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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編制情況自查報告機構編制自查報告篇一
通過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縣鄉機構改革,我縣縣級機關共設置32個機構,其中:縣委工作機構8個;縣政府工作部門24個。縣委、縣政府派出機構3個、直屬事業單位9個。
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4個。
群眾團體組織5個:總工會、團縣委、婦女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科學技術協會。
從20xx年起,我縣通過區域調整,鄉鎮由原來31個調整至目前14個鎮。
縣本級行政編制為635名,實有人員798人;鄉鎮行政編制708名,實有人員608人;政法專項編制739名,實有人員681人。
全縣縣屬事業單位372家,事業編制總數10672名,實有人員10378名。其中:全額撥款編制8348名,差額撥款編制1455名,自收自支編制869名;全額撥款人員7935人,差額撥款人員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據國務院第486號令《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號《安徽省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號《安徽省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我縣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見》(肥發〔20xx〕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的通知》(肥編〔20xx〕13號)等機構編制管理文件,進一步規范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調配及管理。
(一)嚴格控制機構編制,規范人員調配
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見》(肥發〔20xx〕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的通知》(肥編〔20xx〕13號)規定,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堅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調整機構編制,必須通過內部調劑解決,堅持“撤一建一”或“只減不增”的原則,實行總量控制。少數單位確實需要增加機構編制的,一律按皖編辦〔20xx〕144號文件規定報上級編委審批。新設立的單位所需編制,原則上實行縣內調劑。
在具體工作中,嚴把機關、事業單位進人第一關。每個部門、單位進人,須經編辦核準人員編制,在編制有空余的情況下,才同意辦理公開招考或者人員調動手續。
(二)加強事業單位管理,做好年檢工作
為加強對事業單位管理,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每年對全縣所有登記的事業單位進行一次年檢,杜絕抽逃、轉移開辦資金的行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為。規范事業單位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工作,實時匯總登記管理數據,建立規范的檔案庫。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縣已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248家,其
中新登記的21家,注銷登記的1家,需要參加年檢的168家,變更58家,實際應參加年檢的單位159家,年檢合格159家,年檢合格率達100%。
(三)落實編制實名制管理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全部納入安徽省實名制管理統計軟件中進行管理,并在編制冊和臺帳中進行實名登記管理。
(四)機構編制動態管理
在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增長的情況下,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對相關部門、重點單位的機構編制進行適當的調整。今年縣編辦會同紀檢、教育部門對教育系統各學校的機構編制進行了調查摸底,根據省編辦下達我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數額,重新下達了全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并為教育系統設置了2%的機動編制,為加強下一步農村義務制教育資源的整合和建設留下一定的余地,也為我縣教育系統解決了緊缺人才引進和專業技術人員錄用的瓶頸問題。同時,根據省編辦下達我縣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數額,對衛生系統的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進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強了我縣醫務人員隊伍的建設。
一是政府機構設置不突破,根據省市機構改革機構設置限額規定,在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嚴格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的原則,按照省市規定的機構設置限額,設置政府機構,設置縣政府機構24個。二是現有公務員總數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編制總數。三是領導職數配備不突破現有核定的數額。
(一)機構變動情況。20xx年,合肥市批準肥西縣人民政府設立27個工作部門,經20xx年政府機構改革整合,現為24個政府工作部門,減少3個行政部門。按照皖編辦〔20xx〕31號文件規定,全縣通過事業單位調查清理工作,對職責任務已完全消失、劃轉或履行職責的法定依據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業單位(不含7家中小學),給予撤銷;對職能已大部分萎縮、任務量較小、工作職責任務交叉、在此次政府機構改革中隨原行政主管部門同步劃轉到新組建部門的6家事業單位,進行了合并;對面向市場從事生產經營或中介服務活動的16家事業單位,進行改制;保留事業單位263家(不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中小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二)編制增減情況。依據全縣學生數,省編辦對我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進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6459名,全縣原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7215名,通過區劃調整劃轉合肥市包河區、蜀山區、經開區部分學校及我縣教育資源的整合,共減少事業編制756名。20xx年,市編辦批準我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事業編制11名,我縣原有文化執法隊伍編制2名,增加9名。
我縣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門的關心支持與指導下,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縣直單位公務員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因受編制限額的限制,年輕的公務員因縣直單位無編制而不能進入縣直機關,使縣直機關不能及時補充年輕的公務員,隊伍老化比較嚴重。二是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業務培訓不夠,缺乏集中系統培訓。
(一)進一步加強鄉鎮機構編制管理。嚴格落實皖編〔20xx〕2號文件規定,確保鄉鎮5年內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實現機構和人員編制“零”增長。
(二)繼續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控制進人渠道,嚴格落實人員定編定崗實名制;逐步消化和調配超編人員,杜絕超編單位進人。
(三)加強建立并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縣編辦會同組織、人社、財政、監察等部門,定期組織督查,及時糾正擅自設立機構或保留原機構牌子的現象,注銷離崗、辭職、病逝等人員的編制。
特此報告。
20xx年xx月x日
機構編制情況自查報告機構編制自查報告篇二
.機構基本情況。縣金融辦成立于20xx年3月,為縣級正局級機關事業單位。我辦嚴格按照三定方案內設綜合科、銀行與保險科、資本市場科共三個科室,明確了內設科室職責,并嚴格按規定的編制配備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單位正局級編制1個、副局級編制1個,中層干部編制3個。
.編制及實有人員情況。核定我辦事業編制數10名,臨時用工編制2名。現有事業人員11人,臨時用工2人。在編在崗人員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簽訂合同,嚴格管理。
.領導職數配備情況。目前,我辦有正局級領導1名,副局級領導1名,中層干部2名,空編1名。
我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機構編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嚴格按照編制類別管理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各類別編制互不占用。嚴格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按照規定呈報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增減或調整等事宜,從未發生過擅自配備工作人員和擅自超規格、超職數配備內設科室干部等情況,也不存在“吃空餉”的問題。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法人設立、變更及年度檢驗工作;按照要求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培訓;規范管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檔案。
機構編制情況自查報告機構編制自查報告篇三
基本情況:我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62名,機構編制工作有專人負責管理。人員信息變動后專門負責本工作的工作人員人能夠及時更新實名制數據,確保實名制數據真實、準確。
在自查工作中,為進一步落實機構編制工作規范化,我鎮高度重視,由桃林鎮黨委書記薛劍親自掛帥,以組織委員張道舉為組長,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參與。抽調專人對全鎮的機構編制工作進行了檢查。
我鎮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嚴格依照“三定”規定認真貫徹執行,經過自查無違規擅自設立機構,不存在提高機構規格,變更機構名稱、性質、職責、權限等情況。
機構設置情況。我鎮黨委政府內設9個辦公室:黨委辦、信訪辦、司法所、婦聯、團委、工業辦、統計辦、民政辦、新農辦。下屬事業單位6個: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建設服務管理所、計劃生育服務站、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農村經濟服務站。
人員編制情況。我鎮機關事業單位現有在編人員62人,其中:行政編制20人,事業編制42人。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8人,其中:正科級2人,副科級6人。招錄(招聘)3人,其中:公務員2人,事業編1人。接收退伍軍人1人。沒有違反規定超編進人問題。
我鎮按照縣委縣政府及縣編辦相關文件精神的定編數和有關要求推行實名制管理,定編到人并按規定張榜公示。編制及人員管理過程中能夠及時根據組織、人事相關文件,到編制部門辦理人員變動相關手續。經查各單位不存在有編制無人員情況。
(一)加強考核工作。通過對德、能、勤、績、廉的全面考核,實事求是地掌握全鎮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情況,為準確選人用人和獎勵懲處提供依據。
(二)嚴格人員借用管理。階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單位。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借用外單位人員并超過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人事局,經批準方可借用,同時到縣編辦備案。因而沒有混編混崗現象。
在工作中,為做好登記檔案的保存完整,我鎮指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同時,加強與各部門間的協作,明確職責,建立行政主管負責制,將各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列為第一責任人,把事業單位完成登記情況作為其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對不積極主動辦理相關手續的單位,追究部門領導及相關當事人的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此外,積極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加強與各部門的密切配合,提高了辦事效率。經查沒有偽造篡改、虛報、瞞報機構編制相關材料。
我鎮在對事業單位的管理過程中嚴格遵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時條例》,并嚴格按照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編制數及編制性質,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做到定編到人,實行機構編制信息公開。我鎮配備專人管理,人員信息變動后能及時更新實名制數據,確保實名制數據真實,準確,并指派專人負責實名制工作。通過自查不存在“吃空餉”現象,沒有虛報人員等方式占用編制并冒用財政資金的情況,不存在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時條例》的行為,也不存在其他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
充分利用現有的監督手段,進一步完善審核制度,加強對部門、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日常監督管理。通過機構編制與財政預算聯審相結合的管理。通過結合年終統計和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對各單位的機構編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把單位自查與定期抽查相結合。每年將其職責履行情況、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增減等情況進行自查,并及時將自查情況報告縣編委辦。把自覺監督檢查工作寓于機構編制管理的全過程,做到事前監督與事后監督并重。
雖然我鎮在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離上級機構編制部門的要求還有差距,結合目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著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是部分單位仍然存在著機構編制意識不強的問題;二是與相關職能部門的約束機制和協調力度仍然不夠;三是機構監督檢查機制還需改進和完善。
一是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提高各單位各部門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對機構編制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是結合市、縣機構編制管理要求和借鑒好的管理經驗,建立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促進編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進一步完善完善機關、事業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編制使用計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嚴格執行“三定”規定,把好編制使用審批關。
機構編制情況自查報告機構編制自查報告篇四
按照你辦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對機構編制相關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1、機構沿革情況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編發(20xx)44號)。現內設機構4個(x府辦發[20xx]4號),分別為辦公室(物流產業業推進辦公室),商貿服務市場體系股(服務業推進辦公室),商貿服務市場體系股(服務業業推進辦公室),市場秩序和審批股(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對外經濟貿易股(商務綜合執法大隊)。
2、編制及實有人員情況
根據x府辦發[20xx]4號文件規定,核定我局行政編制6名,工勤編制1名;x編發[20xx]74號文件規定核定事業編制5名。現實有人數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編制在商務局,人在縣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線),工勤1人,事業5人(xxx20xx年8月4日調入x人社發[20xx]134號),編外聘用1人(駕駛員)。
3、領導職數及實際配備情況
目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2正3副;科級非領導1正1副;股級領導職數4正;現實際配備科級領導職數2正(其中xxx編制在商務局,人在縣人大工作)2副(沒有配備紀檢組長);科級非領導職數1正1副;股級領導人職數4正2副;退二線1人(正科級)。
通過自查,商務局不存在以下情況:
(一)超機構限額設置機構或者變相增設機構,擅自設立機構或者變更機構名稱、規格、性質、職責、權限。
(二)不存在違反規定增加編制、擅自改變編制使用范圍或者超出編制限額錄用、調任、轉任人員。
(三)不存在擅自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干部。
(四)不存在違反規定干預下級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配備。
(五)不存在為超編人員核撥財政資金或者挪用其他資金安排其經費、以虛報人員等方式占用編制并冒用財政資金和“吃空餉”情況。
(六)不存在違反規定使用編外人員。
(七)不存在機構編制“云平臺”、財政供養人員信息系統與實際不一致。
(八)不存在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根據商務局的職能職責,內設機構由4個核減為2個不科學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議仍然保留4個股室。
今后,我局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機構編制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紀律,加強編制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行政效率,為推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提高領導干部對機構編制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結合市、縣機構編制管理要求和借鑒好的管理經驗,建立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促進編制管理程序法定化。進一步完善機關、事業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編制使用計劃管理制度,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嚴格執行“三定”規定,把好編制使用關。
機構編制情況自查報告機構編制自查報告篇五
根據《諸城市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我單位對機構編制相關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1、機構沿革情況
我單位成立于xxxx年(xx編委,x編[xxxx]xx號文件)。xx年我單位機構名稱調整為xxxx(加掛xxxx牌子)(x編[xxxx]xx號)。
內設機構共xx個(xx編委,x編[xxxx]xx號文件),分別為,其中xxxx加掛xxxx牌子。
2、編制及實有人員情況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核定我單位編制xx名,其中行政(政法專項)編制xx名,群團事業編制xx名。(事業編制xx名)。
現實有xx人,其中:行政(政法專項)xx人,群團事業xx人,工勤xx人。行政(群團事業)離崗待退xx人,工勤離崗待退xx人。
編外聘用、統發工資不占編等xx人,其中編外聘用xx人,統發工資不占編xx人。占編不在崗xx人,。
3、領導職數及實際配備情況
目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xx正xx副;科級非領導職數xx正xx副;股級領導職數xx正xx副;股級非領導職數xx正xx副。現實配科級領導職數xx正xx副;科級非領導職數xx正xx副;股級領導職數xx正xx副;股級非領導職數xx正xx副。
高配領導xx人,高配至xx級。兼職領導xx人,xx級,所兼職務xx。
離崗xx人,其中:正科級xx人;副科級xx人;其他xx人。
經過自查,我單位存在以下問題:
1、未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擅自設立機構xx(含臨時機構)。
2、未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擅自在xx機構對外加掛xx牌子,合署辦公等。
3、機關單位以借調、工作需要等名義長期混用事業單位編制人員xx人。
4、編制外聘用人員xx人。
5、已退休或調出人員未減編xx人。
6、超編、超職數人員xx人。
我單位有以下機構編制情況與實名制數據庫中信息不一致,具體為:
主要原因是:
依據自查情況,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銷擅自成立的xx機構,撤銷擅自加掛的xx牌子,及合署辦公機構等。
2、取消借調和長期聘用人員xx人。
3、為已到達退休年齡人員xx人辦理減編。
4、通過自然減員、控制人員調入等手段,消化超編、超職數人員。
5、規范數據平臺數據xx,確保平臺數據準確性。
附件:
3、黨政群機關離退休人員情況核查表
4、黨政群機關編外人員情況核查表
5、事業單位實有人員情況核查表
6、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情況核查表
7、離崗人員情況核查表
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