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一般包括租金、租期、押金、維護責任等重要內容,雙方應明確約定并簽字確認。接下來是一些租賃合同樣例,方便大家了解和制定自己的合同。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車型號為座,顏色。狀態良好,干凈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附《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機動車行駛證》。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每月為元人民幣(元),內含包含司機服務費。承租方僅向汽車提供油費,此外費用如保險、維修、年檢等均由甲方自負。
三、租金支付。
自合同簽訂后,承租方將甲方員工編制,汽車租金(內含司機工資)按月支付,汽車加油費有乙方支付。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2、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維修。
3、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4、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5、甲方負責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年檢等相關手續。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2、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3、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4、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5、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若單方中止合同,按《合同法》承擔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經辦人:
承租方(已方):承駕人:
簽定日期:年月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二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注:
油量發車時。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承租方。
電話。
住址/地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經辦人。
電話。
住址/地址。
保證人。
電話。
住址/地址。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變更記錄。
特別約定。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承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保證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制定。
20__年十二月。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_。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業被稱為“朝陽產業”,它因為無須辦理保險、無須年檢維修、車型可隨意更換等優點,以租車代替買車來控制企業成本,這種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國內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用戶的青睞。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噸載重量____牌汽車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
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三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注: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村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四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20_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_____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五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牌汽車壹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還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續租車輛,以實際還車日期為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納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車輛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簽訂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滯納金200元;如長期拖欠,以每10日為計算單位,加倍收取滯納金。乙方應按合同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如提前還車,預付租金余款不予退還。
4、乙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行駛不得超過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規定加收超駛費,超駛費的收取根據車型而定(后附明細及標準)。租賃時間超出合同所簽定時間,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以上按全天計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車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2、負責辦理乙方租賃車輛的車損險、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盜搶險。
3、負責乙方所租賃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應協助乙方處理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車輛發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內免費救援。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督。
7、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有其它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車輛,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每天負責對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甲方聯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規檢查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確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許可。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改裝,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不得將車輛交付與本合同不符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包括燈泡、輪胎、門鎖、收音機以及因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等)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通管理部門并通知甲方報保險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人員傷亡醫療和相關費用以及車輛的維修費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車輛),后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裁決證明及種種有關的證明票據交于甲方,甲方據此向保險機關辦理定損事宜,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包賠所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之間差額。由于交通違章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扣押及維修期間,乙方除租金外必須按照租賃車輛累計租賃總金額60%支付甲方停駛租金。因乙方使用車輛發生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損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損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6、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車輛停止計算租賃費用后,如租期未滿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廠交付了定額的20%車損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與原租車輛為同種車輛,如遇法定節假日,甲方不能保證及時提供替換車。
7、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8、在租賃期間,車輛發生碰撞事故,乙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9、在租賃期間,乙方車輛如需駕離_________(地區),甲方提供必要證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賃期間,如發生牌照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之前向甲方交納補領牌照期間的租金和驗車費換牌費350元。在租賃期間,如發生行駛證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前向甲方交納補領行駛證所用費用及罰金共計人民幣1000元整。
11、在租賃期間,車輛正常行駛中發生異常情況有可能造成車輛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車送回本公司檢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租車期間不能隨意拆除、更換汽車配件,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所使用車輛按4s店修理金額全額賠付,與保險無關。
12、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人為碰撞,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保險不理賠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還需對甲方的車輛加速折舊進行補償(按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用的20%)。
13、乙方在租車期滿后把所租車輛還回公司,辦理還車事宜。在十五個工作日后,如查詢無違章后退還押金總額。如有違章甲方通知乙方處理違章事宜,乙方出據交通違章罰款單據到甲方處退還押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租賃車輛價格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七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一輛,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年,即租賃期至年月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租金。
雙方協定,租金為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于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八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單位車輛(車牌: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共計__年_____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額支付租金萬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將其旅游客戶、機票代理、車輛提供給甲方事宜,訂立合同。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期年。如到期均無異議,將自動延續。
二、合作方式:
1、為了方便乙方游客在西藏旅行得到方便、快捷的高端服務,甲方有條件向乙方提供機票預定,租車租導,旅游咨詢等業務。
2、乙方客戶如需旅游、機票、租車,乙方須優先將游客提供給甲方。乙方客戶如在前臺咨詢旅游、機票、租車等相關信息,前臺需及時跟甲方聯系,讓甲方第一時間把相關的旅游信息提供給乙方游客,為了避免市場惡性,乙方不得將信息轉交第二家。
3、凡在旅游接待服務中出現的投訴旅游事故等一系列問題,由甲方承擔現任;酒店方會議客人如需旅游服務,甲乙雙方可臨時協商,并安排。
4、甲方將對乙方做出如下約束;甲方要杜絕業務員暗箱操作,以及泄漏乙方客戶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在酒店內不得另設機構從事散客旅游咨詢,如酒店內有員工從事相關活動,乙方應予立即制止其行為并做出相關懲罰。
6、由于西藏旅游市場淡旺季分明,旅游費用將有所變動,但報價必須合乎拉薩本地旅游市場規律,不得亂報、虛報價格,且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7、如甲方已為乙方提供服務,如不是因為甲方服務存在問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暫停或調動甲方提供的服務的項目,否則以5000元做為賠償。
三、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旅游信息所產生的利潤由甲方減去市場的成本價按利潤的五五對分。
四、備注:。
甲乙雙方一旦達成合作,為了避免旅游市場惡性競爭,保證雙方不被破壞信譽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旅游客戶信息轉交其它旅游機構。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經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為:豫.
第二條:租賃期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應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繳清;第三期付元,應至年。
月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后,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占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雇傭的人員在雇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雇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稅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后,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戶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并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并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稅費,在乙方還完后,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后,乙方租賃車輛應按合同第四條規定還本付息,車輛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稅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稅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擔保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借據。
因我購買牌汽車,車架號,發動機號,資金不足,借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元,月息.
借款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還款保證書。
市運輸有限公司:
日起保證償還本金元,利息元,以此類推逐月償還;并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還清本息。
如逾期,借款人同意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雙倍加收利息,逾期兩個月不能清償的,無條件同意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收回車輛和有關行車證件,,并自愿接受簽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還款保證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一
乙方:(姓名)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
車型:車牌號:
駕駛證號:
為了拍攝電視劇,甲方租用乙方車輛作為拍攝交通工具,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租用乙方(車型)作為拍攝工作中的交通工具,甲方按乙方車輛實際的工作天數結算租金。雙方商定:乙方車輛的租車費為每天元,甲方租用時間為:年月日起至劇組工作結束之日。約為天。每星期最后一天為車費結算日。
2.乙方應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各種車輛手續齊備。
3.甲方租用乙方車輛,由乙方駕駛員專職駕駛,其燃料按照甲方有關規定由甲方負責報銷。乙方駕駛員在工作中應做到盡職盡責、節省用油。
4.乙方駕駛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伙食、住宿條件由甲方提供。
5.乙方駕駛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法規,保證行車安全。車輛丟失、違反交通規則所造成的損失或發生的交通事故,導致被罰款或造成經濟損失、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由乙方自行維修,甲方不承擔修車費用。乙方修車期間甲方不承擔租車費用。
7.甲方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保證乙方的休息,避免疲勞駕駛,防止發生事故。
8.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自覺遵守攝制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制片部門管理制度,乙方如違反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扣罰乙方車費以賠償損失,并辭退乙方車輛。
9.甲方如需延長租用時間,應提前與乙方簽訂延期使用協議;乙方如協議中途退回車輛,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積極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甲方:影視有限公司乙方:
電視劇攝制組。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輛。
:車架號:車牌號:制造廠家:出廠日期:發動機號:
自年月日開始,計劃租賃至年月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地點: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元,大寫叁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后,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后每一個月結算并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三
駕駛證號碼:
所租車輛名稱:型號:顏色:車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_日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時止,甲方將號車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元。
行駛區域:在范圍內。
1、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車輛;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燃油費;
7、甲方要提供能夠熟練駕駛所租車輛,并且持有有效駕駛證的駕駛員;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的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1、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4、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做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5、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7、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據為限。
甲方有如下行為的,乙方有權拒絕賠償損失,并解除合同:提供車輛相關的虛假信息;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者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應以本合同為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租賃發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1、駕駛員身份證復印件;
2、車輛保險單復印件;
3、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出租方: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四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戶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并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_____________,車牌為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元。(超時6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于每月_________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后,甲方將余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章押金,在__________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后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30%,租期的剩余時間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20%。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于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并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后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并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后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于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3000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簽訂日期: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五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注: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或蓋公章)。
中介方代表:
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六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租賃時間自20__年08月08日至20__年08月07日止,共壹年。
2、甲方租用廠車大巴一輛,車牌號為:,司機:,手機:。該廠車主要用于乙方員工的通勤接送,發車時間及路線按照乙方的相關規定為準,每天早晚(含加夜班)各接送一次(即每天往返一次),發車時間以乙方通知的時間為準。
二、租價及付款方式、期限:
1、年租總金額:90000元(大寫:玖萬圓整),包括:司機工資、保險、年檢、維修等費用。
2、協議生效乙方即預付人民幣45000元(大寫:肆萬伍仟圓整)至甲方,在20__年02月09日前付清所有余款。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擁有合法的牌照,車輛在租出時車況良好。
2、甲方負責對租出的車輛投保車輛意外責任險、盜搶險、車身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甲方司機應著裝整潔,行為端正,談吐文明。
4、司機在工作期間,應保持車輛整潔,不得在工作期間,做工作以外的事。
5、租賃期內車輛及行車安全由甲方負責,如因違反交通法規而發生的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嚴禁使用甲方車輛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使用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品。
2、租車期間,如有特殊需情況而另外發車,所產生的燃油費、停車費、過路費等(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負責支付。
3、乙方租用的車輛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能賦予自已對車輛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權利。
五、其他。
1、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終止合同,并對乙方收取相應的賠償費。
2、租期內如果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甲方與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相應調整。
3、乙方租車期間如需延長租期,需在租期屆滿前的7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并辦理延期手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七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
4、租金合計:,預付定金租車款的,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傳真: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八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為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本合同為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為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為一天)為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為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稱“元”)?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為_____付。
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為?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為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為: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不計利息返還?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于租賃期滿后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為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為人民幣結算。
第九條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并將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了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并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后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于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承擔由此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后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在租賃期間,由于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2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為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于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于五千元時)。
3由于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d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了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及時答復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范圍(五環)內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協助乙方處理發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負責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辦理租賃手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3乙方名稱住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的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發生各類機械故障或車輛損壞事故的,須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不得擅自維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由于任意一方責任造成的機件故障,損壞的,修理費由任意一方承擔。
5妥善保管車輛的證件牌照等,定期檢查機油剎車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定期檢查車輛設施,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6租賃車輛如需添加油品,必須使用該車輛生產廠家允許使用的油品。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賃車輛上的設備儀器和零件,乙方必須保留租賃車輛的甲方特征標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壞。
8乙方不得擅自贈予,轉讓,轉租,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以及有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9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一下活動:用作教練車,參加競賽,做抗震抗壓等測試以及其它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不得超載人和物,不得運送易燃易爆腐蝕物品,不準酒后駕車,不準違反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
10不準將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超過72小時。
12車輛發生緊急故障或異常時,應立即停車并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
1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配合甲方維護保養。
14乙方還車時應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檢驗有刮擦碰撞等情況的,應按修理行業收費標準賠償損失,并承擔甲方在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
第十八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和租賃車輛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六條5、6、9、10款規定的,經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七條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向甲方賠償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內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不予退回并不承擔因收車對乙方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甲方或者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和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附加條款: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十九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最新個人的汽車租賃合同(匯總20篇)篇二十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_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_____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________—________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