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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職責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職責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資料: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景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二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職責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的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范相結合,對加油站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景和安全生產職責制建立及落實情景;
3、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景,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4、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景;
5、安全教育培訓;
6、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景是否到達要求;
7、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景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1、對部門和個人經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加油站領導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景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由站領導負責協調解決;站領導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即時上報加油站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加油站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加油站領導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的職責,將工作職責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職責到人,凡是由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zzz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職責人員的職責。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三
根據區教育局要求,為切實做好我校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消除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隱患,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對于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全面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共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切實落實學校的安全主體責任,消除安全隱患,改善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狀況,遏制重大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安全形勢穩定,學校安全教育進一步強化,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明顯增強。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譚義萍。
成員:龍惠萍何瀅劉浪巫嬌各辦公室主任及班主任。
由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發現問題逐條記錄,并及時落實整改,不留后患。
1.校舍安全:要逐校逐間檢查是否存在危房,對學校廁所等重點場所給予高度重視,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查出的校舍危房能整修的要立即整修,一時不能整修的要迅速停止使用,立即封存。
2.交通安全:加強學生路隊的管理,確保學生出入安全。
3.食品衛生安全:學校食堂是否配備必需的防蠅、防塵、防鼠、消毒和冷藏設備,是否存在劣質、霉爛變質、無合格證的食品,從業人員是否持有健康證和衛生許可證上崗,日常飲用水衛生狀況,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4.設施設備安全:對學校的電路、電器、實驗藥品陳放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整改。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實驗室等重要場所的安全情況。
5.防火安全:檢查學校是否對師生集中進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內教學、生活設施等人員集中場所的火災隱患是否得到整改,學校消防設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6.防盜安全:學校的實驗室、圖書室、儲藏室以及教師辦公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無領導、教師值班巡邏,門衛值班制度是否落實。
7.周邊環境安全: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一次集中清理。重點檢查有無社會閑雜人員在學校附近敲詐勒索傷害學生,有無違反規定在學校附近設置游戲廳、錄像廳、網吧等現象。
8.學生心理安全:學校是否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是否組織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對有心理疾病和問題家庭的學生是否建檔造冊、跟蹤監管。
9.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課時安排情況和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一日兩周”活動開展情況;兼職法制副校長的聘用情況;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各類傳染病預防措施落實情況,是否有計劃、有措施、有小結。
五、主要工作安排。
(一)3—4月份。
1.學習文件,宣傳發動。根據要求,聯系實際,成立組織,制定方案,狠抓落實。
2.對照方案,開展自查。堅持“誰檢查、誰記錄、誰負責”的原則,全面治理安全隱患,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入計劃并及時上報,落實專人,加強監控。
3.邀請縣交警大隊和衛生監督所同志,就接送學生車輛安全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舉行專題講座。
4.認真開展“安全教育日”和“防溺水教育宣傳周”活動。
5.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抽查: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況以及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情況。
(二)5—10月份。
1.針對夏季雨水多發,組織人員對校舍安全隱患展開一次拉網式自查整改,切實做到責任清、情況明、數字準。排查出的每項安全隱患都要說明隱患的基本情況、類型、責任部門、隱患形成的原因、需要整改的內容、整改的措施等。
2.對校園周邊治安環境進行綜合治理。
3.暑假前,各單位組織開展以“防溺水、防雷擊、防洪水”為重點的安全教育活動。暑假期間,任何學校和教師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各類文化補習班、特長班、興趣班。
4.秋季開學初,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周”教育活動。
5.迎接全縣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大檢查,并做好本階段的總結工作。
(三)11—12月份。
1.針對冬季寒冷天氣,做好校舍及設施的防凍工作,加強危險校舍的監管力度。
2.對用電用火設施進行安全檢查,防火防煤氣中毒,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3.開展防滑、防摔跌教育。
4.鞏固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成果,組織開展“回頭看”,做好本階段及全年的工作總結。要認真總結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使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各單位要加強對本次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統一領導。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狠抓責任落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逐項逐條進行登記,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學校一時難以整改或本身無法整改的,要及時上報,請求上級主管部門或相關部門領導幫助解決。
2.創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眾,重視輿論監督。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師生參與隱患排查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園網、黑板報、宣傳欄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力度。要大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普及安全知識,促進校園安全。
3.突出治理重點,著眼發展大局,構建長效機制。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監督、檢查,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要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為契機,推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排除整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師生安全的突出隱患,又要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四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3.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廠隱患自查帶頭工作,并簽發全廠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對全廠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車間領導負責生產車間隱患自查工作;并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成員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車間領導負責對生產車間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隱患排查專家組負責專家隱患排查工作:并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專家組對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安全部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5.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產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并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員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范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5.2重點部位“九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九必查”:
2)工藝技術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2
3)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4)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5)設備檢修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企業建立班組、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領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五
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全保衛部,具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職責。
3、對一般事故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監督、檢查、通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時分析總結工作情景;
(一)事故隱患分類。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1、檢查人檢查出安全生產隱患后,應立即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能現場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書上應有:隱患單位、檢查時間、隱患情景、整改期限、檢查人、被檢查人。
2、被檢查人接收“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規定時間范圍內進行整改,并將整改證明文件、資料,交由檢查人存檔備查。
3、檢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證明文件、資料后,應立即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方能簽字確認。
4、檢查人確認安全隱患已消除,應認真填寫《隱患整改記錄》,并附上《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證明文件、資料等,由所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保安部存檔備查。
檢查人員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促被檢查人進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隱患整改善度,并及時反饋整改的信息,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六
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校長為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綜治專干為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每一位教職員工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我校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發現隱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報。
1、查改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動;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學校圍墻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
2、查改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二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三查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四查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五查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六查學校中午學生午休的內務、衛生及管理情況。(針對寄宿制學校或中午有學生午休學校)。
3、查改學校消防安全隱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二查滅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標志是否損壞;五查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柜存放;六查學校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七查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4、查改學生路途安全隱患。一查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二查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并經教育局和交管部門批準。三查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四查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1、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必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2、每兩周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3、對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反映。
4、每周對學生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周開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員不定期檢查。
5、加強門衛人員的管理,每周對出入登記和校園巡查登記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責令及時整改。
6、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管理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7、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須由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
8、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專家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生。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七
為進一步消除和減少我縣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改善公路通行條件、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根據省安委會贛安[20xx]20號文《加強農村地區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及政府領導批示結合我縣公路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對我縣各鄉、鎮、村農村公路進行排查,及時發現農村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排,落實整治措施,消除隱患,使農村公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減少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損失,促進和諧社會發展。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一)隱患排查(10月8日—10月15日)對各鄉、鎮、村農村公路進行摸底排查,并對有安全隱患的公路進行登記、照相記錄。
(二)核實上報(10月16—10月24日)組織相關單位及技術人員對排查的隱患進一步核實并拿出具體實施方案報政府報批。
(三)綜合整治(10月27日—11月)采取“先治理重大隱患后治理一般隱患”、“先增設簡易防護設施后建設規范防護設施”的方式。在事故多發、危險路段整治措施尚未到位的情況下,采取性管理措施,設置臨時性安全防護設施。如:砌石頭、填土方、打木樁設置警示標志等土方法進行簡單避險。
全縣農村公路、鄉村道路和橋梁。
(一)公路路基、路面、涵洞、安保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重點在臨水臨崖、急彎陡坡路段。
(二)橋梁橋臺、橋欄的安全狀況及安全警示標志等級。
要把這次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政治的高度來來完成。確定帶隊領導,精心部署實施,要充分認識到安全隱患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組織精干力量、認真對待、不走過場不下形式,踏踏實實地做好這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八
為了規范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杜絕校舍發生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排查領導小組,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做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教師和學生家長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七、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消防器材檢查,氣壓是否充足,藥劑有無失效,罐體是否銹蝕,噴射軟管是否老化,有無隨意挪動,噴嘴是否堵塞變形等。每學期檢查兩次,同時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八、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并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九、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十、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九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按危害程度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大,一時難以全部整改到位,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判定依據《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界定。
二、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自改和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工作機制。
三、工作職責。
(一)政府職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資料,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事故隱患治理。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監督檢查,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職責。
村(居)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并對當事人進行勸導和制止。
(二)部門職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督管理。
各縣區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產經營單位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防控的職責主體,應當落實下列職責:
6、定期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時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職責主要負責人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標準清單等并督促執行;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景;
3、指導、督促和檢查各業務部門(車間)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
5、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業務部門(車間)及其職責人員。
(一)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下列事項進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職責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景;
2、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資金投入情景;
6、作業場所安全生產風險、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景;
8、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及維護情景。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應當在每班上崗操作前進行本崗位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崗位安全檢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良好,安全防護、職業病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操作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并正確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當班生產活動結束后,從業人員應當對本崗位負責的設備、設施、電器、電路、作業場地、物品存放等進行安全檢查。
(三)出現下列情景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發布或者修改;
(2)作業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
(3)復工復產、發生事故或者險情;
(4)汛期、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
(5)其他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對無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能夠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報告。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或者相關違法行為的,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及時組織核實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核實處理。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舉報者的有關信息予以保密,經查證舉報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
(一)生產經營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根據需要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
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縣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現狀、級別和監控保障措施,并及時報送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和復查驗收報告。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檢查發現的隱患,以及從業人員崗前檢查發現上報的隱患,要和被檢查部門職責人進行現場簽字確認、登記。
(三)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臺賬。對不能夠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按整改職責區劃、職責范圍向職責人送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消除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改職責單位或職責人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應立即組織落實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隱患。隱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上報整改完成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在整改限期時間內,對整改情景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可能隨時會釀成事故的隱患,要立即責令停止作業或停止使用。緊急情景下,必須采取撤人、避險措施。
(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到整改完成報告后,應進行整改情景檢查驗收,構成檢查驗收報告。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景應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復查驗收,編制復查驗收報告。經治理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檢查驗收和復查驗收報告應分別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生產經營單位對已完成整改,經治理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隱患,應進行銷號登記;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隱患,再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銷號。
(八)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重大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或者職業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并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應當派員值守。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單位或者社會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相鄰地區、單位,并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相鄰地區、單位應當支持配合。
(九)對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及時協調處理。
(十)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后,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自然災害時,應當及時采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措施。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記錄排查事故隱患的人員、時間、部位或者場所,事故隱患的具體情形、數量、性質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當建立信息檔案,每項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建立一個專門的信息檔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體包括下列資料: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報告以及相關會議紀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經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向所在地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送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工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規定的外,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夠公開查閱,并在生產經營單位公開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獎懲制度,鼓勵從業人員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十六)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3、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4、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職責人員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職責的提議;
5、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獎勵。
(十七)各縣區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標準清單,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
3、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4、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工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作好記錄,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現場處理措施:
1、能夠立即消除的,應當責令立即消除;
2、對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發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3、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對責令生產經營單位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時限到期后,要及時組織進行復查驗收,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隱患要及時銷號,對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或強制措施決定。
6、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能夠依法封存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材料和設備。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求恢復生產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復生產經營;經停產停業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掉。
(十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引導生產經營單位采用先進技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二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按照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重點和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記錄,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建立監督檢查檔案,實行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管理。
(二十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屬于其他部門負責監管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登記并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直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時,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自收到掛牌督辦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生產經營單位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對事故隱患治理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其錄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向社會公告,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和金融機構。
(二十五)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行業領域已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的職責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等資料在政務網站上公開,有保密規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制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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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十
堅持安全檢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力措施。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學校建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檢驗。
1、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2、對學校無力解決或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3、學校不得將現有場所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和經營。
4、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通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初、末進行兩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是教學用房、辦公用房、專用室,包括道路、圍墻、花壇、食堂、配電室、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筑設施等)。在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安全隱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時,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指導。
6、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安全檔案保存備查。
7、總務處應經常性的做好檢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校舍維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特殊情況的要及時整改)。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分管礦(廠)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協助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隱患分級:按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不同,將隱患分為、、三abc級。
級:難度大,礦(廠)、部解決不了,須經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a級:難度較大,科(隊)、車間(工段)解決不了,須經礦(廠)、處解決b的隱患。
級:由科(隊)、車間(工段)和生產業務部門可以解決的隱患。
c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ab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二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集團公司。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十二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均衡教育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構建和諧平安校園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的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推動學校和諧、持續、健康發展。
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學校安全管理臺賬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有人員機構、檢查資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會議紀要、整治報告單和整改通知書等構成。
4、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6)學生活動場地安全隱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8、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辦公室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堅持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排查、整改月報告制度,學校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度(即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十三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的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范相結合,對加油站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
3、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4、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5、安全教育培訓;
6、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是否達到要求;
7、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加油站領導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由站領導負責協調解決;站領導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即時上報加油站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加油站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加油站領導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十四
1.目的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
4.2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提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職責人員提出獎勵提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進取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資金保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職責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職責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供給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隱患整改。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職責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職責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能夠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職責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職責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職責的部門給予配合。
8.重大隱患。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提議。
8.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資料:(1)隱患概況;(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景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經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經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經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經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經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貼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10.獎勵與處罰。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職責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隱患上報。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xx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政協工作計劃安排表報告大全(15篇)篇十五
為全面推進我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結合我公司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按照“總體規劃、分級管理”及“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以安全隱患自查自報系統為核心,以完善安全監管責任機制和考核機制為抓手,以制定安全標準體系為支撐,以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為保障,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權益,為企業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堅持“自下而上、循序漸進、突出試點、以點帶面”的原則,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利用3年時間,20xx年主要抓重點單位重點部門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立工作,20xx年進行全面推廣,20xx年開展鞏固提高,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現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規范化、法制化,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20xx年,重點推進階段,在全公司范圍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宣傳發動、標準規范制定、明細監管責任和摸底調查工作。將以公司內管理規范的各大公司為重點建設單位,全面建立安全隱患自查自報、實施動態監管的綜合信息平臺和動態化考核機制。
20xx年,全面推廣階段,總結完善試點經驗,將試點工作擴大到全公司。
20xx年,鞏固提高階段,進一步規范完善,建立起先進適應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一)周密部署,穩步推進,統一部署。研究制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方案,集中力量開展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循序漸進、突出試點、以點帶面”的原則,從基層抓起,逐級擴大聯網,擴大覆蓋面,最終形成全公司內健全完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二)突出重點,典型示范。加強對公司內重點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在系統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標準制定、監管責任落實、監管方法創新、考核機制完善、技術資金安排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確保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取得實效。
(三)完善標準,強化培訓。結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組織專家梳理完善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標準,為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供技術標準支持。進一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登記、檢測監控、掛牌督辦、整改、評價、銷號、上報、統計、檢查和考核等制度。組織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面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系列培訓,重點對安全隱患自查自報管理方法、安全隱患排查標準、系統操作等進行全面培訓。要加強培訓檢查督導工作,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四)加大投入,強化考核。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對沒有按要求完成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實行一票否決。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與評先選優、獎懲考核、事故處理等有機結合起來。對不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將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情況作為對子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
(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