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為出租人提供了法律保護,確保合理的租金和租期權益。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租賃合同的典型范例,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合同撰寫有所幫助。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一
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種情況:訴訟之前,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合同的,協商確定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種情況:
一方當事人行使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對方有異議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認為該當事人無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但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均同意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以在判決或調解書中明確合意解除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了當事人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的幾種情形,《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方式。實踐中,對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已經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時間點如何確定往往會有不同的意見。
對于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可以依據《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三條、九十四條和分則中的特別規定作出判斷,這里不作羅列。對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已經解除,也可以通過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以及是否正確行使了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進行審查。本條是專門就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間點的確定提供幾種判斷依據。《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房屋租賃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因此,雙方當事人就是否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產生爭議時,經法院審查認為一方當事人確有解除權的,有解除權一方的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權即產生效力,房屋租賃合同解除。這種情況下,由于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是已經存在的事實,法院可以在判決說理部分確認房屋租賃合同業已解除,如果判故從訟爭的法律關系看,主要是買賣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故以買賣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為宜。我們傾向于第一種意見。因為優先購買權本身也包含了買賣的內容,而單純的買賣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不能體現優先購買糾紛的特點。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于乙方****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1、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
2、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3、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4、原合同終止后,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5、原合同終止后,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6、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我國《合同法》對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嚴格,規定只有出現下列情形,才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2)當事人經協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8)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三
甲乙雙方于20__年_月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_居住_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止。
乙方因_自身原因__于20__年_月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于20__年7月13日搬離。
三、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
止。根據合同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__年_月_日20__年_月_日。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四
甲乙雙方就解除_________(鋪位)的租賃合同,并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鋪位退回給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違約金,逾期達七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注銷手續。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還需支付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約賠償金,總合計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雙方再次證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約退租當日,租金為每月共計人民幣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間涉及金額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據均不作實,以防產生糾紛。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當日,一次性結清應付金額,乙方以收據收款。
六、乙方不得損壞鋪位內設施和裝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乙方退租當日,甲乙雙方當面銷毀所簽《租賃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雙方所簽定的所有租賃合同終止作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原于20__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于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六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自有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本合同到期終止,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檢查房屋結構及設施后,確認乙方必須支付水、電、氣_________元,管道及其他設施補償費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甲方只退還伍佰元押金;上述費用應視為本協議簽署生效后租賃該房屋的全部費用。
2.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后,即視為交接手續已完成,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不再承擔與房屋相關的各種責任;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權利和義務..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七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作為商鋪,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同任期限為年,協議有效斯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月___日提前終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本終止協議簽字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和補償款后,將扣除應付的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還乙方。
四、本終止協議生效后,乙方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相關義務與權利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
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終止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終止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因本終止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房屋租賃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方訴訟,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處理本終止協議項下糾紛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終止協議未盡事項,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九、本終止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不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四層,包括地下室)出租給乙方使用。因合伙人之間產生矛盾,導致餐館無法經營下去,因此甲乙雙方協商,至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房屋租賃合同。乙方超過租賃期限為五天(每天租金400元,五天共計20xx元),由乙方付給甲方。因此甲乙雙方手續已清再無房屋租賃合同關系。
附注:
1、乙方在甲方重新向他人出租房屋之前乙方將屋內自己的所有東西全部搬完。
2甲方在這期間不得干預乙方搬運自己的東西。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九
致_____先生:
您好!
我是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的房東____,您于___年____月與我簽訂《房屋租房合同》,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____元。合同明確約定在合同履行期間,房屋不得進行轉租,您違反此約定將房屋進行轉租,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我作為出租人有權解除我們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因此,我現在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發出之日起,您我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解除,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后2日內(最遲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2時前)搬出位于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上述房屋,本人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并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特此通知!
本通知函一式兩份,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十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乙方因______________自身原因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搬離。
三、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根據合同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效力。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十一
原告: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x,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所地:x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于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計算方式:從xx年1月1日計算至起訴之日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筑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x30.6平方米x5元/平方米x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xx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于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后,原告又于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盡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并支付。
原告認為,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x。
xx年5月26日。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十二
按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解除的方式有雙方協商解除、雙方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9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協商解除合同是最有利于雙方當事人的一種解除方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協商解除可以作為出租人首選的一種解除合同方式。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了合同解除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出租人就可以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但是合同是否要解除還是要看出租人的意愿,換句話說,即使約定解除的條件出現了,作為有權解除的出租人也可以選擇不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具體到房屋租賃合同來說,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十三
甲乙雙方原于20__年十二月一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第二層,總面積約為________平方米。現因乙方長期拖欠甲方房租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一、現甲方要求乙方應于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二、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于20__年10月31日前將房屋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房屋并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擔房屋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房子時應保證房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房屋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甲方(出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十四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依()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為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的業主,并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于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系上,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鑒于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盡快歸還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后在本協議上簽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十五
我國《合同法》對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嚴格,規定只有出現下列情形,才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2)當事人經協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8)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十六
甲方:
身份證號:
年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20____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20____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20____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于20____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20____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023年合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篇十七
茲因甲方基于鄰居(其它所有權人)反對之原因,請求與乙方終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所簽,標的物坐落于______縣市______市鎮鄉區______里(村)______鄰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號樓樓頂或屋凸之空間之租賃契約,雙方同意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協議履行:
一、雙方于簽訂本協議書時起即終止原租賃關系。
二、乙方應即將標的物上之基地臺設施拆除,并將標的物返還于甲方。
三、甲方應于終止租約時起______日內,返還押金新臺幣(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計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約中若有其它優惠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機兌換卷及回饋方案同意書)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棄。
五、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當事人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印)___________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