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活動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它能夠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隨著社會發展,合同協議在各個領域都有廣泛運用,下面是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樣本。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一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1.提供受托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托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從事違法的委托事項。
6.其他受托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委托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托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實驗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稅費。
6.承擔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的設備材料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7.其他應由受托方承擔的義務。
1、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元,項目完成經委托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委托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負責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泄露問題,受托方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托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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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二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1.提供受托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托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從事違法的委托事項。
6.其他受托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委托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托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實驗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稅費。
6.承擔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的設備材料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7.其他應由受托方承擔的義務。
1、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元,項目完成經委托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委托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負責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泄露問題,受托方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托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三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四
茲委托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
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
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
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
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
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
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
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_____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
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簽章):_________證明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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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五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范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咨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本協議簽訂后,委托人先預付%余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
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聯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2._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委托書。
茲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內容)的(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________。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六
委托代理合同是比較重要的合同,如果對委托代理不放心的話可以簽訂相應的合同,這也是為了當簽訂的雙方都安心許多。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委托代理合同協議書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蛻粝涤杉追阶源?,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并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甲方:______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乙方委托甲方保管人事關系及人事檔案,并訂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甲方與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工資福利、病、殘、傷、亡以及工作的安置等事宜,乙方的一切法律行為由乙方負責。
三、委托保管期間,乙方個人身份不變。有關工齡計算、年報統計等事宜,由甲方依據有關規定辦理。
四、代管期間,乙方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轉交甲方審核,并存入乙方檔案。
五、委托代管期滿,乙方需及時辦理人事關系及檔案的轉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續。否則,甲方不再保留其人事關系。
六、管理費標準按省、市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七、合同期內,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務:
1.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失業保險。
4.住房公積金。
5.戶籍、糧油關系。
6.組織關系。
7.調整檔案工資。
8.職稱評審。
9.出國政審。
10.其他。
八、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七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托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事務所_______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風險告知:委托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托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咨詢;。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
4。為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并代為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復印件)均為合法、有效,并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于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準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八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并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
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九
(2)刑事被害人代理;。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4)自訴代理;。
(5)民事訴訟代理;。
(6)行政訴訟代理;。
(7)勞動仲裁代理;。
(8)其他非訴訟代理。
2、甲方委托乙方承辦人的權限為(見授權委托書)。
3、乙方承辦人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受委托的權限內依法完成受托事項,就案情進展及時與甲方溝通,按時出庭,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4、乙方及承辦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不得接受甲方的財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5、甲方應當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與案件相關的事實或經濟狀況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承辦人。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
6、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承辦人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可以請求法律援助中心更換承辦人,由法律援助中心協調變更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7、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法律援助中心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十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___________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代辦仲裁或訴訟(起訴、上訴)立案手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或訴訟請求,代為參加調解、和解,簽署相關協議,代為提起訴訟(起訴、上訴、反訴)、代為強制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標的、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為提交、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和案件材料、代為出庭陳辯等。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3)余下的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元,待案件審結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名稱: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簽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范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訟至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托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托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十一
甲、乙雙方就委托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權限范圍:_________ 。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及擔任上述委托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家庭)為聯絡人員,聯絡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2.雙方協商收費;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_________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_________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_________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十二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一案,于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盈長沙字第號),委托乙方為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于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盈長沙字第號委托代理合同。
第2條律師費的約定。
第3條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4條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5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承辦律師: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十三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十四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的黃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常年法律顧問應盡的義務,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于該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了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律師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為:__付款方式為:__。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為甲方收購、兼并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托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后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為乙方商業秘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
乙方: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十五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__編碼:電話:傳真:乙方:地址:__編碼:電話:傳真甲方因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案由:
3、審理機關:
4、審級: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一般代理?;蛘呷珯啻恚ǎㄟx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
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____日內支付,甲方并同意在本委托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或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為律師代理費。乙方戶名:____市億嘉律師事務所開戶行:北京__賬號:0109____01__x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采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
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核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蛘呒追揭淮涡灾Ц对嗣駧庞梢曳桨墒褂蒙鲜鲛k案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
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
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返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十六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的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范圍內,由委托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戶。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六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九條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系統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辦理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開戶時需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愿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結果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辦理變更手續。如未及時變更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必要時可不定期通過自助委托系統變更交易密碼(以下簡稱密碼),因密碼遺忘甲方應通過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重新設置密碼。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示為甲方親自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碼泄密造成證券被盜買盜賣)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操作時務必根據電腦屏幕或電話語言提示謹慎操作,因操作失誤而產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在證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預測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僅限于停電、通信故障、機器設備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買賣證券的一切數據一律以乙方電腦資料為準。
六、甲方的證券帳戶卡和交易磁卡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乙方申請掛失,掛失受理生效前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應參照乙方規定選擇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請填寫“是”或“否”)。
1.電話委托()。
2.刷卡委托()。
3.熱自助委托()。
4.遠程委托()。
八、本協議為《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執行。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與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區別(匯總17篇)篇十七
委托合同簽訂以后,受托人根據合同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必然要和第三人發生聯系,并且受托人往往是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實際行為的后果也歸屬委托人,這里實質上形成了一個代理關系,因此,委托和代理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法國民法典即把受托人代理委托人處理事務視為委托合同的當然效力。德國民法典把委托作為合同的一種放在債編中,而將代理作為一項民事基本制度放在總則編中,這種立法體例為以后各國民法典所效仿,如日本民法典、我國臺灣地區民法典、蘇俄民法典等。
代理,依照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而由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人的知識、能力都是有限的,其活動還要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當事人僅憑自己的行為往往不能充分享受進行自由商品交換的權利。法律規定民事主體可以借助他人的行為進行民事活動,使被代理人可以同時在不同的地點與多個相對人訂立合同,同時也避免了其專業知識、能力的不足,這正是代理制度與商品經濟的內在聯系之所在,也是代理制度的存在價值之所在。上述代理的立法定義和理論價值闡述已經清楚地表明代理實際上是解決代理人在何條件下可以被代理人名義與第三人從事法律行為,以及引起的法律后果歸屬問題。
于單方法律行為;而委托合同為雙方法律行為,委托合同的成立應有受托人承諾,若受托人不為承諾,則合同不能成立。
委托合同與代理合同雖為不同的制度,但二者也有聯系。如果委托人所委托的事務須對外為法律行為時,則一般都有代理權的授予。于此情況下,委托合同也就成為代理中的基礎關系,代理不過是受托人處理受托事務的一種手段。但并非在任何情況下,代理都以委托合同為基礎關系,都伴隨委托合同而生。有委托合同而無代理,或者雖有代理而無委托合同的情形,也并不鮮見。
2
一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其中委托他方處理事務的人為委托人,接受他方委托并處理其事務的人為受托人。
1、委托合同的標的是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行為。
2、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
3、委托合同為諾成合同。
4、委托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5、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必須親自辦理事務,不經過委托人同意,一般轉委托他人。
6、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委托人。
二、委托合同與代理行為
委托合同和代理行為在羅馬法中是不加以區分的,而是混為一體。德國民法開始加以嚴格的區分,認為委托合同是產生代理行為的根據,代理行為則是實現委托合同的手段。我國現在也嚴格區分了代理行為和委托合同,把代理制度在總則中加以規定,委托合同在合同法中加以規定。
二者之所以經?;煜赡苁怯捎谝韵略颍?/p>
1、兩者都是由他人代替完成自己的事務。
2、兩者的法律效果都歸為委托人。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而受托人也通常是以委托人的名義進行活動。
4、代理權基于委托合同而產生。
但畢竟兩者是不同的民事制度,有著重要的區別,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代理是涉及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的行為,所以代理中有三方關系人,而委托一般只是約束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合同,只有雙方關系人。
2、代理的行為只能是法律行為,而不能是事實行為;而委托的范圍更加廣泛,除了法律行為,事實行為也可以委托。
2、代理授權是單方行為,不需要等待受托人的承諾;委托合同是合同,必須雙方達成意思表示,經過承諾才能成立。
3、委托合同不同于授予代理權?,F實生活中,委托合同中可能同時有代理權的授權條款,因此很多時候委托合同同時具有了授予代理權證書的性質。但是委托合同的成立并不以代理權條款為要件,所以委托合同成立的時候,其內容可能不存在代理權條款,這個時候委托合同成立的同時就沒有代理權的產生。代理權要產生還需要委托人簽發授權委托書。
4、行為發生瑕疵的后果不同。委托合同成立后,如果受托人拒絕履行受托義務,委托人可以追究違約責任。而代理行為如果發生瑕疵,如超越代理權等,就必須依照代理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三 行紀合同
行紀合同是指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1、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貿易活動,這一點區別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標的僅僅限制為行為,除了法律要求必須由自己辦理的,其他行為均可委托辦理。行紀合同明確限定為貿易行為。
2、行紀合同是有償合同。這一點區別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
3、行紀合同是諾成、不要式合同。
4、行紀合同是雙務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雙務也可以是單務合同。
5、行紀合同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事務。在委托合同中一般情況下受托人應當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事務。因為委托合同是代理行為的產生基礎,因此還有隱名代理等情況需要考慮。
6、行紀合同法律后果間接歸為委托人。
7、行紀人只能是經過批準經營行紀業務的企業組織。這一點也區別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對受托人沒有限制。
行紀合同和委托合同都是以委托為基礎的合同,因此在英美法系中認為行紀是委托的一種,在我國合同法中也規定了:本章沒有規定的,使用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因此兩者十分相似,但是上述的區別還是明顯的。
四 居間合同
居間合同,又稱中介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典型的就是勞務中介。
1、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2、居間合同為諾成、不要是合同。
3、居間人本身不參與委托人與第三人的合同,居間合同只是一方促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合同。居間人僅僅是介紹人,在以后即將訂立的另一個合同中沒有主體地位。這是區別于委托合同和行紀合同最明顯的區別,上述兩者合同中的受托人、行紀人都參與了合同訂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