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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一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2.上級機關和有關部委就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等征求甲方意見時,參與研究提出立法建議和立法協調意見。
7.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書;
8.根據甲方要求參與或開展專題調研工作;
9.配合甲方開展法律培訓和法制宣傳;
10.協助甲方起草或者審查重大經濟合同以及機關管理的重要文件;
11.對涉及甲方的涉法信訪工作提出法律意見,必要時參與解決工作;
12.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團隊由___律師擔任負責人,___?;、___律師為顧問律師。必要時,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需要調集、組織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提供專業服務,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應保證顧問律師的工作時間。
2.甲方以傳真、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乙方以參加工作會議、提出法律建議、起草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庭應訴等方式提供服務。在合同期內,乙方應至少指派一名顧問律師,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不少于每周四個工作日的現場辦公,根據甲方的要求和指示,處理日常法律事務。
3.乙方以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高質高效的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的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對于甲方委托的重大事項與疑難案件,乙方進行集體討論決定。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通報委托事項或研究工作進程,提供階段性工作報告;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經核定的工作費用。
5.需要乙方律師到場提供法律服務的,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1.乙方律師應當遵守法律規定與本合同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高質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按照甲方授權的范圍與權限進行工作,不得超越授權范圍,不得與案件利益相關方單獨會面,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職業思考與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在擔任甲方法律顧問期間,不得同時接受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他方當事人的委托,為其辦理法律事務。
5.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獲知的甲方需要保密的信息、文件或甲方要求保密的他人信息、文件,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單獨或與任何第三方共同利用。涉及國家秘密的,乙方的保密義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限于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保密義務特別注意,并對律師進行經常性的政治和保密教育。
(2)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審查;
(3)自覺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識;
(4)不違規記錄、存儲、復制國家秘密信息,不違規留存國家秘密載體;
(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
(6)未經單位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
(7)工作期滿離崗時,清退全部不應由個人持有的國家秘密載體;
(8)工作期滿離崗時,自愿接受脫密期管理,服從有關部門的保密監管。投標人應當督促、教育顧問律師,保證顧問律師履行承諾書規定的有關保密義務。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法律顧問身份從事與甲方無關的其他商業活動;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保證其安全與完整。
1.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萬元人民幣。此費用涵蓋第一條所列的全部法律服務內容。
2.乙方律師為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京外差旅費、食宿費等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費用標準遵照國家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北京市內的交通、通訊、文件制作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通過轉賬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用的50%,具體為人民幣元;合同服務期滿后___日內,甲方通過轉賬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服務費用。
4.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聯系人和承辦律師的;
2.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3違反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任何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事先書面通知對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續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賬號:
地址:__________地址:
簽約日期:20xx年5月日約日期:20xx年5月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三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四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托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轉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3.乙方進行轉委托時對受托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復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后,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五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六
委托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
聯絡人:______職稱:______。
電話:______分機:______。
傳真:______電郵:______。
受托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
聯絡人:______職稱:______。
電話:______分機:______。
傳真:______電郵:______。
為了有效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茲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居間服務,促成甲方獲得目標項目的最終合作權,甲乙雙方就居間合作具體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約定,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委托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項目,引薦甲方與目標項目之建設方/業主方進行直接洽談,提供關于項目實施的重要信息,協調并促成甲方獲得項目的最終合作權,且由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以合作模式簽訂項目合作合同;同時,為甲方實施項目的具體活動及合同履行的各項事宜提供必要的溝通、協調服務等。
1.2“居間成功”是指乙方嚴格依本合同約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項。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均視為居間不成功,委托事項未完成:
1.2.1甲方未能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正式的項目合作合同;。
1.2.2乙方僅提供項目的信息,或聯絡、協助等一般性服務;。
1.2.3對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乙方未提供實質性幫助。
第2條乙方權責。
2.1乙方承諾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資源,投入相當的人力、財產及人際關系成本,積極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促成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并簽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負責項目合作的關系對接、提供合作條件及商務信息、參與投標活動并促成甲方中標、協助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項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實施項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確保甲方收取項目款等。
2.2項目前期,乙方應認真分析研究相關的市場信息,及時將項目信息或建設方/業主方的項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項目情況、招標文件、實施內容、合同條件、質量要求、工程量清單總價及子目單價、供應材料等。甲方認為有必要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的,乙方有義務予以協助。
2.3乙方提供予甲方的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文件資料、信息等,乙方保證完全滿足如下要求:
2.3.1項目情況切實可行、資金到位,施工手續齊備,已能夠正常實施。
2.3.3各種文件資料、信息等完整準確、真實可靠。若前述文件資料或信息出現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時,甲方可逕行解除本合同,并對其因此所受之損失主張賠償;且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2.4在項目初步磋商洽談、招投標活動、合作合同談判簽署過程中,乙方應盡居間人之最大審慎和誠信義務,積極協助甲方進行參與項目、信息溝通、關系對接、業務公關,全力配合提供相關文件信息,輔助具體的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幫助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并簽署正式合作合同。
2.5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間服務,以確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實施及順利處理完結項目全部事宜:
2.5.1協調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在整個履約期間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2.5.3協助甲方向建設方/業主方提供完整的項目技術方案,協助甲方參與項目技術方案論證,向甲方轉達建設方/業主方提出的意見。
2.5.4積極協調建設單方/業主方依約履行其應負之義務,如項目驗收、款項支付等。
2.6在提供居間服務咨詢期間,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通報與項目相關事項的最新進展,收集反饋信息,解釋有關問題。
2.7乙方應勤勉盡責,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項,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2冒用甲方名義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或損害甲方利益的;。
2.7.3怠于提供居間服務或提供的資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使用行賄、內幕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間服務的;。
2.7.5任何其他損害甲方權益或違法違規情形的。若有違反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乙方亦喪失居間報酬取得權。
2.8居間成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情形,乙方可依本協議約定取得相應居間報酬,但相應的所得稅及其他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3條甲方權責。
3.1為取得項目合作權,甲方應按乙方及建設方/業主方要求,負責提供項目所必備的市場資料、技術資料、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招標公告要求各種文件資料。
3.2若乙方申請并經甲方審查批準,甲方可派人協助參加為爭取項目所舉辦的專題講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訪建設方/業主方或客戶。
3.3提供項目所涉及的技術支持,包括提供項目技術方案,為乙方提供技術方案論證會。
3.4甲方負責開展項目合作的實質性活動,如參與完成項目投標文件的制作、領取和投遞等工作,以及與建設方/業主方進行項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協商談判、正式簽署等。
3.5若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與建設方/業主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6居間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設方/業主方支付的相應項目款項,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4條居間報酬。
4.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乙方成功提供居間服務的項目,由甲方將與建設方/業主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備案,甲方按照以下給付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2以乙方完全嚴格履行其應負之合同義務且無任何違約情形有權取得居間報酬為前提。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3支付居間報酬前,乙方須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稅務發票予甲方請款,否則,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相應的居間報酬,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4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相應(個人為18.49%,企業為17%)稅費后將剩余金額的居間報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銀行信息為:
戶名: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
第5條居間費用承擔。
擔該居間費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則,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項,將由乙方自行承擔居間過程中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6條居間期限。
止之日止。超過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間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延長委托期限。
第7條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項,即未促成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正式項目合作合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7.2居間成功的,雙方依約履行完畢各自應負之權利義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7.3合同執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項的,本合同亦終止。
第8條保密事項。
8.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或泄露該商業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為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中獲悉的與甲方有關的商業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成交機會、項目合同訂立的情況等屬于甲方之商業秘密;乙方應嚴守保密義務,不得利用其在居間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為。
9.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事項進行轉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10條其它約定。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可通知對方辦理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所受之全部損失。10.2本合同的簽署并不構成雙方之間雇傭和被雇傭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權關系,乙方亦不得對外宣稱與甲方存在相同或類似關系。雙方為便于開展業務合作,相互間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針對具體項目出具的書面文件僅為實現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濫用;否則,由違反方承擔一切不利后果。
決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若不愿協商、調解或者經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將該等爭議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之仲裁規則仲裁,費用由乙方負擔。
10.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署:
甲方(章):______乙方(章):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章):______法定或授權代表(簽章):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簽署日期:______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七
電話: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_________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八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署:
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委托乙方為法律顧問,辦理有關a股發行及上市工作的法律事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就a股發行及上市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托乙方辦理。乙方接受委托,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完成受托工作,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本合同項目的經辦律師。
二、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包括以下事項。
1.參與公司重組方案的制訂、協助起草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及上市方案;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6.參與討論招股說明書;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2.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五、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萬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支付______萬元;在a股募股資金進入甲方賬戶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賬號: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果a股發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致使委托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并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七、其他條款。
1.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九
在企業股份制改革中,甲方為申請改組及上市發行股票,為使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項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甲方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的改制及上市發行股票之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國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5.與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就重大問題進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簽署一項備忘錄;。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說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說明等。
六、如乙方在辦理上述事項中違反事實作出明顯錯誤的結論,致第三人對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愿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乙方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師費的叁倍。如在辦理該事務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于合同訂立后30天內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說明書見報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的任務是依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范圍。
1、解答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關生產、生活、勞動、后勤服務以及其它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幫助。
2、應甲方的要求,審查或修改法律事務文書或其它法律事宜文件。
3、參與甲方涉外的或重大的合同談判。
4、甲方對外發生糾紛或訴訟時作為其代理人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等活動。
第四條: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單位辦公。
第五條:乙方就甲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等事項或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不予支持。
第六條:甲方遇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項應及時與乙方聯系,并派其工作人員協助乙方工作。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為20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八條: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年費用為人民幣壹萬元,每月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個人所得稅自繳)。
第九條:協議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一
摘要:本報告系2003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上市公司法律規制若干問題研究”(批準號:03bfx024)的部分研究成果。目前可轉債已經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首選方式,但在實務中卻出現了一些不合法的可轉債融資行為,轉債融資的額度究竟是多少,上市銀行是否具有可轉債融資的資格,本報告都以實例分析的方式給予了回答。本報告同時提醒,既要維護滬深股市的法治統一,又有必要加快《公司法》等商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關鍵詞:滬深股市,可轉債,融資,上市銀行。
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是指以債券形式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在一定時間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轉換成為股份的公司債券。從國際證券市場來看,可轉債作為公司融資的一項重要手段,自上個世紀80年代在國際資本市場興起以來,備受矚目。可轉債在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地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在資本市場上的運用也較為普遍。目前,可轉債已經與增發、配股一起并稱為滬深股市上市公司二次融資的三大手段。然而,隨著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行為的普及,一些法律沖突和法律障礙也隨之而來。滬深股市上市公司可轉債融資究竟存在什么問題,本報告將在實際考察的基礎上進行分析。
分析可轉債的演變歷程,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即可轉債的發行融資與出臺規制可轉債的法律規范有莫大的.關系。有關可轉債的法律法規的出臺直接導致了滬深兩市可轉債融資形成如下四個時期:
(一)探索期(1991年~1997年)。
這一時期以滬深股市開設為起點,直至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現合并為中國證監會)于1997年3月25日發布《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前夕。其間受限于證券市場開設初期的歷史現實,可轉債的發行無論是從發行人的數量還是發行規模來說都相對較小。1992年底,深市上市公司深寶安在a股市場上發行了5億元可轉債。其后,1993年經國務院同意,中紡機、深南玻和輪胎橡膠被正式批準到境外發行可轉債。19,我國又先后批準境外上市公司鎮海煉化和慶鈴汽車發行可轉債。
(二)啟動期(1997年~20)。
國務院于1997年3月8日批準了《暫行辦法》,證券委于同年3月25日予以了發布,該法規的出臺改變了可轉債融資僅《公司法》等法律規范中有粗疏規定的現實,將發行可轉債的主體擴大到重點國有企業,并對可轉債的發行、交易、轉換股份及債券償還等作了詳細的規定,由此助長了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債的熱情,鞍鋼轉債、機場轉債、南化轉債、絲綢轉債和茂煉轉債相繼發行上市。
(三)發展期(2001年~2002年)。
2001年4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揭開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熱潮的序幕。由這一年開始,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推出了發行可轉債的計劃,據不完全統計,自《實施辦法》發布之后至2002年初,推出發行可轉債計劃的上市公司高達53家,擬融資總額超過了400億元,可轉債發行開始迅速升溫。
(四)高潮期(2002年~2003年)。
上市公司通過可轉債進行再融資由2002年開始進入到高潮,2002年1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由于《通知》在進一步細化可轉債發行的同時也對可轉債發行的重要條件――發行額度“松了綁”,因此導致此前已經提出擬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借此大幅度提高原定的融資額。2002年深滬兩市先后發行了陽光、萬科、水運、絲綢和燕京5只可轉債,共募集資金41.5億元。這一數字已經超過了此前10年滬深股市發行可轉債的總和。
[1][2][3][4]。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二
在企業股份制改革中,甲方為申請改組及上市發行股票,為使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項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甲方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的`改制及上市發行股票之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國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5.與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就重大問題進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簽署一項備忘錄;。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說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說明等。
六、如乙方在辦理上述事項中違反事實作出明顯錯誤的結論,致第三人對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愿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乙方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師費的叁倍。如在辦理該事務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于合同訂立后30天內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說明書見報之日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三
委托方:__市___村。
受托方: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師謝__、___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指定___協助委托律師開展工作并負責與甲方的聯絡、溝通。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應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依照我國律師收費管理規定,結合本案委托事項的復雜程度和律師的工作量以及本案涉及的訴訟與非訴訟兩方面工作,考慮到本案的解決需要通過多個途徑,律師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故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費按以下條款執行:
1.接受委托后甲方預付乙方交通費、文印費、通訊費、住宿費等元,據實結算。
2.乙方提起訴訟后,甲方依判決可拿回被扣上繳的__畝土地的,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按土地價值___萬元的__%計算。
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向甲方支付___萬元風險押金,若乙方的代理達到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乙方可直接將押金扣交為代理費,多退少補。
六、如甲方未按以上協議如期正確履約,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已收和應收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甲方獲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律師通過訴訟程序和非訟程序取得的任何現金、支票、有價證券其他財物及相應權益等。
八、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甲方的委托及其授權范圍均不可撤銷。
九、授權范圍為特別授權,即: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賠償和補償款并扣交律師費等。
十、乙方接受委托后,可根據事實和法律選擇村民為原告提起訴訟。在任何階段乙方均可放棄和解。若基本達到訴訟目的,乙方可放棄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即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_____律師事務所。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四
摘要:本報告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上市公司法律規制若干問題研究”(批準號:03bfx024)的部分研究成果。目前可轉債已經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首選方式,但在實務中卻出現了一些不合法的可轉債融資行為,轉債融資的額度究竟是多少,上市銀行是否具有可轉債融資的資格,本報告都以實例分析的方式給予了回答。本報告同時提醒,既要維護滬深股市的法治統一,又有必要加快《公司法》等商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是指以債券形式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在一定時間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轉換成為股份的公司債券。從國際證券市場來看,可轉債作為公司融資的一項重要手段,自上個世紀80年代在國際資本市場興起以來,備受矚目。可轉債在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地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在資本市場上的運用也較為普遍。目前,可轉債已經與增發、配股一起并稱為滬深股市上市公司二次融資的三大手段。然而,隨著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行為的普及,一些法律沖突和法律障礙也隨之而來。滬深股市上市公司可轉債融資究竟存在什么問題,本報告將在實際考察的基礎上進行分析。
分析可轉債的演變歷程,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即可轉債的發行融資與出臺規制可轉債的法律規范有莫大的關系。有關可轉債的法律法規的出臺直接導致了滬深兩市可轉債融資形成如下四個時期:
(一)探索期(1991年――)。
這一時期以滬深股市開設為起點,直至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現合并為中國證監會)于193月25日發布《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前夕。其間受限于證券市場開設初期的歷史現實,可轉債的發行無論是從發行人的數量還是發行規模來說都相對較小。1992年底,深市上市公司深寶安在a股市場上發行了5億元可轉債。其后,1993年經國務院同意,中紡機、深南玻和輪胎橡膠被正式批準到境外發行可轉債。,我國又先后批準境外上市公司鎮海煉化和慶鈴汽車發行可轉債。
(二)啟動期(1997年――)。
國務院于1997年3月8日批準了《暫行辦法》,證券委于同年3月25日予以了發布,該法規的出臺改變了可轉債融資僅《公司法》等法律規范中有粗疏規定的現實,將發行可轉債的主體擴大到重點國有企業,并對可轉債的發行、交易、轉換股份及債券償還等作了詳細的規定,由此助長了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債的熱情,鞍鋼轉債、機場轉債、南化轉債、絲綢轉債和茂煉轉債相繼發行上市。
(三)發展期(2001年――)。
2001年4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揭開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熱潮的序幕。由這一年開始,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推出了發行可轉債的計劃,據不完全統計,自《實施辦法》發布之后至20初,推出發行可轉債計劃的上市公司高達53家,擬融資總額超過了400億元,可轉債發行開始迅速升溫。
(四)高潮期(2002年――20)。
上市公司通過可轉債進行再融資由2002年開始進入到高潮,2002年1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由于《通知》在進一步細化可轉債發行的同時也對可轉債發行的重要條件――發行額度“松了綁”,因此導致此前已經提出擬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借此大幅度提高原定的融資額。2002年深滬兩市先后發行了陽光、萬科、水運、絲綢和燕京5只可轉債,共募集資金41.5億元。這一數字已經超過了此前滬深股市發行可轉債的總和。
中國證監會2003年7月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6月末,滬深股市已發行可轉債99億元,超過了前可轉債發行額的總和(自1991年至2003年6月末,可轉債發行總額達187.50億元)。由于總融資額超過了增發和配股的水平,可轉債已經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當之無愧的首選方式。
二、可轉債融資的法律規范。
目前,調整可轉債融資的法律規范包括:
(一)法律。
主要是《公司法》和《證券法》。《公司法》關于發行可轉債的主要規定是第一百六十一、第一百六十二、第一百七十二、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內容只要是:發行可轉債,應報請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二)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五)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行政法規。
主要是《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等。《暫行辦法》主要是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主要內容是:“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于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后,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三)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四)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五)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六)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1億元;(七)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部門規章。
主要是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其他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3號――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4號――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等,也包括《企業債券發行與轉讓管理辦法》。
(四)其他規定。
主要是證監會對有關問題的具體通知和證交所對可轉債發行和交易制定的有關規則,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規則》等。其中證監會《關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通知》中有非常重要的要求。
三、可轉債股市受寵。
以圖通過提高增發“門檻”來對無限度增發進行約束。
而與此形成對照的是,以2001年4月《實施辦法》的出臺為契機,可轉債的發行工作卻有了很大改觀,由于可轉債與增發和配股相比兼具股權性融資和債權性融資的雙重優點,使得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上市公司開始增加。本報告認為,之所以形成這種局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發行可轉債比增發、配股的融資成本要低。
四、證監會開閘泄洪。
發行可轉債潮流的出現,固然出于上市公司自身有再融資的要求,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也與證監會的“大開綠燈”有著直接的關系。
在可轉債發展初期,對可轉債進行規范的主要是《公司法》以及《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公司法》受限于當時所處的歷史條件,不少規定較為保守,對于可轉債發行規模進行限制就是其中之一。我國采用的是將可轉債發行的額度與公司凈資產相聯系的辦法。《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然而,這一規定在1997年頒布的行政法規《暫行辦法》中被改變。《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總”“余”這一字之差,就造成了理解上的重大分歧。
正當理論界對于“總額”和“余額”具體含義的爭論還沒有結束之際,一個更為明顯的法律沖突出現了。2002年1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通知》規定,“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前,累計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后,累計債券余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的80%.”也即是說,該通知不但繼續沿用了“累計債券余額”的提法,而且直接將理論上存在爭議的“余額”做出了發行前和發行后的區別。進一步而言,該通知只要求發行人發行可轉債之前沒有債券余額(即沒有發行過債券)或者債券余額(即發行可轉債后經過轉股的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即可發債。這一突破的結果,就使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的融資額可以增大到原《公司法》限定融資額的一倍。
從這一規定出臺之日起,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便紛紛順勢對原擬定的融資額進行了擴大。本報告以2001年上市公司中期報告為依據進行統計,2001年至2002年初計劃發行可轉債的53家上市公司中,擬發債總額已經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的有16家上市公司,大幅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或者接近公司凈資產額的有4家上市公司,更有甚者,有3家上市公司擬發債總額已經超過了公司凈資產。值得指出的是,《公司法》的規定并不是不為上市公司所知,剩下的30家公司都參照了“40%”這一標準沒有對發債額進行突破。
就理論上分析,《通知》顯然對《公司法》構成了沖突,從《公司法》的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來理解,不能超過公司凈資產40%的發債總額顯然是指一次發行債券的數額和前次發行而尚未償還或者尚未轉股的債券數額之和,并非《通知》所規定的發行前發行人尚未償還或尚未轉股的債券數額之和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的40%,發行后發行人尚未償還或者尚未轉股的債券數額加上本次發行債券數額之和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的80%.這一突破性的擴大將直接威脅到上市公司的財務安全,并有可能使上市公司成為證券市場的隱患,從而加劇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
非但如此,《通知》的規定還直接形成了上市公司的下一次融資通道。例如,上市公司可以在發行可轉債之后,先期進行轉股,等到轉股后所剩下的債券數量(債券余額)達到符合下一次發行可轉債的要求后(即尚未償還或者尚未轉股的債券數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經過轉股,公司此時的凈資產已經有所提高),公司即可提出下一次可轉債發行計劃。如此循環,公司將保證年年有債可發,有資可融。這種“設想”如今已經在證券市場上得以“實現”.深市上市公司萬科在2002年發行了15億元可轉債(超過了其凈資產額40%)之后,2003年9月,在萬科轉債進入轉換期并已有近50%的可轉債完成轉股之后,該公司又公布了新一輪的可轉債發行計劃,計劃發行可轉債19億――30億元。(參見附表一)。
可轉債融資的法律沖突還不僅于此。2003年2月21日,滬市上市公司民生銀行發布公告稱,將發行總額為40億元人民幣(超過其凈資產的40%)的可轉換債券。但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卻有一條強制性規定,使上市銀行不具備發行可轉債的資格。《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后,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而依據《民生銀行可轉債募集說明書》,公司資產負債率為97.56%,在發行40億元的可轉債后,資產負債率為97.6%,明顯高于70%.
于1997年發布生效的《暫行辦法》顯然沒有為銀行類上市公司發可轉債預留“足夠的空間”.或者可以說,僅僅是銀行成為上市公司在幾年前還只是設想,當然也就更談不上上市銀行的再融資問題了。因此,當由其行業屬性決定了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的金融機構尤其是上市銀行想發行可轉債融資時,《暫行辦法》成了最大的障礙。
據了解,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和民生轉債的主承銷商海通證券的投行部都表示,民生銀行發轉債是符合“文件”規定的。該“文件”對銀行、航空類等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做出了“寬松的”規定,是證監會下發給各地證管辦或者券商的“文件”,沒有對外公開。他們進一步說明,一些頒行時間較早的法律法規不但限制了銀行、航空類等上市公司增發或者發轉債,甚至連這些公司的股票上市也難以實現,因此證監會以“文件”的形式對這些“過時”的規定做出修改或者否定是有道理的。
例如,依據1993年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公司“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而部分銀行、航空類上市公司顯然不能達標。
不過本報告注意到,《條例》第九條存在“但書”.該條款顯示,“……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證券委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就是說,證券委(證監會)對此當然可以另行制定規定,也即銀行、航空類等公司上市并不受到《條例》第九條的限制。
然而對于可轉債發行的條件,《暫行辦法》采取的是列舉式的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后,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是一條強制性的規定,且沒有“但書”存在,也即條款中并沒有述明證券委(證監會)可以另行制定相關規定,因此,在沒有新的有效力的'法律規范出臺以前,該條款仍然有效。
不符合部門規章的法律要件,更何況,即使它屬于部門規章,與不可能越級對行政法規《暫行辦法》做出實質性修改。
盡管此前,同為銀行類上市公司的浦發銀行是通過增發完成再融資的,但民生銀行的發債還是引致了追隨者,2003年9月,滬市上市公司招商銀行在公布2003年中期報告(報告顯示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達96%)后,推出了100億元(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發債后資產負債率將更高)的可轉債發行計劃。
然而,這一次招商銀行卻沒有民生銀行那樣幸運,由于招商銀行自身凈資產的龐大(超過150億元)導致了融資額的相對巨大(100億元),因此該發債消息一經公布,市場以及公司股東對此反應強烈。據媒體報道,入駐招商銀行的基金經理們由此與招商銀行以及招商銀行可轉債計劃的擬訂者中金公司展開激烈爭論,甚至表示要利用法律手段,而這一時期招商銀行的股價也出現了明顯的下跌。
值得補充的是,中國銀監會于2003年12月9日發布了《關于將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附屬資本的通知》,使上市銀行可以發行次級定期債券補充資本,緩解了上市銀行發行可轉債的壓力。不過,《暫行辦法》關于“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依然存在。
參照國外的實踐,目前證監會突破《公司法》和《暫行辦法》的規定并非沒有依據。考察世界各國各地區的有關法律,大多數國家地區都規定了公司發行公司債以及可轉債的限額,國外的法例要求發行可轉債的最高額度可達公司凈資產的100%.學者分析,限制公司發行公司債以及可轉債的額度一方面可以健全公司的財務,防止不適當地增大公司的經營風險,另一方面,包括可轉債在內的公司債都是社會化、證券化程度很高的金融品種,對于整個證券市場的風險控制、交易安全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都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不過,滬深股市的實際情況卻是,市場容量相對較小,清理違規資金后的資金面緊張狀況一直延續至今,隨著總股本和流通股較大的上市公司日漸增多,一旦這些公司實施融資,將進一步占用市場有限資金,因此,需要控制單個上市公司的發行可轉債的融資額。考慮到這一點,本報告認為,對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的額度控制在凈資產額的40%,符合目前市場的實際情況,而且,從法治的角度而言,在《公司法》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之前也必須遵守。
另外,1997年制定頒布的《暫行辦法》對于公司發行可轉債后的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的限制,從一般意義上講也是合理甚至是必須的,然而當時立法者缺乏對特殊上市公司(如銀行)的考慮,因此沒有規定例外情形,不能不說是一大缺憾。本報告認為,“70%”的限定可以沿用,但應該在條款中加入例外情形,而該條款在被修改前仍應被遵守。
可轉債融資法律沖突的出現,一方面提醒我們,已制定的法律規范尚存有不少瑕疵甚至缺陷,部分規定已明顯滯后于現實經濟生活,有加快修改進程的必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證券市場的監管層對法治原則的理解和執行的欠缺,出現了已經存在的法律規范沒有獲得很好的服從,上位法沒有獲得下位法很好的服從,下位法越權對上位法做出實質性修改等情況。其中雖有客觀情況可以寬宥,但合理不合法的“良性違法”依然是違法,它非但破壞了現存的法律規范,最終也將導致法治精神的垮塌。
值得指出的是,立法者應該轉變修改法律既繁且慢的思維定式,配合市場的需要,及時修改法律,或者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補充規定,在這一點上,同為大陸法系的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頻繁修改《公司法》、《證券法》等商法的立法實踐值得我們重視和借鑒。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鄭v。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截至年月日止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進行審驗。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業務范圍與委托目的。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截至年月日的出資者、出資幣種、出資金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等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2.甲方委托乙方驗資的目的是為申請設立登記及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確保出資者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協議、章程的要求出資;。
2.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驗資資料;。
3.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為乙方的驗資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資料。甲方應在年月日前提供全部所需資料。如果在驗資過程中需要補充資料的,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將所有對審驗結論產生影響的事項如實告知乙方。
3、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任何與驗資有關的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4.甲方對其作出的與驗資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5.為乙方派出的有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主要事項將由乙方于驗資工作開始前提供清單。
6.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驗資費用以及乙方人員在驗資期間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是在實施審驗程序的基礎上出具驗資報告。乙方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2號——驗資》(以下簡稱驗資準則)的規定進行驗資。驗資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驗資工作,以對甲方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2.乙方的驗資不能減輕甲方的責任。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時間完成驗資工作,出具驗資報告。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出具驗資報告。
2.除下列情況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權;(2)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反法規行為;(3)接受行業協會和監管機構依法進行的質量檢查;(4)監管機構對乙方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監管機構處罰前的調查、聽證)以及乙方對此提起行政復議。
四、驗資收費。
1.本次驗資服務的收費是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的規定計算的。預計本次驗資服務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
2.甲方應于本約定書簽署之日起日內支付%的驗資費用,其余款項于驗資報告完成日結清。
3.如果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約定書所涉及的驗資服務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簽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第四條第1項下所述的驗資費用。
4.如果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員抵達甲方的工作現場后,本約定書所涉及的驗資服務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驗資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生于乙方人員完成現場驗資工作,并離開甲方的工作現場之后,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日內支付。
5.與本次驗資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食宿費等)由方承擔。
五、驗資報告和驗資報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2號——驗資)應用指南》規定的格式出具驗資報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驗資報告一式份,供甲方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及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時使用。
3.甲方在提交或對外公布驗資報告時,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驗資報告正文及附件。
4.驗資報告不應被視為是對甲方驗資報告日后資本保全、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等的保證。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驗資報告不當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約定書的有效期間。
本約定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并在雙方履行完畢本約定書約定的所有義務后終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項并不因本約定書終止而失效。
七、約定事項的變更。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驗資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驗資報告時,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終止條款。
1.如果根據乙方的職業道德及其他有關專業職責、適用的法律法規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認為已不適宜繼續為甲方提供本約定書約定的驗資服務時,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終止履行本約定書。
2.在終止業務約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其于本約定書終止之日前對約定的驗資服務項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驗資費用。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約定書的所有方面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并受其約束。本約定書履行地為乙方出具驗資報告所在地,因本約定書所引起的或與本約定書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包括關于本約定書條款的存在、效力或終止,或無效之后果),雙方選擇第種解決方式: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本約定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籌)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開戶銀行:
賬號:
年月日年月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公司和員工簽雇傭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文書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公安局:
本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____戶,我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與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居民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號)登記結婚,結婚后雙方都在__________市生活,為方便生活,特申請將__________戶口由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遷入我戶所在地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派出所,請批準。
特此申請。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七
_________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托_________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后,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后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并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余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準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八
在企業股份制改革中,甲方為申請改組及上市發行股票,為使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項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甲方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的改制及上市發行股票之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國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_____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_____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5.與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就重大問題進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簽署一項備忘錄;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說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說明等。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于合同訂立后30天內支付_____,_____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說明書見報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十九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重慶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4.再審;。
第二條委托權限為本條所列第項:_________________。
2.一般授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的編號為。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_________________(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二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因甲方受托對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在_________申請發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相關前期調查工作,甲方現委托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有關前期法律調查事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如下范圍的法律調查事務:
1.對公司的主體、設立及存續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2.對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內部組織機構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對公司董事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法律調查;
7.對公司的核心技術及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及可控程度進行法律調查;
8.對公司的各種資質認證及獎勵證書的真實性及有效性作相關的法律調查及分析判斷;
9.對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前涉及發行上市的重大法律問題,如是否具備發行股票之條件、股權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顯的法律障礙等做出法律調查。
第三條?甲方應督促公司真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并積極配合乙方的調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時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調查報告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對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認真負責的法律審核,但公司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全面性、完整性。否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乙方必須對公司提供的資料嚴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相關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托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第七條?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應收取的調查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在簽訂合同后第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專項法律調查報告當日付清。
第八條?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_____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完成甲方所需得專項法律調查報告,則雙倍向甲方返還其收取的費用。
第十條?乙方出具的調查報告僅供甲方內部參考,不得對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當的使用該調查報告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進行法律調查時需要向相關部門繳交的調查費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調查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具體費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預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審查批準并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則有權相應措施順延提交調查報告的時間。
第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專項法律調查報告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股票發行與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文(21篇)篇二十一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受托對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在_________申請發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相關前期調查工作,甲方現委托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有關前期法律調查事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如下范圍的法律調查事務。
1、對公司的主體、設立及存續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2、對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內部組織機構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要求對公司董事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法律調查;。
7、對公司的核心技術及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及可控程度進行法律調查;。
8、對公司的各種資質認證及獎勵證書的真實性及有效性作相關的法律調查及分析判斷;。
9、對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前涉及的發行上市的重大法律問題,如是否具備發行股票之條件、股權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顯的法律障礙等做出法律調查。
第二條乙方完成上述法律調查事務后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書面的專項法律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僅限于上述內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條甲方應督促公司真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并積極配合乙方的調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時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調查報告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對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認真負責的法律審核,但公司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全面性、完整性。
否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乙方必須對公司提供的資料嚴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相關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托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第七條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應收取的調查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甲方在簽訂合同后第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專項法律調查報告當日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完成甲方所需得專項法律調查報告,則按收取的費用的______倍向甲方返還。
第十條乙方出具的調查報告僅供甲方內部參考,不得對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當的使用該調查報告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進行法律調查時需要向相關部門繳交的調查費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調查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具體費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預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審查批準并向乙方支付。
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則有權相應措施順延提交調查報告的時間。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專項法律調查報告之日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