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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一
原告:xxx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被告:xxx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由原(被)告撫養,被(原)告支付撫養費。
事實和理由:xxx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二
原告:,女,___族,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被告:,男,___族,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婚生兒子/女兒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元,直至十八周歲止。
三、請求法院依法判令位于房屋歸原告所有,位于房屋歸被告所有,車牌號為歸所有。
四、本案訴訟費由承擔。
事實與理由:
從婚前基礎,婚后感情、離婚的理由以及是否有無和好的.可能性進行闡述。
原告認為原告與被告婚前缺乏感情基礎、婚后亦未建立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以后也絕無和好的可能。為此,原告根據民法典及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訴至貴院,請求貴院依法處理,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
___年月______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三
原告:個體工商戶的字號,住所地:
經營者:,性別,民族,****年**月**日出生,戶籍地:,現住址:,聯系方式:
被告:**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分公司,住所地:。
負責人:,聯系方式:。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貨款80000元;。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天津市**建材經營部的經營者。被告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方。
自1月份起,原告開始向被告供應線管及配件等貨物,并約定貨到之后七日內付款。雙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然而自3月份起,被告開始拖欠貨款,至月4日止被告累計拖欠貨款800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貨款未果,故成訴。
綜上,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訴至貴院,望判如所請。
此致
天津市**區人民法院。
原告: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四
原告:
住所地:
法人代表:
被告:
地址:
請求法院對______市管城回族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勞仲裁字第(_____)_____號裁決書的第____項、第____項的錯誤裁決進行糾正,依法判定原告不承擔支付和賠償義務。
_____年_____月份,被告到原告處工作,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作期間原告對被告一直十分信任,委以重任,但_____年下半年,被告對工作表現出極不負責的態度,連續三個月未達到公司的考核標準,為此,原告提前通知被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被告為此十分不滿,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______市管城_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訴,要求原告補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支付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請求,______市管城回族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經受理、審查,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做出勞仲裁字第(____)_____號裁決書。
原告認為,______市管城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事實錯誤,裁決結果的第___項、第_____項明顯不當。理由如下:
一、被告要求原告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關于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和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前提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本案中,被申請人制定并出臺的“____年銷售部薪酬激勵方案”第五項“淘汰原則”中明確:銷售部實行末位淘汰制,對于連續三個月排名靠后的三名銷售顧問公司將予以辭退。而申請人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月份連續三個月銷售排名倒數第一。被申請人根據公司內部出臺的規章制度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違法之處,是正當行《勞動合同法》所賦予用人單位的權利。因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被告要求原告向其支付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其次,《勞動合同法》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施行,之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三、仲裁庭裁決違反法律程序。
被告在仲裁申請書中僅要求原告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額為_____元,而仲裁庭裁決結果第二項卻認定原告應向被告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元。在被告并未申請變更仲裁請求的情況下,仲裁庭確認的支付數額明顯超出被告請求支付數額,程序明顯違法。
綜上所述,______市管城回族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沒有查明本案事實,裁決顯失公正。原告作為依法注冊的企業,始終遵行勞動法律法規規范,對于被告的處理并未超出法律法規規范尺度。原告認為,公司在承擔義務的同時,也應當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享受在勞動仲裁中不被區別對待的權利。為此向貴院訴訟,請求依法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市管城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五
上訴人(一審原告):胡.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劉。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樓區人民法院樓民二初字第號判決書第二項判決內容;。
2、依法改判住房一套歸上訴人所有,由上訴人補償被上訴人64317元。
事實與理由:
一審判決未查明案件的事實,致使在分割房產時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
上訴人對一審法院判決與被上訴人離婚沒有異議,但認為一審法院對于房產分割的處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實與訴爭雙方真實生活現狀情況下,作出的違背公平、公正原則的錯誤判決。原因在于:
1、被上訴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審期間,上訴人舉證證明了被上訴人在位于原x公司辦公樓有一套房屋對外出租。雖然被上訴人對該房屋沒有法律上的`所有權,但被上訴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權權能;同時,該房屋房產權國資委已經多次承諾,該房屋如遇征收,補償款一律向被上訴人支付。即,被上訴人實際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訴爭房產,即便是判決歸上訴人所有,也不會造成被上訴人沒有房屋居住的"現實危害"。
2、上訴人無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審查明的事實,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僅有一套房屋即訴爭房產,除此之外,上訴人在別處再無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審判決結果將導致上訴人流離失所!更為可悲的是,上訴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隨上訴人生活,一審判決結果不但致使上訴人居無定所,更是要讓九旬老母隨上訴人一同流落街頭!
基于此,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訴爭房產時,未查明相關事實,致使判決結果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懇請二審法院體恤上訴人的生活困難,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
xx年xx月xx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六
注:《公司法》第64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人格否認的適用情:
一、公司資本顯著不足。
二、利用公司獨立人格逃避合同義務。
三、濫用公司法人人格規避法律義務或騙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四、公司于股東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否認的適用要件:
一、公司設立合法有效,并且以取得獨立人格。
二、行為要件:適用公司人格否認要求股東在客觀上濫用對公司的控制權。
三、結果要件:股東的濫用行為,客觀上損害了債權人或社會公共利益。
上訴狀。
上訴人:____青和進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莒南縣長安東路5號。
法定代表人:___,董事長。
被上訴人:____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____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莒南縣西環路。
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長。
被上訴人:滴滴,男,漢族,20__年12月7日出生,住址,____南縣同泰家屬院。
上訴人因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海南海口市法院于20__年9月25日作出的(20__)海南法海商初字第53號判決,現提起上訴,上訴的請求與理由如下: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查明事實,撤消一審判決并依法改判。
2。一、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的理由。
一審法院關于“青和公司60%的股份由何萍控制。鑒于特殊的婚姻家庭關系,青和公司的意志也不能獨立”、“三家公司獨立地位已經喪失,成為逃避公司債臺的工具。”與“三家公司的業務、客戶、資產和財務方面是混同的,均喪失了公司的獨立人格”的認定不但與事實不符,而且表述也是錯誤的。
一個公司是否具備獨立的人格是以是否具備合法的股東、資產、住所、章程等基本要件為標準的,而并不是以客戶及業務等為基本要件。上訴人是由諸葛青盛、何萍等5人投資設立的公司,具備獨立的股東、合法的資本、健全的帳務等具備法人的必須的條件,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法人。一審法院僅一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山東美食食品有限公司的部分業務與客戶相同,就否定了上訴人的獨立人格,是以偏否全,顯然是錯誤的。
美食食品有限公司逃避債務是站不住腳的。
鑒于以上分析,上訴人與同泰公司和美食公司均系獨立法人,且投資主體、經營時間、經營范圍均不相同,并不是一體公司,不能對美食公司的外債承擔責任。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七
上訴人:黃女x年8月11日出生,漢族,住xx市城小區x棟x單元號房,身份證號,電話:
被上訴人:劉男x年1月5日出生,漢族,住xx市x鎮xx村大塘組x號,身份證號,電話:
上訴人黃不服xx市人民法院()北民初字第2242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歸上訴人黃所有。
事實和理由。
一、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應屬于上訴人黃個人財產。
x年9月,黃生育兒子后,劉認為兒子不是其親生血肉,是"野種",夫妻開始爭吵,還未滿月,黃母子被遂出家門,無處安身,為解決食宿問題,黃向娘家人求救,最終其姐姐愿意出資(借款)45000元購買了以上房屋,暫時解決了居住問題,但被上訴人仍不肯罷休,多次找上門,不但多次毆打黃,還砸毀了黃新居的所有電器家具,黃被迫到鄉下躲避,有家不能歸。而在此期間被上訴人劉也在其老家里建起了一棟樓房。
上訴人認為,涉案的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首付款是自己的姐姐出資(雖然屬于借款,但如果沒有娘家人的支持,上訴人是沒有能力購買此房屋的)的,是在夫妻分居期間購買,該房屋登記在其黃民名下,被上訴人不但沒有任何貢獻,參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等有關規定,涉案房屋應認定為夫妻一方即女方黃個人財產,一審時女方的姐姐也出庭證明了以上事實,一審法院判決女方的財產判給被上訴人劉完全不顧事實和法律規定,是對國家保護的婦女兒童權益的公然侵犯。
二、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屋即使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協商或竟價取得。
上面說過,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應屬于上訴人黃個人財產,但一審法院直接判決:"三、......xx市城小區1棟d號房屋歸原告所有……."。
即使法庭不認可以上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也應遵循我國《婚姻法》第39條明確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按該條規定,上訴人在一審時明確要求必須取得此房屋,而被上訴人并沒有要求取得此房屋的所有權的表示,一審法院法官去越俎代皰,胡說什么女方已經同意把此房屋讓給男方,真是豈有此理!作出了如此荒唐的判決也不足為奇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因此任何一方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必須進行協商或竟價,以決定房屋的歸屬!
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為此,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提起上訴,請貴院依法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
xx年xx月xx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八
原告:朱xx,女,xx年xx月xx日生,漢族,住xx市xx區xx村組號,身份證號,電話。
被告:伍xx,男,xx年xx月xx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xx村組號,身份證號,電話。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決原被告離婚;
二、請求判決婚生小孩伍某怡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2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經人介紹相識后同居,于20xx年9月15日生兒子伍某磊,后繼續不連續性同居,20xx年8月24日在雙方父母的催促威逼下極不情愿的在邵陽縣民政局登記結婚。20xx年原告意外懷孕,20xx年6月6日生女兒伍某怡。
從表面上看,原被告于20xx年就開始同居,至今已經18年,好像也稱得上銀婚了。實際上正如俗話說,鞋子合不合腳,只有穿鞋子的腳知道;原被告適不適合做夫妻,只有原告知道。
原被告同居后和結婚后都是各奔東西,偶爾在一起,由于雙方性格不合,三觀不合,能力差異,被告低能又懶惰,沒有責任心,要原告作為一個女人還要掙錢養活被告這個男人,這十多年來原告受夠了。
更讓原告感到不可饒恕和難以釋懷的'是,在16年前大兒子剛剛出生,被告就出軌,被原告抓住了現場,當時看在小孩太小的份上,再加上兩邊的父母軟磨硬泡,軟硬兼施,原告才暫時將此事隱忍在心底。還有被告最近一兩年開始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
凡此種種,現在原告下定決心不再容忍,下定決心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進行反抗,唯一的辦法就是起訴離婚,解除這樁表面風平浪靜實則矛盾重重、不可調和的名存實亡的婚姻。
關于小孩問題,大兒子已滿16周歲在深圳做生意能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小女兒從出生到現在都由原告及原告父母帶在身邊撫養,被告也極少出撫養費,也很少看過女兒,更沒管過女兒。原被告沒有共同財產也沒有共同債務。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朱某軍代理律師:xx
20xx年9月3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九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事實和理由。
_____年初原告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同年_____月由_____區人民法院移送貴院審理,在(_____)第_____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從_____年分居至今,雖然貴院在此判決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關系的機會,但半年多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彌補。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原告再閃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1、請求判決被告立即支付下欠原告的貨款共計__________元,違約金______元。
2、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購銷合同》。雙方在每份合同中都約定了?__________的.數量、單價、合同履行方式及貨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時還約定了違約金。合同簽訂后,原告嚴格依據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貨等義務,合同?履行完畢后,經雙方結算,______購銷合同實際總貨款是_________元,被告欠下貨款_________元。自雙方結算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約定立即支付貨款,被告推脫不予支付,事實上已經構成違約,依合同約定被告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30%)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一
職業: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分割被繼承人的下列遺產的___分之___歸原告:
3、銀行存款_________萬元,___分之___計______萬;
二、依法分割被繼承人的下列遺產的四分之一歸原告:
______________(估值____萬),___分之___計______萬。
第一、第二項訴求合計:_________萬。
三、依法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繼承人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登記結婚,原告與被繼承人王______婚姻存續期間,被繼承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以自己的名字陸續存款_________元,并且婚后有____套房產登記在被繼承人王______名下,分別是西寧市城中區_____________(估值____萬);西寧市城東區_________路___號樓___單元_________室(估值____萬);上述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存期期間的共同財產,并且________________室(估值____萬)也是被繼承人與前妻女兒(本案被告)共同所擁有的房產。被繼承人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世,有妻子及女兒兩個繼承人,現因被繼承人______名下的財產原、被告達不成一致的分割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原告主張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剩下____分之____為被繼承人______的遺產由原、被告平均分割。
據此,原告請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繼承的遺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二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返還房屋押金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事實與理由),按照雙方的《商鋪租賃合同》約定被告已經構成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的行為某重違反了雙方的協議約定,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訴至貴院,懇請貴院能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某肅性。
此致
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三
被告:重慶揚成汽車,負責人,住所地為重慶市。
案由:人身損害侵權糾紛。
請求事項。
2.判令第三人在保險責任范圍及限額內直接向原告支付保險賠付金;。
3.本案訴訟費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x年8月27日18時05分,王××駕駛燃油助力車搭乘姚××,由府通路方向沿天鄉路行駛至天鄉路和盛鎮友慶村彎道處時,其所騎燃油助力車側翻致王××與姚××摔入相對方向內,被首×駕駛的車牌號為渝b××的貨車碾壓,造成王××與姚××受傷,燃油助力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原告姚××入住成都市第五人民醫院救治。該事故由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經確定,王××負主要責任,首×負次要責任,姚××無責任,并載明于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原告受傷經醫治于x年9月22日出院。原告出院后,于x年12月31日其傷情經鼎誠司法鑒定所法醫臨床學鑒定中心鑒定為十級傷殘。
被告首×受雇于被告重慶揚成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雙方為雇傭關系。被告首×所駕駛的出事車輛投保于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第三中心支公司,本次事故發生在保險期內。
由于兩被告及王××的過錯,發生了此次交通事故。鑒于王××與原告系夫妻,原告特放棄對王××在本次事故中應承擔對原告的民事賠償權利的主張,原告只向兩被告提出權利主張。本次事故造成原告各項損失共計75177.51元。事故發生后,被告首×向原告墊支了現金19000元,故兩被告依法還應向原告賠償56177.51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訴之于貴院,請求法院準允原告的上列請求。
此致
成都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年×月××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四
上訴人(原審原告):,男,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女,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
上訴人因離婚糾紛一案,不服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作出的(x5)東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請求貴院依法查明事實,撤銷一審法院作出的(x5)東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中第二項判決。
事實與理由:
一審法院以被上訴人無房居住為由,判令上訴人給付被上訴人5萬元經濟幫助費,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依法應予撤銷。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相識至今,已近十年,雙方走到離婚這一步,如果被上訴人生活上存有困難,上訴人愿意盡己所能幫助被上訴人。依上訴人對被上訴人長時間的了解,被上訴人自營服裝生意多年,生活談不上困難,被上訴人暫時不便購房或者租房,上訴人愿意將名下位于東湖區房屋暫時提供至被上訴人居住。但這不能作為認定被上訴人生活困難的依據。上訴人的經濟條件并不寬裕,短時間內也無法拿出5萬元的經濟幫助費,上訴人同時認為,婚姻失敗對雙方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精神傷害,上訴人沒有理由向被上訴人提供經濟幫助。
《婚姻法》第42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7條規定:"婚姻法第42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4條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后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依據該三法條,上訴人認為,離婚時,給予另外一方經濟幫助的前提是另一方生活困難或者無房居住且租房居住存在經濟困難,失去勞動能力又無其它收入來源,或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但本案中,被上訴人完全不符合這些情形。無房居住的原因有多種,其并不當然等同生活困難。一審法院無視被上訴人的正常收入,徑行認定被上訴人無房居住為生活困難,作出上訴人給付被上訴人5萬元經濟幫助的錯誤判決,無限擴大解釋生活困難的范圍,曲解法律條文,該判決系缺乏客觀事實基礎與法律依據作出,依法應予撤銷。
上訴人懇請貴院依法公正審理,查明事實,撤銷一審法院作出的(x5)東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中的第二項判決。
此致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x年xx月xx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五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張_____珍,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現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張_____超,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現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
被告告:_________________張_____健,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現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與兩原告共同繼承張_____華下列遺產:_________________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房產(價值約__________元),存款__________元。繼承份額為每人各占1/3。
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我們與被告均乃張_____華的子女。我們的母親劉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死亡,當時沒有遺留任何遺產。后父親張_____華購買了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房產。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父親死亡,死亡前沒有立遺囑。除上述房產外,父親還留下存款__________元。上述遺產全部由被告掌管,我們要求繼承,被告不同意。我們認為我們和被告同樣盡了贍養父親的'義務,并且都沒有依法被剝奪繼承權的情形,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因此,我們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支持我們的訴訟請求。
此致
增城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六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農業合作社,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系該社社長。
訴訟請求:
1、要求被告歸還原告______畝土地。
2、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七
法定代表人:王偉地址:上海浦東區金山路68號被告:新余市渝水區上島咖啡店。
法定代表人:萬春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火炬路32號案由:商標專用權糾紛。
原告不服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第147號判決,現向提出上訴。
訴訟請求:要求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第147號判決的基礎上再賠償5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02年5月,上海上島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經國家商標局核準,從海南上島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受讓了“上島”圖文組合商標,核準類別包括食宿旅館、咖啡館等。此后,原告經上島咖啡公司授權獲得了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圍內及上海浦西范圍內的獨占使用商標許可權。
青北路經營上島咖啡店,期限3年,并約定加盟合同可續簽,續簽為3年一期,續約金為10萬元。此后,被告在工商部門登記成立,并依據《上海上島特許經營合同》開展經營服務。合約期限屆滿后,原告發現被告在未續簽合同的情況下繼續使用“上島”圖文組合商標,與其協商未果后,遂于2010年3月18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上島加圖形”商標,并賠償損失10萬元。
法院認為,上島咖啡公司依法取得“上島加圖形”商標專用權及原告依法取得的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圍內及上海浦西范圍內獨占使用權,均受到法律保護。本案中,被告通過萬春與原告簽訂加盟合同的方式取得“上島加圖形”商標在其經營場所的使用權,被告在加盟約定的期限內使用該商標及相關文字、標識,屬正常使用。但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后,被告未與原告續簽合同,也未拆除相關標識及文字,仍繼續使用“上島”商標。因此,被告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原告對“上島”商標在江西省范圍內的獨占許可使用權。被告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商標使用法》第21條“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至少要賠償0萬元”條例規定,原告的行為具有法律依據,應當得到法律的保護。特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在原判決的基礎上再賠償原告5萬元。
此致
江西省新余市高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上海上島餐飲連鎖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日。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八
e-mail:[emailprotected]。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承諾,與原告共同完成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
2、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賠償金人民幣一萬元整;
3、本案訴訟及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房屋售價為二十五萬元整,原告于20xx年1月22日支付給被告定金五千元,余款二十四萬五千元于20xx年1月24日支付給被告。被告收訖房款后即將xx街xx號宿舍樓x層x號及其房屋所有權證交付原告入住。時至今日,被告遲遲不與原告共同完成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
根據以上事實,原告特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與原告共同完成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并賠償一萬元損失,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此致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原告):xxx。
20xx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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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
起訴狀的范文:民事起訴狀。
起訴機關訴狀(優秀19篇)篇十九
訴訟請求。
請求判令變更婚生子__________的撫養權,由原告撫養;。
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原系夫妻關系,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婚生一子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通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孩子__________由被告撫養。由于考慮到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原、被告仍共同生活、撫養孩子直至__________年原告與被告分開,之后孩子由被告撫養。由于被告脾氣不好,不能與孩子很好的溝通,且生活無規律,致使孩子的生活、學習受到很大的影響。后原告在征求孩子的意見后,認為由原告撫養更利于孩子的.成長,且孩子也希望和原告一起共同生活。故為了孩子今后更好的成長,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向貴院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由原告撫養孩子。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