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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一
上半年,我鎮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調解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排查調解工作,取得了工作實效。上半年的工作情況如下:
1、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工作,調整充實相關領導,嚴格落實“領導組會議”、“重大糾紛協調會議”等項制度,創新“定責任、定人員、定時限、定調處”的方式,確保重大矛盾糾紛的及時有效解決。
2、進一步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領導,今年我們重新完善了以“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為核心的領導責任機制。
為了維護社會長期穩定,推進平安建設深入發展,從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的長效機制,提高基層矛排工作活力的要求出發,我們大力推進了三項機制建設,即從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警、化解,應對三項機制入手,全面強化了全社區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進一步規范了矛排工作預警機制。進一步健全了社區矛排組織,抓好基層矛排信息員的組織建設,提高了預警意識,強化了預警職能。
2、健全了以排查為主體的源頭化解機制。在矛排、信訪兩個渠道獲取矛盾糾紛信息的基礎上,不斷深化矛盾糾紛排查調查工作,繼續發揮基層防線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調處,堅持每個月一排查、一分析,對排查出的矛盾要進行梳理,然后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對重大矛盾糾紛進行督辦,并落實定期報告制度,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內部,解決基層。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二
在5月28日全區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結束后,我辦立即召開了黨政班子聯席會議,各社區居委會主任列席參加。會上,就加強我辦信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了詳細布置。會議要求街辦和社區各位干部必須從思想認識到位、領導落實到位、控防措施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排查治理到位等5個方面抓好信訪工作的落實。經過信訪隱患排查,目前我辦的信訪隱患主要存在2個方面,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2015年底以來,我辦事處原社辦的一些企業如鑄造廠、搬運公司、木制品廠、襪子廠、石灰廠(這些企業在90年代初,受市場經濟和技術落后等因素的影響已經徹底破產倒閉,并一次性發放了職工安置費,從此工人各謀生路)等職工,他們依據“省手工業協會下發的關于開展社辦企業職工社保問題的摸底調查通知”精神,頻繁到市、區上訪,要求按“大集體”職工一樣享受社保或低保待遇。我辦事處正在耐心地做好解釋和穩控工作,辦事處黨工委多次組織召開了原社辦企業職工的座談會,耐心宣傳黨的有關社保、低保政策,但這些職工還是不理解,仍要求解決社保或低保待遇,如得不到解決則繼續上訪。
環北社區2人,二仙橋社區2人。為了做好這些人員的上訪穩控工作,我辦召開了專門會議,成立了領導小組,責任落實到人。我辦將這13人全部安排了辦事處班子成員掛點負責,社區干部具體包干負責,并深入上訪對象家中耐心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達到勸其息訪的目的。
針對以上2個主要信訪隱患,我辦將嚴格落實責任措施,密切關注上訪對象的活動情況,掌握其思想動向,為他們力所能及地解決一些生活困難,妥善做好宣傳解釋和勸訪息訪工作。另外,建議區社保局、區民政局低保辦對這些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上訪戶給予照顧。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使這些信訪困難戶生活有著落,達到消除信訪隱患的目的,實現六水橋轄區和-諧穩定的目標。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三
為有效化解各類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風險隱患,維護好全鎮社會穩定。我鎮對全鎮社會矛盾問題進行排查、調處,重點圍繞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狠抓工作落實,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現將我鎮開展社會矛盾問題專項活動開展工作經驗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對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我鎮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從綜治辦、司法所、林業站、國規環安站、水利站等站所抽調人員組成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小組。根據社區村委數量,成立工作小組,深入全鎮各行政村屯開展工作,在人、財、物上給予調解工作組進行優先保障,并根據社會矛盾人員、群體、案件的實際需要,成立專門的工作組實行領導包案制度。同時,負責部門、責任人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部門職能,在全鎮形成了上下貫通、層層落實的工作組織網絡,保證了我鎮社會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工作正常開展。
(二)夯實任務,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糾紛。
我鎮社會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穩控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認真排查調處各類敏感人員和敏感群體案件。
1、堅持信訪問題定期排查。各村委組織專人,20xx年以來,對轄區內對信訪、三大糾紛等敏感人員案件工作進行定期排查,對于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要及時匯總,重要情況及時上報鎮綜治辦,做到心中有數,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防范制止。
2、全力化解矛盾糾紛。例如,在x月x日,我鎮值班領導及值班人員到x村成功處理一起村民及村干之間糾紛;x月x日,我鎮綜治辦、司法所及村委干部到x村調解一起宅基地糾紛;通過各包案領導、包村干部、村干部將排查發現的問題盡力協調解決,爭取將一些不穩定因素及時消除在萌芽狀態,把一些熱點、難點信訪問題解決在形成越級上訪、群體上訪之前。
3、對于一些多次調解仍無法消除的不穩定因素和長年上訪的纏訪戶,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鎮包抓領導切實負起責任,隨時注意其動向,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堅決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越級上訪事件。
(三)健全制度,做好信訪案件調處工作。
為了確保各類信訪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我鎮不斷提高接訪工作的能力和處理信訪突發事件的能力。
1、加強值班,確保信訪信息暢通。鎮領導班子成員每天輪流帶班,辦公室人員做到24小時值班,確保上下聯絡通暢。對于各種來訪及時接待,認真詢問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情況。同時,做好各種信訪資料的整理與歸檔工作。
2、努力做好接訪勸返工作。對于有發生的越級進京、赴省市等上訪事件跡象,嚴格有關規定迅速行動,立即將上訪群眾接回并穩控在當地,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做到接得回,穩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鎮村干部做好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導向。同時,在制定實施村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等同時,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充分考慮群眾實際利益,正確處理各種關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導致的信訪事件發生。
20xx-2019年以來,群眾來訪呈逐步減少的趨勢,群眾大多采取個訪的方式,集訪、來信減少。許多不穩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動狀態。這一趨勢是我鎮努力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結果。
我鎮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雖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隨著社會變革發展,各類情況復雜化,調處難度加大,存在如下困難:
(一)辦案人員少、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排查化解工作組的部分工作人員多數是從相關單位抽調的人員組成,所抽調人員在各自單位擔負著相當的業務,加之沒有很好系統地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乏必要的技能知能,僅憑現有工作經驗,對開展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存在較大困難。
(二)工作量大、任務繁重。
我鎮人口多、地域寬、矛盾糾紛多,歷年積案就多達十余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林權、地權的改革,各種糾紛矛盾不斷產生,調處工作難度較大。
(一)繼續開展重點人員、重點群體、重點案(事)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動態管控機制,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和分管領導包案責任制,層層分解任務和細化責任,切實落實“專人專班、一盯一、多盯一”的化解管控措施,為重大節日活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加大培訓力度,充實調處工作隊伍,定期組織調處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學習,提高調處工作人員水平,把責任心強,整治覺悟高,熟悉調處業務的人員充實到調處隊伍中來。
(三)多加學習教育,與其他鄉鎮單位探討排查、化解調處好方法,學以致用。
(四)高度重視群眾的來信來訪,想為群眾所想,急為群眾所急,及時處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加大力度對現有案件進行及時辦結。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四
為了建設安全和諧教學環,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我校在學校領導的正確指導下,通過全體教職員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現就學校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認真貫徹落實市、區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和6月13日全區信訪工作推進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重點排查化解一批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防止進京非正常上訪,全力遏制到市赴省集體上訪和重復上訪,力爭實現信訪總量大幅度下降,信訪形勢明顯好轉,為20xx全國露營大會和“絲路春”杯張掖〃中國汽車拉力錦標賽順利舉辦及x順利召開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切實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學校領導結合行政例會、全體教師大會、各條線工作會議,認真及時宣傳構建“和諧校園”這一辦學理念。無論布置工作,還是各類檢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講清道理,用事實來說話,以工作實績為重要參考依據。從以往幾次教代會所提供的議案和意見的內容來看,無一起涉及教師與教師之間、領導與教師之間的矛盾糾紛;由于學校按規矩辦事,不斷加強管理,重視構建“和諧校園”,近幾年來,可以說沒有出現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這與學校領導加強管理,重視避免出現內部矛盾和糾紛是分不開的。
1.深入排查,徹底摸清底數。本著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的原則,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逐校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重點排查因矛盾糾紛未妥善解決有可能引發進京赴省到市來區集體上訪、非正常上訪問題;勞動保障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逐一登記造冊,逐案建立臺賬,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2.多措并舉,確保解決問題。調處化解工作是這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集中整治活動的核心。我們堅持一手抓排查、一手抓化解,把解決問題貫穿于活動始終,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嚴格落實“四定三包”(即定包案領導、定辦案學校、定辦結時限、定辦案措施,包調查、包處理、包解決問題)責任制,多措并舉,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多種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多種方法,真正做到“三見六到位”(即見人、見事、見結果,合理訴求解決到位、無理訴求教育到位、違法行為處置到位、生活困難救助到位、過錯責任追究到位、訴訟程序引導到位),努力把各種矛盾和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的目的,堅決防止因問題得不到解決而引發集體越級上訪和非正常上訪。
3.強化宣傳,依法規范秩序。學校一手抓矛盾糾紛的化解調處,一手抓信訪秩序的維護規范,在妥善解決問題的前提下,把法制宣傳教育作為這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集中整治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加以落實,進一步加大對《信訪條例》及“兩院三局”《關于依法處理涉訪違法行為的通告》的宣傳教育力度。
提供師生、家長申訴渠道作為學校管理者,自身素質要強,開展工作有方,這就要求每一位學校中層管理人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不斷加強學習,做到品德高尚、業務過硬、懂政策、懂法律、責任心強。近幾年來,我校這支管理隊伍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能做到減少問題的發生概率,能做到及時妥善解決問題、能做到問題的解決不出校門。
從學校一頭來說,做到校務公開,增強管理透明度,也是減少矛盾糾紛的一貼良藥。該項工作,學校行政、工會十分重視,很早就成立了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凡大事、重大決策及時公開。優秀表彰、各類先進推薦、各項工作考核結果做到提前公示,無疑義后再予以定局。
關于家長工作。我校從2方面入手:一是認真溝通學校與學生家長間的信息通道,提高廣大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對學校工作的積極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經常與家長聯系,有事及時耐心主動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把意見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過,一所學校難以避免教師、家長和學生對學校管理產生意見。一旦突出問題和意見不及時處理,很有可能出現矛盾糾紛,甚至事態進一步激化。為此,我校的對策就是提供暢通的申訴渠道,熱情及時予以解決或答復。如果教師、家長有意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管科室領導能解決的由主管科室領導負責解決,主管科室領導不能解決的提交行政會議、教代會討論解決,學校解決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除了處理解決問題程序明確外,學校還公布了學校熱線電話、校長電子信箱,開通了校訊通。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和化解矛盾,落實“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努力構建和諧校園。
工作頭緒多,難免會出現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這就要求每一位教職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及時總結,不斷反思,決不犯同一種錯誤。如果出現工作問題或漏洞,應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彌補,不斷改進工作,以求增強實效。我校是這么要求的,也是這么做的。
總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十分有效的。我們深信:通過不斷努力,加強管理,提高教育質量,一定會使學校辦學品位進一步得到提升,一定會使周邊老百姓對我校更加放心滿意。這也為我校努力構建和諧校園,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六、排查清理出的主要矛盾糾紛。
1、原辭退的民辦教師要求享受生活補助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2、學生上下學車輛接送,按核載人數接送,產生了較大的費用加重了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學生家長意見大。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五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范。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六
為認真貫徹落實〈集中開展衛生系統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實施方案〉的實施意見》的精神,以創建“平安醫院”、“三好一滿意”活動為抓手,結合我院結合實際,自20xx年11月起,通過組織動員、全面排查、總結提高等階段,現已初步完成本次專項活動,為進一步鞏固已取得的成果,現將我院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總結如下:
我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及副院長為副組長,院辦、醫務、總務、器械、藥劑等職能科長為成員的院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領導小組,并落實各成員職責,形成組織網絡,定期反饋專項活動進程情況,活動得到充分落實。
1.排查醫療業務方面的矛盾糾紛。
醫務部門對進一步完善臨床診療技術規范,規范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進行排查,采取適宜技術,避免過度治療。嚴格執行《處方管理方法》,并制定了《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就合理使用抗生素進行了專題培訓和考核,與臨床各科主任、醫務科、藥劑科簽訂了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責任狀,確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認真落實病情告知制度,暢通醫患溝通渠道,提高患者對醫院的滿意度,努力減少醫療醫患糾紛。
2、排查醫療服務方面的矛盾糾紛。
急診、掛號、藥房、檢驗等窗口是易引發醫患矛盾糾紛的科室。院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態度。要求醫務人員對患者滿腔熱忱,高度負責。推行文明用語和服務禮儀,增設掛號、藥房人員、減少排隊,杜絕服務忌語和服務態度“生、冷、硬、頂、推”現象,患者糾紛投訴處理機制完善,醫患關系和諧。二是改善服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程序最簡、效率最快、時間最短、服務最優”的要求,簡化就醫環節,縮短醫療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醫流程井然有序、順達通暢;開設急診病人綠色通道,實行24小時急診服務和檢查結果限時報告制,門診實行導醫導診服務,確保患者就醫方便、快捷。
3.排查職工隊伍穩定的矛盾糾紛。
由于醫院存在在編職工、人事代理聘用、勞務派遣工等用工方式,易帶來新的問題和矛盾。醫院人事部門制定完善的職稱評審、人員準入和人事分配制度,并積極引進醫院急需的高級職稱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和留住人才。根據崗位設置原則,合理分配人力資源。
醫院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結合區衛生局關于開展活動的實施方案以及我院相關制度,對開展矛盾排查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醫務科對醫患糾紛進行統計、記錄和分析,及時調解;對重大醫患糾紛,組織力量化解;對引起關注的糾紛,在穩定事態發展的基礎上,利用合法渠道加以解決。在開展此專項活動的過程中,醫院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總結,建立長效的工作機制,以確保取得實效,確保我院安定穩定,促進康復醫院醫療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信訪條例》,切實加強信訪工作,妥善處理群眾信訪問題,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湘發〔2009〕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此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信訪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以信訪工作“三無”創建為抓手,全面完善“縣級統籌、鄉鎮(部門)負責、以村為主”信訪工作責任機制,真正把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群眾反映的信訪突出問題和各種矛盾隱患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地減少集體訪、越級訪和重復訪,努力開創信訪工作新局面。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縣信訪接待中心、各鄉鎮群眾工作站(民情服務中心)、各單位信訪辦、各村(社區)群眾工作室。
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實職領導,各鄉鎮、各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鄉鎮各駐村干部、各村支兩委成員。
1.健全領導接訪日接待日制度。將每周一定為領導信訪接待日,各級各部門要提前公布接訪人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值班時間,履行好簽到、登記、交辦和處理職責。縣級領導接訪堅持以預約接訪和隨機接訪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做到以預約接訪為主。縣級領導主要是受理群眾反映的跨地區、跨部門的問題,以及各級各部門受理后解決不了的重大或疑難信訪問題。各鄉鎮(單位)、各村(社區)要制定完善的領導信訪接待日方案。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每周一至少有一人在鄉鎮機關接訪,其他時候(含雙休日)必須有一名班子成員在鄉鎮機關接訪。市屬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周一必須在機關接訪,且做到有訪必接,有接必辦。鄉鎮駐村干部每月到聯點的村(社區)開展3次以上的走訪、下訪,并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到村(社區)開展聯合接訪。平時每天至少有1名村(社區)班子成員在村(社區)級群眾來訪接待室接訪。
2.精心組織領導信訪接待日工作。縣級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原則上每周一安排一次(特別防護期根據上級要求另行安排),接訪地點設縣信訪接待矛盾調處中心。每次由兩名在職縣級領導接訪,并確保有一名縣委或縣政府領導牽頭(見附件),同時由協助其工作的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府辦、縣政協辦負責人、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縣信訪局負責人陪同接訪。縣領導信訪接待日安排表將在綏寧縣電視臺和綏寧縣公眾信息網上公布。縣信訪局要提前通知接訪領導,負責接訪的領導同志要按照接待日安排表,準時到達接待地點,認真接訪。確因重要公務不能到場接訪的,領導本人要提前與下一輪接訪領導協商替換,確保縣領導信訪接待日有縣領導接訪。各鄉鎮和市屬縣直機關、各村(社區)必須精心組織好領導信訪接待日工作。
3.切實保證領導信訪接待日工作效果。縣級領導接待受理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應堅持務實高效,能夠當即解決的,當場予以答復、解決;可能解決,但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向來訪群眾宣講好政策,解釋清楚,做好思想工作。縣級領導在信訪接待日批示給有關鄉鎮、部門的,縣信訪局要迅速轉辦,及時督促落實。對一些重大、疑難信訪問題,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或包案領導要及時召集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對縣領導在信訪接待日批示交辦的信訪事項,有關鄉鎮和部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認真辦理,并及時向信訪群眾答復。有關鄉鎮和部門信訪處理意見和向群眾反饋的情況,要報告給批示交辦的縣領導,并抄送縣信訪局。各鄉鎮(部門)、各村(社區)要強化接訪工作職責,確保來訪事項在鄉鎮(部門)或村(社區)就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嚴禁越級走訪。
4.維護好領導信訪接待日的工作秩序。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國務院信訪條例》和《湖南省信訪條例》宣傳力度,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行使信訪權利,且做到依法信訪、文明信訪。要進一步規范信訪秩序,妥善化解集體訪、重復訪和越級訪等突出問題,依法處置無理纏訪戶,切實維護信訪戶合法權益。凡發生非正常上訪,相關鄉鎮和市屬縣直機關單位必須按照要求及時到縣級領導接訪場所接訪、處訪,確保縣級領導信訪接待活動有序開展。各鄉鎮(部門)、各村(社區)制定相應措施維護好本級領導信訪接待日的工作秩序。
5.加強督查考核工作。縣信訪局要加強對全縣各級各部門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落實情況的督查,各鄉鎮要加強對各村(社區)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落實情況的督查,并將督查結果作為信訪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八
近期,為及時有效的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四川省合江矛盾糾紛研判報告縣大橋鎮召開第三季度矛盾糾紛分析研判工作會,鎮班子成員、綜治辦全體成員、各村委支書、各駐村工作組組長參加會議。
各村委支書在會上就村級日常工作中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議紀要矛盾糾紛向政府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情況做匯總報告,駐村工作組組長圍繞矛盾糾紛排查情況說明近期調解工作進展,明確矛盾爭議重點穩控對象,強調可能引發的后果,匯報工作進展中發現的新問題、新形勢。
會上統計了這個季度主要的案件類型,分析了問題誘因,深入研判當前維穩形勢,并提出矛盾糾紛隱患分析了化解鄉鎮矛盾糾紛分析矛盾的意見建議。
鎮分管領導對本次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提出了以下幾點對策:一是對排查發街道矛盾糾紛調處情況分析現的以及還沒發現的事件一定要做到信息靈通、心中有數、掌握動態;二是發現問題要處理及時。要處理的早、處理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小、處理的了,不能處理的一定要及時上報鄉鎮道路交通矛盾糾紛分析例會,確保化解措施針對有效;三落實責任,做到“一事一案,一人一案”,依法依規,果斷處理;四是密切關注事件動態,完善矛盾糾紛上報制度,保證件件有落實。五是實行歸口管理、屬地管理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誘發誰負責”。
鎮黨委書記強調,要切實保障每季度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常態化,并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長效工作機制來抓;嚴格實行矛盾糾紛調解三三制原則,就地化解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做到依理依法、及時果斷;進一步鄉鎮矛盾糾紛研判完善預防和處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的工作預案,確保工作有力有效的開展,形成綜合處置新常態。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九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不折不扣落實中央、自治區、市、旗委政府關于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全面、細致、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準確把握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內在聯系,在調解中完善機制,在機制中擴大成果,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為建設法治烏審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全面排查。把可能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矛盾隱患要排查徹底,不留死角。在排查中發現涉黑涉惡案件,第一時間上報。
(二)集中調處。將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分類后,分析研判集中調處,做到防微杜漸,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解決在當地。
(三)完善制度。要不斷加強多元化解長效機制建設力度,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長效化、常態化,堅決防止和杜絕非正常上訪事件、群體性事件、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實行領導班子成員矛盾調處工作包聯責任制。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包聯蘇木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督查、指導、協調工作,具體包聯分配如下:
王維書記包聯烏蘭鎮、額爾德木圖局長包聯棋盤井鎮和蘇米圖蘇木、張繼剛副局長包聯木凱淖爾鎮、王海燕副局長包聯阿爾巴斯蘇木和蒙西鎮。
專項活動從1月開始至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動員部署階段,集中排查化解階段,檢查總結階段。各司法所要嚴格要按照《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步驟,合理謀劃,認真安排,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穩步推進。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1月)。旗司法局按照《方案》總體要求,1月份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司法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帶頭認真分解各項任務指標,明確方法步驟、制定具體措施、確定責任單位、劃出完成時限,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人問、有人抓,有人管。認真做好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的思想發動,把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及方法步驟講清楚、講透徹,特別是要做好廣大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思想發動,讓他們積極投入到人民調解工作中。(1月底完成)。
第二階段:排查化解階段(2月—11月)。全面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1、摸底排查。各司法所、各類人民調解組織要全面啟動拉網式滾動排查模式,采取普遍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對本轄區可能影響安全穩定苗頭性、傾向性的矛盾隱患,要逐一排查,登記造冊,制定措施,實現排查全覆蓋、無盲區。一是普遍排查。各司法所、各類人民調解組織要組成專項排查小組主動深入村組、社區、廠礦、工地、企業進行全方位排查摸底,及時掌握矛盾糾紛信息和社情動態。旗司法局每月進行一次排查,蘇木鄉鎮、司法所每半月進行一次排查。二是重點排查。對重點地區、重點人員、重點領域進行重點排查,要深入到困難人群多、矛盾糾紛多等地域,按照確定的排查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排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三是專項排查。要在春節、“兩會”及重要節慶日、敏感時間段,針對特定區域、特定行業和特殊人群開展定點專項排查,形成專項排查總結報告,定期報送。2、集中化解。要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和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等因素,要登記造冊,分類梳理,認真分析,制定措施,有效地進行化解;充分發揮資源優勢,積極動員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積極參與到重大疑難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中,努力幫助當地政府化解矛盾糾紛,切實將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繼續梳理難案、老案、積案,集中進行化解攻堅,確保在總結檢查階段前化解一批難案、老案、積案。
第三階段:檢查總結階段(12月)。要認真組織好“回頭看”,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行動開展取得的成功經驗及時進行歸納總結。對調處成功的矛盾糾紛要及時回訪,鞏固成果,防止反復。
(一)健全完善預警機制。各司法所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要不斷完善矛盾糾紛信息基礎臺賬,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梳理分析矛盾糾紛的主要類型、特點、形成原因、發展趨勢,形成矛盾糾紛信息分析報告,報旗區司法局;旗司法局對司法所上報的矛盾糾紛信息分析報告,每月要進行一次專題研究,形成分析報告,報旗區黨委、政府和市司法局。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以及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敏感問題和不穩定因素,要及時報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并在第一時間直報市司法局。
(二)加強信息溝通。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活動開展情況和相關統計報表,并及時上報。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信息的報送:一是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各司法所要根據專項行動各階段時間安排,對各階段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在各階段結束后5日內報旗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專項行動結束后,12月20日前報專項行動總結,同時要通過簡報、信息或專刊等方式總結交流活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成效;二是司法所全面及時地對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情況進行登記和統計并認真匯總分析,并形成分析報告報送旗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三)加強督導檢查。旗司法局班子成員分別在各蘇木鄉鎮建立工作聯系點(動員后將聯系名單報送市局),負責督查、指導、協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員要包聯嘎查村(社區)和相關行業、領域,經常深入責任區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并具體參與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活動期間,旗司法局對蘇木鄉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專項督查不少于4次,同時,要利用工作檢查、調研等各種時機開展經常性督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十
與會人員:全體心理健康工作小組成員。
會議記錄:
一、回顧、交流前一階段工作。
1、暢談班主任工作的心得、體會,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反饋五、六年級學生家長座談會的情況;。
3、尋求解決存在問題的策略;。
4、介紹法制安全教育活動的情況;。
5、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講座的情況分析。
二、布置下階段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結合學校文化藝術節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
2、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心,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圍繞紅五月開展愛國主義主題教育;。
4、做好各類優秀學生的評選工作;。
5、加強德育研究,創新德育工作方法;。
6、各班開展好學生心理輔導工作;。
7、開展好家庭道德方面的主題教育。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十一
1月以來,酒泉市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上下聯動,積極行動,緊緊圍繞確保“兩節”安全,在全市城鄉組織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截至目前,已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41件,調解成功1222件,成功率達到98.5%,為維護全市“兩節”安全穩定創造了良好條件。
一是精心組織,靠實責任。為確保“兩節”期間安全穩定,酒泉市司法局及早安排部署,于12月和201月先后印發《關于做好“兩節”及全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春節期間公共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全市開展“兩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提出具體目標要求,并明確了責任主體。
1月25日至28日,酒泉市司法局聯合市信訪局組成聯合督查組深入敦煌市、瓜州縣、玉門市、金塔縣、肅州區5縣市區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檢查。從督查情況看,各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對做好“兩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普遍高度重視,成立了專門工作機構,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明確了排查化解的責任,并層層推動落實,確保了“兩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扎實有效。
二是集中梳理,強化服務。酒泉市司法行政部門基層單位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各司法所對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堅持每周排查,分析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安定因素,研究制定重大疑難或跨區域糾紛案件的調處方案。肅州區、瓜州縣充分發揮農村法律顧問作用,組織專門力量集中受理群眾咨詢投訴,組織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協助有關部門和村級組織對土地流轉、山林承包、征地拆遷等矛盾易發多發領域的法律問題進行了集中梳理,提出整改和解決建議,引導群眾依法理性反映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是突出重點,做好排查。肅州區、玉門市、金塔縣對摸排出的矛盾糾紛,確定專人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臺賬,一案一號,在做好婚姻家庭糾紛、財產賠償等民生類矛盾糾紛及噪音擾民、環境污染等常態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同時,加大對本轄區內的土地確權、征地拆遷、勞動爭議、醫療糾紛、工程欠款、集資詐騙、道路交通安全、社會保障、農民工進城務工等涉眾性重大問題的排查,逐鄉(社區)、逐村、逐組、逐戶全方位、網格化、地毯式排查登記,落實調處責任主體和工作措施,實行動態跟蹤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調處鄰里糾紛407件,婚姻家庭糾紛87件,生產經營糾紛55件,損害賠償糾紛126件,山林土地糾紛60件,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51件,房產物業糾紛77件,征地拆遷糾紛17件,勞動爭議糾紛35件,醫療糾紛1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四是完善機制,有效化解。酒泉市充分利用已建調解組織網絡和工作機制,堅持矛盾糾紛“月排查、零報告”制度,健全完善了學習例會、工作匯報、接訪受理登記、聯席會議、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定期回訪、考核獎勵等制度,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瓜州縣、敦煌市對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突發性事件、大規模集體上訪事件等及時掌握信息、靠前控制局勢,及時上報。金塔縣及時掌握涉穩重點對象,積極疏導涉穩重點對象思想情緒,理順訴求渠道。
五是深入宣傳,營造氛圍。堅持把宣傳發動作為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各縣市區結合冬季集中教育活動,積極創新宣傳模式,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法治宣傳和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的宣傳活動,強化輿論氛圍,利用鄉鎮集貿日,出動宣傳車、設立宣傳點、發放宣傳資料、播放宣傳錄音、送法治春聯年畫。同時,針對與農民群眾相關的婚姻家庭、勞務用工、經濟合同、民間借貸、權益保障等法律法規進行了集中講解,提高了群眾依法維權的意識,共發放宣傳材料3萬余份,出動宣傳車15輛次,舉辦講座37場次,從源頭上有效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發生。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十二
根據縣綜治委安排,我區全部開展對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現把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成立組織:組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副組長(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二、召開會議。
各單位、各村要做到每周一報告排查化解情況。
每年800元付給群眾。低由廠方租種。并對廠方污染源進行整治,矛盾得到很好化解。自此一項工作開展以來通過認真細致摸排口頭調出經營性矛盾4起,目前園區范圍內經營戶和睦相處,沒有發生群體上訪越級上訪,各項事業穩步推進。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十三
該方案從目的、要求、方法、方法、進度等方面都是一個具體、周密、可操作性強的方案。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為深入貫徹省委政法委《全省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動情況通報》〔abc政法電(2019)52號〕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類矛盾風險,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切實增強全區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和獲得感,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結合我區工作實際,決定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第二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按照“黨委領導、部門負責、群眾參與、齊抓共管、綜合化解”的總體思路、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群眾性,樹立“人民調解人民參與、人民調解服務人民”的工作導向,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和組織社會各界參與到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形成人民調解上下貫通、普遍覆蓋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促進社會平安和諧。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作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工作,切實加強社會管理,全力維護大局穩定。
二、工作目標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動”,是全省安全穩定工作會議確定的三大活動之一,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意義重大、責任重大。充分認識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對“百日行動”再安排、再強調,措施再加強,抓好各項措施落實,進一步加強領導、督導,堅持部門聯動,著力在預防、排查、化解、管控等方面整體發力,最大限度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民轉刑、刑轉命”及影響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的極端案事件發生。
三、工作措施(一)持續開展排查。各鄉、辦事處、汴東產業集聚區、區直相關單位要在首個“百日活動”大排查、大化解基礎上再進行深入全面排查,要把高危人員和特殊群體的底數摸清,登記造冊。建立矛盾糾紛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體系,結合掃黑除惡、脫貧攻堅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別是農村地區婚姻家庭、感情、鄰里宅基地、經濟債務等民間矛盾糾紛,全面排查影響本地社會穩定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重點人群。其中,重點領域主要包括房地產、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環境污染、征地拆遷、醫患矛盾、勞資糾紛、社會保障、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企業倒閉破產、邊界和資源糾紛等。重點問題主要包括兩地分居、招婿、失獨、婚姻(感情)變化、撫養關系變動、遺產繼承等特殊情況的家庭問題,可能采取極端方式發泄不滿或報復社會的問題,可能引發較大規模的進京聚焦上訪活動的問題等。重點人群主要包括因各類矛盾糾紛揚言以殺人、放火、爆炸、槍擊、投毒、駕車沖撞等危險方式報復社會和他人的人員;因生活無著、長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觀厭世透露出實施嚴重暴力犯罪傾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吸毒人員以及曾多次尋釁滋事被治安處罰的人員等。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和問題逐一建立臺賬,及時有效做好疏導、化解、穩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化解。各鄉、辦事處、汴東產業集聚區、區直相關單位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要充分發揮綜治中心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室)職能作用,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會議制度,對本地區社會穩定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和研判,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重點人群,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對策,建立調處化解臺賬,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每月對賬、督辦,直至化解銷號。對積怨較深、雙方情緒激烈的具有“民轉刑、刑轉命”傾向的婚姻家庭糾紛、感情糾紛、鄰里糾紛、宅基地糾紛、經濟債務糾紛等民間糾紛,要有專門領導負責,實行專案攻堅、重點化解。對可能采取極端行為的人員。要逐一落實見面、化解、穩控、消除危險隱患。
(三)加強重點人員動態管控。結合區委辦公室印發的《abc回族區“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大穩控”信訪維穩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對重點信訪案件和人員及三年以上不停訪息訴的信訪老戶,兩次以上赴京、赴省非訪、到市以上集體上訪;長期難以化解的“釘子案”、“骨頭案”;赴京到省、市長期滯留訪人員;赴京到省、市集體上訪、結伙上訪、制造群體性事件和纏訪鬧訪的案件和人員;有過極端上訪行為或有極端上訪苗頭的重點人員非法集資、問題樓盤、僵尸企業、征地拆遷等集體上訪案件;各級主要領導要帶頭分包,推動問題有效解決,確保案結事了。
(四)深入開展“零命案”創建活動。認真開展“零命案”鄉(街道)、“無刑事案件”村(社區)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和睦家庭”創建活動,及時發現和處置引發命案的苗頭性問題,著力預防和減少命案特別是3人以上命案的發生。預防和減少“民轉刑”命案的發生。
四、下步工作要求結合當前工作實際,著眼新中國成立70周年大慶安全穩定,區委政法委決定,從7月22日至10月底在全區開展第二個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動”,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做到應排盡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時化解,消除隱息。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鄉、辦事處、汴東產業集聚區、區直相關單位特別是主要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工作預見性、主動性,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底線思維,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重大風險。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鄉、辦事處、汴東產業集聚區、區直相關單位要同我區正在開展的“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大穩控”信訪維穩百日攻堅行動相結合,統籌安排,一體推進、一同督導。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強保障,狠抓落實,確保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三)堅持部門聯動。要統籌社會力量,組織公安、司法、法院、信訪、婦聯、教體、民政、衛健等部門進行集中排查,積極化解。建立常態化排查化解機制和各部門聯動機制,提高矛盾糾紛的“發現率”、“化解率”,推動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有機銜接。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形成多元化解的合力。
(四)嚴格責任督導。認真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各級各部門主體責任。行動期間,區委政法委將不定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的,嚴格實行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責任措施,并將本次行動開展情況納入本年度綜治和平安建設考評內容。凡行動期間仍發生多人死傷惡性極端案件的,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各鄉、辦事處、汴東產業集聚區在8月、9月、10月底通過“新媒通”報送本地工作部署開展情況和工作合賬,10月18日報送行動總結,區委政法委將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各地要嚴格按照既定方案要求,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做好回頭看,查漏補缺,壓實責任,持續深入排查,從嚴推動落實,確保將矛盾糾紛消除化解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和遏制“民轉刑”命案的發生,為新中國成立70周年大慶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為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確保xx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持續穩定,按照府谷縣綜治委《關于印發府谷縣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活動方案的通知》(府綜治委發〔2020〕4號)文件精神,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從5月21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鎮部署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的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系統思維,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著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和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最大限度消除不穩定不和諧因素,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全力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2.誰主管、誰負責,歸口調處;。
3.預防為先,綜合施策,多元化解;。
4.依法處置,有效管控,確保穩定。
三、工作目標。
調解組織網絡進一步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力爭實現“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鎮、復雜糾紛不出縣”,確保不發生重大“民轉刑”命案、個人極端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
四、組織領導。
成立xx鎮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人大主席、副書記任副組長,各村包村領導、派出所、司法所、學區、團委、婦聯、民政辦、信訪辦、扶貧辦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綜治辦負責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鎮綜治辦會同維穩、信訪、派出所、司法所、學區等部門,緊密結合我鎮實際,研究制定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就本村開展專項行動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
2.全面摸底排查。各村、各有關單位組織動員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要逐村、逐單位、逐戶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集中排查,全面做好基礎信息采集工作。對矛盾糾紛多發的地區、行業和領域,特別是涉及脫貧攻堅、教育醫療、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經濟債務、征地拆遷、非法集資、涉軍維權、交通事故、勞資關系、物業管理等重點領域的矛盾糾紛要加大排查梳理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的苗頭隱患,做到底子清、情況明。要及時了解基層社會動態,掌握我鎮特殊人群,特別是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反常人員及性格偏執人員的思想狀況和近期動態,確保矛盾糾紛及安全穩定隱患排查全覆蓋、無盲區、無遺漏。
3.建立工作臺賬。對本次開展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實行登記建檔、銷號制度,對所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重點人員和不穩定隱患,逐件逐人登記編號、建立臺賬,列出詳細清單,分類動態管理,做到矛盾糾紛自排查、受理、登記、交辦、承辦、辦結到銷號各環節有機銜接,確保每件責任可溯。
(二)重點攻堅階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認真分析研判。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日排查日報告、周研判周交辦”工作制度,各村每日將排查出的矛盾糾紛上報鎮綜治辦;鎮黨委將每周進行集中分析研判,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歸口調處原則,依據研判情況進行分類歸口交辦。各綜治委成員單位,對本行業本系統的矛盾糾紛也要嚴格落實“日排查、周研判”制度。
2.制定化解方案。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能及時化解的立即化解;對一時難以化解的,由各責任主體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實包抓領導和具體化解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化解措施和時限。對疑難復雜糾紛、特殊重點人員,要實行領導包案,一案一策,一個班子,一包到底,確保矛盾問題解決、隱患消除,實現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問題不拖延。
3.扎實有效化解。要堅持從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入手,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充分運用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方式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化解調處工作。鎮各分管領導、包村領導、駐村干部要進一步落實接訪、約訪、下訪工作制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大對社會閑散青少年的教育、關愛、監管及對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力度,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的發生。要充分發揮綜治維穩中心、治保會、調委會等基層綜治組織優勢,各村要積極組織網格員、村民小組組長、中心戶長等進村入戶,廣泛開展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及時調處矛盾糾紛。要積極引導激勵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預防及化解工作,大力推進基層綜治維穩中心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站)建設,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者引入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咨詢師、社會工作師等專業隊伍,加強對特殊人群心理輔導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提高社會矛盾化解效果,切實防范和管控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和個人極端案(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4.落實穩控措施。對容易激化升級或者涉及面廣的重大矛盾糾紛,各責任主體要提前制定管控預案,嚴格落實包抓責任和管控措施,確保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發生大規模群體性事件、個人極端案(事)件、規模性赴省進京聚集上訪、越級上訪、進京非正常上訪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查漏補缺。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對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活動進行“回頭看”,對我鎮轄區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不斷鞏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成果。
2.檢查驗收。由我鎮成立聯合督導組,對各村、各有關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排查細致、化解及時、穩控有力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細致發生遺漏或化解、穩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各有關單位相應成立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各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身體力行,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檢查,全面掌握本地區的重點矛盾糾紛、重點人員和不穩定問題隱患,經常深入村組、各有關單位了解情況,推進排查化解工作,盡責盡力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確保此項工作有人抓、問題有人管、責任有人擔,形成各負其責、合力攻堅格局,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格考核問責。我鎮將此項工作納入全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對領導不重視、工作落實不力,導致矛盾糾紛問題突出、發生重大案(事)件的村組和單位,視情況予以通報、約談、掛牌督辦、提出處分建議;對因矛盾糾紛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導致案事件多發、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或者發生重特大案事件的村組和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人的責任。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不折不扣落實中央、自治區、市、旗委政府關于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全面、細致、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準確把握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內在聯系,在調解中完善機制,在機制中擴大成果,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為建設法治烏審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全面排查。把可能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矛盾隱患要排查徹底,不留死角。在排查中發現涉黑涉惡案件,第一時間上報。
(二)集中調處。將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分類后,分析研判集中調處,做到防微杜漸,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解決在當地。
(三)完善制度。要不斷加強多元化解長效機制建設力度,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長效化、常態化,堅決防止和杜絕非正常上訪事件、群體性事件、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實行領導班子成員矛盾調處工作包聯責任制。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包聯蘇木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督查、指導、協調工作,具體包聯分配如下:
王維書記包聯烏蘭鎮、額爾德木圖局長包聯棋盤井鎮和蘇米圖蘇木、張繼剛副局長包聯木凱淖爾鎮、王海燕副局長包聯阿爾巴斯蘇木和蒙西鎮。
專項活動從1月開始至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動員部署階段,集中排查化解階段,檢查總結階段。各司法所要嚴格要按照《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步驟,合理謀劃,認真安排,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穩步推進。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1月)。旗司法局按照《方案》總體要求,1月份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司法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帶頭認真分解各項任務指標,明確方法步驟、制定具體措施、確定責任單位、劃出完成時限,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人問、有人抓,有人管。認真做好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的思想發動,把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及方法步驟講清楚、講透徹,特別是要做好廣大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思想發動,讓他們積極投入到人民調解工作中。(1月底完成)。
第二階段:排查化解階段(2月—11月)。全面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1、摸底排查。各司法所、各類人民調解組織要全面啟動拉網式滾動排查模式,采取普遍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對本轄區可能影響安全穩定苗頭性、傾向性的矛盾隱患,要逐一排查,登記造冊,制定措施,實現排查全覆蓋、無盲區。一是普遍排查。各司法所、各類人民調解組織要組成專項排查小組主動深入村組、社區、廠礦、工地、企業進行全方位排查摸底,及時掌握矛盾糾紛信息和社情動態。旗司法局每月進行一次排查,蘇木鄉鎮、司法所每半月進行一次排查。二是重點排查。對重點地區、重點人員、重點領域進行重點排查,要深入到困難人群多、矛盾糾紛多等地域,按照確定的排查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排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三是專項排查。要在春節、“兩會”及重要節慶日、敏感時間段,針對特定區域、特定行業和特殊人群開展定點專項排查,形成專項排查總結報告,定期報送。2、集中化解。要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和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等因素,要登記造冊,分類梳理,認真分析,制定措施,有效地進行化解;充分發揮資源優勢,積極動員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積極參與到重大疑難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中,努力幫助當地政府化解矛盾糾紛,切實將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繼續梳理難案、老案、積案,集中進行化解攻堅,確保在總結檢查階段前化解一批難案、老案、積案。
第三階段:檢查總結階段(12月)。要認真組織好“回頭看”,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行動開展取得的成功經驗及時進行歸納總結。對調處成功的矛盾糾紛要及時回訪,鞏固成果,防止反復。
(一)健全完善預警機制。各司法所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要不斷完善矛盾糾紛信息基礎臺賬,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梳理分析矛盾糾紛的主要類型、特點、形成原因、發展趨勢,形成矛盾糾紛信息分析報告,報旗區司法局;旗司法局對司法所上報的矛盾糾紛信息分析報告,每月要進行一次專題研究,形成分析報告,報旗區黨委、政府和市司法局。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以及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敏感問題和不穩定因素,要及時報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并在第一時間直報市司法局。
(二)加強信息溝通。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活動開展情況和相關統計報表,并及時上報。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信息的報送:一是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各司法所要根據專項行動各階段時間安排,對各階段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在各階段結束后5日內報旗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專項行動結束后,12月20日前報專項行動總結,同時要通過簡報、信息或專刊等方式總結交流活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成效;二是司法所全面及時地對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情況進行登記和統計并認真匯總分析,并形成分析報告報送旗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三)加強督導檢查。旗司法局班子成員分別在各蘇木鄉鎮建立工作聯系點(動員后將聯系名單報送市局),負責督查、指導、協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員要包聯嘎查村(社區)和相關行業、領域,經常深入責任區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并具體參與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活動期間,旗司法局對蘇木鄉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專項督查不少于4次,同時,要利用工作檢查、調研等各種時機開展經常性督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為切實做好我鎮2020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有效防范和處置我鎮群眾非正常上訪,及時有效地防止和妥善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提高信訪維穩工作的應急反應能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籌劃,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廣泛發動,竭力化解,強化管理,確保及時發現,妥善解決信訪穩定問題,矛盾就地化解,人員就地穩定,在全鎮形成群防共治,全員參與的大信訪工作格局,確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確保實現“六個堅決防止”目標,即堅決防止發生影響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事件、堅決防止發生暴恐事件、堅決防止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和大規模進京訪事件、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個人極端事件、堅決防止發生在全國有影響的惡性刑事案件、堅決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為高城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源頭預防、處理并解決信訪問題為手段,強化責任落實及責任追究,努力將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將越級上訪人員控制在鎮內,實現“兩會”期間零赴京上訪。
成立高城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該項工作組織領導領導和督促檢查。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謝文琪。
第一副組長:潘海亮。
副組長:易秉芝。
成員:朱俊剛、歐陽小兵、龍水云、龍雙全、劉琦君張建軍、許明、王茂生、劉根明、高美華、宋育波、陳秋根、潘偉昌、秦烺、施勇剛、鎮綜治辦主任及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排查處理本地區、信訪維穩工作事項,將各種矛盾化解在當地、解決在萌芽;將本地區可能上訪人員穩控在當地;將勸返人員及時接回當地進行教育、穩控、處置。
(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各村、社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對本轄區的不穩定因素立即進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來的重點矛盾糾紛問題要落實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限期解決到位。對重點人員,要落實專班,多對一幫扶,人盯人穩控。對已排查出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各村、社區要將包案責任落實情況、調解處理情況報鎮綜治辦。
(二)開展“兩會”期間信訪突出問題集中化解工作。各村委、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部署,爭取把大多數重點信訪問題化解在“兩會”召開之前;一時不能解決到位的也要有進一步的穩控措施,確保這些突出問題不激化,不演變成到市、赴省、進京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及進京非正常上訪。
(三)制定教育穩控措施,盯死看牢重點對象。把信訪維穩工作的著力點,放在曾經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的信訪老戶、纏訪鬧訪人員、上訪組織挑頭人員和新摸排出的重點上訪人員和群體上。各村、單位對可能進行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的人員,要逐人見面,逐人談話,逐人解決問題,徹底打消其上訪念頭。對可能進行非正常上訪的信訪人員,要成立駐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體”的幫教小組,加強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實穩控措施。對重點信訪群體,公安機關要密切注意動向,強化挑頭人員穩控措施,及時打掉串聯鏈條。要堅決實行鎮、村干部對重點人員“一對一”方式盯死看牢,確保穩控在當地。對確認在當地失控或已經在進京途中的,要迅速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強化重點管控堅決消除隱患。切實抓緊開展嚴重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的集中篩查,通過逐村、逐組、逐戶的排查方式,搞清情況,摸清底數,逐一進行危險性評估并登記建檔,重點做好高風險患者的信息甄別等工作,特別要重視對流動人口和人員密集地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發現、登記、管理,防止脫管漏管,堅決防止其肇事肇禍。要加強動態監測、預警和對嚴重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的入戶隨訪,確保救治救助、服務管理及穩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隱患。
(五)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為及時化解涉穩問題和疏導勸返上訪人員,根據上級要求及縣、鎮主要領導指示,各村、社區要相應成立疏導勸返應急工作組,明確帶隊領導和工作人員,一旦發生訪情,各村、社區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時間指派疏導勸返工作人員,迅速做好疏導和勸返。不給高城抹黑,全力維護“兩會”期間良好秩序。
各村、社區務必充分認識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維穩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切實把防范、化解、穩控責任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做好本地本系統涉穩人員的穩控、勸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對因工作不到位、勸返不盡職、穩控措施不落實或該解決的解決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響的,鎮黨委、政府將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以嚴明的紀律促進維穩工作的落實。
對因措施不力、工作不當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按以下處罰辦法嚴肅追究責任。
1、凡發生赴京訪的,所在村書記降為副職使用,駐村領導、駐村干部全鎮通報批評并在大會上作檢討,鎮黨委書記約談,上訪對象由鎮、村兩級責任領導及責任干部負責接訪,所有接訪費用由所在村(社區)自行負責。
2、凡出現赴省訪的,所在村書記及駐村領導干部在大會上作檢討,由鎮、村兩級責任領導及責任干部負責接訪,所有接訪費用由所在村(社區)負責。
3、凡發生赴市、縣重復訪或多次訪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十四
今年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_,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通過構建調解大網絡、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實現調解大有作為,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促進了全區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工作成效。
截止今年10月份,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25起,調處率為100%,成功調解951起,調解成功率為100%;從矛盾糾紛類型來看,婚姻家庭糾紛157件;鄰里糾紛138件;房屋宅基地糾紛86件;合同糾紛85件;生產經營糾紛89件;損害賠償糾紛92件;勞動爭議糾紛50件;征地拆遷糾紛67件;計劃生育糾紛3件;醫療糾紛30件;物業糾紛7件;村務管理糾紛4件;山林土地糾紛6件;道路交通事故糾紛56件;環境保護糾紛9件;其他糾紛46件。
二、主要做法。
1、落實領導責任,完善保障機制。及時調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了責任落實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我區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實加強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層層抓落實。
2、強化基礎建設,構建大調解平臺。我區以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實行以層級管理為主干、屬地管理為基礎、行業管理為輔助的層級管理、屬地落實、行業指導三結合的.管理體系,建立了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縱向調解網絡,同時針對全區矛盾糾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拓寬行業調解組織,切實做到哪里需要調解,人民調解網絡就延伸到那里。全區8個鄉街、16個行政村、9個管理處、45個社區和100多個轄區單位均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調解小組700余個,配有基層人民調解員千余名,實現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全區各工作領域、各層級的全覆蓋。
3、規范調解行為,狠抓基層基礎建設。為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重新規劃村級調委會規范化建設,到目前為止,規范了村級調委會的制度建設、內業卷宗管理,統一調解室,統一制度上墻,統一調解印章,統一內業資料和規范調解卷宗。
加強指導,確保行業調解職能更大發揮。
1、面對新形勢和新問題,我區強化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把構建大調解格局作為維穩第一道防線,積極應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問題。我區共成立了以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行業性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分設石鼓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征地拆遷糾紛調解委員會、土地流轉糾紛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委員會,以實現大調解的格局,確保人民調解工作更好的開展。
2、深入探索,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創新發展。我區積極探索,創新機制,狠抓人民調解基礎保障措施,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普法教育相結合。我區在人民調解工作中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論是糾紛調解事前、事中還是事后,都把普法與法制宣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組織司法行政干部、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參與法律進農村、法律進社區活動,協助化解矛盾糾紛。
二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服務經濟發展相結合。為進一步服務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的重要意義,加強涉企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積極排查化解企業內部矛盾糾紛,為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營造穩定和諧的發展環境。大力加強法律進企業;長效機制建設,著眼于實現法律進企業;從進;到駐;的轉變,進一步落實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指標,不斷提升工作實效。
三是深化調解文化品牌建設。我區積極探索調解文化品牌建設,創設和諧溫馨的調解環境,提高調解質量。一方面積極投入資金,加強調解室建設,挖掘特色文化,營造調解氛圍。另一方面充分運用中華傳統文化、倫理道德與法律法規相結合的調解方式,將深厚的民間文化、博大的倫理道德和儒家思想等融入到人民調解工作中,在各司法所設立法制宣傳欄,張貼調解宣傳標語,著力打造和推行以和為貴、調為先;為主要內容的人民調解文化。
1、完善周排查常態化。我區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意識,并整合排查資源,建立矛盾糾紛周報告;制度,通過不斷強化制度和規范建設來保障大調解;機制的順利運行,使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早排查、早預報、早調處,把矛盾糾紛的排查預警工作做實做好。
2、確保集中排查精細化。在重要節日、重要時段、重大敏感時期,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排查和集中排查,不放過任何細枝末節。
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雖然在化解矛盾糾紛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調解經費配備不足、調解員年齡偏大、調解協議及卷宗制作不夠規范等。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里,我區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石鼓。
1、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行政接邊地區聯合調解組織,逐步建立行業、社團組織、集貿市場、商品集散地、工程工地、流動人口聚居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2、深化拓展多元調解格局。針對我區經濟建設和城市改造過程中日趨增多的環保和物業管理糾紛,探索建立具有針對性的調委會,把人民調解機制引入到環境污染糾紛和物業管理糾紛調處中,積極參與新型矛盾糾紛的調解。拓寬人民調解的覆蓋面。
4、健全保障激勵機制。必要的經費保障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起碼條件。要切實將調解糾紛補貼、村調解員報酬、培訓表彰獎勵等調解工作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把軟性規定作為硬性措施來落實,保障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激勵廣大調解人員積極做好調解工作,為平安和諧石鼓建設多作貢獻。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十五
為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機關各股室及委屬各單位必須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1.加強組織領導。各股室各單位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實,確保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網絡。完善排調工作網絡,充實基層排調力量,做到排調力量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分布,真正實現全覆蓋。
3.建設臺帳一體化制度。各單位要按時上報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歸帳存底。
各單位要利用五天時間,采取集中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臺帳。實行“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化解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二是定期排查和滾動排查相結合,按規定時限上報綜治辦。
1、對已經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認真分析,制定切實有效的調處措施,明確調處責任人,提出化解時限。
2、要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化解矛盾糾紛。
3、要落實跟蹤問責,對化解了的糾紛要及時銷案。對未化解的糾紛要進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舉措,對跨區域跨行業的矛盾糾紛,可報告上一級綜治部門協調解決。
1.建立考核考評聯動機制。
2.工信委綜治辦將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股室、委屬各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結果進行通報。
附送:
邊界地區穩定是社會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化解邊界矛盾糾紛,是時代賦予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年6月27日省司法廳聯合省司法廳在省市召開了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第一屆年會。為貫徹落實此次年會和兩省司法廳《關于加強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努力創建平安和諧邊界的意見》文件神,全面推進我市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在邊界地區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作為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總體規劃,制定具體目標,明確相關任務。通過建立健全地方黨政領導,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邊界地區廣大干部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采取積極預防、快速調處等各種行之有效措施,從源頭上預防、減少邊界矛盾糾紛的發生,把邊界地區的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邊界、解決在萌芽狀態,實現邊界地區長期和諧穩定,促進邊界地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網絡。各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要在鞏固完善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對現有的邊界聯防聯調組織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調查分析。凡未建立或雖然已建立但工作不正常的,要主動與毗鄰單位溝通,盡快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社區)的三級聯防聯調組織網絡,尤其要抓好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兩級聯防聯調組織建設。
1.接邊縣(市、區)建立聯防聯調工作委員會。重點研究、部署和推動聯防聯調工作的全面展開,協調和協助調處跨界糾紛。
接邊鄉鎮(街道)建立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實行主任輪值制度,具體負責跨界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和調委會的日常工作,并管理、指導村居(社區)聯防聯調組織開展工作。
3.村居(社區)建立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村(社區)調解小組。主要是及時化解糾紛和隱患,隨時溝通雙邊情況,向上一級聯防聯調組織移交案件、匯報工作。
(二)建立健全聯防聯調工作機制。邊界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健全綜合配套、運轉協調的聯防聯調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各級聯防聯調組織的作用和效能。
1.建立健全邊界矛盾糾紛聯合排查機制。定期研究、分析邊界地區矛盾糾紛的規律特點,針對不同季節、不同區域的矛盾糾紛,加強聯合排查,村居(社區)每半月排查一次,鄉鎮(街道)每月排查一次,縣(市區)每季度排查一次,并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報告。雙邊做到同部署、同調度、同開展、同預警。
建立健全邊界矛盾糾紛聯動調處機制。通過搭建縣、鄉、村三級聯動平臺,建立對接機制,對聯合調處邊界矛盾糾紛實行相對統一的調度和管理。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聯動調處活動,落實長效機制,在接邊部位真正做到調處一批,防范一片。針對傳統節日和民族節日、農忙時節等敏感時段共同進行重點防控,提前介入,有針對性地解決實際問題。
3.建立健全邊界聯防聯調工作聯誼交流機制。邊界地區雙方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門要簽訂邊界地區聯防聯調協議書,毗鄰的基層鄉鎮、村要簽訂睦鄰友好公約。邊界地區司法行政部門和人民調解組織要通過建立年會、聯誼會議制度等途徑,定期召開會議或相互走訪,加強溝通,交流感情,促進協作,增強團結。
4.建立健全雙邊信息資源聯網共享機制。要通過建立qq群、視頻對接交流系統、互送信息簡報等方式,實現接邊地區矛盾糾紛信息聯網共享,確保雙邊聯防聯調工作“聯得緊,推得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縣(市、區)司法局要高度重視,把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擺在重要位置,實施“一把手”工程,加大組織協調、經費保障和工作支持力度。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努力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保障到位。
最新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的政策解讀(匯總16篇)篇十六
1月4日,政和縣鐵山鎮召開兩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節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鐵山鎮兩委、各村主干、駐村工作隊長及相關站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葛文清鎮長主持。
會上,鎮黨委書記顏隆波對今年的矛排工作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要摸清底子,加強排查。會后,各行政村、駐村干部要對轄區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徹底的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堅決防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其他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發生;二是要暢通信息渠道,確保信息對等。要高度重視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信息反饋工作,對排查調處的重大矛盾糾紛要做到隨發隨報,特別是對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重大矛盾隱患,一經發現要立即全面、準確、快速上報黨委、政府,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置;三是要加強穩控,有效化解。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四是強化責任,跟蹤督查。各村掛點領導、村主干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開展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對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進行認真研究和部署,確保不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對思想不重視,排查不到位,解決問題不力,發生重大矛盾糾紛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會議排查出涉及林業土地、房屋拆遷、農保社保、涉訪涉訴等五大類影響全鎮不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12件,大家紛紛建言獻策,逐一梳理,研究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