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的落實是組織高效運轉的前提,它提供了一個明確的工作框架,使得各個環節有序連接。崗位職責描述的完善和改進需要不斷地與員工和管理層進行交流和反饋。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一
為了維護幼兒園的正常教育秩序,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幼兒的健康成長,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教師安全責任書。
1、當班教師應做到時時清點幼兒人數,并做好記載,幼兒有因病因事未能按時入園的應主動了解情況,并做好相應的處理。
2、教師當班期間應確保幼兒在園的安全,做好對幼兒活動的安全教育及監管。幼兒生病或出現安全事故,及時報告幼兒園,當班教師、班主任以及值周教師均應協同送幼兒就醫并通知家長,同時做好對家長的解釋及撫慰工作。
3、教師不得對幼兒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不得歧視幼兒,應做到關愛幼兒,保護幼兒身心健康。
4、教師應合理組織幼兒進行戶外活動、體育鍛煉,做好相關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教育,同時按幼兒園劃分的安全責任區域,盡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對幼兒活動的安全監管。
5、合理組織幼兒參加幼兒園的各種活動、積極完成交辦任務,教師應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有充分的準備和防范,做好對幼兒的安全教育,組織好幼兒紀律,做好全程監管,確保幼兒活動中的安全。
6、教師應做到按時上、下班,遵守幼兒園的作息制度,不得中途無故離崗,盡好自己的崗位職責。確因有特殊原因需離崗的或調換班時,必須向幼兒園報告,并自已找好人員代班,經幼兒園同意后方可離崗可調換班。在離崗或代班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兩位教師共同負責。因教師個人原因未到崗或擅自離崗,造成的后果由教師個人自行負責,情節嚴重者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7、教師應合理組織幼兒活動,合理安排好時間、活動量等,符合幼兒身心發展規律。
8、教師應做好幼兒離園的交接工作,做到把所有幼兒交至家長手中,不能隨意將家長還未來接的幼兒托付給別人而自己離園,違者如出現事故由自己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離崗或調離之日止。
幼兒園負責人:(簽字)。
幼兒園:________(蓋章)。
教師: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幼兒園。
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二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三
各位家長: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家園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健康、快樂成長,特簽訂如下安全接送責任書:
一、作息時間:
春季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夏季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不坐車的幼兒早上8:00—8:30在家長的陪同下準時入園,家長應把幼兒親自交到本班老師手中并領取接送卡,下午憑接送卡上的時間準時接走幼兒。坐車的.幼兒家長憑接送卡上的時間在指定地點準時接送幼兒上車和下車,特別提示:無接送卡者不放人。
三、接送孩子離園入園,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必須提前通知班主任老師,并持卡到老師手中接孩子。接走過后,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自己負責。
四、嚴禁幼兒攜帶任何刀具、鐵釘、煙花爆竹、玻璃球、牙簽等安全隱患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時家長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進行檢查,發現危險物品立即取出。不要給孩子穿過大的鞋子,不帶裝飾性物品、貴重首飾或較多的現金。出現以上安全隱患或物品丟失時,幼兒園概不負責。
五、患有特殊疾病的孩子,家長必須告訴學校,不得隱瞞。如因此造成自身或其他小朋友危害。由家長自己負責并追究其責任。
六、若大班、學前班部分孩子不需要接送,請在“家長簽字”后寫明“自己上學,自己回家”,其上學、放學途中的的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七、幼兒園7:50開校門,幼兒不提前入園,放學后,請家長和幼兒迅速離園,禁止在園內逗留,如因提前到園,家長未將幼兒親自送到本班老師手中及離園后在園逗留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家長負責,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八、幼兒園的小朋友之間在玩耍及游戲的過程中,難免有一些爭執或小的摩擦,希望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和理解,如有特殊情況要盡快找老師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責任自負。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有事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報告。
九、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家長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四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制訂接送路線,路線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后安排孩子來回幼兒園或在別的地點接送。(在園車順道的情況下)。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安全負責人:。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五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后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六
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保證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達到家園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請家長每天上午將孩子送到園內,為了孩子的安全,入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師手中,并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自行在園內玩耍,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三、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園,請事先向教師遞交假條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衣著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
五、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六、為保證孩子離園時的安全,請家長注意:離園時,因幼兒和家長過于密集,為了確保幼兒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能盡快離園,如需帶孩子在戶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由責任自負。
七、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家長如無特殊情況不要探視孩子。
八、幼兒來園、離園路上及在園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xxx。
20xx.x.x。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七
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保證幼兒的生命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幼兒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省、市、縣安全工作要求,特簽訂本學年安全接送幼兒責任書。
1、請家長按本園作息時間準時接送幼兒,以保證幼兒在園期間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家長不得在活動室內長時間逗留,以免影響幼兒正常學習和生活;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園,家長必須向本班教師請假。
2、接送幼兒時,請將自行車、摩托車等一律排放在幼兒園門外的規定區域內。
3、幼兒來園時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如:硬幣、小玻璃球、紐扣、火柴、打火機、小剪刀、別針、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傷和傷害他人;不得佩帶貴重首飾(如:項鏈、戒指、手鐲、耳環、玉佩等),以防損壞、丟失和誤吞。
4、嚴格接送卡制度,送孩子入園時,家長必須面對面將孩子交給本班教師,并與教師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離園;接孩子離園時,必須出示接送卡,否則孩子不能接走。接孩子后必須盡快離園,不得在園內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家長從班里接出幼兒后,要切實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對孩子的安全負總責,要使幼兒的活動在自己的視線之內,有安全隱患能及時排除,發生危險能及時搶救;對幼兒各類危險動作,如持物打鬧、跨越護攔、損壞公物、進入樓內追逐等,家長要立即制止并進行教育;幼兒玩大型玩具時家長要進行監護,避免發生意外。
6、為了保證園內衛生的整潔,嚴禁在園內吸煙、吐痰、隨地大小便,瓜皮果殼等廢棄物品請自覺投入果皮箱內。
7、家長須搞好幼兒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服、勤剪指甲。不得留長指甲,以防抓傷他人。
8、孩子生病、發燒,家長要及時告知老師,及早治療。需服藥的孩子,家長要與教師交代好,教師將藥物妥善保管好,以防錯服、漏服或中毒。孩子患傳染病時,家長不得將其送入幼兒園,以免傳染他人。病愈后須持醫生證明方可進班。發燒在三十七點五攝氏度以上的幼兒需在家休息,以防驚厥。
9、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得帶零食入園,更不能在流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如果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食物中毒,本園一律不負責任。
10、幼兒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家長應積極配合幼兒園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兒,有責任一方的幼兒家長應承擔賠償責任。
11、家長若自行聯系車輛接送幼兒,安全責任一律自負。要注意車輛有無牌照、駕照,車上除司機外,還應有服務人員,幼兒入園、離園時服務人員應當與當班教師當面交接。無特殊情況,家長中途一律不準來園探視、接送,以保證幼兒的安全。
12、家長通訊聯系方式和家庭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簽名: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八
為了保證坐校車幼兒的行車及接送安全,使幼兒在坐校車的環節上不存在安全隱患,我園特與家長簽訂此安全接送責任書,希望家長支持幼兒園的安全工作:
1、家長要按約定時間在規定的地點接送幼兒,執行手把手交接原則。
2、家長手牽幼兒等候校車,等校車停穩后再走向校車,扶助幼兒上車,禁止車未停穩就帶幼兒靠近車或著急上車,以免發生意外。
3、上車幼兒一律不能帶尖銳、危險物品、玩具上車。請家長協助檢查。
4、幼兒如有帶藥品,家長要自行包好藥包,寫清藥品名稱、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并與跟車的老師交待清楚。
5、家長如不能親自接幼兒,需別人代接,要提前與幼兒園聯系,代接人需持有效證件方能代接,以免發生錯接、漏接現象。
6、家長接送幼兒需持幼兒接送卡,如卡遺失,請及時到幼兒園補辦。
7、接送卡的使用辦法:早上家長送幼兒上車時,跟車老師將接送卡交給家長,下午家長憑接送卡接幼兒,卡交老師收回。
8、家長不能讓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或讓幼兒自行回家,如必須讓幼兒自行下車回家,需與幼兒園簽字說明,如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9、幼兒在下車地點超時等候無人接的,我園將幼兒帶回幼兒園中,請家長自行到幼兒園接幼兒回家。
10、幼兒因故早晨不能來園上學,或不用校車接的,請家長提前通知幼兒園或司機,以免校車超時等候而影響其他幼兒的接送時間。
11、本份責任書于幼兒在我園就讀,坐校車期間有效。
幼兒家長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
幼兒園(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九
各位家長: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家園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健康、快樂成長,特簽訂如下安全接送責任書:
一、作息時間:
春季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夏季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不坐車的幼兒早上8:00-8:30在家長的陪同下準時入園,家長應把幼兒親自交到本班老師手中并領取接送卡,下午憑接送卡上的時間準時接走幼兒。坐車的幼兒家長憑接送卡上的時間在指定地點準時接送幼兒上車和下車,特別提示:無接送卡者不放人。
三、接送孩子離園入園,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必須提前通知班主任老師,并持卡到老師手中接孩子。接走過后,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自己負責。
四、嚴禁幼兒攜帶任何刀具、鐵釘、煙花爆竹、玻璃球、牙簽等安全隱患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時家長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進行檢查,發現危險物品立即取出。不要給孩子穿過大的鞋子,不帶裝飾性物品、貴重首飾或較多的現金。出現以上安全隱患或物品丟失時,幼兒園概不負責。
五、患有特殊疾病的孩子,家長必須告訴學校,不得隱瞞。如因此造成自身或其他小朋友危害。由家長自己負責并追究其責任。
六、若大班、學前班部分孩子不需要接送,請在“家長簽字”后寫明“自己上學,自己回家”,其上學、放學途中的的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七、幼兒園7:50開校門,幼兒不提前入園,放學后,請家長和幼兒迅速離園,禁止在園內逗留,如因提前到園,家長未將幼兒親自送到本班老師手中及離園后在園逗留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家長負責,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八、幼兒園的小朋友之間在玩耍及游戲的過程中,難免有一些爭執或小的摩擦,希望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和理解,如有特殊情況要盡快找老師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責任自負。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有事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報告。
九、國家已于2002年9月1日開始實施《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幼兒在園正常活動中出現較大意外事故應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家長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幼兒家長簽名:
家長聯系電話: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十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保障學生交通安全,充分履行學校職責,創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環境,龍背鄉中心校與各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1、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證照齊全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審定認可核發“接送學生專用車”標牌的.機動車輛。禁止不符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
2、所派駕駛人員必須具備資質,嚴禁駕駛員帶病開車或酒后駕車。機動車駕駛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質:
(1)準駕同一車型三年以上;
(2)三年內沒有12分的違章記錄;
(3)未受過公安機關治安處罰。
3、必須經常教育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狀》并送學校備查。
4、一切行為必須符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必須按公安交警支隊核定的車輛載客數,安排車輛,不得有超載現象。不得有不按規定參加機動車定期檢驗、車輛脫保等違法行為。接送學生用車不得外借。
5、在龍背境內接送學生車輛一律限速50千米/小時以內。6如需換新的車輛或使用新的機動車駕駛人,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把好車輛、駕駛人源頭關,同時向當地教育部門及公安交巡警支隊報告,經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報廢車輛以及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確保學生用車安全。
6、車主全面負責各條線路的接送工作和與校方的聯系工作。一旦遇車況不佳時必須負責調車,不得延誤接送。
7、車主、司機必須與學校保持通信暢通,如遇特殊情況要第一時間與學校取得聯系。
8、以上責任要求,各車主、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確保交通安全。
9、對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查檢有違規行為的,鄉校將會同有關部門吊銷接送車輛資格。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車主、司機和中心校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并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接幼兒(6:00以后開設延點班)。
四、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后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鏈、扣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范等。
八、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范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如您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并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十一、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后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甲方:
乙方: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十二
為了進一步落實十堰紅蘋果幼兒園有關安全接送工作的要求,進一步深化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因此,請家長仔細閱讀并配合園所做好以下工作,并在本責任書簽字后交回幼兒園。
1、接送時間及接送卡管理。
幼兒于早上7:40—8:30入園,下午于4:40—5:40離園。家長接送幼兒時,須憑接送卡到幼兒所在班級進行接送。如果接送卡遺失,請家長通知園所作廢原接送卡,并及時補辦,并在卡上注明“補辦”字樣。
2、家長委托他人到園接幼兒,請事先當面或電話告知當班教師,屆時由被委托人簽名,出示身份證方可接走幼兒。
3、禁止未成年人的哥姐代家長接幼兒,否則當班老師可以拒絕其接幼兒要求。
4、家長勿給幼兒穿過長的衣褲、有帶子的衣服或系帶的鞋子,以避免玩耍時發生意外事故。家長勿讓幼兒佩戴貴重飾品或錢鈔、尖銳玩具入園,以避免遺失或者發生意外。
5、家長在家若發現幼兒傳染病、請將幼兒留在家中或就醫,以防傳染給其他幼兒。
6、若幼兒病癥較輕有帶藥入園,請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將藥品包好,并認真填寫《藥品委托單》交園醫處。
7、幼兒的基本資料內容(地址、聯系電話)若有變更,家長應及時通知幼兒園辦公室或者班級老師,以保證家園有效的溝通。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十三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幼兒家長簽名:
家長聯系電話: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責任書(通用14篇)篇十四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現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五、家長或監護人下午來接幼兒時,一定要持本園的接送卡給跟車老師方可接走幼兒,如沒持接送卡的.家長一律不可接走幼兒,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
六、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七、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
八、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人。
家長簽字:幼兒姓名:
幼兒園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