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技術合同印花稅技術合同包括哪些內容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印花稅的征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購銷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核定比例調整等問題作如下規定,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工業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7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其中:對大型工業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9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大型工業企業的具體標準是:從業人員20xx人(含)以上,銷售額3億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億元(含)以上。
(二)商業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8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3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三)其他類型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3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一)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及商品房銷售合同,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及商品房銷售收入的100%和產權轉移書據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其中:商品房銷售收入含預售款收入。
(二)對從事汽車營銷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實行核定征收。
1.對于建設單位(簡稱“甲方”),賬目核算健全,能夠準確進行成本核算的,按照甲方自行采購材 料金額,適用“購銷合同”稅目,查實征收。
2.對于施工單位(簡稱“乙方”),賬目核算健全,能夠準確進行成本核算的,按照乙方的工程成本中原材料金額的50%,適用“購銷合同”稅目,查實征收。
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原材料金額×50%×適用稅率
3.對于施工單位(簡稱“乙方”),賬目核算不健全,未能準確核算材料成本的,乙方則按照工程成本的30%折算材料成本,作為原材料采購金額,適用“購銷合同”稅目,實行核定征收。
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工程成本金額×30%×50%×適用稅率
技術合同印花稅技術合同包括哪些內容篇二
為強化稅收征管,解決印花稅征管難題,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一條 為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防止稅款流失,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150號)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印花稅核定征收是指納稅人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據和核定比例確定計稅依據,并據以計算繳納印花稅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是本辦法所稱的印花稅核定征收的應稅憑證。
(四)其他依法應當核定征收印花稅的。
第五條 印花稅核定征收的稅目、核定依據、核定比例,依照本辦法附件一《深圳市印花稅核定征收比例表》執行。
第七條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管理中發現納稅人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責令納稅人按照本辦法繳納印花稅。
適用核定征收辦法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填報《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附件二),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附件三)。
稅務機關在檢(稽)查中發現納稅人在檢(稽)查年度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查補納稅人應繳納印花稅稅額。
第八條 納稅人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的次月開始實施印花稅核定征收,納稅期限為一個月,在每月終了后的十五日內,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當期印花稅。
第九條 納稅人已貼花的應稅憑證,可以在申報繳納當期同類應稅憑證印花稅稅款時予以扣減,納稅人應當同時在申報表的備注欄中注明已貼花應稅憑證的名稱、金額、已繳納印花稅額以及稅票號碼等信息,并完整保存已貼花憑證備查。
第十條 納稅人按照本辦法采取核定征收印花稅的,核定期限為一年,在核定期限內不得變更,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核定征收印花稅的納稅人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以于發生變化的當月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重新報送《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重新核定。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一:
深圳市印花稅核定征收比例表
附件二:
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
技術合同印花稅技術合同包括哪些內容篇三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劃線注銷。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并粘帖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如何貼印花稅?
1)貼花法: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印花稅票貼在應稅憑證上,并在每枚稅票與憑證交接在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納稅人需要通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納稅人需要通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
(2)采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并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對已辦理網上報稅的納稅人,印花稅可在省網報稅系統的“納稅申報-其他-非核定稅種申報(適用于偶然發生且稅務機關未核定稅種進行的納稅申報)”中進行申報。
(3)按期匯總繳納法。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期限為一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4)代扣代繳法。
依據印花稅方面的規定,繳納印花稅采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并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采用該種方法的,可在省網報稅系統的“納稅申報-其他-非核定稅種申報”選擇印花稅進行申報。
房屋租賃要交納下列稅:
(1)要向國家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所繳納稅費比率:
1、營業稅,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1%收取。
5、房產稅,按租金的4%收取。
6、個人所得稅,按計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時,n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時,n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稅,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稅,按租賃合同金額的1%收取。
技術合同印花稅技術合同包括哪些內容篇四
1)總則
2)技術轉讓內容
3)定義
4)價格
5)支付和支付條件
6)技術資料的交付
7)技術資料的轉譯
8)發展技術的提供
9)驗收
10)保證及違約索賠
11)制造和銷售
12)商標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稅收
16)適用法律
17)仲裁
18)生效
19)文字
20)合同附件
21)簽字
序言
根據_________鉆頭合資經營企業的合同的有關條款,雙方同意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有關制造_________鉆頭的技術轉讓協議,由乙方向合營公司轉讓_________鉆頭(以下簡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檢測、_________及胎體回收等全部技術,包括專有技術及在整個合營期內,乙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合營公司能夠使用這些技術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一條總則
1.1協議名稱:“_________鉆頭技術轉讓協議。”
1.2協議的雙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轉讓內容
2.1乙方向合營公司轉讓的技術,應包括乙方所有_________鉆頭品種的:
2.1.1設計技術及全部合同產品的設計資料,內容見附錄一。
2.1.2制造技術,詳細內容及資料清單見附錄二。
2.1.3_________及胎體材料的回收技術,內容見附錄三。
2.1.4生產管理技術,內容見附錄四。
2.2在乙方的制造廠內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在合營公司內,由乙方派遣稱職的專家,對合營公司職工進行培訓,培訓計劃見附錄五。
2.3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技術服務,服務內容見附錄六。
2.4為生產合同產品的車間提供工藝設計,內容見附錄七。
2.5提供合營公司需要的與本協議有關的技術咨詢。
第三條定義
3.1“合同產品”--指在附錄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以及合營期間新發展的產品。
3.2“圖樣”--指乙方用于制造合同產品使用的全部設計圖、工藝、工裝圖、檢驗用圖等。
3.3“標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采用或內部自定的標準,包括:iso標準、api標準及乙方自定的內部標準。
3.4“入門費”--指乙方按第二條全部內容,向合營公司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合營公司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3.5“提成費”--由于乙方將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轉讓給合營公司使用,合營公司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間按第四條4.2款的規定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3.6凈銷售額=產品銷售額-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工商稅-各種手續費(包括傭金)
第四條價格
4.1入門費為_________美元,這是固定價,內容包括:
4.1.1技術資料的整理、復制、發運費用;
4.1.2乙方在國內外培訓合營公司人員的費用;
4.1.3乙方人員來華進行各種與本協議有關的人員培訓及技術服務的旅費及工資。
4.2技術提成費提成期為_______年,從合營公司_______年正式生產出合格鉆頭開始,根據公司產品按本協議3.6條所規定的凈銷售額,按提成率分年提取。提成率:從正式生產的第一年至第五年為_______%,從開始生產的第六年第十年為_______%。
4.3本條4.2款所支付給乙方的技術提成費是按合營公司年產量不超過___________只鉆頭為依據的,超過_________只的部分,按_________%的提成率支付提成費。
4.4提成費按公歷年度計算,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第五條支付和支付條件
5.1合營公司支付給乙方的所有技術轉讓費均按支付的法定日期以合同附件一“章程”的有關規定折算成______幣,以______幣支付,由_________電匯到:_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銀行乙方帳號:_________項下。乙方支付給合營公司的一切款項,同樣以_________幣支付,由__________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匯合營公司帳戶。
5.2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入門費_________美元,合營公司按以下方式和比例支付給乙方。
5.2.1合營公司合同生效后并收到按本協議第6.1條規定的全部資料及乙方通過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轉來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在_________天內支付給乙方入門費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
a.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b.銀行保證函一份;
c.由乙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關出口許可證復印件或不需要有關出口許可證證明的復印件;
d.即期匯票一份。
5.2.2合營公司收到乙方按附錄一和附錄四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經驗收,并收到乙方通過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轉來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在_________天內支付給乙方入門費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
a.乙方代表在移交給合營公司的全部技術資料冊簽字復印件二份;
b.裝箱單一式四份;
c.空運單一式四份;
d.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e.即期匯票一份。
5.2.3合營公司通過中國銀行____________分行收到乙方轉來的下列單據經審查無誤后,在______天內支付給乙方入門費剩余的_____%,計_________元。
a.雙方代表在合同工廠簽署的驗收合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b.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c.即期匯票一份。
5.3合營公司在收到乙方根據本協議第6.1條規定的第一批技術文件交付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內,通過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立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5.4提成費:提成費每半年提取一次,合營公司在每年六月及十二月月末后的_________天內,由合營公司報給乙方一份根據合同產品的凈銷售額和規定的提成率計算的提成費結算表。合營公司在收到乙方寄來的商業發票一式六份后,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乙方技術提成費。
5.5在中國發生的所有銀行費用由合營公司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所有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6.1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一個月內,向合營公司提供車間工藝平面布置及輔助工程設計說明,包括車間設備明細表、設備性能要求、生產廠家、車間動力消耗量等資料。
6.2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個月內向合營公司提供本協議附錄一及附錄二所規定的全部資料。
6.3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提供剩余的技術資料。
6.4全部資料采用空運,在乙方駐_________辦事處進行交接。每批技術資料在乙方_________辦事處驗收之日,為該批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6.5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48小時之內,乙方應電告合營公司資料名稱、序號、發運的空運單號、發運日期、件數等。
6.6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48小時之內,乙方應向合營公司航寄下列單據:
a.空運單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發運技術文件的裝箱清單一式三份。
6.7乙方交付的技術資料的包裝,應適合于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并為防止潮濕和雨淋損壞而采取妥善的預防措施。在每件包裝內和包裝表面應以英文標志下列內容,并附有詳細裝箱清單二份。
a.合同號;
b.嘜頭;
c.目的地;
d.收貨人;
e.毛重;
f.箱號;
6.8乙方提供的資料采用英文書寫,共一式三份:圖樣為一份底圖二份藍圖,圖樣采用英制或公分制尺寸標注,使用標準可為(1)iso標準;(2)api標準;(3)乙方的廠標,并應提供一套各類標準手續。
6.9乙方提供的資料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承擔,運輸途中資料的遺失,損壞或資料的不完整情況合營公司以電傳通知對方,乙方在接到電傳后60天內應予以補供。
第七條技術資料的轉譯
乙方提供給合營公司的技術資料,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技術標準進行轉譯,轉譯方案由乙方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共同協商制定。
第八條發展技術的提供
8.1在合營公司整個合營期間,乙方保持將其改進和發展的并已用于生產的新技術及時地提供給合營公司且不另收費,但_____年以后合資企業人員到乙方公司的飛機票和食宿費除外。
8.2由合營公司發展的新技術,所有權屬于合營公司,但乙方作為發明者之一有權免費使用和轉讓給_________公司或其合資企業。
第九條驗收
9.1合營公司收到技術資料后一個半月內,按本協議附錄一、附錄三、附錄四、附錄七中附表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查,資料如有不完整或錯誤處,用電傳通知乙方。
9.2合同產品驗收,按本協議附錄八的規定進行。
第十條保證及違約索賠
10.1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的附錄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擁有的最新資料,在合營公司的整個合營期間,乙方應及時將其改進和發展的,已用于生產的新技術提供合營公司。
10.2乙方保證按本協議附錄提供的技術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楚的,是生產實用的,并按時交付給合營公司。
10.3乙方保證合營公司使用全部轉讓技術制造、銷售、使用產品的合法性,不受第三者指控,如因第三者指控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10.4乙方確保對合營公司人員的培訓及對合營公司的技術服務,在時間及質量上均能滿足要求。
10.5乙方保證合營公司在正確使用轉讓的技術時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_________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10.6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完整之處,乙方收到合營公司通知后于30天內予以補充提供。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進行修改,并在30天內補充提供修改后的正確資料。
10.7合同產品按本協議附錄八規定進行驗收時,如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雙方應在友好協商基礎上分析原因,找出解決辦法,并根據引起的原因,作如下處理:
10.7.1由于資料錯誤或專家指導錯誤引起的,一切直接損失,包括試驗分析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賠償。如由合營公司的責任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合營公司負責。
10.7.2由于乙方原因合同產品經反復試驗,在半年內仍達不到規定標準時,乙方應賠償一切直接損失費。
10.8由于乙方的原因技術資料未按時交付,每遲交一個月罰入門費的_________%,但累計最多不超過_________%。
10.9乙方未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技術,或發現有欺騙、隱瞞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一切直接損失。
10.10在按上述規定罰款或賠償后,乙方有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
第十一條制造和銷售
11.1合營公司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營公司的工廠內自由使用轉讓技術制造和按銷售協議銷售合同產品。
11.2由乙方負責返銷_________%的合營公司合同產品(最多達到_________只/年)。銷售到國際市場,其余由合營公司負責銷往國內外市場(詳見“銷售協議”)。
第十二條商標
合同產品使用商標詳見“關于建立_________鉆頭合資經營企業的合同”第七條7.4款。
第十三條保密
合營公司對乙方提供的轉讓技術(包括專有技術、技術決竅)中受法律保護的技術,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負有保密的義務,但在簽訂協議之前已為第三者了解的或非合營公司責任而泄露的,合營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一切當事人不能預見,無法避免及防止的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響到協議的履行或不能按規定履行時,遇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關政府部門證明上述事故發生的證明。雙方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商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或處理后事的方法。
第十五條稅收
乙方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交納各項稅金。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七條仲裁
17.1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
17.2協商不能解決的爭議,可提交_________仲裁,按該機構的仲裁程度和規則進行仲裁。
17.3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7.4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的以外,由敗訴方負擔。
17.5仲裁中除雙方有爭議正進行仲裁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第十八條生效
本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協議的有效期與主合同有效期相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文字
本協議用中文及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種文本有不符之處,以中文本為準。協議各簽署中英文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第二十條合同附件
本協議的附件,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
a.附錄一合同產品的設計技術
b.附錄二合同產品的制造技術
c.附錄三_________及胎體材料的回收技術
d.附錄四生產管理
e.附錄五人員培訓
f.附錄六技術服務
g.附錄七車間整體設計
h.附錄八技術驗收
第二十一條簽字
本協議由雙方的授權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正式簽署。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附錄一合同產品的設計技術
1.合同產品包括乙方全部_____鉆頭(產品品種規格見附表一)、年底_____只_________鉆頭(產品品種設計見附表二),以及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改進和發展的并已用于生產的所有_________鉆頭新品種。
2.產品的設計技術部分包括:
2.1附表一內列所有的全部合同產品的最新的完整的設計圖樣及設計說明。
2.2_________鉆頭的設計原理及計算方法說明,包括乙方所擁有的用于設計的各種資料、標準、規定、經驗、數據等。
2.3在合營公司決定投資購買用于計算機輔助設計與制造的硬件及軟件后,乙方將幫助建立這一系統并培訓合營公司的人員。
附錄二合同產品的制造技術
1.產品的工藝流程、制造工藝卡及各種加工圖、加工規范、_________鉆頭制造流程卡見附表三。
2.全部合同產品加工中使用的工、夾、量、刃具、設計圖樣及外購工、夾、量、刃具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家。
3.各種原材料的性能及質量要求、配方、預處理方法、外購廠家、型號規格以及驗收標準及檢驗方法等。
4.合同產品的全部模具設計圖樣、制造工藝、材料質量要求、配方(上述資料包括石墨模具及陶瓷模具)。
5.產品的磷化處理及噴涂處理的工藝、配方及產品的包裝方法。
附錄三_________材料的回收技術
1._________回收及胎體材料回收的全部工藝(包括工藝參數、工藝卡、化學用品的配方、廢氣廢液的處理方法、排放標準及處理設備),工藝流程圖見附表四及附表五。
2._________及胎體材料回收部分自制設備圖樣。
附錄四生產管理
1.生產中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
1.1全部合同產品的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1.2原材料及半成品的.驗收標準及檢驗規范。
1.3產品的試驗方法及試驗設備、驗收標準、產品的使用參數及現場技術、服務技術資料。
1.4用于生產過程產品或半成品檢驗的工量具名稱、規格、自制工量具的全套圖樣。
2.定額部分
2.1生產中各工序的工時定額。
2.2產品的原材料、動力、燃料等的消耗定額及產品的成品率。
2.3生產的組織管理方法及管理中應用的各種程序包括計算機軟件。
附錄五人員培訓
1.人員的技術培訓是轉讓技術的組成部分,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應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培訓,使他們能完全掌握全部轉讓技術,并有一定的實踐經驗能按轉讓的技術生產出符合標準的產品,全部培訓工作由三個部分組成。
1.1由乙方免費派遣稱職的人員,在合營公司工廠所在地,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培訓_________次,共_________人日。
1.2由合營公司派遣人員,到乙方工廠或乙方子公司進行技術培訓,培訓人數及時間按_________個人月安排。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合營公司定派遣人員到乙方或乙方子公司內進行新技術培訓,培訓時間及人數為每年_________人月,由合營公司及乙方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合營公司根據_________鉆頭制造全部過程的各項工藝要求,將分批分專業派遣精干的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到乙方所屬的公司和子公司進行培訓,具體培訓的人員、內容和計劃安排,分述如下:見附表六、附表七。
2.培訓方法和要求
2.1合營公司應負責對選派的培訓人員認真考核,必須具有一定的技術水平,分期分批派往指定的培訓地點。乙方應按專業項目,指定能勝任的專人負責培訓工作。
2.2培訓方法應采用講課與實際操作相結合,乙方應針對不同專業培訓人員,各有側重。
2.3乙方對各專業培訓人員盡力確保其在培訓期內,能掌握有關的工藝技術和技術決竅,并獲得實際生產的經驗。其中技術工人必須直接參加有關鉆頭制造的操作,使其經過培訓后能獨立進行生產工作。
3.培訓費用
3.1乙方派遣到合營公司進行_________次共_________人日的培訓工作的人員的旅費及報酬,由乙方承擔。
3.2合營公司所選派培訓人員的往返機票、住宿、醫療以及生活費用,全部由合營公司負責。但乙方在培訓期內應負責解決所在地的住宿,并免費提供培訓人員在市內的交通。
3.3本協議所列各項培訓項目的費用,除3.2款所規定的外,其余費用均已列入入門費之內,乙方不得另收費。
附錄六技術服務
1.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供技術服務,包括車間的設備安裝、調試、試生產、原材料及產品檢驗專有技術的指導、示范等。
2.乙方派遣的人員應是乙方廠內能勝任工作的技術人員,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圓滿完成支援任務,乙方派遣人員的旅途費用及報酬由乙方支付。
3.在技術驗收階段,乙方在其所有的試驗設備上,免費為合營公司進行原材料分析及產品試驗,提供結果資料,提出改進意見,在合營公司正常生產后,乙方每年對合營公司產品免費進行一次上述項目的抽樣試驗。
附錄七車間設計
1.建廠時所需的各種工藝設計資料,包括輔助工程及設備選型部分的全部資料。
2.在生產中所使用的非標準設備,自制機具的全部設計圖樣,非標準設計項目見附表八。
附錄八技術驗收
1.合同產品按規定標準進行出廠前的檢驗。
2.車間檢驗合格后的產品,抽首件進行現場試驗,在使用結果與乙方同類產品相似后,認為合格,并簽署驗收合格證書。
3.在產品質量達不到乙方的相同質量標準時,乙方應與合營公司一起分析原因,并繼續取第二件樣品進行上述試驗。
4.在半年內,經實驗仍達不到標準的,按10.7.2條規定處理。
技術合同印花稅技術合同包括哪些內容篇五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
企業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在印花稅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1號)中所規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作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中所規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發號)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因此,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而作為征收印花稅的借款合同雖然概念適用上也遵從《民法典》的規定,但是根據國務院令198811號文的規定,其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這里的銀行是指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55號)的規定,我國的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與銀行企業的區別,金融企業包括銀行金融企業和非銀行金融企業,銀行金融企業是指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xx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
可以說,印花稅征收范圍內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從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發號)中的界定,也就是說對貸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即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繳納印花稅。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在從事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對經濟活動的實質課稅與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問題應正確予以理解與運用,國家對貸款業務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規定,但對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款業務,就營業稅而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a;的通知》(國稅函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而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又作出了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的規定。
技術合同印花稅技術合同包括哪些內容篇六
借款合同印花稅計算方法
目前,對不同的借款形式,印花稅的計算方法也不同:
一、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
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貼花。
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四、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五、在有的信貸業務中,貸款方是由若干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對這類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
六、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偤贤慕杩罱痤~包括各個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后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后的余額計稅貼花。
答:關鍵是合同怎么簽訂的,如果是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業與銀行,企業與企業之間較少),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款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花。
技術合同印花稅技術合同包括哪些內容篇七
本文介紹了對單位出租房屋和個人出租營業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同時還應按規定分別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市區為7%,縣城、鎮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為1%)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4%)。
問: 房屋租賃的稅率是多少?
答: 對單位出租房屋和個人出租營業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同時還應按規定分別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市區為7%,縣城、鎮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為1%)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4%)。
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為1%)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4%)。 單位出租房屋和個人出租營業用房所取得的收入,按12%的稅率繳納房產稅;個人出租住房所取得的收入,減按4%的稅率繳納房產稅…… 個人房屋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適用20%的個人所得稅率。
從20xx年1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房屋(注: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關于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xx]12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技術合同印花稅技術合同包括哪些內容篇八
印花稅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征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一般來說,印花稅稅率的征收應該如下:
1、購銷合同
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
稅率:按購銷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2、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范圍: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按承包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3、技術合同
稅率:按所載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4、借款合同
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
稅率:按借款金額0.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
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稅率:按租賃金額1‰(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6、倉儲保管合同
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稅率:按倉儲保管費用0.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財產保險合同
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稅率:按保險費收入0.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營業賬簿
范圍:生產、經營用賬冊
稅率: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05%貼花。
納稅人:立賬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