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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使用保證書篇一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 第344號),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危險化學品的范圍
本規定所指危險化學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86《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七大類及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國經貿產業[2000]1105號)中的兩大類易制毒化學品。
二、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1.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2.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按國家相關要求到指定的管理機關備案。
3.危險化學品需經保管員檢查登記后方可經指定路線(或消防專用電梯)進入實驗室。
4.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需按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三、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1.儲存危險化學品要落實保管責任制,責任到人。保管人員調動應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時備案。
2.危險化學品應按規定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6.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儲存室存放。
四、化學廢棄物的處理
化學固體、液體廢物處理前,必須按國家規范要求進行預處理和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包裝、容器等存儲,隨時分級、分類收集,并在外包裝醒目位置標明化學廢棄物的內容、已經處理的工藝等,并應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在實驗室定點存放,不得隨意排放、丟棄、掩埋化學廢棄物。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定期集中組織委托具有合法處理資格的單位進行銷毀處理。 為便于管理, 各部門登記備案可能產生的化學廢棄物種類、處理措施及數量等。
五、安全員及安全培訓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應具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知識;
對從事涉及危險化學品實驗操作的人員,各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熟悉本崗位的操作方法,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措施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和配備安全防護用具。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性能等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避雷、隔離操作等措施。
七、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檢查
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根據易燃、易爆、有害化學危險品的性質,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
2、物品專人申領、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領用制度。
3、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地方要防火、防曬、防靜電等。
4、易燃、易爆、有害化學物品儲存要分類存放,避免混存。
5、乙醇、丙酮、二甲苯等易燃、易爆化學試劑嚴禁在烤箱內加熱操作。試劑應避光存放,避免陽光直射。
6、實驗室禁止吸煙,不存放與實驗室無關的物品。
7、實驗室必須安裝通風排氣設施,配備相關的滅火器材及安全員。
8、銷毀、處理有燃燒、爆炸廢棄化學危險品時,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9、保管人員應認真貫徹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按照操作規范,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二
1、公司向每位員工提供儲物柜。
2、員工的儲物柜由行政部及部門主管/經理負責管理。
3、入職十天后,由行政部發放,離職時退還行政部。
4、員工需保持儲物柜的清潔與整齊,儲物柜只能放衣物、工作所需物品、餐具等,不得存放貴重物品、現金、食物、腐爛品、危險品等。
5、公司可隨時指派保安人員及主管/經理檢查儲物柜的清潔和安全。
6、鑰匙要妥善保管,如遇丟失及時與行政部聯系。未經行政部批準,不得私自加鎖或換鎖。
7、儲物柜外面不得亂掛、亂貼其他雜物。不得故意損壞儲物柜,故意損壞者,按破壞公共財物論處,必須照價賠償,并予以紀律處分。
8、嚴禁私自調換儲物柜,每人的儲物柜編碼與姓名相吻合,已在行政部登記備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換,可到行政部申請。
9、物柜不得藏有任何屬于公司的物品,否則公司有權沒收,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10、嚴禁私撬他人儲物柜,一經發現視為偷竊,按公司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
11、離職時需到行政部辦理退柜手續,并把鑰匙交回,不及時交回的從工資中扣除20元賠償金。
12、違規處罰細則:①私自更換儲物柜,處罰xx元;②丟失鑰匙,扣取配鑰匙費xx元。③存入危險物品,按情節輕重處罰xx元-xx元;④私自加鎖或換鎖處罰xx元;⑤檢查發現不符合衛生規定,處罰xx元-xx元;⑥私藏公司物品處以xx元-xx元罰款;⑦故意損壞柜子處以-xx元罰款;⑧發現偷盜儲物柜財物者,除賠償財物損失額外,處以xx元-xx元罰款。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三
一、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規范財務行為,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益。
二、局機關發生的所有支出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年初由財務審計處對各處室提出的支出預算進行初審及綜合平衡,支出預算經局黨組批準后實施,杜絕無預算及超預算支出。
三、局機關所有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和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準確、完整。送財務審計處審核時,經手人、證明人、支出明細清單等必須齊全。
四、必須認真遵守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凡列入政府采取目錄范圍內的采購項目,均應根據政府采購操作業務流程辦理,不得違規采購。
五、局機關對外簽訂凡涉及收、付款業務的合同(協議),經辦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財務審計處,以作為財務審核付款的依據。
六、辦理經費報銷需由相關處室填寫《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經費支出審批表》并附原始發票及支出明細單,送財務審計處審核。財務審計處在審批表上簽署經費列支渠道、該項目的指標及支出情況等審核意見,報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后,送局長審批。經局長審批后財務審計處方可報銷。
七、因公務活動確需預借經費,一律填寫正式借據。1000元以內的由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局長批準;超過1000元的,由局長審批。
八、各處室所涉及的收款業務一律由財務審計處歸口管理,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各處室一律不得私設小金庫。辦理結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長審批。
九、凡經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同意召開(舉辦)的會議(活動),統一由辦公室填寫會議(活動)預算表,經局長審批后操作。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四
第一條 為適應集團信息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數據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信息合理、有序流動和信息安全,確保集團信息化建設快速協調有序安全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集團信息安全管理辦法》(中平?20xx?188號)、等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室,直屬和特設機構、專業化公司、事業部、區域公司及其所屬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二章 管理范圍
第三條 本辦法管理范圍包括:各單位與生產、經營、辦公、安全等相關的應用系統和數據,以及為其提供支撐的基礎設施資源、計算存儲資源和辦公終端資源等。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工作。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平頂山信息通信技術開發公司(以下簡稱信通公司)作為技術支撐及運維部門,負責集團數據中心的運維和運營工作。
第四章 數據分級管理
第五條 根據數據在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結合有關保密規定,按照集團級應用系統和數據、廠礦級應用系統和數據、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和數據分別制定管理標準。
第六條 集團級應用系統和數據,技術管理由集團信息辦負責,業務管理由相關業務處室負責,運維管理由信通公司負責。廠礦級應用系統和數據由各單位信息管理部門管理,集團需要利用的管理數據和生產數據要同步上傳到集團數據中心。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和數據由各單位信息管理部門管理和維護。
第五章 數據標準管理
第七條 集團信息辦負責集團數據編碼和接口標準的統一規劃和標準制定,負責對集團及各單位應用系統的數據標準管理進行引導和考核。各單位新建應用系統應嚴格執行集團下發的數據編碼和接口標準,在用應用系統應根據自身實際逐步按照集團標準進行完善。
第八條 數據編碼和接口標準應符合以下要求:
(六)在進行擴容、新業務擴展時,應能提供快速、方便和準確的實現方式。
第六章 數據資源管理
第九條 基礎設施資源集中管理。為了避免信息機房等基礎設施資源重復投資建設,造成資金浪費、設施利用率低等問題,各單位應充分利用集團數據中心資源,集團信息辦負責統一協調集團及各單位的基礎設施資源。
(一)各單位未經集團批準不得私自新建、改建、擴建信息機房。
(二)集團數據中心要按照《集團機房建設技術規范》建設,滿足各單位應用系統及數據統一到集團數據中心所需的各項使用要求。
(三)各單位現有機房自行管理、統一管控。各級信息管理部門作為主要責任部門,要保證信息機房各項運行指標達到集團要求。
第十條 計算存儲資源集中管理。為了消除“信息孤島”,實現集團數據共享和集成,提升數據安全防護等級,各單位所需計算和存儲資源,要統一使用集團數據中心的云計算資源,做到資源集中、高效利用。
(一)現有的集團級應用系統及數據(安全監測系統除外)、各單位應用系統及數據(直接用于生產安全、自動化控制和監測監控的系統除外)要按照在用服務器、存儲的服務年限和系統生命周期科學制定遷移到集團數據中心的計劃和方案,并報集團信息辦批準后實施。
(二)新建應用系統原則上不再購臵新的服務器和存儲,所需計算和存儲資源應使用集團數據中心的云計算資源。各單位如有特殊生產要求,確需購臵服務器或存儲的,需報請集團領導批準,由集團信息辦備案后,按集團采購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三)對于當前集團網絡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可向集團提出申請建設集團區域性數據分中心,并根據建設進度制定應用系統和數據遷移計劃。集團區域性數據分中心建成后,新建系統需要集中部署、分級管理。
第十一條 辦公終端資源集中管理。為了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實現節能降耗,集團級應用系統要統一使用集團數據中心云桌面,并在廠礦和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中逐步實現全面使用。
(一)各單位新建系統所需計算機和新增辦公用計算機要使用集團數據中心云桌面。
(二)原有集團推廣的應用系統所使用的計算機,以及各單位在用的計算機,分別由應用系統主管部門和各單位按年度提出云桌面更換計劃,逐步完成云桌面更換工作;集團信息辦負責協調和監督。
(三)各單位申請云桌面使用,應與信通公司簽訂租用協議,由信通公司負責云桌面運維,各單位信息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云桌面管理。
(四)對于當前集團網絡不具備實施云桌面替換條件的單位,應協同集團相關部門接入集團網絡或建設集團區域性數據分中心。在網絡接入后或集團區域性數據分中心建成后,按計劃完成云桌面的部署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使用資源應按集團規定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章 數據分析管理
第十三條 數據分析是采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計算機應用系統生成的數據進行分析,充分發掘數據中蘊涵的信息,用數據描述現狀,預測趨勢,規范生產行為,優化管理流程,加強經營監管,提供決策支持。
第十四條 集團信息化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各單位數據分析的指導,鼓勵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自行組織開發業務選題和數據模型,組織經驗交流,提高分析水平。集團信息辦要做好數據分析引導和管理工作,為集團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服務。基層各單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現有數據資源,不斷探索和創新數據分析方法,規范數據分析程序,提高數據分析質量,做好本單位各項應用的數據分析工作。
第十五條 集團級數據分析、處室級數據分析和廠礦級數據分析分別由集團信息辦、相關業務處室和各基層單位負責策劃和實施,集團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和考核。
第八章 數據應用管理
第十六條 數據應用是指利用數據分析的成果,查找存在問題,開展業務運轉狀況評估,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規避管理風險。
第十七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應加強數據應用。集團信息辦負責代表集團對各單位以及單位之間數據共享應用的統一規劃并制定標準。各單位要嚴格按部門、按層級落實數據應用工作,對數據進行科學統計、分析、挖掘和應用,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第九章 數據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應建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措施,主要包括:數據訪問的身份驗證、權限管理及數據的加密、保密、日志管理、網絡安全、容災備份等。
第十九條 為統一規范操作權限,各單位應明確工作人員的錄入權限、訪問權限及維護權限的管理部門,任何人不得擅自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二十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系統數據及介質資料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強數據庫的安全管理,制定和明確管理員用戶和數據查詢用戶的操作權限及規程。
第二十一條 對數據的各項操作至少要建立運行日志,嚴格監控操作過程,對發現的數據安全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管理員應掌握和運用數據庫訪問審計技術,實現對數據庫操作的監測和追溯。
第二十二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要加強用戶身份驗證管理、網絡安全管理,采取嚴格措施,做好計算機病毒的預防、檢測、清除工作,建立針對網絡攻擊的防范措施,保證數據傳輸和存儲安全。
第二十三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要加強數據的容災備份工作,建立數據容災備份機制,保障系統應急恢復和數據溯源。重要數據要上傳至集團數據中心備份。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本文印發之日起執行。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五
為規范公司各區域內標識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內、對外的各類標識。
3.職責
3.4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上墻制度、標準等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對各種標識的監督檢查工作。
3.5各車間(部室)負責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標識的制作需求,負責責標識的使用及日常維護工作。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標識的種類
標識包括廠區內的各種交通導向、提示標識、停車指示、安全制度、提醒牌、工藝管線流向標識、色環標識、車間(部室)名稱標識、上墻管理制度及質量管理標識等。
4.2標識的制作
4.2.1 除國家(部門)有明文規定的標識外其它各種標識設計與制作必須符合公司整體基調及要求。
4.2.2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標識的制作需求,按照物資采購程序進行審批后,根據職責分工由各部門負責統一協調制作。
4.2.3標識制作時,應要求供應商先設計出效果圖或制作樣本,確認滿足使用要求后,方可制作。
4.2.4標識制作、安裝完成后,申請部門與采購人員負責對所有標識的效果、質量進行驗收。
4.3標識的使用規定
4.3.3管道架應設置限高標志。
1)各運行設備應制作標準的銘牌嵌入、固定或懸掛于明顯位置,便于查看和識別。
3)各類設備房,如配電室、水泵房、房、停車庫等
4)廠區內道路交通標識須完整,在小區入口處須有禁鳴、限速標識,在主要路口等公共地方須有引路標識。
5)部位要有對車輛限高、限速、禁止鳴笛的標識。
6)顯眼部位掛貼“消防示意圖”、“如遇火警,請勿使用升降機”的標識。 消防通道出入口、地下室出入口消防標識。
7)變壓器和環網柜上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告示牌。
8)所有機房出入口應懸掛 “機房重地、非請勿進”的字牌。
9)水景附近須有“請勿戲水”標識,欄桿上須有“請勿翻越”或“禁止攀爬”標識。
10)標識機電設備按各設備名稱、設備責任人標識,標識牌掛貼在設備顯眼部位。
11)庫存物資名稱應掛貼于貨架或物資上,庫房門口應貼上“嚴禁煙火”的告示牌。
12)對綠化名稱、生長習性和科別以及產地進行標識。主要部位設置有與植物相符的綠化標識牌,并安裝位置妥當、醒目,標識清晰、完整、干凈。
4.5在服務過程中,應根據服務的內容、性質在顯眼位置設立提示標識,服務完成后,撤除提示標識。
1)高空作業時,在危險區周邊用警戒帶圈出警戒區域,對于區域內的財產要做好防護措施,并放置“危險勿近”告示牌。
2)配電設備維修時,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告示牌。
3)清潔大堂、潮濕下雨天氣時,應在顯眼部位放置“小心地滑”告示牌。
4)在公共場所刷油漆時,如果油膝未干而現場又無工作人員時,應在顯眼部位放置“油漆未干,請勿觸摸”的告示牌。
5)對檢驗不合格的物資要與合格物資隔離并做“不合格物資”標識。
6)所有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必須著工裝、戴工牌。
4.5.2辦公區域的劃分須有部門標識。
4.6標識的管理
4.6.1安裝和制作好的標識由使用人員或片區保潔員負責日常清潔保養工作。
4.6.2如發現標識已經被污染、涂抹、撕毀、破損或已失去標識意義,應及時申請更換、替補或直接撤銷。
4.6.3當所設置的固定標識需要更改部位或予以撤消時,須經部門負責同意后方能執行。改動影響較大時須經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方可執行。
4.6.4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對各類標識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公司規范要求的,應責成責任部門限期整改。
4.6.5當有追溯性要求時,應記錄其唯一性標識。
4.7記錄的標識
4.7.1各種記錄都是有效的標識,在填寫記錄時,應如實的、完整的填寫每一項目,責任人應簽字確認。
4.7.2各部門應定期按日期順序進行記錄整理,并妥善保存。
5.附則
5.1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六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范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中心總監或副總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6、發放時間:每月1-2號(如遇假期,順延)。其余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文員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倉管員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辦電腦部經理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9、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文秘資源網對于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七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生產保障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2生產運行部負責裝卸用叉車的調度和管理。
3.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以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4生產保障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廠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
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生產保障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聯系生產保障部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聯系生產保障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相關記錄
5.1叉車檢查記錄
5.2制作維修單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八
1、公司所有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調度,實行“派車單”派車。為方便工作,貴a h5499,貴a 17h26,貴a 82z37,貴a 506e5直接由儲運部張經理調度,車鑰匙、手續由張經理管理。貴a hx413,貴a 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務車原則上實行專人專駕,嚴禁擅自轉駕,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指定其他專、兼職駕駛員駕駛。
3、出車回公司后,駕駛員需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將車鑰匙及時交回登記。未經公司領導允許,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停放到指定車庫以外的地方過夜,否則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
4、派車條件:公司領導出差或外出辦事;中層干部出差或外出辦事;庫房轉貨;發貨、提貨;三人以上銷售部員工出差或外出辦事;本公司人員因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的用車。
5、實行“派車單”制度。用車部門公事用車須填寫“派車單”,在“派車單”上簽字并注明出車事由、地點、用車時間。到“行政部”辦理登記領車手續。一般情況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機出車。公司人員私人用車,報部門領導批示后,到“行政部”辦理領車手續。
6、除儲運部門、收、發貨之外,任何部門不得以各種理由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駕駛員一律憑“行政部”的指令出車,沒有部門“派車單”和指令,駕駛員一律不準出車。
7、本公司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況需外借的,必須經總經理同意,駕駛員隨車外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駕駛員差旅費、油費、過路費等)由借車人承擔。未經批準將公車外借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后果并追究責任。
二、車輛審驗、維護維修管理
1、車輛的維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點維修、清洗、美容。
2、車輛維修。車輛維修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確需修理或更換零件的,修理費用在100元內,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行政部”認定審批維修內容后送修;修理費用在200元以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交辦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處理,但必須先行電話報告,回單位后補辦手續。更換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倉庫。在維修過程中,“行政部”經理和駕駛員必須共同檢查質量,核準費用,以示負責。本車駕駛員負責維修出廠的檢查驗收。
3、車輛美容。嚴格控制車內外配置,購置必要的車內外設備,須報“行政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購置。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九
1、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政治業務素質,經常進行政治和業務學習。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學校治安工作,預防大小事故的發生。
2、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治安保衛的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服從指揮,恪盡職守,按要求完成任務。
3、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定時或不定時地進行巡查,重點時段、重點地段要加強巡邏,發現可疑人員要進行詢問;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要熟悉領導電話、公安報警電話、急救電話和火警電話等。執勤中遇有緊急情況或現行犯罪,應果斷處理,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和公安部門。
4、在執勤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喝酒、賭博,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果有特殊原因要離校,必須先請假,征得學校領導同意并安排好接替人員后方可離開。
5、執勤中著裝整齊,注意形象,做到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決不罵人、打人、濫用警械,樹立良好的形象。
6、增強身體素質,堅持每周出操鍛煉,提高適應能力。該目標責任書落實情況作為聘用期滿后能否繼續聘用的前提條件。若責任人因違反安全規定而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保安人員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品使用保證書篇十
為了方便公司業務往來及臨時客人居住,公司綜合辦利用空閑宿舍作為臨時招待所,為加強管理,規范住宿環境,特制定招待所管理規定。
一、住宿審批: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員一律憑公司有關領導批準,由綜合辦給予安排,否則不予接待。
1、外單位業務聯系人員由業務聯系部門申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員工特殊情況需要暫住時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報綜合辦分管領導審批;
二、入退住手續:
1、外來人員來司入住,須相關部門提前1天申請,員工須提前1天向綜合辦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入住。
3、填寫《入住登記表》,客人應如實填寫本人姓名、戶籍地址、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宿管員核對信息并注明客人入住時間、房間號,發放房間鑰匙。
4、退房時,客人應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員,由管理員檢查房間物品。清點完畢后,客人歸還鑰匙,宿管員返還押金證明或開具繳費通知。
5、客人持押金收據和繳費通知到財務辦理結算手續,結清房費退還押金(無發票)。
三、收費標準:
1、公司員工有特殊情況需晚上住宿的,可以免費暫住在倒班宿舍樓;如申請入住公寓招待所的,需交納住宿費每位20元/天,原則上暫住時間不得超過2天。
2、外來人員:入住倒班宿舍樓按照10元/人/天交納住宿費,住宿公寓招待所的按照30元/人/天。住宿時間超過15天的按照每人20元/月收取水電費。
3、經領導批準可免費入住的業務客戶可不收取住宿費但須交納押金,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領導批準。
4、住宿者應保管好鑰匙,如該鑰匙遺失,須交納鑰匙工本費10元。
四、入住規定
1、住宿人員要自覺愛護公物,由于人為損毀或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毀的,要照價賠償。
2、要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做到用電、用水安全,嚴禁使用電爐、大功率電器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器具;并做好防盜工作,確保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3、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和放射性及管制類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所內。
4、招待所內不得酗酒滋事、大聲喧嘩,入住人員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轉讓床位。禁止賭博和其它違法之事,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其它規定按照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執行。
附件:
1、來賓入住招待所申請單
2、入住招待所押金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