統一為“原州區xx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在室內顯著位置掛設(布設),同時制定并布設社工站各項制度,配置實施項目所需的辦公設施設備。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五
本寨分社成立至今,為鎮寧縣本寨鄉18000余農戶及平、教師、平等群體部門提供金融服務,現將xx年工作總結如下:
xx年本寨分社按照鎮寧聯社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確保各項貸款指標的完成,截至到xx年12月23日,我社完成貸款投放1.22千萬元,有余額的貸款0.99千萬元,共572筆。其中,短期和中長期農戶貸款投放(1231科目和1241科目)共計266萬元;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投放(1246科目)588萬元,抵押農戶貸款投放(1251科目)60萬元,涉農農戶貸款達總貸款額的94%以上。xx年開局之年,其中,本寨鄉以本寨村、巖下村、跳花村和六國村四個村占比較重,本寨村公投放203筆貸款,金額肆佰柒拾陸萬叁仟元;巖下村70筆,投放金額柒拾伍萬捌仟元;跳花村35筆,伍拾陸萬伍仟元;陸國62筆,壹佰零伍萬壹仟元。四個村貸款達柒佰壹拾叁萬柒仟元,占我社xx年度貸款總量的72%。
xx年我社的貸款規模任務數是在166萬的基礎上增加500萬,既達到666萬的貸款量,我社完成年度貸款率的150%。
在0.99仟萬規模的基礎上,我社截止到xx年12月23日共完成51.12萬元的利息收入,共計發生筆數825筆。按照聯社完成47萬利息收入的總要求基礎上,超額完成4.12萬元,完成計劃率達109%,現利息收入還在穩步增收中。
其他中間業務收入方面,總計收入9700元,完成銀聯信合卡發卡量500張。以上基數為我聯社的總體增資創收做出盈利性的基礎性數據工作。
存款是銀行生存和發展的必備有機血液。由于我社成立時間短,本寨鄉在鎮寧縣內無任何經濟型企業,存款業務主要靠當地農戶為主。我網點大量在所轄區域內顯著的墻面上大量張貼宣傳標語,如‘有錢存入信用社、放在家中不安全’等墻體宣傳,貼近農戶,同時利用日常如村工作的時間,吃農家飯、走農村泥濘小路、座農家小凳、與老百姓親切交流,告訴農戶存款方式、好處,推心置腹,讓老百姓把日常生產生活中點滴的錢存入信用社。目前本寨分社定期存款達109.5萬余元,活期存款達763萬余元。
積極加強對公存蓄業務,在平對公存款業務中下足功夫。我社于xx年5月18日將本寨鄉平對公帳戶順利開入我社,目前本寨鄉平在我社有活期對公存款288萬元,日常周轉順利。
本寨鄉轄區內19個行政村,4000余戶,1.8萬余人口,屬典型卡斯特地貌,山多地少,人口分布不均勻。目前我網點以跳花村為突破口,按照信用工程創建文件精神,積極組織建檔、評級、授信,現跳花村204戶農戶建檔面達100%、農戶貸款面達36.75%、信用農戶貸款面達97.67¥%,不良貸款率在5%以下,于11月份報聯社農村業務部審批完畢,達到信用村評定條件。現已將跳花村信用村批復資料報送縣有關部門審批中。
針對聯社總體工作要求,我社對全鄉19個行政村進行建檔、評級和授信工作等基礎性工作,目前已對跳花、大營、通洞、梁家灣、臺榜、陸國村等6個村進行了軟件資料方面的照相資產調查,以及電子數據的整理。本寨分社在完成其他業務日常開展有序進行的情況下,逐步推進紅坪村等各村的建檔、評級工作,力爭做穩、做扎實。
針對金融危機的影響,我所轄鄉返鄉農民工回到家鄉后,有自己開辦家庭類創業工作室的想法——把外面看到、學習到的技術帶會家鄉,變成創業項目、發展地方經濟。但普遍這類返鄉創業者身邊只有技術和人員,最缺少的是創業資金。我網點靈活處理各項申請,在接到申請時都第一時間內及時處理,深入調查,通過評估了解申請人創業項目的可行性、風險系數、回收效果等最終給出發放的具體金額和年限。目前我網點共投放的創業項目中,產業涉及服裝加工(產品批發到廣西省玉林市)、木料竹子深加工、特色養殖魚類(野生河魚)、支持六國村村民發展鎮寧縣畜牧草地中心的特色養牛業,以及特色酒類批發(馬奶酒)、釀酒產業、廢舊回收、餐館經營等多項創業項目,目前各創業者既貸款戶手中的項目有序發展中,并按期結息,無拖欠行為。
xx年貴州發生了百年難遇的旱情,我本寨鄉本來就是缺少鄉,加上旱情,使得農民朋友的日常生活和生產發展無形中遭受了雪上加霜的打擊,例如本寨鄉關山村50年建造的水池從來沒有干過,這次的旱情使得這口井每天最多只能提供3擔飲用水,全村百余戶村民和牲畜的飲水成為最大問題。安順市委平陳堅等市委領導多次到達本寨進行調查,給出指導意見。
農村信用社的發展離不開可親的農民朋友、我們不僅支持農戶的經濟發展,同樣也深愛這片滋養信用社發展的熱土。我網點員工及時配合聯社的愛心送水車,多次和聯社理事長、監事長等下到本寨、關山、大營、陸國、通洞等多個村寨,往返送水多次,惠及上千農戶和家庭的飲水問題,上萬人次的生產發展,旱情得到一定的緩解。
聯社為社會盡義務,獻愛心,主導倡議‘信合愛心基金’的成立。我網點員工積極捐款,為愛心事業做出自我力所能及的貢獻。貴州百年難遇的旱情發生,網點員工積極參與抗旱保民捐款等公益事業活動。
七、其他業務工作。
在日常如村工作中,xx年,我社共協助江龍社清收不良貸款125筆,挽回不良貸款金額1293757元、控制了不良貸款率,確保了我鎮寧聯社資產的保值增值;xx年,我網點365天日常業務經營和安全保衛工作,無一例不安全責任事故;xx年,我網點向央行成功申請500萬支農再貸款,為本寨18000余戶農戶惠及金融發展贏的了資金準備。
xx年是奠基的一年,是自信的一年、是成長的一年。我們相信,在社會金融的大發展環境下,在三農的春風沐浴下,在聯社各領導班子的正確指導下,xx年本寨分社又將迎來一個新的發展起點。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六
市政府辦印發。
《關于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服務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不斷推進供銷改革發展。
召開。
市供銷社五屆三次理事監事會議暨全面從嚴治社工作會議,
調整桐城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第五屆理事會、監事會并選舉產生增(替)補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副主任、主任和監事會監事;積極開展。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工作,前往無為市供銷社學習考察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等方面工作,積極對接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為社屬企業提供“中銀供銷貸”和“裕農供銷貸”金融服務,打通助農金融服務的“最后一公里”;指導社有企業申請安慶市合作發展基金和“三位一體”綜合改革專項扶持資金;著力。
拓寬信息渠道,加大向上級社報送信息的廣度、頻度、力度,實現信息報送數量和質量同步提升,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宣傳供銷改革經驗和發展成果,市供銷社及林雯生同志連續。
7年分別榮獲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信息報送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稱號。
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屆歷次全會和^v^精神以及。
全省供銷社系統改作風嚴治社促發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扎實推進制度體系建設、資產運營管理、黨風廉政教育、
風險防控體制機制、
監督執紀等工作,
持之以恒地抓好從嚴治社、依法治社。加強監事會建設,突出對社有資產、社有企業和。
政策性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用制度管權管人管財管事,不斷提升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扎實推進意識形態工作,把意識形態工作列為黨組每年專題學習的重要內容,同時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和年度工作報告。
市供銷社黨組接受市委第一巡查組為期一個月的巡察。
對社有資產全面摸排,建檔立卡,建設標準化檔案室,并對歷年檔案進行規范化整理完善,打造。
“數字供銷”。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和信訪維穩工作,今年來已開展10次全方位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隱患立行立改,拆除了原白果合作社200平危房和童鋪采購站12間危房;解決了20多年前一名退役軍人的養老、醫療保險補繳問題,耐心細致地做好原破產企業職工要求解決養老保險訴求,共成功化解矛盾4起。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七
近年來,我鎮把扶持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作為提高農民和農業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來抓,市場主體培育得到鞏固,專業合作組織得到穩步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已逐漸成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載體,帶動農民致富,成效十分明顯。現將我鎮農村專業合作社建設經營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全鎮共有農村專業合作社9個,家庭農場5個,從事種植業4個,養殖業9個,已全部在工商部門注冊,合作社共有入社農戶246戶,社員535人,入社資金600萬元,輻射帶動農戶500戶,年實現銷售額106萬元,涵蓋了山羊、鄖巴黃牛、生豬、土雞養殖,中藥材、茶葉,核桃、獼猴桃等種養類。
二、主要做法
我鎮緊緊圍繞抓綠色發展,建生態產業,促精準扶貧、興農富民目標,積極調整產業結構,著力培育主導產業,發展壯大龍頭企業,確定了“一主三輔五特”產業體系,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將產品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有力促進了農村專業合作社的良好發展。
引進神農蜂語公司,推廣新式蜂箱,使全鎮蜜蜂養殖突破3000箱。扶持林果專業合作社,2015年全鎮籌措16萬元,為合作成員發放半價獼猴桃苗,鼓勵獼猴桃產業發展壯大。扶持小河村志鵬牧業公司,使其成為全縣馬頭山羊繁育基地。以合作社為支撐,截止目前,已發展3000畝核桃,700畝獼猴桃,2000畝林下魔芋,1500畝茶葉。培植養雞示范大戶25戶,養羊大戶22戶,養豬大戶3戶,養鴨1戶。
加大獎扶力度,鼓勵干事創業。對藥材種植、林下魔竽、獼猴桃種植大戶給予產業獎扶。對種植面積達5畝以上農戶,每畝補貼100元。制作500個新式蜂箱向廣大蜂農推廣,政府每個蜂箱補貼110元。獼猴桃苗子每株給予一半補助,全鎮獎勵產業大戶資金達40萬元,充分調動了合作社或家庭農場創業積極性。
二是抓示范,強服務。由于合作社或家庭農場都處于起步階段,在管理上和具體操作上存在有一定困難,如對種植技術、市場行情了解不深,針對這一情況,每個產業我們請相關專家到田間地頭給種養戶講解技術,分類型組織技術培訓。在銷售上,建立電商和微信營銷平臺,充分與市場對接。同時通過企業引導,能人帶頭的途徑,積極推進流轉土地5950畝,鼓勵特色產業連片發展,促進特色產業市場化運營,規范化管理,標準化生產。實行班子成員包保項目,跟蹤服務,著手建設十個示范園區。即:建設好碾坪300畝煙葉示范園、草坡500畝中藥材示范園、小河畜牧養殖示范園、新街臘梅花示范園、桃園獼猴桃示范園、堵河源珍稀植物示范園、街道紅冠桃示范園、小河核桃示范園、中場魔芋示范園、百里河養蜂示范園。通過示范樣板基地的建設,使合作社有信心,使農戶學習有榜樣,創業有標桿,有效提高了生產管理水平。
三是育主體,促升級。牢固樹立“企業家老大”的理念, 2
為市場主體營造良好的發展軟環境。以我鎮23個農產品生產加工項目為載體,多渠道宣傳推介,通過招商引資、“回歸工程”、“全民創業計劃”等措施,大力培育能人,鼓勵創業。每年評選“十大創業標兵”,全力營造“干部創事業,能人創產業,全民興家業”的.濃厚氛圍。今年以來,在我鎮大力扶持下,創業青年曾華林,成立百里河養生源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蜂蜜、木瓜等原生態農產品供不應求。大溪河青年朱磊成立獼猴桃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發展獼猴桃500畝,產品俏銷省內外。這些市場主體起到了一個企業和合作社(家庭農場)帶動一個產業發展,一名能人帶動一片脫貧的輻射效應。目前,全鎮已有一個省級名牌產品,一個市級龍頭企業,3個注冊商標,涉及中藥材、茶葉、土雞、山羊等產業,創業能人達到700多人,培植各類經濟能人35名。同時加強能人創業培育,召開能人創業座談會,創建能人創業微信平臺,召開移民創業標兵表彰大會,促進移民轉型發展。激情創業的源泉得到充分涌流,全民創業的氛圍正在形成,市場主體培育日漸發育,經濟組織和產業也在逐步升級。
三、存在的問題
由于農村專業合作社在我鎮起步晚,沒有成熟的經驗,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以下問題和不足:一是認識上有待提高,宣傳力度有待加強;二是整體競爭和龍頭企業帶動能力不強;三是專業合作社經營管理水平滯后;四是農村專業合作社初期實力弱,沒有工作經費、基礎設施等條件較為薄弱,制約了合作社的快速發展;五是信息單一、市場影響力較弱;六是合作社管理人員專業知識缺乏,能人帶動效應不明顯。
四、下一步打算
的有利條件,明確思路,堅持邊發展邊規范的總體定位,加強引導,鼓勵更多的大戶、創業能人、基層干部領辦合作社。
二是加大指導力度。針對部分合作社內部管理不規范、有名無實等問題,今后在繼續促進合作社發展的同時,要把規范、完善、提高合作社建設工作擺上更加重要位置。切實貫徹落實好法律規定,履行好指導職責,加強指導、培訓和服務,引導合作社完善各項機制,切實提高合作社發展活力和帶動農戶能力。要通過現場觀摩、專家講課、經驗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強對業務指導人員以及農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的培訓工作,促進業務指導人員真正能熟悉法律,認真履行指導、服務等職責。同時,使合作社理事長增強依法辦社的意識,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三是加大培育力度。以市場為導向,圍繞主導產業、特色產業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工作,爭取每年培育1-2個示范社,通過示范社的培育工作,涌現出更多的有規模、有水平、帶動能力強、運作規范的先進合作社典型,示范帶動全鎮合作社搞好規范化建設,提升整體發展水平。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優惠政策。我們將積極主動爭取財政、金融和國家項目資金支持,對實行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現代化管理的合作社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和對成員的服務能力。實行產業政策傾斜。制定相應鼓勵政策,充分調動廣大社員積極性,為農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0一五年四月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八
社工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尤其在鄉鎮這樣的基層單位,社工的工作能夠直接影響到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在我擔任一名鄉鎮社工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了社工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戰性。在切身參與一系列鄉鎮社工案例工作后,我對社工工作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并從這些案例中獲得了寶貴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感受與挑戰。
在鄉鎮社工工作中,我遇到了許多感人的案例。有一個家庭,由于丈夫外出打工,妻子在家照顧兩個年幼的孩子。由于經濟條件有限,這個家庭生活拮據,而且父母對孩子教育的認識也有欠缺。作為社工,我深入了解了這個家庭的情況,并通過與他們溝通,幫助他們改變了對孩子教育的態度。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與兒童的父母一起制定了一個明確的教育計劃,并定期進行跟蹤。逐漸地,孩子的學習成績有了很大的進步,家庭的困境也得到了緩解。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也面臨了許多挑戰。對于這個家庭來說,經濟困難是根本問題,而且他們對于教育也存在一些固有的觀念。我需要耐心、堅持和全身心地投入到這個家庭的工作中,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扶持的效果。
第三段:技能與方法。
在鄉鎮社工案例中,靈活運用不同的技能和方法是十分重要的。我在案例工作中采取了多種多樣的方法,包括家訪、心理咨詢、法律援助等。例如,在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中,我首先通過家訪了解了受害者的實際情況和家庭背景。然后,我運用心理咨詢的技巧與受害者進行了深入的交談,幫助她認識到自己的權益,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援助。通過這些方法的綜合運用,我成功地幫助了一名受害者脫離了危險的境地,并得到了社會的認可。這些經驗告訴我,要成為一名出色的社工,除了具備扎實的理論知識外,還需要不斷學習和提升自己的實踐能力。
第四段:團隊合作與資源整合。
鄉鎮社工工作不可能由一個人獨自完成,團隊合作和資源整合是至關重要的。在鄉鎮社工案例中,我需要與其他相關部門和機構合作,共同幫助居民解決問題。在一次處理家庭糾紛案例時,我需要協調當地派出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法院等多個機構的資源,進行多方面的工作。在這個案例中,警察負責保護現場安全,調解員負責化解糾紛,而法院負責審判和判決。我作為社工在整個過程中起到了溝通和協調的作用,成功地將不同資源整合起來,提供全面的服務。這次案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體現了社工工作的復雜性和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第五段:反思與規劃。
鄉鎮社工案例工作不僅是一種工作,更是一種責任和擔當。通過參與各種案例工作,我不僅更好地了解了自己,也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之處。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將繼續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提升實踐能力。同時,我還會加強與其他社工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提高鄉鎮社工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我相信,只要堅持不懈地努力,鄉鎮社工工作一定能夠為農村居民帶來更好的生活。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十九
鄉鎮社工是一項涉及社會調查、社會治理、社會服務等多方面工作的繁重而復雜的任務。在參與鄉鎮社工工作的過程中,我深受啟發和教育,獲益匪淺。下面,我將從社工案例中積累的經驗和感悟,總結出一些心得體會。
第一段:案例選擇和意義。
在鄉鎮社工工作中,每個案例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體現了該鄉鎮的社會問題和需求。因此,我在選擇案例時,主要參考以下幾個方面:社會問題的嚴重性、案例的典型性以及解決問題的可行性。通過研究和分析這些案例,我可以更好地了解鄉鎮社會的狀況,掌握社會問題的實質,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第二段:個案分析與診斷。
對于每個案例,我都進行了詳細的個案分析和診斷。在收集相關信息的過程中,我盡可能地了解個案背后的原因和動因。通過分析個案的癥結所在,我能夠找到問題的根源,并對個案進行科學的判斷和評估。這個過程不僅使我具備了辨別問題的能力,還提高了我解決問題的效率和準確性。
第三段:制定計劃與措施。
在分析個案的基礎上,我提出了相應的計劃與措施。計劃需要明確目標、步驟和時間節點。具體的措施則包括利用社會資源、調動各方力量、引導當事人合理選擇等等。在制定計劃和措施時,我盡可能地將資源最大化地利用起來,確保解決問題的可行性和效果。
第四段:執行與改進。
在提出計劃和措施后,接下來就是進行具體的實施。在實踐中,我們需要調動相關部門和人員的積極性,并對所采取的措施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我也不斷對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改進。只有不斷改進才能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并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第五段:總結與反思。
每個案例都是一次寶貴的經驗,因此在解決一個個案例后,我都會進行總結和反思。總結主要是回顧整個過程,歸納經驗和教訓,并為以后的工作積累經驗。反思則是針對自身的工作,思考自己存在的不足和改進的空間,并尋找提升自身能力的方法和途徑。通過總結和反思,我可以不斷學習和成長,提高鄉鎮社工工作的水平和質量。
在鄉鎮社工工作中,案例是我們最為重要的實踐課題。通過對案例的研究與處理,我們不僅能夠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還能夠積累寶貴的經驗和教訓。相信只要我們能夠不斷總結和改進,社工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大的成效,為鄉鎮社會的和諧做出貢獻。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二十
按照市安委會關于《xx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據^v^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和新修訂的《^v^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全系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防范,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防范能力,有效防止和減少全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結合供銷系統實際制定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xx市供銷社結合本系統實際,為切實加強供銷社系統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計劃。
20xx年全系統安全生產工作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為主題,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全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動員各企業通過各種形式在全系統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學習培訓活動,普及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各企業廣大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全系統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企業、和諧家庭、和諧安寧”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按照云南省、滇中新區和xx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今年全系統各企業要重點學習以下內容:
1、加強對《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v^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xx市安全生“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和市政府、市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學習。
2、加強對本系統、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特種作業相關知識等相關安全生產規定的學習。
3、開展對消防安全知識、道路交通安全知識、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等安全普及知識的學習。
4、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對安全生產事故和違法行為進行宣傳學習,起到警示作用。
各企業要結合各自的生產經營實際,以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多種形式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學習教育工作,增強安全生產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全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1、為把學習計劃落實到實處,從年初開始,各企業要將學習內容量化分解到月、季,采取集中學習、自學和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相結合,統籌兼顧,做到學習工作兩促進兩不誤。
2、充分利用宣傳欄、宣傳櫥窗、簡報宣傳、會議通報等形式,重點宣傳國家、省、滇中新區、全市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等;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文件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通報等;系統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動態、會議精神、工作安排等;宣傳系統內和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典型等。
3、通過手機發送短信進行安全宣傳。建立各企業負責人手機號碼庫。在重大節假日、夏季汛期、高溫等重要時段,市社安全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地向各企業負責人發送安全宣傳短信。
4、積極參加市社或其他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講座、知識競賽、攝影比賽等,或者各企業自行組織安全生產知識競賽、講座等。
5、按照全市“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安排和部署,在“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各企業要結合企業實際認真安排、精心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積極主動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和市社組織的各項活動,各企業要通過知識競賽、懸掛宣傳標語和組織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集中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1、高度重視強化責任。市社和各企業特別是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把安全宣傳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抓好抓實,嚴格落實各自的安全工作責任,不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規范安全生產工作。
2、及時布置,認真組織,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各企業要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突出重點,制定本年度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計劃,及早安排部署,認真落實,并及時上報開展工作信息和總結,市社將加強對各企業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同時年終對各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3、各企業要加大對安全生產工作資金的投入,保證必要工作經費,按要求和規定配備必須的安全生產設備和物品,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鄉鎮社工站招標公告(模板21篇)篇二十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7〕1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辦發〔2020〕18號)、民政部、中央綜治辦等12部委《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民發〔2016〕186號)、民政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社部《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意見》(民發〔2017〕153號)、自治區民政廳、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通知》(民辦函〔2021〕20號)精神,發揮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作用,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現就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區民政廳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從7月份開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和街道、鄉鎮社工站。通過社工站建設引領帶動、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層、承接購買民政領域服務的社會組織,輻射實施一批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規模化的社會工作站點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的社會工作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
(一)服務對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城鄉困難老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資金使用方向確定的其他民政服務對象。
(二)服務內容。
1.社會救助領域。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協助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高齡老人、臨時救助對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經濟情況、居住條件、身體狀況及家庭成員的就業、收入、困難類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檔案,提升社會救助對象識別精準度。
2.養老服務領域。對城鄉低保戶中60歲以上老年人、特困供養人員(含機構供養和分散供養)、領取老齡津貼高齡老人,開展社會融入、社會保障與個案救助、康樂活動、居家養老與社區互助服務。
3.兒童福利領域。對孤殘兒童、城鄉低保戶家庭兒童開展家庭隨訪、危機介入、安全教育與社會保護、心理健康教育與社會融合、隔代教育與社會支持、犯罪預防與社區矯正等服務。
4.社會事務領域。對領取兩項補貼殘疾人開展家庭排查、需求評估、心理輔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5.社區治理。培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協助村(居)民自治、應急處置等服務。
6.異地扶貧搬遷群眾社會融入。對異地搬遷群眾開展需求調查、資源鏈接、增能培力、社會融入等服務。
7.行業搭建及經驗總結。開展督導培訓、組織行業交流、總結社工站試點建設項目經驗、政策宣傳。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為依托,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在各鄉鎮(街道)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搭建政府購買民政領域服務資源對接及鏈接平臺、項目實施及孵化平臺、項目監督及評估平臺。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區民政局、鄉鎮(街道)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區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設在原州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在鄉鎮(街道)公共服務陣地(含民生服務中心)、中心社區,轄區內民政服務機構養老、兒童等內設置,項目實施期間由承接項目主體負責駐點運營。社工站標識統一為“原州區xx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在室內顯著位置掛設(布設),同時制定并布設社工站各項制度,配置實施項目所需的辦公設施設備。
3.人員配置。由駐站社工和項目社工組成。駐站社工由各鄉鎮(街道)低保核查員擔任,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駐站社工必須在兩年內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具體負責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協調、聯絡及相關業務工作;項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社會組織提供,承接主體根據協議規定的項目任務和規模,足額配備項目專業社會工作者,并設置項目專職督導員(持有中級社會工作師及以上社會工作專業資質)。在招募項目社工時,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人員優先,同等條件下本地戶籍人員優先。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項目社工應當在兩年內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逾期未考取資格證書的由運營機構負責調整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人員替換。
(二)社工站建設職責。
1.區民政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方和監督管理者,根據工作需要和資金保障情況,統籌實施本區域內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制定社工站建設和項目實施方案,依法依規與承接主體簽訂服務協議,指導承接主體制定工作計劃并報自治區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及固原市民政局備案。組織好承接主體和專業社工的相關培訓。加強對承接主體資金和服務監管,每半年向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提交項目實施情況。
報告。
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鄉鎮(街道)。加強對項目承接主體和項目的日常管理指導,依托鄉鎮(街道)現有服務設施,提供與服務需求相適應的辦公和服務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和服務設施設備,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統籌做好人員選配和項目實施各項工作,精準指導社工站開展專業服務項目,真正讓群眾得到實惠。同時,將社工站安全生產納入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范疇,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社工站場所、設施設備和人員安全,確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積極協調轄區各社區(村)、駐地相關單位及企業,配合項目承接主體開展項目服務。
3.項目承接主體。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公開基本情況、專業資質、年度財務。
報告。
社會服務項目動態等相關信息;按照服務協議制定實施。
方案。
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項目周期內每月向區民政局鄉鎮(街道)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1.購買主體及方式。區民政局是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購買主體,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4〕73號)及自治區財政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的通知》(寧財(綜)發〔2014〕73號)要求,規范有序開展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項目服務周期設置為2年,購買方于每年合同期滿前1個月確定新。
方案。
原則上一年一簽,年度評估合格后續簽,評估不合格的不予續簽,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重新確定承接機構。
2.承接主體及資格。通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方式,向以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主的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承接主體原則上應當承接過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且項目審計評估結果應達到合格以上;評為3a以上和成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可優先承接;有合理的組織架構、內部責任分工及承接項目所需的社會工作者數量;有規范的運行流程和人員、財務、志愿者、文書檔案管理、服務承諾、評價監督等制度。
3.購買資金保障。鄉鎮(街道)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所需經費,從既有的社會救助專項經費、財政預算經費中統籌安排。原則上按不低于當年社會救助專項資金支出總量的3%(含低保核查員)安排購買社會救助服務資金,2021年安排545萬元,專項用于鄉鎮(街道)社工站服務項目、第三方評估督導和績效考核。下一年項目資金將根據當年社會救助資金支出總量按比例作適度調整。
4.購買資金撥付。社工站購買服務項目資金結合評估分3次撥付。原則上,服務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撥付項目總資金的50%,中期評估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撥付30%,終期評估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內撥付剩余經費。
(一)確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鄉鎮、街道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選定一個便于群眾辦事的區域作為社會工作服務站辦公室。
(二)落實購買經費(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負責做好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及開展項目經費預算,主動與財政部門協調,切實落實《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要求,從社會救助專項資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統籌用于購買社會工作站服務。
(三)實施政府采購(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關規定,在財政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招投標、公開公示、政府采購等工作,確定承接機構并簽訂服務協議。政府采購采取購買項目服務等方式進行。
(四)開展駐站服務(2021年9月啟動)。承接主體在服務協議簽訂后隨即入駐各鄉鎮(街道)開展駐站服務,根據社會工作服務站的定位開展需求調研,制定服務。
計劃。
提供專業服務做好資料歸檔、動態推送、進度簡報、經驗總結等工作并按時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簡報、中期工作報告和終期工作報告。
(五)組織績效評估(項目實施期內)。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購買、誰監管、誰考核”的原則,由區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評估督導和績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開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工作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的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今年自治區民政事業發展的重點工作,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更新觀念,提高重視程度,從當地群眾的社會服務需求出發做好工作,以專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補充基層民政服務力量,以社會工作服務站夯實基層民政工作陣地,以規范化社會工作服務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效能,不斷提升基層民政服務群眾能力和水平。
(二)嚴格監督管理。民政局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相關信息,加強對項目的跟蹤監管、服務成果的評估驗收、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的規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滯留資金。承接主體應主動接受購買主體的監管,健全財務報告制度,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嚴禁服務轉包。建立健全項目績效評估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核評價,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下一年度編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預算和選擇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加強宣傳推廣。民政局、各鄉鎮、街道社工站及時總結經驗、發掘亮點,宣傳先進典型,擴大社會影響,提升社會工作者的職業聲望和社會地位,營造有利于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各承接主體要利用自媒體和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網絡視頻等傳播載體,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群眾關切,生動講述社工故事,提高社會工作的知曉率和關注度。
《原州區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試行)》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