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問題和困難,需要及時解決和應對。想要提高施工的質量和效果,可以參考以下實例進行學習和借鑒。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一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煴敕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
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八)設置消防車道,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設在安全位置。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二
為了能夠強化投標人的管理,使得各種預控制度得以完善,需要以系統完善以及能夠得以貫徹落實的管理制度作為保證和前提。
首先,在施工開始之前,應該按照行業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細則,以及規范作業的規程,使得各項工作都能夠按照標準進行。并且各種管理制度必須經過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批準之后,嚴格執行。
其次,在開工之前,應該對施工的組織進行設計,同時科學合理的布置平面,對現場進行統一的管理以及規劃,為了能夠實現文明施工,應該對各種公告以及標志進行統一設置。再次,制定質量控制制度、職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等各種規章制度。
最后,為了能夠使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得以提高,應該有計劃地對其開展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與紀律等等培訓,組織其加強自我學習和自我提高。
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這樣。雖然通過加強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們無法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安全事故的發生雖有一定的規律可循,但也存在著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預見性。因此我們還要在平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以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護人員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做好事故的事后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怎樣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本人總結出以下幾點:
(1)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3)辨識和控制危險源,加強作業人員的班前教育;
(4)加強對所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5)積極采用“四新”技術,嚴把材料質量關,加強各職能部門的通力合作;
(6)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質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合同管理。檢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杜絕質量事故的隱患。要做到質量監控事先預防,施工操作事前指導。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控制,第一是人的控制。要配備好“三大員”。即施工員、材料員、質檢員,他們必須責任心強,堅持原則、業務熟練、經驗豐富、有較強的預見性,有三大員的嚴格把關,項目經理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偶然性質量因素方面。此外是人員的使用。工程施工與其他產業相比機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勞動靠人來操作,所以應發揮各自的特長,做到人盡其才。
人的技術水平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水平,尤其對技術復雜、難度大的操作應由熟練工人去完成,必要時,還應對他們的技術水平予以考核,實行持證上崗。對于新型施工工藝,要引入“樣板工程”。第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材料供應及時可防止偷工減料,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標準。所以加強材料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單位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序、方法、手段等各個環節上加強管理,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進場必須具備正式的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如不具備或對檢驗證明有疑問時,應查明原因。材料檢驗和進廠必須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監督下進行。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三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及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籌規劃,分包單位應結合分包工程的特點,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納入并接受總包方的管理。如施工現場未執行總包的,則各承包單位按承包工程的規模、特點,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五條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7)在施工生產區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一、值班人員要嚴格注意進入工地范圍人員、車輛,無出入證明者禁止出入。出入情況要登記在冊。禁止撿破爛及小商販進入。
二、值班期間如遇天氣變化及時將暴露器材、材料妥善處理,并壓蓋牢固。
三、夜間值班,隨時注意各宿舍情況,發現私接亂拉用電器具及時沒收交辦公室處理。
四、對離庫人員所帶包裹截留檢查,發現公用物資,問明原因,酌情處理。
五、夜班人員交接-班要清楚,?杜絕閑雜人員進入現場。發現可疑人員嚴加盤查,態度惡劣的交辦公室處理。
六、夜班人員不得在室內偷賴、睡覺、飲酒,應對現場加強巡視,否則,出現事故追究責任。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考試吧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考試吧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安全防護措施是保證生產安全的重要手段與保障,搞好安全防護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產,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為了保證安全生產,降低生產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對安全防護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各項生產任務都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等保證措施。
2、新進公司員工上崗都須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員工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經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
4、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5、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產隊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檢查,各負責人進行安全記錄交接。
7、遵章守紀、佩戴標記,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8、安全事故處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檔案,按調查分析規則、規定進行處理報告。
第二節 項目工程安全防護制度
施工現場的防護范圍有建筑物周邊防護;建筑物五臨邊防護;現場施工用電安
全防護;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施工人員安全防護;現場防火、防風等措施。
一、“三寶”“四口”安全保護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須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確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帶。
(3)不準把安全帽拋、扔或坐、墊。
(4)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安全帽。
2、安全帶
(1)安全帶須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帶使用兩年后,必須按規定抽檢不合格的,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帶應儲存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堿酸或尖銳的堅硬物體。
(4)安全帶應高掛抵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
(5)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
3、安全網
(1)網繩不破損并生根牢固、繃緊、圈牢,拼接嚴密。
(2)網寬不小于2.6m,里口離墻不得大于15cm,外高內低,每隔3m設支撐。
二、施工用電安全防護制度
1、支線架設
(1)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
(2)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
(3)支線應沿墻或電桿架空敷設,并用絕緣子固定。
(4)過道電線可采用硬質護套管埋地并作標記。
(5)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受拉力并符合絕緣要求。
2、現場照明
(1)一般場所采用220v電壓。
(2)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
(3)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
(4)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電箱(配電箱、開關箱)
(1)電箱應有門、鎖、色標和統一編號。
(2)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各類接線裝置靈敏可靠,絕緣良好。無積灰、雜物,箱體不得歪斜。
(3)電箱安裝高度和絕緣材料等均應符合規定。
(4)電箱內應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進行分級配合。
(5)配電箱應設總熔絲、分熔絲、分開關。零排地排齊全。動力和照明分別設置。
(6)配電箱的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或開關箱一一對應配合,作分路設置,以確保轉錄專控;總開關電器與分路來管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熔絲應和用電設備的實際負荷相匹配。
(7)金屬外殼電箱應作接地或接零保護。
(8)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以保險。
(9)同一移動開關箱嚴禁配有380v和220v兩種電壓等級。
4、接地接零
(1)接地體可用角鋼、圓鋼或鋼管,但不得用螺紋鋼,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組2根,接地體之間間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
(2)橡皮線中黑色或綠/黃雙色線作為接地線。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接地或接零線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銅芯線;手持式民用電設備應采用不小于1.5mm2多股銅芯線。
(3)電桿轉角桿、終端桿及總箱、分配電箱必須有重復接地。
(4)高層配電箱重設接地,必須從地下引入。
三、機具安全使用措施
1、電焊機
(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線(電源、龍頭)接線處應有齊全的防護罩,二次線應使用線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配線不得亂拉亂搭,焊把絕緣良好。
四、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地建立防火責任制,職責明確。按規定設專職防火負責人。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按規定劃分級別,明確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
3、一般建筑各樓層、非重點倉庫及宿舍,明確用火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
4、焊割作業應嚴格執行“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第一條? 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第二條? 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盡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第三條? 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指揮車在前開道。
第四條? 未經指揮長批準,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第五條? 起重車起吊、挖土車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第六條? 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七條? 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第八條? 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雇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查看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四
應該根據便利于組織生產以及生活的目的布置各種臨時生活以及生產設施,同時布置的過程中應該遵循少占地的原則,禁止占用在建工程的位置。同時布置還要與消防安全以及衛生安全的規定相符合,明確劃分施工區與生活區。利用混泥土將臨時施工與施工場區的運輸通道進行硬化。同時對于運輸通道應該安排專人進行維護與保養。根據消防安全以及工地衛生的要求布置臨時房屋,同時在建設之前要將布置報給建設單位和建立部門,征得其批準。使用雙層彩鋼板活動的房屋作為生活房屋,根據實際的`需要設置面積。為了能夠滿足施工期間生產、生活等所需要的用水,應該修建臨時的給水工程。同時按照實際需要計算所需的用水量,保證用水需求得以滿足,同時應該將當地的給水管道作為臨時給水水源的接口,為了保證施工用水的質量,應該將河水過濾沉淀之后達到要求之后方可使用。
在工程項目開始之前,項目經理要按照在投標時所作的承諾和合同的約定,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并且將其報備給監理部門同意之后,嚴格的貫徹落實,如發生重大的變更,應該取得建立以及建設單位的批準。
采用開工報告制度,開工報告要得到有關部門的同意之后才能執行。在各個分部的工程開工之前,應該向駐地監理提出申請,得到同意之后方可開工,并采用內部審核制度監督各分項工程開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五
為提升本項目以及各參與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各施工單位)的整體形象,保證項目運行的高效性、嚴密性和條理性,確保本項目能保質期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參與單位嚴格執行。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及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范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2、?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準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并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筑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核字認可后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于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并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后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情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后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必須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復測時,施工單位應于積極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筑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后,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提供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并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后方能應用于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并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梁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并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并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廚房、衛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責任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況。配合協調情況、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況、材料供應情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形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責任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00?元的罰款。
第一章 目標管理?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三章 施工現場管理?
第9條 ?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
第11條 ?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四章 臨時用電、用水管理?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應由專職電工完成。 ??
2、臨時用電線路應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6、暫停施工時應切斷電源。?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六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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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七
1.施工現場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自有的,必須確保設備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
2.施工現場要設置施工機械管理人員,對大、中、小型機械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及檢查,保證施工機械安全運行。
3.對施工現場租賃的塔式起重機、提升機及各種機械設備,出租和承租雙方方應簽訂租賃合同,并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委托安裝單位拆裝塔式起重機時,還應簽訂拆裝合同。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單位資質、相關人員的資格證等材料及設備統一編號、檢測報告等應一并存檔。
4.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規范要求安裝,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對機械設備應以使用和保管并重為原則,按照“十字方針”(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定期進行保養工作。
6.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在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設人監護。
7.施工現場按規范搭設機械設備工作棚,流動設備必須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堅實干燥的地方。
8.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信號等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9.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作業,嚴禁施工機械超負荷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禁止施工機械帶病作業。
10.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機械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
11.班組操作人員須每日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并做好交接記錄,項目部每周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12.施工機械必須專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專業工程師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使其了解機械使用性,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違章操作。
13.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八
一、施工單位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非電工人員不得獨立從事電工作業,禁止在施工現場和駐地私拉亂接生產生活用電。
二、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場內架設電線應絕緣良好,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撐,嚴禁將電線纏繞在鋼筋、樹木、腳手架上。
三、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其安全距離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上5kv不得小于lin,,否則必須停電方可操作,在高壓線附近施工作業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采取必要的隔離、屏蔽措施。
四、施工現場用電,各種電器設備須配專用開關,室外使用的開關,插座應外加防水箱并加鎖,在操作處加設絕緣墊層。
五、在三相四線制中性接點接地供電系中,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在非三相四線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外殼應接地保護,其接地電阻應大于4歐姆,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七、工地安裝現場變壓器必須符合電業部門的.要求,并有專人管理,施工用電要盡量保持三相平衡。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
八、施工現場變配電設備處,必須配有滅火器材和高壓安全用具,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
九、使用高溫燈具要防止失火,其與易燃物的距離不得小于lin,一般電燈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ffi。
十、移動式電氣機具設備應用橡膠電纜線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地下或做穿管保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設置有效的防漏保護器。
十一、電氣設備檢修應在切斷電源,設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警示標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電試驗,必須認真檢查,并與有關部門聯系后方可進行。
十二、大型橋梁施工現場、隧道和預制場地,應配自備電源,以免因電網停電,造成工程損失或發生事故。自備電源和電網,要有聯鎖保護。
一、電氣操作人員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對電氣設備工具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凡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電工人員嚴禁帶電操作,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線,正確使用電工器具。
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做接地或接零保護,在總箱、開關箱內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實行兩級漏電保護。
四、電氣設備所有保險絲,禁止用其它金屬絲代替,并且需與設備容量相匹配。
五、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塑料線,所有絕緣導線型號及截面必須符合臨電設計。
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各種絕緣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
七、當發生電氣火災時即切斷電源,用干砂滅火,或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使用導電的滅火劑滅火。
八、凡移動式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必須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九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并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
2、組長:
3、副組長:
4、組員: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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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準占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 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一般規定
第五條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征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三)施工單位已確定;
(四)資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已落實;
(五)其它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建設單位經批準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應當自批準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部門說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準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項目經理,并分別將總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定的發證部門備案。
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者項目經理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 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并根據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第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系及工程的性質、規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護以及環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五) 總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批準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準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征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占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
第十四條由于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審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變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并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覆蓋和施工標志。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在市區的,周圍應當設置遮欄圍欄,臨街的腳手架也應當設置相應的圍擴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十八條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通過或者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環境管理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
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定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采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對產品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由于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合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罰 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整頓、吊銷施工許可證,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而擅自開工的;
(二)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現場的生活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四)施工現場管理混亂,不符合保衛、場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理。
附 則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以及裝飾、裝修和房屋修繕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本市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城市規劃、建設、市政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權限,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分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除鐵路鋪軌、橋涵施工、輸電線路架設、地下管線鋪設、較小規模的房屋修繕工程和鄉村建設工程外,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和保衛方案(以下簡稱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七條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施工單位報送市級公安消防機構:
(一)國家重點工程;
(二)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總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建設項目。
上述范圍以外和市級公安消防機構指定監督管理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施工單位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級公安消防機構。
第八條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及時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審查,并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明確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條施工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條建設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當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應當制訂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應當及時清除。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用火時,應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內作業。施工現場內禁止吸煙。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焊、氣焊作業等,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電熱器具。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置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對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建設工程,應當安裝臨時消防豎管,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臨時消防豎管。
第十七條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加強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改正。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機構對施工單位處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機構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
(三)違反本規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設置宿舍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
(五)未設置臨時消防車道,或者影響臨時消防車道暢通的;
(六)未按本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設置、使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屬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不予答復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及時指出并督促有關單位改正的;
(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1、 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 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 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 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 米、出入口100 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 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 活完料凈腳下清” 。
9、 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 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 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 的原則。
12、 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 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 安全第一” 。
14、 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 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 、5 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 渣土棄置許可證” ,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 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 ,距離操作人員100cm 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 、5 米;電纜兩側1m 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 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及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 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 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 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 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 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 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 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范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2、 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準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 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并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 建筑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核字認可后方可開挖。
5、 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于正式驗收前24 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并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后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情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 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后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必須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 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復測時,施工單位應于積極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 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 混凝土澆筑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 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后,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提供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可大面積施工。
11、 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12、 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并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 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后方能應用于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并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梁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 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后2 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后方可延期。
15、 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并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并視情節予以索賠。
16、 各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廚房、衛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00 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 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 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 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 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 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 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 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 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 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 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 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 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 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 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 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 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責任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 元/ 人,缺席者罰款100 元/ 人。
2、 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 元/ 人。
3、 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況。配合協調情況、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況、材料供應情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 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形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 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 、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 .1 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 .2 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a、 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 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 、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 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責任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 、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 、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 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 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 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 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 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 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 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00?元的罰款。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及要求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二、特種作業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三、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四、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1、“五新”的基礎知識。
2、“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5、采用“五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在撐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崗操作。
六、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1、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2、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3、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七、對工傷事故和久假復工的應從新進行安全教育。
八、安全管理干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安全生產制度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xx元。
4、爭創市、縣優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一、總則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制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并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制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并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采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三、安全檢查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四、安全紀律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吊唁鉤、鏟斗,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五、班組安全管理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七、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7、不聽安全人員勸告或故意辱罵、動手阻撓安全人員正常工作者。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為規范十七冶集團冶金板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項目轄區的工作、生活及臨時設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于冶金板塊項目臨時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域的大臨構筑物和使用過程,包括項目部管轄的外協單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區域的臨時設施。
《十七冶施工(生產)現場臨時設施建設實施細則》。
4.1.臨時設施是指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運行和員工生活的必要條件,在工程項目轄區建造的各種生產、生活簡易設施。
(1)臨時設施計劃在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
(2)臨時設施由項目經理部組織采購并安裝;。
(3)項目經理部應建立臨時設施臺賬進行實物管理;。
(4)臨時設施的財務攤銷,按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6)銷售收入,按公司財務規定執行。
5.1項目經理為臨時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從臨時設施選址、選材、購置、運輸、安裝、使用和拆卸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并依法承擔臨時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5.3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例會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5.4項目部應落實各參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及時與參建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5.5項目部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明確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填寫《消防器材配備及維修更換登記表》(sqy-qg4.16-20xx-70),并上傳erp模塊。
5.6項目部應建立相關崗位消防責任制,繪制項目區域消防控制總平面布局圖,將消防措施納入施工方案、及時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5.7新開工的項目部應按規定將大臨設施的消防安全納入統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設施應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
5.8項目部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員,建立義務消防隊,實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項目部應履行三級動火管理制度,具體執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xx)第13.4條的規定;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離。
5.10項目部應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項目轄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11項目部應在作業和生活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對租賃的臨時設施,項目經理部應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責任。
5.13項目部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14項目部應針對臨時設施防火制定應急預案,預案編制應執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第5或6章規定,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醫院的交通路線圖。
5.15項目部應在顯著位置公示應急處置和人員救護主要知識,定期組織現場演練,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掌握科學的逃生、救護知識,一旦惡劣災害來臨,要及時組織人員撤離臨時設施。
6.1臨時設施場地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5)臨時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危險源的距離應不小于16m。
6.2搭建臨時設施材料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搭設臨時設施,所使用的材料嚴禁選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設區域內,必須選取色彩、品種、型號規格統一的材料;。
(4)成品房必須出具合格證,必須提供設計圖紙和安裝、拆解說明書;。
(5)臨時設施使用的所有材料,應符合安全、環保、節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間墻體應當采用磚混結構,禁止使用夾芯板房作為食堂操作間。
6.3臨時設施搭建應符合下列要求:。
(5)在氣象條件較為復雜的地區,搭設的臨時設施必須采取防強風、防雷擊的安全措施;。
(13)臨時設施建設完畢后,項目經理部應組織人員檢查驗收,填寫驗收記錄,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臨時設施使用與日常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6.4.1臨時設施使用要求:。
(3)職工宿舍和構筑物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臨時設施日常管理要求:。
(1)項目經理部消防安全監控要點,執行《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檢查考核標準》的規定;。
(4)臨時設施的使用單位對其使用區域負有日常管理的職責,適時保潔,每月進行一次環境、衛生、消防、安全用電等方面檢查,特定季節應增加專項檢查。
7.1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前應制定策劃書,報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相關部門評審,經公司技術總工批準后實施。
7.2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中應嚴格按策劃書組織實施,嚴格把握臨時設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業外化、材料入口關等事項。
7.3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后使用前由項目部組織自檢驗,檢驗合格后,報請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驗收,項目監管部、安全監管部、辦公室、物資部協同驗收。
8.2外腳手架、臨時通道、臨邊洞口等高處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網,應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護網搭設。
8.3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8.4在建工程的下列場所應配置滅火器:。
(1)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及使用場所;。
(2)動火作業場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場所;。
(5)其他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
8.5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的有關規定經計算確定,且每個場所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每100㎡活動房應配備不少于2具滅火級別不少于3a的滅火器,廚房等用火場所應適當增加滅火器的配置數量。
8.6從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動火前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覆蓋或隔離。
8.7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
8.8儲裝氣體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嚴禁使用減壓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氧氣瓶,嚴禁使用乙炔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乙炔瓶。
8.9倉庫及易燃易爆區域是防火的重點部位,應設置“嚴禁煙火”、“禁止吸煙”、“進人庫區須知”等警告標志;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及隔墻。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分類、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壓線下兩側6米或庫房、建筑物旁,不準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9.1依據《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關規定,對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貢獻者,在公司安委會上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9.2對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關規定予以經濟處罰,構成刑事責任的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
9.3除滅火和應急情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隨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設施,造成損失的按原價值2倍賠償。
(1)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對安全檢查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且不能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5)未經批準,移動消防設施、器材,經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予以口頭告誡不改正的;。
9.5未履行臨時設施建設審批流程的項目部領導及相關人員,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5000、3000、3000、2000元的懲罰。
9.6主要辦公和生活場所未采用低壓電氣的,違反本規定主要內容的責任人,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20xx、1000、1000、1000元的懲罰。
10.1除應符合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0.2本規定經公司安委會討論通過,自即日起實施;本規定由安全監管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10.3本規定未詳盡之處,按相應的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中國十七冶集團公司冶金工程技術公司。
20xx年7月26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分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二條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除鐵路鋪軌、橋涵施工、輸電線路架設、地下管線鋪設、較小規模的房屋修繕工程和鄉村建設工程外,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和保衛方案(以下簡稱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四條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施工單位報送市級公安消防機構:。
(一)國家重點工程;。
(二)基建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
上述范圍以外和市級公安消防機構指定監督管理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施工單位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級公安消防機構。
第五條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及時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審查,并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明確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條施工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八條建設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當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應當制訂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應當及時清除。
施工作業用火時,應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內作業。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
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焊、氣焊作業等,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電熱器具。
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
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置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
對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建設工程,應當安裝臨時消防豎管,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臨時消防豎管。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機構對施工單位處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機構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
(三)違反本規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設置宿舍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
(五)未設置臨時消防車道,或者影響臨時消防車道暢通的;。
(六)未按本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設置、使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屬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10、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對自身區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1、安全防護。
(1)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帶;
(2)凡是超過2m(包括2m)的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使用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
(4)未經我司批準嚴禁隨意拆除各類安全防護設施;
(6)樓層周邊、樓梯側邊、平臺或陽臺邊、屋面周邊等每處臨邊必須設置符合要求的防護措施,防護應嚴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單位施工責任區應保持整潔,做到現場垃圾隨做隨清,誰做誰清,工完場地清;
(5)施工現場材料、施工機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點,并堆碼整齊;
(10)嚴禁各類施工人員打架斗毆,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情況嚴重的交由當地派出所處理。
用電設備、配電箱、電力線路的設置、安裝、使用、維護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部jgj-46-2005規范要求。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電工,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其它人員一律不能從事電氣安裝檢修工作。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您收集整理了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您有幫助!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
規章制度。
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
黑板報。
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19)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一、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安排。
二、團隊成員必須遵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和服務行為規范,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三、團隊成員不得擅自泄露客戶和公司的一切商業性秘密,違者按公司或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四、客戶服務團隊每天定時召開溝通協調會議,及時交流工作體會,傳達工作信息,保持團隊成員的密切合作、思想統一,團隊所有成員必須參加。
五、團隊成員必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現問題應及時檢討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責,影響團隊內部團結。
六、對客戶投訴和發生重事件應及時作出應,積極研究對策作出處理,并總結如實上報,不得欺上瞞下,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響和損失。
七、經常與其他部門進行溝通,保持良好的協作關系。
1、文明施工,規范作業,嚴格按照公司規范及各小區的規范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之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后,工長先行驗收并及時整理后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后并出具書面文件,鑒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后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各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人做安排,如有違進行罰款。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箭錯。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德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不得向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負責人付責任。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干凈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信息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動吸煙,嚴禁帶小孩及閑雜人員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斗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貼上墻。
11、對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后發現成品及半成品有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并鑒寫工程移交單,并請客戶簽署驗收單。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條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如發現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罰款100元/人次,不扣帽帶100元/人次,班組長管理人員加倍罰款。
2、施工中上下亂拋擲材料或工具者,罰違章人100元/次。
4、酒后作業罰款按有關條款處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100元/次。
6、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者,處以每處100元罰款。
7、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100元/次。
8、未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明火,違者罰款100元/次。
9、木工棚,倉庫等禁煙場所內吸煙處以罰款200元/人次。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現場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現場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為節約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點。
2、樓層、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砼、砂漿、碎磚等雜物。
3、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盡場地清”。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一律罰款100元。
3、每個職必愛護公物,保護建筑成品,不浪費建筑材料。
4、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鋼管、鋼筋工成品鋼筋等,隨清、隨收、做到建筑物內外清潔。
5、由項目部每月六次組織有關人員對場容場貌,衛生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問題進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2、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現場使。
用各種線路老化、破皮、漏電現象及時更換,并做好書面記錄。
3、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及時制止,切斷。違者罰款200元。
4、夜間施工必須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施工作業區域的照明用電。
5、各職工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0——2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1、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如倉庫、食堂、工棚等易燃區域,必須設置消防器材、機具,不得隨便借做他用。并按規范設置滅火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性能完好,藥劑應定期更換(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證道路暢通,并定人定時檢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倉庫易燃物品儲存處(油漆間、危險倉庫等)嚴禁吸煙,并懸掛二塊“嚴禁煙火”或“危險”字樣的明顯廣告牌。
4、工地必須有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織。
一、場容場貌:
1、場內施工道路必須平整、暢通,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2、為生產所設的坑、池等,應該有圍欄或蓋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
御時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場所應該保持清潔,排水溝要定期疏通,垃圾應該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1、電網內外都應有防護網和明顯標志。
2、工作場所應備有急救箱。
3、在高溫條件下施工應發放鹽汽水等清涼飲料。
二、機械設備:
1、專動帶、明齒輪、砂輪等接近于地面的聯帶、轉軸、皮帶輪等危險部分都要設防護裝置。
2、機器的轉動磨擦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
3、起重機應標明起重噸位,并且要有信號裝置,卷揚機應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緩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