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醫養結合養老實施方案如何寫一
以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區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體系、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養+防、治、護、安”(即基本養老+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五位一體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完善。到?2022?年,全區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診綠色通道;全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區級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5?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達?78.5歲。
(一)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將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作為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建設力度。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提倡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內容、方式、費用,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合作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全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計劃,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街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街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與街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養老點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提高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相應的醫療健康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范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五個一”(一個專業醫護團隊,一份老年人健康檔案,一次年度免費健康體檢,一個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個慢性病長處方)保障,對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項重點”(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院加強與養老機構合作,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診療、急診急救、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中醫醫養結合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開設老年醫學科、康復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設老年人就診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和支持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合作,推廣針灸、推拿、中醫康復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探索建立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照護人員的中醫藥技能培訓,鼓勵中醫醫師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中醫保健和調理知識技能培訓。(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通過共享系統,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數據標準化和規范應用,逐步建立統一的行業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打造覆蓋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互聯網+老年健康”,鼓勵醫療機構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鼓勵利用體征監測、穿戴設備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增值服務,動態監測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促進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共享運用,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養康養產品。立足實際,合理定位,科學規劃,探索推進老年產品市場提質擴容。完善相關行業標準,推動與老年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范發展。加快發展老年功能代償產品市場,推動適用于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家庭的各類醫療器械、康復輔具的研發生產。推動發展體外檢測醫療器械,滿足高齡、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護理服務需求。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針對家庭、社區、機構等不同應用環境,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慧健康醫養康養產品。(區商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按照國家的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落實國家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簡化審批登記。認真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渝衛發〔2019〕4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保障。按照有關要求,編制本區縣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分別牽頭探索編制完善中心城區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批準后按程序納入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探索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保險支持。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按照市級部門健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參照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探索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醫保局、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康復護理培訓基地、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加強督促指導。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關于醫養結合養老實施方案如何寫二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醫養結合模式調研報告
醫養結合服務面向所有老年人,重點面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醫養結合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廣大老年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必要條件。為創新發展我市醫養結合模式,根據《中共郴州市委關于批轉〈政協郴州市委員會 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郴委〔20**〕3 號)安排,市政協副主席王東、熊波帶領市政協文教衛體委及部分委員、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赴山東青島、江蘇無錫進行考察學習,并赴部分縣市區開展了實地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醫養結合工作的現狀
醫養結合是區別于傳統的單純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的養老服務,它將老年人健康醫療服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是養老服務的充實和提高。醫養結合服務面向所有老年人,重點面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其方式主要有三種,即養老機構或社區增設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內設養老機構、養老機構或社區與醫療機構聯合。我市在推進醫養結合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黨政重視程度在不斷加深
近幾年來,市委、市政府在加強我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系列健全養老服務體系的政策文件
相繼出臺,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力度不斷加大,居家養老服務不斷規范,基層老年協會覆蓋率達到了 90%以上,財政投入力度也在逐步加大,截至 2019 年底,全市財政共投入 1.16 億元用于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這些都為推進醫養結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就醫養結合方面而言,我市先后出臺了《關于深入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郴政辦函〔2009〕171 號)、《郴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郴政發〔2019〕4 號)等文件,明確提出要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現階段,市委辦正牽頭開展關于健全我市健康養老服務的調研,醫養結合作為健康養老的重要組成也將得到進一步的重視。
(二)注重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機構已成為市場趨勢
目前我市民營養老服務業發展勢頭良好,注重醫養結合的老年公寓、托老中心已成為市場投資主流。如在建的太陽城社會福利中心總投資 4900 萬元,床位 1100 張,計劃打造成中國社區養老示范基地和湖南省健康養老產業發展的標桿;在建的桂陽融康樂健康養老養生產業園,總投資 2 億元,集 3200 張床位的老年公寓、老年康復醫院、老年運動廣場、老年大學等配套設施于一體;北湖區頤心護理中心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養護工作做出了較好的探索;還有在建的北湖區老年公寓、福地仙都老年公寓、十八泉老年公寓、鳴九老年公寓等,都不同程度地向著醫療服務領域拓展。
(三)社會力量的參與程度在不斷提高
近幾年來,我市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在不斷提高。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開始參與到居家養老服務行業,公辦民營、委托經營等居家養老服務模式不斷涌現,專業養老機構和服務隊伍加入到了居家養老服務行列,居家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得到了提高。如青年路社區、振興社區,就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與小區物業管理中心有機結合的典型。
二、我市發展醫養結合的必要性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老齡化趨勢明顯給養老服務工作增加了壓力
按照通行的國際標準(60 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 10%或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 7%)計算,我市在上世紀 90 年代中期就已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目前我市人口老齡化呈現如下特點:一是老年人口基數大。據統計,截至 2019 年底,我市 60 周歲以上老年人口為 70.24 萬,占全市總人口的 14.52%,高于國際老齡化水平。二是高齡老人數量多。我市 80 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為 10.26 萬,占老年人口的 14.6%。三是人口老齡化速度快。預計到 2020 年,我市 60 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 85 萬,屆時將占全市總人口的 18%。四是空巢老人比例高。2019 年我市空巢老人為 28.48 萬,其中城市空巢老人為 10.16 萬,農村空巢老人為18.32 萬。我市老年化趨勢明顯伴隨而來的是老年人健康和照護問題的增多,老年人患病率高、患病種類多、患病時間長、并發癥多、治療難度高,對長期醫療護理服務的需要尤為迫切,且呈
逐漸擴大趨勢。
(二)養老機構無能力提供醫護服務
我市養老服務機構仍停留在傳統的養老服務模式階段,僅提供簡單的吃住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務,大部分沒有配備醫務室和醫務護理人員,更無能力單獨設置醫療機構,增加了入住老人的就醫成本與負擔。部分養老機構出于規避風險的考慮,只接收生活能夠自理的老年人,將失能、失智老年人排斥在外,導致養老機構的覆蓋人群出現結構性缺陷。個別能夠提供護理服務的養老機構收費偏高,較高的費用將低收入家庭需要醫養結合服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排除在外。此外,養老機構的護理人員多為城市下崗工人、進城務工人員,年齡普遍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多數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專業培訓,缺乏專業的管理、護理知識及技能,難以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養老需求,影響了服務項目、內容的擴展以及服務質量的提高。
(三)醫療機構參與養老服務的程度不夠
我市的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相互獨立、自成系統,綜合能力強的大型醫院由于自身醫療資源緊張,加之醫患關系、醫療糾紛和養老行業的低利潤等因素,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常規醫療上,不愿參與養老領域。目前我市醫療機構中僅有市精神病院開設了老年病中心,僅限于收治以老年性癡呆患者為對象的老年人,而且僅有 50 張床位,常年處于預約候診狀態,預約時間長的達一年以上,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市精神病院規劃籌建的康復中心一期
工程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動工。而由第一人民醫院開設的郴州市老年人康復醫院,目前處于在建狀態,還未能發揮作用。雖然大型醫療機構無法提供細致的生活護理,但可以使用醫保,而且老年人一旦出現緊急情況也可得到及時治療,導致老年人頻繁押床現象。這加劇了大型醫療機構醫療資源的緊缺,使得許多真正需要住院的老年人住不進來,錯過了最佳治療期,并且導致醫療資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四)社區、家庭養老負擔較重
一方面,受獨生子女政策等因素影響,家庭中能夠分擔老年人照料任務的成員減少了,而照料負擔增加了。同時,老年人與成家子女居住的比例降低導致一部分老年人很難得到家庭的及時照顧,即便老年人與子女居住在一起,由于子女疲于應付學習、工作任務和撫養下一代,也無暇顧及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情感交流和社會參與等方面的需求,尤其對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醫療、護理、康復和臨終關懷等特殊需求更是無能為力。在家庭照料功能大幅度削弱的背景下,如何承接家庭溢出的養老功能,是目前急需解決的難題。另一方面,由于受傳統醫療保障模式的限制,我市基本醫療保險主要保障參保人住院治療、門診大病治療的費用,社區和家庭的醫療護理保障尚屬空白。這種現狀給長期患慢疾病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患者和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和陪護壓力,而且給醫療保險基金帶來了巨大的支付壓力。同時,社區、家庭養老的資源整合不夠,家庭聘請陪護人員費用高昂,難
以長期維系。在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方面,雖然個別縣市區如蘇仙區已啟動了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試點,但社區養老的信息平臺建設整體滯后,信息平臺功能發揮不明顯,缺乏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的支持,資源整合不夠。
三、創新發展我市醫養結合模式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政策幫扶。進一步清醒認識到人口老齡化問題的嚴峻性、特殊性和緊迫性,統籌居家與機構、城市和農村、醫療與養老領域的互動發展,將醫養融合工作擺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來認識,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推動醫養融合發展。一是嚴格落實(郴政發〔2019〕4 號)文件中每收住一名60歲以上本市戶籍老人給予每月50元運營補貼等相關補助標準,借鑒長沙、青島等地做法,對民辦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的一次性補助提高到 10000 元。二是積極為養老機構申請設立醫療機構和申請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提供便捷服務,做到優先受理、優先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范圍;指導和支持養老機構建立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進一步簡化對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臨終關懷醫院、護理院等緊缺型醫療機構的立項、開辦、執業資格等審批手續。三是積極推進醫養結合向居家養老延伸。充分借鑒無錫市虛擬養老院建設的相關經驗,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平臺,實行會員制客戶準入管理,通過對客戶生活需求進行分析,自動生成客戶所需服務項目,經客戶確認后,養老服務中心指派服務商為客戶提供上門服務,讓老
年人通過一個電話或網絡指令,就能足不出戶地享受到生活照料、居家安防、康復護理、精神關愛等各種養老服務。
(二)加強管理的融合。醫養結合涉及到多個部門的職能,需相互配合,協調推進。衛生、社保、民政等職能部門需進一步加強橫向聯系,打破條塊分割,消除部門結構性的、組織性的、財務性的界限。建議成立全市醫養結合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和完善統一具體的機構建設標準、設施標準、從業人員上崗標準、服務標準和管理標準。同時,建立相對集中、統一和獨立的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支付機構,整合各職能部門的相應資金,如衛生部門用于社區的預防保健經費、醫保費用中支付于醫療機構和家庭病床的老年人醫療項目經費,以及民政部門用于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服務的補貼等,形成統一的支付體系,對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給予資金的整體扶持。
(三)加強機構的融合。一是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推進養老機構配備醫務室和醫護人員,支持有條件的自辦醫療服務機構,讓入住老人享受專業、周到的醫療保健服務。二是鼓勵我市有條件的綜合醫院開設老年病房,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康復業務,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鼓勵部分一、二級醫院和專科醫院轉型為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三是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支持鼓勵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等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系,積極落實國家衛計委《關于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精神,通過主動服務、上門服務、
預約服務等方式,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為老年人就醫提供便利和保障。四是引導建設醫養融合型服務機構,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集中護理、穩定期居家照料的一體化醫養融合服務。出臺扶持和發展護理院及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的政策,取消不必要的限制條件。對社會資本投資興辦的護理型養老機構,在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定點醫療等政策上要予以傾斜,鼓勵招錄公益性崗位,放開定價機制,充分發揮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鼓勵新開發住宅配套建設醫養融合服務設施,為社區老人提供完備的醫養融合服務。
(四)加強保險機制的融合。理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之間的關系,明確各險種的責任,整合和銜接三者功能,避免功能重疊和錯位,促使其各盡其能,相互配合。充分借鑒山東青島市完善護理保險機制工作的經驗,將殘疾、失能、半失能等需長期護理的參保老年人的醫療費和護理費納入護理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不同的護理方式對應不同的基金和個人支付方式,實行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護理機構之間定額包干結算,超支不補的控費管理辦法。建議在我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調研,做好與醫保政策的有效銜接,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框架內完善護理保險制度。著眼于公平、公正,確保制度的全覆蓋著眼于可持續,建立來源穩定且相對獨立的護理保險資金,依托醫保基金,形成個人、政府、保險公司共同承擔的合力;著眼于保基本,合理確定護理保險待遇標準和結算方式,增強失能老人護理消費能力;著
眼于專業化,建立嚴格的護理服務機構準入制度。建立老年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為全市三無老人、五保老人、重點優撫對象、低保老人、失獨老人等五類特困老人購買老年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鼓勵引導社會老年人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高老年人的抗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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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zf");關于醫養結合養老實施方案如何寫三
為貫徹落實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明委發〔2015〕3號)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通知》(明醫改組〔2015〕12號)精神,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努力建設健康三元,
最新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現結合三元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做好醫養結合及分級診療工作的部署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群眾自愿的原則,整合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養老等各項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促進社區居民的醫療和養老方式轉變,全面提升群眾健康水平。
通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合理配置并整合各類醫療和養老等服務資源,推動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使社區居民能夠在居住地就近享受醫療、康復、健康體檢、養老等各項醫養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分級診療等制度的落實,降低群眾醫療費用,提升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水平,實現以醫帶養、以養促醫、醫養結合的工作目標。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采取統一部署、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方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有序開展。
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調研論證并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三元區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實施方案》;第二階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關街道建新社區、富興堡街道富興社區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第三階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關、白沙、富興堡三個街道的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一)設置統一服務平臺。
1. 設置及要求。由區政府統一設置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醫養服務網絡平臺。城關、白沙、富興堡街道原則上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置1個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由該中心加掛牌子并履行醫養結合的工作任務,不再單獨設置服務站。非新建的服務站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50 平方米,新規劃建設的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掛“三元區衛計局xx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牌子。
2. 舉辦方式。采取“公辦托管、購買服務”的方式舉辦,由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市財政補助設施設備購置費用,區衛計局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個體醫療診所轉型為服務站,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延伸托管。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個結合: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與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和殘疾人康樂等服務項目相結合、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結合、與社區醫生簽約服務項目相結合、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
3. 加強服務站規劃建設。區規劃、住建部門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標準》和每個社區設置一個服務站的要求,在規劃新區、住宅小區、商品房開發等項目時,做好服務站點設置規劃,規劃建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并處在該社區相對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臨街為主),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無償使用。具體布點安排:
(1)城關街道(共9個社區):紅印山、崇寧、芙蓉、建新、新亭、鳳崗、復康、新龍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下洋社區由城關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2)白沙街道(共7個社區):臺江、長安、桃源、橋西、群一、群二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白沙社區由白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3)富興堡街道(共5個社區):東霞、永興、富文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富興社區由富興堡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由于新南社區毗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且人口偏少(約2500多人),日常診療業務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興社區服務站統一提供服務的方式解決,不再另行設置服務站。
4. 加強養老機構的醫療機構設置。由區民政部門牽頭組織集中養老機構創造條件,依法按有關標準設置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
5. 推進老年康復醫院、臨終關懷醫院等老齡型醫療機構建設。鼓勵轄區內市級醫療機構設立老年人服務窗口或老年病專區,鼓勵部分醫院轉型為養老護理院。對社會資本舉辦的康復養老醫療機構,并經民政部門審查符合養老機構設立條件的新增養老床位,可享受社會資本辦醫的優惠扶持政策;對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享有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機制。
1. 明確服務站投入責任。
(1)市級。市財政對服務站的設施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
(2)區級。區財政負責統籌安排服務站業務用房所需資金的籌集;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對養老服務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并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扶持醫養結合項目做大做強;區國資委統籌全區國有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3)街道。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統籌各自街道及所轄社區的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4)服務站承辦人。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后,由服務站承辦人負責內部整修、科室設置以及開辦服務站所需的其他經費開支,保證服務站正常運營。
(5)社會各界。鼓勵社會各界為實施老年人日間照料、殘疾人康樂服務的機構進行捐助,鼓勵志愿者提供護理、衛生清掃、幫廚等志愿服務。
2. 明確服務站收入來源。
(1)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度考核辦法,經區衛計、財政部門考核后撥付。
(2)服務站的診療服務收入和簽約服務收入。
(3)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的有關康復養老等服務項目經費和政府的適當補助,在相關部門考核后撥付。
3. 支持享受相關醫保政策。由區衛計局協調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對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符合醫療定點條件的,依申請并經驗收納入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參保人員在服務站就診的,按照規定享受優惠的醫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種服務模式。
1. 普通的醫養結合服務模式。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平臺,為本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雙向轉診、預約診療、社區醫生簽約等服務,并為本社區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推動基本醫療與養老健康服務有機結合。
2. 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有條件的社區,將服務站與社區居委會業務用房統籌,把醫養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及日間照料服務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為在社區居委會進行日間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居家養老的對象實施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3. 與部門養老服務項目相結合的服務模式。積極與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對接,將服務站與民政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殘聯部門的殘疾人康復等服務項目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對部門養老項目服務點的對象實施定向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4. 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設的同時,鼓勵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臺江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一醫院分院以及區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站與市、區兩級民政部門直屬養老機構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系,建立急救、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定期主動上門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醫療健康服務。
(四)規范服務行為。
1. 建立檔案和臺帳。區衛計局與各服務站簽訂托管協議,并委托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各服務站要建立每天業務開展和財務收支情況賬冊,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區醫生簽約服務檔案、需提供養老醫療服務的人員資料檔案和上門診療服務臺帳,以便區衛計部門業務考核和經費撥付。
2. 明確藥品進口渠道。服務站臨床用藥可自行采購,也可采購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目錄內藥品,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藥品價格結算。
3. 細化醫養服務內容。組建全科醫生團隊,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流程,制訂完善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等制度,嚴格規范靜脈輸液和抗菌藥物使用,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提供及時、有效的健康服務。
4. 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臺。推進基層一體化衛生信息管理,充實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立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互聯互通、有效協同、共享應用的健康信息服務體系。
5. 規范醫養服務范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對象主要是病情輕的常見病、慢性病和經醫療機構住院后的康復老年人患者,殘疾人家庭、計生家庭行動不便的人員。處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應采取醫療機構住院的方式解決,不適合醫養結合范疇。
6. 實施慢病統籌管理。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開具高血壓和糖尿病的確認證明。對明確診斷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務站就診的,給予免費提供限定的基本藥物,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按醫保規定比例報銷。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宣傳欄等媒介,以及社區居委會入戶走訪等時機,大力宣傳醫改工作成效,宣傳醫養結合服務的內容,讓群眾及時了解和掌握醫養結合的內容、實施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以全國醫療衛生系統開展的“三好一滿意”和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為載體,推動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服務能力,逐步實現“看病就醫方便經濟、醫療服務安全可靠、公共衛生服務可及、內部管理規范有序、城鄉居民滿意信任”的目標。
(二)加強隊伍建設。
1. 鼓勵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和具有資質的個體開業醫護人員到服務站或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取待遇報酬。
2. 鼓勵各專業的醫師到服務站開展多點執業。
3. 在服務站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其它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 集中養老機構要組建專業的養老護理員隊伍,承擔老年人的生活照護。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三)提升服務水平。
1. 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并結合工作實際,選派服務站、養老機構的醫務工作者到市級醫療機構進行老年醫學和康復護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老年醫療康復水平。
2. 服務站要針對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員,給予免費上門診療、康復、送藥等服務,以及體格檢查、測血壓、快速血糖測定,有條件的可以上門開展生化血采樣、便攜式心電圖檢查等服務。
3. 區衛計局負責定期組織醫師和護士到服務站、養老機構開展巡回醫療和護理保健服務。
4. 養老機構、服務站要與就近的市級醫院建立急救、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負責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和接收上級醫療機構下轉的病人,同時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
5. 積極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服務站承接醫療機構內需長期照護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決醫療機構中老年人的“壓床”問題。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1.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開展,及時研究解決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中的問題;區衛計、財政、民政、人社、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履職,加強組織協調及督導考核,落實相應政策措施。
2. 將開展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情況納入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年薪考評體系,督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
3. 由區衛計、民政等部門負責將服務人群的滿意度作為考核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建立健全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的準入、考核評估、退出和監管機制,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 建立健全服務信息公示和服務滿意度評價制度,定期收集社區居民、養老機構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機構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或取消托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