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書店買書買書字篇一
約稿者:
著作稿(或譯稿)名稱:
(本譯作原著名稱:)
(原著者姓名及國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
第一條全稿字數萬字左右,初定每千字__元。
第二條對著作稿(或譯稿)的要求:
〔由各出版單位自填〕
第三條交稿日期年月;著者(或譯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約稿者提出,雙方根據書稿情況另議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四條著者(或譯者)保證不將上述著作稿(或譯稿)投寄其他出版單位或期刊,或違反上述保證給約稿者造成損失,將予以適當賠償。
第五條(1)約稿者收到稿件后在天內通知著者(或譯者)已收到稿件,在月內審讀完畢,通知著者(或譯者)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則認為稿件已被接受。
(2)約稿者如對搞件無修改意見,在上述規定的審讀期限內與著者(或譯者)簽訂出版合同。
(3)約稿者如對稿件提出修改意見,著者(或譯者)在雙方議定日期內修改退回。約稿者在月內審畢。著者(或譯者)因拒絕修改或在上述日期內無故不退回修改稿,當適當賠償約稿者損失。約稿者并可廢除本合同。
(4)稿件若經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約稿者將與著者(或譯者)簽訂出版合同,若經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約稿者可書面通知廢除本合同并將著作稿(或譯者)退還著者(或譯者),但將根據約稿情況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少量約稿費,作為勞動的部分補償。
(2)由于客觀形勢變化,不能簽訂出版合同,約稿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稿件由約稿者保留年,以此期限內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著者(或譯者)必須通知約稿者并征詢是否愿意出版。若約稿者不擬出版,著者(或譯者)有權廢除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過上述保留期限,約稿者將稿件退還著者(或譯者),本合同失效。
第七條約稿者收到著作稿(或譯稿)后,若將原稿損壞或丟失,應賠償著者(或譯者)經濟損失元。
書店買書買書字篇二
最近我又迷上了楊紅櫻的《笑貓日記》。《笑貓日記》系列作品共有十二本,每一本都很那么精彩,講述了笑貓和馬小跳及馬小跳的家人,朋友發生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可最后一本《球球老老鼠》我沒還 看過,同學那兒也借不到,急得我心里就好像有只貓在撓一樣。沒辦法,只好向媽媽求助了。
媽媽正在廚房里忙著。
“媽媽,我想買一本書。”我低著頭,不敢看她的眼睛。
“買書,哦!那是件好事啊!不過要說清楚買什么書。”
我抬起頭,高興極了:“買《笑貓日記》。”
“好,好,好!”我擦掉眼淚,頭點得像雞啄米。
媽媽交代的任務是切菜和洗衣服。我信心十足地來到廚房,心想:這點小事難不倒我。我看見菜板上放著一摞青菜,我抓起了菜刀,可就是切不下去。我只好大聲問:“媽,怎么切啊?切多少大小?切好了放那兒呀?……”“你自己看著辦,沒切過菜,難道沒吃過菜?”哎,說的也是,我憑著印象,手忙腳亂地切好菜,把菜放在水槽里洗干凈,裝在菜藍里。看著水靈靈的青菜,我忽地想不知道馬小跳會不會切菜,哈。
第二項任務開始了。在陽臺上,我把衣服浸在水盆里,哇,滿滿一大盆。我搬來一個小椅子坐到盆邊,卷起袖子,開始洗衣服了。每件衣服都要又揉又搓,不一會兒腰就感到酸了。洗到一半,我聽見樓下傳來一陣歡聲笑語,我看了看,原來是朋友們在玩耍呢!好想去啊!我閉上眼,晃了晃腦袋,時眼前出現了笑貓向我招手的樣子。“堅持到底,決不放棄。”我對自己說。
“嗯,不錯,給你錢,吃好飯就去買你的書吧!”媽媽笑著說。
還 等吃好飯?我拿著錢一溜煙地奔向熟悉的書店。
“笑貓,馬小跳,我來了……”
書店買書買書字篇三
教育局回應不到指定書店買書就罰站!是老師吃了書店的回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回應不到指定書店買書就罰站怎么回事,如果喜歡請收藏分享!
同樣的配方,同樣的味道,又現“指定書店”!
湖北某地家長發視頻稱,學校老師要求學生到學校附近的“盡有書店”購買教輔資料,三本教輔書一共130元,如果學生不購買將被老師罰站。媒體曝光后,相關書店、學校校長和當地教育局分別進行了回應。
必須購買的教輔資料!
不是!
很難!
一邊強力實施“雙減”政策,一邊中考、高考又以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學生的依據,即便學校不統一購買教輔,不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相信也會有不少家長會私下給孩子購買教輔,以便在中考、高考中勝出。
老師們的教學成績是自己能否評先評優、晉升職稱的重要依據,教育局也會以教學成績來給學校排隊,學校為了提高教學質量,或明或暗地給學生購買教輔,只要不過火,一般家長也不會向相關部門舉報,于是“教輔資料”就成了中小學生學習的必需品。
要求家長到“指定書店”購買教輔,是否為普遍現象?
湖北某地爆出“指定書店”購書事件后,相關書店回應稱“他們沒有和老師合作”,學校校長回應稱“學校嚴格要求不能買教輔資料,老師也不能強迫學生購買。老師是否與書店有合作,他們還需進一步調查。”當地教育局工作人員稱“沒有接到相關舉報,如果事情屬實,后期當地紀檢部門可能介入”。至于結果會如何,大家千萬別有太多期待!
一些學校為了避嫌,會委托家長委員會操作此事,其實本質上并沒有什么不同。
學校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書,并非偶發事件,一直都存在,只是沒有爆出來而已!
2.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3.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4.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5.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6.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不管是在任何一個機關單位或者是政府部門當中我國法律都不允許個人收受賄賂。教育部出臺《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金等行為的規定》明確6條“紅線”:一是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二是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三是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四是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五是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六是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書店買書買書字篇四
一天下午,天空藍盈盈的,云朵顯得十分潔白,空氣也格外清新,我和好朋友一起去書店買書。
我們手拉手,興高采烈地走在路上。忽然,有一位可憐的流浪漢站在我們面前,只見他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臉上布滿了皺紋,白花花的頭發也十分凌亂,身上散發出一股難聞的氣味,他一邊拄著拐杖,一邊伸出臟兮兮的手向我們要錢。
好朋友被這股撲面而來的氣味熏的捂住了鼻子,后退了好幾步,我也不由自主的擺了擺手。“咱們快點走吧,太難聞了。”好朋友拉著我的手說。“可是他真的很可憐。”我說。
“愛意,我們不是還要買書嗎?走啦!”好朋友一邊說邊準備離開,可是我仍然站在原地沒挪動半步,流浪漢伸出的那只手也依舊在等待。
“到底給還是不給呢?”我小聲嘀咕道,“給他的話就不夠買書了呀,我可是攢了好久才攢夠的。但是媽媽說過做人要有愛心,要善于幫助別人。”我心中暗想。最終,我把我僅有的15塊錢給了流浪漢一些,流浪漢笑了起來。
好朋友見此情形,對我說:“等我一會!”我還沒來得及問,她就已經跑遠了。不一會,好朋友回來了,手上還拿了一些小零食。她把這些零食都送給了流浪漢,流浪漢非常感動,不住地向我們說著謝謝,我倆都不好意思了。
最后我倆用剩下的錢合起來買了一本冰心奶奶寫的《你離善良有多遠》。現在,每當我看到這本書,就會想起那件事,是啊,有時候我們一個小小的舉動就會離善良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