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我們學習知識的地方,每天都有新的內容等著我們去探索。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其他學校的總結范文,或許能夠給我們一些靈感和思路。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一
為了確保學生能正常參加某某大賽,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取獲得優異的比賽成績,特要求全體參賽學生在安全方面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一、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專業組的活動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活動。
二、參賽期間,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活動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聽從活動單位的安排,不準擅自離隊,不準私自外出活動,有特殊情況必須和帶隊教師請假。
三、在活動現場,必須執行有關現場操作安全管理規定和現場工作紀律。不得違反工作紀律,要服從有關人員的安排與管理。
四、帶隊指導老師和學生實行每日點名制度,每天學生向帶隊指導老師匯報工作及安全狀況,指導老師要每日向帶隊領導匯報學生活動情況、安全狀況。
五、參賽學生除注意安全外,在外期間一定認真執行學校安全規定,嚴禁大吃大喝,要多休息,注意交通、人身、財務等方面的安全。
六、參賽期間,對違反工作紀律,不服從管理的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由學生和家長自行負責。
班級:
家長姓名:聯系電話: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二
尊敬的家長朋友:
暑期已至,提醒各位家長在假期內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監護工作,確保孩子假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一、安全第一: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從孩子的思想上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時注意“以預防為主”,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出行安全:教育和監護孩子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走路,文明乘車,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不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私自外出及在外過夜,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2、飲食安全:教育和監護孩子注意飲食衛生,不購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或不衛生的食品,不喝生水,不吃來歷不明的水果、野果、食品等,嚴防食物中毒。
3、防溺水:教育和監護孩子不在沒有家長陪同的情況下獨自或同學結伴到江、河、湖、海、池塘、游泳池游泳,防止意外發生。
4、防意外傷害:教育和監護孩子不攜帶、玩耍管制刀具,不做危險的游戲。
5、防火防電防雷:教育和監護孩子身上不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不玩電、不玩火,使用炭爐、液化氣、電器時注意安全。夏季雷雨天氣較多,教育和監護孩子雷雨天氣不到大樹底下等危險地方躲雨。
6、娛樂安全:教育和監護孩子遠離內容庸俗、格調低下的“卡通鴉片”和“不健康書刊”,不參與賭博、封建迷信、結伙滋事等活動,不抽煙、不酗酒,遠離毒品,不癡迷上網、游戲,不去營業性網吧、游戲機房、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7、交往安全:教育孩子增強自我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不隨便與陌生人接觸,同時要教育孩子謹慎交友。
二、預防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著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預防此類事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強化安全管理,促進孩子全面、和諧、健康的發展,學校向您提出如下建議,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1、多關注自己的孩子,要尊重、關心、理解子女,教育子女時,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行,切忌對子女采取簡單粗暴的方法。要重視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時要關注孩子的交友情況。孩子一旦拉幫結派,出于朋友義氣,腦子一熱可能會不計后果。
2、重視與老師、學校的溝通與聯系,多了解孩子在校的情況。
3、以預防為主。家長平時可以結合一些常見的校園欺凌現象來引導孩子,進行預防教育。在預防教育中,引導孩子學會分辨事情的對與錯,曲與直,不能誘導孩子片面出手,或者為不受欺負而以暴制暴。當然,也要教孩子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讓孩子平時有心理準備,遇事能從容處理。
4、加強法制意識教育。廣大家長加強對孩子的法制教育和監管,增強孩子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能力,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5、孩子遭遇校園欺凌時,一定要及時收集相關人證和物證等關鍵證據,根據已有的現實情況,在與打人孩子溝通、通過班主任、學校協調解決,還是通過法律途徑等選擇中得出最合適的解決方案。
6、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在日常家庭教育中避免粗暴解決問題的方式。孩子暴力傷害他人,并不是單一現象,與家長的教養方式有密切聯系。提醒部分家長,如果你的孩子有欺負別的同學現象,一定要認真反思,家里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現象。以暴制暴,如果引導不好,可能會讓孩子從被打中學會經驗,反過來發泄內心的負面情緒,轉而去傷害其他無辜同學。
家長朋友們,讓我們共同努力,讓孩子度過一個平安、愉快而有意義的暑假。
三、合理安排學習活動、適量運動等作息時間:
1、幫助孩子制訂出假期學習、活動作息時間表,提醒他們生活要有規律。督促孩子認真有序地完成假期作業,認真進行復習,全面關心子女假期的學習、生活情況。
2、要盡量多地安排甚至陪同孩子一起參加體育鍛煉、社會實踐活動,避免孩子長時間沉迷于電視或電腦。
3、“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假期,家長們要幫助孩子選好書,多引導和陪同孩子們讀一些中外文學名著、科普等作品,讓孩子在讀書中增長知識,開拓眼界,激發學生興趣,促進思考,激昂斗志。
尊敬的家長,在暑假期間,希望我們能不斷溝通,真誠合作,和孩子們共同度過一個愉快而有意義的假期,為孩子的健康成長盡自己最大的力量!
實驗學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三
暑假將至,為了深入貫徹上級有關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精神,確保學生暑假期間的安全,我校在教育學生提高安全意識的基礎上,特與學生及家長簽定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讓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子女騎自行車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走,過路口時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機動車輛,不在馬路上追逐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用電和消防安全:不讓子女隨意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做危險的游戲,如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嬉戲,不模仿電視節目中的危險動作。不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私自外出并教育子女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梁等處玩耍、逗留,不攀爬樹木、樓房、圍墻、橋欄等。外出時應向家人交待去向,如遇意外傷害、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嚴禁學生私自到溝塘、河壩、水庫去游泳,游泳須由家長陪同,注意雷雨天氣,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會上要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不圍觀和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不參與打架斗毆,不毀壞公物。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去網吧、電子游戲室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場所,防止不良行為習慣的滋生。
5、衛生安全:加強衛生、飲食習慣教育,不讓子女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隨便購買不衛生的零食,嚴防食物中毒。督促學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臉,勤洗澡,勤換衣,搞好個人衛生,注意室內通風換氣,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一旦發現學生有發熱、頭痛、咳嗽等癥狀,要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
6、此協議一式兩份,蓋章簽字后一份交回學校,另一份家長自行保存。
希望您與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在暑假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學生能夠安全愉快的度過暑假。
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鎮中心小學。
注: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簽好字后將一份上交班主任。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明確學生安全行為規范,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明確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證學生的在校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本協議。
一、學校責任:
(一)學校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做好學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二)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和校內學生生活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學校必須定期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況進行分析,輔導員必須經常深入學生中了解學生的情況。
(四)學生發生意外事故以及學生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五)學生人身和財產發生一般傷害后,學校要及時調查處理,根據當事人和他人的過錯,責令其賠償損失,并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習用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9、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責任: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學生應向家長告知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學生遇到困難及發現安全隱患,應向有關部門或老師報告。學生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以下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的。
4、到衛生狀況不良的私人飯館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販毒、參與打架斗毆、敲詐勒索、聚眾鬧事、非法傳銷等活動,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6、到社會營業性娛樂場所(舞廳、茶座、酒吧、夜總會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7、違反規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庫中去洗澡、游泳的。
8、違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場所管理中消防、用電的規定,使用蠟燭、酒精爐等明火工具;使用“熱得快”等不安全電器或私接亂拉電線;在寢室吸煙,無人寢室電源沒關等引發火災或觸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9、在無人野外或夜間單獨出行,盲目聽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10、外出活動租用私營車輛或乘坐無牌無證、資質不合格和超載的車船,不遵守當地交通法規的。
11、觀看、下載、傳播反動、淫穢書籍和音像圖片,利用計算機網絡、手機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進行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的。
12、學生參與邪教、迷信等活動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學生及家長已被學校告知,但學生本人或家長未采取相應措施的。
(五)違反學校嚴禁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規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受到損害的。
(六)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學生因不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或不按要求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人身、財產損害損失的。
(七)學生個人及學生團體擅自組織集體外出活動,未按程序進行審批,未按學校規定進行的。
(八)學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學生攀爬校內建筑、圍墻、樹木或安全設施,造成人身傷害的。
(十)學生在校外參加實習、實訓,違反操作或安全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責任:
(一)其他責任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學生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人身、財產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三)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學生因自己的過錯,遭受損害和損失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自己的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損失的,由過錯學生承擔責任。
(五)根據本協議應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負責賠償。
(六)凡是事故責任由學校以外的其他單位、個人承擔的,學校不再給予學生經濟補償。
四、其它:
(一)本協議適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____份,學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份。
(四)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
(五)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字蓋章):_____學校____院系。
系負責人: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學生或家長簽字):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五
____養學生良好的思想行為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促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順利完成初中學業,成為合格的中學生,向社會輸送德才兼備的建設人才,甲乙雙方應履行以下責任:
____方:
1.堅持思想教育,按照《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學生,嚴格按校紀校規教育學生。
2.組織開展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管理好學生在校內的學習生活。
3.強化安全意識教育,按照《楊河中學學生安全規定》要求學生。
4.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并與家長聯系共同加強教育。
5.若學生無故兩天不到校,由班主任書面通知家長。
____方:
1.配合學校、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思想、安全教育,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督促學生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2.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校紀校規,確保學生按時到校上課,不曠課,并主動到學校了解學生表現情況。
3.學生請假兩天以上,由家長向班主任說明情況(或書面說明)。
4.教育學生尊敬師長,言行文明,服從老師的教導。
5.對學生其它不良言行負管束責任。
____甲乙雙方商定,對學生出現下列情況,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____.學生不遵守校紀,不服從管教,無故曠課、打架斗毆,出現的一切后果。
2.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出現不安全事故。
3.學生私自攜帶危險品、刀具、農藥等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4.學生在校園內追逐嬉鬧、攀高走險,觸摸電器出現的一切后果。
5.私自在校外住宿,翻越圍墻、大門等出現的一切后果。
6.學生離校、離家出走,家長負責尋找,且不得到校無理取鬧。
7.學生違犯《楊河中學學生安全規定》及校外出現的一切問題。
____合同有效期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班主任(簽名):_____。
乙方家長(代表):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
監督機關: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說明:1.本合同是加強學生思想、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學校、班主任、學生家長各保存一份。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六
尊敬的老師:
您好!
我是______班的_________,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以需要請假回家,時間: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星期六、星期天),期間我會注意安全,按時返校,希望老師批準。
請假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七
1、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處理。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時間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生共同負責,學生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8、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方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9、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3、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年月日時起到年月日時止。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八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明確學生安全行為規范,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明確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證學生的在校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本協議。
一、學校責任:
(一)學校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做好學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二)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和校內學生生活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學校必須定期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況進行分析,輔導員必須經常深入學生中了解學生的情況。
(四)學生發生意外事故以及學生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五)學生人身和財產發生一般傷害后,學校要及時調查處理,根據當事人和他人的過錯,責令其賠償損失,并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習用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9、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責任: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學生應向家長告知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學生遇到困難及發現安全隱患,應向有關部門或老師報告。學生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以下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的。
4、到衛生狀況不良的私人飯館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販毒、參與打架斗毆、敲詐勒索、聚眾鬧事、非法_____等活動,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6、到社會營業性娛樂場所(舞廳、茶座、酒吧、夜總會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7、違反規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庫中去洗澡、游泳的。
8、違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場所管理中消防、用電的規定,使用蠟燭、酒精爐等明火工具;使用“熱得快”等不安全電器或私接亂拉電線;在寢室吸煙,無人寢室電源沒關等引發火災或觸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9、在無人野外或夜間單獨出行,盲目聽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10、外出活動租用私營_____或乘坐無牌無證、資質不合格和超載的車船,不遵守當地交通法規的。
12、學生參與_____、_____等活動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學生及家長已被學校告知,但學生本人或家長未采取相應措施的。
(五)違反學校嚴禁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規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受到損害的。
(六)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學生因不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或不按要求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人身、財產損害損失的。
(七)學生個人及學生團體擅自組織集體外出活動,未按程序進行審批,未按學校規定進行的。
(八)學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學生攀爬校內建筑、圍墻、樹木或安全設施,造成人身傷害的。
(十)學生在校外參加實習、實訓,違反操作或安全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責任:
(一)其他責任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學生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人身、財產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三)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學生因自己的過錯,遭受損害和損失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自己的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損失的,由過錯學生承擔責任。
(五)根據本協議應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負責賠償。
(六)凡是事故責任由學校以外的其他單位、個人承擔的,學校不再給予學生經濟補償。
四、其它:
(一)本協議適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學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__份。
(四)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
(五)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字蓋章):_____學校____院系。
系負責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學生或家長簽字):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九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
為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及往返途中的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學校盡可能提供和完善住宿條件,建議所有走讀(__________________街附近的學生)在校晚輔導的同學在校寄宿。學校盡最大能力加強寄宿生內部管理,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對寄宿生住校期間實施教育、管理和監督,保障寄宿生在住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家長應時刻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切實做到齊抓共管。
二、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的教育管理,遵循家長的`教誨,自覺遵守學校有關安全的各項規定。若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同時要關注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自護。
三、東風街附近的在校進行晚輔導的學生,來返校途中必須由家長進行親自接送,來返校途中的安全由家長和本人負全部責任,學校對這部分只上晚輔導而不寄宿的同學來返校途中的安全概不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家長、班主任及學校簽字,一式兩份,學生家長自留一份,學校存檔一份。本責任狀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學期。
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_。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一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后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斗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并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共同解決。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并同意以上協議并已了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〇xx年x月x日。
以下是還應該補充的地方:
1、飲食安全問題(如零食問題);
5、自然災害等(如地震等)非人為災害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的問題。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二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游等。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加強衛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學生簽字聯系電話 家長簽字 家庭地址甘泉中學
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三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房屋欄桿,不得翻越圍墻,不在教室、校園圍墻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游戲。不得爬門鉆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小學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閑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后也不要在校園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并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為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規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八、本協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文檔為doc格式。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四
年級:
選學科目: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后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斗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并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盡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并同意以上協議并已了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〇xx年x月x日。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五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章)(簽章)。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七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小學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著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托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盡可能地為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托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托管在衛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托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托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托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了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托管中心簽訂相關托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為1:50,夏秋季節為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為下午4:40,夏秋季節為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為11:xx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為4:xx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后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托管在外,托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托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脫離托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小學。
乙方(簽字):
年級班同學的家長(或監護人)。
優質學生因病與學校協議大全(18篇)篇十八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簽字)(以下簡稱乙方)。
受教育局委托,學校組織與學校校園足球訓練任務。為保證培訓工作順利實施,經雙方協商,就與培訓有關的人身安全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就安全方面進行宣傳,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在訓練期間學校內的安全保障工作;。
4.為保證乙方的安全,甲方有權利在學校內對乙方在必要合理的范圍內進行管理;。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訓練工作;。
3.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作息制度和活動計劃;。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三、違約責任。
3.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以及甲方其它一切安全制度條例,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實施的行為對甲方及其老師的人身、財產造成了損害,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簽署時即起生效,至甲方退出堼上學校校園足球訓練。
2.以上未盡事宜,視情況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雙方簽字(甲方蓋章)后生效,最終解釋權歸辛橋鄉堼上學校所有。
承辦單位:
監護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