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一
保證合同(保證人為公司)
合同編號:____
債權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或“債權人”)
保證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或“保證人”)
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債務人”))于?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經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權利的實現,乙方愿意作為債務人的保證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乙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人民幣(大寫)?元;利率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保證方式
第二條?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范圍內債務時,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清償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三、保證擔保的范圍
第三條?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四、保證期間
第四條?乙方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債務人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則乙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兩年。
第五條?主合同中約定主合同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甲方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五、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第六條?乙方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乙方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條?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條?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第十條?乙方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信用卡惡意透支等行為。
第十一條?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5.乙方擬申請破產或被其他甲方申請破產。
6.乙方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10.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主債權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的,乙方承諾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同意當債務人也為主債權提供物的擔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先以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六、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七、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六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八、通知與送達
第十七條?甲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email:
第十八條?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是十七條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九、特別提示
第二十條?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二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保證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訂合同日期:????????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省(市)????????市?????????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愿意為甲、乙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幣種)資金本金(大寫)???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后?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托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并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省(市)????????市????????縣(區)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為借款人履行合同債務提供擔保時與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兩個以上(包括兩個)保證人提供擔保時,則多個保證人同時作為丙方參與簽訂保證合同。各個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由各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條“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中約定。
三、第二條、第四條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具體期限。
四、第十條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
五、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條中填寫。
六、第十三條是對合同簽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三
尊敬的審判員:
浙江秦國光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姚旭偉的委托,指派何高峰律師、周軍渠實習律師擔任宣訴姚民間借貸保證合同糾紛一案一審的訴訟代理人。現根據庭審質證和認證的證據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圍繞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原告作為出借人沒有履行款項的出借義務,被告作為保證人無需承擔保證責任
1、本案訟爭款項的實際所有權人是樓,而非原告宣哲瓊;原告并沒有按《借條》約定以現金方式出借30萬元給主債務人陳。
本案中,雖原、被告及主債務人陳于20xx年12月11日簽訂了《借條》。《借條》約定:原告作為出借人向主債務人陳出借人民幣30萬元,并以現金方式支付。這是本案的一個基本事實。但從庭審調查及原告的陳述可以證明,原告沒有依約以現金方式出借給債務人陳款項,即原告并沒有履行《借條》約定的以現金方式出借30萬元款項的出借義務,故《借條》作為民間借貸合同并沒有得到實際履行。
相反,依照原告提供的證據及雙方在庭審中的陳述,可以確定的一個客觀事實是:20xx年12月11日案外人樓通過浙江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以轉帳的形式,向案外人(主債務人)劃入現金30萬元人民幣。
關于案外人樓劃款的性質問題,雖依據主債務人陳云義在法院的詢問筆錄陳述,其認為該款項屬借款。但由于原告拒不同意陳作為訴訟主體參加訴訟活動,陳無法就該筆款項的性質在庭審時作出相應的解釋和說明,無法就其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提供證據和接受原、被告的質詢;又,案外人樓又未能出庭作證。故就通過浙江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以轉帳的形式劃轉的30萬元款項,由于轉出戶和轉入戶均未出庭,且均非本案的訴訟主體,該款項的性質、用途無從考證,不能作為本案的定案、認定事實的依據。即該證據不能作為本案的有效證據使用。
打個比方,該款項非唯一指向系案外人之間的借款,即不能排除系案外人樓和陳之間的正常貨物買賣款項或其它合同性質的款項!
2、本案的兩個主要證據---《借條》和《銀行劃轉票據》系兩個獨立的合同,雙方之間互相獨立,并不重疊。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多種的,包括書面形式和其它形式,而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合同書、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表現出來所載內容的形式。本案中即存在兩份合同,一份是《借條》,以合同書形式簽訂確認;一份是銀行的劃轉票據,以客戶回單聯的形式確定。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無論是借款合同或是其它民事合同,均遵循合同相對性原則。本案中,《借條》的合同主體是原告、陳與被告,它們之間是借款擔保合同關系;而《銀行票據》的合同主體是案外人樓和陳,它們之間的合同關系尚不能確定。由于兩份合同關系、合同主體均不一致,兩者之間互相獨立、并不重疊。
再退一步講,如果按原告的角落解釋,該款項系原告通過或委托樓帳戶來履行出借義務。那么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借款的主體就變更成了樓而非原告了,即原告委托(或通過)樓出借30萬元給案外人陳云義,那么本案的合同性質是委托貸款合同,而非借款合同。其主體應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委托貸款協議糾紛訴訟主體資格的批復》,而且由于合同性質從借款協議變更成委托代款協議,被告作為保證人自然不再承擔原借款協議中的保證人責任。
另外,通過或委托案外人履行借款義務其合同主體的確定,到目前為止的法律依據只有是合同相對性原則,原告認為原告即是借款主體沒有法律支持。根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四條規定,被告對原告主體資格提出異議,并提供證據足以證明債權憑證的持有人并非債權人或債權受讓人的,可以駁回起訴。本案有充足證據證明款項并非原告所有和原告出借,故依法應駁回原告的起訴。
3、案外人樓對于其銀行卡及卡內的款項享有完全所有權,不存在由原告代持或原告委托樓金亞代持的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65條規定:私人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第2點規定:嚴格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
通過上述法律,清晰地指出持卡人的定義以及持卡人對卡及卡內款項所有權的確定。且不說該款項與原告之間的關系,即使按原告的說法該款項系原告通過樓卡內轉款,其行為亦是原告與樓之間的關系,與被告無關。
綜合以上,代理人認為從本案可以確定的兩個基本法律事實:案外人樓在其帳內劃轉30萬元給案外人主債務人陳;原告與案外人主債務人陳云義、被告簽訂了借款合同約定以現金方式出借30萬元。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兩者之間不存在關聯,而原告未能提供有效的兩者之間存在關聯且存在重疊的證據。又,原告拒絕案外人陳出庭,也沒有在規定時限內要求案外人樓出庭,故其應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故此,代理人認為:原告與主債務人陳之間借貸合同并未實際履行,本案被告不承擔保證責任。
二、本案中原告與債務人惡意串通,損害保證人利益,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1、本案中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故意在利息及利息支付方式上對保證人予以隱瞞,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名義利息與實際利息相差4倍,而利息支付方式是在借款款項中直接劃扣。
在法庭調查階段,貴院出示了對本案主債務人陳云義所作的兩次談話筆錄。在該兩次談話筆錄中,主債務人陳均陳述當陳得到從案外人樓賬戶的款項后,立即取出20xx0萬元,將其中的18000元作為利息交予原告,原告沒有出具收據。
《借款協議》約定的利息為月息1.5%,基本符合保證人所在地當時的融資利息;《借款協議》約定的利息支付方式為到期本息,也是符合一般的民間借貸慣例。但從談話筆錄中反映,原告與主債務人之間的實際借款利息高達月息6%,則遠遠超出,遠遠超出了保證人所在地當時的融資成本,是銀行貸款利率的近12倍!而且利息的支付方式,竟又是在出借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
國務院于1981年5月8日就頒布《國務院批轉中國農業銀行關于農村借貸問題的報告的通知》,明確規定“必須嚴格區別個人之間的正常借貸與農村高利貸活動。” 民間借貸是屬于互助性質的行為,其利息一般不高;而高利貸的放貸則是利息畸高,遠超出銀行利息四倍。高利貸作為舊社會的產物一直受政策打擊被人民詬罵,如果被告知道原告與主債務人之間的利息是月息6%,是絕對不會提供保證擔保的。而通過《談話筆錄》,我們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月息6%是主合同雙方當事人事先約定,為欺騙保證人故意在借條中寫明為月息1.5%,但在交付借款中主合同當事人又心照不宣地履行的月息6%的約定,且在交付出借款項時即一次性予以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9條規定,即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同樣是在貴院出示的對本案主債務人陳所作的兩次談話筆錄,主債務人陳均陳述款項的實際需要人并非主債務人陳而系他人,即陳系代他人向原告借款,而原告對此顯然也是知情的。然而這些,主合同雙方當事人卻故意對保證人予以隱瞞,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對此,依據前款論述,保證人依法亦不應承擔責任。
三、本案原告存在擅自修改借條,其行為性質惡劣并進而影響其陳述的真實性
本案的主要證據《借條》,原告存在故意修改的情況。原告故意在《借條》第7行空格上15%和600字樣,以圖要求增加主債務人和擔保人的責任。但這些事后添加痕跡明顯,這充分反映了原告的非誠信和謊騙的事實。
另外,該原告故意填寫也為原告解釋不清的訴訟請求所印證。原告的訴訟請求,在審判員的三次要求釋明下,仍不能解釋清楚,最后竟提出按每天450元計算利息。于此,也可以反映出原告故意填寫及與真實情況的相悖性。
最后,該故意修改填寫也為貴院向主債務人所作的兩份筆錄加以印證。在該兩份筆錄中,主債務人陳云義均陳述該第7行原先為空白,系原告事后添加。
四、本案原告所舉證據不能充分證明原告主張,應承擔相應舉證不能責任。
原告向法庭所提供的主要證據---《借條》及《銀行劃轉單》,在前節已有論述,故不再復述。代理人認為兩者系互相獨立,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不能證明原告已履行出借款項的事實。
原告向法庭提供的另一組證據是所謂的銀行證明和銀行卡。對此代理人認為這些證據顯然不能作為本案的有效證據使用,尤其是銀行證明。所謂的銀行證明,沒有單位公章和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而銀行卡,則只能證明款項系該卡劃轉,而卡的評估為案外人樓。
特別提請法庭注意的是,被告多次向法院申請追加主債務人陳為本案被告,法院亦多次向原告釋明,希望通過追加被告的方式來查明本案事實情況,但原告一直拒不同意追加主債務人為本案被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2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另一方當事人認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證據不足以反駁的,人民法院可以確認其證明力;以及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5條規定,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代理人認為主債務人在法院里的調查筆錄內容,應該作為本案的事實加以認定,且代理人有合理理由懷疑,在本案中存在原告與主債務人惡意串通,在違背保證人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促使保證人做出保證的情形。
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原告并未履行借款合同中的出借義務,且存在著原告與主債務人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故作為保證人的被告依法不承擔保證責任;原告訴請無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所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原告訴訟主張和訴訟目的。故請求法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之上,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重視并予以采納。
浙江秦國光律師事務所
何高峰、周軍渠
20xx年八月二十五日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的有關規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乙方)申請對其生產的產品按有關產品認證的規則程序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實施產品認證范圍及依據的標準
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的范圍為_________,開展認證所依據的標準及技術要求為_________。
二、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的基本程序
1.認證申請和受理;
2.抽樣檢測;
3.現場檢查;
4.認證結果評價和批準;
5.獲得認證后的監督。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始終遵守認證計劃安排的有關規定;
(3)僅允許在獲準認證的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認證標志;
(6)認證僅用于表明獲準認證的產品符合特定標準;
(7)確保不采用誤導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認證證書和報告;
(8)在傳播媒體中,對產品認證內容的引用應符合乙方的要求;
(9) 按時付清認證的有關費用。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標準和有關認證程序的要求,客觀、公正地為甲方申請的產品提供認證服務;
(4)保守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和秘密等知識產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費用
1.乙方按有關認證收費標準和甲方實際申請產品認證時發生的項目收取認證費用。
2.甲方應交納的認證費用。
合同金額為:_________
具體收費項目以本中心報價單(編號:_________)為準。
3.在認證過程中,如發生再檢測或現場再檢查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交納相應的再檢測或再檢查費。
4.監督檢查和管理年金費用,甲方應在每年的監督檢查之前向乙方支付。
5.乙方認證某一階段活動正常開始之后,若甲方提出活動中止,乙方不退回該階段費用。
6.認證人員為履行本合同到甲方所在地的差旅費及食宿費由甲方承擔。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1.乙方對認證結論的準確性負責;
2.乙方對甲方產品的認證不能減輕甲方對產品環保及質量的責任;
4.若因乙方執行認證計劃失誤造成的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由于公認的不可抗拒原因影響認證計劃不能正常進行,造成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有關爭議解決及違約處理
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能解決,可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2.若甲方或乙方有違反合同行為,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失方可要求賠償或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解釋權在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 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五
債權人姓名: 電話: 借款人姓名: 電話: 鄉(鎮)村 身份證號: 擔保人姓名: 電話: 鄉(鎮) 身份證號: 抵押物的名稱:
第一條:
1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范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愿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 承諾人簽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萬元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 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 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 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 電話: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六
甲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賣方,以下簡答乙方)
為保證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就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事宜,共同達成協議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包裝方式及驗收標準
1.2內外包裝:應符合以下條款,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以逾期論。
1.2.1有內包裝的,應與外包裝獨立封口,內包裝應完好無破損。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府監管部門、第三方取樣等),乙方應在包裝上標示相關取樣信息或書面通知甲方。
1.2.2包裝應完好、無破損、無污染、無異物、無老化及生銹等現象,能夠保證包裝內的產品不受到損傷,輕微缺陷(污跡、破損等)應不影響內包裝物或內容物質量。
1.2.3產品的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級包裝要求;如甲方有需要,乙方須提供直接接觸原材料的包裝物的檢測報告。
1.2.4產品內外包裝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1.2.5乙方應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相應的包裝標準并遵照執行,以保證產品在規定的使用期或儲存期內,達到防濕、防震、防霉、防野蠻裝卸等相關質保要求。
1.2.6產品外包裝上應有清晰標識,標明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日期/批號、生產廠家等信息,產品外包裝標識具體要求詳見各驗收標準,暫無驗收標準的按甲方的要求執行。產品如內外包裝均有標識的,應保持內外包裝標識的一致性。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
2.1乙方必須提供其供給甲方產品的有效執行法律。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遵守的國標、行標和其他項目。
2.2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實施的檢驗項目和頻率。檢測依據、檢驗項目和檢驗頻率見附件1,檢驗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所列項目。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新供應商首次供貨或舊供應商在新年度首次供貨時需進行形式檢驗。
2.3乙方必須具有雙方共同抽樣送檢的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證明乙方為甲方供應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用于食品生產。
2.4乙方必須保證供應給甲方的產品的配料/成分組成及執行標準符合附件2表中所示,保證表中內容是真實準確的,且保證除表中所列的配料/成分外,絕不添加其它任何物質。若因有不實或遺漏內容而導致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生產受到影響或被有關監管機構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或法律損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另外,當乙方供應給甲方的產品,其主輔料、添加劑及產品執行標準發生改變時,乙方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因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5乙方交付的產品應符合:
2.5.1經雙方確認的產品執行標準、驗收標準,以及雙方簽發和確認生效的相關技術質量變更通知、文件和資料。
2.5.2經雙方確認的以樣板表示的產品標準,以及雙方另行簽訂的所有質量保證協定、聲明等。
2.6上述標準之間如有沖突,則按最新確認的標準執行,無法確認最新執行標準的,按較高標準執行。除非雙方在后續協定中明確排除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質量保證,否則本合同下的質量保證并不因上述標準的制定、修改謹廢除而被全部或部分排除。
2.7標準執行過程中存在偏差時,由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并書面簽字確認,必要成績斐然,可通過雙方封樣的方式解決。
]2.8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有權對合同產品外觀及功能的驗收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但須提前與乙方協商。乙方應及時反饋意見,以便甲方盡快作出最終決定。
2.9驗收方式
2.9.1采取分批次檢驗的方式。
2.9.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質量記錄和到乙方生產/工作場所驗證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全部質量記錄原件和必要的驗證條件,必要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檢測手段的有效性進行確認,否則乙方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判定規則
甲方對《原料驗收標準》中所有檢驗項目有單項否決權,即:若同一檢驗批中,被抽樣的n個樣品中有一個樣品不合格將判斷該檢驗批為不合格。
第四條不合格品的處理方式
4.1乙方供應的產品如經甲方質量部門檢測不符合本協議,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將負責承擔所有不合格產品的退貨或換貨費用。
4.2對于檢驗合格的物料,在保持期內,按照乙方提供的儲存、使用方法正確使用,若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任何質量問題(因抽樣檢驗本身存在風險),則甲方有權對剩余該批次產品退貨,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生產受到影響或停產或被第三方或有關機關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乙方負擔。
4.3如乙方對甲方的不合格判斷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不合格報告七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微生物指示除外),逾期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的檢驗結果。受理原則:除微生物指標外乙方可申請復檢或第三方檢驗,該樣品就為同一樣品且由甲方質量部門提供的情況下復檢結果才有效。第三方檢測機構的選取由雙方協商選擇,并以第三方報告作為仲裁依據。仲裁時的判斷標準以甲方提供的驗收標準為準,仲裁時所采用的檢驗方法以國標中的檢測方法為準,沒有國標則以甲方提供的檢測方法為準。如第三方檢驗檢結果判斷為合格,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第三方檢驗檢結果判為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4.4乙方在正常供貨中,如經甲方檢測連續三次質量不合格或者存在重大質量異常時,甲方有權立即中止采購合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整頓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后需經甲方重新評估,經甲方評估合格后,甲方才書面通知繼續履行采購合同。在乙方整頓期間,如甲方為保證生產順暢,臨時從合同外第三方采購的,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如限期內仍無法整頓或經整頓后仍無法通過甲方評審的,甲方有權解除采購合同,如造成甲方生產受到影響或停產或被第三方或有關機關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5因產品本身質量出現問題,甲方退回乙方不合格品,示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返工后再回銷甲方,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從應付貨款中扣罰10倍于該批次產品的價款總和的經濟處罰,如不足扣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經濟罰款,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發現兩次的,在行使上述權利的同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雙方的采購合同。甲方有權了解乙方對所退回的不合格品的處理方法。甲方認為必要時,可與乙方協商將不合格品就地銷毀,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第五條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文件:
乙方須為甲方提供如下相關資料(提供資料復印件,必要時應出示原件)
本合同規定產品的最新執行標準號及標準文件;
乙方單位的產品檢測報告;
甲方要求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六條變更要求:
乙方必須按樣板評估時簽訂的樣品進行供貨,在雙方合作期間任何改變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具體如下:
6.1如乙方發生生大變更,變更前(提前2個月)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根據變更情況及時安排樣板評估/現場評估等重新評估,以確保產品質量不受影響。未經甲方評估確認同意,乙方擅自自變更后生產的產品,甲方將有權拒絕收貨。如甲方發現乙方擅自向甲方交付了變更后生產的產品并得到乙方承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接收貨物價款總和的5倍),且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如由此導致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增加生產工時、人員出差或客戶投訴的,乙方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6.2重大變更包括:
6.2.1雙方已協議的產品規格的變更。
6.2.2產品重要原材料材質與生產廠家等變更。
6.2.3產品配方、工藝流程重要變更。
6.2.4產品生產設施重要變更。
6.2.5產品重要制程外包變更。
6.2.6乙方廠房變遷。
6.2.7乙方重大組織變更。
6.2.8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6.3如檢驗報告內容、質量標準等改變時,乙方必須在供貨前書面通知,待甲方同意方可收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第七條特殊聲明
7.1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產品,保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對該類產品的要求,保證不使用國家法律法規禁用的添加劑或原輔料,保證在生產過程中對添加及輔助材料的質量及添加量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要求進行控制,保證能夠在制程中消除所有不安全不衛生等因素,絕對保證產品安全衛生,質量達到甲方的要求。如乙方違反此條,將按已供該批產品價值問題的10倍支付賠償金給甲方,無論乙方產品甲方是否使用或銷售,且甲方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支付上述賠償金外,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產品責任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7.2國產原料在其產品無相關國標/行標的基礎上必須提供備案的企業標準。當相應國標/行標/企標有改變時,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及時更換最新版本給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7.3 提供質量優良的產品是乙方的責任,因此從產品交付給甲方及其現在或未來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以下合稱“美味鮮”,即甲方),一直到客戶(包括但不限于經銷商、代理商及消費者),在有效期間內,若因乙方產品的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含客戶要求賠償、運費、律師費及甲方聲譽損失部分),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無論之前收貨時是否合格)。
第八條運輸要求
8.1不得與化工原料、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發生串味和可能產生污染的物質同裝混運。
8.2運輸工具(車廂、船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應有防爆曬、防雨防塵設施、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污染(如甲方需要,還需提供相應運輸容器的檢測報告)。
8.3運輸途中造成外包裝破損或產品損壞的,甲方有權不予收貨。
8.4乙方供應甲方的產品,對于有特殊性質或特定儲存/運輸條件要求的,乙方應選擇與其儲存條件相符合的運輸工具并提供相關信息給甲方,如因乙方遺漏信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現場審核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工作場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審核,以確保乙方保證產品質量的`能力,乙方應給予以協助配合,對甲方審核出的問題應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改進,逾期不改進或者改進不符合甲方要求,經甲方限期改進仍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暫時終止業務交易,直到甲方滿意為止。甲方可就現場審核工作與乙方達成保密協議,甲方承諾,未得到乙方允許,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乙方的技術機密或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技術信息。
第十條損失賠償
乙方應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相關責任,如有違反,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損失的,甲方有權減少支付貨款,貨款金額不足彌補損失時,乙方應另行賠償,甲方有權用該賠償費用抵消其它貨款,扣款時機及方式說明如下:
10.1未書面通知甲方,私自對產品進行重要變更,造成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客戶投訴時,甲方將按所產生的損失加倍扣款或要求賠償。
10.2未按甲方的特別要求提供產品,導致甲方產生額外的加工費,所增加的成本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3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客戶要求退貨或反工,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所需費用和損失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4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報廢,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則半成品或成品的成本(含生產工時)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5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報廢,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則返工工時及產生的報廢產品成本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6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產品必須全檢或送外委托檢驗的,則全檢或送外委托檢驗的延時出貨費用、檢驗費用甲方將全部扣款或要求賠償。
10.7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或待料,甲方所產生的損失,甲方將全部扣款或要求賠償。
10.8甲方人工成本及工時說明:
10.8.1人工成本:四方人工成本以“直接人工費用+間接人工費用+設備能耗+材料損耗”來計算。
10.8.2工時:甲方參與一定量產品生產或返工所需的人員數量乘以所需時間。
10.9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須外派人員至乙方處理相關事宜,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膳食、住宿、通訊及出差津貼等實際發生費用將全部扣款。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與未盡事宜
11.1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研發、生產過程中免費向甲方提供產品的使用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11.2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的爭議和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出現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續約,需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產品質量保證合同。若新的合同暫未簽訂完畢,則原合同期限順延三個月。自新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自動作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若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友好協商,書面解除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七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托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托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對象:
甲方向
申請 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范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了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五條 附則:
1、“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2、“主合同債權人”指借款合同中的人、銀行承兌匯票中的承兌銀行、保函及其他業務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押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經辦人: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工程承包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對工程施工質量作以下規定,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甲方負責對所有人員進行工程概況、圖紙設計要求、施工規范標準、工程質量目標等技術指標進行交底,使其對工程進度、質量情況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
2、甲方負責提供合同范圍內的機具設備及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3、乙方自開工之日起,嚴格按圖紙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精心組織.精心施工,各分項工程的合格率達到100%,最終實現與甲方的質量目標承諾。
4、甲方檢查中發現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施工工序上出現嚴重的質量通病,在有關人員核準區段、標高及詳細部位后,由項目質監員向乙方發出“質量整改通知單”,乙方在接到“質量整改通知單”后,必須及時組織有關施工人員對整改部位按設計要求和規范標準作出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報質監員復查。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組織好有關人員做好施工日記和其它的有關施工記錄,及時填報各種相關資料表格。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分包的各項施工任務,甲方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進行獎勵;乙方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對國家和企業造成一定的或重大的經濟損失和產生不良的社會后果,甲方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7、本合同一式兩份,項目部、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辦理合同手續后生效。
甲 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 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條款篇九
甲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賣方,以下簡答乙方)
為保證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就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事宜,共同達成協議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方式及驗收標準
1.2內外包裝:應符合以下條款,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以逾期論。
1.2.1有內包裝的,應與外包裝獨立封口,內包裝應完好無破損。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府監管部門、第三方取樣等),乙方應在包裝上標示相關取樣信息或書面通知甲方。
1.2.2包裝應完好、無破損、無污染、無異物、無老化及生銹等現象,能夠保證包裝內的產品不受到損傷,輕微缺陷(污跡、破損等)應不影響內包裝物或內容物質量。
1.2.3產品的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級包裝要求;如甲方有需要,乙方須提供直接接觸原材料的包裝物的檢測報告。
1.2.4產品內外包裝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1.2.5乙方應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相應的包裝標準并遵照執行,以保證產品在規定的使用期或儲存期內,達到防濕、防震、防霉、防野蠻裝卸等相關質保要求。
1.2.6產品外包裝上應有清晰標識,標明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日期/批號、生產廠家等信息,產品外包裝標識具體要求詳見各驗收標準,暫無驗收標準的按甲方的要求執行。產品如內外包裝均有標識的,應保持內外包裝標識的一致性。
第二條 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
2.1乙方必須提供其供給甲方產品的有效執行法律。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遵守的國標、行標和其他項目。
2.2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實施的檢驗項目和頻率。檢測依據、檢驗項目和檢驗頻率見附件1,檢驗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所列項目。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新供應商首次供貨或舊供應商在新年度首次供貨時需進行形式檢驗。
2.3乙方必須具有雙方共同抽樣送檢的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證明乙方為甲方供應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用于食品生產。
2.4乙方必須保證供應給甲方的產品的配料/成分組成及執行標準符合附件2表中所示,保證表中內容是真實準確的,且保證除表中所列的配料/成分外,絕不添加其它任何物質。若因有不實或遺漏內容而導致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生產受到影響或被有關監管機構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或法律損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另外,當乙方供應給甲方的產品,其主輔料、添加劑及產品執行標準發生改變時,乙方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因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5乙方交付的產品應符合:
2.5.1經雙方確認的產品執行標準、驗收標準,以及雙方簽發和確認生效的相關技術質量變更通知、文件和資料。
2.5.2經雙方確認的以樣板表示的產品標準,以及雙方另行簽訂的所有質量保證協定、聲明等。
2.6上述標準之間如有沖突,則按最新確認的標準執行,無法確認最新執行標準的,按較高標準執行。除非雙方在后續協定中明確排除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質量保證,否則本合同下的質量保證并不因上述標準的制定、修改謹廢除而被全部或部分排除。
2.7標準執行過程中存在偏差時,由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并書面簽字確認,必要成績斐然,可通過雙方封樣的方式解決。
2.8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有權對合同產品外觀及功能的驗收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但須提前與乙方協商。乙方應及時反饋意見,以便甲方盡快作出最終決定。
2.9驗收方式
2.9.1采取分批次檢驗的方式。
2.9.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質量記錄和到乙方生產/工作場所驗證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全部質量記錄原件和必要的驗證條件,必要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檢測手段的有效性進行確認,否則乙方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判定規則
甲方對《原料驗收標準》中所有檢驗項目有單項否決權,即:若同一檢驗批中,被抽樣的n個樣品中有一個樣品不合格將判斷該檢驗批為不合格。
第四條 不合格品的處理方式
4.1乙方供應的產品如經甲方質量部門檢測不符合本協議,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將負責承擔所有不合格產品的退貨或換貨費用。
4.2對于檢驗合格的物料,在保持期內,按照乙方提供的儲存、使用方法正確使用,若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任何質量問題(因抽樣檢驗本身存在風險),則甲方有權對剩余該批次產品退貨,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生產受到影響或停產或被第三方或有關機關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乙方負擔。
4.3如乙方對甲方的不合格判斷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不合格報告七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微生物指示除外),逾期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的檢驗結果。受理原則:除微生物指標外乙方可申請復檢或第三方檢驗,該樣品就為同一樣品且由甲方質量部門提供的情況下復檢結果才有效。第三方檢測機構的選取由雙方協商選擇,并以第三方報告作為仲裁依據。仲裁時的判斷標準以甲方提供的驗收標準為準,仲裁時所采用的檢驗方法以國標中的檢測方法為準,沒有國標則以甲方提供的檢測方法為準。如第三方檢驗檢結果判斷為合格,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第三方檢驗檢結果判為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4.4乙方在正常供貨中,如經甲方檢測連續三次質量不合格或者存在重大質量異常時,甲方有權立即中止采購合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整頓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后需經甲方重新評估,經甲方評估合格后,甲方才書面通知繼續履行采購合同。在乙方整頓期間,如甲方為保證生產順暢,臨時從合同外第三方采購的,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如限期內仍無法整頓或經整頓后仍無法通過甲方評審的,甲方有權解除采購合同,如造成甲方生產受到影響或停產或被第三方或有關機關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5因產品本身質量出現問題,甲方退回乙方不合格品,示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返工后再回銷甲方,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從應付貨款中扣罰10倍于該批次產品的價款總和的經濟處罰,如不足扣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經濟罰款,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發現兩次的,在行使上述權利的同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雙方的采購合同。甲方有權了解乙方對所退回的不合格品的處理方法。甲方認為必要時,可與乙方協商將不合格品就地銷毀,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第五條 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文件:
乙方須為甲方提供如下相關資料(提供資料復印件,必要時應出示原件)
乙方單位的產品檢測報告;
甲方要求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六條 變更要求:
乙方必須按樣板評估時簽訂的樣品進行供貨,在雙方合作期間任何改變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具體如下:
6.1如乙方發生生大變更,變更前(提前2個月)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根據變更情況及時安排樣板評估/現場評估等重新評估,以確保產品質量不受影響。未經甲方評估確認同意,乙方擅自自變更后生產的產品,甲方將有權拒絕收貨。如甲方發現乙方擅自向甲方交付了變更后生產的產品并得到乙方承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接收貨物價款總和的5倍),且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如由此導致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增加生產工時、人員出差或客戶投訴的,乙方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6.2重大變更包括:
6.2.1雙方已協議的產品規格的變更。
6.2.2產品重要原材料材質與生產廠家等變更。
6.2.3產品配方、工藝流程重要變更。
6.2.4產品生產設施重要變更。
6.2.5產品重要制程外包變更。
6.2.6乙方廠房變遷。
6.2.7乙方重大組織變更。
6.2.8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6.3如檢驗報告內容、質量標準等改變時,乙方必須在供貨前書面通知,待甲方同意方可收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第七條 特殊聲明
7.1 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產品,保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對該類產品的要求,保證不使用國家法律法規禁用的添加劑或原輔料,保證在生產過程中對添加及輔助材料的質量及添加量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要求進行控制,保證能夠在制程中消除所有不安全不衛生等因素,絕對保證產品安全衛生,質量達到甲方的要求。如乙方違反此條,將按已供該批產品價值問題的10倍支付賠償金給甲方,無論乙方產品甲方是否使用或銷售,且甲方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支付上述賠償金外,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產品責任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7.2 國產原料在其產品無相關國標/行標的基礎上必須提供備案的企業標準。當相應國標/行標/企標有改變時,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及時更換最新版本給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7.3 提供質量優良的產品是乙方的責任,因此從產品交付給甲方及其現在或未來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以下合稱“美味鮮”,即甲方),一直到客戶(包括但不限于經銷商、代理商及消費者),在有效期間內,若因乙方產品的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含客戶要求賠償、運費、律師費及甲方聲譽損失部分),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無論之前收貨時是否合格)。
第八條 運輸要求
8.1不得與化工原料、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發生串味和可能產生污染的物質同裝混運。
8.2運輸工具(車廂、船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應有防爆曬、防雨防塵設施、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污染(如甲方需要,還需提供相應運輸容器的檢測報告)。
8.3運輸途中造成外包裝破損或產品損壞的,甲方有權不予收貨。
8.4乙方供應甲方的產品,對于有特殊性質或特定儲存/運輸條件要求的,乙方應選擇與其儲存條件相符合的運輸工具并提供相關信息給甲方,如因乙方遺漏信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現場審核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工作場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審核,以確保乙方保證產品質量的能力,乙方應給予以協助配合,對甲方審核出的問題應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改進,逾期不改進或者改進不符合甲方要求,經甲方限期改進仍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暫時終止業務交易,直到甲方滿意為止。甲方可就現場審核工作與乙方達成保密協議,甲方承諾,未得到乙方允許,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乙方的技術機密或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技術信息。
第十條損失賠償
乙方應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相關責任,如有違反,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損失的,甲方有權減少支付貨款,貨款金額不足彌補損失時,乙方應另行賠償,甲方有權用該賠償費用抵消其它貨款,扣款時機及方式說明如下:
10.1未書面通知甲方,私自對產品進行重要變更,造成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客戶投訴時,甲方將按所產生的損失加倍扣款或要求賠償。
10.2未按甲方的特別要求提供產品,導致甲方產生額外的加工費,所增加的成本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3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客戶要求退貨或反工,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所需費用和損失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4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報廢,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則半成品或成品的成本(含生產工時)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5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報廢,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則返工工時及產生的報廢產品成本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6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產品必須全檢或送外委托檢驗的,則全檢或送外委托檢驗的延時出貨費用、檢驗費用甲方將全部扣款或要求賠償。
10.7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或待料,甲方所產生的損失,甲方將全部扣款或要求賠償。
10.8甲方人工成本及工時說明:
10.8.1人工成本:四方人工成本以“直接人工費用+間接人工費用+設備能耗+材料損耗”來計算。
10.8.2工時:甲方參與一定量產品生產或返工所需的人員數量乘以所需時間。
10.9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須外派人員至乙方處理相關事宜,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膳食、住宿、通訊及出差津貼等實際發生費用將全部扣款。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與未盡事宜
11.1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研發、生產過程中免費向甲方提供產品的使用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11.2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爭議和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出現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續約,需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產品質量保證合同。若新的合同暫未簽訂完畢,則原合同期限順延三個月。自新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自動作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若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友好協商,書面解除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