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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租賃協議書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畝。土地位于: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每畝每年元,共計元,每年交付一次。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系,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3、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征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
七、特別約定
1、如乙方辦理該土地征用出讓手續,本合同所稱租賃費即作為甲方應得的土地出讓金及各種補償費,無論合同履行時間長短,辦理土地出讓征用時,乙方不再給付甲方出讓金及其它費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該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應上交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地上附屬物補償款歸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國家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對于乙方投資的地上附屬物按以下方法處理:乙方投資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屬物,在合同終止時雙方協商其價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內支付價款給乙方;協商不成,由相關單位評估其價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內一次性支付價款給乙方,評估費雙方均擔。
八、違約責任: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
(章)承租方:
代表人:
(章)見證機關:
簽訂日期:年月日
農村土地租賃協議書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第一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土地位于貴州省安龍縣鎮村 ,總面積約 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實際標注為準(詳見租賃土地平面示意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20x年9月1日起至20x年8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三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制止乙方實施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3、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4、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責賠償。協助乙方處理合同履行時遇到的相關問題。
6、若遇到國家征用該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但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7、制止任何人對租賃地塊的違法破壞行為和阻撓乙方正常生產運營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土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有權以市場為導向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了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建筑、大棚、電網、種植物、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種植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和收益權。
3、租賃期內不得對土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租賃期內,國家及各級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6、租賃期限滿,在同等租金及政策內,有權優先續租該地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貴州省及黔西南州政策調整的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土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安龍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用于向安龍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村民委員會(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20x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租賃協議書篇三
承租人(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租賃開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本協議租金實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折合為畝數,每畝每年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租地保證金在簽訂協議的同時,一次性繳納租地保證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押金及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三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臨時性建筑物、以保證生產需要。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協商。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租賃協議書篇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冊號:
二、 承租方式:公開協商并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
三、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共 年。
四、 租賃項目名稱、位置及數量:
1、 項目地點位置(四至):。
2、 項目(含所屬物)數量:
五、 租賃用途: 種植、農業觀光,旅游開發。
六、 租金交付期限及交付方式:
1、租賃費總計金額:。
2、交付期限、地點及交付方式:
交付期限:
交付地點:
交付方式:現金或支票。
3、延期不交租金處理辦法:按一年期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
七、 租賃期內完成指標:完成政府批復的相關設施及地上物建設。
八、 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土地的所有權。
(2) 享有依照合同約定期限監督指導的權利。
(3) 享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 有按照合同約定有償為承租方提供服務的義務。
(5) 有協助承租方辦理審批手續的義務。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租期內享有承租范圍內土地及所屬地上物的經營權、收益權。
(2)經出租方同意,在承租期內享有依法流轉權。
(3)依照合同約定,有按期向甲方交納租賃費的義務。
(4)在承租期內有對所租土地進行建設及經營管理的權利。
(5)在承租期內非政府批準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6)依法享有國家政策支持及資金補貼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九、合同期滿資產處理方法:
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承租方不再續租,承租區域內的地上物補償雙方另行協商。
十、違約責任
(1)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均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仟萬元整,財產損失另行評估認定,按責賠償。
(2)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均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十一、雙方議定其它事項:
(1)出租方有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和協調村民的義務;
(2)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如取得政府批準,可以改變土地性質,并按土地使用性質履行征地合同;改變土地性質所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政府批準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因征地需支付給出租方及其村民所征土地的征地補償總額(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補償、安置補償和地上物補償)均以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租賃價格的租金為上限;從政府批準征地之日起計算,承租方向出租方補足約定租金后,不再向出租方及其村民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補償,征地稅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出租方收取租金后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導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由出租方承擔責任;租賃期限內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第三方對承租方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由出租方負責處理,如出租方處理不當而給承租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承租方建設或經營過程中需經過出租方其它土地通行時,出租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
(5)承租方租賃區域內的自然景觀(僅指山場及河流),出租方及其村民可以無償使用但應服從承租方經營管理規定,具體安全管理及防護措施由出租方自行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義務。
(6)出租方應尊重承租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承租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
十二、糾紛的處理方法:出現糾紛時,雙方首先協商解決,或申請主管部門協調;協商不成可直接至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經農村合作經濟管理部門鑒證,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一份11頁;雙方各執兩份,合同鑒證機關兩份。
3、附件:村民代表大會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承租土地四至勾圖。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