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一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所列的設備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并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的原則下對該設備擁有使用權。由甲方為設備配備操作手,操作手的食宿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三條、簽定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租賃期間不得以履約保證金抵作租賃費,租賃期滿后,扣除應付設備毀損賠償金及其他費用后,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租賃期限及租賃費的計算、支付方式及時間:
1、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限________個月或_______天,租賃費合計:_______________。乙方須保證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9個小時,若超過9個小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每小時80元的額外費用。租賃期限屆滿以合同約定期限為準,乙方不得以工作時間不足為抗辯事由。
2、租賃費以現金形式支付或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
3、乙方按月支付租賃費,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號。
4、租賃要求:在揚州城區施工的至少5天起租,在揚州城區以外施工的至少10天起租。
第五條、租賃期滿后對設備的處理:
1、租賃期滿后,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并辦理退租手續;
2、若需續租,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重新簽定《設備租賃合同》;
第六條、租賃設備的交貨和驗收:
1、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首期租賃費及交納履約保證金后辦理設備租賃提貨手續,設備在甲方住所地交貨,因不可抗力致使設備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提貨時應對設備規格型號、牌號商標、數量、整機狀態等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驗收時當場提出并拒收;如未提出,視為對設備無異議。
第七條、租賃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甲方保證設備交付使用前油箱處于滿油狀態,乙方于租賃期滿歸還設備時須同樣保證油箱處于滿油狀態,如未處于滿油狀態,甲方有權對于燃油差額部分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2、設備租賃期間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地點范圍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對設備妥善保管、保養、維護,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租賃期間的日常燃油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如恰逢每250小時的到位保養,若租賃時間工作時間超過50小時(含50小時)不足100小時(含100小時)的,乙方承擔80%的設備維修保養費用,若租賃時間超過100小時(不含100小時)的,乙方承擔全部的設備維修保養費用。
4、設備在租賃期間損毀、滅失或部件損失、丟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設備發生對第三人侵權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5、設備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6、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更換租賃設備的使用地點,應提前1天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轉移租賃設備使用地點,如甲方擅自更換使用地點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第八條、設備的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的承擔:乙方委托甲方代辦運輸或乙方自行運輸至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地點,因租賃期滿、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乙方違約設備運回甲方住所地所發生的費用全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設備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設備損毀和滅失的風險,毀損賠償金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損毀賠償金的,乙方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賠償責任。
(2)更換與設備同等型號、性能的原廠部件或配件使設備能正常使用;
(3)當設備毀損至無法修理或滅失時,乙方按該設備的原價值全額賠償,并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租賃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轉移、出租、轉讓、抵押、抵償債務、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所租賃的設備,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設備的維修及保養不影響租賃費的正常支付。
3、在租賃期間,若乙方遲延或拒絕支付租賃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中途變更或單方面解除合同、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并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隨時采取停機措施或將屬甲方所有的設備拖回,乙方因此遭受的誤工費及其他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拖回設備后,仍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租賃期內的全部租賃費及違約金(每天按全部租賃費的千分之六計算),同時甲方主張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方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首期租賃費用及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二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1、房屋位,面積m。
2、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租期
1、租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租金
1、房屋租金為每年元,每年付一次。
2、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于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應于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并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任何一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三
塔式起重機簡稱塔機,亦稱塔吊,起源于西歐。對于塔吊租賃合同你是怎樣理解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塔吊租賃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
1.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機組人員的操作資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和拆裝單位的拆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1.3、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合格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乙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變更上述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無法交付租賃設備也需要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時通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2.3、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乙方應在2.1約定的交付時間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技術要求,并指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完成設備基礎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機械設備基礎施工方案并負責設備基礎的施工和提供汽車吊。基礎驗收后將相關技術資料復印件由甲方蓋章或甲方代表簽名后交付乙方簽收,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提供坐標尺寸及詳細的地質資料,標明設備位置。甲方負責提供專用的一級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若因現場不具備安裝、拆卸和設備運行條件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5、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由甲方承擔。
3.6、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配合乙方進行驗收。應當有雙方代表參加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 元(大寫: ),甲方應在設備進場時支付 元(大寫: )。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包干租賃費(不計加班)為每月 元 (大寫: )。
4.3、設備到場時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和前三個月的租賃費,以后費用按月結清。如甲方拖欠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停塔期間照常收取租賃費,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4、本合同價格是甲乙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報價經充分協商確定。本合同價格己經充分考慮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諸種復雜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在合同履行期間不論發生其他任何情況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變更合同價格。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設備發生故障,乙方維修人員白天應在8個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乙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而停機每月少于48小時,屬于正常維修,甲方不扣減租賃費用。因維修或保養停機每月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按實際停機天數扣減租賃費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擔因停機造成的其他損失。
5.3、乙方負責為租賃設備配備機組人員三人,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要接受甲方的指揮,配合施工,保證租賃期間24小時待命服務。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甲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予以更換。乙方配備的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4、甲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如因違章指揮或掛鉤不當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5.5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司機自己操作而發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6、多臺設備作業時。甲方應制訂詳盡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號工和機組人員作出書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負責提供住宿,保證機組人員必要的休息。
5.8、當塔吊需要錨固(外用電梯需要接高)時,甲方應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和需求,認真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5.9、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檔案和日檢、月檢記錄。
6、出租變更
6.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6.2、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塔機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移租賃設備;否則,因甲方擅自轉移設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7.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甲方,到設備交還乙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7.2、租賃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8.設備交還
8.1甲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郵局的時間為租賃費計算的截止時間。乙方收到歸還設備的通知以后應在 24小時內到達設備現場與甲方辦理設備交還手續。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9、.糾紛解決
9.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或不能正常履約,守約方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材料,說明有關情況和索賠要求。收到此類資料的一方應當在7天內給予書面答復,超過7天不答復視為同意提出書面資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約方通知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的情況后28天后不向對方提出書面資料,視為放棄向違約方提出索賠請求。
9.2、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先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0、甲乙雙方代表及聯絡方式
10.1、甲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電話: 。 10.2、乙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電話: 。 10.3、履約過程中發生文件傳遞應當用書面形式。可以交由對方履約代表簽收,或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通過郵局遞交。按照上述地址將有關文件遞交郵局即視為文件己經送達。
10.4、甲乙雙方改變履約代表,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而造成的損失或其他法律責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擔。
11、合同生效與解除
11.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單位: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項目部 (以下簡稱項目部)
出租單位:湖南展鵬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決定租賃乙方塔吊 壹 臺,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 壹 臺及操作人員。
三、租賃費用及計算方法
1、租 金:每月按 16500 元計算(含 個操作人員工資),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工資標準:司機 2 人,工資 3000 元/月/人。指揮 3 人,工資 2200 元/月/人。
4、計算時間:從塔吊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并辦理使用登記備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報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賃費按月結算,付款日為每月 15 日。設備出場前,甲方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費用。
五、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督促項目部審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有效證件。
2、督促項目部審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及按規定應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3、督促項目部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塔吊基礎按設備要求做好,不得違章指揮或超負荷工作,確保設備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項目部負責主電源接至塔吊基礎,并按臨時用電要求配好配電箱,確保用電量,預備功率每臺 50 kw。
5、督促項目部按時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用并負責為乙方需住工地人員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裝完畢自檢合格后,由項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安裝驗收合格,由項目部持塔吊安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資料到有關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領取使用登記標志。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條件的塔吊,應具備甲方需審核的原始有效的各類證明材料,提供基礎施工圖。
2、乙方負責該塔吊的維修保養、配件及維修費用。
3、乙方負責派技術熟練、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如操作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進行人事調整,乙方應支持配合。
4、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時間進行加節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正常運行,如因設備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四
乙方: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臺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塔吊作業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
二、 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為10小時/天,雨天及節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為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為320_元兩臺。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臺基礎費用計人民幣 49000 元。共計81000,。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 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依據,乙方應于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稅務發票)
2、 從20_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 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五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程及相關規范進行管理和作業,若發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甲方):
一、 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格): qtz63(slp5013)
二、 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為止。
三、預計工期: 12 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核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 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后支付進出場費余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并經甲方監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并對制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并付清租賃費時間)為準,該時間為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定及工地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時間(保養時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2.0米),每節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墻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六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于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二、租賃期
2.4、塔機進退場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進行收款,甲方以現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先扣除。
四、安裝、調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程及相關規范進行管理和作業,若發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七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于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二、租賃期
2.4、塔機進退場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進行收款,甲方以現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先扣除。
四、安裝、調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程及相關規范進行管理和作業,若發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八
乙方: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臺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塔吊作業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
二、 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為10小時/天,雨天及節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為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為320_元兩臺。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臺基礎費用計人民幣 49000 元。共計81000,。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 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依據,乙方應于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稅務發票)
2、 從20_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 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篇九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租賃乙方塔吊_________臺投入到_________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一份。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1.塔吊型號:_________固定式
數量:_________臺
2._________塔吊自由高度_________m,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為_________m,工作半徑_________m,末端吊重_________t,最大吊重_________t(_________ m以內)。按說明書需_________道附著。
3.附墻桿件、耳板、基礎預埋件、附墻桿件的錨固件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圖紙制作及安裝,并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電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m處。
1、塔吊租期至少為_________個月,不足_________個月按____個月租金收取;超過_________個月按實際租期計算(租期最后一個月不足整月的按_________元/天計算租賃費)。
2、塔吊安裝后,達到以下條款中任何一條即從當天開始計算租賃費:
(1)、塔吊通過專業檢測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門檢測驗收之日。
(2)、塔吊通過施工現場當地認定或指定的其它機構的驗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開始投入使用(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為準,乙方接到甲方啟用函后方可啟動塔吊供甲方使用)。
3、停止計費日期確定:甲方書面報停之日或簽字確認停止使用之日為停止計費日期。
4、安裝調試完畢取證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雙方約定從主機安裝調試取證后計算租金。
5、雙方約定,塔吊租賃期限為塔吊開始計費日至塔吊書面報停之日止,塔吊報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則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機械租賃費用。
6、塔吊書面報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無法及時退場,導致塔吊閑置在現場的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閑置7日內乙方不收取費用,閑置超過7日乙方按照日租費的50%收取費用。
1、月租金:每月租金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整),含兩名塔司工資。
2、塔吊安拆、頂升人工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整)。
3、基礎預埋件支腿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整)。預埋馬凳的制作和現場基礎施工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塔吊進退場運輸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1、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之日甲方預付乙方rmb_________萬元訂金。
2、塔吊月租賃費按月結算,由乙方當月25日向甲方確認當月結算,甲方審核無誤后并由乙方開具稅務發票后于次月5日辦理付款,并確保于次月的10日前款項到達乙方公司賬戶,依次類推,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為止。但租賃費的尾款必須在塔吊退場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3、塔吊主機進廠后10日內(雙方確定進廠時間),甲方在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進退場費rmb 萬元。安拆頂升人工費rmb_________萬元。
1、當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塔吊費用時,延遲期間就遲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
2、違約金按每超過一天為延遲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計算方法為:延遲付款金額×3‰×延遲付款天數。
1、甲方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雙方約定,塔吊的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進場前甲方必須制作好塔吊基礎,并確保基礎能滿足塔吊安裝。甲方的進場通知應提前15天以傳真或特快專遞形式送達乙方。
1、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對塔吊外觀品質進行驗收并簽署進場確認書,塔吊基礎預埋件和整機進廠雙方填寫交接貨物清單,并負責對貨物保管。
2、主機安裝調試合格,由乙方負責組織自檢,向甲方提供《自檢報告》作為起租依據。
3、乙方負責塔吊檢測取證工作并承擔檢測費用。
1、甲方責任:
1.1塔吊到達現場及撤離現場和基礎施工、安裝、頂升、拆除所需的汽車吊或現場倒運所需的運輸車輛由甲方提供,并承擔其費用。
1.2甲方負責免費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員標準(含床及水電)提供乙方裝、拆人員、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機負責,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需要派維修服務人員,維修期間由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維修服務人員住宿。
1.4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指揮人員。
1.5負責提供塔吊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的用電和電費;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一次電源箱距離塔吊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380v,正負不超過361v-399v);自行解決吊鉤以下的吊繩及其它吊裝吊具。
1.6負責塔吊安、拆、附著、升降過程中所需腳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負責塔吊附著件的現場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給乙方免費使用。塔吊使用過程中塔吊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索具、鐵扁擔等由甲方解決,費用和由此所引發的安全責任甲方承擔。負責搭拆塔吊安裝、拆除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
1.7甲方承擔因基礎制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引起的事故責任、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8租賃期間塔吊所有權(使用權除外)歸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空間滿足乙方塔吊的進退場、安裝和拆卸,并要保證道路壓平夯實暢通,塔吊基礎無積水、無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
1.10租賃期間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賃費照計,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由甲方承擔。
1.11甲乙方隨時注意氣象部門的預報,并做好防風,防雨、防滑、防暑降溫等季節性氣候變化的相應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
1.12負責塔吊及其附件在現場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如發生偷盜事件,應由甲方賠償相對應的配件和損失。
2、乙方責任:
2.1、由乙方負責塔吊進退場和裝拆、頂升工作。
2.2乙方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吊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
2.3甲方允許乙方每月有累計不超過兩天時間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但乙方應盡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間進行維修保養。
2.4因乙方塔吊的質量問題或塔吊備件不足導致的當月累計停機時間超過48小時的,則停機期間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機天數由甲方予以扣除。
2.6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對基礎進行設計和甲方制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種(起重工、塔司等)要經專業培訓,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合格證上崗。提供二名合格持證塔吊司吊,乙方負責支付司機工資及司機保險費,租賃期間司機服從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證塔吊運轉正常、性能良好,雙方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禁止違章操作。
1.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塔吊必須于200 年 月 日前安裝調試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住所:
開戶行:
帳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