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的目的是通過清晰、有力的陳述來使申請者的請求得到認可和支持。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申請書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一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所,電話。
事實和理由:
根據福xx人民法院(20xx)x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權利義務,申請人已向貴院申請對債務人實施強制執行。
經貴院查實,xx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11月24日因不按照規定接受年檢已被工商部門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該公司章程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杜,股東出資情況為xxty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8%,杜xx個人持股42%。20xx年10月27日,申請人與xxty投資有限公司簽訂《還款協議書》,ty公司承諾按股權比例承擔浦城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工程欠款的58%,即1895695.2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四)款規定“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公司,應當由股東組成清算組;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條還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據此,xx有限公司在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應當依法通知申請人(債權人)申報債權。但迄今為止,該公司既未成立清算組,也從未通知申請人申報債權,明顯存在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主觀故意。《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杜作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東應對該公司拖欠我司42%的工程欠款,即1372744.8元承擔連帶責任。
xx有限公司章程載明,杜妻子張在該公司持股比例為1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除法律文書確定其為個人債務外,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由債務人一方的配偶占有時,可以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即應當依法追加杜及其妻子張為被執行人。
基于上述實事和理由,申請人謹向貴院申請追加杜、張為本案被執行人。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二
追加被執行主體是執行程序的一項重要的司法活動,當被執行人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追加與原被執行人有具有權利、義務關聯的主體,與原被執行人共同承擔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責任。那么你對于追加被執行人。
申請書。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曾依據京通勞仲字(20xx)第3746號裁決書,向通州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經該院審查,被執行人北京××起重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無財產可執行。現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北京××起重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房××個人出資50萬元于20xx年10月成立的自然人獨資企業。20xx年4月1日,申請人在被執行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申請人隨即向通州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被執行人為了逃避責任,采取故意不按規定不參加公司年檢,致使被執行人于20xx年1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司管理局通州區分局吊銷公司營業執照。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為公司的唯一出資人,也是公司唯一清算責任人,在明知公司對外負有債務,而采取故意不按規定不參加公司年檢,坐等營業執照被吊銷,在未組織清算的情況下隱匿、轉移企業財產;進而逃避債務,屬于典型的濫用股東權利,也對申請人的債權造成了嚴重損害。故根據“執行人擴張理論”,申請人現在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公司法人的股東不按《公司法》規定組織清算致使公司財產流失、轉移、隱匿、侵占公司財產,濫用公司獨立人格致使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不清的情形,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申請裁定追加被執行人的股東房澤榮為被執行人,令其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此致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所,電話。
申請事項:追加杜xx、張xx(杜xx的妻子)為被執行人。
事實和理由:
根據福xx人民法院(20xx)x民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權利義務,申請人已向貴院申請對債務人xxx實施強制執行。
經貴院查實,xx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11月24日因不按照規定接受年檢已被工商部門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該公司章程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杜xx,股東出資情況為xxty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8%,杜xx個人持股42%。20xx年10月27日,申請人與xxty投資有限公司簽訂《還款。
協議書。
》,ty公司承諾按股權比例承擔浦城xxxx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工程欠款的58%,即1895695.2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四)款規定“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公司,應當由股東組成清算組;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條還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
通知書。
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據此,xx有限公司在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應當依法通知申請人(債權人)申報債權。但迄今為止,該公司既未成立清算組,也從未通知申請人申報債權,明顯存在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主觀故意。《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杜xx作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東應對該公司拖欠我司42%的工程欠款,即1372744.8元承擔連帶責任。
xx有限公司章程載明,杜xx的妻子張xx在該公司持股比例為1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除法律文書確定其為個人債務外,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由債務人一方的配偶占有時,可以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即應當依法追加杜xx及其妻子張xx為被執行人。
基于上述實事和理由,申請人謹向貴院申請追加杜xx、張xx為本案被執行人。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申請人:西安市碑林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路信用分社。
住所:西安市路31號。
負責人:劉*職務:主任。
被申請人:陜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
公司地址:西安市路1號**大廈6層。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曾依據西安市碑林區公證處(20xx)西碑證經字第2332號執行證書,于20xx年11月3日向碑林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經該院審查,被執行人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陜西省b裝飾實業有限公司均無財產可執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20xx)碑執字第20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終結執行并發給申請人債權憑證,示明債權人可以憑此證書隨時申請恢復執行。現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陜西a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在處置其位于西安市路*號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備時,其股東陜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資產折價款,濫用股東權利,對申請人的債權造成了嚴重損害。
20xx年11月,程將位于西安市路1號的在建工程折價750萬元作為其在被執行人a公司【原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出資,成為該公司原始股東。20xx年1月23日朱受讓程&&的所有股權成為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并將該公司更名為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讓原始股東梁所有股權和朱**892萬元股權成為該公司控股股東,曾作為實物出資的在建工程也隨之轉到朱**名下。20xx年8月12日,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陜西a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股東依然為**公司和朱。可見,折價750萬的在建工程依然作為注冊資本金而存在。
從20xx年開始,**公司與碑林區北沙坡村村委會在廣東雪花新世界聯營。
合同。
的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一系列糾紛,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xx)陜民一初字第00002號民事判決書和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13號民事判決書,雪花新世界項目中的建筑物被折價由**公司受償,由碑林區北沙坡村村委會支付折價款15299910元,其中不動產價值1186.871萬元,已經支付過230萬元。雖然該實物折價款依法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受償,但它作為a公司注冊出資的性質一直沒有改變。所以,**公司應立刻將該款項作為注冊資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額出資的股東義務。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而被申請人**公司卻在處置a公司財產時濫用股東權利,將230萬元作為向陽公司注冊資本的折價款據為己有,抽逃出資,惡意逃避債務,侵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規定(試行)中第80條“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的規定,依法申請追加陜西陜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本案被執行人,要求其承擔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對西安市碑林區農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債務。
此致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西安市碑林區農村信用。
合作社路分社。
20xx年8月*日。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三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xx,男,1971年3月20日生,漢族,住北京市密云區。
被申請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區。
被申請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區。
被申請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區村。
被申請人:xxx,住所地北京市(西側一樓室)。
負責人:
被申請人:xxx,住所地同上。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xxxx公司與xxxx公司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經高唐縣人民法院判決,判決xxxx公司公司支付申請人貨款1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申請人未履行該生效文書,申請人依據該判決書申請法院執行。經法院調查沒有查到可供執行財產。現申請人發現,被申請人作為被執行人的股東并未足額出資。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解釋(三)第十三條之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案中被申請人并未全面出資,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依法申請追加上述被申請人成為本案被執行人,要求其承擔xxxx公司公司對申請人的債務。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公司。
20xx年7月2日。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四
申請人: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曾依據京通勞仲字(20xx)第3746號裁決書,向通州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經該院審查,被執行人北京××起重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無財產可執行。現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北京××起重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房××個人出資50萬元于20xx年10月成立的自然人獨資企業。20xx年4月1日,申請人在被執行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申請人隨即向通州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被執行人為了逃避責任,采取故意不按規定不參加公司年檢,致使被執行人于20xx年1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司管理局通州區分局吊銷公司營業執照。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為公司的唯一出資人,也是公司唯一清算責任人,在明知公司對外負有債務,而采取故意不按規定不參加公司年檢,坐等營業執照被吊銷,在未組織清算的情況下隱匿、轉移企業財產;進而逃避債務,屬于典型的濫用股東權利,也對申請人的債權造成了嚴重損害。故根據"執行人擴張理論",申請人現在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公司法人的股東不按《公司法》規定組織清算致使公司財產流失、轉移、隱匿、侵占公司財產,濫用公司獨立人格致使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不清的情形,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申請裁定追加被執行人的股東房澤榮為被執行人,令其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五
申請事項:
依法追加被申請人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本案申請人xx訴被告x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貴院已經受理。被告xx于xxxx年x月x日向申請人借款人民幣xxxx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歸還。經查,被申請人與被告系合法夫妻關系,因該債務是被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其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的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7月30日。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六
在執行程序中追加被執行人配偶是指在法院執行程序中因被執行人無法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依法定事由裁定追加與被執行人具有特定權利和義務關系的配偶為被執行人,要求其共同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司法行為。我國法院在民事執行程序中經常根據案件的情況決定變更和追加被執行人,追加被執行人配偶是經常出現的執行措施之一。據某地人民法院統計,201*年全年該法院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申請追加配偶案件164件,占全部追加主體案件總數的62.7%,較往年成上升趨勢,說明在執行階段追加被執行人配偶這一問題日益突出。我國法律對被執行人配偶的追加在《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沒有具體規定,就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這一問題爭議一直比較大,實踐中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致。為此,筆者根據法院工作的實踐,對此問題做以下膚淺研究。
一、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的司法實踐案例。
201*年7月在某地人民法院,原告張某起訴被告李某要求償還借款50萬元人民幣。起訴期間原告張某未追加被告丈夫王某為該案共同被告,201*年11月,法院判令被告李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償還原告張某50萬元借款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原告張某向法院申請執行。經查,被告李某無財產可供執行。同時查明被告李某丈夫王某名下登記有價值40萬元房子。在案件執行期間,原告張某書面向法院提出申請追加被告丈夫王某為該案件被執行人。本案中,能否追加被告丈夫王某為被執行人成為案件爭議焦點,對此存在三種不同處理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這類型案件不能追加被告李某的丈夫王某為案件被執行人。其理由如下:1、根據不告不理的民事訴訟制度,原告張某未在訴訟階段起訴被告李某丈夫王某,應當視為原告放棄要求被告丈夫王某償還債務的權利。2、民事訴訟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也沒有規定被執行人配偶屬于追加被執行人的范圍,在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下,法院不能越生效裁判文書的范圍進行強制執行,如果在執行程序追加被執行人配偶,也會嚴重剝奪被執行人配偶應當享有的如答辯、舉證、質證、反訴、上訴等訴訟權利。
第二種意見,認為這類型案件不能再另行起訴,因為違背一案不能二審原則,應當在執行階段予以解決。如果在執行中查明該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可以依法裁定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則不應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
第三種意見,認為這類型案件可以在執行階段追加被執行人配偶,但是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在執行階段可以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予以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如果對債務性質難以確認時,不應當在執行階段予以追加被執行人配偶,在執行階段應不予處理為妥,由申請執行人另行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本文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認為在執行程序中,可以在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下,依據當事人申請可以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雖然在程序法上沒有找到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的明文規定,但在實體法律上還是可以找到法律依據的。依照《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在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前提下可以依法裁定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執行人,執行被執行人配偶的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如果在執行階段存在當事人對債務爭議較大時,不適合在執行階段認定債務性質的,法院應當做出不予處理的決定,由申請執行人應另行提出確認之訴。在實踐中,不少法官認為這類型案件不能再起訴,因為違反了一案不能兩審司法原則。這類觀點是錯誤的,已經生效的判決是給付之訴,而依據該判決提出確認債務性質的訴訟是確認之訴,雖訴求都是指向同一標的,但這兩個訴訟是法律性質不同的訴訟,因此再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并不違背一案不能兩審司法原則,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執行程序中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執行人的法理依據。
(一)在執行程序中,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復網民關于建議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人的問題中稱:“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此問題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實踐中做法也不一致,該問題解決需要制定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即使允許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也不能一概而論。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應當注意的問題,首先是審查確定執行依據確定的債務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夫妻共同債務,才能在執行程序中追加其原配偶為被執行人。”該答復明確了在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前提下,在民事執行程序中,法院有權依法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并依法強制執行其所有財產。被執行人配偶雖然做為生效法律文書的案外人,但依據法律規定也負有對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院可以在執行程序中通過民事裁定將被執行人配偶追加為被執行人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執行其名下的所有財產。
(二)、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的舉證問題。目前法律規定被執行人配偶對夫妻債務的認定有異議時,就要對是否屬于夫妻個人債務承擔舉證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債權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的除外。”該法律是以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為原則,只要存在被執行人的配偶無法舉證該債務是個人債務,法院可以依據上述法律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要求被執行人配偶負有清償的義務。
在司法實務中被執行人的配偶舉證是十分困難的,司法實踐中大量出現因舉證不能造成被執行人配偶承擔償還不合理的債務情況。比如未參加實際借款行為的被執行人配偶經常連債權人是誰有時都不知道;有的是在法院送達后才知欠款事情,對于債務發生時情況并不知情,而且很多借貸行為都發生在幾年前,已經時過境遷;另外還經常存在實際債權人故意隱瞞其債務的非法性,以及債權人和被執行人惡意串通損害被執行人配偶財產權利等各種情形;更何況婚姻中財產關系只是夫妻雙方知曉,且是基于互相信任關系存在的,也很難有相應的證據進行法律上舉證。如果因舉證不能而造成被執行人配偶連帶償還夫妻個人債務或者非法債務時,顯然有失實體上的公正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例如目前司法實踐中出現比較多的是擔保公司或者私人借高利貸的非法債務問題,在執行階段債權人向法院申請追加被執行人配偶要求償還巨額非法債務的情況,上述債務被執行人配偶經常因為舉證不能而導致償還巨額非法債務。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追加的被執行人配偶一方對該債務爭議較大或者存在重信重訪情況時,不能簡單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直接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在執行程序中存在情理上宜作為個人債務認定情形或者對債務性質難以判斷情況,不適合在執行程序中作出對該債務性質的判斷,應當作出不予處理的決定,申請執行人應當另行起訴確認該債務性質。同時如果在法院對被執行人配偶做出共同債務認定后,被執行人的配偶一方如果主張該債務為個人債務的,也可以另行提起確認之訴。
四、在執行程序中不予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主體幾種情形。
(一)、屬于夫妻個人債務不予追加為被執行主體。執行程序中,對所涉案件的債務容易甄別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法院可以在執行程序中直接作出認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配偶一方所欠的債務如果屬于個人債務,不予追加被執行人配偶,僅能執行被執行人的一方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中個人份額。申請執行人未申請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的,應當按被執行人個人債務處理。
(二)被執行人的擔保債務不能在執行階段追加其配偶。擔保債務是以一定的民事法律主體的資信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其法律目的就是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能夠順利實現。擔保債務是債權人信任擔保一方的個人信用行為,夫妻雙方在法律具有獨立的人格,能夠獨立從事于婚姻關系無關的個人法律行為,夫妻雙方對擔保債務不存在必然的連帶關系。對于被執行人的配偶對擔保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是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類問題不宜在執行階段直接做出認定,應當由被執行人另行起訴為妥。因此,對于被執行人的擔保債務應當不予追加被執行人配偶。
(三)被執行人已離婚的原配偶應當不予追加為案件的被執行人。在實踐中出現過某地法院在執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執行人已離婚的原配偶為案件的被執行人情況,其理由如下: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負債的案件原則上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和雙方的個人財產都屬可執行財產的范圍;離婚時的協議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財產分割的內容,不能對抗共同債務案件的申請執行人。上述法院的做法筆者并不認同,即使執行中的債務認定為是存續期間婚姻關系的夫妻共同債務,也不能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直接追加被執行人已離婚的原配偶為被執行人。該條解釋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這條司法解釋規定的是賦予債權人的'僅僅是訴權,并不是可以直接追加被執行人已離婚原配偶的法律依據。在執行程序追加已經離婚的配偶并無相關法律規定,并且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的解除也不利于被執行人配偶在執行程序中舉證,因此法院在執行中查明存在被執行人配偶已經離婚情況時,就不能直接追加被執行人原配偶為案件的被執行人。這類案件不宜在執行程序中直接認定被執行人已離婚的原配偶是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應當不予處理決定為妥,申請執行人應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對被執行人的原配偶確認之訴。
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涉及到履行法律義務者的重新確定,應當要經過非常嚴格的法律程序。在現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對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追加申請如何提出、追加的程序等法律均無明確規定。根據相關的司法實踐,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應當經過如下程序:
(一)追加被執行人必須以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為前提。申請執行人必須提出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的書面申請,應當寫明追加被執行人配偶身份情況、應履行的義務、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原被執行人不能履行義務后,即使案件中有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的法定情形,如申請執行人不主動申請,應當視為其放棄民事權利行為。法院在沒有當事人申請情況下,不能依職權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案件的被執行人。
(二)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主體的時效性問題。申請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主體時效應當適用執行時效的有關規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規定,即適用與被執行人,同樣也適用于追加的被執行人配偶。因此要求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的,一定要在兩年執行申請期間內。如果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提交申請追加,應當裁定不予以追加。
(三)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的執行聽證程序和裁定程序。法院對申請執行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依法調查有關證據。法院應依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和證據進行執行聽證,召集追加的被執行人和執行當事人進行舉證、質證,賦予其申辯的機會,對有關案件事實進行嚴格審查。聽證會舉行后,由合議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決,制作并送達裁定書。()裁定書應寫明追加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并分別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和追加后的被執行人。裁定書送達即生效。在無法送達被執行人配偶的情況下,法院也應當不予處理決定,要求申請執行人應另行提起確認之訴。
(四)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主體的執行異議程序。法院裁定追加被執行人后,追加的被執行人如不服裁定,有權在裁定期限內向執行機構提出書面異議。《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執行法院在裁定追加被執行人之后,向新的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內履行義務,逾期不履行執行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目前司法實踐中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執行程序中有關爭議的裁定只能申訴,不能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和復議。如果被執行人配偶對民事裁定書中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存在異議的,被執行人配偶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確認夫妻個人債務之訴,但在訴訟期間不影響案件的執行。
結語。
法院執行難作為目前司法實踐中普遍存在問題,需要通過多種途徑予以解決,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作為一種有效的強制執行措施,仍需要進一步通過相關司法解釋和在未來出臺的《民事強制執行法篇》中明確規定,強化該追加程序的完善。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七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族,______省______市人,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公司干部,住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因涉嫌妨害清算罪被______市公安局拘留,現羈押于_______________市看守所。
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因妨害清算一案,犯罪嫌人_______________被刑事拘留已超過法定期限。申請人委托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劉律師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轉遞解除強制措施申請。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提前分配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被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至今日為止,刑事拘留的時間已滿四十天,超過法定期限三十三天,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請求貴局立即解除對犯罪嫌疑人______的刑事拘留。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
1.______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通知書1份;
2.受委托人______系______省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其所在單位證明函1份。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八
申請人:
住所:
負責人:
職務: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曾依據西安市碑林區公證處(2003)西碑證經字第2332號執行證書,于2003年11月3日向碑林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經該院審查,被執行人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陜西省b裝飾實業有限公司均無財產可執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2004)碑執字第20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終結執行并發給申請人債權憑證,示明債權人可以憑此證書隨時申請恢復執行。現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陜西a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在處置其位于西安市**路*號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備時,其股東陜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資產折價款,濫用股東權利,對申請人的債權造成了嚴重損害。
1998年11月,程**將位于西安市**路1號的在建工程折價750萬元作為其在被執行人a公司【原a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出資,成為該公司原始股東。2003年1月23日朱**受讓程&&的所有股權成為a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并將該公司更名為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讓原始股東梁**的所有股權和朱**892萬元股權成為該公司控股股東,曾作為實物出資的在建工程也隨之轉到朱**名下。2004年8月12日,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陜西a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股東依然為**公司和朱**.可見,折價750萬的在建工程依然作為注冊資本金而存在。
從2002年開始,**公司與碑林區北沙坡村村委會在廣東雪花新世界聯營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一系列糾紛,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06)陜民一初字第00002號民事判決書和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一終字第13號民事判決書,雪花新世界項目中的建筑物被折價由**公司受償,由碑林區北沙坡村村委會支付折價款15299910元,其中不動產價值1186.871萬元,已經支付過230萬元。雖然該實物折價款依法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受償,但它作為a公司注冊出資的性質一直沒有改變。所以,**公司應立刻將該款項作為注冊資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額出資的股東義務。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而被申請人**公司卻在處置a公司財產時濫用股東權利,將230萬元作為向陽公司注冊資本的折價款據為己有,抽逃出資,惡意逃避債務,侵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規定(試行)中第80條"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的規定,依法申請追加陜西陜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本案被執行人,要求其承擔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對西安市碑林區農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債務。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九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懇請人民法院暫緩執行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南民二終字第______號民事判決內容。
事實及理由: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南民二終字第______號民事判決內容現已生效,盡管申請人對判決內容仍持有異議,但申請人深知不能拒絕貴院的執行要求。只是申請人應企業多位在職員工的`強烈要求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訴請,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立案庭已對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請由于難于找尋,申請人唯恐再審之后難于要求其履行執行回返之類的義務,為此,申請懇請基層人民法院對本案給與一個月期限的暫緩執行期。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執行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月______日。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十
申請人:___,男,195_年6月17日生,住___區___路87號,電話:____。
被執行人:___,男,196_年4月8日生,住___區___路___小區__號樓__樓_戶。
請求事項:
依法恢復強制執行___區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__民初字第10號民事判決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借貸糾紛一案,經___區人民法院作出(1999)__民初字第1101號民事判決書。__年申請人提出執行申請,但因被執行人當時無力還款,貴院于__年5月中止執行。現被執行人經濟條件較好,有房、有車,已具備償還能力。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強制執行,懇請批準。
此致
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__年_月_日。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十一
xx申請人:
申請事項:請求暫緩執行市區公安局對我作出的行政拘留決定。
申請理由:我因涉嫌市區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但根據本案的`事實情況,我認為公安機關對我的處罰不當,我已向貴局申請復議。鑒于行政拘留是一種剝奪人身自由的處罰,如果的復議期間繼續執行,那么復議結果將失去意義,給我造成的損失也將無法彌補。申請在復議期間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我愿依法提供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請予批準。
此致市公安局
申請人:
優質申請拘留被執行人申請書(模板12篇)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長。
申請事項:申請追加張xx為本案被執行人,并責令其在未依法出資的范圍內對本案債務承擔責任。
事實和理由:
xx有限公司訴河南xx貿易有限公司、xx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豫0105民初xx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申請人xx有限公司已經申請貴院強制執行,執行案號:(20xx)豫0105執xx號。目前該案已經因為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履行被貴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申請人認為,河南xx有限公司不足以清償本案債務,而張xx作為河南xxx有限公司的原股東,其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應當在未依法出資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其股東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原股東或依公司法規定對該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為被執行人,在未依法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申請人特向貴院申請追加被申請人張自坤為本案的被執行人,望依法準許!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