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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一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重大意義。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并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第四條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后,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
證明書。
》,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后,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并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土地使用權抵押”指乙方為籌集資金開發全部或部分出讓地塊向抵押權人(即貸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利益作為還款保證的一種物權擔保行為。
3.“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4.“成片開發規劃”指由開發企業依據總體規劃編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和安排。
5.“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土地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交通、通信等設施。
6.“不可抗力”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以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雷電、洪水、臺風、爆炸、戰爭。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年,自頒發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對資企業主為的工業區(綜合區)開辦和經營重化工工業項目(建設項目),亦準許開辦一些與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
(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征得甲方和城市規劃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和國家規定的有關土地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港元),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港元)。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依照規劃向當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六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向甲方支付土地費用。
美元(港元)與人民幣的比價,以付款前一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帳戶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更變,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負責。
第十八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并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資額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的真實、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
第二十一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轉讓方即喪失被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分別辦理轉讓手續。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擔人使用。
第二十四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
租賃合同。
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應當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鑒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的真實、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辦理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
第二十九條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要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
申請書。
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雙方簽字同意后執行。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后應在____日內糾正該違約。如____日后,違約沒有糾正,則違約方應向一方負責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預見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產生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在該土地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認定上述延期由無法成立并不批準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任何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名稱____________;法定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二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重大意義。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并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第四條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后,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后,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并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土地使用權抵押”指乙方為籌集資金開發全部或部分出讓地塊向抵押權人(即貸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利益作為還款保證的一種物權擔保行為。
3.“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4.“成片開發規劃”指由開發企業依據總體規劃編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和安排。
5.“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土地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交通、通信等設施。
6.“不可抗力”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以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雷電、洪水、臺風、爆炸、戰爭。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年,自頒發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對資企業主為的工業區(綜合區)開辦和經營重化工工業項目(建設項目),亦準許開辦一些與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
(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征得甲方和城市規劃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和國家規定的有關土地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港元),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港元)。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依照規劃向當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六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向甲方支付土地費用。
美元(港元)與人民幣的比價,以付款前一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帳戶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更變,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負責。
第十八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并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資額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的真實、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
第二十一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轉讓方即喪失被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分別辦理轉讓手續。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擔人使用。
第二十四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應當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鑒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的真實、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辦理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
第二十九條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要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雙方簽字同意后執行。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后應在____日內糾正該違約。如____日后,違約沒有糾正,則違約方應向一方負責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預見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產生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在該土地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認定上述延期由無法成立并不批準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任何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名稱____________;法定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三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鑒于。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符合下列第項規定的轉讓條件:
(1)系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已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了投資開發、利用。
第三條下列文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甲方提供的轉讓地塊界址圖和約定地塊地理位置圖;。
3、甲方提供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條件說明;。
5、乙方提供的項目建設安排及進度表。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轉讓位于地塊的使用權,作為乙方的用地。地塊面積共計平方米,其地塊形狀和位置詳見地塊位置圖和界址圖。
第五條該地塊用地性質原為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地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給乙方的權屬證明標明的使用年限為準。
第七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時,乙方有權依照政府規定就其在該地塊使用方面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四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合同書樣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須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或_________部分房產),其使用范圍內(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_________房產(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乙方領有該房產使用范圍內土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準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
第三條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整棟房產;甲方出讓相應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即_________平方米。(或:第三條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樓層___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_房產總建筑面積的_________%;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_________房產使用范圍內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為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并根據需要為對方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條_________建筑物(房產)使用范圍內的土地,按原批準文件為_________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城市規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讓金總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或乙方出售房產后_________日內)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或:乙方出租_________房產,每年應以租金的________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為止?;颍阂曳降盅篲________房產后_________日內,以抵押所獲貸款抵交完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更換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帳戶,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戶號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部分房產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產占_________房產總建筑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并依照規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并交還土地使用證。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五
合同權利的轉讓既可以是全部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的轉讓,以下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閱讀參考。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并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后,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簽訂后5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
(2)《建設用地批準書》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設計要點批文》
(5)回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后,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并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六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其他權利狀況。
2、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
并承擔轉讓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第三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四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轉讓價格。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六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七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更名過戶手續。
第八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九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
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合同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甲方。
乙方。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七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須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或_________部分房產),其使用范圍內(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_________房產(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乙方領有該房產使用范圍內土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準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
第三條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整棟房產;甲方出讓相應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即_________平方米。(或:第三條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樓層___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_房產總建筑面積的_________%;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平方米。)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_________房產使用范圍內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為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并根據需要為對方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條_________建筑物(房產)使用范圍內的土地,按原批準文件為_________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城市規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讓金總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或乙方出售房產后_________日內)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或:乙方出租_________房產,每年應以租金的________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為止。或:乙方抵押_________房產后_________日內,以抵押所獲貸款抵交完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更換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帳戶,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戶號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部分房產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產占_________房產總建筑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并依照規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并交還土地使用證。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八
法定住址:xxxxxxxxxxxxxxx;郵政編號: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
根據《xxx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將座落為,面積(號碼:xxxxxxxxxxxx)及界址圖劃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作商業用地。
第四條轉讓地價(評估地價)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地價款總額。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十天內半地價款總額50%即元人民幣付給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減半返還。甲方收到全部款項后,將從《國有土地使用證》和轉讓地塊移交給乙方。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備查,送(市)縣地產交易所一份,余下送有關部門。
第七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通訊和付款,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自行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和銀行帳號應為:。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xxxxx有限公司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電話:
郵政編號:
開戶銀行:
帳號:
任何一方若變更以上通訊地址和帳號,在變更后3天內應將新的地址和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xxxxxx簽訂。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帳號:開戶銀行:郵政編號:電話:法定地址: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九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認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
第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第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輸。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山、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經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租。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是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功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員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簽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該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該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傳真:
電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受讓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傳真:
電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天津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天津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圍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本條第___項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
(二)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實地驗明交付土地時該宗地的土地條件,出讓人應當出具《交付土地通知書》,受讓人認可并簽收。《交付土地通知書》回執由受讓人存留,作為登記發證的審查要件。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年,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萬元)。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受讓人按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部門簽訂的合同約定支付。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條受讓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萬元)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及界址點坐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第十二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三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土地使用條件:
(一)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容積率(建筑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四)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年__月__日之前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十六條該宗地外部市政公用設施(含供水、排水、燃氣、道路、路燈和綠化)由受讓人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部門申請解決,其它市政公用設施配套(如電力、通訊、供熱等)由受讓人向有關專業部門申請解決,并按規定繳納相應費用。
第十七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調整權,原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二十一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項規定之條件:
(一)受讓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并經出讓人認定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方可轉讓。
(二)受讓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開發建設投資比例認定,應當由受讓人委托具有專業審計資格的審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出具已開發投資額及完成總投資比例的審計報告。開發投資總額以計劃管理部門的建設投資計劃為準。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其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九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國家無償取得,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國家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三十一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0.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四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致使受讓人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1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0.3‰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動工建設的,應當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期不得超過1年。除出讓人同意外,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時間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出讓人將發出《履約通知書》,敦促受讓人在規定期限內開工,并將有關情況定期公告;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應當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六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四十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其余由出讓人報備。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簽訂。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一
贈與人(甲方):戴梅香公民身份號碼:受贈人(乙方):劉旭紅公民身份號碼: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于20__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戶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占份額歸屬于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__)第g0110001號。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并辦理公證后生效。
贈與人:受贈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鑒于:
1.甲方董事會、股東大會已經作出決議,同意將甲方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與乙方所擁有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m公司')的____%股權及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n公司')的____%股權進行置換。
2.乙方董事會、股東會已經作出決議,同意以乙方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與n公司61%的股權與甲方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置換。
3.m公司與n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已經分別作出決議,同意乙方將其持有的各自公司的股權與甲方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置換。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資產置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次資產置換的內容。
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________的面積總計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國用(____)字第____號)與乙方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和n公司61%的股權進行置換。
二、本次資產置換的標的。
1.置出資產:
甲方擁有的位于________的面積總計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國用(____)字第____號),地號為________,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置入資產:
(1)乙方所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
(2)乙方所擁有的n公司61%的股權。
3.本次資產置換的價格與作價依據。
(1)置出資產的價格。
本次資產置換置出資產甲方擁有的______平方米土地,雙方約定以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為參考作價依據。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國地估字[____]____號土地資產價格評估報告書,評估總地價為______萬元(上述評估結果已依法報經國土管理部門確認)。甲、乙雙方以此評估值為基礎將本次資產置換中甲方擬置換出的資產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2)置入資產的價格。
a.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__評報字(____)第____號《m公司股權處置資產評估報告書》,m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因此乙方本次擬置入的m公司37%的股權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
甲、乙雙方經協商,將本次資產置換中m公司37%的股權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b.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評報字(____)第____號《n公司股權處置資產評估報告書》,n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因此乙方本次擬置入的n公司61%的股權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
甲、乙雙方經協商,將本次資產置換中n公司61%的股權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綜上,本次資產置換中甲方擬置換入的m公司37%的股權和n公司61%的股權總計作價為______萬元。
(3)置換差價。
甲、乙雙方同意,對于本次資產置換中的差價______萬元由甲方計入對乙方的應付款。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對于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應及時提供。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后,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上述股權的變更手續,對于需要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及時提供。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的規定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承擔本次置換資產價格____%的違約金;若雙方違約,則應按雙方的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保密。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本協議涉及的各方商業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或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其承擔披露義務的除外。
六、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產生的各種爭議,甲、乙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或者“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三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________項目。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八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九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_____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乙方用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定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四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賬戶號_________。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或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九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人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一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辦法解決:
(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法定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乙方:
法定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四
承租方。
第一條甲方將下列標的物出租給乙方:____。
1、房屋位于:____。
2、該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同時作為租賃標的物。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20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標的物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
2、具體支付方式如下:____乙方應按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對租賃標的物有出租的權利。
2、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甲方在租賃期滿后有權按當時標的物的狀況無償取得標的物。
4、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甲方應當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權按照乙方的需要使用租賃標的物,包括對房屋的改建、擴建、重建等。
2、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出賣標的物,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本合同租賃期滿后,甲方仍然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的享有優先租賃權。
4、租賃期滿后,乙方應維持標的物當時狀況,無償將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5、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乙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補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承租方: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五
合同權利轉讓生效除遵守合同轉讓的一般條件和要求外,應當通知債務人,以下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閱讀參考。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六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_____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五條?稅費之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于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七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本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愿意將自有無耕種
條件的閑置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地面積共計 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1、土地租賃費包括土地租金和基礎設施發展基金,合同生效后
前三年土地租賃費每年每畝為 人民幣,從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賃的基礎上遞增5%。
2、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交清當年的土地租賃費,此后
乙方應在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的租賃費。逾期10日后,每天加收當年租金2‰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費票據不是專用稅務票據,所開票據不含稅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將協議項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給乙方使用,并負責協調周邊關系,保證主路路面暢通,保證村民不得滋擾、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合同簽訂后,在乙方承租期內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賃費價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賃權。如遇國家征地、占地等情況,必須充分考慮乙方的利益,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設施、機械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甲方予以配合。
3.在前期建設中,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電、用水、路暢通。在生產過程中用電量不大的情況下,甲方可考慮乙方用電,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4.雙方發生矛盾時,甲方及其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斷路、斷電、斷水等方式影響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愛護村內環境及公共設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村規民約,不得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的生產不得造成甲方水源、空氣和環境污染。
3、乙方無權將所租賃甲方的土地借貸擔保,不得轉讓、入股,必須合理、愛惜使用土地,在使用過程中一切安全隱患由乙方負責。
4、如遇國家規劃、征占或其他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交納未到期的租賃費,并按國家標準賠付乙方損失。
5、國家所有土地使用手續由甲方辦理。在建設過程中和生產過程中因土地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甲方按時收取土地租金。
第六條 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如不續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等資產有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如雙方協商房屋等不動產由甲方收購,按每年2.5%折舊。若乙方不愿意協商處理,甲方將按每年10%折舊處理,土地產權歸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違法、違約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解除合同,則乙方場地內所有建筑及其他設備的投資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租賃期間總租賃費30%的違約金。如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租賃期間總租賃費30%的違約金。
2、甲方有義務約束管理村民,甲方及其村民如以任何形式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年租金2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損失,還應賠償實際損失。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前期基建用工、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認質認價。
2.乙方生產期間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技工。如錄用后不能勝任或不服從乙方管理,乙方有權按國家法律及乙方的規章制度處理,甲方應予配合。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村委會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鑒于:
1. 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
2.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該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土地使用權。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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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租賃范圍
1.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證號、宗地位置、宗地面積、批準用途等內容詳見土地使用證)。
2. 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本合同租賃范圍。
3. 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
1. 第一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內)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貳萬元人民幣。
2. 第二段年月日止,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叁萬元人民幣。
3. 在租賃期間,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車(一輛)乙方免費清洗,如需美容,則美容費用由甲方自理。
4. 乙方在租用的五年內,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20000.00元/年支付甲方,租金應于每年1月1日前付甲方。
5. 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年,支付一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內,由于政府規劃、拆遷等自然災害引起無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 在乙方租賃期限內,如乙方不提出終止合同,甲方不得將土地轉租他人使用。
第四條 土地用途
1. 本宗土地系供洗車場及汽車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自行裝設。
1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 乙方可隨時歸還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內,水電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費用由乙方負擔。最后一期水電等應由乙方負擔之費用,乙方應于遷離前向甲方結清。
第六條 本合同租賃期限未屆滿前,一方擬終止租約時,應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并支付給甲方以未滿年限每年1000元作為損害賠償。
第七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權終止租約并請求損害賠償;
1. 違反第三條之規定者。
2. 積欠租金額達二個月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者。
第八條 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間,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時,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蓋的房物改造等設施,由乙方自行帶走,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本合同書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2
甲方:牛店鎮寶泉村五龍廟河村民組村民
乙方:
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開發,利用經營等活動,應遵守國家及上級部門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甲方有地,南寬,南北 米,東北 米。
(三)租賃期限:
本協議土地使用租用期限為十年。
(四)付款辦法: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乙方每年向甲方付租金后,方可使用。
(五)本協議期限內甲方不得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善后復耕
本協議期滿后,乙方在該地的建筑物及設備設施由乙方負責清理,恢復地貌,并一次性賠付給甲方每畝( )元。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八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互惠互利和平等自愿的原則,現就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已茲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及建筑物位置和面積。
甲乙雙方同意并確認,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大概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宗地的具體位置及四至見附件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該宗地的全部地上建筑物和構筑物清單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擬租賃宗地及建筑物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及建筑物不被第三人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且甲方應賠償損失。
3、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及建筑物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準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
5、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及建筑物相鄰的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及建筑物行使正當權利。
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及建筑物。
2、在租賃期間內,甲方出讓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3、乙方租用期間,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及建筑物,接受甲方監督,按照約定的用途正常使用造成的損耗不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5、租賃期間,乙方發現租賃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轉租。
7、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8、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
9、租賃期間,租賃土地及建筑物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該損失。
10、乙方在土地及建筑物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及建筑物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乙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12、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13、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年限屆滿后,合同條款不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至遲須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如非城市規劃拆遷等特殊原因,甲方應同意乙方的續期要求,并與乙方協商確定新的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租賃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后,與乙方簽訂續租合同,乙方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14、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土地及建筑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乙方可以按其所占面積比例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土地及建筑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沒有如實告知乙方租賃土地規劃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對租賃土地沒有出租權,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租賃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已為第三人設定抵押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承擔損失,若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每遲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超過______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期限內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遲延一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貸款利率計算滯納金。
5、租賃期屆滿后,乙方不能及時交回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的,甲方以約定租金標準按日計算租金。
6、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賠償乙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十九
甲方:
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
為了切實解決三農問題,迅速調優調高農業產業結構,發展高效農業項目,種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導廣大農戶走上致富道路。為使土地有序流轉,進一步完善土地經營流轉機制,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在承包組、農戶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此土地流轉使用權承包合同。
一、落實地點:
二、承包期限:
三、土地租金:每年每畝租金按每畝斤稻谷標準計算,折算價格縣貿糧局前一年月日左右公布的糧食價格計算。年月日長興縣貿糧局每百斤稻谷元,即年每畝租金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類推。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后租金每年在月日前支付給甲方(先付后用)。
五、如遇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及相關項目征用土地,權益損害(設施等)賠償歸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應該給農戶的常規地面作物青苗等補助費歸農戶所有。
六、其他事項:
1、土地復耕費:
2、承包期內允許種植蔬菜,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收費標準與當地農戶一視同仁。
3、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按照甲方的統一規劃、統一種植、管理、包裝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規定應享受的各項政府政策,乙方的鋼管大棚由甲方統一提供。
4、本合同未盡事宜,再行共同協商。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辦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單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責任,按經濟損失程度負責賠償,經調處不成的,可向縣農業合同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書(匯總20篇)篇二十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是土地使用權的按份共有人,為維護友好的共有關系,經三方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共同遵守。
協議土地具體位置在:__________面積。土地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其中甲方占使用權份額,乙方占使用權份額,丙方占使用權份額。
一、一般原則。
1、因共有的土地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2、任一產權人均可就共有土地相關事宜向外發布要約邀請,但對外訂立合同的,必須經過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簽署、執行。
3、對共有土地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按照各產權人的份額負擔。
二、關于管理事務執行人。
1、方、方同意方為共有事務的管理執行人,以及按照本協議約定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負責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2、管理執行人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費用,由甲、乙、丙三方按照產權份額承擔。管理人應向另外兩方提供相應的票據、以及賬本記錄。
3、關于土地使用權共同事務所產生的資料,原件由管理執行人保存,管理執行人應向甲方提供復印件。
1、由土地使用權的按份共有人以外的其他人承租的,需經三方同意方可對外出租。
2、由土地使用權的按份共有人承租的,由三方協商。
1、土地使用權沒有出租的,應保持各方自行經營或者空置狀態。
2、土地使用權人要求占用的,應該經對方同意的,并按照市場價格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支付租金。
五、關于產權份額轉讓。
1、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系。(所謂同等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3大交易條件:
同樣的價錢;。
同樣的稅負方式;。
能夠在相同天數內付清全部款項的付款方式。
2、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使用權權份額的,本協議作為份額轉讓的附件,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接受并簽署本協議,否則轉讓人不得轉讓。轉讓人堅持轉讓的,由此而造成其他產權人糾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應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產權人,比如:__________電子郵件、電話、郵寄快遞等,轉讓人應收到通知10日內書面回復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不作書面回復的,視為放棄購買權。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生效,共同執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