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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一
申請人:鄒_________,女,19_______年3月16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戶籍地址:廣東省___市___鎮_村____村35號。聯系電話:1392945_________.
被申請人:東莞嘉_________模杯廠;公司地址:東莞市道窖鎮大嶺丫村中心路旁。
法定代表人:張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3月份的工資2160.4元(固定工資20______元+計件工資160.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540元(2160元×25%),共計2700元。
2);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432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000元(從20______年12月18日到20______年3月31日,共3個月零13天)。
上述3項請求金額總計13020.4元。
事實經過:
20______年11月18日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處任“跟單”一職,入職時雙方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書》,雙方口頭約定申請人的工資底薪為20______元,另加計件提成;被申請人每月30號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申請人支付上個月的工資;在20______年3月25號,被申請人以申請人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為由,要求申請人寫辭職書,申請人不愿意,說除非是本人意愿,別人是無權叫本人寫辭職書的,后來被申請人出動各級負責人勸說申請人寫辭職書,都無果,被申請人便在3月30號發出《辭退書》,強行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但以財務出差為由,說遲幾天會轉賬2月份和3月份工資到申請人銀行戶頭。然而被申請人卻沒有履行約定的義務,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資給申請人,故意拖欠申請人3月份的工資,后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都無果,20______年4月28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道窖鎮勞動局調解,調解不成。申請人離職前的月平均工資為2160元。
申請人認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第五十條等規定,申請人作為勞動者,在提供了勞動后,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及時足額向申請人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本案中,被申請人安排申請人勞動,在辭退申請人后卻不及時支付申請人應得的勞動報酬,違反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當日結清并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規定,因此被申請人除應當向申請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資2160元外,還應當依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加付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540元(2160元×25%)。
2,被申請人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不能勝任工作”為理由強行辭退申請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等規定,被申請人須向申請人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為4320元(計算方法:月平均工資2160元×1個月×2倍)。
3,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后,卻不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之規定,被申請人依法應當支付申請人自20______年12月18日至20______年3月31日期間的二倍工資的差額6480元(計算方法:2160元×3個月)。
由于被申請人存在違法、違約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且態度強硬,嚴重破壞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引發了本次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的規定,為了捍衛國家法制的統一與尊嚴,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向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請貴仲裁委員會查明事實,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申請人: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二
申請人一欄應填寫勞動者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一欄應填寫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性別、年齡、民族、單位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二、用人單位申請時
申請人一欄應填寫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性別、年齡、民族、單位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一欄應填寫勞動者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三、仲裁請求
在請求事項中申請人應當逐條列明所主張的法定權利(如,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等),爭議權利所涉及的期間必須注明起止年月,爭議的標地數額應當核算準確。
例如:
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工資人民幣xxxx元
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加班費人民幣xxxx元
3、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xxxx元。以上1至3項共計人民幣xxxx元。
四、事實理由
用簡明扼要的語言進行陳述,主要填寫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1
基本情況(包括入職時間、工作地點、勞動合同情況等),敘述發生爭議的狀況,涉及到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必須注明具體的年月,并且申請人應當闡述仲裁請求的相關法律依據。如果涉及到拖欠工資、支付雙倍工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請求的,還須注明爭議發生前本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五、最后
申請人應當本人簽名(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的日期。
同時注明提交申請書
授權委托書填寫說明
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參加庭審活動的,應當填寫授權委托書,按照規定時間提交,委托代理人為一到兩人,具體填寫為:
委托人應當填寫案件的爭議雙方或者案件編號;
委托事項和權限填寫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為一般受權的委托人應填寫“一般授權”;
為特別授權的委托人應填寫“特別授權”,并列明特別授權的具體內容,包括:
1、有權和解、調解;
2、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
3、有權提出反訴。
最后授權委托書經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最后雙方簽字按手印或加蓋公章生效,并注明填寫年月日。
證據材料目錄清單填寫說明
申請人或被申請人在提交證據時應當同時填寫并提交證據材料目錄清單,書面證據材料應當統一復印a4紙張,按照復印件數排序編號。填寫內容為:
1.案件編號;
2.相關證據按照順序排列的編號(如,1.2.3.4……);
5.頁數為單項證據復印件的頁數,份數為整套證據提交的1或2份。
例如:
(1)勞動合同,證明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x頁(合同的頁數),x份。
(2)工資條,證明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具體金額,x頁(工資條的頁數),x份。
(3)解除勞動合同說明書,證明用人單位何時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x頁(解除勞動合同說明書的頁數),x份。
如有書證以外的證據提交,如影音資料、工作服等,應當在目錄清單上排序填寫,并且注明“當庭提交”。
6.勞動者提交時應當在提交人處簽名并注明提交日期;用人單位提交時應當在提交人處加蓋公章、注明提交人姓名及提交日期。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三
勞動爭議仲裁制度是國家確立的高效、及時處理和化解勞資糾紛的專項勞動法律制度,是處理勞資糾紛所必經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只有在不服勞動爭議仲裁裁定時,方可在法定時限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首先應明確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受案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應統計在職工工資總額中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標準工資、有規定標準的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保險”是指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業保險、養老保險和病假待遇、死亡喪葬撫恤等社會保險待遇:“福利”是指用人單位用于補助職工及其家屬和舉辦集體福利事業的費用,包括集體福利費、職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探親路費、取暖補貼、生活困難費等:“培訓”是指職工在職期間(含轉崗)的職業技術培訓,包括在各類學校的培訓及與其相關的培訓合同、培訓費用等:“勞動保護”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獲得適宜的勞動條件采取的各項保護措施,包括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休假制度的規定、各項保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人的勞動保護規定等。)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所申訴事項屬于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范圍,不論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均應受理。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勞動爭議仲裁條例處理的爭議。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四
申訴人:
第一被訴人:武漢_______。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______________。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_____________。
除申訴人與第一被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由兩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
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加班費及其賠償金____________。
訴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為申訴人補辦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6、仲裁費用由被訴人連帶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20__年進入第一被訴人處工作并與其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年月日合同期滿后雙方分別于年_和年月又續簽了為期3年的合同,合同年月日申訴人被第一被訴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漢_________仍于第一被訴人保持勞動合同關系,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先后從事精漿、配漿、dcs操作員、行政文員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訴人違反合同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經常要求申訴人在節假日加班加點卻不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申訴人從事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被申訴人從沒按照合同的約定定期對申訴人進行健康檢查,也不為申訴人辦理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申訴人作為育齡婦女,被申訴人也不給其辦理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合同期間,被申訴人還多次擅自調低申訴人的工資標準_________情況下,被申訴人口頭通知申訴人,讓申訴人不要再來上班。
為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申訴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請求,請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
此致
申訴人:
日期: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五
申請人:姓名:曾付才性別:男年齡:54工作單位:中國工商銀行常德市分行常德支行,軍轉干部、中共正式黨員、部隊職務:副營職,工商銀行職務:工會副主席,家庭住址:武陵大道南段工行宿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無。
被訴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法定代理人:姓名:匡一先,性別:男,職務:中國工商銀行服務有限公司行長。
請求事項:。
1、糾正、誘導強迫下崗內養,還我公職和勞動權利;
3、要求從2001年10月份起補發同檔工資(副科級)差額及各項福利、補貼差額;
4、給予適當的政治、精神安慰補償。
了12年以上,曾先后擔任過支行保衛科長、工會副主席等領導職務,都先后獲得過縣級支行、市分行等級別的金融先進工作者等光榮稱號,為工商銀行的建設與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但是,該行在2001年以減人增效,職工新陳代新,提高素質結構為由,一方面下發了職工內養文件,文件規定:男工齡滿30年,女工齡滿25年實行內養后,工資、福利、加級跟在職員工一樣享受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在我無任何過錯的情況下,免去了我的中層骨干職務,迫使我違背自己的意愿,被迫申請內養,即使當時不內養,以后也會被一刀切掉。在內養期間,只發較低的生活費,極大地降低了我的生活標準,加上物價飛速上漲,迫使我不得不到外面打工來養家糊口,給我的家庭造成了生活困難,也給我造成了精神上的損害。而現在在職員工的工資是我們內養人員工資的好幾倍,與領導相比,那差別就更大了,回想當時內養時的情況,自己總覺得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心里很不平靜。因此,我認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強迫、誘導我們下崗內養,只發生活費的這種做法。
第一,嚴重違反了黨和國家安臵軍轉干部的政策和規定,嚴重違反了國家人事部,中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總政治部六部委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
第二,嚴重違反了《憲法》第二章第4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第三,嚴重地違反了《勞動法》第三章第一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的規定。
第四,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第五,違反了中國工商銀行總行2002年至2005年起下發的“員工辦理內退須由本人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報總行批準,方可辦理內養手續”的文件規定。為此,我不得不向常德市勞動爭議仲裁院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走依法維權的道路,希望能還我們這些曾在部隊立過功,受過獎,為國家和軍隊建設做出貢獻的轉業軍官一個公道,享受同等級別檔次(副科級)職工工資和福利補貼生活待遇,并得到適當政治精神補償。
此致
申請人:
2008年5月21日。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六
申請人:___,男,漢族,1_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___市___區___路___號。聯系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_路___號。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___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___元(月平均工資2___元_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____年_月至____年_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____.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___.5_元;2休息日加班費24__3.__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_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__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__5年1_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____年12月2_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___元,每日工作_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____年_月至____年_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_時3_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_時1_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_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_4x_(x_x_年x_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_x_)為基數計算,x_x_年x_至x_x_年x_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 1x_x_.34元(x_x_/21.x__1.5倍_3個小時_4周_12個月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x_3.x_元(x_x_ /21.x__2倍_x_小時_3天_12個月_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x_第2項和4x_第1項的規定,我于x_年x_月x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簽名)
年 月 日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七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xx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x年2月致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x年2月應聘到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x年3月被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xx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申訴人:
x年7月26日。
2、《證據清單》一份。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八
(4)所根據的事實、理由(應實事求是,簡明扼要,針對爭議的焦點);。
(5)證據(注明書面證據的名稱、視聽證據的簡要說明)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6)申請人簽名,落款日期(落款時間與遞交時間不一致的,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還應在申請書上注明遞交的時間)。
2.申請書用語要準確,字跡要清楚,頁面要整潔,不得拼貼、粘貼、補挖、涂抹。
3.申請書應遞交一式兩份(仲裁活動中有“第三人”的,一式三份),必須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書寫,或者用打印機打印。
4.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空白申請書格式文本,只有頭尾兩頁(a4紙)。如申請人要寫的“事實及理由”內容較多,頭尾兩頁不足書寫的,可自行增加中間頁,但中間頁的紙張尺寸應與頭尾頁一致。申請人也可以按照申請書的書寫要求,用a4紙自行打印申請書,但“簽名”欄需由申請人本人簽名或按捺指印。
5.申請人本人無法書寫申請書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或打印,但申請人本人應在“簽名”欄簽名;無法簽名的,蘸紅色印油按捺指印。
7.申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應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和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或權限。代理人是律師(法律工作者)的,還應同時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的證明材料;代理人是其他自然人的,還應同時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8.申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為行使申請權利。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請書副本x份(按被申請人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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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九
4、有明確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和相應證據材料齊備并符合要求。
辦理材料。
1、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2、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雙方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建立勞動(人事)關系的有關證明,其他有關的證據材料復印件及證據清單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
申請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用工性質:聘任制。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1、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05000元。
具體如下:
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元×8月。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作業時腿部嚴重受傷。經和順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處軟組織擦傷。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傷勢進行了治療及護理,同時認定為工傷。在被申請人的組織下,申請人于年1月經榆次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九級傷殘。
由于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一
反申請人:
反被申請人:
如下反請求事項:
1、請求裁令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中途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違約行為,裁令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或由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支付違約金。
2、請求依法裁令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賠償因其不辦理交接手續而造成反申請人的各項直接經濟損失2332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固定期限:20xx年元月28日起至20xx年元月28日,申請人中途毀約,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人違約要求離開答辯人,應承擔違約責任。為維護勞動合同的嚴肅性,反申請人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手續,影響反申請人工作的正常開展,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減少損失,反申請人放棄相關招聘業務的開拓。
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如要離開公司,應退還公司給予的和造成反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如因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行為造成反申請人業務不能進一步正常開展,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泄露反申請人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信息、員工名單、應聘人員信息)等,侵害反申請人商譽的,造成反申請人經濟損失的,將另案追究。
針對上述情況,為維護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特提起反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
二〇年月日
附:勞動合同。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二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并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余,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后勞動能力鑒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在20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余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鑒于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申請人: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三
并不是所有的勞動爭議都可以申請仲裁,那么哪些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爭議仲裁制度是國家確立的高效、及時處理和化解勞資糾紛的專項勞動法律制度,是處理勞資糾紛所必經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只有在不服勞動爭議仲裁裁定時,方可在法定時限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首先應明確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受案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應統計在職工工資總額中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標準工資、有規定標準的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保險”是指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業保險、養老保險和病假待遇、死亡喪葬撫恤等社會保險待遇:“福利”是指用人單位用于補助職工及其家屬和舉辦集體福利事業的費用,包括集體福利費、職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探親路費、取暖補貼、生活困難費等:“培訓”是指職工在職期間(含轉崗)的職業技術培訓,包括在各類學校的培訓及與其相關的培訓合同、培訓費用等:“勞動保護”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獲得適宜的勞動條件采取的各項保護措施,包括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休假制度的規定、各項保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人的勞動保護規定等。)。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所申訴事項屬于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范圍,不論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均應受理。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四
反請求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住址、等)。
反請求被申請人:(單位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仲裁反請求:
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此致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份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五
三、費用。
登記。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立案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
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庭前調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
2、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3、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開庭審理。
一、仲裁庭的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三、回避。
1、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
(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2、回避申請書。
四、延期開庭。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五、鑒定。
仲裁庭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可以交由當事人約定的鑒定機構鑒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無法達成約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鑒定機構鑒定。
六、撤訴。
1、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2、和解撤訴。
七、審理期限。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先予執行。
1、條件: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
2、先予執行申請書。
裁決。
一、審理期限。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六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指縣、市、市轄區設立的裁處企業與職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組織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要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七
(二)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四)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五)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六)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七)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后,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準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申請勞動仲裁的費用是多少【2】。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準;請求的數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的,以實際爭議金額為準。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3】。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申訴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被訴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訴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7)項資料外,申訴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并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訴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
第三類、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訴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小結:申請勞動仲裁的目的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過當您要申請勞動仲裁時還是需要先了解清楚勞動仲裁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的勞動仲裁方面的知識,可以到我們華律網法律常識頻道進行了解,或者進行法律咨詢,華律網一定盡心竭力地幫助您解決問題!
2023年勞動爭議仲裁心得體會(匯總18篇)篇十八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要求保護其合法權利,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否則,法律規定消滅其申請仲裁權利的一種時效制度。
一、我國的勞動仲裁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5月1日后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對于205月1日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有關仲裁時效和起訴的規定及適用《勞動法》。《勞動法》關于仲裁時效規定于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時效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況下,一年的時效期間還不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在有的行業,尤其是建筑業,拖欠工資問題比較突出,工人的勞動報酬很多到年底才結算;還有些勞動者為了維持勞動關系,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對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不敢主張權利。如果都適用一年的仲裁期間,不利于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因此本條第四款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對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已經終止的情況,則沒有維系勞動關系這樣的顧慮,因此本條第四款作出了“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的規定。
仲裁時效的計算。根據本條規定,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遭到了侵害,這是其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的基礎。從這一時間點開始計算仲裁時效期間,符合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仲裁機構保護權利的法定期間的本意。知道權利遭受了侵害,指權利人主觀上已了解自己權利被侵害事實的發生;應當知道權利遭受了侵害,指權利人盡管主觀上不了解其權利已被侵害的事實,但根據他所處的環境,有理由認為他已了解已被侵害的事實,他對侵害的不知情,出于對自己的權利未盡到必要的注意或將其作為推延仲裁時效期間起算點的借口的情況。
現分析各類可能遇見的費用如下:
一、仲裁費。筆者看到好多地方的勞動仲裁仍然向當事人收取費用,甚至很多人發文公布勞動仲裁是如何收費的,其實這些都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第五十四條規定”本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已經明確了勞動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仲裁辦案的經費是由當地財政予以保證的。所以從2008年5月1日起,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理案件都是不收費的。
二、公告費。仲裁文書可能無法再用其他手段送達給被申請人時,就需要公告送達了,公告費應當由誰承擔呢?由于公告送達也是屬于送達的方式之一,而送達是仲裁辦案的環節,所以公告送達的費用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第一條的規定由財政保障。有的地方公告費用讓勞動者墊付,這些做法其實是違法的。
三,鑒定費。在仲裁案件的進行過程中,經常都會遇見司法鑒定的問題,司法鑒定費由誰出呢?要知道,司法鑒定其實是證據的一種,往往是雙方對某個問題有爭議,但由于鑒定的專業性太強,所以只能委托專業機構予以鑒定的,所以證據既然是自己收集的,鑒定費用當然也只能由自己墊付了。只是如果將來裁決認定對方舉假證說假話,裁決認定對方敗訴的,則可以由對方支付由己方已經墊付的鑒定費。
四、律師費。一個勞動仲裁是否要請律師,是當事人自己決定的,律師是為你自己提供法律服務的,你需要法律服務,律師才會提供,你不需要法律服務,就不需要請律師。所以,律師費應當由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