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退休專家返聘合同 聘請專家評估合同(6篇)篇一
(一)優化epc項目的適用范圍。提出了epc總承包項目適用的正負面清單,epc總承包項目原則上適用于建設內容明確、技術方案成熟的工程項目,建設規模較大、內容復雜的信息化建設項目以及其他經區政府會議審定需采用epc模式推進的項目。其中,工程項目包括如學校、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裝配式建筑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信息化建設項目包括智慧城市、智慧園區(信息化建設)、數據中心等類型。但對設計個性化要求較高、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藝特殊、建設需求不明確、預期不穩定、地下工程占比較大的項目不宜采用epc模式。
(二)調整epc項目的介入時點。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及項目總概算審批完成后進行epc總承包項目發包。對于建設規模與標準明確,建設內容及方案預期穩定,且屬于緊急情況確需提前發包的,按程序經認定為應急工程后進行epc模式發包。工程項目確需提前發包的,且建設規模與標準明確,建設內容及方案預期穩定的,應當經區政府批準,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免可研審批項目除外)后進行epc總承包項目發包。信息化建設項目確需提前發包的,應當經區政府批準,在項目建議書批復后進行epc發包。
(三)細化epc項目的招標要求。一是明確發包要求。初步設計及項目總概算審批完成后發包的epc項目,建設單位需帶初步設計發包;可研批復后發包的epc項目,建設單位需帶方案設計發包;確需提前發包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批復后總承包單位需帶建設方案投標。二是規范招標時間。要求招標文件自開始發布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工期特別緊急,且不需要投標人編制技術標書,不進行技術標評審的,招標文件自開始公布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不得少于五個工作日。三是完善資質條件。要求總承包單位應滿足具備工程總承包管理能力的獨立法人單位,或具備與招標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事務所資質除外)或施工總承包資質。針對信息化建設項目,要求總承包單位具備與招標項目規模相適應的信息化相關資質。
(四)引入全過程工程咨詢。提出epc和全過程工程咨詢相結合的模式,并對全過程工程咨詢的資質條件提出要求。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及委托內容相適應的管理能力或資質條件。同一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與工程總承包、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之間不得有利害關系。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協助分析建設單位投資風險,固化設計方案,明確建設標準和規范,對epc總承包商進行監理等工作。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和復雜程度,咨詢服務的范圍、內容和期限等確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酬金。
(五)完善epc項目的合同治理。一是規范簽約時間。要求總承包單位簽收中標通知書后三十天內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二是完善合同內容。要求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項目的質量和工期目標、費用的計量和支付、設計變更的程序等內容。三是優化計價模式。原則上,地下部分采用固定單價,地上部分采用固定總價,房屋建筑項目應同時實行單位經濟指標包干。信息化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負責編制招標控制總價,總承包單位自行編制建設方案、配置清單、投標總價和下浮率進行競價。四是增加退出機制。epc總承包項目應明確約定提前退出的責任劃分、退出程序、賠償條款以及應急方案等。五是增加個性化合同。建設單位應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與以往項目經驗,就工期、質量、安全、造價、監管等方面內容制定專用條款或補充協議,強化合同精細化管理。
(七)強化epc項目的竣工驗收。一是細化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當項目完工且具備完整的技術檔案、施工管理資料、材料設備試驗報告、各方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以及工程保修書時,總承包單位可向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工程竣工驗收。二是明確相關責任單位。要求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等項目參建單位應參與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中總承包范圍內涉及設計、施工等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
退休專家返聘合同 聘請專家評估合同(6篇)篇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田心靜 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的第一審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特別授權(具體見委托書)。
三、承辦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如因故不能親自辦理,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 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參照江蘇省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案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三萬元,合同訂立時支付二萬元,一審判決時支付一萬元。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審理終結(判決、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退休專家返聘合同 聘請專家評估合同(6篇)篇三
甲 方:
乙 方: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本協議所稱離退休人員是指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并依法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或雖未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但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的人員。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各種休息休假制度,每周至少保證乙方休假一天。
經與甲方協商后,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
第六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因乙方屬于退休人員,甲方將不承擔其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 乙方患病或因非工傷需要脫產治療的,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脫產治療申請,自申請之日起甲方停發乙方約定待遇,直至乙方康復。超過一個月乙方仍無法回原崗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所有醫療費用自理。
第九條 乙方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內從事工作任務,或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外從事工作任務的,受第三方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向第三方主張損害賠償。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制度、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經將相關規章制度發放給乙方(或對乙方給予了明示),乙方已經知曉并理解了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并同意遵守相關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協議: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有改動的;
(三)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發生協議第十九條或第二十條中的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7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在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聘用協議的證明,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因履行本協議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發生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做為本協議附件。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退休專家返聘合同 聘請專家評估合同(6篇)篇四
乙方(被聘用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電話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退休返聘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協議期間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的返聘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如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
2、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三、協議期間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從事______工作,并履行聘用崗位的的工作職責。
2、乙方保證在甲方返聘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四、乙方的工作時間與福利:
1、乙方在返聘期間的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_____結算。
2、返聘期間乙方參照甲方在職職工的標準享受福利。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終止本協議。
2、協議期滿,本協議自動終止。如需續簽協議,應在協議期滿前30日內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協議。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造成甲方利益損失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協議。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協議。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之處且無法調解,另一方可提出終止本協議。
六、下列條款為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1、甲方給乙方辦理相應的商業保險。
2、乙方非因工受傷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須憑區、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書方可請假;請假時間超出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乙方因工受第三人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向第三人主張損害賠償。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證件及資料必須真實、合格、有效。若存在偽造或夸大等現象,甲方可解除本協議,且不作任何經濟補償。若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尚須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協議,須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乙方須在甲方安排人員接崗并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離崗,乙方在交接完成前擅自離崗的,須按本協議約定的報酬的二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6、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確認已熟知甲方之規章制度,并承諾自覺遵守。協議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該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之處理或解除,乙方除須按協議約定支付甲方違約金外,尚須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8、《保密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實際人員配置,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0、在日常工作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影響甲方形象的,乙方同意按約定承擔違約金及賠償金(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除外)。
七、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退休專家返聘合同 聘請專家評估合同(6篇)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退休專家返聘合同 聘請專家評估合同(6篇)篇六
甲方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