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確保工程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的重要依據。希望以下承包合同范文能夠對你有所啟發,并在實際寫作中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為有效開發利用甲方荒山、荒溝資源,增加甲方集體經濟的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荒山、荒溝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的位置、四至范圍、面積、權屬:
1、位置:
2、四至范圍:東:南:;西:北:;
3、面積:
4、權屬:標的物為甲方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甲方具有處分權。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四至范圍示意圖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一。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日。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內如挖沙、取土所得費用,按純收入的%向甲方提交,做為集體經濟收入。
第四條、本合同條款,甲方保證已經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即視為承包事宜已通過民主議定程序。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保證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字的真實性。
第五條、通往承包地點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和進行維修,不需另行支付費用。乙方因承包經營需要從甲方處接水、電,甲方應當允許,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承包年限內,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開發、建設、利用、經營過程中,如果與村民發生矛盾,甲方有義務予以協調處理。乙方在辦理立項、建設、規劃等事項審批時,需要甲方提供手續等方式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張本合同無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權限等理由主張無效。否則,視為違約。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承諾,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法律責任,但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__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_??一塊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林業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為界,西以大茶窩為界,東以陡山博為界,南以烏龍尖為界。)。
二、承包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為元整(大寫: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林業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三
甲方xx縣xxx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甲方
乙方xx市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市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四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按照農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資的相關規定,甲方將自己所有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期間的土地所有權不變。
二、承包范圍:
乙方承包的荒山范圍為:,具體位臵及面積以雙方移交時勘界位臵以及勘界范圍內的面積為準。
三、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底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附著物和地形地貌進行任何形式的處臵,且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向乙方移交發包的荒山。
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承包經營戶,甲方應讓乙方享受招商引資和荒山承包的各種優惠政策。
2、本合同簽訂之后,由甲方負責在簽字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變更登記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本合同簽訂前,依法應辦理的荒山承包及批準手續由甲方負責,如由此影響承包合同效力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概由甲方賠償,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乙方承包期間,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協調處理與周邊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戶間的關系,出現爭議及時解決,并不得由此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5、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及時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辦理承包經營期間水、電、路的連接、使用、鋪設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的事項。
6、乙方在承包期間,有權享受除承包費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經營戶同等的待遇,有權使用甲方及所屬村民小組的公用水源、電力設施和其他公用設施。
7、承包期間,乙方有權選擇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進行承包經營。
8、承包期間,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行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
9、承包期間乙方在承包范圍內的投資概由乙方自負。承包期滿后,如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有權從甲方處獲得獲得相應的補償;乙方在承包范圍內添附不便移動的林木、房產等財產由雙方協商作價,協商不成時,依法評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應價款。動產部分由乙方自行處臵。合同終止時,乙方添附的所有財產由乙方在期滿后三個月內自行處臵,到期無法處臵的所有財產無償屬于甲方所有。
八、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承包費總額3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執,副本按管理和辦理手續之需分別予以報送。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五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村民委員會法定代表人:職務: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為有效開發利用甲方荒山、荒溝資源,增加甲方集體經濟的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荒山、荒溝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的位置、四至范圍、面積、權屬:
1、位置:
2、四至范圍:東:南:;西:北:;
3、面積:
4、權屬:標的物為甲方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甲方具有處分權。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四至范圍示意圖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一。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日。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內如挖沙、取土所得費用,按純收入的%向甲方提交,做為集體經濟收入。
第四條、本合同條款,甲方保證已經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即視為承包事宜已通過民主議定程序。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保證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字的真實性。
第五條、通往承包地點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和進行維修,不需另行支付費用。乙方因承包經營需要從甲方處接水、電,甲方應當允許,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承包年限內,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開發、建設、利用、經營過程中,如果與村民發生矛盾,甲方有義務予以協調處理。乙方在辦理立項、建設、規劃等事項審批時,需要甲方提供手續等方式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張本合同無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權限等理由主張無效。否則,視為違約。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而影響雙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承諾,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法律責任,但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月____日________年月____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六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 四至: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小寫: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梨樹、松樹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鎮林業站一份。
甲 方: (蓋章)
代 表: (簽字)
乙 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七
出租方(簡稱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聯系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為合理開發塢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鎮的旅游開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東陽市虎鹿鎮塢葛村村后,小地名為大巖山。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綠化、栽植果樹、生態(農家樂)旅游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設,因為旅游需要建設的永久建筑,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辦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手續。
四. 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畝,畝/元。
2.荒坡地: 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乙方每次承包費打入村集體帳號,甲方需要提供蓋章簽字的收據。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2. 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承包范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后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應將承包范圍內山林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占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并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
理。乙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 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后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后,甲方愿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
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通知甲方,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終止本合同,如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八
荒山承包合同:
發包人(甲方):__鄉__村村民員會
承包人(乙方):__開發公司
茲有__鄉__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__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_,東至_,北起_,南至_。共計_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_棵(其中成材樹_棵),李樹_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_棵。
三、承包期為_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_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_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__村會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蓋章)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九
茲有鄉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_______,東至_______,北起_______,南至_______。共計_______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_______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棵(其中成材樹棵),李______,均已掛果,其他雜樹棵。
三、承包期為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棵,否則少一棵罰款215;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215;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_______村委會。
代表人:(蓋章)。
乙方:(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十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運城市鹽湖區上王鄉子諫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位于運城市鹽湖區上王鄉子諫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五年支付一次。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實交元,應于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后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批準及授權。
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第六條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承包的,雙方另行續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不變。
9.3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9.4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4)乙方發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十一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將坐落在xxxxxx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xxx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中間人:xxx。
簽訂時間:20xx年x月x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十二
乙方:x縣x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x元,共計x元(大寫:xx)。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xx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十三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地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滿,甲方有優先承包該荒山權。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二、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三、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版荒山承包合同(精選14篇)篇十四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畝四至:東:西:南:北:
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xxxxxx小寫:xxxxxx)。
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梨樹、松樹。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