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清欠工作報告總結清欠工作報告篇一
具體情況說明:由中化二建承攬的脫硫改造項目采購施工工程,本項目合同簽訂日期為20xx年5月,計劃竣工日期為20xx年7月15日。實際開工日期為20xx年7月16日,開始脫硫塔、預冷塔的制作,泵、換熱器、脫硫塔配件、填料及電氣儀表設備的采購。到20xx年2月脫硫塔預冷塔主體完工,防腐除銹完成,采購設備材料到廠,工程停工。共支付工程款360萬元。20xx年10月復工,主要施工是工藝管線、電氣儀表及設備試車。20xx年4月施工完成,共開發票350萬元,累計支付工程款510萬元。后工程進入交工、結算階段,由于部分工程量核實不準確,監理方已撤場,聯系到當時負責的相關人員進行溝通確認導致結算進度緩慢。截止到20xx年3月工程結算完成,簽字蓋章。
清欠工作開展進度:該工程分為采購、施工兩部分,設備購置費4813800元,施工工程費1812572元,合計6626372元。截止到目前共支付5100000元。20xx年4月開具350萬元發票,20xx年7月開具余下1313800元設備購置發票及1812572元施工工程費發票,共計6626372元。在20xx年12月,全部6626372元發票已完成掛賬的全部手續,該項清欠工作完成。
具體情況說明:20xx年我公司攔焦車更新項目由太原市凱特嘉機械有限公司中標,中標價為968000元。20xx年8月7日合同簽訂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290400元。預付款支付后我公司不斷催促對方按期交貨,對方未按照合同約定10月11日(合同約定預付款收到后65日內)交付攔焦車。隨后我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通知凱特嘉公司,我方因環保原因停產。于20xx年11月27日正式書面通知,對方簽字確認。
清欠工作開展進度:在隨后合同處理過程中,我公司從20xx年至今多次電話溝通并兩次派人到凱特嘉公司協商合同中止及預付款退還等事宜,未果。我部門在今年11月與集團公司風控部及我公司計劃企管部溝通,初步擬定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太原市凱特嘉機械有限公司。
下一步清欠工作計劃:我公司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太原市凱特嘉機械有限公司,我部門也將全力配合相關部門準備起訴事宜。
具體情況說明:20xx年4月,我公司向煙臺市天華泵業制造有限公司購置溶液循環本泵及總成一套,合同價為48000元,合同中約定款到發貨,并開具17%增值稅發票,我公司于20xx年4月付款并與5月初收到貨物。20xx年底我部門得知該合同發票還未開具,但當時我部門簽訂該合同人員因工作調動已離開我部門且他丟失天華泵業方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
清欠工作開展進度:這期間我部門從網上查詢該公司多個聯系方式多次撥打均無人接聽,20xx年10月初我部門根據當時合同簽訂時對方合同章中所留聯系電話聯系到天華泵業,第一次接通后對方答復說可以開具發票。之后在聯系電話均無人接聽。在10月28日換號撥打后再次打通,對方已月底結賬為由說11月初開具。年11月初再次聯系對方說當時簽訂合同業務員出差,無法確認當時事宜,等業務員出差回來聯系我部門。年11月26日與當時簽訂合同業務員取得聯系,確認了當時合同并未開具發票,對方答復說會與天華泵業溝通盡快開具。12月7日再次聯系該業務員,業務員答復說已經與天華泵業溝通好可以開具發票,并索要了我公司開票信息。12月13日在等待一周后未收到發票再次聯系該業務員,業務員說已于天華泵業說好并把開票信息給了天華泵業。之后再次聯系天華泵業,對方答復說已經收到開票信息,但年底工作較多耽誤了,答復說月底開票。12月20日再次聯系天華泵業,對方答復說年底開票已滿,無法開票。要等到20xx年1月才能開具。
下一步清欠工作計劃:煙臺天華泵業從20xx年10月聯系到之后多次溝通,均找各種理由推脫開票或拒接電話,我部門建議假如20xx年1月初再未開具發票,就安排專人去當地進行催收。
清欠工作報告總結清欠工作報告篇二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xx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xx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清欠工作報告總結清欠工作報告篇三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群體性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由我局主要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屬7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1、成立了農民工工資落實小組,專門調查、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糾紛等問題;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訴。
2、用工單位與我局下屬單位簽訂不拖欠農民工資的承認書,承認絕不出現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敦促用工單位開設專門賬戶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采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工單位舉證,用人單位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視為欠薪。
3、規范施工單位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實施,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4、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定期(在節假日結點實行日報,平時實行周報)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后,我局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者到施工現場,通過與農民工現場交流,了解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時,由施工單位提交蓋鮮章的民工工資資金流向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施工單位發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內無民工工資、機械材料等糾紛,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預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單位繳納的保證金中預留一定數額作為民工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單位資金狀況被拖欠。
6、建立聘請的短期流動農民工相關記錄臺賬,我局下屬單位如區園管處,根據農民工動態臺賬由單位財務科現場發放農民工工資,不經過中間流程,確保了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到每位農民工手中。
通過以上措施,我局未發生一起拖欠工程項目民工工資情況。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拖欠民工工資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在處理過程中,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項目部,暫停支付項目工程款并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以后不得參與市政相關項目的招投標,保證農民工能按時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及時了解企業農民工資的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勞務企業及時準確地上報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系,便于調查處理。