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形成了明確的勞動關系,合同作為雙方的共同依據和約束。以下是一些關于勞動合同撰寫的案例和經驗分享,請您參考。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一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案例之一:張某家住北京海淀區四季青橋附近,她到離家很近的一個連鎖超市應聘就職。過了一段時間,公司將她調到遠郊大興的連鎖店工作,因而產生糾紛。因合同上只寫了張某要在北京工作,使這起勞動爭議案的焦點是合同約定的工作具體地點不詳,導致敗訴。案例之二:趙某應聘某汽車廠擔任總裝調試工,這是技術活兒,工資較高;后來,企業將他調到一個非技術的低薪崗位,他不愿干,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后,合同上寫的是擔任“操作工”,這是一個范疇很廣的工種,沒有明確具體的工作性質,導致爭議敗訴。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么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資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諾他每月能拿到兩千多元的工資。工作幾個月后,小李拿到的還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產生糾紛。最后,因老板口說無憑,小李沒有得到他希望的報酬。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采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制革、制鞋行業企業,還有機械加工行業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7、社會保險約定。有的企業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說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律師提醒勞動者:對于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老的問題;一旦發生工傷意外等,最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先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快速選擇走工傷保險補助的綠色通道救死扶傷。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簽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10、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在辦理的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頭沒有勞動合同,在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遭到拒絕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把兩份合同都收走,發生爭議時,勞動者手里沒有合同,單位可以不承認有此人。
知識拓展:
一、仔細了解情況,莫簽不知情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盡量對用人單位的這些情況以及企業文化、發展趨勢、員工管理等進行全面了解,盡量與資質和聲譽較好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權益的情形發生。
二、簽約落在紙上,莫簽口頭承諾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各執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單位不簽,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并由其督促簽訂。
三、查清用人資格,莫簽主體不適格合同。
事先了解單位名稱、法人是誰等情況,注意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對于轉包嚴重的行業要特別小心。比如,《關于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規定,建筑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包工頭等都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
四、細讀合同條款,莫簽條款不全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外出打工,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索取規范合同文本,避免遺漏重要條款。若單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細閱讀對于報酬、崗位、試用期、合同終止與解除等重要條款以及崗位說明書、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等規章制度。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簽訂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應當用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內容上,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勞動組織,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并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等。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于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四
關于勞動合同大家都有寫過嗎?一起來看看。續簽勞動合同時,如果單位降低原來的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話,可以要求經濟補償。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甲方: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勞動合同如下: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每周工作日,每日工作小時;。
(2)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作小時,累計每周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內容為,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工作制度、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否則,由此引發的責任、問題由乙方承擔。
四、勞動保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它勞動保護條件。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勞動保護條件有異議的,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材料一式兩份,由甲方簽署意見后返還乙方一份留存),未書面提出的,視為乙方認可甲方提供的勞動保護條件。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按下列第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標準為每小時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元/(日/項)。
2.甲方按(日/周/)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六、保險。
1.乙方在從事非全日制就業期間自行參照城鎮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甲方不再承擔任何繳納責任和繳納費用。若因乙方不自行繳納的,甲方也不承擔任何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
2.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保險。經甲乙雙方約定,工傷保險待遇中應由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為乙方購買一張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用于乙方在為甲方工作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補償。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時,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確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或與實際用工單位的協議終止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實際用工單位)的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書面公布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合理定額,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實際用工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努力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作要求。
3.實際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需要調整或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應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見,并與乙方協商一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約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月)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
2.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休,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不包括在勞務費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由甲方按實際用工單位提供的結算清單每月________日代發。由于實際用工單位未及時支付到帳的,由甲方先行墊付,并由甲方向實際用工單位按雙方協議追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建立勞務派遣規章制度,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無約束力。
2.乙方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實際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行為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應與實際用人單位約定由其承擔或部分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義務,并將約定內容書面告知乙方。實際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出現勞動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系保留。中止履行情況消失,雙方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當繼續履行;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中止時間不計人勞動合同期限。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4.本合同應當依法解除和終止。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同時,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資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仲裁的一方須在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應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十三、甲方應當自在乙方第________個工作日之前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以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者鑒證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五
吉林省勞動廳:
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國發[1982]59號)第十八條規定精神,企業對有曠工行為的職工做除名處理,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并履行相應的程序。因此,企業通知請假、放長假、長期病休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應遵循對職工負責的原則,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公告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在此基礎上,企業方可對曠工和違反規定的職工按上述法規做除名處理。能用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達,視為無效。
北京市勞動局《關于轉發勞動部〈關于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職工回單位并對逾期不歸者按自動離職或曠工處理問題的復函〉的通知》(1995年8月2日京勞關發[1995]260號)。
一、企業與職工已達成請假、放長假及停薪留職協議,應按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對逾期未歸的職工按《復函》中規定執行。
二、對因故通知停薪留職職工提前回單位而未歸的職工,按復函中規定執行。
6.職工不辭而別的處理。
北京市勞動局《關于轉發勞動部〈關于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職工回單位并對逾期不歸者按自動離職或曠工處理問題的復函〉的通知》(1995年8月22日京勞關發[1995]260號)。
四、對不辭而別的職工按《復函》中規定的程序辦理;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北京市勞動局《關于轉發勞動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的通知》(京勞企發字[1993]385號)追究賠償責任,做自動離職處理。
附:北京市勞動局《關于轉發勞動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的通知》(1993年10月11日京勞企發字[1993]385號)。
1.凡未經企業同意擅自離職的職工,屬勞動合同制職工(含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均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未簽合同的職工最低賠償500元經濟損失,給企業造成損失超過500元,企業可根據造成損失的大小決定經濟賠償金額。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六
一、應調查清楚似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不是合法并有權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
1、用人單位要合法成立。不要只看它有個“辦公室”就以為它是合法的單位,進而跟它簽訂合同,也許它只是個公公司。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沒有真實的營業執照。可以到工商局查詢、(反正查詢也不要錢),或到工商局相關網站上去查詢。
2、或許它只是一個公司的辦事處或分公司,與你簽訂的合同就沒有效(或是效力待定)。你應該要求與總公司簽訂,一定要在合同上蓋有公司的公章。
二、勞動者不要提供虛假的身份及學歷等材料。
勞動合同法規定,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如果勞動合同無效的,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不要聰明反被聰明誤。
三、不要輕易把身份等證件或押金等財物交給單位。
1、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收取上述證件和財物。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如果有單位提出收取上述財物,一是該單位很可能是個皮包公司、假公司,交了證件或財物后,最后的結果可能是“人財兩空”;二是該單位很可能不懂法律或不愿意依法辦事,以后也經常出現違法損害勞動者的種種行為,進了這樣的`公司,可能就是痛苦的開始。
四、細心關注單位的制度是不是“合法不合理”。
如果單位提供的合同中約定有“勞動者已知悉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的,一定要先了解該制度的具體內容,不可聽信單位的口頭承諾或答復。因為單位的制度在某種程度上說,也是規范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在勞動仲裁或審判中,符合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是可以被采信用作裁決或判決的依據。所謂“符合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一是內容合法,二是規定程序合法,三是公示程序合法。雖然不合法的制度沒有法律效力,但為什么筆者還要強調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一定要“先了解該制度的具體內容”?主要原因是,用人單位的制度往往不是不合法,而是合法不合理。如果你粗心大意,被不合理的制度套牢,只能吃啞巴虧了。
五、不要在“試用期”中吃大虧。
1、不要多約定試用期。
現在很多單位為了降低用人成本,亂定試用期,給勞動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實際上,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如果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超過了上述期限的,超過部分無效,應自動轉化為合同的正式期限。
2、不要少拿工資。
有的單位只給試用期內的勞動者50%的工資,勞動者也自認為在試用期內完全合情合理。實際上,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單位給少了,勞動者完全可以要求補發。當然,最好在你不想干了,決定辭職的時候,再提出這一合法要求。
3、不要不管社會保險。
六、沒有必要擔心所簽訂的“合同期限太長”。
不少單位為了留住有用之才,往往要求把合同期簽訂得比較長,一般都是三、五年。很多有志之士,只想短暫落腳,借助平臺成長,不愿意簽訂這類“長期合同”。總想把期限壓短一點,但單位就是不愿意讓步,或勞動者想壓期又不敢提,提了怕單位對自己“有想法”。最后的結果是,白白讓機會難得的工作擦肩而過。
實際上,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不想干工作了,要辭職,根據法律規定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條件的。所以,你簽訂的合同期長一點也無所謂,哪天想走,主要權都在你手里。不過,如果跟單位簽訂了“專業培訓及服務合同”,就沒有那么自由了。
七、合同中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盡量要求詳細。
單位安排你在哪個市、縣工作,就應在合同中寫明哪個市、縣。不要讓單位寫成“某省”、“中國”、“西南區域”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區域,對你個人的起居生活造成不便影響。
工作崗位,是人事主管就寫“人事主管”,是銷售經理就寫“銷售經理”,不要寫成“從事管理工作”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崗位,影響了你個人的執業規劃。
八、工資一定要在簽訂合同中明確約定。
勞動報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都不好意思跟單位“討價還價”,只是聽信單位“按單位的制度下發工資”就簽訂了合同。這是很不理智的,尤其是有的單位把勞動者簽好名字的空白合同收走后合同一事就不了了之的情況,對勞動者相當不利。
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避保險費,故意把合同中的工資寫成實發工資的百分之幾等。在此情況下,勞動者領取工資時,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實發工資的證據。一旦發生糾紛了,追討賠償來才有勝算。
九、社會保險應該是“五險一金”。
依法而定,勞動者享有的社會保障有“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險和“住房公積金”一金。但現實中,很多單位都以各種理由拒絕為勞動者繳納保險,或只繳納部分保險。不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應該靈活處理,可以先簽訂合同,如果工作定下來后,就可以依法要求單位補繳保險。如果單位不補繳,你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單位就得給付你補償金和賠償金。
十、單位不同意簽訂合同就要求勞動者上班,勞動者可以考慮立即上崗。
有的單位是不懂法,不知道簽訂合同的重要性。有的單位是認為勞動者不懂法,想不簽訂合同就蒙勞動者。不簽訂合同,對勞動者而言是有好處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另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一、盡量不要兼職上崗。
兼職,是勞動者賺取外款的方法之一。但為了保障用人單位的利益,法律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單位招用了兼職的勞動者,被要求承擔了連帶賠償責任后,往往會依法向有過錯的勞動者追償。如果有能力兼職,最好先征得雙邊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不要輕易為之,尤其是現單位發出糾正警告之后。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七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1)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書要在雙方介紹各自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簽訂。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生產、工作環境和條件以及具體生產任務。勞動者應如實介紹自己的專長和身體健康狀況。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后,簽名、蓋章。用人單位要蓋法人章。勞動者須本人簽名或蓋本人名章。
(2)鑒證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頒發的《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勞力字[1992]54號)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由勞動行政部門為當事人提供鑒證,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利于勞動合同的認真履行,而且一旦發生勞動爭議時也便于調解和仲裁。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八
腐蝕性物品事故處置中,必須采取措施作全身性防護,嚴禁皮膚直接接觸。
一、硫酸泄漏事故的特點。
(一)硫酸的理化特性。
硫酸屬腐蝕性危險化學品,分子式為h2s04,純硫酸是無色、無臭、透明、黏重的油性液體。硫酸的結晶溫度是隨著h2so4含量的不同而變化,但無規律性。92%硫酸為-25.6℃;93.3%硫酸為-37.85℃;98%硫酸為0.1℃;100%無水硫酸則為110.45℃;20%發煙硫酸為2.5℃,65%發煙硫酸為-0.35℃。
硫酸的沸點,當含量在98.3%以下時是隨著濃度的升高而增加的,98.3%硫酸的沸點最高,為338.8℃。發煙硫酸的沸點是隨著游離s04的增加,由279.69c漸至44.7℃。當硫酸溶液蒸發時,它的濃度不斷增高,直至98.3%后保持恒定,不再繼續升高。
濃硫酸和稀硫酸的性質有差別。濃硫酸是一種強氧化劑,與碳、硫等共熱時,碳被氧化成二氧化碳,硫被氧化成二氧化硫。硫酸能直接和金屬反應生成該金屬的硫酸鹽。濃硫酸在高溫時能使銀等金屬氧化成金屬氧化物;濃硫酸與氫能還原成so2、s,甚至h2s。濃硫酸對金屬鐵有鈍化作用。稀硫酸無氧化性,不能溶銅、銀,但可與鋅、鎂、鐵等金屬反應,被置換出氫并生成硫酸鹽鐵和稀硫酸發生反應。鉛能耐稀硫酸,但不能耐濃硫酸。濃硫酸和稀硫酸均能與金屬氧化物作用,生成鹽和水。
(二)泄漏事故特點。
1.造成人員傷亡。
硫酸是一種腐蝕性極強的危險化學品,如果將濃硫酸濺到衣服上,它會立即使衣服的纖維素碳化,使衣服上出現小洞。如把硫酸濺到皮膚上,能迅速灼傷人體皮膚。
硫酸可經過人體的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膚被迅速吸收,對人的皮膚、黏膜有刺激和腐蝕作用。硫酸進入人體后,主要使組織脫水,蛋白質凝固,可造成局部壞死,嚴重時則會奪去人的生命。人吸人酸霧后可引起明顯的上呼吸道刺激癥狀及支氣管炎,重者可迅速發生化學性肺炎或肺水腫。如吸人高濃度酸霧時則可引起喉痙攣和水腫而致人窒息,并伴有結膜炎和咽炎。
2.腐蝕設備設施。
濃酸酸既是一種強腐蝕劑,同時也是一種強氧化劑,能與金屬和金屬氧化物發生化學反應。當硫酸容器或儲罐發生泄漏,大量的硫酸流經之處,都會對硫酸后接觸到的機器、設備、設施等造成嚴重腐蝕和氧化,有的會造成致命的損壞并無法修復。
3.嚴熏污染環境。
硫酸的酸性和強腐蝕性能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大量硫酸泄漏之后,濃烈和具有強刺激性的酸霧對空氣造成嚴重污染,如果人或動物呼吸后,則會引起明顯的上呼吸道刺激癥狀及支氣管炎,重者可迅速發生化學性肺炎或肺水腫,高濃度時可引起喉痙攣和水腫導致窒息,并伴有結膜炎和咽炎。
大量泄漏的硫酸流散到農田,則對農田造成污染,嚴重影響耕種,甚至造成農田不能使用。如果流散到河流、湖泊、水庫等水域,則造成水污染,嚴重時該水域的水未經處理不能使用。如果流散到公路、水渠等處,則對路面和水渠造成嚴重污染和腐蝕損壞,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二、硫酸泄漏事故的處置。
硫酸雖然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和氧化性,但其本身和蒸氣不易燃燒。因此在硫酸泄漏事故處置中,應采取科學、穩妥、積極、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嚴密控制泄漏的波及范圍和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
(一)偵察災情。
救援人員到場后,通過外部觀察、詢問知情人、內部偵察或儀器檢測等方式,重點了解掌握以下情況:
(1)泄漏硫酸的濃度及相關理化性質;。
(2)硫酸泄漏源、泄漏的數量及泄漏流散的區域;。
(3)硫酸泄漏的儲罐或容器數量,能否實施堵漏,應采取哪種方法堵漏;。
(4)現場實施警戒或交通管制的范圍;。
(5)現場是否有人員傷亡或受到威脅,所處位置及數量,組織搜尋、營救、疏散的通道;。
(7)現場的救援水源,風向、風力等情況。
(二)設立警戒。
根據泄漏事故現場偵察和了解的情況,及時確定警戒范圍,設立警戒標志,布置警戒人員,控制無關人員和機動車輛出入泄漏事故現場。
現場警戒工作一般由到場的。交警人員負責,在企業內部由保安或保衛人員承擔。硫酸泄漏發生在公路上,要及時對事故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停止人員和車輛通行。
(三)疏散救人。
救援人員應對硫酸泄漏事故警戒范圍內的所有人員及時組織疏散,疏散工作應精心組織,有序進行,并確保被疏散人員的安全。對現場傷亡人員,要及時進行搶救,并迅速由醫療急救單位送醫院救治。
1.疏散組織。
事故現場一般區域內的疏散工作由到場的政府、武警人員實施,危險區域的人員疏散工作由救援人員進行。
2.疏散順序。
風向人員。
3.疏散位置。
從事故現場疏散出的人員,應集中在泄漏源上風方向較高處的安全地方,并與泄漏現場保持一定的距離。
4.現場急救。
對受到硫酸及酸霧傷害較重人員,應在事故現場對其進行針對性的搶救。
(1)吸入硫酸蒸氣者要立即脫離現場,移至空氣新鮮處,并保持安靜及保暖。吸入量較多者應臥床休息、吸氧、給舒喘靈氣霧劑或地塞米松等霧化吸入。
(2)眼或皮膚接觸硫酸液體時,應立即先用柔軟清潔的布吸去再迅速用清水徹底沖洗。
(3)口服硫酸者已出現消化道腐蝕癥狀時,迅速送醫院救治,切忌催吐。
(4)急性中毒者要迅速送醫院救治。
(四)筑堤圍堵。
圍,減少災害損失。
(五)關閥斷源。
輸送硫酸的管道發生泄漏,泄漏點處在閥門以后且閥門尚未損壞,可采取關閉管道閥門,斷絕硫酸源的措施制止泄漏。關閉管道閥門時,必須在開花或噴霧水槍的掩護下進行。
硫酸容器、槽車或儲罐發生泄漏,如果采取關閉閥門的措施可以制止泄漏,則應在開花或噴霧水槍的掩護下迅速關閉閥門,切斷硫酸源。
關閥斷源,一般應由事故單位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實施。如需救援人員實施關閥,則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在搞清所關閉閥門的具體情況后,謹慎操作。
(六)器具堵漏。
針對硫酸泄漏容器、儲罐、管道、槽車等不同情況,可采用不同的堵漏器具,并充分考慮防腐措施后,迅速實施堵漏。
(1)儲罐、容器、管道壁發生微孔泄漏,可用螺絲釘加赫合劑旋人泄漏孔的方法堵漏;。
(3)閥門法蘭盤或法蘭墊片損壞發生泄漏,可用不同型號的法蘭夾具,并高壓注射密封膠進行堵漏。
(七)輸轉倒罐。
硫酸儲罐、容器、槽車發生泄漏,在無法實施堵漏時,可采取疏轉倒罐的方法處置。
倒罐前要做好準備工作,對倒罐時使用的管道、容器、儲罐、設備等要認真檢查,確保萬無一失,一般由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具體操作實施,救援人員給予積極配合。
倒罐時要精心組織,正確操作,有序進行,要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特別要做好操作人員的個人安全防護,避免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傷亡或災情擴大。
倒罐結束后,要對泄漏設備、容器、車輛等及時轉移處理。
(八)稀釋沖洗。
皮膚。
對泄漏硫酸進行稀釋時,要選用噴霧水流,不能對泄漏硫酸或泄漏點直接噴水。
如泄漏硫酸數量較少時,可用開花水流稀釋沖洗,當水量較多時,硫酸的濃度則顯著下降,腐蝕性相應降低。
在稀釋或沖洗泄漏硫酸時,要控制稀釋或沖洗水液流散對環境的污染,一般應圍堵或挖坑收集,再集中處理,切不可任意四處流散。
(九)中和吸附。
硫酸泄漏流入農田、公路、溝渠、低洼處等,可用堿性物質,如生石灰、燒堿、純堿等覆蓋進行中和,降低硫酸的腐蝕性,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進行堿性物質覆蓋中和時,操作人員要做好個人安全防護,特別要保護好四肢、面部、五官等暴露皮膚,避免飛濺的硫酸造成傷害。中和結束后,要對覆蓋物及時進行清理。
對于泄漏的少量硫酸,可用砂土、水泥粉、煤灰等物覆蓋吸附,攪拌后集中運往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十)清理轉移。
硫酸泄露事故處置結束后,要對泄漏現場進行清理。清理工作由當地政府組織,、環保、救援等部門參加。
1.清理覆蓋物。
對處置硫酸泄漏使用的所有覆蓋物進行徹底清理,把覆蓋物集中運到相關單位進行處理,或運到環保部門指定的傾倒場處理。
2.洗消污染物。
對泄漏硫酸污染的機器、設備、設施、工具、器材等,由救援人員作用堿性的開花或噴霧水流進行集中洗消,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對受污染的公路路面等也可用堿性水溶液進行沖洗,最大限度地減小泄漏硫酸的損害。
3.轉移泄漏物。
對泄漏硫酸污染的機器、槽車等可移動的設備,要組織力量及時轉移到安全地方妥善處理。對倒罐后的硫酸也要及時轉移到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硫酸泄漏事故處置結束后,現場不能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三、硫酸泄漏處置要求與注意事項。
(一)加強現場警戒。
根據硫酸泄漏后流散的情況和可能波及的范圍,現場警戒區域要適當放大,特別是酸霧飄散的下風方向更要加強警戒,及時疏散警戒區域內的人員至安全地帶,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防止酸霧對現場人員的侵害。
(二)強化個人安全防護。
凡參加堵漏、倒罐等進入一線的搶險救援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執行關閥、堵漏、筑堤、回收、稀釋任務的救援人員要佩戴隔絕式呼吸器,著救援防化服,戴防酸手套,不得有皮膚暴露,尤其是面部和四肢,避免飛濺的硫酸造成傷害。如不甚接觸硫酸,要及時用水沖洗,或用堿性溶液進行有效處理,必要時迅速進行現場急救或送醫院救治。現場執行其他任務的搶險救援人員,也要做好安全防護,特別是處于下風向的人員,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硫酸蒸氣對呼吸道的侵害。
(三)選擇上風向較高處設置陣地。
現場水槍陣地一般應設置在硫酸泄漏源上風向的較高處,或側上風向,防止酸霧對救援人員的直接傷害。救援車應停放在距硫酸泄漏源一定距離的較高處,如事故現場場地有限,則到達現場的救援車較多時,救援車應集中停放在遠離泄漏源處,采取接力供水方式向處置現場供水,以防不測。
(四)選擇噴霧射流稀釋硫酸。
硫酸具有強烈的吸水性,在與水結合后產生大量的熱,如用密集射流直射硫酸,則會使硫酸飛濺,對救援人員造成直接威脅。救援人員如用水稀釋硫酸,必須避免水流直射硫酸,即便使用噴霧射流,也不可直射硫酸,避免飛濺起的硫酸傷害救援人員。
(五)精心組織現場急救。
事故現場如有受傷者,救援人員要迅速組織急救。現場急救一般應由到場的醫護人員進行,救援隊員給予配合。如果醫護人員未到場,救援隊員則要進行簡單急救,或迅速送醫院救治。現場急救應根據受傷者的傷勢情況和傷者的多少有序進行,一般應先搶救危重受傷者,再搶救輕微受傷者;先搶救行動不便的受傷者,再搶救有一定行動能力的受傷者。急救工作要精心組織,避免混亂。
(六)及時堵漏,控制災情。
對持續泄漏的硫酸儲罐、容器、管道等設備,救援人員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采取器具堵漏、筑堤圍堵、挖坑聚集等有效措施,攔截、阻止、控制硫酸的流散,特別是向重要設施、設備、場所、水域等地方的流散,有效減少硫酸對沿途的強烈腐蝕、破壞及污染。
(七)由環保專家指導防污。
對較大硫酸泄漏事故,救援人員在實施搶險的同時,要及時通知環保部門的有關專家到場,具體指導防止環境污染事項,以及要采取的措施。事故處置中一般由環保專家提出意見,現場指揮部決定實施,并指派相關部門具體落實,救援人員給予配合。嚴防泄漏硫酸對現場及周圍環境的污染。
(八)集中處理稀釋水流。
泄漏事故處置過程中救援人員使用的稀釋水流,因受到硫酸污染,切不可任其到處流淌,要采取筑堤、挖坑、人工回收等措施盡量集中或回收,然后進行物理或化學中和處理,避免造成次生污染,擴大事故災情和損失。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九
法律部門提醒廣大從業者,謹防一些用工單位在。
勞動合同。
方面布設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單位在合同條款中處處體現“我說了算”,令求職者處于被動從屬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時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見于民營企業,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在合同中,只從企業的利益出發規定用工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規定用工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對于這樣的合同,由于其約定的條款內容與法律相抵觸,所以,應當是無效的條款。
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單位不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生命安全義務,提出“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逃避責任。
五是“賣身合同”。如:3年內不得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還規定,求職者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用人單位安排。
六是“雙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單位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內容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對外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但在勞動過程中并不實際執行,真正執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試用期個月,失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達到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工資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2)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后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法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三十九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一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等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任職___電工___崗位,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信息,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執勤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的崗位職責是:對所負責范圍內的電器電路設備運行全面負責,檢修廠區范圍內電器電路系統,確保廠區電器系統設備安全運行,以及完成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其他具體相關職責。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和相關考勤規定上下班、休息休假。
第五條雙方確定乙方實行月工資制(每日工作時間為9小時)。乙方每月工資為___元。
第六條甲方于次月30日前支付乙方工資。(押一個月工資作為保證金,即次月30日發放上月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十堰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各自負擔比例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等費用。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直接從乙方工資中扣繳。(部分不愿購買保險員工的保險費用,甲方負擔部分包含在工資中,由乙方個人負責購買。)。
第八條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九條擅自離廠或因乙方原因被甲方開除的,則甲方不予轉移乙方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并扣除乙方一個月工資。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因個人原因在不滿一年內離廠的,則該員工工傷保險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不得涂改。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即甲乙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二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范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方簽(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三
案由:_________________一般勞動爭議糾紛。
原告不服________勞仲庭(案)字第號仲裁裁決書/不予受理通知書,現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訴訟請求。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不服裁決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事實: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起訴狀副本份。
仲庭(案)字第號仲裁裁決書/不予受理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______________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送達證明原件份。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四
勞動就業合同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實現大學生勞動權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學生就業已從計劃分配轉變為自由擇業,在這種形式下,就業勞動合同就成為規范勞動就業市場的重要法律依據,也是合同雙方維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同時,大學生通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雙方的權利義務規范化、明確化,以此來防止用人單位的不當解雇,違反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另外,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就業勞動合同就是大學生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近年來,由于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勞動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頻繁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因而在簽合同時出現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以下是筆者總結的大學生在簽合同時經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經筆者調查發現,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畢業生認為,有就業協議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就業協議是指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畢業派遣的依據。而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工種勞動的依據。也就是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另外,它們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同,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同意接受該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該畢業生,列入就業方案并納入就業情況統計,它不涉及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后所享有的權利義務。而勞動合同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關系更為明確。因此,畢業生只有弄明白這兩個合同的含義,才能更好地通過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就業協議所包含的內容也越來越廣泛。因此,很多畢業生就認為不用簽就業協議而直接簽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專家認為,直接簽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業協議需要經過學校簽證,這有助于學校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畢業后,學校可以根據就業協議書把學生的檔案直接寄給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部門,減少了周轉的時間,提高了新單位辦理手續的效率。其次,勞動合同只規范學生畢業后的就業行為,假如有一方在畢業前反悔,另一方將無法利用就業協議的一些特別政策保護自己。比如,就業協議上往往有違約金規定,違反協議者應支付違約金,而勞動合同必須根據勞動法規定訂立,對違約金的設立局限性很大,根本無法像就業協議一樣廣泛保護。
“就業壓力大”,是當代大學生找工作所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因此,有些大學生在被招聘單位錄用后,就急于與對方簽訂勞動合同,生怕“煮熟的鴨子又飛了”,認為簽了勞動合同,自己的工作就會有保障,就會萬無一失。而用人單位此時往往會利用大學生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腳,企圖簽訂對企業有利的“一邊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內容偏向于用人單位這一方。
大學的普及,讓很多學子走進了大學的殿堂,但同時,也讓更多的大學畢業生面臨著就業難題,而這給一些企業提供了利用廉價勞動力的機會,他們利用自己在招聘時的諸多優勢,隨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條款”,使一些畢業生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例如,有的規定畢業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定畢業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了“生死合同”。而現實是,一些大學生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來的工作,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合理的勞動合同。被社會稱之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實在是一個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
這里的誠信問題主要指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后出現的違約現象。因為現在找工作提倡雙向選擇,自由擇業。有的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同時選擇幾家單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的單位,不一定是畢業生心目中的理想單位。于是,個別畢業生為了保底,就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遇到比原單位好的企業,就毀約,另謀高就。然而,還有一部分畢業生在與單位簽協議的同時,就做好了違約的心理準備。因為畢業生的違約,導致現在一些企業不喜歡招聘應屆畢業生。
大學生及時已經成年了,但是本身還是一種學生的身份。在初入職場的時候,因為缺少工作與實踐經驗,很有可能讓自身利益受損。上述的五個問題就是最好的證明。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五
目前還有不少單位為了逃避對勞動者的責任,而不與勞動者簽書面勞動合同。那么這樣做就能避免單位的責任嗎?答案是否定的,那不簽勞動而合同后果是怎樣的呢?小編馬上為大家介紹相關知識。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
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
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用人單位以為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就能免除自己的責任,這樣的想法是錯的。只要勞動者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那么單位就要對勞動者負責。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那么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六
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七
甲方: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共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3、你的勞動合同期限如果不夠3年的話,試用期約定是不能超過3個月的,此公司這點就是違法行為。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
(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
1、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2、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3、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4、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八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于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用賠償的,在下面的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者在行使解除勞動合同權利的同時必須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遵守解除預告期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預告期是各國勞動立法的通行做法。勞動者在享有解除勞動合同自主權的同時,也應當遵守解除合同預告期,即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后還應繼續工作至少三十天,這樣便于用人單位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保持勞動過程的連續性,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這樣也使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化。否則,將會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將可能承擔賠償責任。
2、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因為這一時間的確定直接關系到解除預告期的起算時間,也關系到勞動者的工資等利益,所以必須采用慎重的方式來表達。本條還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做了規定。試用期既是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各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的期限,看勞動者是否具備錄用條件,也是新招收職工用以考察用人單位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是否符合勞動合同規定的選擇期限。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處于一種不確定狀態,勞動者對是否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仍有選擇的權利。為此,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發現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與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介紹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合,或者發現自己不適于從事該工種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者無須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單位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以便用人單位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4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范圍:“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后主動離職,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后人事關系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所以,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后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秀19篇)篇十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簽訂設備租賃合同,并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項目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設備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購進以下設備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設備訂貨合同規定,于____年____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后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設備收據。
第三條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并在訂貨合同予以說明。
第四條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收貨后,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條設備租賃期限為____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托收貨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包括手續費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設備租賃合同范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第八條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元的優惠價格將設備所有權轉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上級單位____同意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損失。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按項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