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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篇一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易錚華地址:芙蓉區五一大道766號中天廣場寫字樓九樓
買賣雙方于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轉讓長沙市________區單位房產的《________》,為保證此次交易資金安全,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愿意委托第三方對________部分交易資金進行監管,并簽定協議如下:
一、買賣雙方同意將本次交易________(定金/房款/交房押金)人民幣合計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委托第三方托管。簽定本協議后________日內(買/賣方)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交付給第三方,為轉帳及付款方便,買賣雙方同意(買方/賣方)從指定帳戶將款項轉入第三方指定帳戶視為第三方收到款項,________(買方/賣方)與第三方的指定帳戶如下:
買方:戶名開戶行帳號簽名確認:
第三方: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帳號:_______
二、第三方僅對托管在其處的資金安全負責,并依據買賣雙方約定的以下第________種事由出現時無息放款給賣方:
(a)、賣方將房產證原件交給第三方辦理房產過戶,且經查檔無抵押無查封登記;
(b)、買賣雙方簽訂房管局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并將過戶回執原件產第三方;
(d)、________ 。
賣方指定帳戶如下:
戶名開戶行帳號簽名確認:
三、買賣雙方聲明:若此次交易發生糾紛無法完成交易,為了達到保證交易資金安全而委托第三方托管的目的,如第三方已經按約定事由放款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要求第三方再次支付托管款項;如在放款事由出現前雙方已發生糾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款項,第三方僅憑買賣雙方書面協商結果或法院/仲裁生效判(裁)決向權利人放款。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賣方、買方、第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備注:
提示:此合同必須由買賣雙方本人或經委托公證的代理人簽名后方可生效。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篇二
甲 方:
乙 方:
為推進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與xx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的全面合作,實現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 說明
1.1 投資人:指在平臺使用自有資金認購標的的個人客戶。
1.2 借款人:指在平臺進行貸款申請的中小企業或者個人。
1.3 p2b:指peer-to-business,個人對企業的一種貸款模式。p2b網絡借貸平臺是作為一種中介的模式,投資人能夠在平臺上找到合適的投資目標,能夠很好的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1.4 p2p:指peer-to-peer,個人對個人的一種貸款模式。p2p網絡借貸平臺是作為一種中介的模式,投資人能夠在平臺上找到合適的投資目標,能夠很好的解決個人用戶的資金需求問題。
1.5 平臺運作原理:投資人和借款人在乙方提供的平臺上自主實現資金撮合,由投資人向借款人提供資金貸款,貸款人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的一種互聯網p2b及p2p的商業模式。
第二條 合作內容
為加強對平臺流通資金的監督管理,保證資金的真實、合理、安全劃撥,由甲方對乙方運營的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有交易資金進行監管。
2.1 資金監管賬戶
戶名:賬戶號: 開戶銀行:監管期間,乙方不得變更、撤銷該賬戶。
2.2 投資人通過乙方運營的平臺進行標的認購,其認購資金全部進入資金監管賬戶,平臺確認撮合交易成功后,乙方通過平臺向甲方發起劃款指令,甲方核對乙方劃款指令的真實性后,按劃款指令將投資人的認購資金劃入借款人的指定賬戶。
2.3 借款人償還支付的借款本息、平臺管理服務費等到資金監管賬戶,由乙方統一管理,乙方再將屬于自己的平臺管理費轉入乙方自己的普通賬戶。
2.4 投資人如果擬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到期或已取得的本金和利息,在向乙方下達提現請求后,乙方通過平臺向甲方發起支付指令,甲方在核對指令的真實性后,按支付指令將等額資金由監管賬戶劃入投資人的指定賬戶。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負責對資金監管賬戶的合理監管,以保障該賬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
3.2 甲方負責配合乙方接入銀聯在線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以支撐平臺的在線充值功能。
3.3 甲方負責接收乙方平臺傳輸的交易數據,該數據由甲乙雙方共同保存,并對數據進行核對確認,甲方以此數據進行資金劃撥,且數據準確性以甲方保存的為主。
3.4 在乙方平臺進行充值的客戶,其充值對應的銀行賬戶信息全部同步提供給甲方,由甲方進行信息備份并保存。
3.5 若甲方清算系統發生故障,甲方應于次日內告知乙方;若由于未及時告知導致甲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1 提供給甲方接入乙方系統的接口規范,確保甲方系統能夠正確連接乙方的業務平臺。
4.2 負責本方系統的運營和維護工作。
4.3 保護用戶的交易傳輸安全,若因為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故障、員工道德風險等導致用戶資金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4 若乙方平臺系統發生故障,乙方應于次日內告知甲方;若由于未及時告知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5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交易信息的安全性,由此產生的資金損失由乙方承擔。
4.6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平臺交易真實性的檢查。
第五條 保密條款及其它義務
5.1 不論是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還是在本協議結束以后,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保密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否則違約方應向其他方賠償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5.2 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本方從事該項目合作的員工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本方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
5.3 如果任何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信息,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保密信息提供方予以通報,以便保密信息提供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并且應用盡適用的所有程序來保護該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保密信息提供方承擔。
5.4 未經對方同意,雙方均不得使用對方名稱和商標用于合作范圍以外的商業宣傳和廣告。
第六條 爭議解決及其它事項
6.1 因本協議的履行和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協議雙方應平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除有爭議事項外,協議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6.2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6.3 本協議有效期為xx年(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且協議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協議期滿后,如無任何一方書面提出終止要求,可自動延續壹年,累次有效。
6.4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薦機構)(以下簡稱“丙方”)
本協議需以《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中相關條款為依據制定。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截止_____年__月__日,專戶余額為_____萬元。該專戶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______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_____萬元(若有),開戶日期為_____年__月__日,期限__個月。甲方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者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單不得質押。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丙方應當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并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對甲方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現場檢查。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______、_______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_日前)向甲方出具對賬單,并抄送丙方。乙方應當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五千萬元或者募集資金凈額的10%的,乙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八、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丙方出具對賬單或者向丙方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丙方義務至持續督導期結束之日,即_____年12月31日解除。
十、本協議一式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____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十一、聯系方式:
1.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分行(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保薦機構)(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保薦代表人a: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保薦代表人b: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署: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
乙方:____銀行____分行_____支行(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篇四
乙方(買入方):_________
丙方(監管方):_________
為保證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協商,就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買賣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號:_________,交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
第二條 本協議所示資金監管期限從乙方第一筆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該房地產轉移登記,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之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委托丙方監管購房款為:
第四條 根據甲,乙雙方相關協議,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分_________次,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_________銀行_________支行帳號_________,具體付款方式,金額,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第五條 付款方式經三方協商,按下列第_________款處理,甲乙雙方所簽訂《買賣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一)丙方應在乙方全額監管房款劃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收件收據》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應從交易中心收到補件之日起計算),通知甲,乙雙方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遇雙休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三)甲,乙雙方自辦貸款,則本協議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額監管款項到帳后第二十五日(以銀行到帳憑證所示日期為準)由監管方通知甲,乙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丙方按本協議約定書面通知甲,乙雙方后,甲,乙雙方應于收到通知十日內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逾期不領,丙方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乙雙方,通知發出七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無法同時至丙方處同時領取,丙方視作甲方或一方自動放棄權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單方發放監管房款或產權證。
第七條 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過程中,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因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辦理轉讓交易過戶登記,不予登記書一經作出,丙方通知甲,乙雙方,并于不予登記書作出拾日內向乙方退還已收房款,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八條 若甲乙雙方于正式簽訂《買賣合同》前簽訂本協議,但因故終止該房地產交易,或由甲,乙雙方所簽《買賣合同》引起的糾紛造成交易登記終止。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九條 丙方實行房款監管后,不能對抗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對該房地產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產權利的裁定,決定。如發生丙方所監管房款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因非為丙方原因而依法凍結造成丙方不能將監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條 丙方對房款的監管不意味著對乙方付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對房地產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與房地產買賣合同有關的任何問題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在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過程中發生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自行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若因甲,乙雙方原因導致監管方未能及時完成本協議委托事項,則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負相關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條 因甲,乙雙方不按本協議中規定的程序辦理而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條 監管費用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委托丙方辦理貸款,產證等其他事宜,具體見附頁。
第十四條 ____ _____。
第十五條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并由乙方按協議約定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后,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聯系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篇五
第一條根據《秦皇島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秦政辦發第46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區(海港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撫寧區)及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管轄區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在《秦皇島市新建商品房預收款監管辦法》實施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其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支出和使用,應執行《辦法》和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監管部門),負責行政管理工作。市房產市場管理處是秦皇島市城市區具體實施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的機構(以下簡稱實施機構)。
監管部門職責:
負責預售資金監管涉及部門間的協調、聯系,督導全市預售資金監管業務。
實施機構職責:
(一)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督管理及實施工作;
(二)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審核、撥付工作;
(三)負責檢查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支取及使用情況。
第四條設立監管賬戶金融機構應具備條件:
(一)具備辦理商品房按揭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軟件系統開通,與實施機構實現聯網。
第五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各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各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三)監管項目的名稱、座落、建筑幢號、建筑面積等;
(四)監管賬戶的名稱和賬號;
(五)預售資金的監管范圍;
(六)預售資金交存和使用方式:
(七)預售資金支付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其它。
第六條開立監管賬戶的程序:
(一)預售人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1.《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申請書》;
2.《承諾書》;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4.規劃總平面圖;
7.總投資計劃表及預售項目的工程建設資金階段使用計劃;
8.《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明》;
(二)受理審核。實施機構審核預售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符合條件的,出具《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實施機構應向預售人一次性書面告知理由。
(三)開立賬戶。預售人持實施機構出具的《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通知書》及開戶金融機構所需要的其它資料,到開戶金融機構開立監管賬戶。每個擬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設立一個監管賬戶。
開立監管賬戶后,預售人在秦皇島日報發布開立監管賬戶公告,并持金融機構出具的《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證明》和《公告》交實施機構備案,簽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預售人應將監管賬戶在預售場所公示。
第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及備案:
(一)預售人與承購人應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應當載明預售資金交付方式,開戶金融機構和監管賬戶,明確交款的時間和金額。
(二)承購人交款后,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實時備案。預售人與承購人在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即時備案。
第八條商品房預售資金交付程序:
(一)承購人未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
1.承購人按《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交款單》要求,將購房款交存到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2.預售資金交款信息在資金監管系統中實時備案。
3.承購人憑開戶金融機構出具的交款單回執或金融機構進賬單(交款回單)向預售人換取交款票據。
(二)承購人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
承購人交付首付款程序同“未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按揭貸款交付按以下程序進行:
1.預售人或承購人持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到貸款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
2.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將貸款劃轉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承購人采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將貸款劃轉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3.預售資金交款及貸款到賬信息在資金監管系統中實時備案。
第九條預售人申請支取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程序:
預售人申請支取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機構應予辦理支取手續。支取的資金包括取得土地的全部費用、稅金實際發生金額、不超過已投入工程建設資金的90%、其他相關費用。(預售人利用監管項目、土地等抵押貸款的,應將貸款數額從已投入資金中扣除)
(一)提出申請。預售人提交《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申請表》,并根據用途分別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支取建安工程費的,按照實際工程形象進度并結合“擬預售項目的工程建設資金階段使用計劃”進行支取,提交以下資料:
(1)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建設進度證明(實施機構抽查項目施工單位和工程單位出具的工程建設進度證明的真實性,每個項目抽查不少于3次)。
2.申請支取土地出讓費用,應提交預售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申請支取監管項目稅款的,應按開發企業當月總售房款的12%支取稅款。
4.申請支取監管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按每次支取建設工程費的20%同時計提。
5.每月末由開發企業通過資金監管系統進行監管賬戶資金核對,如資金賬目信息不一致,報請實施機構進行賬戶余額的核定。
(二)受理審核。實施機構對預售人提供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通知書》。同時將電子信息傳輸給開立監管賬戶的金融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為預售人出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不予支取通知書》。
(三)支取資金。開戶金融機構憑實施機構開具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通知書》及網絡系統確認信息,將核準使用資金支取給預售人。月末,實施機構、開發企業通過網絡系統進行監管賬戶賬目核對。
第十條預售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支取:
(一)用款申請的資金超出用款計劃額度的;
(二)預售資金未及時全部存入監管賬戶的;
(三)未按監管部門和實施機構要求進行整改的;
(四)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五)其它違反《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使用資金情況的。
第十一條預售人變更監管賬戶或賬號的程序: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一經開立,原則上不允許變更,按法律規定確需變更的.,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預售人提交《變更監管賬戶賬號申請書》、授權委托書和經辦人身份證明,申請變更監管賬戶或賬號。
(二)經監管金融機構同意,并經實施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實施機構出具《變更監管賬戶賬號通知書》,開戶金融機構予以變更。
(三)變更后的監管賬戶,預售人應及時在預售公開場所張貼、實施機構應及時在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網公示。
第十二條預售人原監管賬戶的結余資金應轉入新設監管賬戶。在辦理變更手續期間,應暫停辦理網簽合同業務和預售資金的支取手續。
第十三條預售人申請撤銷監管賬戶的程序:
(一)預售人在預售項目辦理初始登記后,持《房屋所有權證》到實施機構提出解除賬戶監管的申請。
(二)實施機構對預售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出具《解除賬戶監管通知書》,預售人憑此通知書到開戶金融機構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第十四條建立誠信檔案和公示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并記入誠信檔案,在秦皇島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網公示:
(一)預售人直接收存預售資金,未存入監管賬戶的;
(二)向承購人以集資、借款、會員費等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逃避資金監管的;
(三)提供虛假審報材料套取工程建設資金、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
(四)不按規定時間履行合同備案手續和承諾的;
(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供虛假工程進度證明的;
(六)開發企業在辦理項目、房屋、土地等抵押貸款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實施機構報告備案。
第十五條遇退房退款情況,人民法院、稅務部門凍結監管賬戶資金時,以監管部門出具《商品房退房退款通知書》時點前的資金額度為準。建立各級人民法院、稅務部門與預售資金監管部門的信息通告機制,劃轉預售資金專用賬戶資金后,人民法院、稅務部門及時將劃轉信息通告給預售資金監管部門。
第十六條預售人須將《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和本《實施細則》向承購人公示告知,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合同號為中交易資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20____年)第號合同交易資金監管合同.
監管費用為______元,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元。
4.1本合同應自乙方將交易金額一次性全額轉入甲方在丙方開設的`監管賬戶,到甲方履行過戶和交付義務并收到全部監管金額為止。
4.2按照合同號為約定,監管期限暫定為月,如果甲方不能如期完成過戶義務,則丙方自動將監管賬戶內本金以及產生的利息打入乙方原轉賬賬戶。
4.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協商延長監管期限,則需甲乙雙方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
甲乙雙方在簽訂(20____年)第號合同后日內,由乙方將付款金額1680萬(大寫壹仟陸佰捌拾萬)由乙方賬戶(賬號)轉賬支付于甲方在丙方新設立的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轉入甲方賬戶的款項由丙方先行監管,甲方該賬戶余額為不可用余額。監管期限,按客觀預估為月,如果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無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限,甲方未履行全部過戶義務則,丙方將監管賬戶的本金以及產生利息歸還給乙方轉出賬戶。
5.2甲乙無論乙方構成違約,對本協議導致無法履行,則丙方所收取的監管費用不予退還。
5.3在甲乙雙方共同持過戶后的新的土地證和產權證到丙方辦理取消監管程序時,丙方應當在一日內予以辦理,逾期不能辦理視為違約。
5.4在甲方義務履行完畢后,乙方可以單方書面通知丙方銀行,取消對監管賬戶的監管。如果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可向丙方提交申請,由丙方向乙方負責人發出書面確認,乙方確認后也可取消管控。該合約視為履行完畢。
甲方在乙方轉賬后日內需履行完成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中土地使用權以及不動產的登記過戶義務。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照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2如果丙方違約將監管賬戶的款項提前取消監管,則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收取的監管費用予以退還,并需支付所收取監管費的兩倍費用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本協議。協商不成的,守約方可依法向違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簽訂地點唐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協議自三方單位蓋章并由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合同號為中交易資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20____年)第號合同交易資金監管合同。
監管費用為______元,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元。
4.1本合同應自乙方將交易金額一次性全額轉入甲方在丙方開設的監管賬戶,到甲方履行過戶和交付義務并收到全部監管金額為止。
4.2按照合同號為約定,監管期限暫定為月,如果甲方不能如期完成過戶義務,則丙方自動將監管賬戶內本金以及產生的利息打入乙方原轉賬賬戶。
4.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協商延長監管期限,則需甲乙雙方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
甲乙雙方在簽訂(20____年)第號合同后日內,由乙方將付款金額1680萬(大寫壹仟陸佰捌拾萬)由乙方賬戶(賬號)轉賬支付于甲方在丙方新設立的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轉入甲方賬戶的款項由丙方先行監管,甲方該賬戶余額為不可用余額。監管期限,按客觀預估為月,如果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無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限,甲方未履行全部過戶義務則,丙方將監管賬戶的本金以及產生利息歸還給乙方轉出賬戶。
5.2甲乙無論乙方構成違約,對本協議導致無法履行,則丙方所收取的監管費用不予退還。
5.3在甲乙雙方共同持過戶后的新的土地證和產權證到丙方辦理取消監管程序時,丙方應當在一日內予以辦理,逾期不能辦理視為違約。
5.4在甲方義務履行完畢后,乙方可以單方書面通知丙方銀行,取消對監管賬戶的'監管。如果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可向丙方提交申請,由丙方向乙方負責人發出書面確認,乙方確認后也可取消管控。該合約視為履行完畢。
甲方在乙方轉賬后日內需履行完成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中土地使用權以及不動產的登記過戶義務。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照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2如果丙方違約將監管賬戶的款項提前取消監管,則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收取的監管費用予以退還,并需支付所收取監管費的兩倍費用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本協議。協商不成的,守約方可依法向違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簽訂地點唐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協議自三方單位蓋章并由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篇八
甲方:(銀行機構)
乙方:(房地產開發商)
丙方:(工程監理單位)
為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確保商品房建設順利進行,保
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
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晉中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等法
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
礎上,就乙方開發建設并擬進行預售商品房項目的預售資金監管事宜
取得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
一、預售商品房概況
乙方開發建設的項目,坐落位
置:,土地證證
號:,土地面積:平方米,總
建筑面積:平方米,工程預算清書總額:萬
管銀行,丙方為監管項目的工程監理單位。
二、監管資金賬戶
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為乙方開設的商品房預售資金專用帳戶名
稱:,帳號:。
該專用賬戶賬號是本協議項下商品房預售資金的唯一專用收款款賬戶。
三、監管方式
預售資金的收取第一文庫網、使用和違約責任,嚴格按照《晉中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執行。
四、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要求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共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或者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按照下列第項處理:
(一)向晉中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項下監管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后,根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和乙方提出的資金賬戶撤銷申請,經協議三方一致書面同意,資金賬戶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方可解除監管,同時本協議終止。
2、如本協議在履行期滿前確需提前終止的,必須由乙方向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并簽訂新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完成監管資金交割并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備案后,本協議方可終止履行。
六、三方協商確定的其它事項
1、
2、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議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當事人三方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和收取、使用等行為應當接受和服從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八、本協議共計頁,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另外三份分別報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
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業務聯系人:業務聯系人:業務聯系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