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訂合同協議,雙方明確了各自的權責關系,避免了合作風險。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一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裝運口岸:
第五條目的口岸:
第六條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abcdef。
送交方議付銀行343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e-mail:e-mail: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本協議由_________公證處(以下簡稱公證處)提供公證備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該公證處公告的有關公證規定與要求。
2.與本協議相關聯的商品銷售報價單信息、商品購貨清單等法律文件由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公證處備案后,通過傳真或特快信函郵寄方式轉給對方。
3._________公證處所保存備案的以上第2款中所有法律文件均為雙方解決爭議的法律憑證。
4._________公證處的傳真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1.甲方負責將乙方合法商品通過甲方向中國進行銷售,商品銷售價格見《進口商品報價單》(見附件1);乙方通過甲方向中國銷售的商品必須附有中文說明(包括商品包裝說明和商品說明書)。
2.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選擇其所在地的_________提供產品質量認證和產品加工生產及其管理能力的信用評級服務,并提交評級報告。
(2)乙方確定本協議項下的年度貨物總交易額為_________萬美元。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中內容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在公證處備案,并領取公證備案回執,乙方可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經營的_________網站(http://www._________)的進口銷售報價欄目提交公證后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乙方報價后必須將商品彩色照片的電子文檔通過互聯網提交給甲方,并在該商品照片電子文檔中標明該商品的廠家編號和商品應用碼。
(4)乙方應及時訪問甲方經營的_________網站(http://www._________),了解交易指南、報價單填寫說明和業務公告等內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產品銷售業務,乙方在該網站所發布的信息不得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
(5)如果乙方擁有網站,應該將在“_________網”銷售的商品在乙方網站上加以宣傳,宣傳時必須標明該商品在“_________網”的商品應用碼。
(6)如乙方委托甲方在中國所銷售的商品需要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但應向甲方提交所需文件、商品樣品,并承擔有關費用。
3.乙方可以修改商品信息,但應將修改的內容傳真至公證處備案后方可向甲方提交修改申請。甲方只接受乙方向公證處傳真備案的.《進口商品報價單》的全部內容和乙方向公證處傳真備案的修改內容,乙方還應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經營的_________(http://www._____)提交該內容,甲方在使用或公布該內容時,不得對乙方提交的內容進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經公證處公證備案的最新內容)。
4.甲方同意乙方將乙方網站與甲方“_________”網站(http://www._________)進行善意鏈接。
5.
(1)甲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中的產品銷售信息在中國銷售乙方產品,甲方根據《進口商品報價單》中的產品銷售信息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清單》(見附件2,簡稱《購貨清單》),作為甲方向乙方購貨的憑證。
(2)甲方將《購貨清單》在公證處備案后以傳真方式提交給乙方,乙方應在24小時內以傳真方式確認是否收妥《購貨清單》傳真函。如果乙方在48小時內仍然沒有以傳真方式對是否收妥《購貨清單》向甲方進行確認,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獨向為乙方開具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的銀行發出《違約通知單》(見附件3),并按本協議第十條之規定處理。
(3)甲方收到乙方確認收妥《購貨清單》的傳真函7日內向乙方開具以乙方為受益人的100%不可撤銷即期跟單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可議付金額為乙方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金額的95%。
6.《_________商品進口交易服務協議》與其關聯的《進口商品報價單》、《購貨清單》等法律文件不可分割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方優先擁有乙方商品在中國市場銷售的獨家代理權,具體方式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合同。
1.為保證本協議的執行,乙方按其確定年度貨物總交易額的4%交納交易保證金(最低不少于usd20xx),即乙方保證其可以接受的《購貨清單》的貨物的總值不得超過其可用的交易保證金的25倍。交易保證金交納方式: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開具以甲方為受益人的甲方認可的《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格式見附件4,簡稱《付款保函》,《付款保函》上必須注明本協議編號]。該保證金使用期限為本協議有效期限延長6個月,到期后,甲方將《付款保函》退還給為乙方開具《付款保函》的銀行注銷。《付款保函》由甲方確認生效后,乙方方可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網站中的進口銷售報價欄目提交《進口商品報價單》。
2.如乙方未按《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甲方供貨,甲方有權以傳真方式向為乙方開具《付款保函》的銀行直接扣收《購貨清單》中違約貨物金額的4%的違約金。
3.交易保證金可循環使用,乙方可根據業務需求追加或減少交易保證金。
1.甲方獨家代理乙方在“_________”中播發乙方的企業和商品音視頻信息(簡稱商品信息)的業務。
2.乙方應_________公司公布的寬帶數據廣播網進口交易信息播發說明的要求提交文件和載有音視頻信息的光盤(avi格式)。
3.通過_________公司的審核后,乙方應按播發說明的要求支付商品信息播發費。
4.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如果乙方提交的文件和音視頻信息的內容沒有通過_________公司的審核,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40日內向甲方支付800美元的商品信息播發業務代辦服務費,并按中視公司的要求修改相關信息重新提交。
5.本協議簽訂之日起90日內,如果乙方提交的文件和音視頻信息的內容仍沒有通過中視公司的審核,甲方有權單獨終止執行本協議,已收取的商品信息播發業務代辦服務費不予退回。
1.乙方應委托甲方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對其通過甲方銷售至中國的所有產品投保產品責任險。
2.乙方需向_________集團下屬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提供用于檢測的樣品(數量要滿足_________對檢測數量的要求),并委托_________對樣品鉛封保存半年(乙方承擔相應費用),期滿后乙方應重新提供用于檢測的樣品;發生質量糾紛時,雙方同意由__對該樣品進行檢測,該檢測結果作為質量標準,檢測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3.乙方應承擔由于其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義務轉交乙方相關中國買方索賠憑證,主要包括:索賠書、中國商檢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文件。
1.乙方在每批貨物裝運前應委托乙方所在地的_________對裝運的貨物進行商品品種和數量檢測(乙方承擔檢測費用),并由__出具品種和數量正本檢測報告(簡稱《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內容必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
2.
(1)甲乙雙方指定_________公司為《購貨清單》中貨物的承運人,該承運人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地點等)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地點等)相符。承運人聯系方式如下:
(2)甲乙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正本提單中載明的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購貨清單》中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
(3)如因甲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的變化,甲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變更后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4)上述貨物備妥之后,乙方須在不遲于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2日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_________出具的檢測報告,由甲方進行確認。
(5)如甲方對乙方以傳真方式提交的_________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甲方應向乙方傳真《裝運通知單》(見附件5),乙方應按照《裝運通知單》和《購貨清單》的約定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如甲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甲方應向乙方傳真《違約通知單》,并按本協議第十條之規定處理。
3.乙方將對《購貨清單》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于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銹、粗暴處理。特殊貨物包裝要求另議。乙方對由于其不適當和不良的包裝所導致的任何破壞和損失負責。
4.乙方必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合同編號、包裝號碼、體積、毛重、凈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志。
5.乙方的交貨期限為甲方向乙方開具不可撤消即期跟單信用證20日后且在《購貨清單》中載明的交貨期限內。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購貨清單》貨款總額5%的金額作為交易費用,甲方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商業發票。
乙方按甲方《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和數量交給承運人后,憑以下單據向銀行議付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可議付金額為乙方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金額的95%:
1.乙方開具100%貨物價值的銷售發票,乙方在銷售發票右上角注明相應的《購貨清單》編號,否則將被甲方作為無效發票退回。
2.乙方提供其所在地的_________出具的商品品種和數量正本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內容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
3._________公司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該提單內容(時間和地點等)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符,并在該提單上注明《購貨清單》編號。
4.乙方出具的重量單或裝箱單(如果包裝箱是木箱包裝需向甲方提交熏蒸證明)、原產地證書。
1.采購方式:
(1)乙方按本協議《樣品寄售清單》(見附件6)向甲方提供樣品存放于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稅庫,并承擔保稅庫所在地的進口報關費、內陸運雜費等費用(簡稱雜費:240美元/批次,發貨前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每次發貨后乙方應傳真發貨通知及進口單據(發票、裝箱單、提/運單等相關單據);如貨物到港后甲方仍未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雜費,甲方有權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貨物實際銷售后支付對應部分的90%的貨款(以中國北京海關出具的進口報關單為付款依據)或按乙方指示將貨物退運(退運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商品的樣品庫存不足其確定數量的50%時,甲方以傳真形式向乙方簽發《補貨通知單》(見附件7);乙方按其內容要求將樣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稅庫,并承擔保稅庫所在地的進口報關費、內陸運雜費等費用。
(3)該樣品特指與_________鉛封保存樣品一致的用于保稅寄售的商品。
2.付款方式:
(1)乙方通過甲方網站查詢其寄售樣品的訂購情況。
(2)每月5日前,甲方將上月的樣品銷售統計傳真至乙方。
(3)乙方確認無誤后,甲方按清單總額扣除10%的服務費后將樣品款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并向乙方郵寄樣品貨款10%金額的商業發票(甲方在商業發票上注明《_________進口樣品訂購清單》編號)。
1.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中第5(2)條款的約定在規定期限內以傳真方式向甲方確認是否收妥甲方傳真給乙方的《購貨清單》,視為乙方違約。
2.乙方未按《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甲方供貨,視為乙方違約;其中品種數量是否違約以乙方所在地的__出具的商品檢測報告內容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為標準,期限和地點是否違約以承運人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內容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符為標準。
3.乙方在《購貨清單》約定的交貨期限之后交貨,仍然視為違約,如果《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不接收乙方貨物,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的貨款,并應自行處理貨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同意接受乙方貨物,乙方仍可獲得《購貨清單》一定比例的貨款,乙方可獲得貨款的支付比例、時間由甲方確定。
4.乙方發生以上“1.2.3”《購貨清單》項下的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單獨向為乙方開具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的銀行發出《違約通知單》,并向該銀行直接扣收《購貨清單》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
5.因乙方原因未按《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合同》規定向甲方供貨而造成甲方商業利益受到損失,除了甲方扣收《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合同》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商業利益受到的損失。
6.由于乙方發生違約,《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退貨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將貨物運回,運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1.發生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之情形,本協議終止。
2.當乙方發生違約或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的中國購貨方造成損失拒不承擔經濟責任時,甲方有權單獨終止本協議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雙方不再續簽,而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甲方已發出且被乙方接受生效的全部《購貨清單》約定的相應義務后,本協議自然終止。
乙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購貨清單》中的約定交貨時,須向甲方提供其所在國相關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經雙方協商《購貨清單》可以延遲履行,甲方不得扣收乙方未能履行供貨部分對應的4%供貨履約保證金。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北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法律進行仲裁。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英文作為對中文的解釋,如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三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fob/cfr/cif,_________。除非另有規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ms)xx》辦理。
:_________。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的包裝,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附加險:_________。
(1)信用證(l/c)支付買方應在裝運期前_________日,向中國銀行申請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_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托收(d/p或d/a)支付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_________后_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_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定提交的海運單據后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1)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2)商業發票_________份;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_____份;
(4)品質證明書;
(5)裝箱單/重量單/數量一式_________份;
(6)原產地證明書;
(7)發貨通知書。
(1)在cif和cfr條件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十天以電報或傳真將船名、國籍和船齡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后賣方才可裝運,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2)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十日通知賣方船運船只或者到達日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_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如果買方船只按時到達裝運港,而賣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備妥貨物以待裝船,則由此而產生的空艙費及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3)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凈重、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規號。
(4)在運載船只啟航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本合同第14條中列舉的單證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5)可以/不得轉船。
(6)可以/不得分運。
(7)賣方有權在_____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的港后,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2)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90日內,如發現貨物之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的不符,應在上述期限內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憑借上款規定的檢驗機構所發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除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賣方須就該索賠要求進行賠償。
(3)賣方應在收到于上述期限內由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以及索賠要求之后15日內回復買方。
(4)買方有權就第16條和第17條所述貨物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向賣方要求索賠。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或部件。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履行。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四
賣方:__________。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裝運期限:__________。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裝運口岸:__________。
第五條目的口岸:__________。
第六條付款條件:__________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__________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__________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
送交方議付銀行。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1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裝運條件:__________。
a.離岸價條款:__________。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__________。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或附近地區。
第九條裝運通知:__________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保險:__________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檢驗和索賠:__________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90天內,根據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__________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延期交貨及罰款:__________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仲裁:__________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于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方: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五
甲方:
地址:
tel(電話)
fax(傳真)
乙方:
地址:
tel(電話)
fax(傳真)
甲、乙雙方愿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本合同。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實施進口行為。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1.甲方自行與境外供貨商確認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所有內容。
2.乙方不承擔甲方委托進口產品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于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保證提供的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并符合歸國家對(地區名稱)小額商品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將貨物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境外賣方發貨期前5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以乙方的名義代甲方簽訂外貿合同。在執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并會同甲方及時處置。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6.本委托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為貨值的,不包括辦理外貿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任何費用,及碼頭、船務、商檢、倉儲、運輸等其他費用。
7.乙方代理甲方從進口()一批。數量()噸,價值()美元。
8.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簽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六
甲方(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授權代表:;聯系電話:;傳真:
乙方(押匯行):信用合作聯社。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授權代表:;聯系電話:;傳真: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稱進口押匯是指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在單證一致的情況下,以進口貨物做抵押,在付款到期日為其墊付資金的短期融資。
乙方為甲方做進口押匯,甲方須滿足以下條件:
2、開立乙方要求的為完成本合同下業務所必需的賬戶;
4、甲方同意做出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聲明與承諾;
5、甲方已取得乙方的授信額度或單筆授信(如需要);
6、乙方認為甲方應予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押匯幣種和金額。
押匯幣種為:
押匯金額為:(小寫)。
(大寫)。
押匯期限為月/天,自乙方將押匯款項(即信用證金額與信用證保證金之間的差額)以貸款方式支付給甲方之日起連續計算。
押匯到期日為前述期限的截止日或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立即到期日。
押匯的最終期限以乙方確認的為準。
甲方應在押匯款項到期日按期足額歸還押匯款項本金及利息。
第五條利率和付息。
1、雙方同意以年利率%核算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進口押匯款項的利息。
如截止于押匯到期日,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押匯款項未獲清償,則該筆押匯款項的本金、利息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逾期債務,乙方可按本條第一款確定的利率加20%的水平核算利息,并有權向甲方追償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甲方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如下:。
5、甲方未向乙方隱瞞可能影響其和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事件;
6、甲方在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事項時,保證在變更后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違約事件。
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甲方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對乙方的支付和清償義務;
2、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3、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4、甲方在與乙方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5、因單據存在不符點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要求拒付或遲付;
7、因單據在郵寄中遺失或者延誤、電訊失誤等導致甲方拒付或遲付。
出現本條第一款約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1、宣布本合同下的融資款項立即全部到期;
3、處分擔保財產,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者向保證人追索;
4、乙方認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保留。
乙方如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權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義務,并不構成乙方對該項權利的放棄或對甲方該項義務的豁免,亦不構成乙方對本合同中其他權利的放棄或對甲方在本合同中其他義務的豁免。
乙方對甲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乙方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得視為乙方對上述權利的放棄。
第九條本合同是的子合同。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解釋。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種方式加以解決:
1、依法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自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甲、乙雙方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信用合作聯社。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七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民法典》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托方(簽章):____________受托方(簽章):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話、傳真: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2.數量:_____________(允許_________的溢短裝)。
3.單價:
4.總值:
5.交貨條件fob/cfr/cif。
6.原產地國與制造商:
7.包裝及標準: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的包裝,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
9.裝運期限。
11.目的口岸。
12.保險。
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險和__________附加險。
13.付款條件:
(1)信用證方式: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在裝船完畢后______日內到期。
(2)付款交單: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3)承兌交單: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無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期限為________后___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____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在匯票期限到期時支付貨款。
(4)貨到付款:買方在收到貨物后____內將全部貨款支付賣方(不適用于fob,cfr,cif術語)。
14.單據。
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托收: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裝箱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_份;
(6)保險單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cif交貨條件);
(7)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_份;
(8)裝運通知(shippingadvice):賣方應在交運后________小時內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買方上述第_________項單據副本一式一套。
15.裝運條款。
(1)fob交貨方式。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金額,包裝件,毛重,尺碼及裝運港可裝日期,以使買方租船/訂艙。裝運船只按期到達裝運港后,如買方不能按時裝船,發生的空船費或滯期費由賣方負擔。在貨物越過船舷并脫離釣鉤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負擔。
(2)cif或cfr交貨方式賣方須按時在裝運期限內將貨物由裝運港裝船至目的港。在cfr術語下,賣方應在裝船前2天以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發票價值及開船日期,以便買方安排保險。
16.裝運通知:
一旦裝載完畢,賣方應在_____小時內以___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編號,品名,已發貨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船名/車/機號及啟程日期等。
17.質量保證:
貨物品質規格必須符合本合同及質量保證書之規定,品質保證期為貨到目的港_______個月內。在保證期限內,因制造廠商在設計制造過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貨物損害應由賣方負責賠償。
18.檢驗(以下兩項任選一項):
(1)賣方須在裝運前__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_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貨到目的港后,由買方委托機構進行檢驗。
(2)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做精密全面的檢驗,出具檢驗證明書,并說明檢驗的技術數據和結論。貨到目的港后,買房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對貨物的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殘損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得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___________日內憑商檢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或拒收該貨。在保證期內,如貨物由于設計或制造上的缺陷而發生損壞或品質和性能與合同規定不符時,買方將委托中國商檢局進行檢驗。
19.索賠:
買方憑其委托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包括換貨),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應由賣方負擔。若賣方收到上述索賠后___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買方索賠。
20.遲交貨與罰款:
除合同第21條不可抗力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議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罰款率按每收_____%.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_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買方有權對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向賣方提出索賠。
21.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賣方不能或推遲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在發生上述情況時,賣方因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內,給買方特快專遞一份由當地民間商會簽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貨。如事故延續____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22.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寫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24.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術語系根據國際商會《20__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25.附加條款:
本合同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抵觸時,以本附加條款為準。
26.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公____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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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八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總值:_________。
5.交貨條件:fob/cfr/cif,_________。除非另有規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ms)_________》辦理。
6.原產地國別:_________。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的包裝,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_________。
9.裝運期:_________。
10.裝運港:_________。
11.目的港:_________。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附加險:_________。
13.支付條款。
(1)信用證(l/c)支付買方應在裝運期前_________日,向中國申請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_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托收(d/p或d/a)支付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_________后_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_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定提交的海運單據后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1)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_____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2)商業發票_________份;
(3)在cif條件下的_____單/_____憑證_________份;
(4)品質證明書;
(5)裝箱單/重量單/數量一式_________份;
(6)原產地證明書;
(7)發貨通知書。
15.裝運條件。
(1)在cif和cfr條件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十天以電報或傳真將船名、國籍和船齡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后賣方才可裝運,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2)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十日通知賣方船運船只或者到達日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_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如果買方船只按時到達裝運港,而賣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備妥貨物以待裝船,則由此而產生的空艙費及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3)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凈重、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規號。
(4)在運載船只啟航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本合同第14條中列舉的單證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5)可以/不得轉船。
(6)可以/不得分運。
(7)賣方有權在_____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檢驗和索賠條款。
(1)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的港后,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4)買方有權就第16條和第17條所述貨物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向賣方要求索賠。
17.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或部件。
1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北京),依據其_____規則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_____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_____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_____期間,除_____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履行。
20.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九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裝運口岸:
第五條?目的口岸:
合同。
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
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a?b?c?d?e?f。
送交方議付銀行3?4?3?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1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九條?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90天內,根據____?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方: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方: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進口設備委托代理采購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進口設備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_____單位:人民幣)
序號: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
原產地:_________________
合計金額:(大寫)_____($:_____)
進口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價格和支付方式
1.進口設備(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______%即人民幣______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余款______%即人民幣_____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15天內支付。
第三條交貨
1.設備/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_____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2.設備/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后_____天內交貨。
第四條設備/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后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并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后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3.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后,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后,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4.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稅申請表蓋章后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并負責提供免稅證明材料,申請免稅報告。
5.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并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2.負責合同項目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稅,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4.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______。
第八條索賠:
1.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采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1)同意拒絕收貨并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2)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3)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復,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進口設備委托代理采購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技術進口合同
進口貿易合同
肉類進口貿易合同范本
補償貿易設備進口合同范本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一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買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上述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
除非另有規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6.原產地國別: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的包裝,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
@@9.裝運期:
10.裝運港:
11.目的港: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險;附加險:____。
13.支付條款:
13.1信用證(l/c)支付。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____日,向中國銀行申請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托收(d/p或d/a)支付。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____后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3.3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定提交的海運單據后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a)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b)商業發票____份;。
(c)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份;。
(d)品質證明書;。
(e)裝箱單/重量單/數量一式____份;。
(f)原產地證明書;。
(g)發貨通知書。
15.裝運條件:
15.1在cif和cfr條件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十天以電報或傳真將船名、國籍和船齡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后賣方才可裝運,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5.2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十日通知賣方船運船只或者到達日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如果買方船只按時到達裝運港,而賣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備妥貨物以待裝船,則由此而產生的空艙費及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15.3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凈重、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規號。
15.4在運載船只啟航之后____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本合同第14條中列舉的單證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15.5可以/不得轉船。
15.6可以/不得分運。
15.7賣方有權在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檢驗和索賠條款:
16.1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的港后,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16.2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90日內,如發現貨物之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的不符,應在上述期限內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憑借上款規定的檢驗機構所發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除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賣方須就該索賠要求進行賠償。
16.3賣方應在收到于上述期限內由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以及索賠要求之后15日內回復買方。
16.4買方有權就第16條和第17條所述貨物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向賣方要求索賠。
17.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或部件。
1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9.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履行。
20.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十二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貨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價
(5)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6)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買方投保。
(10)包裝:
須用堅固的新木箱/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銹損,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11)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
(12)付款條件:
甲、信用證付款:在貨物裝運前一個月,買方應由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本合同第13條甲項規定的裝運單據交到_________(銀行)后付款。
乙、托收付款:貨物裝運后,賣方應將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匯票連同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各種裝運單據,通過賣方銀行寄交買方銀行即_______銀行轉交買方,并托收貨款。
丙、信匯付款:買方收到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單據后,應于____天內信匯付款。
(13)單據:
甲、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付款銀行議付貨款/托收付款,如為信匯付款,下列單據應徑寄買方:
1.全套可議付的潔凈已裝運海運提單,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并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郵包收據注明郵費/空運提單。
3.保險單或保險證明書注明投保險種,一切險包括tpnd。破碎,滲漏。無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貨物到達后倘發現殘損情況,須向到貨口岸之_____檢驗局申請檢驗。
4.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嘜頭。
5.裝箱單兩份,注明毛、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由制造廠簽發的質量和數量/重量證明書及檢驗報告各兩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貨物裝船后立即發給買方裝運通知電報真實副本一份。
乙、貨物裝運后十天內,除上述裝運通知電報副本外,賣方應另外準備各種單據副本三套,以空郵將其中一套寄交買方,另外兩套寄交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術資料:
甲、每次發貨時,賣方應將下述英文技術資料一整套與貨物一起裝箱,運交買方:
1.基礎圖
2.布線說明,電氣及/或氣動及/或液壓接線圖
3.易損零件制造圖
4.零件目錄
5.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的品質證明書
6.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乙、____個月前,賣方應將本條甲項所列1、2、3、4、5、6各種技術資料2套,以空郵寄交買方。
(15)裝運條款:
甲、每次發貨如毛重超過__公噸,賣方應于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裝運期__天前,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以及貨物在裝貨口岸各妥日期函/電告買方,以便買方訂艙。如毛重不超過___公噸,則賣方應與裝貨口岸的買方裝運代理人直接聯系裝運事宜。
乙、每次發貨毛重超過兩公噸時,其訂艙事宜將由買方裝運合理人________公司(電報持號:________)辦理,買方與該公司密切聯系有關裝運事宜。賣方則應與在裝貨口岸的______公司裝運代理人密切聯系。
丙、_______公司或其港口代理人于估計承運船到達裝貨口岸日期十天以前,將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編號初步通知賣方,以便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事先指定的承運船如有變更,或其估計到達日期提前或延期時,買方或其裝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該船未能于買方或其裝運代理人所通知的到達日期后__天內到達裝運口岸,則從第__天起貨物的倉租和火災保險費用應由買方負擔。
盯承運船及時到達裝貨口岸時,如賣方未將貨物備妥待裝,因此而發生的空艙費和延滯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戊、在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上卸下以前,所有在搬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賣方負擔。在貨物超過船舷并從吊鉤上卸下以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6)裝運通知:
貨物全部裝船后,買方應立即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發標金額、船旬和開航日期電告買方。如單件貨物的重量超過__公噸或闊度超過___毫米,或兩旁高度超過___毫米,則賣方應將該件重量和尺碼告知買方。如由于賣方未及時將裝運通知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如貨物系屬危險品,賣方將其性質及處理辦法電告買方和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17)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訂貨系用最上等的材料和頭等工藝制成,全新,未曾用過,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賣方并保證本合同訂貨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維修的情況下,自貨物到達到貨口岸之日起__個月內運轉良好。
(18)檢驗和索賠:
甲、在交貨以前,制造廠應就訂貨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重量做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貨物和與本合同規定相符的證明書,該證書為議付/托收貨款而應上交銀行的單據的組成部分,但不得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的最后依據。制造廠應將記載試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乙、貨物到達到貨口岸后,買方應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的質量、規格用數量/重量進行初步檢驗。如發現到貨的規格或數量/重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公司負責者外,買方于貨物在到貨口岸卸貨后___天內憑商檢局出具之檢驗證書有權拒收貨物或向賣方索賠。
丙、在本合同第17條規定的保證期限內,如發現貨物的質量及/或規格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或發現貨物無論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買方應申請商檢局檢驗,并有權根據商檢證向賣方索賠。
盯賣方收到買方索賠通知后,如果在__天內不答復,應視為賣方同意買方提出的一切索賠。
(19)索賠解決方法:
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應由賣方負責者。同時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7條和第18條的規定在索賠期限或質量保證期限內提出索賠,賣方在取得買方同意后,應按下列方式理賠。
甲、同意買方退貨,并將退貨金額以成交原幣償還買方,并負擔因退貨而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倉租,碼頭裝卸費以及為保管退貨而發生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乙、按照貨物的疵劣程度,損壞的范圍和買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貶值。
丙、調換有瑕疵的貨物,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賣方并負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對換貨的質量,賣方仍應按本合同第17款的決定,保證__個月。
(2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賣方交貨遲延或不能交貨時,責任不在賣方。但賣方應立即將事故通知買方,并于事故發生后__天內將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書用空郵寄交買方為證,并取得買方認可,在上述情況下,賣方仍負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從速交貨的責任。如果事故持續超過__個星期,買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1)遲交和罰款:
如延遲交貨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賣方應付給買方每一星期按遲交貨物總值的___%的遲交罰款,不足一星期的遲交日數作為一星期計算,此項罰款總額不超過全部遲交貨物總值的__%,在議付貨款時由銀行代為扣除,或由買方在付款時進行扣除。
如遲延交貨超過原定期限___個星期時,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賣方仍應向買方繳付以下規定之罰款,不得推諉或遲延。
(22)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就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在______進行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23)附注: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出賣人: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三
本合同簽訂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注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公司(根據______國法律成立注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除雙方當事人另有明確的書面約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合同設備:賣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的用以生產合同產品的設備、材料、零部件或備件。
1.2合同項目:賣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以生產合同產品的技術和設備以及買方提供的與這些技術和設備相配套的輔助設施。
1.3合同產品:本合同項目生產的具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規格、性能、技術指標的產品。
1.4合同價格:買方因賣方全部且適當履行合同義務而支付的本合同附件七規定的總價。
1.5合同幣種:用以支付本合同價款的貨幣,即_________________。
1.6買賣雙方銀行:買方銀行為_________;賣方銀行為__________。
1.7安裝:本合同附件十規定的合同項目全部設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組裝工作。
1.8試車安裝之后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以檢測合同設備的機械性能。詳見合同附件十。
1.9投料試生產:本合同附件十規定的合同項目連接公用設施和投入原料以試制合同產品。
1.10性能測試:檢測本合同附件三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包括設備的各項性能和產品的技術指標。
1.11驗收:如果考核結果表明,合同項目能夠全部達到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則視為買方所驗收。
1.12裝卸港口:裝運港為__________;卸貨港為_________。
1.13目的地機場:__________。
1.14工作現場:執行合同項目的場所,即__________(地點)。
1.15現場代表:合同雙方各自任命的在工作現場代表己方全權處理與合同義務有關的一切事務的人員。
1.16技術文件:本合同附件二、三、八、九中所列的與合同項目的設計、檢驗、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性能測試、操作、維修等有關的全部技術數據、規格、圖紙和文件。
1.17技術服務: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就合同項目的設計、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性能測試、操作、維修等工作,向買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協助和監督。
1.18技術培訓: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就合同項目的設計、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性能測試、操作、維修等工作,向買方提供的技術上的培訓。
1.19檢驗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設立在卸貨港和/或工作現場的或鄰近的分支機構。
1.20保證期:始于合同項目驗收通過之日,在此期間,賣方保證合同項目的正常、穩定運行,并對出現的任何缺陷予以排除。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規定。
1.21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各自國家的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正式生效。
文檔為doc格式。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十四
地址:xx中路6號世貿中心a座23e。
電話:xxx。
乙方:
地址:
電話:
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于20xx年1月1日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定義條款。
1、“受托人業務”
為本協議目的,“受托人業務”是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以受托人的身份為乙方或“客戶”辦理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相關的貨運代理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乙方或“客戶”名義或以甲方自身名義為乙方或“客戶”向承運人訂艙、辦理報關、報驗、制單、安排短途陸路運輸、代理貨物交接、代為結算、墊付運雜費用等。
2、“承運人業務”
為本協議目的,“承運人業務”是指甲方以契約承運人的身份為乙方或“客戶”提供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服務及/或以本公司擁有的車輛、設備為乙方或“客戶”提供與航空運輸相關的短途陸路運輸業務服務。
3、“費用”
為本協議目的,“費用”包括乙方根據本協議及附件一《運價表》應當支付給甲方的空運費、陸運費、報關費、報驗費等各項費用。
4、“客戶”
為本協議目的,“客戶”指與乙方建立委托關系或運輸關系的托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從事“受托人業務”時,應當嚴格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為乙方辦理本協議約定的各項受托業務;在因故不能完成受托業務時,應當及時將不能完成的情形通知乙方,征求乙方的指示。
2、甲方在從事“承運人業務”時,應當按照明確約定的時間或在沒有明確約定。
時,在合理的時間內安全地將乙方或“客戶”的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給乙方指定的收貨人或其他有權接收該貨物的人。
3、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代表乙方或“客戶”填寫、簽署航空貨運單。
4、在因不能免責的過失不能完成“受托人業務”或“承運人業務”時,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或“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5、在辦理前述業務過程中因第三方責任給乙方或“客戶”造成損害時,協助或代理乙方或“客戶”向該責任方進行索賠。
三、乙方的義務。
不論乙方委托甲方的業務屬于“受托人業務”還是“承運人業務”,乙方應與“客戶”根據本協議連帶承擔以下義務:
1、制作《貨物運輸委托書》,注明出口貨物的品名、件數、重量、體積或者尺寸、目的地、收貨人名稱及地址、擬出運日期及航班、貨物價值、運費價格及支付方式等,并送交或傳真給甲方。
如果乙方或“客戶”提供的委托書缺少前述一項或幾項內容,除非乙方或“客戶”另行書面確認,否則視為授權甲方補記。此項默示授權包括甲方代表乙方或“客戶”在航空貨運單上的補記。
乙方和“客戶”應當連帶保證其提供的前述貨物資料及說明或聲明的正確性,因所提供的前述貨物資料及說明、聲明不正確而給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客戶”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托書應當加蓋乙方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并由乙方業務經辦人簽字確認。沒有加蓋乙方印章并經乙方業務經辦人簽字的委托書,甲方有權拒收。
雖有前述規定,甲方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據證明所辦理的貨運業務來自于乙方的委托的,乙方仍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3、前述委托書必須在貨物出運48小時以前送交或傳真給甲方。乙方自行辦理或委托他人辦理商檢和報關手續時,前述委托書必須在貨物出運24小時之前送交或傳真給甲方。
4、在提供出運貨物的同時,應提供辦理貨物出境所需要的有關文件,根據貿易性質的不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單證:報關單、報關委托書、發票、裝箱單、報驗委托書、核銷單、合同書、配額、許可證、海關手冊、進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批文等。
5、乙方所出運的貨物屬于中國以及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定限制運輸的貨物,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有關國家準許運輸和出、入境的證明文件。
6、以適當的方式對貨物進行包裝,確保貨物在正常掌管情況下的安全運輸。乙方所提供的每一包裝件上均應清晰和耐久地標明托運人、收貨人的名稱及詳細地址。
7、在甲方根據乙方的委托已經訂妥艙位時撤銷委托、不再出運的,承擔由此而給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8、按照本協議第十二、十三條及《價格表》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各項費用。
四、連帶責任。
1、乙方同意,“客戶”基于本協議對甲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同時視為乙方對甲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乙方保證與客戶一道向甲方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2、甲方行使對客戶的追索權并不減輕或免除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五、轉委托。
1、乙方保證,其已經取得“客戶”的同意和認可,有權將“客戶”的業務轉托給甲方辦理。
2、無論事實上乙方是否就轉委托取得了“客戶”的同意和認可,乙方都不減輕或免除根據本協議應當向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六、特殊貨物。
1、乙方不得向甲方托運或委托甲方代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包括不明化學物質的化學物品)以及活體動物、尸體、骨灰、貴重物品等特種貨物。
2、如果乙方確有必要出運前述貨物,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遵守航空公司關于運輸前述貨物的特殊規定,包括提供必要的資料,繳納額外的費用等。
七、代理出單或出具分單。
1、根據乙方委托業務的具體情況,甲方有權根據航空公司的授權以代理人的名義向乙方出具航空貨運單(主單),或者徑行以承運人的名義直接向乙方出具航空貨運單(分單)。
2、甲方在前款中的業務操作,不影響甲方在從事為乙方辦理報關、報驗、安排陸路短途運輸等受托業務時的受托人的法律地位。
八、特別聲明。
除非甲乙雙方有書面的特別約定,否則無論是從事“承運人業務”還是“受托人業務”,甲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上的或甲方在其他場所公布或提供的時間為預計時間,不構成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或甲方作為承運人或受托人的承諾,也不能作為貨物運輸開始、完成或貨物交付的時間。
九、責任限制和免責。
1、甲方在從事本協議約定的業務(包括“受托人業務”和“承運人業務”)時,對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以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為現,責任限額依據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月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的議定書》(海牙議定書)的規定執行。
2、前述規定不影響乙方在向甲方托運或委托甲方代運時按照規定聲明價值并支付價值附加費情況下,向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主張全額賠償的權利。
乙方在《貨物運輸委托書》中未聲明價值并同意支付聲明價值附加費的,視為放棄按聲明價值條件運輸貨物。
3、前述規定不影響甲方依據本協議適用的國際公約、貨物起運地、目的地或經停地國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慣例等享有的各項免責抗辯的權利。
十、個別條款無效。
本協議個別條款被認定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和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本協議與航空貨運單之間的關系。
在甲方出具航空貨運單(分單)、承擔承運人責任時,本協議的各項約定不影響甲方根據其出具的航空貨運單(分單)所享有的各項權利。
十二、“運價”
1、甲方根據《運價表》或經雙方約定的“運價”標準向乙方收取空運費、陸運費、報關費、報驗費等各項費用。
2、甲方可以根據航運市場的變化向乙方提出修改《運價表》的建議并提供修改依據。經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新的“運價”標準。
3、雙方經協商不能就新的“運價”標準達成一致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乙方新的委托或托運業務,但不影響拒絕以前已經承接或完成的業務及其結算標準。
十三、結算。
1、乙方出運貨物在航空公司飛機起飛后付清全部運費,甲方收錢后付乙方提貨單提貨。
2、如果乙方經審核對部分費用有異議,應在收到甲方傳真的對帳清單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否則視為乙方已經確認甲方提供的對帳清單。
3、對于有異議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提供異議的根據,并及時與甲方協商處理方法。對于無異議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期限與甲方進行結算。
4、甲方為乙方業務墊付的業務款最高不超過人民幣萬圓,當乙方應付甲方運費達到壹拾萬圓時,甲方將不再為乙方業務墊付款項,乙方應立即付清相關款項后,雙方才可繼續開始合作。
1、本條約定的違約責任,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2、甲方因故意或因嚴重不負責任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不得享有本協議及相關國際公約、國內法律所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保護。
3、乙方遲延或拒絕按照本協議及《運價表》的約定向甲方結算費用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遲延結算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乙方結清應當支付的全部款項之日止。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在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時,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六、協議的生效/份數。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2、沒有前款所述雙方授權代表的簽字或者沒有加蓋雙方的公章,但有證據證明雙方已經形成本協議規定的業務關系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協議期限及延展。
1、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得以簽署《續約備忘錄》形式延展本協議的有效期,并約定延展的條件。
十八、協議的修改。
1、本協議得經過雙方協商一致予以修改。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甲方:青島世紀恒潤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關于進口部主管的個人簡歷模板。
進口采購個人簡歷樣本。
進口設備資產評估報告。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十五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貨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價。
(5)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6)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買方投保。
(10)包裝:
須用堅固的新木箱/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銹損,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11)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
(12)付款條件:
甲、信用證付款:在貨物裝運前一個月,買方應由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本合同第13條甲項規定的裝運單據交到_________(銀行)后付款。
乙、托收付款:貨物裝運后,賣方應將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匯票連同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各種裝運單據,通過賣方銀行寄交買方銀行即_______銀行轉交買方,并托收貨款。
丙、信匯付款:買方收到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單據后,應于____天內信匯付款。
(13)單據:
甲、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付款銀行議付貨款/托收付款,如為信匯付款,下列單據應徑寄買方:
1.全套可議付的潔凈已裝運海運提單,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并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郵包收據注明郵費/空運提單。
3.保險單或保險證明書注明投保險種,一切險包括tpnd。破碎,滲漏。無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貨物到達后倘發現殘損情況,須向到貨口岸之_____檢驗局申請檢驗。
4.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嘜頭。
5.裝箱單兩份,注明毛、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由制造廠簽發的質量和數量/重量證明書及檢驗報告各兩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貨物裝船后立即發給買方裝運通知電報真實副本一份。
乙、貨物裝運后十天內,除上述裝運通知電報副本外,賣方應另外準備各種單據副本三套,以空郵將其中一套寄交買方,另外兩套寄交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術資料:
甲、每次發貨時,賣方應將下述英文技術資料一整套與貨物一起裝箱,運交買方:
1.基礎圖。
2.布線說明,電氣及/或氣動及/或液壓接線圖。
3.易損零件制造圖。
4.零件目錄。
5.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的品質證明書。
6.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乙、____個月前,賣方應將本條甲項所列1、2、3、4、5、6各種技術資料2套,以空郵寄交買方。
(15)裝運條款:
甲、每次發貨如毛重超過__公噸,賣方應于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裝運期__天前,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以及貨物在裝貨口岸各妥日期函/電告買方,以便買方訂艙。如毛重不超過___公噸,則賣方應與裝貨口岸的買方裝運代理人直接聯系裝運事宜。
(21)遲交和罰款:
如延遲交貨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賣方應付給買方每一星期按遲交貨物總值的___%的遲交罰款,不足一星期的遲交日數作為一星期計算,此項罰款總額不超過全部遲交貨物總值的__%,在議付貨款時由銀行代為扣除,或由買方在付款時進行扣除。
如遲延交貨超過原定期限___個星期時,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賣方仍應向買方繳付以下規定之罰款,不得推諉或遲延。
(22)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就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在______進行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23)附注: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出賣人: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十六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4、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5、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6、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采購個人簡歷樣本。
進口設備資產評估報告。
進口押匯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七
受托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并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xx15x%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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